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2018)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2018修订)
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2018修订)【发文字号】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公布日期】2018.12.28【实施日期】2018.12.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2011年5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发布根据2018年12月2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25号修订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预防失业,促进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一)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二)个体经济组织及其雇工;(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前款所列的用人单位和人员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参保人员失业后,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法律、法规对失业保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失业保险工作的领导,将失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失业保险基金的征集和失业保险待遇的给付。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工作,其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失业保险工作,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办理失业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地税、审计等有关部门和工会等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失业保险相关工作。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第五条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一)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员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等增值收入;(三)欠缴失业保险金加收的滞纳金;(四)财政补贴;(五)按照规定应当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济南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遇到劳动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济南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济南失业保险金有多少?失业保险金到底有多少,不少市民都十分关注这个话题,政府已经对失业保险金的多少作出了解释。
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今年7月1日起,历下区、市中区、天桥区、槐荫区、历城区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730元上调至830元,章丘市、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辖区内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由每人每月680元上调至780元。
这是自2004年以来,我市连续第八次调整失业保险待遇标准。
从10月开始,我市将按新标准陆续为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7-9月份的失业保险金也将按新标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一并补发,10月底全部发放到位。
济南失业保险金怎么领?不少市民想知道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下面将介绍不同的申领方法。
具体申报经办程序:1.济南市户籍失业人员(含非济南市户籍且愿意在济南市领取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第一步:减员。
单位从济南劳动保障网站办理。
减员原因,必须填选合同终止、解除合同或辞退,不得填选辞职或自动离职,否则不能通过网上申报。
如果选错减员原因,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到所在县区社保部门更改减员原因,然后携带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现场办理申报手续。
第二步:网上申报。
首先,单位开通失业保险待遇网上申报系统。
初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须将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号码,电话告知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即时开通。
开通后显现“失业保险申报窗口”,点击进入。
其次,进行网上申报。
减员后,单位要在60天内,于每月的10—28日期限内,通过济南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申报,输入失业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失业原因、失业日期等资料,然后提交,等待审定。
(为外地户籍失业人员申报,按居住证(暂住证)上的地址填写有关资料)。
第三步:审核。
市社保局失业保险处在2个工作日内网上审核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后,网上反馈给申报单位。
失业保险政策解读(2018)
➢ 4、必需本人来办理。
➢ 5、每月1—24日之间办理。(双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解除劳动合同后超过60天 的不予办理
三、失业保险金待遇享受期限
➢ 根据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 失业保险费的时间(以下称缴费时间)确 定:(一)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不领取 失业保险金;(二)缴费时间满一年的, 领取二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缴费时间 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 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 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 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具 体情况由社会保险机构具体解释)
➢ 7、必须本人事办理、填写《余杭区外城镇 职工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注意:解除劳动合同后超过60天的不 予办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 领取失业金。
(二)农村户口(本地—外地)办 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 1、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 件)
➢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3、提供杭州市余杭区市民卡中心发放的 申请人本人的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如无 市民卡的人员需提供申请人在杭州市余杭 区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借记卡(或存折)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件)。
➢ 4、本人档案(历年劳动合同原件)
➢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户口本复印件 一份。提供杭州市余杭区市民卡中心发放 的申请人本人的市民卡原件及复印件,如 无市民卡的人员需提供申请人在杭州市余 杭区农村商业银行办理的借记卡(或存折) 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6、本人二寸照片2张。
失业保险政策解读
二O一八年四月
一、单位及其参保职工缴费基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异地失业保险金要怎么领取
异地失业保险⾦要怎么领取很多⼈在失业以后其实并不能⽴马找到合适的⼯作,这个时候可以选择领取失业保险⾦来维持⽣活需要。
但是很多⼈不了解异地失业保险⾦应该如何领取?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起来看看吧。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强制实⾏的,由⽤⼈单位、职⼯个⼈缴费...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异地失业保险⾦要怎么领取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异地失业保险⾦要怎么领取⼀、失业保险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法强制实⾏的,由⽤⼈单位、职⼯个⼈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建⽴失业保险基⾦,对因失业⽽暂时中断⽣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之⼀。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规定,从2018年5⽉1⽇起,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
⼆、异地失业保险⾦领取流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劳动关系证明书》,⼀份交失业保险中⼼,⼀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所有栏⽬,背⾯的计⽣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户⼝所在地的计⽣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4、交纳三张⼀⼨的彩照和⼀份失业⼈员⾝份证复印件。
三、异地失业保险⾦领取所需资料1、携带本⼈⾝份证;2、与⽤⼈单位解除、终⽌劳动关系的证明;3、失业保险⾦缴纳⼿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近照。
如今是⼀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所以我们对⼀些平常的法律知识应该有所认识。
法律的存在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应对⾝边的⼀些事情,如果你还有⼀些其他的想了解的知识,欢迎来店铺找律师进⾏咨询。
2018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
2018年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流程领取标准1、两档合并为一档,原重庆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区域划分为805元/月和875元/月两个档次,此次调标将两档合并为一档,统一为1050元/月;2、标准涨三成,与原标准比较,此次调整比原来增长30%或20%,每月增加245元或175元;领取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二)、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三)、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重庆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领取材料1.重庆市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加盖单位印章)2.终止、解除、开除、除名或辞退原件(非本人意愿离职)3.劳动合同原件(加盖单位印章)4.免冠一寸彩照2张5.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6.户口本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7.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中国银行卡复印件,社会保障卡需要到银行激活银行功能,并设置密码。
标明本人姓名及常用电话。
8.1986年10月1日(以招工招干时间或派遣书时间为准)以前参加工作,第一次失业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提供原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和《失业证》原件。
以上材料只收一份,交到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
注意事项1.申领失业金前,必须先暂停参加失业保险和以单位名义参加的其他社会保险。
2.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暂停失业保险后60天内申领有效。
3.原单位失业保险有欠费的,需缴清欠费后才能享受失业金。
4.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再次失业时,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18年修订)正文:----------------------------------------------------------------------------------------------------------------------------------------------------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2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公布根据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失业保险金申领第四条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五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并按要求提供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参加失业保险及缴费情况证明等有关材料。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办事指南
佛山市顺德区失业保险办事指南一、失业保险的主要待遇类型(一)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可同时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求职补贴);(二)农户一次性生活补助;(三)一次性失业保险金;其中,失业人员领取上述第(一)项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条件的还可以申领以下其他失业保险待遇:①生育加发失业保险金,②稳定就业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③自主创业后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次性丧葬补助抚恤金。
二、申领失业保险金(一)申领条件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1年,或者不满1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意事项:①失业人员停保后,应先到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或村(居)劳动服务站(以下简称劳动服务站)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再到最后参保所属镇(街道)的社保办事处(以下简称社保办事处)申领失业保险金。
②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申请手续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在办理失业登记起7个工作日内到社保办事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手续,填写《佛山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并携带本人以下资料:1.佛山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未办理或未激活社保卡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银行卡及复印件);2.《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个人基本情况与失业登记情况页的复印件;3.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4.对户籍及农民工缴费年限有争议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
注意事项:①申请人在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超过7个工作日申请的,领取期限自办理申请手续之日起计算;如果申请的次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签收又不具备补发条件的,领取期限自实际签收失业保险金的当月1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
姓名
性别
□1.男
□2.女
出生
年月
年 月 日
照
片
民族
婚姻状况
□1.未婚□2.已婚
文 化 程 度
□1.博士及以上□2.硕士□3.本科□4.大专
□5.高中□6.中专□7.技校□8.初中及以下
职业资格等级
□一级(高级挤师)□二级(挤师)□三级(高级工)
□四级(中级工)□五级(初级工)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家 庭 住 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变更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原工作单位
原工作单位
性质及经济
类型
□1.企业(□国有□集体□股份合作□联营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
□港澳台投资□私营□其他)
□2.事业□3.社团□4.个体□5.其他
参加工作时间
失业时间
失业原因
□合同期满□辞退或辞职□其他
单位(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
有无பைடு நூலகம்职
要求
□1.有求职要求
□2.无求职要求
是否进行
求职登记
□1.已登记
□2.未登记
家
庭
状
况
姓名
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备注
注:以上由申领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填写,请在有选项的栏目□上打“√”。
审核意见: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 月,失业保险金享受数额 元/月。
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注:以上栏目由负责办理申领登记的经办机构填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12.14•【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18.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8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18年10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3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商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张纪南2018年12月1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材料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商民政部、卫生健康委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取消“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求职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等10项证明,并对5件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一、对《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作出修改删去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中的“和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
二、对《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作出修改删去第七条第(三)项中的“及求职证明”。
三、对《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作出修改(一)删去第八条第(一)项、第(三)项中的“和复印件”、第(四)项。
(二)将第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申请再次鉴定,应当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以及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四、对《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删除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中的“和复印件”。
五、对《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作出修改删去第四条中的“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个பைடு நூலகம்基本情况
姓名
家庭住址
是否已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
是 □
失业前是否在当地参加过医疗保险并已办有医保卡
是 □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1
选择职业
培训项目
联系电话2
身份证号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出生年月
个人编号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
失业时间
失业原因
以上为表格为失业人员填写
失业保险金审核情况
补办内容
补办原因
(证明材料)
申请人:
年月日
以下由社保经办机构填写
审核
意见
经办人:审核人:
年月日
审批
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项目名称
按城镇职工缴费
按农民合同工缴费
本级缴费月数
异地转入缴费月数
视同缴费月数
本次合计缴费月数
前次保留可享受月数
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月数
本次应享受农合工待遇月数
本次失业保险金月领金额
本次农合工一次性待遇金额
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人: 社保经办机构复核人: 审核人:
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
失业人员逾期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审批表
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3.19【案件字号】(2020)浙10行终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蔡超张燕谢继红【审理法官】蔡超张燕谢继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李仙正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当事人-个人】李仙正【当事人-公司】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理律师/律所】卢方予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方予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方予【代理律所】浙江鼎联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李仙正【被告】台州市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院观点】本案双方当事人对上诉人李仙正的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时间为124个月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
【权责关键词】合法合法性审查受案范围合法性证据确凿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可诉性【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对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对上诉人李仙正的失业保险费累计缴费时间为124个月无异议,双方争议的焦点是失业保险待遇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系对该缴费时间段失业保险金的上限规定。
《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据此作了细化规定,即规定缴费时间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满八个月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余数超过四个月不满八个月的,按照八个月计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该规定并不与上述第十七条规定相冲突。
被上诉人黄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上述规定核定上诉人李仙正领取1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并无不当。
深圳市失业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申请表(含空表与样表)
提示:填表前请先阅读此表背面的须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失业人员的遗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或者收到宣告失业人员死亡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的手续。
二、遗属在办理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前,须确认死者在市外没有应转入深圳市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且深圳市的历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无误、市外转入的历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无误。
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死者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额、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到失业保险窗口结算,款项直接通过银行转帐到死者或其遗属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内。
四、办理手续时,须提供:1、《失业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申请表》原件;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3、死者的死亡证明原件;4、申请人与死者的近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户口本、出生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非婚生子女证明、亲子鉴定文件、法院判决或裁定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近亲属关系证明);五、市社保机构为符合领取条件且提供材料齐全的遗属发放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死者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遗属需确定死者医疗费用已报销完毕),其他遗属对上述金额的领取和分配有异议的,应循法律途径向领取人追索。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提示:填表前请先阅读此表背面的须知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一、失业人员的遗属应当在失业人员死亡或者收到宣告失业人员死亡判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到社保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的手续。
二、遗属在办理失业保险死亡待遇申请前,须确认死者在市外没有应转入深圳市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且深圳市的历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无误、市外转入的历年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无误。
三、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死者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积累额、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到失业保险窗口结算,款项直接通过银行转帐到死者或其遗属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内。
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2)
**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XX保险经办部门盖章日期:备注1、该表格填写一式两份,在**市XX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业务时使用;2、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XX保障(市民)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居民来往XX通行证、XX护照等;3、支付银行账户必须是失业人员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XX保障(市民)卡,或在**开设的活期类银行结算存折、银行卡(银行卡反面须有持卡人签名),可待遇支付的银行类别有:XX、XX、XX、XX、XX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深)、招商银行、**银行、**浦XX银行、**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华兴银行、**银行、南粤银行、**银行、中国邮XX储蓄银行;4、单位填写部分的“停保原因代码”处,填写后不得涂改;5、若属于单位已失踪、注销,或有劳动争议可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的情况,无需单位盖章(单位填写部分可由个人代填);6、个人填写部分的“支付方式"处,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只能选择“在本市按月享受”,省内非**市户籍失业人员或2021年7月1日前失业的省外户籍人员只能选择“在本市按月享受"或“转回户籍地",2021年7月1日时处于参保状态、其后失业的省外户籍人员可以选择“在本市按月享受”、“转回户籍地”或“一次性领取",以上XX类人员中属于2021年7月1日前失业的原农民合同制职工只能选择“一次性领取”;7、2021年7月1日时是否处于参保状态的认定:以2021年7月是否有缴纳XX保险费作为判定标准,有缴费的,才可被认定为2021年7月1日时处于参保状态,未缴费的,视为2021年7月1日前已失业;8、选择“转回户籍地”的可不用填写支付银行账户信息,需同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转移手续(详情查阅《失业保险转移》宣XX张),办结后再向户籍地XX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9、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待遇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费;但可选择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其参保缴费标准按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
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怎么办理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怎么办理办理部门: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办对象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办理程序:1、申领失业保险金(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少手续,但由于结算原因,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提供)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
每月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枣庄失业保险金标准
枣庄失业保险金标准
自2023年10月1日起,枣庄市将按照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90%同步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分别为:滕州市、薛城区、市中区由原来每人每月1710元调整为1809元,增加99元;山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由原来每人每月1530元调整为1638元,增加108元。
同时,枣庄市还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3〕172号)和《关于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枣人社发〔2018〕67号)要求,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相应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和申请条件可能会因时间、地点、个人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如何计算失业金领取金额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如何计算失业金领取金额失业金计算方法: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领取条件:每月失业金的多少,各地不同。
具体落实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是是指下列情况: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出名和辞退的4、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以及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致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发放1.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经办机构根据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按照下列原则确定:(一)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一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申领人签名(手印):
终止合同□ 解除合同□ 开除、除名、辞退□ 其他□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况
核 定 领 取 失 业 保 险 金 期 限 及 标
累计缴费月数 本次核定领取期限 个月 前次尚未领取期限 个月 合计领取期限 个月 开始领取年月 年 月
注:1、此表由申领人员填写,请在有选项的栏目□上打“√”; 2、“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栏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3、此表一式两份,社保经办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各一份
领 登 记 表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市 已婚□ 未婚□ 区 街 社区
中□ 中专□ 技校□ 初中及以下□
□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其他□ 是否有求职愿望 工作或学习单位 是□ 否□ 备注
金 期 限 及 标 准
开始领取年月 年 月 发放标准 元/月
失 业 保 险 金 申 领 登 记 表
社保经办机构(章): 姓 名 性别 填报日期: 出生年月 年 民族 月 日
身份证号 家庭常住地址 文化程度 职业(工种) 失业原因 常住地社区名称 市
区
博士□ 硕士□ 本科□ 大专□ 高中□ 中专□ 技校□ 职业资格等级
高级技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