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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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署令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总署令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总署令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9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10月14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署长盛光祖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企业守法自律,提高海关管理效能,保障进出口贸易的安全与便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的分类管理,适用本办法。

其他企业的分类管理,由海关总署另行规定。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相关廉政规定和经营管理状况,以及海关监管、统计记录等,设置AA、A、B、C、D五个管理类别,对有关企业进行评估、分类,并对企业的管理类别予以公开。

第四条海关总署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订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其中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B类企业适用常规管理措施,C类和D类企业适用严密监管措施。

全国海关实行统一的企业分类标准、程序和管理措施。

海关与企业应当加强合作,开展经常性信息交流和业务联系。

第五条海关总署对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直属海关负责审定、调整本关区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

第二章管理类别的设定第一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第六条A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A类管理条件,已适用A类管理1年以上。

(二)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3%以下。

(三)通过海关稽查验证,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四)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每半年报送《进出口业务情况表》。

第七条A类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适用B类管理1年以上;(二)连续1年无走私罪、走私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三)连续1年未因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而被海关行政处罚;(四)连续1年无拖欠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五)上一年度进出口总值50万美元以上;(六)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5%以下;(七)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八)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手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九)每年报送《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评估报告》;(十)按照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手续和相关变更手续;(十一)连续1年在商务、人民银行、工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和机构无不良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1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年六月一日起实施;海关总署一九八八年五月一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信得过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署长钱冠林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便利企业货物的合法进出口,促进企业自律守法,有效实施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系指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公司、有进出口权的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和接受委托加工企业、经营保税仓储业务的企业、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承接海关监管货物运输的企业、设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免税外汇商品经营单位及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报关情况、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等,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第四条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由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审定,其中适用A类、D 类管理的企业名单报海关总署备案;海关总署将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名单抄送外经贸部;第五条 B类和C类管理由主管海关统一布置在本关区范围内实施;A类和D 类管理由海关总署统一布置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实施;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向主管海关申请并经海关审核确定的,海关实施A类管理,其中年进出口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或出口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公司和自营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机电产品自营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可予以优先考虑;一注册登记二年以上,并且1连续二年无走私违规行为记录;2连续二年无拖欠海关税款情事;3连续二年加工贸易合同按期核销;4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签定免验协议后二年内无申报不实记录;二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三有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四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帐册健全,科目设置合理,业务记录真实可信;五指定专人负责海关事务;六连续二年报关单差错率在5%以下;七凡设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其仓库管理制度健全,仓库明细帐目清楚,入库单、出库单包括领料单等实行专门管理,做到帐货相符;第七条企业向海关申请实施A类管理时应当向主管海关提交书面申请报告;企业申请时有弄虚作假或所呈不实者,海关两年内不受理对其实施A类管理的申请;企业提交申请报告应随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一外经贸主管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经营的有效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二企业年审合格证明;三企业对照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的报告;四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状况调查表;五企业注册所在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第八条海关应严格审核企业提交的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根据企业实际通关情况进行审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并在30日内通知企业;第九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实施C类管理:一一年内出现两次违规行为,或偷逃应缴税款5万元人民币以上、不满50万元人民币的;二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三帐册管理混乱,帐簿、资料不能真实、有效地反映进出口业务情况的;四遗失重要业务单证或拒绝提供有关帐簿、资料,致使海关无法监管的;五不按规定办理加工贸易合同核销手续的;六一年内报关单差错率在10%以上的;七出借企业名义,供他人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纳税等事宜的;八在进出口经营活动中被外经贸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等行政处罚的;第十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海关实施D类管理:一二年内走私偷逃应缴税款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多次走私应累计;二伪造、涂改进出口许可证或批件的;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四拖欠海关税款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五利用假手册、假报关单、假批件骗取加工贸易税收优惠的;六在承运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上私设夹层、暗格的;七被外经贸主管部门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经营许可的;八已构成走私罪并经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一条凡经审核不符合A类管理条件且未发生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所列情形者,海关实施B类管理;第十二条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名单由海关总署下发各海关执行,在实行常规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提供以下便利:一在海关业务现场设专门窗口,优先办理货物申报、查验和放行手续;并应企业要求,优先实行“门对门”验货;二对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实行海关派员驻厂监管或计算机联网管理;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实行银行保证金台帐制度;三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海关凭企业提交的保函验放,免收保证金;四对企业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目录中的商品可免予取样化验;五为企业优先提供EDI联网报关的便利;六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可向外经贸部申报成立进出口公司,海关优先为其办理报关注册登记手续;第十三条海关对适用B类管理企业实行常规管理制度;第十四条海关对适用C类管理的企业实行包括以下措施在内的重点监管:一对按规定允许担保的货物必须提交保证金;二办理加工贸易合同登记备案必须按规定的比例交纳保征证金;三对其经营活动列入稽查重点;四对其进出口货物实行重点查验;五不予办理异地报关备案;六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第十五条海关对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采取以下措施:一不予办理新的加工贸易合同备案;二进出口货物逐票开箱查验;三按有关规定暂停企业报关资格,或暂停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业务资格,暂停企业保税存储业务资格;四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取消企业报关资格,或取消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的业务资格,取消企业保税存储的业务资格;五将有关情况通报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由外经贸部或其授权的省级外经贸主管部门根据对违规、走私企业给予警告、暂停或撤销对外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经营许可行政处罚的暂行规定对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第十六条海关对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一经发现企业发生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所列情事的,海关立即对其管理类别进行相应调整,实施C类或D类管理;其中对调整前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主管海关应通知企业不再对其实施A类管理,并将调整结果7日内报海关总署;由海关总署通报全国海关,同时抄送外经贸部;第十七条适用D类管理的企业在二年内没有再发生本办法第十条所列情事的,海关对其实施C类管理;适用C类管理的企业在一年内没有发生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所列情事的,海关对其实施B类管理;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规定自1999年6月1日起实施;1988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信得过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报关员历年真题第一章考题

报关员历年真题第一章考题

11年的真题一、单项选择题请在下列各题选项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每题1分,共25分)1、__以海关总署令的形式对外发布。

A、《海关法》B、海关行政法规C、海关规章D、海关总署公告解析:我国的海关法律体系根据制定的主体和效力的不同分为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个基本的组成部门。

其中《海关法》系法律范畴,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现行的《海关法》1987年1月2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法规,以国务院令的形式颁布实施的。

一般其名称后有条例两字如:《关税条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等。

海关规章是海关总署根据海关履职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单独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的,是海关日常工作中引用数量最多、内容最广、操作性最强的法律依据,其效力等级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其以海关总署令的形式对外发布。

规范性文件,是指海关总署及各直属海关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其以海关总署公告形式对外公布。

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

因此本题选项为C。

2、AA类报关企业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其企业管理类别应当调整为()。

A、A类B、B类C、C类D、D类解析:本题容易出错。

因为同学常常记得AA类或A类企业涉嫌走私案被立案侦查或调的,海关暂停其与管理类别相应的管理措施;暂停期内,按照B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

而本题题干是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并没有叙述前面的原因,因此按报关企业管理类别的设定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七条被海关暂停从事报关业务的按C类管理,选C。

3、报关员记分达到30分的,海关()A、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B、撤销其报关员注册许可C、注销其报关员注册D、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解析:在四个选项中,D选项为最重的处罚,一般指违法活动比较严重甚至构成了犯罪时才作此处罚。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五、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海关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定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1.管理类别的设定注意,首次注册登记后,B类企业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原因:①不符合A类企业适用的条件;②又未发生C、D类管理所列的情形。

见下表:D类企业B类企业C类企业2.AA的管理措施;暂停期内,按照B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

3.企业仅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化的,其管理类别可以继续适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方式调整:(1)企业发生存续分立,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债券债务关系的,其管理类别使用分立前企业的管理类别,其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2)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3)企业吸收合并,合并企业管理类别适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管理类别;(4)企业发生新设合并,合并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4.报关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开展报关业务,海关按照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各自适用的管理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因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同导致与应当实施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下列方式实施:(2008多选②)(1 )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C类或者D类的,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2 )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均为B类及以上管理类别的,按照报关企业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5.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报关单位的海关法律责任1.走私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处罚:(1)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境;(2)偷逃应纳税款,非法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3)逃避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缴纳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

报关实务A

报关实务A

报关单位
一、报关单位的概念 报关单位: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 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境内)。实行注 册登记管理制度(首先取得海关行政许 可或海关登记备案),这是报关的前提 条件。报关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报关资格。 向海关注册登记是法定要求。
二、报关单位类型; 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 关企业。 1、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具有进出口经营权、报关权(境内法人.其他组 织或个人)如贸易公司、外向型生产工厂、仓储型企 业 怎样取得经营权: 进出口收发货人向外贸主管 部门备案登记获得进出口经营权。 未取得备案登记但需从事非贸易性进出口活动 的单位(境外企业、新闻、经贸机构、文化团体等单 位)在进出口货物时,也视其为收发货人(临时注册 登记、获得临时注册登记证明,有效期仅为7天)。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只能为本单位进出口货物报关。
• 行政强制权; –扣留权 –滞报、滞纳金征收权 –提取货样、施加封志权 –提取货物变卖、优先变卖权 –强制扣缴和变价抵缴关税权 –税收保全 –抵缴、变价抵缴罚款权 –连续追缉权 –其他特殊行政强制
• 行政处罚权 • 佩带和使用武器权 • 其他行政处理权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获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香烟走私案件, 应移送____依法处理。 A.海关 B.税务部门 C.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D.烟草专卖部门
本题考点为海关缉私体制。根据我国的缉私体制,除了海关 以外,公安、工商、税务、烟草专卖等部门也有查缉走私的权力, 但这些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统一处理。各 有关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移送海关依法 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海关侦查走私犯罪公安机构或地方公 安机关依据案件管辖分工和法定程序办理。本题中B、C、D选项 所述的部门查获的走私案件,均应移送海关依法处理,因此,A选 项为正确选项。

清关公司归类管理制度

清关公司归类管理制度

清关公司归类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清关公司的归类管理活动,确保货物分类准确无误,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风险。

2. 清关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海关的相关规定进行货物的申报和归类。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货物归类的部门和员工。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归类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和修订归类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并提供专业培训。

2. 归类管理小组应由具备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能够及时准确地解决归类中的疑难问题。

3. 各相关部门需配合归类管理小组的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性。

三、归类流程1. 收货时,仓库人员应对货物进行初步检查,记录货物的基本信息,并与订单信息核对。

2. 归类专员根据货物的实际情况和海关规定,进行详细的归类工作,并填写相关申报单据。

3. 部门负责人审核归类结果和申报单据,确保无误后方可提交海关。

4. 如遇复杂或争议商品,应及时上报归类管理小组,由专业人员进行研究和处理。

四、监督管理1. 公司应定期对归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2. 对于违反归类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应依据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鼓励员工参与归类管理的改进,对于提出有效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

五、培训与发展1. 公司应定期组织归类管理相关的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2. 鼓励员工参加海关等机构举办的归类培训班,不断更新知识,掌握最新的归类规则和技术。

3. 对于表现优秀的归类专员,公司应提供职业发展的机会和平台,激励员工成长。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归类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随着国际贸易环境的变化和海关政策的发展,本制度将不定期进行修订,以适应新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实施注册登记制度的管理规定(一九八五年二月二十五日发布,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起实施)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进出口货物的报关制度,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报关单位”,是指:(1)直接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口运输工具报关手续的企业;(2)代收、发货人和旅客及运输工具所有人或者负责人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的企业。

第三条报关单位应持凭下列证件向有关海关办理注册登记:(1)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开业的证件副本或者影印件;(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影印件;(3)银行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海关认为必要时提交);(4)报关注册登记申请书(格式见附表一)。

经海关审核批准后,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格式见附表二)并收取押金人民币伍百元和工本手续费。

第四条报关单位,应当按照海关的要求,指定专职或者专责报关人员,并将其简历表一份及最近免冠照片两张,于向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时,一并送交海关。

经海关考核合格后,发给《报关员证件》(格式见附表三)后,才能负责办理报关事宜。

报关单位应当对其指定的报关人员的一切报关行为负法律责任。

如果因故需要更换报关人员,应报经海关核准。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责成报关单位调换报关人员,对拒不调换者,可以取消其报关资格。

报关人员应当接受海关的培训。

第五条报关单位应将“报关专用章”和报关人员的名章印模或签字式样送交海关备案存查。

每次向海关递交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必须盖有报关单位和报关人员已备案的印章(或签字)。

第三节报关单位

第三节报关单位

第三节报关单位一、报关单位概念取得海关报关注册登记(条件一)的境内(条件二)进出口物资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两大类)。

注册登记是成为报关单位的法定要求(牢记)二、报关单位类型:1、进出口物资收发货人:具有外贸资格的外贸企业和工厂,直截了当向所在地海关(注意是所在地海关)备案(注册登记的一种方式)取得报关权,但只能为本企业物资报关,属于自理报关。

不需要获得直属海关的行政许可(注意)* 外贸经营资格的获得是收发货人到外经贸主管部门备案登记(注意是备案登记)实现。

●偶然进出口的单位可在口岸海关申请获得临时报关注册登记证明(有效期7天,不核发注册登记证书)来为自己的进出口物资报关,它们也应视为报关单位(注意判定)2、报关企业:同意进出口企业的托付,实施直截了当或间接代理报关的境内企业(注意只有快件货代才间接代理)。

(1)报关企业:第一从所在地直属海关(注意是直属海关)获得注册行政许可,然后在当地海关(注意是所在地当地海关)注册成报关企业。

(注意是两步完成)(2)报关企业有两类:●报关公司(报关行):要紧业务确实是替他人报关。

●货代:它们仅能为自己承揽承运的物资报关,这点是其局限。

三、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1、物资收发货人注册登记:(1)程序:向所在地海关递交资料备案,海关审查后颁发《收发货人登记证书》(2)资料:外贸资格备案登记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单位情形说明表、企业章程、治理人员情形登记表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条件:(1)报关企业成立条件:●境内法人资格;(注意判定,必须是境内且法人)●许多于150万人民币的注册资本;(注意判定,是人民币和注册资本,而不是美元和注册资金)●必须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治理制度;(上四者是针对企业,下四是针对个人)●报关员许多于5名;●负责人5年以上的外贸或报关体会;●投资者、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无因走私行为被撤销注册登记许可的记录等;(2)报关企业的注册登记程序:●程序:直属海关行政许可——(工商登记后的90天内)当地海关注册登记——当地海关颁发《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3)注册登记资料:注册登记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单位情形说明表;报关员用工劳动合同;治理人员情形登记表(4)证书的时效及换证治理●证书时效: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2年(注意)收发货人登记证书 3年(注意)●换证治理:报关企业证书届满40天前(注意)收发货人证书届满前30天(注意,两个前字的位置不同,含义不同)(5)报关单位的变更与注销:●登记变更:向注册地海关(注意是所在地海关);●变更程序:报关企业:须获得直属海关变更行政许可(注意),然后在30日内(注意)当地(注意)海关办理变更;收发货人:不需变更行政许可(注意比较判定)●变更事项:企业名称、性质、住宅、法人(负责人)等项变更时,报关员更换服务单位不属于变更事项(注意判定)(6)报关单位的注销(注意多选题,变成实例来考):●丧失注册登记许可;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失效(即外贸权丧失);●丧失独立承担责任能力(如被并购成为分支机构);●被工商注销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破产、解散、自行舍弃报关权或者分立成两个以上新企业的;四、关于报关企业的行政许可:(由直属海关核准)1、获得直属海关行政许可的程序:(注意向直属海关或其公布的机构)申请、受理、审查、许可(0+5+20+20天)(1)许可申请递交资料:●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企业章程●出资证明●报关员资格证书●负责人工作简历●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从事报关行业可行性报告如系托付申请许可,则必须同时提供“授权托付书”(注意判定题,必须提供)(2)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1992.09.09•【文号】海关总署令第36号•【施行日期】1992.11.15•【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海关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发布日期:2005年3月31日实施日期:2005年6月1日)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管理规定(1992年9月9日海关总署令第3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报关单位和报关员的权利义务,加强海关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进出境货物报关的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

海关依法独立行使对进出境货物报关的管理职权,向海关总署负责。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由海关批准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或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负责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没有办理注册登记的企业进出口货物,需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海关鼓励报关服务专业化、社会化。

第二章报关注册登记第四条下列单位可向海关申请办理报关注册登记:(一)专门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二)经营对外贸易仓储运输、国际运输工具、国际运输工具服务及代理等业务,兼营报关服务业务的企业;(三)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前款第(一)、(二)项为代理报关单位,前款第(三)项为自理报关单位。

第五条向海关申请报关注册登记的企业应按本规定附件的要求向企业所在地海关提交文件,经海关审核批准,由海关发给《代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或《自理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即可在所在关区各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第六条自理报关单位如需在其他海关关区口岸进出口货物,应委托当地代理报关单位向海关报关;经海关核准,也可申请异地报关备案。

第七条自理报关单位只能办理本单位进出口的报关业务。

不能代理其他单位报关。

第八条对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专门从事报关服务的企业”,将另行制定审批登记管理办法,现在暂按本规定中的代理报关单位登记程序办理。

报关员考试判断题汇总含答案

报关员考试判断题汇总含答案

报关员考试判断题汇总含答案练习题1.代理报关可分为直接代理报关与间接代理报关。

如果是间接代理报关,报关企业要比直接代理报关时承担更大的法律责任。

()2.在直接代理中,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代理人承担;而在间接代理报关中,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代理人间接承担。

()3.报关企业向海关注册登记前,必须先行向所在地海关提出开办申请,由所在地海关初审后上报海关总署审批,经海关总署批准成立后方可向所在地海关注册。

()4.海关调查人员在调查走私案件时,可以径行查询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金融机构、邮政企业的存款、汇款。

()5.报关员被海关暂停其报关执业,恢复从事有关业务后1年内再次被暂停报关执业,海关可以取消其报关从业资格。

()6.根据海关规定,报关企业每申请一项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

()7.自理报关单位没有进出口经营权,但有报关权。

()8.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须经海关注册登记许可后方可向海关办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手续。

()9.海关对在报关员记分考核中记分达30分的报关员,可以处以暂停其6个月以内从事报关业务的处罚。

()10.根据海关对企业的分类管理规定,适用A类管理的报关企业,海关对其实施常规管理措施。

()11.海关规定,除进出口货物的申报外,申请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变更和核销等报关业务也应由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的报关员办理。

()12.海关实行高度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和垂直领导方式,海关机构的设置为海关总署、直属海关和海关办事处三级。

()1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设关原则,如果海关监管需要,国家可以在现有的行政区划之外安排海关的上下级关系和海关的相互关系。

()14.进境运输工具载有货物、物品的,运输工具负责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主要数据,并在进境货物、物品运抵目的港以前向海关传输原始舱单其他数据。

()15.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件,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申请补发;在申请补发证件期间不可办理报关业务。

清关公司归类管理制度范本

清关公司归类管理制度范本

清关公司归类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清关公司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操作流程,保证归类的准确性和统一性,降低企业风险,提升通关效率。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商品归类的业务部门及员工。

二、基本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归类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海关政策以及国际贸易规则。

2. 准确性原则:确保每一项货物的归类代码准确无误,反映货物的真实属性。

3. 一致性原则:同类货物在不同时间、不同口岸的归类应保持一致。

4. 可追溯性原则:归类决策过程应有完整记录,以供审计和查询。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归类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归类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归类管理部门负责提供归类培训,提升员工归类能力。

3. 业务部门负责按照制度要求执行归类操作,并及时反馈问题。

4. 财务部门负责审核归类结果对关税、税收的影响。

四、操作流程1. 接收货物信息:业务部门在接到客户订单后,收集货物详细资料。

2. 初步归类:根据货物描述、图片等信息进行初步HS编码归类。

3. 核对校验:通过样品分析、历史数据对比等方法核对归类准确性。

4. 归类确认:由归类管理部门最终确认归类结果,并记录决策依据。

5. 文件准备:整理归类结果及相关证明文件,准备申报材料。

6. 申报提交:向海关提交申报材料,完成归类申报。

7. 后续跟踪:关注海关反馈,处理可能出现的归类争议。

五、监督与考核1. 定期对归类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归类错误导致的损失进行责任追究。

3. 定期组织归类知识更新培训,提高团队专业水平。

4. 建立归类准确率等指标,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归类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对于特殊情况,经公司高层批准,可适当调整相关条款。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

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08年新增加内容,重点) 进出⼝货物收发货⼈管理类别的设定 1、AA类进出⼝货物收发货⼈,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A类管理1年以上; (2)上⼀年度进出⼝总值3000万美元(中西部1000万美元)以上; (3)经海关验证稽查,符合海关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和贸易安全的要求; (4)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审计报告; 每半年报送“进出⼝业务情况表”。

2、A类进出⼝货物收发货⼈,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已适⽤B类管理1年以上; (2)连续1年⽆⾛私罪、⾛私⾏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为; (3)连续1年未因进出⼝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被海关⾏政处罚; (4)连续1年⽆拖⽋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情事; (5)上⼀年度进出⼝总值50万美元以上; (6)上⼀年度进出⼝报关差错率3%以下; (7)会计制度完善、业务记录真实、完整; (8)主动配合海关管理,及时办理各项海关⼿续,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 (9)每年报送“经营管理状况报告” (10)按照规定办理“中华⼈民共和国海关进出⼝货物收发货⼈报关注册登记证书”的换证⼿续和相关变更⼿续; (11)在商务、⼈民银⾏、⼯商、税务、质检、外汇、监察等⾏政管理部门和机构⽆不良记录。

3、进出⼝货物收发货⼈有下列情形之⼀的,适⽤C类管理: (1)有⾛私⾏为的; (2)1年内有3次以上违反海关监管规定⾏为,或者1年内因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被处罚款累计总额⼈民币50万元以上的; (3)1年内有2次因进出⼝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被海关⾏政处罚的; (4)拖⽋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民币50万元以下的。

4、进出⼝货物收发货⼈有下列情形之⼀的,适⽤D类管理: (1)有⾛私罪的; (2)1年内有2次以上⾛私⾏为的; (3)1年内有3次以上因进出⼝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被海关⾏政处罚的; (4)拖⽋应纳税款、应缴罚没款项⼈民币50万元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71号现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一九九九年年六月一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一九八八年五月一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信得过企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钱冠林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企业实施分类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便利企业货物的合法进出口,促进企业自律守法,有效实施海关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系指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贸公司、有进出口权的商业物资企业、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加工贸易经营单位和接受委托加工企业、经营保税仓储业务的企业、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承接海关监管货物运输的企业、设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免税外汇商品经营单位及海关总署规定的从事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其他企业。

第三条海关根据企业的经营管理状况、报关情况、遵守海关法律法规情况等,设置A、B、C、D四个管理类别,对企业实施动态的分类管理。

第四条企业适用的管理类别由企业所在地主管海关审定,其中适用A类、D类管理的企业名单报海关总署备案。

海关总署将适用A类管理的企业名单抄送外经贸部。

第五条B类和C类管理由主管海关统一布置在本关区范围内实施。

A类和D类管理由海关总署统一布置在全国海关范围内实施。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经向主管海关申请并经海关审核确定的,海关实施A类管理,其中年进出口总额3000万美元以上或出口总额达到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公司和自营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机电产品自营出口额达到500万美元以上)的生产企业可予以优先考虑。

(一)注册登记二年以上,并且(1)连续二年无走私违规行为记录;(2)连续二年无拖欠海关税款情事;(3)连续二年加工贸易合同按期核销;(4)进口海关必检商品签定免验协议后二年内无申报不实记录;(二)向海关提供的单据、证件真实、齐全、有效;(三)有正常的进出口业务;(四)会计制度完善:财务帐册健全,科目设置合理,业务记录真实可信;(五)指定专人负责海关事务;(六)连续二年报关单差错率在5%以下;(七)凡设有存放海关监管货物仓库的企业,其仓库管理制度健全,仓库明细帐目清楚,入库单、出库单(包括领料单)等实行专门管理,做到帐货相符。

报关的概念、报关的分类、报关单位的分类、报关单位的行为规则、报关员的行为规则。

报关的概念、报关的分类、报关单位的分类、报关单位的行为规则、报关员的行为规则。

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进出境物品报关的基本内容:
(1)、进出境行李物品的报关:
原则:自用,数量合理。 绿色通道:自用,数量合理,无违禁物品。 红色通道:不适用绿色通道的,要填申报单。 (2)、进出境邮递物品的报关: 《万国邮政公约》,由寄件人填写《报税 单》,贴绿色标签,由寄达地的邮政企业向 海关申报。
D类企业
2、海关对D类企业的管理: (1)、不予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 (2)、进出口货物逐票开箱查验; (3)、按规定暂停报关资格,暂停运载监管货 物资格,暂停保税存储业务资格; (4)、严重的取消报关资格,取消运载监管货 物资格,取消保税存储业务资格; (5)、将有关情况通报国资委和商务部;

热气球
驮畜
二、报关的范围:
1.进出境货物:主要包括一般进出口货物; 保税货物;暂准进出口货物;特定减免税货 物;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及其他进出境货 物。 2.进出境物品:主要包括进出境的行李物品、 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
3.进出境运输工具:主要包括用以载运人 员、货物、物品进出境,在国际间运营 的各种境内或境外船舶、车辆、航空器 和驮畜等。
四、报关的基本内容:
进出境运输工具报关的基本内容
进出境运输工具的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 运输工具进入或驶离我国关境时均应如实向 海关申报运输工具名称、所载旅客人数、进 出口货物数量、装卸时间等基本情况。可拟 人化地概括为:who(船名航次)、what (载客载货量)、when(进出境时间)、 where(装港、卸港、经停港等)当然运输 工具上从业人员的自用物品等也需要申报, 船舶证书等合法性文件也必须申报。
无走私记录、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 度、无不良记录
2、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申请步骤:企业申请——海关审核——批准注册登记许 可

罗兴武报关实务知识点整理 1 报关与海关管理

罗兴武报关实务知识点整理 1 报关与海关管理

第一章、报关与海关管理第一节、报关概述一、报关的含义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运输工具、物品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全过程。

报关与通关的区别报关仅指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而通关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进出境的管理过程。

二、报关的分类1、按报关对象(1)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2)进出境物品的报关(3)进出口货物的报关2、据报关目的(1)进境报关(2)出境报关3、据报关行为性质(1)自理报关(2)代理报关(直接代理、间接代理)三、报关的基本内容1、进出境运输工具①运输工具所载旅客人数;②进出口货物数量;③装卸时间;2、进出境货物(贸易性、以盈利为目的;数量大;税率较高)①一般进口出货物;②保税货物;③暂准进出境货物;④特定减免税进出口货物;⑤过境、转运和通运货物;⑥其他进出境货物;3、进出境物品(非贸易性;自用为主、数量少;税率较低)①进出境的行李物品;②邮递物品; ③其他物品;判断是否进出境的物品,有二个标准,一须“自用”;二须“合理数量”。

1、行李物品2、邮寄物品第二节、海关管理概述一、海关的定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的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海关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1、海关的职能监管、征税、缉私、统计其中,监管是海关最基本的任务。

监管包括现场监管和后续监管(保税监管、减免税监管)2、海关的性质(1)国家行政机关(2)国家进出境监督管理机关(3)海关的监督管理是国家行政执法活动二、海关的法律体系海关法律体系采取了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国务院和海关总署三级立法的体制。

XX法结尾→XX条例结尾→XX办法结尾三、海关的权利行政审批权、税费征收权、行政审查权、行政强制权、行政惩罚权、其他权利1、海关权利的特点(可能选择题)(1)特定权海关享有对进出关境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行政主体资格,具有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权,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不具备这种资格。

2012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备考精选习题及答案解析(五)

2012年报关员资格考试备考精选习题及答案解析(五)

一、单选题1.根据我国缉私体制,不具有查缉走私权力的单位是:A.海关B.公安部门C.税务部门D.检察部门2.《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是以_______形式颁布实施的。

A. 国务院令B.海关公告C.海关总署令D.海关行政互助协议3.下述属于海关行政处罚权的是:A.强制海关行政管理人履行海关处罚决定B.封存被稽查人有违法嫌疑的进出口货物C.在海关监管区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D.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4.在海关监管区和海关附近沿海沿边规定地区,对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和走私犯罪嫌疑人,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可以扣留;对___ ____扣留时间不得超过124小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48小时。

A.有走私嫌疑的货物B.有走私嫌疑的物品C.有走私嫌疑的运输工具D.走私犯罪嫌疑人5.下列单位中,海关一般不予核发注册登记证书,仅出具临时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的是_______A.圆通报关行B.UPS国际快递公司C.中国国际贸易进出口公司D.清华大学6.A类进出1:3货物收发货人上一年度进出口报关差错率应在_______以下。

A.1%B.3%C.5%D.10%7.报关员记分已达______分,拒不参加考核的,直属海关可以将报关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等情况对外公告。

A.30B.20C.10D.58.我国的关境范围是指:A.我国全部领域,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澎、金、马关税区B.除香港、澳门和台、澎、金、马关税区以外的我国全部领域C.除台、澎、金、马关税区以外的我国全部领域D.享有国家特殊优惠政策地区以外的我国全部领域9.根据海关对报关单位分类管理的规定,海关对首次注册登记的报关企业使用类管理措施:A.AAB.AC. BD.C10.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口货物不可采用的报关方式是:A.自理报关B.委托报关行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报关C.委托已在海关办理报关注册的货代公司以委托人的名义代理报关D.委托报关公司以报关公司的名义代理报关二、多选题1.报关是指_____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报关的含义和报关单位的类型

报关的含义和报关单位的类型

报关的含义和报关单位的类型主讲人:章安平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或者他们的代理人向海关办理货物、物品或运输工具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海关事务的过程。

进出境运输工具进出境货物进出境物品自理报检企业代理报检企业从海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角度,仅指向海关办理进出境手续及相关手续。

报 关通 关不仅包括报关,还包括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依法进行监督管理,核准其进出境的管理过程。

“先报检,后报关”的通关模式对入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后,先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海关据以验放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对出境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作为海关核放货物的依据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报关单位是指依法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目前我国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

《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1.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是指依法直接进口或者出口货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海关法》将报关单位划分为两种类型,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

2. 报关企业:指按照规定经海关准予注册登记,接受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委托,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向海关办理代理报关业务,从事报关服务的境内企业法人。

9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A、有进出口经营权B、必须海关注册才能自理报关(包括临时注册登记) C.只能为本单位报关 D.是经济实体,要承担法律责任特征: 报关企业1.专业代理报关:如 报关行或报关公司A.经海关审批,并注册登记 B.代理委托人报关,没有进出口经营权 C.境内独立法人特征: 特征: 报关企业1.专业代理报关:如 报关行或报关公司 A.经海关审批,并注册登记 B.代理委托人报关,没有进出口经营权 C.境内独立法人2.兼营代理报关:如 国际货运代理公司A.国际货代企业或国际船舶代理企业B.注册登记(商务部或交通部)C.只代理由本企业承揽、承运货物的报关报关单位报关业务范围:报关单位类型报关地域范围报关权限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关境内自理报关报关企业报关公司注册地所属直属海关关区内代理报关货代公司(异地)跨关区分支机构批准许可的海关辖区内12报关员报关员是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第1章 报 关 概 述

第1章 报 关 概 述

3)后续阶段
第二节 海关管理
• 根据《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 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进出关境的活动 是中国海关实施监督管理的范围 • 清代康熙年间,正式使用“海关”的概念 • 1987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颁
布实施
国境 vs. 关境
• 国境:政治概念,一国的边境,包括领土、领 海、领空 • 关境:经济概念,各国政府海关管辖内的并要 执行海关各项法令和规章的区域,也称为关税 领域 • 关境与国境的关系:
可以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也可以随时 查阅被稽查人在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海关拥有 查阅复制权和查询权,这两个权利有不同内含,前者是指海关针 对证件及单证等资料履行检查职责,后者是指海关针对有走私嫌 疑案件时履行的职责,同时海关在使用查询权时,必须要经过直 属海关关长或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的批准,不能随时查询,简
4)报关单位异地报关备案
1 异地报关备案制度的概念 2 异地报关备案的条件 3 异地报关备案的程序
1)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在国 务院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执构、人 员编制、经费物资和各项海关业务,是 海关系统的最高领导部门。
2)直属海关
直属海关是指பைடு நூலகம்接由海关总署领导,负
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海关业务的海关。
3)隶属海关
隶属海关是指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 理具体海关业务的海关,是海关进出境监督 管理职能的基本执行单位。 4)海关缉私警察机构
海关权力的内容
1)行政法规创制权 2)进出口监督管理权 5)行政处臵权 6)行政许可权 7)司法请求权 8)走私犯罪侦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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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海关对报关单位的分类管理海关按照守法便利原则,对适用不同管理类别的企业,制定相应的差别管理措施1.管理类别的设定注意,首次注册登记后,B类企业管理类别未发生调整的原因:①不符合A类企业适用的条件;②又未发生C、D类管理所列的情形。

见下表:2.AA类或者A类企业涉嫌走私被立案侦查或者调查的,海关暂停其与管理类别相应的管理措施;暂停期内,按照B类企业的管理措施实施管理。

3.企业仅名称或者海关注册编码发生变化的,其管理类别可以继续适用,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方式调整:(1)企业发生存续分立,分立后的存续企业承继分立前企业的主要权利义务或者债券债务关系的,其管理类别使用分立前企业的管理类别,其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2)企业发生解散分立,分立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3)企业吸收合并,合并企业管理类别适用合并后存续企业的管理类别;(4)企业发生新设合并,合并企业视为首次注册企业。

4.报关企业代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开展报关业务,海关按照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各自适用的管理类别分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因企业的管理类别不同导致与应当实施的管理措施相抵触的,海关按照下列方式实施:(2008多选②)(1)报关企业或者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为C类或者D类的,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2)报关企业和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均为B类及以上管理类别的,按照报关企业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5.加工贸易的经营企业与承接委托加工的生产企业管理类别不一致的,海关对该加工贸易业务按照较低的管理类别实施相应的管理措施。

六、报关单位的海关法律责任1.走私行为的具体表现及处罚:(1)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限制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进出境;(2)偷逃应纳税款,非法运输、携带、邮寄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3)逃避海关监管,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缴纳应纳税款、缴纳有关许可证件,擅自将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以及其他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

报关单位走私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可以并处偷逃应纳税款3倍以下罚款;对专门或者多次用于掩护走私的货物、物品,专门或者多次(2年内3次以上)用于走私的运输工具,海关将予以没收;对藏匿走私货物、物品的特制设备,海关将责令拆毁或者没收。

使用特制设备,夹层、暗格走私的从重处罚。

报关单位有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或海关规定程序、手续尚未构成走私的行为,海关按《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2.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及其处罚(一)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二)违反海关对监管货物管理有关规定应注意,对于企业有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除处罚该企业外,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任责人员(即报关员)予以警告,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没收违法所得。

与报关活动相关的其他法人在从事与报关相关的活动中,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由海关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暂停其从事有关业务,直至撤销注册登记。

第四节报关员一、报关员资格我国《海关法》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明确了报关员资格许可制度。

报关员资格许可是通过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和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的形式进行的。

1.报关员资格考试的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大专及以上历。

思考题:下列情形不得参加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①受刑事处罚的;②因走私或严重违反海关规定的行为,或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被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③曾被宣布考试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

2.根据海关公布的名单可以申请报关员资格的考生,应当自考试资格分数线公布之日起6个月向原报名海关申请报关员资格。

报关员资格证有效期无限期规定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者可以按规定向海关申请报关员注册。

二、报关员注册报关员注册是指报关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或受其委托的隶属海关,对通过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提出的注册申请,依法作出准予报关员资格的决定,并颁布报关员证的行为。

应注意,报关员注册是法律设定的海关行政许可事项之一。

1.注册条件2.注册程序(1)报关员是指依法取得报关员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报关员不是自由职业者,必须受雇一家报关单位,并代表该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

(2)申请报关员注册应向海关提交的材料:①注册申请书;②所在单位的“登记证书”复印件;③报关员资格证书复印件;④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⑤身份证件复印件;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

首次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连续3个月的实习证明。

(3)海关对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即首次申请报关员注册人员的实习单位与首次申请注册的单位应当为同一报关单位。

(4)报关员注册有效期为2年,(2011多选②报关员注册、报关企业注册的有效期)办理注册延续的,应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海关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应提交的文件、材料除与注册时提交的文件、材料相同外,还应提交注册延续申请书与报关员证复印件。

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与届满后2年内应重新注册,届满2年后须通过业务岗位考核合格后再注册。

(2011单选④)3.注册变更应在变更事实发生之日起的20日内,持报关员资格证书、报关员证和变更证明文件到注册地海关书面申请变更注册。

报关员注册变更限于报关员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资料和所在报关单位名称、海关编码发生变更的情形,不包括报关员变更报关单位的情形。

4.其他规定(1)报关员更换报关单位的,应当注销原报关员注册,重新申请报关员注册。

(2)报关员遗失报关员证的,应及时向注册地海关书面说明情况,并在报刊声明作废。

海关应自收到情况说明和报刊声明证明之日起20日内予以补发。

(3)注册的注销①故意制造海关与报关单位、委托人之间的矛盾和纠纷;②假借海关名义,向委托人索要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虚假报销;③同时在2个或者2个以上报关单位执业;④私自接受委托办理报关业务,或者私自收取委托人酬金及其他财物;⑤将报关员证转借或者转让他人执业;⑥涂改报关员证;⑦其他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应注意:将报关员证转借或转让他人,允许他人持本人报关员证执业,属“报关员执业禁止行为”,海关予以警告,责令其改正,并可处2000元以下罚款,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0分;借用其报关员证为报关员的,属“记分考核”范围,海关对借用者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0分;借用其报关员证为非报关员的,海关视为“未取得报关从业资格从事报关业务”,海关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四、报关员的海关记分考核管理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对象是在职报关员。

海关对出现①报关单填制不规范;②报关行为不规范,以及③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或者有走私行为未被海关暂停执业、撤销报关员从业资格的报关员予以记分、考核。

海关对报关员的记分考核管理从性质上是一种教育和管理措施,而不是行政处罚。

应注意,报关员因为向海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走私行为等其他违规行为,由海关处以暂停执业、取消报关员从业资格处罚的,不适用于《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而应按照《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规定处理。

1.记分周期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报关员在海关注册登记之日至当年12月31日不足1年的,按一个记分周期计算(2010单选②)。

一个积分周期期满后,记分分值累加未达到30分的,该周期内的记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

应注意,报关员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办理变更注册登记报关单位或注销手续的,已记分分值在该记分周期内不予消除。

2.记分考核的适用3.记分考核管理的救济途径报关员对记分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电子或者纸质告知单之日起7日内向作出该记分行政行为的海关部门提出书面申辩;海关应当在接到申辩申请7日内作出答复,对记分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更正。

4.岗位考核对记分达到30分的报关员,海关中止其报关员证效力,(2011单选③)不再接受其办理报关手续。

报关员应当参加注册登记地海关的报关业务岗位的考核,经岗位考核后,方可重新上岗。

报关员经岗位考核合格的,可以向注册地海关申请将原记分分值予以消除。

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继续参加下一次考核。

应注意,报关员记分已达30分,拒不参加考核的,直属海关可以将报关员的姓名及所在单位等情况对外公告。

海关业务岗位考核还适用于二年内未向海关注册的申请注册的报关员。

五、报关员的法律责任报关员在报关活动中,违反《海关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由海关或其他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理和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思考题:报关员的行为属职务行为,报关员违法乱纪,其所属的报关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适用上表3-10项)。

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除对企业进行处罚外,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负责者予以警告,可处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适用①擅自开启或销毁封志;②遗失监管单证、手册;③企业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未办手续;④擅自变更或启用报关报关专用章⑤拖欠税款,不履行纳税义务的⑥出让名义供他人报关的⑦损坏或丢失监管货物,无正当理由的⑧侵犯知识产权的⑨伪造、买卖单证的。

(注:可编辑下载,若有不当之处,请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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