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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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法学概论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法学概论自考试题含解析

2024年10月法学概论自考试题一、单项选择题1、基于行政、社会或者经济上的需要,将本来属于国家或某行政主体的某种权利赋予私人的行政行为是______。

A.一般许可B.特许C.认可D.核准2、教育部部属某高校学生对学校不向其颁发学位证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适格的被告是______。

A.教育部B.省教育厅C.高校D.高校学位委员会3、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素之一B.“法治”与“法制”的内涵完全相同C.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是权宜之策D.依法治国对守法环节不作要求4、甲造纸厂的污水未经处理就排入河流,并对下游乙村的农田造成了污染。

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如果乙村不能证明农田污染由甲厂造成,则甲厂不承担法律责任B.如果甲厂的污水符合行业标准,则甲厂不承担法律责任C.如果甲厂的污染行为性质严重,则可能受到刑事处罚D.对甲厂的行为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5、关于行政组织及行政组织法,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组织集体负责制属于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之一B.国务院是最高行政机关C.村委会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D.公务员与行政组织之间劳动关系的解除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6、下列要素属于税收程序法要素的是______。

A.税法主体B.纳税地点C.税目D.税率7、公务员甲经常不来上班,单位遂给予处分,对此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甲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单位提请复核B.可直接提起行政诉讼C.甲受到的处分决定属于抽象行政行为D.甲受到的处分决定具有终局性8、根据我国分税制模式,归地方所有的是______。

A.消费税B.车辆购置税C.关税D.土地增值税9、宪法的实施要遵循合法原则,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A.合法原则仅是对程序的要求B.在我国法官可径行判定与《宪法》抵触的其他法律无效C.对部分有卓越贡献的人可享有超越《宪法》的特权D.对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10、国际法又称为______。

法学概论精品课件ppt

法学概论精品课件ppt
不利后果。
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违法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 系和主观过错是构成法律责任 的必要条件。
法律责任的种类
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 任和违宪责任等。
法律责任的免除
由于某些特定情况,法律责任 可以被免除,如时效、不可抗
力、自助行为等。
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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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制裁定义
法律制裁是指国家机关对违反 法律规定的行为所采取的强制

法律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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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渊源的概念
法律渊源是指法律的来源 或出处,即法律的生成方 式和表现形式。
法律渊源的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 法律渊源分为正式渊源和 非正式渊源、制定法渊源 和非制定法渊源等。
法律渊源的效力
不同种类的法律渊源具有 不同的效力等级,效力等 级高的法律渊源具有优先 适用效力。
法治理念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基石,对 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权、推动经 济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法治理念的内涵
法治理念包括法律至上、权利保障、 权力制约、正当程序等核心内容,这 些内涵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共同构 成了法治的基本框架。
法治实践
法治实践的定义
法治实践是指将法治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的过程,是实现法治的关 键环节。
02
法律体系与法律渊源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国内法所 构成的体系,包括国内公法、私 法以及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政
策等。
法律体系的构成
法律体系由宪法、法律、行政法 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 行条例等构成,各部分之间相互 协调、统一,形成一个完整的法
律体系。
法律体系的特征

法学概论(第四版)课件:行政法

法学概论(第四版)课件:行政法
(一)行政司法行为的概念
行政司法行为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 争议和与行政管理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进行 裁定和处理的活动。这一活动有以下特征:
1、行政司法的主体是行政机关;
2、行政司法的对象是一定范围内的民 事纠纷和行政争议;
3、行政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具有司 法性质。
(二)行政复议制度
1、行政复议的概念
行政行为分类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外部行政行为和内部行政行为 3、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5、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二、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 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和颁布具有法律 效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政主体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以及遵纪守 法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和制度。它有这样 几个特征:
1、监督主体的广泛性; 2、监督内容的全面性; 3、监督结果的严肃性。
专门行政监督








三、对行政机关的外部监督
对行政机关的外部监督是指国家行政机 关以外的各种监督主体对行政机关及其公 务员所实施的监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 第三节 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法制监督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与行政法 行政是指为实现国家的目的和任务,国家行政主
体实施的组织管理活动。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关系,配置并控制行政
权,确认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各种法律规范的 总和。 行政法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 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自治条例
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 政主体的具体行政管理行为侵犯其合法权 益,依法向有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 申请,受理申请的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 序,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 并作出裁决的活动。

谷得春 法学概论

谷得春 法学概论

谷春德所著的《法学概论》是一本全面介绍法学基础知识的教材,内容涵盖了法学的概念、历史发展、法律体系、法律原则、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知识。

该书不仅适用于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想要了解法学基本知识的读者来说也非常值得一读。

以下是该书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法的现象以及与法相关问题的专门学科,目标是揭示法的本质和规律。

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所构成的体系,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两部分。

国内法是指由一国国内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国际法则是指由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构成的国际法律规范。

法律原则:法律原则是法律的基本准则,是法的灵魂和核心。

它贯穿于整个法律体系中,指导法律解释和法律适用,是评价和衡量各种法律行为、法律关系、法律后果的依据。

法律适用:法律适用是指将抽象的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得出具体的法律结论。

它包括法律解释、法律推理、法律论证等方面。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是指将法从抽象的规定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具体行动,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

总体来说,谷春德的《法学概论》是一本全面介绍法学基础知识
的教材,内容涵盖了法学的各个方面。

对于想要了解法学基本知识的读者来说,这本书是一本非常值得一读的教材。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一、法学的基本概念1. 法学:研究法律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2. 法律: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3. 法律现象: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表现。

4. 法律制度:国家为实现一定目的而建立的法律规范体系。

5. 法律关系:法律规范在社会生活中调整人们行为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法学的分类1. 理论法学:研究法律现象的本质、规律和价值取向的法学分支。

2. 应用法学:研究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的法学分支。

3. 历史法学: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和演变的法学分支。

4. 比较法学: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的异同和相互影响的法学分支。

5. 国际法学:研究国际法律规范和国际法律关系的法学分支。

三、法学的研究方法1. 历史分析法:通过研究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揭示其内在规律和价值取向。

2. 比较分析法:通过比较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发现其异同和相互影响。

3. 逻辑分析法:通过运用逻辑推理,分析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逻辑关系。

4. 实证分析法:通过收集和分析实际案例,检验法律规范的实际效果和适用性。

5. 经济分析法:通过运用经济学原理,分析法律制度对经济活动的影响和作用。

四、法学的基本问题1. 法律的本质:探讨法律现象背后的社会本质和价值取向。

2. 法律的来源:研究法律规范的形成和发展过程。

3. 法律的功能:分析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4. 法律的效力:探讨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的约束力和保障机制。

5. 法律的实施:研究法律规范在实际生活中的运用和实施过程。

五、法学的价值取向1. 法治:强调法律对社会生活的普遍约束力和公正性。

2. 人权:关注法律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和维护。

3. 民主:强调法律制度应体现人民意志和公共利益。

4. 效率:追求法律制度在解决社会问题时的经济性和高效性。

5. 和谐:倡导法律制度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注重和谐与稳定。

六、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1. 法学与哲学:哲学为法学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法律的规范性是指法律具有()。

A. 普遍适用性B. 强制性C. 稳定性D. 规范性答案:D2. 以下哪一项不是法律的基本原则?()A. 平等原则B. 公平原则C. 正义原则D. 效率原则答案:D3. 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不包括()。

A. 个人B. 法人C. 国家D. 物品答案:D4.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

A. 法律文本B. 法律解释C. 法律实践D. 法律制定答案:D5. 法律解释的主体通常是()。

A. 法官B. 律师C. 法学家D. 公民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A. 权利B. 义务C. 法律事实D. 法律关系主体答案:ABC2. 法律效力的特点包括()。

A. 普遍性B. 强制性C. 稳定性D. 排他性答案:ABC3. 法律规范的类型包括()。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C. 禁止性规范D. 指导性规范答案:ABC4.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

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法律适用的连续性C. 法律适用的稳定性D. 法律适用的公正性答案:ABCD5.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

A. 文义解释B. 系统解释C. 目的解释D. 历史解释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一种,具有普遍的约束力。

()答案:正确2. 法律的制定必须经过立法机关的批准。

()答案:正确3. 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答案:错误4.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法律文本。

()答案:正确5. 法律解释的主体只能是法官。

()答案:错误6. 法律关系的内容只包括权利和义务。

()答案:错误7. 法律效力的特点包括普遍性和强制性。

()答案:正确8. 法律规范的类型包括授权性规范和义务性规范。

()答案:正确9.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答案:正确10.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文义解释和系统解释。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总结法学概论是一门基础性的法学必修课,其内容包括法学本身的历史、文化、理论、制度以及实践,对于了解法学和法律制度,进行法律思维训练与形成法律思想观念,以及进行法律知识的综合运用,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本文就法学概论的知识点进行总结,供同学们参考学习。

一、法学概论1.学的定义及其基本内容法学是一门研究社会法律规范的学科,主要包括对法律本身的研究、法律的运用以及法律的实施等多种形式,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

它的主要内容包括:法学的哲学基础、法的系统理论和历史、社会法的思想及其实践、政治法的形成及其实践、宪法的理论及其历史、民商法的理论和历史、诉讼法的研究以及其它相关法学问题。

2.学从业者法学从业者是指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士,例如律师、公证员、司法警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司法机关公务员、法院研究人员及法学教育工作者等。

他们要具备法学和法律实践的知识,同时要能够综合分析和运用法律,并能在法治环境下工作。

二、法学的原理和方法1.的基本原理a)法类派:法的本质是人民的自愿行为,人民行为的权利和义务是法律的核心。

b)法类派:法的本质是国家机关依据宪法以及政府机关根据法律制定的规范,它以宪法为基础、以政府权利为核心,人民在它面前只有义务而无权利。

c)派:法的本质是神的命令,是神的旨意的体现,法是不可抗拒的、有约束力的,人们只有服从接受,毋须有任何争议。

d)然学派:法的本质是自然的规律,它不受任何人的制定,是一种自发的、具有强制性的规范并具有影响力的行为规范,它反映了自然秩序本质的统一性和一致性。

2.律科学方法a)律原理方法:根据法律及其原理,按照当事人意图、客观事实以及历史情况等,通过比较、分析及推理等手段,加以判断应用条款。

b)律历史方法:根据法律的历史发展,查阅法律历史资料,对过去的法律制度进行考究,以求找出法律的发展规律,以及构建新的理论系统。

c)论证明方法:根据法律理论的法律规范性,通过所研究的案例事实及相关的法理思想,以及法律的前提条件,从合理的角度出发,用辩证的方法来审查和分析法律的正确性,并判断其合理性。

法学概论_第一章_法

法学概论_第一章_法
第一章

本章内容
第一节 法及其本质 第二节 法的职能和作用 第三节 法与经济、政治和道 德的关系
第一节 法及其本质
一、法的概念和基本特征
1、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 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基本特征
(1)法是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 的行为规范 (3)法是规定了人们的权利 义务的规范 (4)法是有国家强制力保证 实施的行为规范
封 建 制 法
唐律残片 钦定大清律
封建制法。封建制法是指封建制国 家制定和认可的,并以国家强制力保 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封建制法是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重 要工具,是封建地主阶级利益和意志 的表现,其内容由封建地主阶级的物 质生活条件决定。

资 本 主 义 法
具《 有中 资华 本民 主国 义临 法时 的约 性法 质 》
(3)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了人们在法律 上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 益或行为自由。

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必须 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一定社会关系中 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有 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4)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任何社会规范都要通过一定的力量来保 证自己的实施,但方式有所不同。法作为 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由国家权力的 力量即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的,而且这 种强制力具有普遍性。
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法定程序追究 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也将受到 法律的制裁。 但是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国家的强 制力只是法区别于其他行为规范的特 点之一,但不是法得以实现的惟一方 式。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

法学概论复习要点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主要介绍法学的定义、分类、历史发展、研究方法和基本原理等内容。

下面是法学概论的复习要点:一、法学的定义与对象: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研究法律的一门学科,它研究的是国家和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规范。

2.法学的对象:法学的对象主要是法律规范及其形成、实施、运行和效果等。

二、法学的分类:1.分类标准:根据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以及研究对象等不同标准,法学可以分为多个学科,如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

2.主要法学学科:(1)宪法学:研究宪法的内容、性质、作用等;(2)行政法学:研究行政法的制度、原则、程序等;(3)民法学:研究民事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则和具体制度等;(4)刑法学:研究刑法的构成要件、适用原则和刑罚制度等;(5)经济法学:研究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等。

三、法学的历史发展:1.古代法学:古代法学包括古代中国法学、古代罗马法学等,其特点是以律令制度为主,注重司法实践。

2.中世纪法学:中世纪法学以教会法学为主要内容,注重神权与王权的关系。

3.近代法学:近代法学注重人权、社会公正和国家法等问题,主要代表有自然法学、正义法学、实证法学等流派。

4.现代法学:现代法学注重立法、法律解释和法的效力等问题,尤其关注社会变革、政治制度等内容。

四、法学的研究方法:1.逻辑研究方法:包括概念分析、逻辑推理等。

2.历史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制度研究等。

3.比较研究方法:对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进行比较分析。

4.社会学研究方法: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进行社会学调查和统计分析。

五、法学的基本原理:1.法的合理性原理:法律规定应当合理,并为社会共同利益服务。

2.法的权威性原理:法律规定应当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强制力。

3.法的平等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平等适用于每个人,不分贵贱、有钱穷。

4.法的保护原则:法律规定应当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利益。

5.法的开放性原则:法律规定应当具有一定的可变性和灵活性,便于适应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

法学概论知识点期末总结第一部分:法学的基本概念和内涵一、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学科,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

法学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广义法学和狭义法学。

广义法学是指包括法理学、法史学、法社会学、法经济学、法哲学等在内的所有法学类学科。

狭义法学是指专门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史、法律思想、法律逻辑等。

二、法学的内涵法学是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其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规范:法学研究的对象是法律规范,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具有强制力和普遍适用性的规范。

2. 法律制度:法学研究的对象还包括法律制度,即由法律规范和相应的法律机构组成的整体。

3. 法学方法:法学是以法律规范为对象的学科,研究方法包括逻辑分析、历史分析、比较研究、实证研究等。

4. 法学价值:法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发现和弘扬法治理念,促进社会公正、平等和秩序。

第二部分:法学的发展历程和主要学派一、法学的发展历程1. 古代法学:古代法学包括中国古代法学、印度古代法学、古希腊罗马法学等,具有浓厚的历史和宗教色彩。

2. 中世纪法学:中世纪法学以天主教教义为基础,包括教会法学和世俗法学。

3. 近代法学:近代法学是18世纪以后的法学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等。

4. 当代法学:当代法学是20世纪以后的法学发展阶段,主要包括法律理论学、法律史学、法律哲学学等。

二、法学的主要学派1. 自然法学派:自然法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符合自然法则,是古希腊罗马法学的主要思想。

2. 法律实证主义学派:法律实证主义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并且以实证研究方法进行法律研究。

3. 法律实用主义学派:法律实用主义学派主张法律应当对社会进行服务和调整,强调法律实用价值。

4. 法律解释学派:法律解释学派主张法律规范应当具有统一和稳定的解释性,以实现公正和合理的判断。

第三部分:法学的基本原理和方法一、法学的基本原理1. 法律平等原则:法律平等原则是指法律规范适用于所有人应当平等,不得因种族、性别等因素差别对待。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

法学概论吴祖谋第十三版笔记《法学概论》是吴祖谋编写的法学入门教材,是法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科目。

本书第十三版是在第十二版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对《法学概论》第十三版的笔记概要,涵盖了书中的主要内容。

一、法学的定义与特征1.法学的概念: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一门学科。

2.法学的特征:科学性、实用性、文化性。

二、法学的相关学科1.法学与哲学:法律的哲学解释、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2.法学与社会学:法律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法律的社会功能。

3.法学与政治学:法律与政治的关系、法律的政治功能。

三、法律的定义与特征1.法律的含义:由国家制定、强制力保障的行为规范。

2.法律的特征:强制性、普遍性、相对稳定性。

四、法律的分类1.按照法律的层级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和刑法。

2.按照法律的性质分为公法和私法。

五、法律体系与法律层级1.法律体系:由多个法律组成的系统,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2.法律层级:宪法最高,普通法律居中,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居下。

六、法律适用的原则和方法1.合理性原则:法律的适用应当合乎逻辑、合乎道义,符合社会公平公正原则。

2.权威性原则:法律的适用应以法律规定为准绳。

3.先例性原则: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参照相似案例的判例进行适用。

七、法律责任与法律权利1.法律责任: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后果。

2.法律权利:受法律保护的权益。

八、法律行为与事实行为1.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人类行为,包括合同、行政行为等。

2.事实行为:无意识或无法控制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

九、法治与法律治理1.法治:国家权力受法律约束,政府及其机构行使权力应当以法律为准绳。

2.法律治理:以法律为基础,运用法治的方式来管理社会。

十、法学与法理学1.法学: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实践科学。

2.法理学:研究法律的规范特征、规范结构、规范功能的理论科学。

十一、法学研究的方法1.逻辑分析方法:运用逻辑学的原理和方法对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教学大纲一、课程概述(100字左右)《法学概论》是法学专业本科生必修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并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将了解法学的研究对象、基本理论、主要分支以及法学研究的方法和途径。

二、教学目标(200字左右)本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学思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使学生了解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法学研究的方法和技巧。

具体目标包括:1.熟悉法学的基本概念及其发展历程;2.了解法学的基本理论,包括法律关系理论、法律规范理论等;3.掌握法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巧;4.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5.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800字左右)1.法学的基本概念与发展历程1.法学的定义与研究对象2.法学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学派3.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2.法学的基本理论1.法律关系理论2.法律规范理论3.法律权利与义务理论3.法学研究的方法与途径1.法学研究方法的概述2.法学研究方法的选择与运用3.法律文献与案例分析4.法学与实践应用1.法学的应用领域与职业选择2.法律解释与司法实践3.法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四、教学方法(200字左右)本课程将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包括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实地考察等。

教师将通过演讲、课件展示等方式向学生介绍法学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引导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和方法进行问题分析和解决。

教师还将组织学生进行实地考察,让学生亲身体验法学在实践中的应用。

五、考核方式(100字左右)本课程的考核方式包括平时表现、作业与讨论、小组报告以及期末考试。

其中,平时表现包括课堂参与、课后作业等,占总成绩的20%;作业与讨论占总成绩的30%;小组报告占总成绩的20%;期末考试占总成绩的30%。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生对法学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六、教材(50字左右)1.主教材:《法学概论》王XX主编,XX出版社,XXXX年版。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课件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课件

《法学概论电子教案》PPT课件第一章:法学基本概念1.1 法律的定义与特征1.2 法律与道德、纪律的区别与联系1.3 法的构成要素: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概念1.4 法的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第二章:法律关系2.1 法律关系的定义与特征2.2 法律关系的种类: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等2.3 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2.4 法律关系的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第三章:法律行为与法律事实3.1 法律行为的定义与分类:民事法律行为、行政法律行为、刑事法律行为3.2 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意思表示、客体、法律后果3.3 法律事实的定义与分类:法律事件、法律行为3.4 法律事实与法律关系的联系与作用第四章:法律规范的制定与实施4.1 法律规范的制定:立法机关、立法程序、法律文本4.2 法律规范的实施:执法、司法、守法4.3 法律监督: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4.4 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司法解释、行政解释、学术解释第五章: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5.1 法律责任的定义与特征5.2 法律责任的种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5.3 法律制裁的定义与特征5.4 法律制裁的种类: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第六章:民商法律制度6.1 民法概述:民法的定义、调整对象、民法的基本原则6.2 民法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6.3 物权法:物权的概念、种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6.4 债权法:债权的概念、种类、债权法的基本原则第七章:行政法律制度7.1 行政法概述:行政法的定义、调整对象、行政法的基本原则7.2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的种类、效力、程序7.3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概念、范围、程序;行政诉讼的概念、范围、程序7.4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条件、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第八章:刑事法律制度8.1 刑法概述:刑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刑法的基本原则8.2 犯罪:犯罪的概念、特征、犯罪论体系8.3 刑罚:刑罚的概念、种类、刑罚的适用8.4 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概念、基本原则、诉讼程序第九章:经济法律制度9.1 经济法概述:经济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经济法的基本原则9.2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企业法人的法律制度、个体工商户及私营企业的法律制度9.3 市场秩序法律制度: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9.4 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国有资产的定义、分类、管理与监督第十章:国际法律制度10.1 国际法概述:国际法的定义、调整对象、国际法的主体10.2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主权原则、平等互利原则、不干涉内政原则10.3 国际关系法:条约法、国际组织法、海洋法10.4 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金融法、国际投资法重点解析第一章:法学基本概念重点:法律的定义与特征、法的构成要素、法的效力。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

法学概论的基本内容
1. 法学概论首先得讲讲法律的本质吧!这不就像盖房子的基石一样重要嘛。

比如说,法律就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没有它那社会岂不是要乱套啦?大家想想看,如果没有交通法规,马路上会是啥样的混乱场景啊!
2. 还有法律的分类呀,哇,那可真是五花八门。

就好比不同口味的糖果,各有各的特点呢。

像民法管咱们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关系,刑法那可是对付大坏蛋的有力武器哟!你说要是没了这些分类,怎么能把事情处理得有条不紊呢?
3. 权利和义务也是法学概论的重要部分哦!这就跟天平一样,两边得平衡呀。

你享受了权利,就得承担相应的义务,这多公平啊!就像你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也不能随口污蔑别人呀,对不对?
4. 法律的制定过程也很有意思呢!就像是精心烹饪一道大餐。

各方人员一起参与,讨论、研究,最后出炉一部好的法律。

难道不是这样吗?想象一下,如果随便制定,那能行吗?
5. 法学概论也得讲讲法律的实施吧!警察、法官、律师,他们就像是一场精彩球赛中的球员,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

没有他们,法律不就成了一纸空文啦?
6. 法律的效力范围也很关键啊!在这个国家适用的法律,换个地方可能就不一样啦,真神奇。

这不是跟各地的风俗习惯有差异一样嘛!一个地方的规矩到另一个地方可能就行不通了呢。

7. 最后,不能忘了法律的发展呀!它可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演变呢。

从古至今,法律也经历了好多变革呢。

大家想想,要是一直停留在过去的法律,能适应现在的社会吗?
我觉得呀,法学概论真的超级重要,它就像一把钥匙,能打开我们对法律世界的理解之门,让我们更好地在这个法治社会里生活呢!。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

《法学概论》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编号:20711007总学时数:48总学分数:3课程性质:学科基础课程适用专业:思想政治教育(师范)一、课程的任务和基本要求:“法学概论”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师范本科主干课程和基础课程。

课程主要内容为法的一般原理和国内主要部门法学和国际法学的基础知识。

本课程的任务是通过向学生介绍法学的基本理论和部门法基本知识、重要原则和法学方法,使得学生能够运用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并具有一定的法学理论基础;为学生今后能胜任中等学校的思想政治课法学内容的教学和法学课程的教学奠定专业基础;并通过法律理论学习与实践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和法治观念。

二、基本内容和要求:导论教学内容:一、法的基本概念二、法的运行三、法与国家、政策和道德四、社会主义法制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教学要求:掌握法的基木概念、法律关系、法律体系,了解法的运行,法与道德、政策的关系,法治与法制,依法治国的内容。

第二章宪法教学内容:一、宪法概述二、我国的基本制度三、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四、我国的国家机构教学要求:通过本章学习,认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掌握我国现行宪法对我国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构的一般规定;在课后了解美国宪法知识。

第三章刑法教学内容:一、刑法概述二、犯罪与犯罪构成三、犯罪的形态四、刑罚论五、罪刑各论教学要求:通过学习,认识刑法的基本原则,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条件;掌握犯罪的概念和特征,犯罪构成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犯罪既遂、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刑罚的概念和种类;了解刑法的特征、刑法的任务,共同犯罪的概念,刑罚的具体运用及常见罪名的法律规定。

第四章刑事诉讼法教学内容:总则一、立案、侦查和提起诉讼二、审判程序三、执行程序教学要求:通过学习,掌握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刑事强制措施,管辖及一审程序;了解刑事诉讼的概念、特征,证据制度和其他诉讼程序。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10题)1. 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法律的普遍适用性C. 法律的绝对权威D. 法律的稳定性答案:C2. 以下哪一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A. 主体B. 客体C. 法律事实D. 法律行为答案:C3.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什么?A. 国家强制力B. 社会公信力C. 法律的权威性D. 法律的普遍性答案:A4. 法律解释的方法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文义解释B. 系统解释C. 目的解释D. 历史解释答案:B5. 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哪一项?A. 法律原则B. 法律规则C. 法律概念D. 法律制度答案:B6. 法律效力的分类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空间效力B. 时间效力C. 人员效力D. 法律效力答案:D7. 以下哪一项不是法律渊源?A. 宪法B. 法律C. 行政法规D. 道德规范答案:D8.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原则B. 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原则C. 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原则D. 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原则答案:D9. 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物B. 行为C. 精神产品D. 法律关系主体答案:D10. 法律事实的种类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法律事件B. 法律行为C. 法律状态D. 法律关系答案:D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5题)1. 以下哪些属于法律关系的主体?A. 自然人B. 法人C. 国家D. 物答案:A、B、C2. 法律解释的目的包括以下哪些?A. 明确法律条文的含义B. 确定法律条文的适用范围C. 预测法律效果D. 指导法律实践答案:A、B、D3. 法律效力的特点包括以下哪些?A. 强制性B. 普遍性C. 稳定性D. 优先性答案:A、B、C、D4. 法律规范的类型包括以下哪些?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C. 禁止性规范D. 程序性规范答案:A、B、C、D5. 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以下哪些?A. 法律适用的合法性原则B. 法律适用的公正性原则C. 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原则D. 法律适用的灵活性原则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题)1. 法律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律的绝对权威。

法学概论教案大学

法学概论教案大学

课程名称:法学概论授课对象:大学法学专业学生教学目标:1. 理解法学的定义、研究对象和基本特征。

2. 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 了解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4. 培养学生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教学重点:1. 法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2. 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3. 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教学难点:1.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

2. 法学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

教学课时:2课时教学过程:第一课时一、导入1. 提问:什么是法律?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有哪些作用?2. 学生自由发言,教师总结。

二、讲授新课1. 法学的定义和研究对象- 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科学。

- 法学的研究对象包括法律规范、法律关系、法律现象等。

2. 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法学的理论包括法哲学、法理学、法律史、比较法学等。

- 法学的方法包括实证方法、规范方法、比较方法等。

3. 中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中国法律体系包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诉讼法等。

- 中国法律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

三、课堂讨论1. 法学与其他学科的交叉关系有哪些?2. 如何运用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四、总结1. 法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现象、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科学。

2. 法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对于理解和应用法律具有重要意义。

3. 中国法律体系是保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石。

第二课时一、复习导入1. 复习上一节课的内容,提问学生掌握情况。

2.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二、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某市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导致附近居民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 案例分析:- 运用法学知识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法律责任。

- 探讨如何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三、课堂讨论1. 如何加强法学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2. 如何运用法学知识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四、总结1. 法学教育对于培养具有法律素养的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

法学概论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1. 法学是一门研究什么的学科?A. 法律条文B. 法律实践C. 法律现象及其规律性D. 法律判决2. 法律的基本原则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公平原则B. 正义原则C. 效率原则D. 个人主义原则3. 以下哪项不是法律的功能?A. 规范功能B. 教育功能C. 强制功能D. 娱乐功能4. 法律关系的主体通常包括哪些?A. 个人和组织B. 动物和植物C. 国家和个人D. 物品和设备5. 法律效力的来源是什么?A. 社会公认B. 国家强制力C. 个人信仰D. 道德约束6. 法律解释的方法包括以下哪项?A. 文字解释B. 历史解释C. 目的解释D. 所有以上7. 法律适用的原则包括以下哪一项?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法律优先C. 法律连续性D. 所有以上8. 以下哪个不是法律关系的内容?A. 权利B. 义务C. 责任D. 情感9. 法律体系通常不包括以下哪一项?A. 宪法B. 民法C. 刑法D. 家谱10. 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需要遵循以下哪一项原则?A. 民主原则B. 法治原则C. 效率原则D. 所有以上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1. 法律的效力具有以下哪些特点?A. 普遍性B. 强制性C. 稳定性D. 灵活性12. 法律解释的类型包括哪些?A. 字面解释B. 系统解释C. 目的解释D. 历史解释13. 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哪些?A. 物B. 行为C. 智力成果D. 人身权利14.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A.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B. 法律优先C. 法律连续性D. 法律的明确性15. 法律体系的构成要素包括以下哪些?A. 宪法B. 民法C. 刑法D. 行政法三、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6. 法律的制定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

()17. 法律解释仅指对法律条文的解释。

()18. 法律关系的内容只包括权利和义务。

()19. 法律适用可以不考虑法律的时效性。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

法学概论期末知识点总结一、法学概论的基本概念1. 法的概念:法是一种规范、强制力量和统一性的体系。

它通过国家机关制定和实施,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

2. 法学的概念:法学是研究法律的起源、性质、规律和效用的学科。

它包括法律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

二、法律的分类1. 公法与私法:公法是指调整国家与个人、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宪法、行政法、刑法等;私法是指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关系的法律规范,如民法、商法等。

2. 权利法与义务法:权利法是指规定个人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的法律规范,义务法是指规定个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的法律规范。

3. 国家法与国际法:国家法是指一个国家内部的法律规范,国际法是指国际社会成员之间的法律规范。

三、法律的发展与演变1. 法律的历史:从原始社会的习惯法到现代法的形成,法律经历了长期的发展过程,逐渐体现出专业化、民主化和国际化的特征。

2. 法律的来源: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它们共同构成了法律体系的基础。

四、法律的原理与价值1. 法治原则:法治是指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法律,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

2. 审判权原则:审判权原则是指裁判权独立于立法权和行政权,法官在审理案件时独立行使裁判权,依法独立公正地进行司法活动。

3. 人权原则:人权原则是指国家保障公民和组织的人权和基本自由,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五、法学研究的方法与思维方式1. 归纳与演绎:归纳是从个别到普遍的思维过程,演绎是从普遍到个别的思维过程。

2. 分析与综合:分析是从整体分离出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研究,综合是把各个部分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整体。

3. 抽象与具体:抽象是从具体事物中抽出其共同的本质特征进行研究,具体是从抽象的概念中找到具体的应用实例进行研究。

六、法律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建构1. 法律体系的内在结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和习惯法等组成的,它们之间通过上下位、一般特征、一般性和特殊性等关系构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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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概论》1,为什么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宪法的内容与一般法律不同。

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除了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

(二)宪法的法律效力与一般法律不同。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和依据,其他法律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三)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与一般法律不同。

我国宪法的修改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2,我国国家机构的组织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3,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国体(国家性质):人民民主专政。

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4,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5,法人: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6,犯罪故意: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

7,民事法律行为: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民事行为。

8,财产所有权: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

9,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

10,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同时也是我们贯彻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

11,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

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12,刑法的效力范围:一、空间效力:(1)属地原则。

即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在本国领域内犯罪,无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适用本法;反之,在本国领域外犯罪的,都不适用本法。

(2)属人原则。

即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法。

(3)保护原则。

即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凡侵害本国国家或者公民利益的,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法。

(4)普遍原则。

即以保护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标准,凡发生国际条约所规定的侵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不论犯罪人士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地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是用本国刑法。

二、时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问题,归根结底是解决新、旧刑法如何选择使用的问题:(1)从旧原则。

即按照行为时的旧法处理,新法没有溯及力。

(2)从新原则。

即按照新法处理,新法有溯及力。

(3)从新兼从轻原则。

即新法原则上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则要按照新法处理。

(4)从旧兼从轻原则。

即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新法不认为犯罪或者出行较轻的,则要按照新法处理。

13,刑法客体的概念和种类:客体——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种类:a,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b,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

C,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个具体部分。

14,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分为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即犯罪集团两种。

一般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而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15,刑罚的种类和体系:我国刑法共规定了9种具体的刑种,其中包括5种主刑,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4种附加刑,即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和驱逐出境。

A,管制: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依靠群众监督执行的刑罚方法。

B, 拘役: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C,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D, 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一种严厉的刑罚。

E, 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行刑者基于相关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

F, 罚金:它是指由人民法院判决的、强制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从经济上对犯罪分子实行制裁的刑事处罚。

G,剥夺政治权利:该附加刑对于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犯罪分子,以及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适用。

H, 没收财产:没收财产主要适用于犯罪所得巨大或者特别巨大的犯罪。

I, 驱逐出境: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内的刑罚方法,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16,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A、民事法律关系主体。

简称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

B、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C、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17,我国现行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是怎样规定的?A,绝对无刑事责任年龄,即不满14周岁的,对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B,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除上述罪名外,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要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C,减轻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即已满16周岁的,犯任何罪,都必须负刑事责任。

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18,法人资格的条件:(一)依法成立。

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19,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的特点:民事法律行为:A、应是民事主体实施的以发生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B、应是以意思表示为构成要素的行为;C、应是合法行为。

代理:a.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b.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c.代理主要是实施民事法律行为d.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20,犯罪集团的特征:①必须是三人以上,重要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并有明显的首要分子;②有共同的目的、计划、分工和较固定的组织联系;③犯罪集团组成的目的,一般是为了进行一种或几种需要较多的人或较长的时间才能完成的重大犯罪活动。

21,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一、概念:是指当事人基于与自己有特殊关系的行为、物件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人损害的,依据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二、特征:①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

②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不适用一般的过错责任的原则 .③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加害人第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④特殊侵权民事责任中的侵权行为往往存在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分离的现象。

三、种类:A,职务侵权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过错推定原则.B产品质量不合格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无过错责任规则原则.C,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无过错责任.D,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无过错责任.E,在公共场所施工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过错推定责任.F,建筑物等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责任的主体——过错推定责任.G,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责任的主体和免责情形——无过错归责原则.H,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责任的主体和减轻责任的情形——无过错责任。

22,试述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一)主体要素: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二)客体要素: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称标的,是民事主体之间据以建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性事物,是民事主体追求的利益的反映,成为民事主体活动的目标。

就规范意义上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言,其客体大致是固定的。

(三)内容要素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如何实现其参与民事生活的目标。

23,联系实际,结合自己的体会,谈谈社会主义法治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关系:一、民主是法制的基础: 1.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只有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由工人阶级和全体人民掌握政权,才谈得上制定出体现自己意志的法制。

2.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一个原则。

法制的民主原则是指在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法制的种种环节上。

都实行民主。

3. 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力量源泉。

充分发扬民主,使人民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方面都发挥作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就有成功的保障。

4. 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主不断完善、健全、发展。

相应地,法制也必然随之发展、健全、完善。

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 1. 社会主义法制确认社会主义民主。

民主要得以存在、实现和发展.需要法制加以确认、肯定。

2. 社会主义法制规定社会主义民主的范围。

3. 社会主义法制规定如何实现社会主义民主。

4. 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危害民主的违法犯罪行为,这就需要用法来制裁这些行为,使民主得到切实保障。

24 ,试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的标志:A,形成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国家生活以及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均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B,宪法和法律具有最高的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组织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有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或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特权。

C,实现“民主的法制化”和“法制的民主化”。

前者是指民主的制度、权利、结构、形式和程序均在法律制度中确定下来,使之具有法律的完备形态;后者是指国家的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均有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真正实现广泛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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