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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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2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28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科研机构加快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2013〕28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推进省属科研机构改革创新,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营造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省属科研机构的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提出如下意见:一、扩大科研机构管理自主权(一)全面实行省属科研机构聘任制改革,将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农业技术人员、实验技术人员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下放给省属科研机构,实行评聘合一。

省属科研机构在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基本任职条件的基础上,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聘任证书。

省属科研机构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方案报省人事、各系列相应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省属科研机构应遵循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任职条件分类考评,省人事、各系列相应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

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科技厅、农业厅、教育厅,省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二)按照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省属科研机构及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公开招聘科研、实验室技术性岗位人员和科辅人员。

省属科研机构根据专项科研或技术服务需要,自主招聘编制外部分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科辅人员,所需经费可从科研、技术服务项目经费中按有关规定列支。

责任单位:省公务员局、编办、财政厅,省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三)省属科研机构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遵循科研规律与新时期的研究方向,合理设置行政、科研和辅助内设机构。

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策划方案

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策划方案

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策划方案在当今全球化和知识经济时代,高端人才已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力量。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的高端人才,提高区域或组织的竞争力,制定一套完善的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至关重要。

本方案旨在为相关部门或组织提供一份全面、系统且具有可操作性的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支持政策策划,以满足其发展需求。

一、政策目标1、吸引国内外优秀的高端人才,包括科研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管理人才等,为本地或本组织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创造力。

2、促进高端人才的成长和发展,提高其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其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会。

3、加强人才与本地或本组织的融合,提高人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使其能够长期为本地或本组织服务。

二、引进政策1、制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体系根据不同领域和层次的高端人才,制定个性化的薪酬方案,确保其薪酬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竞争力。

除了基本薪资外,还可以提供绩效奖金、股权激励等激励措施,以吸引人才的加入。

2、提供优厚的福利保障为高端人才提供完善的福利保障,包括住房补贴、子女教育优惠、医疗保障等。

解决人才的后顾之忧,使其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3、设立专门的人才引进渠道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通过举办招聘会、人才推荐等方式,广泛收集高端人才信息。

同时,利用网络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扩大人才引进的范围。

4、简化人才引进手续优化人才引进流程,减少繁琐的审批环节,为高端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以开辟绿色通道,实行特事特办。

三、培养政策1、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根据高端人才的专业背景、职业发展规划和组织需求,为其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

培养计划包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实践锻炼等内容,以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提供培训和学习机会定期组织高端人才参加国内外的学术研讨会、培训班、考察活动等,拓宽其视野,了解行业最新动态和前沿技术。

科研院所招聘方案

科研院所招聘方案

科研院所招聘方案背景科研院所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主体之一,拥有重要的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人才培养等职能。

为了实现科技重点领域的发展,在保障国家科技创新需求的前提下,科研院所需要招聘一批有能力有素质的人才。

招聘对象科研院所的招聘对象主要包括:1.博士后,主要针对近三年获得博士学位并有相关研究经历和成果的人员;2.研究生,主要针对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拥有良好的学术能力和研究背景;3.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主要针对具备从事科技研究、技术开发、人才培养和科技管理等职责的人员;4.工程师,主要针对从事科技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支持等方面工作的人员。

具体条件和要求博士后•学术背景:获得博士学位,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较为深刻的认识和研究;•发表论文:具备较强的文献检索和阅读能力,能够撰写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在国内外著名学术期刊上;•研究经历:有较为丰富的科研经历,熟练掌握实验室常用的科研方法和技术,并能够运用其解决具体问题。

研究生•学术能力:取得硕士、博士学位或即将毕业,研究成果有一定的水平;•教育背景:有突出的教育背景和学术课程成绩,擅长独立思考、分析和研究问题,具备创新思维;•团队合作:善于团队合作,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对所从事研究领域有浓厚的兴趣。

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学术背景:获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经历,研究成果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研究能力: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或带领团队开展重要科研任务;•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科研管理和指导能力,在人才培养和项目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工程师•学历背景:具有本科或硕士学历,或者具有研究生学历;•技术能力:熟练掌握所从事领域的技术和方法,能够较好地应用于实际工作中;•创新能力:积极创新,具备一定的新技术研发和应用能力,在行业领域有一定的知名度。

招聘流程1.发布招聘公告;2.投递简历或申请表;3.初审形式和条件符合招聘要求的候选人;4.安排面试,进行考察;5.聘用决定,签订合同。

人才引进:三年高端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

人才引进:三年高端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

人才引进:三年高端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一、引言在新时代背景下,我国正面临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人才培养和引进成为国家战略发展的核心要素。

为了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国家整体竞争力,本文将探讨如何实施三年高端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以满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通过三年时间,引进和培养一批具备国际视野、专业化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高端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原则:(1)聚焦重点领域:围绕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创新等领域,有针对性地引进和培养高端人才。

(2)突出用人单位主体: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单位发挥主动性,积极参与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

(3)政策协同:加强各部门政策协同,形成合力,为高端人才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实施路径1.优化政策环境: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包括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激励等方面,提高政策吸引力。

2.拓宽引才渠道:通过国内外人才市场、高校、科研机构等途径,积极拓展高端人才来源渠道。

3.强化人才培养:加大对本土高端人才的培养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4.提升服务质量:优化人才服务流程,提高人才服务水平,为高端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5.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一流人才,提升我国人才国际化水平。

四、组织实施1.明确责任主体:各级政府、用人单位、人才服务机构等要明确职责,形成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2.建立工作机制:设立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协调小组,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

3.落实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人才政策的落实力度,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4.加强监测评估:建立健全人才引进与培养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五、预期成效通过三年高端人才引进与招聘计划的实施,预期将达到以下成效:1.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人才队伍,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

附件1: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一、目标及思路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促进学科持续、健康、稳步的发展,提高我校的科研水平和竞争实力,学校选拔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的中青年学术骨干,通过五年的重点培养,使他们成为省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形成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团队。

二、指导思想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以学科发展和教学科研需求为导向,以政策扶持和项目资助相结合为原则,对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人才、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进一步推进我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师资队伍“人才高地”的形成。

三、遴选专业方向面向国家资源能源环境的重大需求,围绕低碳经济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和徐州市六大千亿元工业产业(装备制造、食品、能源、冶金、建材、煤盐化工)、五大千亿元服务业产业(商贸、物流、金融、房地产、旅游)的研究方向,向省级以上重点建设学科专业等倾斜,同时兼顾其他学科专业,做到均衡发展。

四、遴选名额第一期选拔不超过10名。

第一期中期考核时,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确定下期选拔名额。

五、遴选条件(一)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拥护党的领导;专业基础扎实,自主创新能力强,有良好的科学道德,治学严谨,教书育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受聘在教师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4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授,或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

(三)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具有鲜明的研究方向,为本学科前沿或符合国家、省、市重大需求,具有创新性并在学术或产业化方面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四)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五)教风端正,治学严谨,长期坚持在教学一线工作,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良好,且无任何教学事故。

(六)2011年以来取得的科研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本学科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2、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获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排名前3名)。

科研机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科研机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科研机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背景
科研机构是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的重要力量,为了吸引优秀的科研人才,进一步提升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制定了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目的
本政策旨在为科研机构引进优秀的研究人才提供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包括福利待遇、资金支持和职业发展等方面,以激励和鼓励科研人才的加入和留任。

优惠政策内容
1. 薪酬待遇
- 优秀人才薪酬水平将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 根据个人贡献和岗位要求,可适当提高薪酬。

2. 福利待遇
- 享受与普通员工相同或更好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健和住房补贴等。

- 提供配偶和子女就学和医疗服务的支持。

3. 资金支持
- 为科研人才提供科研经费支持,包括项目经费和基金支持。

- 提供科研设备和实验室资源的优先使用权。

4. 职业发展
- 提供晋升和职称评定的机会和支持。

- 提供培训和学术交流的机会,拓宽研究人员的视野和专业知识。

申请流程
对于符合条件的科研人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申请享受优惠政策:
1. 提交个人简历和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等。

2. 参加面试和专业评估。

3. 经评审委员会评选,并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幅度和期限。

维持政策有效性
为确保政策的有效性和科研机构的发展,将定期对政策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科技与社会发展的变化。

结论
科研机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的出台,旨在吸引和留住优秀的科研人才,提升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

我们将继续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为科研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

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

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来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作者: 2014-03-17 15:45:59第一条为吸引、扶持省外、境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简称科技团队)来我省创新创业,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号)精神,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省、设区的市(简称市,含省直管县)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来我省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活动的省(境)外科技团队,给予支持。

第三条省科技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等部门以及各市政府,根据省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各市招引需求,制定年度科技团队招引方案,报省政府审定。

第四条省科技部门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年度科技团队招引方案,面向全球公开招引科技团队,并组织专家从技术、领军人才和商业运营模式等方面对申报的科技团队进行综合评估,排出顺序,列入省科技团队备选库,向各市发布。

第五条各市主动与省科技团队备选库的科技团队进行对接,商定组建公司方案,签订创业合作协议(市里支持每个科技团队不少于1000万元),项目成功落地后可申请省科技团队来皖创新创业扶持资金(以下简称“省扶持资金”)。

第六条省科技部门根据各市申报情况,按照进入省科技团队备选库的科技团队排序,提出拟支持的10个左右科技团队建议名单,原则上每个市不超过2个。

建议名单经公示后报省政府审定。

第七条省、市对省政府审定的科技团队,重点进行以下支持:(一)省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亿元作为省扶持资金,支持10个左右的科技团队来皖创新创业。

(二)对来我省创新创业的科技团队,省对每个团队出资参股1000万元。

(三)科技团队创办的企业5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省扶持资金在企业中所占股份全部奖励给团队成员,每延迟1年上市奖励比例减少20%;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等,按照协议约定给予奖励。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2•【字号】苏府〔2017〕168号•【施行日期】2017.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正文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苏府〔2017〕168号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苏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2日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人才集聚、科技创新中的“桥头堡”功能,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根据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苏委发〔2016〕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按照“世界前沿、国内一流、苏州紧缺”的原则,通过集成校(院)地政策,重点支持在苏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建设与苏州发展需求相匹配的若干优势学科群,大力推动校(院)地协同创新,为苏州“两聚一高”新实践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第二条本办法所支持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是指在苏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教育、科研的各类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

部省属、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苏设立的独立法人、独立运作的分支机构,经认定后也可纳入支持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由苏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第二章申报范围和对象第四条本办法主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一批站在世界创新前沿、具有重大影响力的顶尖型人才,能够引领学科发展、带动原始创新的领军型人才,以及富有创新精神、行业急需紧缺的骨干型青年人才。

政府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实施办法模版

政府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实施办法模版

xx区扶持科技创新人才实施办法通政发【2012】2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加大对科技创新型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创新人才成长。

根据《xx市xx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扶持的科技创新人才是指具有创造精神、创造能力并取得科技创新成果和突出业绩,对xx区科技进步和重点发展领域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才。

第三条扶持工作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

第二章扶持措施第四条通过人才专项资金,给予单个扶持对象每一年度累计最高为20万元的资助、奖励。

(一)对赴国外有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研修,以及到有关国际组织或著名跨国公司挂职等的科技创新人才,给予所需费用60%的资助,资助额最高为10万元。

(二)对到国内有关机构进行专业培训、研修,以及到有关组织或著名企业挂职等的科技创新人才,给予所需费用70%的资助,资助额最高为3万元。

(三)对参加国内外和重要专业会议或交流研讨活动的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额最高为3万元。

(四)对出版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较好社会效果著作的科技创新人才,资助额最高为6万元。

(五)扶持科技创新人才组建工作室、项目组、攻关组等,系统地培训人才,探索和开发高、精、深特点的先进技术,资助额最高为3万元。

(六)对自主创新取得重大突破的区内高新技术企业、经国家部委认定的重大科技攻关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用于奖励其领军人物及创新团队人员、重要研发人员,其中领军人物奖励金额高于创新团队人员、重要研发人员的30%。

(七)对经市级部门认定的重大科技攻关企业,给予奖励15万元,用于奖励其领军人物及创新团队人员、重要研发人员,其中领军人物奖励金额高于创新团队人员、重要研发人员的30%。

(八)对区内各类研发机构中承担国家级自主创新课题的总课题负责人、分课题负责人、重要研发人员,给予奖励10万元,其中,总课题负责人奖励金额高于分课题负责人的30%,分课题负责人奖励金额高于重要研发人员的30%。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字号】苏财规[2013]3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规〔2013〕31号)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2011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8号,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现对《办法》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完善,补充通知如下:一、第二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第二款“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调整为省“博士集聚计划”;第九条省“博士集聚计划”重点资助四类调整为六类,新增两类:(一)到县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工作的博士;(二)全职引进到我省工作的境外世界名校博士。

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上述两类博士,经过规定程序被确认资助的,每人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资助。

《办法》中相应内容一并调整。

二、第八条中的“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或100万元的资助……一次性给予每个团队300-800万元的经费资助”调整为“给予每人50万或100万元的资助……给予每个团队300-800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第十三条调整为: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省财政厅将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下达至各省辖市财政局、省主管部门,由各省辖市财政局、省主管部门根据资助合同、受资助人才执行合同情况以及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考核情况,分期分批将资金拨付到人才引进单位。

对省“双创计划”的人才、团队引进专项资金,省财政厅分三年安排下达,当年下达40%;剩余资金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别下达30%、30%,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下达资金,对弄虚作假的收回已拨付资金。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

“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人才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13号),加强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高等学校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力度,有效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省教育厅决定实施“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

为规范和加强计划的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及我省科技和人才计划管理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人才计划旨在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培养和汇聚一批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一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建立一支高水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带动高等学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积极探索以重点学科、创新平台、重点科研基地为依托,以学科带头人为核心,围绕重大项目凝聚学术队伍的人才组织模式,形成一批优秀创新团队,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和集成发展;支持优秀人才在关键领域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提高高等学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创新人才计划评审工作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竞争机制,实行专家评审,择优支持。

第四条成立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计划管理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负责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实施规划、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创新人才计划自2021年起到2030年止,按学科领域、研究类型、学校类型分类实施、分类评价。

第六条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已获得过国家人才计划(基金)和中原领军人才等更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

第七条支持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科技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3.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4.年龄不超过40周岁,获得博士学位。

关于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方案

关于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方案

关于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方案科技创新人才是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的关键力量。

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方案是指为了培养和管理科技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能力提高和创新成果转化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本文将从人才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评价和人才激励四个方面,提出科技创新人才管理方案的相关内容。

一、人才引进1. 完善引进政策:制定鼓励人才引进的政策,如提供住房补贴、税收优惠等,吸引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的留下和入驻。

2. 加强招聘渠道建设: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加强人才引进的渠道建设,通过校企合作、人才交流等方式,吸引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加入团队。

3. 强化人才选拔标准:根据科技创新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标准和流程,注重综合素质和创新潜力,选拔适合科技创新工作的人才。

二、人才培养1. 建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整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资源,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包括重点学科培养、研究生培养、科研项目培训等。

2. 加强导师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导师制度,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引领者和榜样,加强导师与学生的沟通交流,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培养条件。

3. 推动产学研结合:加强产学研结合,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和实践活动,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人才评价1. 构建科技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制定科技创新人才评价指标和标准,科学客观地评价人才的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和团队贡献,为人才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2. 增加多维评价指标:除了科研成果和学术声誉,还应考虑人才的学术影响力、技术转化能力、创新领导能力等方面,综合评价人才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3. 开展同行评议和专家评估:组织同行评议和专家评估,提供多方面的评价意见和建议,加强对人才的认可和激励。

四、人才激励1. 实施灵活多样的激励措施:为科技创新人才提供丰厚的薪酬待遇、优质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采取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提升职称等方式,激励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财政局,巩义市、永城市、项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科技局、财政局,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管理工作,省科技厅、财政厅特制定了《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附件: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是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规范和加强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事厅、教育厅、科协《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的宗旨是:贯彻国家、省科学技术和人才发展战略,通过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和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第三条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资助在豫工作的国内外优秀科技创新人才,开展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的科技创新活动,解决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共性技术问题以及基础研究与前沿技术问题。

省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包括科技创新杰出青年和科技创新杰出人才两部分:1.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以选拔、培养和引进杰出青年人才(领军后备人才)为目标,加大人才梯队的培养力度,促进我省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成长,发现、培养和造就一批优秀青年创新型人才。

重点支持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博士,实现到2010年培养500名左右杰出青年人才的目标。

科研机构人才引进方案

科研机构人才引进方案

科研机构人才引进方案一、明确人才引进目标首先,科研机构需要明确自身的发展战略和研究方向,根据这些来确定所需人才的类型和层次。

比如,是需要基础研究领域的专家,还是应用研究方面的实干者;是需要领军型人才来引领团队,还是需要年轻有潜力的新秀来充实队伍。

同时,要对引进人才的数量有一个大致的规划。

这需要综合考虑机构的现有人员结构、研究项目的需求以及未来的发展规划。

既不能盲目大规模引进,导致资源浪费和管理混乱,也不能过于保守,使机构的发展因人才不足而受限。

二、建立广泛的人才搜索渠道1、高校与科研院所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联系,关注其优秀毕业生和在职研究人员。

可以通过参加学术会议、举办校园招聘活动等方式,直接与潜在人才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2、专业人才网站在专业的科研人才招聘网站上发布招聘信息,利用这些平台的大数据和筛选功能,精准地找到符合要求的人才。

3、社交媒体与网络平台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如 LinkedIn、Twitter 等,发布招聘信息,扩大招聘的影响力。

同时,关注相关领域的专家和学者的动态,主动与他们建立联系。

4、内部推荐鼓励机构内部员工推荐优秀的人才。

内部员工对机构的需求和文化有更深入的了解,他们的推荐往往更具针对性和可靠性。

5、猎头公司对于高端和急需的人才,可以委托专业的猎头公司进行搜索和筛选。

三、制定吸引人的薪酬福利政策1、有竞争力的薪资提供与市场水平相当甚至更高的薪资待遇,以吸引优秀人才。

同时,根据人才的能力和贡献,设立灵活的薪酬调整机制。

2、完善的福利体系包括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子女教育津贴、带薪休假等。

为人才解决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中。

3、科研启动资金为新引进的人才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资金,支持他们开展研究工作。

4、成果奖励机制设立明确的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的人才给予丰厚的奖励,激发他们的创新积极性。

四、优化招聘流程1、简化申请材料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申请材料,让人才能够更便捷地提交申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7.19•【字号】教办科技〔2024〕232号•【施行日期】2024.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教办科技〔2024〕232号各高等学校: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及范围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

①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科技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③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④获得博士学位;⑤年龄未满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

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更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已获得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以及本计划资助者,不在支持范围。

3. 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快推进校企研发中心建设,本计划优先支持主持或参与校企研发中心建设的科研人员。

4.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的原则,注重与部门、地方和学校各类高层次人才计划的衔接,适当向重点建设的科研平台(基地)倾斜。

二、申报类别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精神,推动我省高校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创新人才计划组织实施实行分类评价,分为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软科学、技术服务和转移四类。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如何引进高端人才方案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如何引进高端人才方案

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如何引进高端人才方案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方式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___〉 ___》精神,大力培养人才、广泛聚集人才、用活用好人才,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充分发挥人才在建设关键作用,现就自治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___ ___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 ___ ___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发展规律,着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构建充满活力、通畅高效、更加开放的人才发展制度体系, 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现代化内蒙古、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管人才。

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人才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创 ___管人才方式方法,全面落实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各项任务,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服务发展大局。

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大局,把服务科学发展作为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使人才队伍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立足区域特色。

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推进基础设施“七网”同建、战略性新兴产业“七业”同兴的重大战略决策,突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点,以实施“草原英才”工程为统领,以集聚高精尖缺人才为突破口,以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突出系统构建。

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实施计划

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实施计划

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实施计划在当今科技迅猛发展的时代,科技人才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增长的关键力量。

为了提升本地区(或本企业)的科技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以下科技人才引进项目实施计划。

一、项目背景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科技的创新和应用对于地区(或企业)的发展越发重要。

然而,目前我们在科技领域面临着人才短缺的困境,现有人才队伍无法满足快速发展的需求。

因此,引进高素质的科技人才成为当务之急。

二、项目目标1、在具体时间段内,引进X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的科技领军人才。

2、引进X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创新能力的中青年科技骨干。

3、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专业齐全、创新能力强的科技人才队伍。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1、科技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

在相关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果。

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中青年科技骨干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 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

四、项目实施步骤1、需求分析对本地区(或企业)的科技发展现状进行深入调研,明确重点发展领域和技术需求。

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对科技人才的具体需求。

2、信息发布制定详细的招聘启事,明确引进人才的岗位、职责、待遇等信息。

通过国内外知名招聘网站、高校就业网、专业论坛等渠道广泛发布招聘信息。

3、人才筛选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

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和专业评估,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4、面试考核成立面试专家组,包括行业专家、企业高管等。

采用面试、试讲、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察其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5、确定人选根据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才名单。

与拟引进人才进行沟通,协商待遇、工作条件等相关事宜。

6、办理入职协助引进人才办理入职手续,包括签订劳动合同、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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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省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资助计划围绕全省发展战略目标,每年支持省属科研院所引进20名以内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到AA创新创业。

第二条基本原则:
1. 侧重高端。

围绕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开展引进工作,重点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 突出重点。

引进和培养能够带动新兴学科、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端产业,在一线从事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域内转化的高层次人才。

3. 重在鼓励。

改善工作生活条件,拓宽资助人才渠道,营造良好环境,鼓励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扎根和贡献AA。

第二章类别及职责
第三条全职引进计划人员需录入为科研院所正式职工并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

第四条全职引进人才的主要职责是:
1. 带领本专业人员钻研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实践技能,建立本专业领域国内、省内知名科研团队。

2. 积极承担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在本专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究,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3. 组织本专业人员参加国际、国家级技能竞赛活动,促进本单位与国内外领先企业、研发机构的技术技能交流与产学研合作。

第五条柔性引进人员应与用人单位有具体合作项目和目标任务,且每年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3个月。

第六条柔性引进人才的主要职责是:
1. 把握本专业发展方向,提出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发展思路,面向国家及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和科学技术前沿,积极承担国家及省重大科研项目,在本专业领域开展原创性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应用研究,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并积极推进科
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2. 促进专业调整优化与交叉融合,指导青年人员提高科研及技能水平,根据专业特点和发展需要,组建具有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

3. 促进本单位与国内外相关企业、研发机构的人员交流与产学研合作。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全职引进人员年龄应不超过40周岁,具有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省外或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参加过高水平研究;
2. 近年来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在SCI、EI、SSCI、CSSCI等所收录期刊发表)、专著(本人为主要编著者);
3. 拥有转化前景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
4. 我省急需紧缺的具有特殊技能创新创业人才。

第八条柔性引进人员年龄应不超过55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具有较强的业务组织领导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以上项目,在国外、省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2. 近年来发表过高水平系列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SSCI、CSSCI等所收录期刊发表)、专著(本人为主要编著者),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
3.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熟悉相关领域的创业人才;
4.我省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四章认定程序
第九条引进计划每年实施一次,通过竞争性评选认定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1. 组织申报。

按照个人自愿原则,由科研院所统一组织申报。

2. 资格审核。

省科技厅负责审核,内容包括学历、论文、承担项目、学术成果、获得奖项、专业经历等个人情况,项目支持、团队建设、管理制度、相关合同等单位保障措施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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