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达德利 史蒂文斯案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浅析“达德利史蒂文斯案件”
一直以来,对于同类相残案,人们都争论不休,在此,我想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案例的事实是这样的,当事人有船长达德利,大副史蒂文斯,新船员布鲁克
斯、理查德.帕克(孤儿)。大浪冲击这条船后,木犀草便开始下沉,这4个船
员逃到救生船上,他们唯一的食物就是两罐腌制的金枪鱼,没有可以喝的淡水。
前三天他们什么也没吃,第四天他们开了一罐金枪鱼吃了,第五天他们捉了一只
海龟,并把剩下的一罐金枪鱼都吃了,海龟使他们得以在以后的几天生存。然后
有8天他们又没有进食,没有东西吃,也没有水喝。那个侍者男孩帕克躺在救生
船的一角,因为他不听其他人的劝告喝了海水,他病了,似乎就要死了。在第
19天,达德利船长建议用来抽签决定,谁应该死去以救活其他三个人。布鲁克斯拒绝了,他不喜欢抽签这个主意,我们不知道是否因为他不想冒这个险,或者他信奉绝对的道德准则,但不管怎样,他们没有抽签。之后的一天依然没有船出现,所以,达德利让布鲁克斯改变想法,他还向史蒂文斯提到,帕克这孩子最好杀了。达德利做了祷告,告诉男孩他的死期到了,然后就用铅笔刀刺进他的咽喉静脉杀了他。布鲁克斯的良心不再反对,一起分享了这可怕的“盛宴”。之后的四天里,他们3个就喝这个男孩的血、吃他的肉,之后他们获得了营救。达德利在其日记中用惊人的委婉语句描述了他们被营救时的情形:“24号,我们在吃早餐时(笑声),终于出现了一艘船……”他们是被一艘德国船救走的。
一、吃人是否应得到允许?
很多人都持有像康德一样的观点,认为判断一个行为是否道德,不仅仅应看其带来的后果及对外界的影响,更应看其行为本身。他们认为,人之所以为人,是因为人有理性,这是与其他动物相区别的。因此,同类相残这样的事不应发生在人类之间,即吃人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得到允许的。
人们普遍信奉“人人生而平等,自由,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但是,凡事都有例外。例如,在饥荒年代,儿子无奈之下将老母亲送到山上,任凭其饿死;当一个人受到他人的即时非法打击并没有机会为其抵抗打击而诉诸法律时,而对侵犯者采取合理的武力打击以防卫自己不受身体伤害,其在这种情况下对加害人的打击是合法的,不成立任何犯罪。在上述例子中,有的是别人没有实施对自己有害的行为,有的是别人正在实施对自己有害的行为,不管其原因如何,其本质都是我们不得不做出一个决定的情况下,选择了牺牲或剥夺他人的权利来实现自己的权利。实际上,这也隐藏着平等。在上述例子中,儿子可以选择死,把生存的机会留给母亲,母亲亦然;一个人想剥夺他人的姓名来实现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同理,他人也可以。
当然,这是有一定条件的。因为每个人都是经济人,都会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假如没有一定的条件限制,那么人类会陷入相互混战之中,因此就需要一种秩序,一种规则,不能让人们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任意剥夺他人的权利。人们可以在某些条件下选择将自己的权利置于他人的权利之上,但这决不能是任意的,这种条件是外界环境逼迫人们作出一定对某个人或某些人不利的决定时,例如饥荒或自卫等等。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不难得出结论:吃人是允许的,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在本案中,达德利,史蒂文斯和布鲁克斯犯罪的原因不是吃了人。
二、该吃哪一个人?
上述讨论承认了吃人的合理性。在本案中,假如帕克自愿被吃或者病死了,问题就没有了。但事实上不是如此,这时就需要选出一个“该吃的人”。
功利主义者会持像边沁那样的观点——凭着直觉去做正确、公正的事情,追求效用的最大化,即追求最大多数人得最大幸福。但是,公正是否必然带来效用最大化?或者说,是否在实现效用最大化的同时,必然实现公正?
在本案中,公正是通过抽签得出谁该被吃的结论,效用最大化是帕克被选中,因为他是一个孤儿,他的死既可以带给其他三人生存的机会,又不会引起相关亲人的痛苦。
试想,假如通过抽签,帕克被选中,这样显然两全其美。或者假设这四个人的效用差不多(家庭情况,社会地位,为社会所作的贡献等等),这样任何一个人被选中,都可以同时实现公正与效用最大化。
但是,现实与理想总是有差距的,人的效用不可能都基本相同,通过抽签,被选中的人有可能不是效用最低的人,甚至是效用最大的人。这样实现了公正,却失去了效用最大化。而在本案中,是实现了效用最大化而牺牲了公正。
公正与效用,哪个更重要呢?或者说,在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该放弃哪一个?
在我看来,更应选择公正。首先,人人平等,我们不能以自己的主观判断来决定他人的命运,别人的命运应掌握在他自己手中,在公正的程序中,每个人都是平等的。就像强大、人数众多的民族不能以自己的效用大为理由去压迫,奴役甚至灭绝弱小、人数少的民族。另外,公正意味着一种良好的秩序,意味着一种合作。著名的例子囚徒困境说明了一个道理:理性的选择导致了次优的结果。每个人都选择对自己绝对占优的策略,不愿合作,结果是失去了一个更好的结果。实际上,人类延续到今天,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秩序,没有了这种秩序,世界将不堪设想。这也是为什么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如此关注世界秩序的建构。公正不一定会带来最大的效用,但是不公正对效用产生大危害的可能性绝不会低。
因此,没有通过一个公正的程序——抽签,就断定是帕克该被吃,这是其他三人有罪的理由之一。
三、有权吃人的人?能够被吃的人?
正像国家来自于人们对权利的让渡,是人们之间的一种契约一样,通过公正的程序——抽签得出哪个人该被吃的结论的前提应该是人们之间的合意,即每个人愿意将自己的权利让渡出来。这也体现了一种平等,一种自由。
若某个人不同意让渡自己的权利,不愿意合作,其他人不能强迫他。而这也意味着他以对自己某种权利的放弃为基础来获得别的权利的机会。例如,在本案中,假如布鲁克斯不同意通过抽签来决定自己与他人的未来,那么,当其他三人通过抽签选出了某个该被吃掉的人后,布鲁克斯就没有权利去跟他们一起分享这一“食物”。当然,不同意者也不应该被逼让渡出某些权利,来满足他人的需要,实现他人的权利。他不会得到收益,就不应承担风险。就像本案中,假如帕克不同意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谁该被吃,那么其他三人就无权将帕克视为“候选人”。
但是,这也有一个问题,假如每个人都不愿合作,都不愿将自己的未来置于公正的但不可预测结果的程序中,那该怎么办?例如,在本案中,若每个人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