论女性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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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女性犯罪的特点、原因及预防对策[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女性越来越多的参与到社会生活中去,女性犯罪也随之呈现出不断上升和蔓延的趋势。女性犯罪问题是当代社会学中一个亟待深入研究的课题。当代社会女性犯罪问题有其自身的特点、成因以及预防与救助措施。客观系统地分析当代社会女性犯罪问题的特点、成因,并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女性犯罪的对策,对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女性犯罪;特征;原因;对策
自从有犯罪现象以来,男性一直都是犯罪成员的主体,女性只占相对较低的比率。但近年来,女性犯罪的绝对数量和相对比率都在以不可忽视的速度逐年递增。女性是家庭的纽带,女性犯罪对家庭乃至社会的影响是长期巨大的。日本犯罪学家斋滕近子在1981年指出:日本这个犯罪率低、结构严密的社会制度是基于一种强有力的母子关系。日本的女性视丈夫为她们自己的“大孩子”,而且非常巧妙地让丈夫自己感到这是他所心甘情愿的。事实上,日本之所以能使犯罪率保持很低的情况下发展成为一个发达的工业国家,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日本妇女间接地发挥了她们对犯罪的监督作用。[1]当前我国女性犯罪不断上升发展之态势对整个社会稳定来说无疑是个危险的信号,由此可能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冲击社会链条的各个环节。因此,研究探讨女性犯罪问题及其预防对策,对家庭和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女性犯罪的现状与特点
(一)我国女性犯罪的现状
据有关部门统计,50至60年代我国女性犯罪占犯罪总数的比例为1%-3%,
70年代约占7%,80年代初为9%-10%,80年代中期达到12%,90年代以后上升到20%左右,有个别地区甚至增长到了30%左右。可见,近年女性犯罪同五、六十年代初期比较,已增加了近10倍。而且,女性犯罪的增长率明显超过了男性。资料显示,从1997年底至2002年底的5年时间,全国在押女犯人数净增万名,平均每年增加13%,大大超过了在押犯的平均增长数。从总体上说,女性犯罪无论在相对数量还是在绝对数量上都呈上升趋势。据犯罪学专家康树华教授预测,今后几十年内,我国女性犯罪还会继续上升,可能维持在20%以上。
(二)我国女性犯罪的特点
1、被动性
封建意识、男权主义仍然在现实社会中存在,家庭暴力还很多,不少妇女不堪忍受虐待,但不会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最终铤而走险,走上犯罪之路。女性犯罪有相当比例属于“逼近犯罪”、“情面犯罪”,而积极主动实施犯罪的比例相对较小。据调查显示,女性犯罪案件中,80%属于被动性犯罪,是由于受到伤害、欺骗、盲从而犯罪。女性贪污犯罪的案件中,90%的女性都不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而是会计或出纳,出于对领导的盲从,或者是来自于领导的压力,而被动的成为领导实施不法行为的工具。
2、依赖性
女性因其生理特点因素,体力不如男性,加之女性固有的依附心理,使得她们实施犯罪行为时经常依附男性或犯罪团伙,而女性团伙犯罪也多与男性纠结,且大多处于胁从或配角地位。如在一些贩卖假币团伙中,女性往往充当配角。
3、欺骗性
德国犯罪学家阿沙芬堡认为,“一般而言,女性犯罪具有不诚实性,而男性犯罪具有暴力性。”[2]女性天生柔弱,是受保护的对象。因此人们一般对女性的戒备心理低于男性,犯罪女性常借助生理条件和人们对女性普遍的宽容心理来实施犯罪行为。这就使得女性犯罪具有欺骗性、伪装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比如,在诈骗案中女性扮演很重要的角色,常用姿色、花言巧语和自身的“弱者”身分来麻痹对象。
4、冲动性
女性犯罪大部分属于激情犯罪。社会普遍认为女性都是富于感性的,在外界强烈的刺激下,女性由于内控能力减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从而产生突发性和难以控制性等特点的行为。在女性故意伤害案件中,100%是属于此类犯罪。特别是在女性涉及婚外情或家庭暴力的故意伤害犯罪中,大部分女性首先是受害者,然后是不堪忍受长期的虐待和伤害,对施暴者进行报复才导致犯罪的。
二、我国女性犯罪的原因探析
(一)个体原因
女性暴力犯罪大多心理存在障碍,性格上有自私、偏激和狭隘的缺陷。因而在遇到冲突时,容易采取极端的方式。特别是在女性两个特殊的生理期——青春期和更年期,在这两个时期的女性易烦躁、易忧郁、易产生攻击性行为。据国内外有关报道,罪犯中有40%-60%诊断为有人格障碍,说明人格在犯罪行为中起着重大作用。在一次山东省女子监狱对研究组与对照组的比较研究发现,在监女犯有较多的心理偏离,研究组的10个临床量表,按高分
例数多少的排列顺序,提示总体表现为神经质、偏执及人格偏离者较多。
贪图安逸享受,好逸恶劳。这类女性一般爱慕虚荣,贪图享受,不是用自己的劳动来换取,而是利用性和非法的手段去换取物质利益。现在在女性犯罪类型中,介绍、容留卖淫犯罪居各罪之首,案件数量占女性犯罪案件总数的31%。其次是盗窃罪,案件数量占总数的11%。在所有容留、介绍卖淫犯罪中,女性所占的比例高达95%以上,几乎是垄断了这类犯罪。20-30岁的女性在性犯罪中占有相当大比重,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虚荣心在女性犯罪过程中起了较大的作用。
犯罪女性普遍文化素质低下,文盲、半文盲及小学文化程度的超过50%,农民和无业人员占88%。她们由于缺乏教育,知识水平低下,视野狭窄,判断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差,不知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往往被束缚在家庭的角落,情感经历的挫折和长期封闭的生活状况很容易使他们形成自闭性格,导致人格扭曲,继而产生犯罪冲动。
(二)家庭原因
1、家庭关系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女性比男性更容易焦虑、更脆弱,依赖心理强,容易受环境和他人影响。家庭环境紧张、父母教育方法不当是许多女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原因。1966年心理学家吉泽拉·科诺普卡首次证实,在极不和谐的家庭里长大的女青少年,她们内心情感特别敏感。在一个家族成员关系紧张的家庭中,父母不可能成为女儿心目中良好的榜样,也不可能拥有力量维持家庭关系的稳定、和睦及彼此互相关心。因此,犯罪的女青少年往往在心里上感到孤独,以自我价值为中心,与成年人疏远,产生感情上的隔阂。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