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报道背后的媒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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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报道背后的媒体责任

2008年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不平凡的年度,在这一年里不论是在

国际还是在国内都发生了许多重要的足以载入历史的事件。这一年

对中国来说真的是刻骨铭心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们成功的举办了

一次史无前例的奥运会,这一年是我们改革开放的第30个年头等等,这些事件让我们时刻的感受到作为一个中国人的自豪和喜悦。同时“**大地震”也让整个中国感受到了痛彻心扉的悲伤,**打砸抢烧

事件让中国感受到了手足相残的痛苦和愤怒。虽然事件总是会过去

如同花儿总是会凋谢一样。但是当这些事件发生的时候把它们记录

下来并保存到每个人心里的是我们的媒体,是媒体让人们感受到新

闻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同时也让我们对新闻媒介及其在这些突发

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和认识。

突发事件(emergency)可被广义地理解为突然发生的事情:第一层的含义是事件发生、发展的速度很快,出乎意料;第二层的含义是

事件难以应对,必须采取非常规方法来处理[2]。从以上的定义可以

看出突发事件具有突发性,严重性。从新闻媒介的层面上讲,突发

性就在新闻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真实是新闻的

生命,也是新闻从业者进行新闻报道的前提条件和道德要求。新闻

从业者通过对信息的真实报道,产生新闻,从而通过新闻引导和反

映舆论。通过舆论,扩大自身的社会影响,提高自身公信力和权威性。而这样的一个“连环扣”在突发事件中则显得更加明显。

毫无疑问5.12“**大地震”应当归属于突发事件的范畴。它具

备突发事件的双重含义。地震发生后,通讯中断,流言遍布,公众

极度恐慌,事件朝着非常态的方向发展。而面对5月12日发生的**

大地震,我国各媒体迅速出击及时、客观地报道了地震的各方面的

信息,谱写了感人肺腑的“灾难新闻进行曲”,及时、透明、全面、丰富地呈现了地震所造成的巨大灾难,呈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立即

奔赴灾区组织指挥抗震救灾的过程,呈现了灾区人**全国军民在抗

震救灾过程中的空前团结与骨肉同胞之情……从而赢得了中外舆论

的一致好评[3]。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新闻媒体对于这次突发事件的

报道是相当出色的,经受住了应对突发事件的考验。在下文当中,

我将以“**大地震”为例阐述我国主流媒体在突发事件报道当中主

动承担起媒介应有的责任,同时也指出我国媒体在社会责任表现方

面的一些不足之处。

笔者认为,媒体在突发事件的报道当中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有两个方面。首先是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因为在突发事件来临的时候人们

有可能正处于一个“信息孤岛”当中,在无法知晓有效信息的时候

内心难免会产生恐慌和焦急情绪。这样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有可能

比突发事件本身带来的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及时、准确、真实把消

息传递给人们是传媒们应尽之责。其次,在突发事件本身的报道当中,特别是如“**大地震”之类的灾害性事件的报道当中,主流媒

体们应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也即是在报道当中应该要以人为本、具

有人文关怀考虑到受众的心理承受能力。

一、突发事件是检验媒体能否担当“社会公器”的试金石

(一)媒体观念的转变:政治宣传——社会公器

我国的新闻事业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组成部分,

江泽民在《关于党的新闻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我们国家的报纸、广播、电视等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这既说明了新闻工作

的性质,又说明了它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

用。”[4]这个定性要求媒体必须处理好新闻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通

过新闻报道来体现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中国新

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也规定:“新闻工作者要坚持对党、对国家

负责和对广大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

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

呼声和正当要求。”为此,主流媒体必须在突发事件中切实“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努力争取在第一时间满足人民群众的知

情需要。同时,只有通过试金石的验证才能够获得有价值的真金。

从这方面看我们很容易的将**地震和**地震形成对比,充分表现出及时地报道突发事件是多么重要。**地震是一场空前未有的大灾

难,整个城市毁灭了,死了24万人。但是有关震灾的详情、损失、

惨状等信息,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媒体尚未及时、准确、客观、

全面地报道,直到若干年后才逐一知晓。当时的报纸关于灾情只有

一句话:“震中地区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失”。《人民日报》在半个

月内刊登来自震区的照片无一张是反映灾情的,全都是“欢呼关怀”、“军民抢救”,“深入批邓”、“恢复家园”等等,甚至连

作为正面背景的“断壁残垣”也找不到,文字报道更是如此。至于

电视报道,据当年的新闻亲历者夏老回忆说,“即使后来中央代表

团赴灾区慰问和解放军抢险救灾的新闻,也只让报纸发消息,而电

视新闻片都已经编好了也不让播发。可以说这样的报道方式对当时

的救灾工作绝对没有带来什么好处,受众的知情权受到较大的损害,不能够有力的支援救灾工作的进行,而使救灾工作效率不高。

相反,在**地震当中大批记者同时或陆续赶赴灾区,亲临抗震救

灾最前沿,以客观、直观、高效、透明的报道,在第一时间将中央领

导抗震救灾的决策、灾区悲惨的灾情、灾区军民抢时间、救生命的

壮举如实告知全国人**世界人民,获得全国人**全世界的高度赞誉。

媒体实时地传达着党和政府抗震救灾的决策,传送着党和政府对灾区

群众的关怀和慰问,抚慰着全国人民创伤的心,抚平着灾区群众悲痛

的心情。媒体适时地更新地震伤亡、失踪人数,滚动播出最新消息,

对地震引发的灾难性后果,公开透明,决不隐瞒。民众的知情权得到

了真正的尊重。面对事实,连对华素不友好的《华盛顿时报》也不由

感叹“中国迅速应对震灾赢得世界赞誉”,“中国政府以有效和坚决

的方式做出了令人难以置信的迅速反应。”

两次大地震带给我们的无疑是悲痛万分的心情,但通过这两次地震的鲜明对比,我们感到庆幸的是我们媒体的成长。在突发事件这

块试金石上一次又一次地磨炼,使我们的媒体正变为一把锋芒毕露

的利剑,一旦出鞘便会艳惊四座。

(二)报道方式的转变:滞后——迅即和深入

什么是受众的知情权,所谓知情权,是指社会公众(即公**法人等)知悉、获取社会资讯、公共信息的权利和自由。有的学者将其

内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是对于国家而言的政治上的民主权利,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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