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架构及各职能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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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体系建设规划(拟定)

一、公司业务发展部门规划

组织架构图

根据公司目前状况,按直线职能制设计比较合适。所以此图按直线职能制的组织架构形式设计。

1、根据公司发展,结合现代企业的管理特点,设置了行政商务部,

工程技术部,财务部,采购部使现有工作能有序进行,工作职能和责权划分清晰。

2、在人员配置上,采用一人多职原则。各岗位在公司不断的壮大

的过程中逐渐完善。

二、公司各部门职责规划

1、行政商务部

2、工程技术部

3、财务部

4、采购部

三、公司岗位薪酬体系

全勤奖金

月出勤满足26个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的给于全勤奖励。

(允许加班调休,不扣此全勤奖金)

年终奖金

部门年终奖金为部门年度总体实际运营费用的结余部分,年终奖金的发放部门经理按内部个人工作能力及任务量综合考核发放。

注:年终奖发放见第五章

四、公司内部运营流程

项目运营设计阶段

项目实施阶段

五、公司管理制度

1、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作息时间及休假规定

1、公司职工严格遵守公司作息时间制度;

夏季:早8:00---晚18:00 (中午12:00-14:00休息)

冬季:早8:30---晚17:30 (中午12:00-13:00休息)

2、员工请假一天以书面形式请假,突发事件以电话形式请假,经部门经理(总经理)审批有效方可生效,事后补足相关手续,报行政商务部备案;

3、员工请假两天及两天以上的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填写请假单程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报行政商务部备案;

4、休息日每月公休4天,公司统一星期日休息;元旦、除夕、初一、初二、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为公司确定的带薪休假日;年休假员工加入公司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5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1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带薪休假)

第二条考勤监管办法

1、在公司工作员工按公司作息时间上岗,由行政商务部登记员工考勤工作。

2、公司员工在施工现场的,按具体的公司考勤时间及时向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和行政商务部报备;

3、公司领导不定时的对外出公干员工进行现场考勤抽查;

4、外出公干员工,如正常工作时间经公司行政商务部及各公司领导电话联系或其他方式经3次后不能正常联系的,经核实确认不在现场,扣除当日出勤及补助处理。

第三条:加班管理细则

1、公司因工作需要员工加班时,如无特殊原因,不得推脱或拒绝;

2、加班分类:

2.1 工作日延时加班:是指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

2.2 休假日加班:是指在周末休息时间工作的。

2.3 法定节假日加班:是指在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享受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

3、加班时间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每满1小时为1计算单位。

4、加班审批流程:

4.1工作日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

由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交部门负责人签署,公司领导批准,报行政商务部备案后,方可加班;

4.2法定假日加班:

由填写《加班申请单》,依次经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加班;

5、加班工资

5.1工作日延时加班工资为员工当月日工资/8小时*加班小时数*1.3

5.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资为员工当月日基本工资*2;

5.3公司员工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工资为当月员工工资日工资*3;

5.4公司员工加班工资的发放是以满足当月出勤天数的前提下,发放加班工资。出勤天数不足应出勤天数时,加班时数应先补足出勤天数后,计发加班工资;

5.5公司在1个月内实行调休,如果确实无法安排调休,按此加班办法执行;

2 公司员工入职及转正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员工提供资料须知

1、员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2、1.5寸证件照片(蓝底)(1张);

3、员工最高学历及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获取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分别1份

5、并认真填写公司入职表格一份,交于行政商务部备案;

员工转正管理实施细则

试用期员工的权责

1、主动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工作内容、工作目标、公司的规章制度等;

2、接受行政商务部安排的入职培训及相关考核;

3、试用期满前提交试用期工作总结,并由本人填写《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

试用期直属领导的权责

1、工作中引导新员工领悟公司的文化、督促并指导其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2、培训新员工工作职责、内容与目标及岗位必须的安全操作知识与技能;

3、负责面谈试用期转正的员工并审核其申请;

行政商务部的权责

1、培训新员工有关公司的文化、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日常办公/工作须知等;

2、负责试用期员工的最终考核;

3、负责与试用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管理规定

行政商务部在员工入职1个月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面谈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内请假

试用期员工如因事、病假超过七天者,其转正时间自行顺延,若试用期累计请假时间达十五天者,原则上不予转正。

试用期考核

1、职员满月考核:新员工入职三个工作日内,用人部门须将<新员工入职培训计划>交给员工并加以辅导,用人部门在其工作满一个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职员试用满月考核表>提交行政商务部;

2、员工在试用阶段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能力欠佳、考勤未达标者,部门负责人须如实记录在<职员试用满月考核表>中,以作为解聘其的依据。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给予赔偿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3、若发现试用期员工在应聘过程中有隐瞒、欺骗现象,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并无任何赔偿责任。

转正管理规定

职员正常转正程序

职员在试用期满前7个工作日,要求被考核者撰写"试用期间工作总结"提交给用行政商务部,由用人部门约其面谈。

用人部门的《职员试用期满月考核表》与《试用期员工转正申请表》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