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公司与子母公司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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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概念和关‎系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总公司与分公司和母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总公司与分公司和母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

总公司与分公司和母公司与子公司有什么区别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母公司/子公司》与《总公司/分公司》的区别设立分公司与子公司利弊对比设立分公司和子公司利弊对比表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但分公司都没有。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担。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该独立核算,股东分别从两家公司获得收益,不能合并计算。

子公司有自己的注册资金,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不同?(1)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的区别

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的区别

母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组织异同PARENT-SUBSIDIARY COMPANY & HEAD OFFICE-BRANCH COMPANY母子公司和总公司分公司组织异同(2008-12-27 22:28:19)转载标签:母子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分类:集团管理母子公司结构和总公司分公司结构是大企业内部两种最基本的组织形式。

对于集团公司尤其是多角化经营的公司多采用母子公司组织模式,而对于单一业务的大公司多采取总公司分公司管理模式。

一、母公司和子公司一个公司通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权)而实际控制其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前者即为后者的母公司,后者即为前者的子公司。

从理论上讲,母公司必须拥有子公司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有表决权的股份),但实际中,由于股份是分散的,谁拥有的相对股份多,谁就取得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定权,因而母公司往往无需拥有子公司50%以上的股份(股权)便可获得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从而取得控制地位。

我国财政部颁发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母子公司关系作出了规定:母公司必须拥有子公司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或一个公司虽然不持有另一个公司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但实际上能控制其重大事项(控制子公司半数以上表决权、或控制董事会、或控制企业财务及经营决策等)决定权的,这两个公司的母子公司关系也成立。

二、总公司和分公司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或规模较大的单一公司,如果在业务上有直属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直属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分公司,而公司本身就常称为总公司。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概念,它实际上并非公司,而与总公司是同一公司,是总公司的组成部分或业务机构。

由于总公司与分公司组成的公司无论规模多大仍是一个法人企业,而非企业集团。

三、母子公司结构与总公司分公司结构的主要区别1、法律地位不同子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能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在《公司法》面前,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平等的,不存在上下级关系,但人们也常常称子公司为下属企业或下属公司。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的区别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的区别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子公司的区别一、总公司与分公司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旗下的财产完全属于总公司。

无自己的资产负债表(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所以分公司只有营业执照,只有负责人。

(3)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4)分公司名称一般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总公司A ,分公司,A分公司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所以复杂点说,有 A B C D 四家公司A 可以是B的子公司,B 可以是C 的子公司,C可以是D 的子公司。

【实用】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总分公司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实用】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总分公司的法律概念是什么?

【实用】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总分公司的法律概念是什么?孟老师发现在实务工作中有很多企业能够涉及到总分机构问题,但是对于总分机构的会计处理和涉税事项并不是非常明确,所以针对总机构的问题,孟老师给讲堂会员做了一个总分机构系列的分享,该课程会涉及会计、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各方面问题。

今天孟老师也把该系列课第一节——总分公司的法律概念的内容分享给大家。

在正式讲解前,我们先看下面的问题,你能找到不妥之处吗?▼如果你能明确找到不妥之处,说明你对于这个总分公司的法律概念还是比较清晰的。

问题其实很简单,不妥之处就是口径的问题,问题中叙述是总公司将固定资产拨付给子公司,从这个两个称谓上就能看出问题来了,实际上总公司和子公司根本不是相对应的主体那么到底什么是对应的主体呢?对于总公司对应的一定不是子公司对应的一定是分公司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是总分公司。

子公司它对应的也一定不是总公司,而是母公司。

所以大家一定要搞清楚是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绝对是不可能母公司对应分公司、总公司对应子公司。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一下总分公司的相关问题▼下面看一个案例,更好的理解总分公司▼对比两张营业执照,很明显会看到,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没有自己的名称,仅是在总公司的名称后边加上XX分公司,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也没有法人代表,只有负责人,原因很简单,分公司不是法人机构,所以只能是负责人。

从营业执照上我们就能够准确的看出来那么分公司和总公司的区别那么到底总分公司和母子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呢,需要注意哪些,怎么来去区分呢?接下来老师再带大家了解一下母子公司,看完就知道怎么去进行区分了。

一定要记住母公司它对应的一定是子公司,而不是分公司▼从这可以看出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的区别,分公司是没有实收资本科目,因为分公司是不存在实收资本,分公司也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

但是子公司不一样,因为子公司是法人公司所以它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的这个经营决策机构。

实际上就是子公司的投资股东不是自然人,而是一个公司而已,所以我们才会称为出资的公司为母公司所以通过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对比,大家现在应该能清楚分公司,他是一个什么样的地位了,也明确了总分公司的概念。

总分-母子公司区别

总分-母子公司区别

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一、总公司与分公司1.概念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在所得税问题上的区别

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在所得税问题上的区别

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在所得税问题上的区别一、总分公司所得税: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企业应以法人为主体,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所得税要汇总计算。

简单来说,分公司的所得税率跟随总公司来的,总公司汇总以后适用小微税率,分公司就是小微税率;总公司适用高新税率,分公司所得税率也适用高新。

2.如何汇总计算分配缴纳:先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各分支机构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再依据各指标的合计数判断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然后定税率,定完税率后总分公司如何分配交税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规定:“第八条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50%部分,在每月或季度终了后15日内就地申报预缴。

总机构应将本期企业应纳所得税额的另外50%部分,按照各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比例,在各分支机构之间进行分摊,并及时通知到各分支机构;各分支机构应在每月或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就其分摊的所得税额就地申报预缴。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3.案例说明:M公司是一家从事物流运输的企业,采用的是总分公司的运作模式,下图是M公司20X1年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分配计算过程,供参考。

二、母子公司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法人税制,母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所得税率上各为其主,相互没有关联,分别处理即可,不再举例说明。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之间的概念和关系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一)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子公司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办事处定义区别以及税筹思路

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办事处定义区别以及税筹思路
• 主要筹划目标在企业所得税 • 关键公式: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率 • 目标如果是所得税的绝对值最小的话,就有两种路径: • 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或者降低所得税率 • (1)降低所得税率(税收优惠政策、低税率地区) • (2)降低应纳税额所得额(税收优惠政策、可抵扣亏损额的使用)
• 税筹思考方向:
• 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 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 报纳税。
筹划思路: 1、一般纳税人企业,如果行业特性所致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较少,设立一家分公司,对业务进行分流,使分公司成 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业务分流至分公司适用小规模征收率,减少总公司的开票金额; 2、且分公司可以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 人月不超15万,季度不超45万还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 利用母公司的亏损额,核心是转移利润,而利润=收入-成本-费用 • 出现两个新的目标: • 1、如何将子公司的收入和成本转移至母公司(如:母公司作为上游供应商代采原材料或作为下游的
经销商负责对终端的销售); • 2、如何将母公司的费用转移至子公司(如:母公司作为专业技术或资金的供应方收取费用或作为费
• 1、先了解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税率孰高孰低,筹划的原则是在无公司亏损的前提下,将利润尽量留存在税率低 的公司。
• 2、一般来说,集团的母公司很多时候主要承担了管理职能,而并没有很多实质上的经营业务,导致其是一个费用 中心,长期亏损。而子公司往往作为经营主体,具有较多的盈利,那么这个时候,主要的筹划方向就是如何合理 的利用母公司的亏损额。

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区别

母子公司和总分公司的区别

一、首先,要弄明白概念。

所谓母公司,是相对于子公司而言的。

也就是说,母公司是子公司的投资主体。

子公司是由母公司投资注册成立的,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可以独立经营的实体。

因此,母公司也可以叫做控股公司,在法律上,母公司享有股东权力。

其次,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

一个公司发展了或者为了进一步发展,或者为了市场经营布局的需要所成立的没有法人地位的公司叫做分公司。

分公司虽然没有法人地位,但却具有子公司的一般特性,也就是说,可以作为总公司的一个独立经营单位来进行经营运作.由于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它本身没有股东会和董事会,就必须在总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它所具有的经营管理权,都是总公司授予的.最后,他们的区别还在于:母公司这个名称只具有区别同子公司关系的概念功能,而不具有法律概念功能,说得直白一点,“母公司”三个字是不能用来工商注册的,而总公司和分公司都是可以的.二、从税务角度理解,非独立法人是企业取得“营业执照”而未取得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一般是一个公司下的子公司或分部门,一般都单独报税和年检.三、当一个企业要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常见的做法就是在其它地区设立下属机构,即开办子公司或分公司,从法律上讲,子公司属于独立法人,而分公司则不属于独立法人,它们之间的不同在于:一是设立手续不同,在外地创办独立核算子公司,需要办理许多手续,设立程序复杂,开办费用也较大,而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比较简单,费用开支比较少;二是核算和纳税形式不同,子公司是独立核算并独立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比较喜欢,而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由总公司进行核算盈亏和统一纳税,如有盈亏,分公司和总公司可以相互抵扣后才交纳所得税.三是税收优惠不同,子公司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分公司只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可以享受免税期限、优惠政策等在内的各种优惠政策;而分公司作为非独立法人,则不能享受这些优惠政策。

如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的“两免三减半”、“税收优惠税率”等优惠政策,则只能适用于独立法人企业.。

知道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吗

知道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吗

知道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总公司、分公司和子公司这个字词,你知道这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区别在哪里呢?总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各有什么优势呢?下载论文网从法律角度而言,最明显的区别是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而子公司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形象点说,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是树干和树枝的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关系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有血缘联系,但是子公司可以独立于母公司干自己的事。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1.概念总公司管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c子公司的区别1.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系

母子公司,总分公司关系

母公司和子公司与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有什么区别?
区别如下:
【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子公司】是指一定数额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控制或依照协议被另一公司实际控制、支配的公司。

【二者关系】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自己所有的财产,自己的公司名称、章程和董事会,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各类民事活动,独立承担公司行为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和责任,但涉及公司利益的重大决策或重大人事安排,仍要由母公司决定。

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实际控制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

它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总公司】又称本公司,是指依法设立共管辖公司全部组织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总机构。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的分支机构,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活动的机构。

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虽有公司字样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无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二者关系】总公司通常先于分公司而设立,在公司内部管辖系统中,处于领导、支配地位。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总公司是相对于分公司而言的,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律上和经济上的独立地位,但其设立程序简单。

分集团公司与子集团公司的区别

分集团公司与子集团公司的区别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能以自己名义对外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有自己的股东,注册资本,法人代表,但分公司都没有。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总公司的名义承担。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该独立核算,股东分别从两家公司获得收益,不能合并计算。

子公司有自己的注册资金,分公司的财产属于总公司所有。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分公司和子公司有何不同?(1)分公司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两种公司关系: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的区别!

两种公司关系: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的区别!

两种公司关系:母子公司,总分公司的区别!
一,母公司 & 子公司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可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组成,可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母子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3、设立程序严格
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二,总公司 & 分公司
1、分公司无独立财产
无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承担分公司债务。

2、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无公司章程,无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3、设立程序简单
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3,子公司 vs. 分公司
总之,母子公司就像母亲和孩子。

虽血脉相连,但却彼此独立,孩子可以自己决定如何生活。

而总分公司则像大树和枝杈。

虽有分支,但终究是一个整体,枝干所有的一切都由主干支配和提供。

税收上的区别—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税收上的区别—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税收上的区别—总公司、分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版权声明】: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本公众号删除。

本文由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薛燕、刘杨、王华、张旖潇、许翠翠、卜文通、曹莉等编撰来源: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微信ID:jiaxuanlawfirm)随身法务基于公司股权问题影响大、专业性强的特点,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公司与证券专业委员会作为从事公司领域的专业律师团队,通过代理大量股权纠纷案件,以及常年法律服务工作对接,结合客户咨询的相关经验,就公司股权可能涉及的常见问题进行汇总整理,以期对公司股东投资者有所帮助。

本如未特别说明,相关股权所涉及的问题仅指有限责任公司。

一、股权概述中国股权时代已经来临,拥有股权将成为开启财富之门的金钥匙。

1、股权是什么?答:股权是指出资人基于其出资而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中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

该出资人即为公司股东,股权就是股东的权利。

2、股权包含的内容有哪些?答:股权内容主要包括:股东的身份权和财产权两部分。

其中身份权主要包括股东行使表决权、选举管理权、公司经营建议权、质询权、知情权或诉权等;财产权主要包括股东行使投资收益权、股份转让权、剩余资产分配权、优先认股权等。

3、什么是干股?答:干股即虚拟股,是指未出资而获得的股份,但其实干股并不是指真正的股份,而应该指假设拥有若干股份,并按照相应比例分取红利。

一般情况下,干股的取得和存在可以一个有效的赠股协议为前提。

如果干股股东通过公司股东变更,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则会成为正式股东,完全享有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4、什么是原始股?答:原始股是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5、股权、股份、股票的区别?答:股权是股东基于在公司的出资而享有的权利。

股份是股份公司均分其资本的基本计量单位,对股东而言,则表示其在公司资本中所占的投资份额。

母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间的关系

母公司、总公司、分公司、子公司间的关系

一、母公司概念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额的股份或根据协议,能够控制、支配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

母公司最基本的特征,不是在于是否持有子公司的股份,而是在于是否参与子公司业务经营。

根据公司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可以划分为母公司和子公司。

实际控公司其他公司的公司是母公司。

受其他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是子公司。

他们都具有法人资格。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

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

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的税收区别

总分公司与母子公司的税收区别

许多企业为了组织专业化生产和产销一体化,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往往会投资设立或纵向并购控股一些上游企业,以获得协同效应。

对这些上下游之间的企业,是采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母、子公司形式还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分公司形式,从不同的角度分析有不同的观点,现从税收角度分析如下。

甲公司为了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在某市投资设立了上游企业丙公司,丙公司将生产的成品A产品销售给甲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主要材料用于继续深加工;最后加工成B产品销售,B产品的加工周期较长,一般为2年。

已知甲、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率为17%,城建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为3%,企业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按2008年度财务预算分析,当年甲公司计划购入丙公司的A产品600万元,并全部投入用于加工B产品,预计至2009年才加工完成并销售。

假定丙公司产品销售利润率为20%。

甲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800万元;丙公司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6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100万元。

方案甲公司投资设立的丙公司,不管是作为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其目的是为了降低采购成本,因此应将甲公司及其投资设立的丙公司作为一个整体考虑,两家公司发生的购销往来作为内部往来可以合并抵销,只有对外缴纳的税费支出,才会产生实际的现金流出和利润减少。

方案一,母、子公司形式。

甲公司及其投资设立的丙公司均为独立法人企业,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和承担民事权利,独立纳税。

丙公司销售A产品600万元给甲公司,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规定,符合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成本能够可靠地计算、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及有效控制、合同已签订等收入确认条件,以产品销售利润率20%计算,当年实现利润总额600×20%=12000万元,应缴企业所得税12000×25%=3000万元;同时,因销售A产品应缴印花税600×0.3‰=18万元;同样甲公司购入A产品应缴印花税600×0.3‰=18万元;购销业务合计应缴印花税18+18=36万元。

子母公司和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主要区别word资料12页

子母公司和总公司和分公司的主要区别word资料12页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 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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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与子母公司不同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39条:“分公司是公司在其所在地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分公司具有营业资格,有《营业执照》,可以和总公司汇总核算所得税,也可以单独计算,流转税需要在所在地交纳。

而子公司拥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独立核算,和总公司的关系是投资和被投资关系。

以上是关于企业的资格和纳税问题。

在财务管理方面,总公司合并报表时,分公司和子公司因为法律主体不同合并方式也不同。

分公司属于总公司(以下称之为母公司)一部分,全部资产权益并入母公司,抵消内部往来。

而子公司是母公司投资形成,需要按照投资比例(股权)合并,合并后的报表为“合并报表”。

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成本和投资收益,抵消往来和内部交易。

过程也相当复杂。

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子公司与分公司,到底哪个才是公司在设立分支机构的上上之选呢?在回答这些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看分公司和子公司的特点: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

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就是所谓的分公司。

而公司本身则称之为总公司或本公司。

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虽然同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有些类似。

但分公司的法律地位与子公司完全不同,它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

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因为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的特征具体表现为:①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②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③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④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

⑤分公司名称,只要在总公司名称后加上分公司字样即可。

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公司所拥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重要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所谓实际控制是指母公司对子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实际上的决定权,其中尤为重要的是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

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母公司自己就可以通过行使权力而任命董事会的多名董事。

某些信托机构虽然拥有公司的大量股份,但并不参与对公司事务的实际控制,因而不属于母公司。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控制关系是基于股权的占有或控制协议。

根据股东会多数表决原则,拥有股份越多,越能够取得对公司事务的决定权。

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必然能够对该公司实行控制。

但实际上由于股份的分散,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够获股东会表决权的多数,即可取得控制的地位。

除股份控制方式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而使某一公司处于另一公司的支配之下,也可以形成母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虽然子公司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许多方面都要受到母公司的管理,有的甚至类似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法律上,子公司仍是具有法人地位的独立公司企业,它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母公司的财产彼此独立,各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

在财产责任上,子公司和母公司也各以自己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财产责任,互不连带。

通过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对其实行控制的公司,又称控股公司。

母公司与控股公司是可以通用的两个概念,子公司也可以通过控制其他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而成为控股公司,被控股的公司成为孙公司。

母公司通过控制众多的子公司、孙公司而成为庞大的公司集团。

母公司只要通过较少的资本就可以利用子公司的资本购买别的公司,组建起金字塔型的公司集团模式。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区别具体为:(1)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分公司则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其名称应冠以隶属公司的名称,由隶属公司依法设立,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2)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必须符合一定的法律条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一般不是采取直接控制,更多地是采用间接控制方式,即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和投资决策来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

而分公司则不同,其人事、业务、财产受隶属公司直接控制,在隶属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3)承担债务的责任方式不同。

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经营负债承担责任。

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隶属公司在经济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活动中的负债由隶属公司负责清偿,即由隶属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税收角度的衡量子公司与分公司是现代大公司企业经营组织的重要形式。

一家公司为什么安排它的某些附属单位作为子公司,而另一些附属单位又作为分公司?这恐怕最主要要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来分析,因为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条件下,一切合法的有利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措施均是企业考虑的重点,而选择有利于纳税优惠的组织形式,正是达到这一目标的重要途径之一。

世界各国(包括我国)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税收待遇等方面有着许多不同的规定,这就为企业或跨国公司设立附属企业的组织形式提供了选择空间。

一般来说,设立子公司有如下好处:1.在东道国同样只负有有限的债务责任(有时需要母公司担保);2.子公司向母公司报告企业成果只限于生产经营活动方面,而分公司则要向总公司报告全面情况;3.子公司是独立法人,其所得税计征独立进行。

子公司可享受东道国给其居民公司提供的包括免税期在内的税收优惠待遇,而分公司由于是作为企业的组成部分之一派住国外,东道国大多不愿为其提供更多的优惠;4.东道国运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累积利润可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5.子公司利润汇回母公司要比分公司灵活的多,这等于母公司的投资所得、资本利得可以持留在子公司,或者可经选择税负较轻的时候汇回,得到额外的税收利益。

6.许多国家对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股息规定减征或免征预提税。

对设立分公司规定的好处一般有:1.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2.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3.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

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4.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5.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上述可见,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税收利益存在着较大差异,公司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应细心比较、统筹考虑、正确筹划。

但总体上看两种组织形式最重要的区别在于: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它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

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分公司的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只承担有限的纳税义务。

分公司发生的利润与亏损要与总公司合并计算,即“合并报表”。

我国税法也规定,公司的下属分支机构缴纳所得都有两种形式:一是独立申报纳税;一是合并到总公司汇总纳税。

而采用哪种形式缴税则取决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的性质--是否为企业所得税独立的纳税义务人。

这里必须指出,境外分公司与总公司利润合并计算,所影响的是居住国的税收负担,至于作为分公司所在的东道国,往往照样要对归属于分公司本身的收入课税,这就是实行所谓收入来源税收管辖权。

而设立在境内分公司则不存在这个问题,对这一点企业在税筹划时应加以关注。

公司企业在设立下属分支机构时,应采取哪一种最有利的经营组织形式,可以获得较多的税收利益呢?开办初期,下属企业可能发生亏损,设立分公司,因与总公司“合并报表”冲减总公司的利润后,可以减少应税所得,少缴所得税。

而设立子公司就得不到这一项好处。

但如果下属企业在开设的不长时间内就可能盈利,或能很快扭亏为盈,那么设立子公司就比较适宜,可以得到作为独立法人经营便利之处,还可以享受未分配利润递延纳税的好处。

除了在开办初期要对下属企业的组织形式精心选择外,在企业的经营、运作过程中,随着整个集团或下属企业的业务发展,盈亏情况的变化,总公司仍有必要通过资产的转移、兼并等方式,对下属分支机构进行调整,以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

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

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校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

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

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

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例如某公司在经营初期,下属分支机构出现亏损,分公司亏损可与总公司合并计算,于是公司总部开始时选择了建立分公司的组织形式。

经营几年后,分公司转亏为盈,为了享受税收递延的好处,决定把分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逐步转移到另一家子公司去,或者干脆把分公司兼并到子公司中去,如果是整个分公司转移给子公司,那就必须考虑:① 是否要缴纳财产转移税,有没有税收优惠的规定?② 全面衡量子公司有哪些好处和坏处,尤其是税收总负担的比较;③ 假定产权转移没有多大好处,而子公司的生产规模需要扩大,是否可以采取把分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转移,只是粗凭给子公司使用;④ 存货也可以采取委托代销的方式,这样在受托方未销售之前可以不缴税;⑤ 要特别了解一下,居住国与收入来源国对分公司与子公司亏损结转抵补的税收待遇。

假定分公司的亏损可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在分公司未转亏为盈时,不宜转移为子公司。

母子公司二者分别都是独立法人,而总分公司不是如此!总公司要合并报表。

分公司如果有分照及税务登记证应在税务登记所在税务局纳税,但所得税由总公司按总公司的全部利润(含分公司利润)申报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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