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2篇)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一、总则本细则是为了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保障施工期间的安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范。
所有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确保施工期间人员的安全和铁路设施的完整。
二、施工前准备1. 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开始前,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详细的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 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必要的施工技能和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细致的勘察和评估,制定施工方案,并向铁路管理部门报备。
4.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采购必要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并进行充分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材料和设备的质量。
5.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管制和合作顺利进行。
三、施工过程管理1.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和方案进行施工,严禁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变更施工计划和方案。
2. 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施工,严禁违反安全规定进行施工,如拆除安全设施、跨越铁路线进行施工等。
3.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施工时间和施工区域,并通过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4.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检,并及时清除堆放的材料和垃圾,确保施工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5. 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必须提供足够的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四、施工结束及安全验收1.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进行整理和清理工作,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清洁。
2. 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和整改,确保施工结束后没有留下任何安全隐患。
3. 施工单位必须向铁路管理部门提交施工报告和安全验收报告,并接受相关部门的安全验收。
4. 施工单位必须与铁路管理部门密切合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五、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细则的施工单位,铁路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罚款、停工等。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铁路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铁路营业线施工的安全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铁路工程和既有线改造工程。
第三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应共同参与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第二章施工安全管理职责第五条铁路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安全管理,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协调解决施工安全问题。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组织机构,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安全责任,加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确保施工安全。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相关管理部门应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管理和监督,查处违法行为。
第三章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制定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急预案等。
第十条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措施,如施工场地布置、临时设施建设等;(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如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安全防护设施等;(三)特殊作业的安全措施,如高空作业、隧道施工、爆破作业等;(四)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安全管理流程第十二条铁路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确保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铁路建设单位审批。
关于修订《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郑铁办〔2016〕96号).
铁路传真电报关于修订《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郑铁办〔2013〕50号)部分条款的通知根据原铁道部印发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及铁路总公司印发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铁总运〔2014〕180号)、《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试行)》(铁总运〔2014〕170号)、《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总运〔2014〕272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郑铁办〔2013〕50号)部分条款修改如下:一、取消第15条第1项第(5)款“影响一站二区间及其以上、采用非正常行车办法的信联闭换装施工(更换电源屏除外) ”。
取消第15条第2项第(6)款第①条“单组更换正线1/18道岔;同一站(场)正线一次更换2组及以上道岔”。
第③条“特大桥明桥面成段更换桥枕”。
第④条“10m或三孔以上立交架空或顶进”。
取消后的信联闭施工等级分别按第15条第1项第(1)款,第15条第2项第(1)款、第(2)款执行。
第15条第2项第(6)款第⑥条“不足4小时的信联闭施工”。
修改为“垂直封锁180分钟以上的信联闭换装施工或采用非正常行车办法的信联闭换装施工(更换电源屏、修改联锁软件除外) ”。
第15条第2项第(7)款修改为: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人工处理路基基床,成段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邻线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第15条第3项第(5)款修改为:下穿铁路的立交施工、隧道拱顶漏水整治及衬砌裂损加固。
二、第21条第3款修改为:Ⅰ、Ⅱ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不低于车间主任(副主任)及以上人员担当,Ⅲ级施工配合负责人由配合单位指定胜任人员担当。
第43条的“普速铁路维修计划实行旬计划。
”内容修改为:普速铁路维修计划实行周计划。
第44条 4.具体办法按与相关铁路局局界口天窗施工联合文件执行。
修改为:与相邻铁路局局界口有天窗施工联合文件的安全联合文件执行。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人身和设备安全。
二、施工分类(一)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1、施工作业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2、维修作业包括:(1)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2)利用列车间隔进行的设备检查、维修、养护等作业。
(二)按照对行车影响的程度,营业线施工分为三级:1、Ⅰ级施工: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主要干线换梁、主要干线封锁 5 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2、Ⅱ级施工:主要干线封锁 3 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 4 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三、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成立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公司成立以主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施工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营业线施工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二)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和工期要求,提前提报施工计划。
施工计划应包括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
2、公司相关部门对施工计划进行审核、汇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施工计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变更。
(三)施工方案审查1、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组织、施工方法、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
铁路局50号文重点
郑州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1、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不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且不需要封锁、限速的营业线施工,严格按营业线施工程序管理。
2、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
自铁路路堤(非堤非堑地段自距最外线路中心线4.50米处)坡脚、路堑坡顶、设备或设施外缘,向外延伸20米范围(特殊地形、地貌段外延范围由属地设备管理单位确定)内的非爆破施工、200 米范围内的控制爆破;隧道顶上覆土范围内的各类施工作业等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3、本细则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
宁西线为干线。
4、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5、铁路营业线施工是运输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
第二章营业线施工项目1、营业线施工(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广播通信(讯)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杆塔、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改造施工。
(6)影响营业线正常运营的铁路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改造、软硬件平台更新、应用软件变更等施工。
(7)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及TPDS、TADS设备标定施工。
(8)承载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网络调整施工和中断行车通信业务的通信设备施工。
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郑州铁路局文件郑铁办[2008]237号关于印发《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局管各单位: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8〕19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细化,贯彻落实。
前发郑州铁路局《转发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铁办〔2008〕22号)、《关于修订补充〈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电安〔2008〕239号)、《关于加强营业线立交桥涵施工安全的通知》(郑电工〔2008〕482号)同时废止。
其它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则)与本细则有抵触的,一律以本细则为准。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及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
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8〕190号)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包含临管和代维修线路)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铁路交通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 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信息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37号文件)
郑州铁路局文件郑铁办“2008”237号关于印发《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局管各单位: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8”19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细化,贯彻落实。
前发郑州铁路局†转发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铁办“2008”22号)、†关于修订补充…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电安“2008”239号)、†关于加强营业线立交桥涵施工安全的通知‡(郑电工“2008”482号)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则)与本细则有抵触的,一律以本细则为准。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及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
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8”190号)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包含临管和代维修线路)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铁路交通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 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信息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项施工及相关作业。
第三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施工分类及等级第四条营业线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施工作业包括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维修作业包括利用“维修天窗”进行的设备检查、养护、维修等作业。
第五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施工包括对运输影响较大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等;Ⅱ级施工包括影响范围较大的设备大中修等;Ⅲ级施工包括一般设备维修等。
第三章施工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成立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责任人。
第八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和义务。
第四章施工计划管理第九条施工计划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报、审批。
施工单位应提前制定施工方案,明确施工内容、时间、地点、影响范围等。
第十条月度施工计划应在每月规定时间前报主管部门审批,未纳入月度施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施工。
第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增加施工时,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包括人员培训、设备检查、材料准备等。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必须设置防护员,防护员应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十五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对涉及行车安全的关键环节,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制度。
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37号文件)
精心整理郑州铁路局文件郑铁办〔2008〕237号关于印发《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2009年1〕22号)、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及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
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8〕190号)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包含临管和代维修线路)设备稳(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7)减速顶、停车器等设备的大中修作业。
2.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1.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70分钟。
维修天窗必须按列车基本运行图组织兑现。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
除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不得停止天窗。
春运期间提速区段或天窗错牙区段隔日给点;非提速区段应安排每周不少于2天的图定天窗。
在完成集中修的地段,根据铁道部要求,铁路局适当调整维修天窗和作业次数(考核基数不变)。
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3.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调整繁分钟输的区段由铁路局调整。
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及成组更换道岔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
第7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
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引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铁路作为国家重要的交通运输手段之一,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铁路的安全运行,同时适应市场需求,铁路局在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实施细则。
一、营业线施工管理1. 施工前准备营业线施工前,需提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并在铁路局指定的施工前会议上进行审核和讨论,由铁路局委派专人进行施工现场勘察,制定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施工现场指定安全交底负责人。
2. 施工现场管理施工现场要按照国家安全标准进行设置,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同时,要对施工场地、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进行地毯式检查,严格控制进出施工区域,确保施工现场无人员进出。
3. 施工过程管控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严格控制车辆、工程设备等的进出,确保施工现场的设施和设备得到妥善保护,避免出现不必要的事故。
同时,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物质进行妥善处理,防止造成环境污染。
4. 施工结束后验收施工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深入的验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同时要及时向铁路局进行汇报,并提交相应的施工资料,以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二、铁路局营业线安全管理1. 人员安全管理铁路局在营业线安全管理方面,要做好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和考核,对进入施工区域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指导。
同时,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确保施工现场突发事件及时处置,避免人员伤亡。
2. 设备安全管理设备是施工的重要保障,对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铁路局要建设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对设备的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确保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
3. 环境安全管理营业线施工环境安全观察和环境保护工作同样重要,铁路局对施工现场逐步产生的噪声、灰尘、废弃物等都要进行深入观察,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环境不受污染。
4. 信息安全管理铁路局要对营业线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计算机、移动设备等进行管理,确保数据安全。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引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过程及安全管理而制定的。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铁路管理单位以及相关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细则。
第二章施工计划与组织第一节施工计划1.施工单位在进行铁路营业线施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范围、施工期限、施工方式等内容。
2.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向铁路管理单位提交施工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
3.施工计划必须考虑到铁路运输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施工期间必须确保铁路线路的畅通和运输列车的正常运行。
第二节施工组织1.施工单位必须合理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和质量。
2.施工单位应分配专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3.施工单位应与铁路管理单位保持及时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施工作业不影响铁路运输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施工准备第一节安全培训1.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施工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施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二节施工设备和材料1.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的施工设备和材料。
2.施工设备和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和验收,确保其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三节施工现场准备1.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防止因杂物滞留或堆放不当导致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施工操作要求第一节施工措施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计划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不得擅自改变或调整施工措施。
2.施工作业必须符合铁路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节安全防护1.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第三节施工记录1.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施工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施工过程的可追溯性。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铁路公司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总则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保障营业线施工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路行业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管内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包括铁路基建、更新改造、大中修、维修及与营业线相关的涉铁工程等。
二、施工组织与管理(一)施工计划管理1、施工单位应提前提报施工计划,包括月度施工计划、临时施工计划等,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审批。
2、施工计划应明确施工项目、施工地点、施工时间、施工内容、影响范围等关键信息,确保计划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施工单位管理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三)施工协调管理1、公司成立施工协调小组,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问题,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2、施工协调小组定期召开施工协调会议,通报施工进度、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施工安全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与评估1、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2、风险评估应考虑施工对营业线设备、行车组织、运输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1、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施工方案优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人员培训等。
2、风险控制措施应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并确保有效落实。
四、施工安全防护(一)防护人员设置1、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的特点和影响范围,合理设置防护人员,明确防护职责和工作流程。
2、防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防护设施设置1、在施工地点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如警示标志、隔离栅栏、限高架等,确保施工区域与营业线有效隔离。
2、防护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保障铁路安全运营,提高铁路施工的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防范能力,铁路局营业线制定了以下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一、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1. 拟定施工计划在铁路营业线进行施工前,必须订立详细施工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施工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单位施工工期安排•工人作业时间安排•设施设备调配计划•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计划•废弃物处理计划•风险评估和安全防范措施计划2. 施工安全防范铁路营业线施工应严格按照施工计划及安全防范措施进行。
保障施工安全应从以下方面着手:•发布安全告知书•进行安全检查、巡视•配备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严格安全扣分制度•实施临时隔离3. 废弃物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须统一管理和处理。
废弃物包括工程建设废弃物、燃料、化学药品等物品,应按照相应规章制度的要求进行处理。
4. 施工作业时限铁路营业线施工作业时间应进行周密的计划和监督。
严格限定施工时间,并进行合理的划分,避免长时间作业对机械设备、人员产生的疲劳影响。
同时,根据气象、交通、安保等因素,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施工作业时间。
5. 双证管理在施工前,相关人员必须持有职业资格证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证明进行操作。
在施工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工作证和安全警示牌进行培训。
二、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1. 安全教育在施工前,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学习安全防范知识和规章制度,注重安全责任教育,做到知晓安全责任。
2. 安全培训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问题培训。
培训的时候要注意培训的形式。
应采用讲授、现场指导、图表法等多种方法,使培训内容更具针对性、及时性和实用性。
3. 安全检查在施工过程中,应不断开展安全检查。
安全检查应有针对性,分层次、全覆盖地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可能造成危害的隐患,及时采取预防措施。
同时,制定合理、评估标准,执行严格的检查扣分制度,激励施工人员共同维护安全。
4. 隐患排除在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或中断工程,直到解除安全隐患才能重新开始施工。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保障施工安全,确保运输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包括铁路营业线的新建、改建、修缮和维护等工作。
第三条施工及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施工及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铁路营业线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保障列车运行安全和正常运输。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铁路相关规程和标准,制定施工方案,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铁路企业应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施工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进行必要的勘察和设计,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铁路企业审批。
第八条施工方案应包括施工内容、工期、施工队伍组织、安全措施、施工设备等,并注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第九条施工方案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考虑地形地势、气候条件、周边环境、设备设施等因素。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操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人员的安全,严禁发生高处坠落、电击、机械伤害等事故。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操作能力。
第十三条施工队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掌握应急处理和自救互救的技能。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人员,全程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杂物和危险物品,保持施工现场的整洁与安全。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完成后,应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和恢复,保证线路的通行。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铁路企业应制定营业线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向施工单位进行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第十八条铁路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和监督机制,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铁路企业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记录和安全信息管理系统。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下为一份可能的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范例:1. 目的与范围:1.1 本细则旨在规范铁路营业线的施工及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活动与列车运行安全和线路设备的可靠性。
1.2 适用范围包括所有在铁路营业线进行施工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以及相关管理部门。
2. 施工申报和审批2.1 施工单位应提前书面向相关管理部门申报施工计划,包括施工时间、地点、内容、影响范围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施工方案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2.2 相关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施工申报后及时进行审核,根据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判断施工计划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作出相应的批准或调整意见。
3. 施工组织与管理3.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和权限,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3.2 施工现场应划定施工区域,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
3.3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作业方案,明确施工工序和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4. 施工期间列车运行安全保障4.1 施工单位应与相关运营单位密切协作,及时了解列车运行计划,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列车运行的影响。
4.2 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现场监控,及时清理施工区域内的障碍物,保持铁路线路的畅通。
4.3 如需对线路进行临时封闭或限制通行,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相关运营单位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方可执行。
5. 安全措施和紧急预案5.1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5.2 安全措施应包括但不限于疏导交通、培训施工人员、设置警示标志、划定施工区域等。
5.3 应急预案应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事故、抢险等情况的处理方法和应急联系人。
6. 安全监督和评估6.1 相关管理部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铁路营业线施工活动的安全进行监督和评估。
6.2 安全监督机构应定期进行现场检查和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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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文件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郑州铁路局文件郑铁办〔2008〕237号关于印发《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局管各单位: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8〕190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执行。
请各单位认真细化,贯彻落实。
前发郑州铁路局《转发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郑铁办〔2008〕22号)、《关于修订补充〈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郑电安〔2008〕239号)、《关于加强营业线立交桥涵施工安全的通知》(郑电工〔2008〕482号)同时废止。
其他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则)与本细则有抵触的,一律以本细则为准。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郑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一、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及安全管理,做到运输、施工兼顾,确保铁路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
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办〔2008〕190号)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第2条营业线施工系指影响营业线(包含临管和代维修线路)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铁路交通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主要项目如下:1. 施工作业(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穿越线路、站场,架设、铺设桥梁、人行过道、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3)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架设、铺设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等设施的施工。
(4)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实施爆破作业,在线路隐蔽工程(含通信、信号、电力电缆径路)上作业,影响路基稳定的各种施工。
(5)在信号、联锁、闭塞、CTC/TDCS、列控、信息等行车设备上的大中修施工作业。
(6)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作业,接触网大修作业。
(7)减速顶、停车器等设备的大中修作业。
2. 维修作业维修作业应利用“维修天窗”进行,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
主要项目见附件1。
第3条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铁路交通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行车组织、设备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纳入天窗,对影响行车和施工安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强化管理,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第4条铁路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运输、施工兼顾的原则,加强施工计划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
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施工机具和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施工作业效率,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各项施工。
二、天窗和慢行的规定第5条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规定如下:1. 施工天窗:技改工程、线路大中修及大型机械作业、接触网大修时,不应少于180分钟。
2. 维修天窗:双线不应少于90分钟;单线不应少于70分钟。
维修天窗必须按列车基本运行图组织兑现。
维修天窗在时间安排上应与施工天窗重叠套用。
除黄金周及铁道部调度命令停止外,原则上不得停止天窗。
春运期间提速区段或天窗错牙区段隔日给点;非提速区段应安排每周不少于2天的图定天窗。
在完成集中修的地段,根据铁道部要求,铁路局适当调整维修天窗和作业次数(考核基数不变)。
维修单位不需要时,可不申请或减少天窗时间,不计入天窗修考核。
3. 各条线路天窗时间和位置在编制列车运行图时确定,铁路局调整繁忙干线和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天窗必须报铁道部运输局批准。
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2。
4. 双线车站同时影响上下行正线的渡线道岔或影响全站信号设备正常使用的电务为主、工务综合利用的设备检修,每月应保证4次垂直天窗,其中两次不少于30分钟、两次不少于20分钟。
编组、区段站,可按接发列车方向划分联锁区,按联锁区每月应保证2次不少于30分钟封锁时间。
5. 编组、区段站接触网停电时间由各大站区在联合文件确定,报铁路局备案。
电气化双线区段,每个供电臂每季度应保证1次不少于30分钟的垂直天窗。
6. 不影响跨局运输的干线和支线施工,天窗时间和次数由铁路局适当调整。
第6条为做好日常运输调整工作,全局周六、周日停止安排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货物列车对数小于8对的区段除外),不影响局间分界口运输的区段由铁路局调整。
遇有成段清筛道床、更换钢轨、更换轨枕及成组更换道岔等连续性施工,只安排周六停止施工。
第7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
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1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双线1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2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1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
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为45km/h,特殊情况由铁路局施工领导小组确定。
针对施工需要,编制了施工分号运行图时,可依据慢行附加时分,适当增加施工慢行处所。
滚动施工阶梯提速,按一处慢行处所掌握。
第8条除路局文件规定的大站区外,在不影响正线的情况下,各站到发线及其他站线设备的检修,可以安排在正线“天窗”时段之外,由设备管理单位提报计划,运输处纳入“月度维修计划”。
单独统计,纳入考核。
三、施工等级的划分第9条营业线施工等级分为三级(一)Ⅰ级施工:1. 繁忙干线封锁5小时及以上、干线封锁6小时及以上或繁忙干线和干线影响信联闭8小时及以上的大型站场改造、新线引入、信联闭改造、电气化改造施工。
2. 繁忙干线和干线大型换梁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及以上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4. 正线整组更换1/18及以上道岔施工。
(二)Ⅱ级施工:1. 繁忙干线封锁正线3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4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2. 干线封锁正线4小时及以上,影响全站(全场)信联闭6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3. 繁忙干线和干线其它换梁施工。
4. 繁忙干线和干线封锁2小时以内的大型上跨铁路结构物施工。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除外。
5. 繁忙干线、干线影响时间不足上述条件的以下施工项目:(1)同一站(场)正线一次更换2组及以上道岔。
(2)新线引入、既有线改线拨接。
(3)特大桥明桥面成段更换桥枕。
(4)10m或三孔以上立交架空或顶进。
(5)大型信联闭换装施工。
(6)集中联锁设备换装。
(7)驼峰自动化设备换装。
(8)整组更换一、二部位车辆减速器。
(9)同一站(场)一次更换5组及以上软(硬)横跨。
(10)一次更换2个锚段及以上的接触线或承力索。
(11)正线接触网停电3小时及以上的施工。
(三)Ⅲ级施工:除Ⅰ级、Ⅱ级施工以外的各类施工。
主要项目有:1. 大型养路机械维修、清筛,更换钢轨和轨枕,以及不影响正线行车的更换道岔施工。
2. 线路清筛及更换枕下道碴,成段更换或方正轨枕或桥枕。
3. 长大坡道、小半径曲线、调整平纵断面的大修施工。
4. 拨正钢梁、圬工梁,抬高或降低桥梁,桥梁扩孔;更换桥梁支座或支承垫石,支座垫砂浆厚度超过50毫米。
5. 隧道拱顶漏水整治。
6. 更换桥上温度调节器及其主要部件。
7. 一次连续更换钢轨超过100米。
8. 拆开钢轨接头,成段整正轨缝并插入短轨头。
9. 一次起、拨道量超过40毫米。
10. 无缝线路应力放散。
11. 成段清理危石。
12. 自动闭塞区段停用一个站间闭塞进行换装施工。
13. 整组更换三部位车辆减速器。
14. 更换电动转辙机10台及以上。
15. 整套更换电源屏。
16. 更换或接续电缆、处理电源不良、成批更换配线或器材影响全站或一个咽喉、一个站间区间。
17. 更换TDCS、CTC、CTCS2主要硬件设备或软件影响一个调度区段以上或停用该系统30分钟以上。
18. 更换控制台(计算机联锁显示器除外)。
19. 架设(更换)800米及以上接触线或承力索。
20. 更换上下行渡线接触悬挂。
21. 单个停电点内架设(更换)1500米及以上附加悬挂。
22. 单个停电点内新立5根及以上接触网支柱。
23. 单个停电点内更换10套及以上支撑装置。
24. 架设硬横梁或更换软横跨。
25. 更换或投运变电所主变压器。
26. 更换变电所交、直流电源装置。
27. 变电所(含大型开闭所)全所停电检修。
28. 变电所(含开闭所)综自、远动系统改造。
29. 站台、风雨棚、客车上水设备大修。
四、施工组织领导第10条为加强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铁路局、主管业务处、站段针对每次施工应成立相应的施工领导小组。
Ⅰ级施工由铁路局主管运输副局长、有关主管副局长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总工室、安监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Ⅱ级施工由铁路局运输处、有关业务处主管副处长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总工室、安监室等有关部门和单位主管人员组成。
Ⅲ级施工由车务段(直属站)主管副段长(副站长)、设备管理单位主管副段长(或以上单位的指定人员)担任施工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成员由行车组织、设备管理、建设、施工等有关单位成员组成。
第11条施工领导小组的职责:1. Ⅰ、Ⅱ级施工领导小组负责审定相应施工等级的施工方案、施工过渡方案、施工安全措施。
2. 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解决营业线施工、运输、安全等问题,做到运输、施工统筹兼顾,确保行车和施工安全。
3. 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工作。
检查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掌握施工进度,维护施工期间的运输秩序,协调解决施工各部门临时发生的问题。
4. 负责对施工进行全面总结。
第12条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明确施工负责人;两个及以上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施工主体单位,明确主体施工负责人。
主体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施工组织,并对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负责。
各单位必须服从施工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施工和维修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两个及以上单位作业车进入同一个区间移动作业时,由主体施工负责人统一划分各单位作业车作业范围及分界点,作业单位必须按规定分别进行防护。
施工前,由施工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行规》中“综合‘天窗’修实施办法”第19条的规定,明确详细的作业范围及分界点,明确施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制订细化措施,作为施工组织措施的组成部分,经铁路局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