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的四个原则和工作流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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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的四个原则和工作流程细则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一阶段申请入党:

1.交入党申请按照党章规定,要符合五个条件:一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二是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三是必须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四是愿意执行党的决议。五是必须按期交纳党费。这5条是申请入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特别注意不满18岁不能申请。

申请书要由申请人亲自书写,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交。申请书一律由本人手写。申请书一般应有三方面基本内容:一是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二是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现实表现;

三是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

2.申请书备案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支部接收入党申请书后,申请书原件由支部留存备案,7日内将申请书复印件报镇党委备案。

3.谈话党支部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

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介绍党的基本知识,说明入党的条件、要求、程序等,同时对其年龄、入党动机和其他情况进行了解。并形成谈话记录,由支部

存档。(见附件1) 4.帮扶教育对申请人进行帮扶教育,填写入党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2)第二阶段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有基本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操作。不是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就自然成为积极分子,也不是所有的申请入党人都必须要确定为积极分子,更不是积极分子一定要确定为发展对象。

1.“两推一备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两推”方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积极分子人选。

(2)形成正式积极分子推荐材料。(见附件3)(3)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票决推优人选。采取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方式进行。推荐大会参会人员:除了党员之外,还可以有群众代表参加。(见附件4)(4)参会人数: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

(5)形成决议并报镇党委备案,支部留存原件,上报党委复印件。(见附件5)(6)各村入党积极分子总量不少于2名。(附件6) 2.指定2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1)入党申请书(2)谈话记录(3)信息采集表(4)群团组织推荐材料(5)帮扶教育记录(6)支部大会决议(选票报告单) 4.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培养教育方式:各支部可以采取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集中培训等方式开展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工作。

(2)培养教育内容: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是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培养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3天或者24学时。

(4)培训记录存档:作好教育培训记录,形成书面材料存入积极分子档案。

(5)思想汇报。至少每2个月上交一份思想汇报存入档案。

(6)考察意见: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要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见附件7),存入积极分子档案。

(7)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时间:积极分子的培养期至少一年以上,但培养2年、3年甚至5年,再发展为预备党员,这也是正常的。(积极分子培养1年后,没有发展为预备党员的要继续培养,不能搁置。)第三阶段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 1.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

培养教育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召开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并将发展对象人选情况报镇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见附件8) 注: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必须先报上级党工委备案。备案后才能算是发展对象。这一点与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同,积极分子是支部直接就可以确定。

2.指定入党介绍人

3.政治审查政治审查是发展党员必

须履行的手续之一,是硬性规定的前置条件,没有政审或政审没通过的不能发展。

4.短期集中培训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镇党委统一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路线、方针等方面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这也是前置条件,是硬性规定。

第四阶段接收预备党员 1.对发展对象情况进行公示。在党支部确定接收其为预备党员之前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公示对象的个人档案。(附件9、附件10) 2.召开支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

(1)审查内容:一是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如

何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等;

二是审查发展对象的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填写是否清楚,与组织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都有相应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

三是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审查党小组或群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四是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

(2)审查标准:一是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

二是手续是否完备。

(3)审查方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要有会议记录)(4)形成审查结论和支部意见报镇党委审批。

3. 镇党委进行审批。

(1)对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进行审查。

(2)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相关部门的意见。

(3)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

(4)与发展对象谈。

(5)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6)发展对象未来三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4.召开支部大会票决接收预备党员。

(1)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注意事项:一是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

二是因故不能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在支部大会召开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统计在票数内;

三是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发展对象;

四是向参会全体党员宣布票决结果。

(2)形成支部大会决议。决议内容:一是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

二是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

三是表决结果;

四是通过决议的日期;

五是支部书记签名。

5.党支部将接收为预备党员材料报镇党委审批。党支部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上报镇党委审批。

注:关于票决。在确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四个环节中,除确定发展对象外,其他三个环节都要求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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