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患沟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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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患沟通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医护人员的切身利益,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经卫生院领导小组讨论, 特制定本制度。
一、沟通原则
医患沟通应充分体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尊重和维护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体恤患者的痛苦,同情患者的困难,耐心倾听患者的倾诉,使用规范的文明服务用语。
二、医患沟通时间
(一) 院前沟通
(二) 入院时沟通
(三) 入院3天内沟通
(四) 住院期间沟通
(五) 出院时沟通
(六) 出院后跟踪沟通
三、医患沟通内容
医务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介绍患者的疾病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措施、重要检查的目的及结果、患者的病情及预后、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手术方式、手术并发症及防范措施、医疗药费、健康指导等等,并听取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回答患者或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增强患者和家属对疾病治疗的信心。
医务人员还要加强对目前医学技术的局限性、风险性的告知,使患者和家属心中有数,从而争取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保证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医患沟通方式
通过各种告知文书、同意书及与患者或家属的谈话实现。
对于普通疾病患者,由经管医生在查房时就将病情、预后、治疗方案等详细地与患者或家属进行沟通;对于疑难、危重患者,由患者所在的医疗小组(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责任护士)直接与家属进行正式沟通。
对带有共性的多发病、常见病,由科室或病区护士长及相关医生、护士一起召开患者、家属会议,集中进行沟通
五、医患沟通的技巧与方法
(一)基本要求尊重、诚信、同情、耐心
1.一个技巧倾听——请多听病人或家属说几句,介绍(解释)——请多向病人或家属说几句,
2.二个掌握掌握病情、治疗情况和检查结果;掌握医疗费用的使用情况。
3.三个留意留意对方的情绪状态、教育程度及对沟通的感受;留意对方对病情的认知程度和对交流的期望值;留意自身的情绪反应,学会自我控制。
4.四个避免避免强求对方及时接受事实;避免使用易剌激对方情绪的词语和语气;避免过多使用对方不易听懂的专业词汇;避免刻意改变和压抑对方情绪,适时舒缓。
(二)沟通方法
1.预防为主的沟通: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只要发现可能出现问题的苗头,并把此类作为重点沟通对象,针对性的进行沟通。
在晨会交班中,除交医疗问题外,可把当天值班中发现的不满意苗头作为常规内容进行交班,使下一班医护人员有的放矢的作好沟通工作。
并记录在晨会记录本中。
2.交换沟通对象:在某医生与病人或家属沟通困难时,可另换一位医生或主任与其沟通。
3.书面沟通:对丧失语言能力或某些特殊检查、治疗的患者可用书面沟通。
4.先请示后沟通:当下级医生对某种疾病的解释不肯定时,先请示上级医生,然后再沟通。
5.协调统一沟通:论断不明或疾病恶化时,在沟通前,医—医之间,医—护之间,护—护之间要相互讨论,统一认识后,由上级医师对家属进行解释,以避免各自的解释矛盾对家属产生不信任和疑虑的心理。
六、医患沟通记录
每次沟通都应在病历中有记录或由患方签署相应的告知文书、同意书。
沟通记录在查房记录或病程记录后。
记录的内容有沟通的时间、地点,参加的医护人员及患者或家属姓名,以及沟通的实际内容、沟通结果。
七、“医患沟通制”的制度保障
把“医患沟通制”纳入卫生院质量管理体系,医务部、护理部、质量考核办将定期每月抽查一次,查病历了解“医患沟通”记录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了解医患沟通的实施情况,听取病人意见。
并由考核办通报实施效果,并加以评价,提出改进措施或意见,向全院通报。
对拒不执行“医患沟通制”和在执行过程中仍有病人投诉,病人不满的,则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