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保证保险的概念及种类
第六章 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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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与中止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第一节保险合同概述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的特点保险合同的种类一、保险合同的概念保险合同:即保险契约,商业保险中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二、保险合同的特点(一)双务合同:以区别单务合同(赠予合同)(二)保险合同是射幸性合同“射幸”:偶然、不确定。
保险合同的射幸性:指单个合同履行的结果是建立在事件发生的随机性上。
保险合同在订立时,投保方交付保险费是确定的,而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是否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取决于偶然的、不确定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发生。
★就全部承保的保险合同总体而言,总保费与赔付金额基本持平;即无射幸性。
(三)要式性合同凡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是要式合同,反之为非要式合同。
保险合同属于要式合同,保险合同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要式行为,即以保险方签章后的书面合同为依据才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
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并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中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经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同意,也可采取其他书面协议形式订立保险合同。
电子投保和EMAIL投保都必须以出具保单为证明。
(四)附和性合同附和合同是与协商合同相对应的概念。
协商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愿一致的基础上形成的,而附和合同是由一方当事人拟订合同的主要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对合同作出取舍的选择,而无权修改合同的内容或条款。
保险合同是附和性质的合同。
投保人在投保时,按照保险人已经拟定好的统一保险单和保险条款及相关规定,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
投保人要么同意接受,要么不同意投保,一般没有修改某项条款的权利。
保证保险的主要包括哪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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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的主要包括哪几类保证保险的主要包括哪几类合同保证保险(又称“契约保证保险”)是指因为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代替被保证人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
合同保证保险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包合同。
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阶段划分,合同保证保险可以分为:(一)供应保证保险。
供应保证保险承保供货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向需求方供货而造成需求方的经济损失。
(二)投标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中标但不签订承包合同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三)履约保证保险。
履约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按质按量交付工程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四)预付款保证保险。
预付款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能履约而遭受的预付款损失。
(五)维修保证保险。
维修保证保险承保工程所有人因承包人不履行规定的维修义务而蒙受的经济损失。
忠诚保证保险(又称“诚实保证保险”)承保雇主因雇员的不诚实行为,如盗窃、贪腐、侵占、非法挪用、故意误用、伪造、欺骗等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这种保险一般由雇主投保,以其正式雇员的诚实信用为保险标的。
雇员忠诚保险承保投保人雇员的人品,因此,保险人承保时要了解所承保雇员过去的工作经历,如有无不诚实的记录、每次转换工作的原因和家庭、工作状况等。
如果保险人了解到雇员的品格有问题,通常不予承保。
(一)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定义。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又称“产品保证保险”)是指因被保险人制造或销售丧失功能或不能达到合同规定效能的产品给使用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时,由保险人对有缺陷的产品本身以及由此引起的有关经济损失和费用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二)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与产品责任保险的区别。
1.保险标的不同。
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产品制造商、销售商或修理商等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简言之,产品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产品责任。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因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依法应承担的产品本身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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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的特征与种类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协议,规定了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向被保险人提供保险赔偿的责任和义务。
保险合同具有一些特征和种类,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保险合同的特征:1. 合法性:保险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定资格。
2. 自愿性:保险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双方自愿的,没有任何强制性约束。
3. 平等性:保险合同的签订必须是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一方强制另一方签订合同的情况。
4. 有偿性:保险合同是一种有偿合同,被保险人需要支付保险费用,保险公司在发生保险事故时才会提供赔偿。
5. 风险转移性:保险合同的核心目的是将被保险人的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保险合同的种类:1. 人身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生命、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人身保险包括寿险、意外险、医疗险等。
2.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是指以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财产保险包括车险、家财险、财产损失险等。
3. 责任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因侵权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责任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
4. 信用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是指以借款、信用担保等信用行为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信用保险包括信用保证险、信用意外险等。
5. 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合同是指以被保险人提供的担保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常见的保证保险包括保函保险、保证险等。
总结:保险合同具有合法性、自愿性、平等性、有偿性和风险转移性等特征。
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合同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责任保险合同、信用保险合同和保证保险合同等不同种类。
不同种类的保险合同适用于不同的保险需求,被保险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保险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利益。
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 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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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和订货合同采购合同简介采购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在买方和卖方之间规定了将商品或服务提供给买方的条件和条款。
采购合同通常包括产品的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时间和付款方式等关键信息。
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企业之间的商业交易。
订货合同简介订货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旨在约定买方购买指定商品或服务的条件和条款。
订货合同详细描述了产品或服务的细节,包括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要求以及质量要求等内容。
这种合同通常适用于商店和消费者之间的交易。
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买方提供保障,确保卖方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
该保险通常由买方购买,以减轻在交易中发生意外情况时的损失。
保险责任范围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通常覆盖以下几个方面:1.卖方违约–当卖方无法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交货时间等要求提供商品或服务时,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对买方进行赔偿,以减轻买方的损失。
2.交通运输风险–如果由于运输问题导致商品在交货过程中受损或丢失,保险公司将为买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交易无法继续完成时,保险公司将赔偿买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法律纠纷–当交易涉及法律纠纷时,保险公司有责任提供法律支持和赔偿。
保险费用和索赔程序买方购买采购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保费。
保费的大小通常根据交易金额、买卖双方的信用状况以及货物类型等因素来确定。
当买方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需要遵循以下程序:1.提供相关证据–买方需要提供与索赔有关的文件和证据,如合同、交货单、运输文件、损失评估报告等。
2.申报索赔–买方应根据保险合同的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保险公司申报索赔。
3.索赔审核和处理–保险公司将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进行审核和处理。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可能需要进行调查和评估,以确定索赔的合理性和赔偿金额。
4.赔偿支付–在确认索赔合法有效后,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买方支付赔偿金额。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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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二)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为承包商和业主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
在前文中,我们介绍了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基本概念、作用以及申请和理赔流程。
在本文中,我们将继续探讨该保险的相关内容,包括保险费率、责任范围以及注意事项。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是根据承包商的承包工程所在地、工程的规模、工期和工程类型等因素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将这些因素综合考虑,然后给出一个相应的保险费率。
对于承包商而言,他们需要根据保险费率来计算出需要缴纳的保险费用,并在投保时按照约定缴纳保费。
同时,保险费率一般会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有所不同,因此承包商在购买保险时需要注意选择适合自身工程类型的保险产品。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一下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内因意外事故或合同约定的责任情况下导致的施工工程质量不合格;二是承包商在履行合同期间内无法完成合同工程造成的损失。
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业主来说,这样的保险可以帮助他们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商的责任而导致的工程质量问题或资金损失得到补偿,减少潜在风险。
最后,我们要谈一下在购买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承包商在购买保险时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的条款,并确保自己对保险责任范围、理赔条件等内容有清晰的了解。
其次,承包商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在施工过程中保持合理的安全措施、按时缴纳保险费用等。
同时,承包商在购买保险前应当与保险公司充分沟通,了解保险条款和费率,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保险产品。
最后,承包商需要定期检查和更新保险合同,保证其与施工项目的变动相适应。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是一种为承包商和业主提供保障的重要保险产品。
通过购买该保险,承包商和业主可以减少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风险和损失。
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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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用保险的分类
• (一)国内信用保险 • 1、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及分类 • 国内信用保险又称商业信用保险,是指保
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信用放款和信用赊销中 因债务人未履行合同规定的债务清偿而遭 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国内信用 保险主要有贷款信用保险和赊销信用保险。
• (1)贷款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承保贷款人因
• (2)赊销信用保险是指保险人为分期付款或
延期付款贸易提供信用担保的保险。
• 2、国内商业信用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的保险责任是因为除外责任以 外的事由造成收款不能或者迟延所发生的损失。 国内商业信用保险的除外责任: 战争、侵略、敌对行为、内战、叛乱、暴动、军 事政变、罢工等,但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不在此 列;被保险人故意违反其和债务人的约定或者故 意违反法律所造成的损失;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 以外的其他损失。
• 3、出口信用保险的除外责任包括: • (1)被保险人违约或违法所致的损失, • (2)汇率变动所致的损失, • (3)买方违约在先情况下被保险人仍然坚持
发货所致的损失。 • 出口信用保险有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和中长 期出口信用保险。
(三)投资保险
• 1、投资保险 • 投资保险又称投资信用保险、政治风险保
特征
• 1、信用保险的保险标的是被保险人在信用贷款或者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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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销中因义务人不能如约履行债务而遭受的损失。 2、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主体,是信用交易中的债权 人。 3、在信用保险中,为了防止滥用贷款或者赊销,被保险 人必须自行承担一部分风险。 4、信用保险的作用是为防范信用风险提供广泛的服务, 而不仅仅是在债务人违约时,补偿债权人之信用损失。 5、对保险人赔偿责任的限制 (1)首期损失免赔额制度 (2)共同保险条款 6、赔款等待期
保证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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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甲方(保证人):________乙方(被保证人):________鉴于甲方愿意为保证人,乙方愿意作为被保证人,双方就保证保险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保证保险的概念1.1本合同所指的保证保险,是指甲方作为保证人,就乙方在特定事项或行为上可能产生的损失或责任,向受益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险形式。
1.2保证保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乙方在特定事项或行为上的承诺能够得到履行。
第二条保证保险的特征(1)甲方作为保证人,对乙方在特定事项或行为上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2)保证保险的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债权人、合作伙伴等;(3)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由双方约定,但最长不得超过________年;(4)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由双方约定,但最高不得超过________元;(5)保证保险的保险费由乙方支付,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6)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未履行其在特定事项或行为上的承诺,甲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3.1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范围包括:(1)乙方在特定事项或行为上的违约责任;(2)乙方在特定事项或行为上产生的损失或责任;(3)其他双方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
第四条保证保险的除外责任(1)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或责任;(2)战争、恐怖活动、核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或责任;(3)其他双方约定的除外责任。
第五条保证保险的解除和终止5.1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履行了其在特定事项或行为上的承诺,本合同自动解除。
5.2在保险期间内,如乙方未履行其在特定事项或行为上的承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5.3本合同因解除或终止而失效,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6.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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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介绍范本一:1. 介绍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概念1.1 保证保险的定义1.2 履约保证保险在建筑施工合同中的作用2. 履约保证保险的适用范围2.1 适用的建筑项目类型2.2 适用的合同类型3. 履约保证保险的主要内容3.1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3.2 履约保证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3.3 保险期限及续保方式4. 履约保证保险的申请流程4.1 申请材料的准备4.2 保险公司的审核流程4.3 保险合同的签署与生效5. 履约保证保险的索赔流程5.1 保险事故的通知方式及时限5.2 索赔申请的材料准备5.3 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6. 履约保证保险的终止6.1 合同履约的终止6.2 保险期满的终止方式7. 注意事项及免责条款7.1 履约保证保险的免责情况7.2 合同违约与保险理赔的关系8. 法律名词及注释法律名词:履约保证、保险期限、保险金额注释:履约保证是指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或期限内提供担保;保险期限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赔偿限额。
附件:无----------范本二:1. 建筑施工合同履约保证保险的目的和作用 1.1 履约保证保险的目的1.2 履约保证保险的作用2. 履约保证保险的适用范围2.1 适用的建筑项目类型2.2 适用的合同类型3. 履约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和金额3.1 保险公司的责任范围3.2 履约保证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4. 履约保证保险的申请流程4.1 申请材料的准备4.2 保险公司的审核流程4.3 保险合同的签署与生效5. 履约保证保险的索赔流程5.1 保险事故的通知方式及时限5.2 索赔申请的材料准备5.3 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6. 履约保证保险的终止6.1 合同履约的终止6.2 保险期满的终止方式7. 注意事项及免责条款7.1 履约保证保险的免责情况7.2 合同违约与保险理赔的关系法律名词及注释:- 履约保证: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间或期限内提供担保的行为。
保证保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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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合同保证保险是一种常见的保险类型,它致力于保证被保险人的债务能够得到偿付。
保证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达成的协议,旨在提供保险人在债务违约情况下的赔偿保障。
以下是对保证保险合同的详细解读。
一、保证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1.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债务或担保责任。
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即为被保险人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或借款等行为。
保险标的必须是具体的、确定的债务,只有清晰界定的债务才能被纳入保证保险的范围。
2. 保险费保险费是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以获得保险保障。
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费的金额通常根据保险标的的特性、被保险人的信用状况以及保险金额等因素而确定。
保险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
3. 保险责任和免责条款保险责任是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所承担的债务违约行为给予赔偿的承诺。
保险责任通常包括了债务违约的赔偿金额、赔偿条件以及赔偿限额等内容。
同时,保险合同中还应明确约定免责条款,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况。
4. 保险期间和终止保险期间是保险合同有效的时间范围。
通常,保险期间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到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结束。
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期间应根据被保险人的债务期限来确定,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二、保证保险合同的特点1. 双重利益保障保证保险合同既保护了被保险人的债权人,又保护了被保险人本身。
债权人可以在债务违约时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而被保险人则能够获得一定的债务违约风险分担,减少对其信用和资金的压力。
2. 保险金额与债务相关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通常设置为与被保险人承担的债务金额相等或者相当的数额。
这样一来,保险赔偿能够完全覆盖债务违约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确保被保险人在债务追偿中不会遭受额外的损失。
3. 具有强制性保证保险合同的签订通常具有一定的强制性。
在一些金融交易和市场交易中,债权人可能要求被保险人提供保证保险,以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区别.doc
![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区别.doc](https://img.taocdn.com/s3/m/032cc78ba58da0116c174951.png)
保证保险合同与保证合同的区别-对保证保险的性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不同的理解和做法。
有人认为保证保险是保证,是以保险为名,行保证之实。
笔者认为,保证保险应归类于保险,它与保证有本质上的区别。
一是主体不同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其中对保证人的资格,除了法律禁止作保证人的情况以外,担保法未予以过多的限制,仅是一般性的规定了应具有代偿能力。
保证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其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同时就是买卖合同(或者贷款合同)的买方(或借款方)和卖方(或贷款方),保险一方必须是依据保险法取得经营保证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
二是合同的内容不同保证合同是典型的单务无偿合同,其内容由债权人的担保权利和保证人的保证义务构成。
当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义务,保证人应当依约定履行所承担的保证义务。
保证人除在一般保证中享有先诉抗辩权外,在保证合同中不享有任何权利。
保证保险合同则是双务有偿合同,其内容主要是由投保人交纳保费的义务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构成。
三是合同的责任性质不同在保证合同中,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保证人履行了保证责任标志着合同目的的实现。
同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只是一种补充责任,只有在主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情况下,保证人才根据债权人的要求承担责任,如债务人已履行债务,则保证责任消灭。
在保证保险合同中,保险责任是保险人的主要责任,只要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由,保险人即应承担保险责任。
这种责任因在合同有效期未发生保险事由而消灭。
四是适用的目的不尽相同保证合同适用的惟一目的是担保债权的实现,除此无任何存在价值。
而保证保险合同作为一种保险手段,则是以降低违约风险和分散风险为目的。
五是运行方式不同保证合同以担保主债为目的,其内容体现的是依附被担保的主债,而不追求任何经济利益为目的。
保证保险合同是一种财产保险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商品交换关系,保险人通过开展保险业务化解和分散商业风险,换取商业利润。
简述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及其基本概念
![简述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及其基本概念](https://img.taocdn.com/s3/m/c4080c14580102020740be1e650e52ea5418ce50.png)
简述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及其基本概念
一、财产保险合同的分类
1、损失保险:损失保险是指保险人在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下,对被保险人财产的损失承担经济责任的保险合同。
此类保险合同的核心问题是赔偿原则。
2、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核心问题是责任范围,也就是保险人是否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3、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指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被保险人因未能完成某种行为而承担的民事责任的保险合同。
二、财产保险合同的基本概念
1、投保人:投保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承担保险义务,缴纳保险费,以及拥有保险利益的一方。
2、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享有保险利益的人。
3、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受保险关系保护的物品。
4、保险费:保险费是指投保人在财产保险合同中向保险人缴纳的偿付保险金的费用。
5、保险金:保险金是指保险人根据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保证保险》PPT课件
![《保证保险》PPT课件](https://img.taocdn.com/s3/m/b7813e7cfad6195f312ba6d2.png)
§4.产品质量保证保险
保险标的、被保险人、投保人
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主
赔偿限额和免赔额
要
保险费
条
保险期限
款
被保人和投保人义务
保险人义务
其他事项
“为了保证质量,消耗再高都不怕”、“指标是次要 的,抓质量才是主要的”,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彩涂板厂厂长张鸣,常常用类似的话告诫下属员 工。去年下半年,马钢彩涂板厂和中国人民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为每一卷彩涂产品 引入质量保险,据悉,“为产品质量买保险”这一 举措在国内钢厂中属于首创。
产品质量保证保险案例
• 2009年10月,嘉兴繁荣电器限公司生产的55台WK-HX-1.8
M/15太阳能热水器在河南省商丘市喜梅太阳能超市销售过程
中,客户反映太阳能热水器有质量问题,水箱容积与所标容
积有偏差。经河南省节能及燃气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
检验,该太阳能热水器的贮热水箱容水量确实超出允许误差
雇员忠诚保证保险案例2
案情简介: A公司2007年11月向保险公司投保了雇员 忠诚保证保险,保期1年,多年连续投保。保单列明 的被保险雇员为全体雇员。 2008年9月该公司得到员 工举报:运输部货车司机赵某不按该公司规定线路 送货,并利用伪造的高速公路发票报销,骗取公司 钱财。该公司得到举报后立即找到赵某谈话,调查 相关情况。当晚,赵某突然失踪。公司立即向公安 机关报警,随后又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出索赔.
赵某虽违反雇主的规定、利用伪造发票报销, 但最终还是将货物送到了客户仓库。而且赵某也 是按照“规定线路”所应该花费的金额进行报销 的。这个金额正是雇主应该承担的运输费用,并 没有实际上的超额支出。因此,不能认为雇主因 雇员的欺诈行为蒙受了损失。
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
![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https://img.taocdn.com/s3/m/98be782dcb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d9.png)
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是一种新型的保证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降低建设工程合同风险,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的定义、特点、种类以及其在实际应用中的优势和风险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和责任进行担保,当保险合同受益人(一般为工程项目的发包方)遭受损失时,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的一种保险产品。
2. 特点(1)保险责任明确: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责任通常在保险合同中予以明确,主要包括投保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等情况。
(2)保险金额固定: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在保险合同中予以固定,与工程项目的总投资或者合同金额相对应。
(3)保险期限短: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与工程项目的履约期限相对应,一般为几年不等。
(4)投保人和受益人一般为合同双方: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的投保人一般为承包方,受益人一般为发包方,保险合同的约定应当得到双方的共同认可。
二、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的种类1. 投标保证保险:保证承包人在中标后履行合同义务,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保险和投标保证保险两种形式。
2. 履约保证保险: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工程项目的建设、交付等义务。
3. 付款保证保险: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付款义务。
4. 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
5. 安全生产保证保险:保证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安全生产,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的优势1. 降低合同风险:通过引入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担保,可以有效降低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提高合同的履行率。
2. 提高融资能力:建设工程合同保证保险可以作为承包人的信用担保,有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
3. 简化合同履行程序:承包人无需再缴纳现金保证金,降低了合同履行的成本和难度。
保证保险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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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保证保险的特点
• 任何不诚实的行为必须是发生在雇员连续、无中 断的工作期间内,这些不诚实行为所造成的损失, 还必须是发生在雇员被辞退、离职、脱岗、退休 或死亡之后的一定时期内被发现。雇主还要证明 自己的损失与雇员不诚实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总括保证中,如果对某个雇员的保证终止,对 他的发现期仍在整个保险契约解除后开始计算。 发现期实际上给出了雇主可以重新调查的时间, 或某一事件的真相水落石出的时间。
信用风险
• 信用风险(credit risk): 因对方违约而致损。与非即时结清有关。 • 原因:借款人或对方的家庭、收入、健康 等的不意变化;故意欺诈;宏观性因素变 化 • 防范:担保等
保证保险
• 保证保险(guaranty insurance)是被保证人 (债务人或义务人)应或以权利人(债权人)的 要求来请求保险人担保自己的信用的保险,如果 被保证人的行为或不行为,如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违法犯罪等,致使权利人权益受损,由保险人来 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它比信用保险更接近于担保, 债务人要凭借保险来投保、提升和加固自己的资 信,以更好的取信于权利人。作为保证人的保险 人要负连带赔偿责任,对履行所保障的义务承担 第二位责任。保险人在履行之后当然有向被保证 人追偿的权利。
附:个人信用风险的非保险处理方 式:保证保险的重要性
• 1. 抵押:把某些财产(房屋、交通运输工具、其他财 产等)作为债务的担保。在日后可能的折价、拍卖后优先 受偿,多退少补。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 • 2. 质押:分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把权利凭证(存单、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务的担保 出质人、质权人、质物 3. 保证:即第三方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 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 对所担保的范围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对全部 债务承担责任。在市场经济中寻找无代价的第三方担保人 相当不易,保证保险便应运而生,为尔提供更多担保途径 4. 留置与定金
保险学原理复习要点 第5章 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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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1. 2009.4论2010.7名2011.4名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或经过特别约定的合同责任作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属于广义的财产保险范畴。
民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违反法律规定的民事责任)和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责任保险的法律基础:责任保险是由法律基本原则产生的。
法律基本原则规定个人要对导致他们的任何责任负责,这种损害一般由三种行为造成:一是侵权行为或违法行为,二是违反契约行为,三是犯罪行为。
2011.4多侵权责任的类型:(1)过失责任;(2)故意侵权;(3)含有法定责任的侵权;(4)绝对责任;又称严格责任,如核电站引起的放射性污染损害事故。
2. 2009.4论2011.4简简述责任保险的特点:(1)责任保险的基础是法律制度的完备;(2)责任保险的最终补偿对象是受害人2009.4判;2010.4单雇主责任保险的最终受益人是雇员;责任保险较少发生道德危险;(3)责任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无形的。
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条件:(1)损害事实的存在;(2)行为的违法性;(3)违法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简述责任保险中共有条款、特殊规定。
责任保险单同其他保单一样对于承保范围(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责任限额、理赔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责任保险单还有赔偿请求人、检视等特殊规定。
3. 简述责任保险的种类。
(1)附加承保的责任保险:把责任保险作为财产保险的组成部分,以附加责任的方式加以承保,不单独签发保单,如建筑或安装工程的第三者责任险。
(2)单独承保的责任险:作为独立险种承保,单独签发保单的责任险,包括公众责任险、产品责任险、雇主责任险和职业责任险。
2015.4多①公众责任险:以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公众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基本类型:场所责任险、电梯责任险、承包人责任险、个人责任险。
期限通常为1年及以下。
保证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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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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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保证保险主要分为三类: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商业信⽤保证保险。
⼀、合同保证保险:
合同保险保险专门承保经济合同中因⼀⽅不履⾏经济合同所负的经济责任。
⼆、忠实保证保险:
忠实保证保险通常承保雇主因其雇员的不诚实⾏为⽽遭受的损失。
三、商业信⽤保证保险:
商业信⽤保证保险是由权利⼈投保他⼈的信⽤,如他⼈不守信⽤⽽使权利⼈遭受损失,则由保证⼈负责赔偿。
《保险法》
第⼆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付保险费,保险⼈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的事故因其发⽣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或者当被保险⼈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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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的含义-保证保险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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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的含义-保证保险的分类保证保险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持保证保险说的学者认为,保证有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在一般保证中,债权人只有在向债务人请求赔偿不成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保证人赔偿,因而保证人的责任是第二位的。
保证保险的含义-保证保险的分类什么是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承保的也是信用风险,它是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一种保险。
保证保险保证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需在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成熟时方能获得赔偿的一种保险方式,其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贷款合同的借款方和贷款方,保险人是依据保险法取得经营保证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常见的有诚实保证保险和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的内容主要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构成。
保证保险的性质属于保险,而不是保证。
在保证保险中,保险责任是保险人的主要责任,只要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由,保险人即应承担保险责任,这种责任因在合同有效期未发生保险事由而消灭。
保证保险虽具担保性质,但对狭义的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而言,担保的对象却不同,两者是有区别的。
凡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要求保险人承担自己(被保险人)信用的保险,属狭义的保证保险;凡权利人要求保险人担保对方(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属信用保险,权利人也即被保险人。
保证保险是指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需在约定的条件和程序成就时方能获得赔偿的一种保险方式,其主体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就是贷款合同的借款方和贷款方,保险人是依据保险法取得经营保证保险业务的商业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常见的有诚实保证保险和消费贷款保证保险。
保证保险的内容主要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义务和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构成。
保证保险的性质属于保险,而不是保证。
在保证保险中,保险责任是保险人的主要责任,只要发生了合同约定的保险事由,保险人即应承担保险责任,这种责任因在合同有效期未发生保险事由而消灭。
保证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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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关键信息项
合同编号
投保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被保险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地址
保险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
注册号
联系电话
地址
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保险期限
保费金额
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
签署日期
签署地点
保险合同文本
保险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投保人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人信息:
姓名: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信息: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保险标的:
保险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小写:¥)
保险期限:
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费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小写:¥)
赔偿责任:
免责条款:
争议解决方式:
如有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_____________法院提起诉讼。
签署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署地点:
投保人签字:
保险公司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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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保证保险的概念及种类
保证保险合同,是指由保险人为被保证人( 债务人或雇员)的债务履行向权利人提供担保,当被保证人违约或不忠诚而使权利人遭受损失时,权利人有权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的一种保险合同。
1、诚实保证保险合同。
主要险别:
A、指名保证保险。
B、职位保证保险。
C、总括保证保险。
保证合同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
那么合同保证保险又是指什么呢?其概念是什么?整理了合同保证保险的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合同保证保险的概念
合同保证保险,又称为契约保证保险。
它是指因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权利人经济损失时,由保险人代被保证人进行赔偿的一种保证保险。
合同保证保险主要用于建筑工程的承包合同。
合同保险保险专门承保经济合同中因一方不履行经济合同所负的经济责任。
合同保证保险实质上起着金融直辖市的作用,首先它涉及到保证人、被保证人、权利人三方,而不象一般保险合同那样只有两方;第二,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费是一种服务费而不是用于支付赔款的责任准备。
合同保证保险的历史不长,传统上是由银行出具信用证来担保涉外经济合同的履行。
由于出立银行信用证条件较为苛刻,手续比较繁锁,就导致了对合同保证保险需求的增加,从而促进了保证保险业务的发展。
合同保证保险的种类
合同保证保险包括以下几种:
1.建筑保证保险。
2.完工保证保险。
3.供给保证保险。
合同保证保险调查内容
在承保前,保证人往往要对被保证人的财务状况、资信度进行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有关被保证人基本情况的记录,包括被保证人的历史、在社会上的影响等;
2. 最近财务年度的财务由册及有关材料;
3.合同业务的进展状况;
4.反担保人的财务状况;
5.与银行的往来信函;
6.企业的组织、经营状况,信贷情况,财务审计及记账方法,附属企业的情况。
合同保证保险的条件
合同保证保险所要求的具体条件包括:
1.投资项目已经核实,工程施工力量、设备材料等已落实。
2.严格审查承包人的信誉、经营承包能力和财务状况,并要求提供投保工程的合同副本、往来银行名称及帐号等情况资料。
3.要求承包工程的人提供反担保或签订“偿还协议书”。
4.工程项目本身已投了工程保险。
合同保证保险的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合同保证保险根据工程承包合同内容来确定保险责任,一般仅以承包人对工程所有人承担经济责任为限。
(2)保险人赔偿的数额也以工程合同中规定的承包人应赔
偿的数额为限。
(3)此外,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一般不超过工程总
造价的80%为限。
以上就是本次为大家带来的有关合同保证保险的知识,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