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建设规范安徽标准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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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525—2019

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智慧养老建设的信息系统、智能设施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养老机构智慧系统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GB/T 35796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MZ/T 039 老年人能力评估

WS 445(所有部分) 电子病历基本数据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智慧养老 intelligent old-age car

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通过对涉老数据信息的采集、汇总、分析研判,实现机构智慧化运作和管理,提供实时、快捷、高效、低成本、物联化、信息化、智能的养老服务。

4 信息系统

4.1 数据中心

4.1.1 数据中心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交换机、UPS 等。

4.1.2 汇集数据类型包含但不限于:机构信息、入住老人信息、服务人员信息、评估信息、机构服务项目信息、营养膳食、日常事务信息、智能安防监控信息、财务结算信息和服务资源信息等。

4.2 网络

应具备基础网络环境及设施,包括:交换机、路由器、传输线等设备,采用 WIFI 等方式接入互联网,网络能够满足对数据采集、汇总、分析、使用的需要。

4.3 应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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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 3525—2019

4.3.1 接待管理

具有咨询登记功能,预约登记功能、来宾参访情况登记功能。

4.3.2 入院登记

支持通过身份证读卡器、高拍仪等设备自动化录入数据;支持电子合同自动生成、存档、上传、在线预览、在线修改、下载打印等功能。

4.3.3 健康评估

具备评估表单,评估内容,计分规则和评估结果设置功能;具备不同维度的评估、信息引用功能、评估数据采集功能和自动形成报告功能。

4.3.4 居住管理

具备对老年人入住信息、老年人外出情况、退住申请信息、转院退院情况记录基本功能。

4.3.5 照护管理

具备设置护理计划与护理信息登记功能,并通过 APP 实现移动护理、查房、护养结果存储与上报,实现智慧化护理,照护数据采集范围参考 GB/T 35796、GB/T 29353、WS 445、MZ/T 039。

4.3.6 膳食管理

具备登记食物信息、登记食谱、送餐点餐情况、食物检查登记功能。同时能够以入院登记时的病史为基础,通过膳食管理为每位老人生成特定的定制化食谱,结果直接传输至厨房,实现老人需求与食品制作人员的无缝对接。

4.3.7 日常记录

具备登记护理信息、交班记录信息、值班记录信息、巡房信息情况功能和相关图片进行上传功能。

4.3.8 智能看护

具备设备绑定接入、设备日常监测阀值、报警临界点、频次及报警规则,报警监控与系统联动并结合对应联动处理。

4.3.9 档案管理

具备实名制建档功能、多方式建档功能、自动比对信息功能和关联功能、结合老年人基本档案信息、结合日常监测、采集;绘制老人综合档案信息,方便查看与打印。

4.3.10 财务管理

具备一卡通智能管理,收费标准设置及自动滚帐、费用管理智慧化建设、费用缴存、补贴申请、保险智慧化管理等功能。

4.3.11 后勤管理

具备单据申请、内部审批、出入库记录功能,对于养老机构的涉老物品,实现以老人为发起点、护理人员为经手人、仓库与采购为最终责任人的统一的业务流程。

4.3.12 智能监护

2

DB34/T 3525—2019 具备智能监控功能,通过楼层监控屏、中控中心指挥决策系统等方式,主动告警,实现智慧化监护。

4.3.13 物业安防管理

具备实现消防安全管理、维修管理和停车场管理基本功能。

4.3.14 出转院管理

具备老人出转院状态管理、老人的基础信息、体检、用药等情况记录等功能。

4.3.15 基础设施管理

4.3.1

5.1 具备各类软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消防、卫生和安保等设施情况记录功能。

4.3.1

5.2 通过信息系统、APP 等方式,向监管机构、社会群众等第三方,公开房间床位数量、可提供服务类型、收费标准等必要的基础信息,方便信息获取、服务评比、在线订购、业务监管。

4.3.16 服务资源管理

具备养老机构基础信息、机构组织管理、人事管理、仓库管理和志愿者管理基本功能。

4.3.17 综合展示

对于集团化、分布在多地的养老机构,实现集团数据统一展示,便于监管机构获取数据,方便各分支机构的信息互通。

4.3.18 数据管理

4.3.18.1 具备查询、浏览、下载或打印功能,信息平台上发布和收集到的服务信息、记录或资料应妥善保存。

4.3.18.2 应设置双机热备份和异地灾难备份系统,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

4.3.19 突发事件管理

4.3.19.1 具备信息平台上登记事件类型功能,包含事件类型名称、事件级别和处理预案。

4.3.19.2 平台登记突发事件功能,包括发生时间、老年人信息、事件类型、事件级别和处理结果。

4.3.20 捐赠管理

4.3.20.1 具备单位或个人捐赠登记功能,包括捐赠方信息、捐赠金额和捐赠物资。

4.3.20.2 具备捐赠资金管理功能,包括入账登记、出账登记和结余信息。

4.3.21 评价管理

4.3.21.1 具备配置服务和回访满意度问卷、质量调查功能。

4.3.21.2 具备投诉管理功能,包括基本信息登记、投诉处理机制和投诉处理标准流程。

5 智能设施设备

5.1 实时通信设施

具备远程实时通信设施,如对讲系统、呼叫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使得老人与养老服务人员通信的复杂度降低、效率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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