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 信托公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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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介绍

【精品】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介绍

【关键字】精品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介绍二〇一一年三月目录一、简介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是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成立于1987年。

20多年来,中融信托始终致力于提升综合资产管理能力,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金融衍生产品、房地产投资、风险投资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

近年银信合作、私募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等业务快速发展,为高端客户财富管理开拓了广泛的空间。

2008年至2010年,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分别为708亿元、1323亿元、1799亿元,居同行业前列;2 010年实现净利润6.95亿元,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良好的风控体系、严谨的合规管理、优秀的业务团队、强大的盈利能力,努力实现合作伙伴、高端客户、员工和公司的多方共赢。

二、发展历程1987年,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前身——哈尔滨信托投资公司成立;2002年,经银监会批准,公司进行了重新登记,中融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成立;2007年,公司成为信托业“新两规”颁布后首批换发新金融许可证的信托公司之一,更名为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管理资产规模超过600亿元;2008年,管理资产规模超过700亿元;2009年,管理资产规模1323亿元;2010年,管理资产规模1799亿元,累计管理资产规模逾4000亿元。

三、基本情况1、注册信息公司名称: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英文名称:ZHONGRONG INTERNATIONAL TRUST CO., LTD法人代表:刘洋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33 号注册资金:14亿元邮政编码:150090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邮箱:2、股东情况(1)经纬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50,4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36%;主营业务是:生产与销售纺织机械,经营范围包括开发、生产纺织机械、其它机电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及其专用配件和器件(涉及特殊规定的产品应另行报批),开发计算机应用软件,在国内外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经营棉花及副产品、纺织品、棉籽及短绒;开展与本公司产品相关的技术、经济信息咨询服务。

海外财富管理案例分析:美国银行、美林证券、富达

海外财富管理案例分析:美国银行、美林证券、富达

90年代公 •90年代公司不断拓展机构业务, 企业401(a)、401(k)和403(b)退休计划攀升 司不断拓 至历史新高展机构业务
图27: 富达投资规模不断增加
个人
提供财务计划和建议,包括退 休计划,财富管理,经纪服务 大学储蓄等。
富达Go:智能投顾
富达个性化计划与建议:智能投顾+财 务顾问
富达财富管理:财务顾问
Consultants)模式, 为富裕阶层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服务, 公司对FC招聘要
求较高,通常需要大学及以上学历,新人要成为合格的FC,必须通过长达三年培训期考验,考核非常严格,第一年通常 淘汰率达75%。除了通过从业资格考试等要求,三年内开发的客户资产量要达到3000万美元才能最后取得FC资格,公司率 先成立理财顾问培训学校。FC激励较强,正式FC没有底薪,其收入全部来源于他所管理的客户资产为公司带来的利润提成,提成比例约32-50%,单 个FC管理上百万美元资产。图23: 美林证券单个FC管理上百万美元资产
1997年
收购Mercury,其客户包括全球十大养老 基金中的五家
1998年
在日本开设33家办公室
1999年
创建Unlimited Advantage, UnlimitedAdvantage基于资产规模收费,每年最低收 费1500美元,服务包括证券无限交易、美 林研究、资产计划等,吸引资产的速度是 以前产品模式的20倍以上,将收入从佣金 收入向资产管理和服务费转变
美林证券: 通过线下及收购等方式实现客户资产快速增长美林证券早期通过在全球增设办公室、扩充投顾人数等方式实现客户数量和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后期基于资产规模收费, 服务包括证券无限交易、美林研究、资产计划等,吸引资产的速度是以前产品模式的20倍以上。

【财务制度】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制度(doc 22页)

【财务制度】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制度(doc 22页)

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制度(doc 22页)部门: xxx时间: xxx拟稿人:xxx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勿作商业用途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是指境内机构或居民个人(以下简称委托人)将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信托公司设立信托,信托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信托文件约定的方式在境外进行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和资产管理的经营活动。

投资收益与风险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信托文件约定由相关当事人承担。

第三条信托公司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应当遵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相关风险的管理。

第四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监会)负责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的准入管理和业务管理。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外汇局)负责信托公司受托境外理财业务涉及的外汇管理。

第二章业务资格审批第五条中国银监会按照行政许可的有关程序和规定,对信托公司申请办理受托境外理财业务进行资格审批。

第六条信托公司开办受托境外理财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

经批准具备经营外汇业务资格,且具有良好开展外汇业务经历。

连续2年监管评级为良好以上。

(二)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提足各项损失准备金后的年末净资产不低于其注册资本金;最近2年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具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机制,且执行良好。

(四)配备能够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且具有境外投资管理能力和经验的专业人才(2年以上从事外币有价证券买卖业务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设有独立开展受托境外理财业务的部门,对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集中受理、统一运作、分账管理。

(五)具备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的风险分析技术和风险控制系统;具有满足受托境外理财业务需要的营业场所、计算机系统、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相关设施;在信托业务与固有业务之间建立了有效的隔离机制。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2.3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厘清各类信托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巩固治理成果,丰富信托本源业务供给,银保监会起草了《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

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2月30日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各银保监局,信托保障基金公司、信托登记公司、信托业协会、各信托公司:近年来,信托公司信托业务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不断创新,但现行信托业务分类体系已运行多年,存在分类维度多元、业务边界不清、服务内涵模糊等问题,已不适应信托业回归本源、改革转型的要求。

为促进各类信托业务回归本源,规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6号,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规范信托业务分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通过规范信托业务分类,进一步厘清业务边界和服务内涵,引导信托公司以规范方式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和行业竞争优势,更高效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信托业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回归信托本源信托公司从事信托业务应当立足受托人定位,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信托目的合法合规,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履行勤勉尽责的受托责任。

信托介绍信托发展信托前景及信托功能信托行业及信

信托介绍信托发展信托前景及信托功能信托行业及信

目录第1章绪论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信托业作为与银行、保险、证券相并列的四大金融子行业,在西方具有悠久的历史,并逐渐发展成现代意义上的信托业。

信托作为单独的金融子行业有着特有的功能,简要概括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从国民经济的角度出发则有着财务管理、资金融通、沟通和协调经济关系以及服务社会公益事业的功能。

从发达1并国外对信托制度,包括信托的职能、信托的特征等有着较多的研究。

对于信托业,很少有文献将其作为单独的行业来研究,主要是将除银行之外的各类金融机构统称为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综合性的阐述及研究,更多的是将信托作为一个市场化的领域,对所涉及的信托法律法规的研究及解读,或者对具体信托种类进行深入分析及研究。

1 刘金凤、许丹、何燕婷.[M].《海外信托发展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年版P271-272Anjali Kumar(1997)将非银行金融机构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证券经纪商、提供类投行业务的全能型银行、零售银行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等。

第二类就是履行信托责任以及管理客户财产的非银行机构,包括共同基金、养老基金、投资公司以及银行信托部等。

通过研究美国、欧盟以及新兴市场国家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后Anjali Kumar认为,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通过直接与银行竞争,实现财富的多元化,民间储蓄得以更加顺畅地流入市场,促进了市场效率。

场的作用。

应鼓励不同类型的信托,并强调利益性以及节约性。

另外,如Modigliani、Franco(2004),Cartano、David(2007)等对年金信托的讨论;Olson、Russell(2003),Spangler、Timothy(2008)等对证券投资信托的讨论;Dennis、Paul(2000),Stephen(2007)等对房地产投资信托的讨论等,都是国外学者对信托具体领域的深入研究。

1.2.2信托国内研究现状在国内,不少学者通过研究西方国家的信托理论以及信托制度在各国运用的失败和成功的经验教训,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信托历史背景及演变过程,对我国是不是需要信托业、目前我国信托业发展困境以及未来信托业的发展方向等问题进行了很多讨论。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

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也称为“四大资管”,是指中国大陆的四家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公司,分别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诚信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大地资产管理公司。

这四家公司均成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至2003年间,是中国政府应对银行不良资产问题而设立的,其主要职责为收购和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

经过多年的发展,四大资管逐渐扩展业务范围,除了不良资产管理外,还拓展了金融投资、股权投资、信托等多种业务。

接下来我们将从不同方面来对四大资管进行分析:一、公司介绍1.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中国华融控股有限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华融资管早期聚焦于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业务,随着中国金融市场和证券市场的发展,华融资管业务也得到快速发展。

2015年3月,华融资管成功登陆A股市场。

华融资管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处置、信托及其他金融管理服务,投资并购等。

2.中国中诚信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中诚信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于2004年,是由中国证监会及中央企业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信托公司。

中诚信信托是中国国内唯一一家集信托、基金、资管及金融信息服务于一体的中央企业。

中诚信信托主要业务包括信托业务、资产管理、期货业务、股权投资和投行业务等,涉及范围广泛。

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是中共中央召开“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之后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主要职责为收购和处置银行不良资产。

东方资管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收购与处置、金融市场信息研究咨询、资产管理与经营及其他业务。

4.中国大地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大地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2002年,由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单位共同出资设立。

大地资管主要业务包括不良资产收购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及其他高附加值服务。

二、发展历程1990年代末期,中国经济改革的进程进入新的阶段,国内银行不良贷款总额不断增加。

最新16家顶尖行资产业务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概览

最新16家顶尖行资产业务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概览

精品资料16家顶尖行资产业务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概览........................................16家顶尖行资产管理业务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概览“现发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周琼为《银行理财十年蝶变》一书所作的文,绝对深度干货,以飨读者。

第一本银行理财专著第一本银行理财历史书《银行理财十年蝶变》第一版售罄54万字倾情力作张旭阳、刘小腊、周琼、郑智联合推荐原标题:国外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组织架构和业务模式概览作者:周琼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

数据协助整理:邮储银行资管部崔江薇。

(本文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所在单位意见。

欢迎指正。

邮箱zhouqiong@)近年来,我国包括银行理财业务在内的资产管理业务迅猛发展,银监会要求理财业务实行事业部制、试点子公司,引起广泛关注。

本文研究比较了国外一些商业银行资产管理业务组织架构及业务模式,分析其特点及对我国银行资管业务的启示。

一、国内外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概况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有时在相同的意义上,有时在不同的意义上使用,一般区分是财富管理从客户角度,资产管理从投资角度。

本文中统称为资产管理。

对国外银行部门设置按原文直译。

)是一个宽泛的概念,通常指投资人(包括零售客户、私人银行客户、机构客户甚至主权国家)委托资产管理机构对其资产进行管理,以实现其约定目标的综合金融服务。

国外资产管理业务常用的管理资产规模(AUM:Assets Under Management)指标和我国银行理财产品规模指标虽从产品形式、投资标的、法律关系、会计核算方法等来看有一定差异,但银行受托资产管理的性质类似,本文中作为可比指标。

国外AUM一般指的是由银行(或其他资产管理机构,本文只研究银行)进行投资管理,银行按资产市值的一定比例或约定方式收取资产管理费的资产,但各银行统计口径有差异。

银行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如保险、基金、信托计划等)和股票、债券等,若只收取销售佣金,并不控制投资方向,有的银行将其归为经纪业务,不统计在银行的AUM之内,而统计在客户资产或客户余额指标内(各银行名称和口径也不完全一致)(如美国银行称为客户余额(Client Balances),包括AUM、经纪资产、托管资产、存款、贷款和租赁余额。

国外信托业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信托业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信托业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关于国外信托业的发展趋势及对我国的启示一、信托业的概述二、国外信托业的发展趋势三、国外信托业对我国的启示四、国外信托业中的成功案例五、国外信托业中的失败案例一、信托业的概述信托业的定义指的是提供信托服务的机构,其主要业务为托管客户资产、管理与运营信托资产等。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信托业已经成为了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

目前国外信托业主要由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公司主导,这些公司都拥有强大的实力和雄厚的资产管理能力,为其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国外信托业的发展趋势1、资产规模持续扩大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关注财富管理,信托业的资产规模也日益扩大。

据统计,2019年全球信托业的总资产规模已经达到了46万亿美元,预计到2025年将突破60万亿美元。

2、技术创新加速发展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云计算技术和区块链技术的发展,信托业的技术水平也在不断提升。

这些新技术不仅可以提高信托业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可以更好地保障客户的利益并提高安全性。

3、环保投资成为热点近年来,环保投资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信托业也不例外。

很多信托公司开始布局环保领域,投资环保企业,同时也开始发展绿色金融业务,为环保事业做出贡献。

4、国际化发展趋势明显当前,很多国际信托公司开始寻求国际化发展,尤其是一些由亚洲金融大国发起的国际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国际化经营模式,为全球投资者提供更专业的信托服务。

5、监管逐步加强随着信托业的快速发展,监管也逐渐加强。

很多国家和地区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信托业的经营行为,保障客户权益。

同时,监管也对行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信托公司提高透明度、加强风险控制等。

三、国外信托业对我国的启示1、加强技术创新目前,我国的信托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存在一定滞后。

我们应该加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信托业的工作效率和客户服务水平。

2、注重环保领域的投资当前,我国也逐渐重视环保领域的投资,并提出了相关政策和法规。

信托公司标品业务转型探索之TOF业务分析

信托公司标品业务转型探索之TOF业务分析

信托公司标品业务转型探索之TOF业务分析作者:蒲冰来源:《今日财富》2021年第12期国家加大了金融供给侧改革力度,并对金融行业制定出一系列新规则。

本文分析了信托行业调整发展方向的大背景下向标品业务转型的迫切性,选择 TOF 业务的原因、业务优势,以及信托公司需要提升哪些关键能力和如何做好 TOF 产品的主动管理。

笔者作为信托行业的一名从业人员,经历了十几年来行业的变迁起伏,在这里对行业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从单一业务转型的角度谈一些个人的想法。

一、监管政策导向迫使信托公司业务转型近年来,国家在金融供给侧改革方面本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大原则,不断出台指导政策和监管规定来调整金融行业在各自细分领域发挥不同作用。

信托行业监管部门从去通道、控地产、优化业务结构,再到进一步加大对非标资产投资的限制,接连的政策指引着行业的转型。

银保监会 2020 年 5 月份下发的《信托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信托公司管理的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向他人提供贷款或者投资于其他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的合计金额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全部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计实收信托的50%。

从间接引导到政策规定直接限制,各家信托公司的业务转型已是迫在眉睫。

信托公司“非标转标”的诉求越来越多。

多家信托公司都在标品信托方面发力,从人力、资金、科技、考核等方面给予倾斜。

对信托行业来说,投向为标准化资产的产品将是未来信托公司的发展重点,标品信托(净值化产品)的上位是大势所趋,因为这既是监管的要求,更是行业发展的必然,也是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之谈。

二、为什么选择 TOF 业务作为信托公司业务转型突破方向之一在上述背景下,笔者认为以遴选标准化金融产品纳入组合设计成信托计划,即采取 TOF (TRUST OF FUNDS 即基金中的信托)模式是标品业务转型可选方向之一,以下就选择原因做简要分析:(一)信托行业监管环境发生深刻变化,TOF 业务符合目前监管导向为了实现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和控制金融风险,国家加大了对信托行业乃至整个金融领域的监管力度。

国外信托业发展研究

国外信托业发展研究

国外信托业发展研究近年来,国外信托业发展迅速,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信托业的定义、国外信托业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发展趋势等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信托业的定义信托业是指以信托为核心的金融服务业,其主要业务包括信托财产管理、信托投资、信托贷款等。

信托是指依法成立,由信托公司或机构担任信托人,按照受托人的要求管理和运用信托财产的一种制度。

信托业的发展能够有效地满足不同客户的财富管理需求,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二、国外信托业的发展现状1.发展历程国外信托业的发展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当时主要以英国为代表。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瑞士、日本等国家也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信托业体系。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外信托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壮大。

2.行业规模国外信托业规模庞大,市场竞争激烈。

根据国际信托业协会的数据,截至2020年底,全球信托资产总额达到了20万亿美元。

其中,美国是全球最大的信托市场,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

其他国家如英国、瑞士、日本等也拥有庞大的信托市场。

3.业务种类国外信托业的业务种类丰富多样,主要包括财富管理信托、养老金信托、房地产信托、基础设施信托等。

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而定,能够提供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产品。

4.监管体系国外信托业的监管体系相对完善。

各国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对信托业进行严格监管,保护客户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

同时,信托公司和机构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三、国外信托业的未来发展趋势1.技术创新随着科技的发展,国外信托业将进一步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技术,提高业务效率和客户体验。

例如,利用智能合约和区块链技术,实现信托财产的快速转移和安全管理。

2.国际合作国外信托业在全球范围内存在较大的竞争和合作机会。

各国信托公司和机构可以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经验,拓展国际市场。

同时,不同国家的监管机构也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跨国信托业务的风险和挑战。

信托公司标准化业务转型——基于TOF业务分析

信托公司标准化业务转型——基于TOF业务分析

收稿日期:2023-03-12作者简介:林玉婷(1994 ),女,本科,从事金融机构同业业务㊂信托公司标准化业务转型基于T O F 业务分析林玉婷(北京开金睿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机构业务部,北京 100020) 摘 要:文章介绍了T O F 业务的背景㊁定义,以及T O F 产品的结构逻辑和特点,分析了信托公司标准化业务转型以T O F 业务为切入点的优势及其开展T O F 业务存在的问题,并探讨了信托公司开展T O F 业务仍需做的准备及其未来展望㊂关键词:信托公司;业务转型;T O F 业务;金融监管 中图分类号:F 830.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 6921(2023)10 0056 031 T O F 业务背景及定义T O F 意为基金中的信托(T r u s t o f F u n d s),基本的逻辑是由信托公司募资成立母信托产品,通过投资公募基金㊁私募基金形成资产组合,从而匹配不同投资风格的投资人,为投资人争取更稳健的投资收益㊂近年来,在国家加大对信托行业以及整个金融行业的监管条件下,尤其是 资管新规 的落地实施,信托行业面临着管理规模大幅度压缩㊁业务大规模萎缩㊁传统的以非标模式存续的业务都不可持续,信托公司为了符合监管的要求,同时为了公司的持续经营,亟须业务转型㊂在这种情况下,T O F 产品作为F O F (F o u d o f F o u d s,基金中的基金)类产品的一种,备受信托公司的喜爱,也成为信托公司标准化业务转型的第一步重要战略部署㊂2009年业内首单T O F 产品出现,之前因信托公司以非标和通道业务为主,标准化投资的T O F 产品规模发展缓慢,后在2018年资管新规出台,金融监管供给侧改革要求回归本源,秉承金融服务实体的基本原则,防止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对资管产品底层提出进一步要求:不得二次嵌套,不得投资公募证券投资基金以外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其他资管产品时,应穿透识别底层资产,且需要符合监管要求比例㊂T O F 业务是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来间接的投资股票㊁债券和期货等标准化资产,也可以认定为标准化资产,标准化转型即为监管鼓励的方向㊂在这种情况下,因为T O F 底层足够分散且底层间接投资标准化资产,成为信托业务转型标准化的重要业务方向㊂2 T O F 产品的结构逻辑2.1 募集资金T O F 业务从投资者那里募集资金,通过跟投资者沟通了解客户的资金特点,比如说持有期限㊁预期收益水平㊁风险偏好等方面,制定相应的产品投资策略,将相应的投资理念和投资方向与投资者进行全面阐述,赢得投资者的青睐,从而募集到相应的资金,形成初始规模㊂2.2 产品设计在符合客户偏向的基础上,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㊁监管政策㊁货币政策和行业环境的分析,确定大类资产配置方向,进行产品的投资策略设计㊂T O F 产品底层标的可以做多种不同策略的投资组合,主要包括一些信用债下沉策略㊁利率债择时策略㊁债券骑乘策略㊁量化C T A 策略㊁市场中性策略㊁多头策略以及指数增强策略等㊂2.3 子基金筛选T O F 产品底层主要配置公募基金和私募基金,公募基金以货币基金㊁股票型基金㊁债券型基金㊁混合型基金为主,私募基金以量化C T A 私募基金㊁主观多头私募基金㊁市场中性类私募基金㊁套利类私募为主㊂㊃65㊃2023年5月内蒙古科技与经济M a y 202310524I n n e r M o n g o l i a S c i e n c e T e c h n o l o g y &E c o n o m yN o .10T o t a l N o .524在子基金的筛选过程中,主要通过两方面来进行底层资产的配置:①公司层面,从基金公司的管理规模㊁公司排名㊁投研能力㊁基金公司的历史业绩情况以及公司整体的风控制度来筛选管理人;②产品层面,从基金产品的历史业绩情况㊁收益曲线的波动情况㊁产品回撤的情况㊁产品底层的投资策略㊁基金经理市场研判能力㊁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以及产品的获奖情况等方面来筛选具体的基金产品㊂2.4资产组合配置管理人需要从资产组合的久期㊁底层资产的策略搭配㊁资产组合的杠杆水平以及资产组合风险分散等各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如何进行资产组合的配置㊂2.5指标的跟踪产品运作中需要对各类指标进行跟踪,以便更好更快地进行资产组合的调整㊂①量化跟踪,比如产品的净值㊁杠杆率㊁最大回撤㊁集中度㊁A l p h a比率㊁B e t a比率等;②定性跟踪,比如投资限制㊁市场上 暴雷 主体的跟踪㊁持有人资金的情况等㊂2.6绩效调整定期对产品进行运作分析,绩效评估,通过对市场的研判,对产品策略进行动态调整㊂3 T O F产品的特点3.1 T O F底层分散,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性T O F产品的底层投资策略分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投资的风险性,降低投资组合的相关性㊂资本市场本就是牛熊市转换的市场,不同的市场情况下可以采取不同的底层策略㊂熊市时,可以利用不同的策略进行风险对冲,使产品的回撤能小一些,体现出比较好的抗跌能力;牛市时,能获得更稳健的产品收益,穿越牛熊时产品收益曲线更平滑㊂3.2相比于公募基金和券商资管,T O F产品灵活性更高T O F产品利用信托公司业务优势,可以根据客户风险和收益的要求,做定制化产品,这使得T O F 产品相比于其他资管产品有更大的灵活性㊂3.3相比于私募产品,投资门槛低T O F产品的投资门槛比其他私募产品的投资门槛更低,更好地为投资者进行资源整合,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T O F产品,投向更多门槛较高且表现较优异的私募基金㊂3.4 T O F具有双重收费的特点T O F产品属于F O F中的一种,也会有双重管理费的问题㊂T O F产品会收固定的管理费以及超额业绩报酬,T O F产品底层也均会收固定的管理费,私募基金也会收取超额业绩报酬,这也导致T O F产品存在双重收费,从而使T O F产品费率较高㊂4信托公司标准化业务转型以T O F业务为切入点的优势4.1信托公司具备大类资产配置的经验信托公司在传统业务中,有不少大类资产配置的经验,能涉及货币㊁资本㊁实业等市场,正好和T O F产品的多元化配置的特点相匹配㊂信托公司能够运用之前的经验,提出宏观的配置策略,在底层投资中可以选择投研能力更强的基金公司以及市场配置经验更丰富的基金经理进行运作,能更好地分散风险,这类产品也会更容易被投资者所接受,完成标准化业务的顺利转型,以便使信托公司有相对稳定的规模基础㊂4.2与公募基金相比,信托公司投资范围更广信托公司在传统业务时,有优质的高净值客户以及同业机构客户,T O F类产品多元投资的特点使得底层的投资范围相比于公募基金更广泛,从而可以获得与风险更匹配的高收益㊂目前在 资产荒 和股债市场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同业机构客户有更多的选择,资产配置更分散,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同业机构客户配置难的问题㊂4.3在传统通道业务上,信托公司有众多的客户基础信托公司在房地产信托㊁通道业务等传统业务方面与证券公司㊁私募基金㊁银行等均有相应的合作㊂在这方面,信托公司能继续进行资源整合,比如和银行客户财富端合作定制面向符合要求的高净值客户的T O F产品,可以利用银行强大的支行㊁分行拓宽销售渠道㊂4.4国内T O F业务正处在起步阶段国内T O F类产品仍然处在成长的阶段,国内规模较小,竞争相对较小,而且同业机构都面临财富端口转型,T O F类产品独有的优势,给信托公司提供了很好的机遇㊂4.5 T O F业务是信托公司转型标准化的重要一步从2020年初以来,新冠疫情使得国内的经济呈衰退趋势,市场活力不足,单一策略的股债产品在目㊃75㊃林玉婷㊃信托公司标准化业务转型 基于T O F业务分析2023年第10期前动荡的市场环境中表现均有不佳,T O F类产品底层范围可以配置期货衍生品的基金产品,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冲风险,从而使得产品的波动性降低,回撤较小㊂5信托公司开展T O F业务存在的问题5.1 T O F监管并不完善,底层透明度低从产品自身来看,T O F产品底层可以配置私募基金,私募基金底层透明度低,信息披露程度低,有比较强的保密性,并且监管机构对私募基金的监管也不是很完善,一方面会有一定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数据的可信度降低㊂因此,为了提高数据的可信度,除了要在配置之前做好对管理人的尽职调查,在配置私募产品的时候也要与管理人进行更多的专业性的交流和探讨,同时也需要在双方风控合规的情况下,尽最大限度了解私募基金的底层大类资产配置的种类㊂5.2管理人是否具备衍生品交易资格T O F产品的底层的资管产品可以配置衍生品以对冲相应的风险,但有些信托公司没有衍生品的交易资格,而在资管新规中有穿透到底层的要求,这也就影响信托公司的T O F产品的子基金中是否能投衍生品底层的资管产品㊂5.3同类资管产品的市场挤兑同类资产管理公司的竞品竞争,比如证券公司㊁基金公司以及银行理财子公司在F O F产品上的布局,在一定程度上会挤占信托公司T O F业务的市场规模㊂5.4信托公司自身的综合实力信托公司自身的投研实力和系统建设并不完善,相比于证券公司㊁基金公司相对成熟的投研系统,存在一定的短板,从而信托公司若想要有较好的业务发展,则对其股东背景㊁资本实力有一定的要求㊂5.5产品的业绩水平有待观察T O F业务在国内尚未形成规模,中信信托㊁中航信托㊁外贸信托㊁上海信托㊁平安信托的T O F产品规模虽超百亿,但整体规模仍然比较小㊂所以,投资者对T O F产品业绩水平仍需要进一步观察㊂6信托公司开展T O F业务还需做的准备6.1制度体系的完善信托公司在开展T O F业务时需要建立完备的投资制度体系,并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公司所拥有的资源水平,对其进行不断的完善和提升㊂6.2投研能力的提升T O F类产品底层的配置策略相对较复杂,这就要求信托公司的大类资产配置的投研能力相对完善,并需要培养公司内部人员自身的投研能力,但若是在资本能力有限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与外部投顾机构合作以提高整体的投研能力㊂6.3 T O F核心团队建设信托公司需从投研㊁管理㊁运营和风控等形成完善的人才团队㊂一方面,公司内部要培养核心人才,打造出 明星基金经理 ;另一方面,可以从外部机构聘请专业人才,组建T O F业务团队㊂6.4信托公司投资系统搭建信托公司投资进行系统化建设,更好地将投资与科技相结合,提高整体的工作效率,同时也能更好地利用大数据的优势,从定量的基础上对投资组合进行更加客观的分析,建立更好的量化模型,从而使得产品的投资管理更加科学化㊂6.5投资者教育信托公司需加强对投资者的教育,在 打破刚兑 的监管条件下,让投资者明确F O F类产品的优势,也明确这类产品的风险点㊂7 T O F业务的未来展望T O F业务因其特有的产品优势能够帮助信托公司顺利转型㊂目前在金融机构和监管机构的多方努力下,各方十分重视投资者教育,经过市场的不断磨炼,投资者在投资上更趋于理性,更重视价值投资,对T O F这类大类资产配置的产品有比较好的市场基础和利好的市场情绪㊂[参考文献][1]蒲冰.信托公司标品业务转型探索之T O F业务分析[J].今日财富,2021(8):46-47.[2]王玉刚,蒲冰.T O F业务底层标的策略筛选浅析[J].商讯,2021(20):165-167.[3]周机盘.D信托公司T O F业务发展策略研究[D].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2.[4]隋金呈.我国信托业务的发展与创新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4.[5]杨磊.G D信托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20.[6]王维华.信托公司转型的逻辑路径:基于基金化产品的视角[J].西部金融,2011(7):53-54.㊃85㊃总第524期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我国信托公司业务转型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我国信托公司业务转型面临的困境及对策
讨 了信 托 公 司加 快 业 务 转 型 的相 关 对 策 。

主动管理型业务是指信托公 司作 为受托 人 , 在信托业务 开展过程 中充分发 挥主动作 用 , 在 项 目的尽 职调查 、 产 品结 构 设计 、 项 目过会决策 和后期管理 等方策
用” , 这很 大程度上是 由于我 国风险投资机构 整体 良莠 不齐 , 投 资者识别其 良莠 的成本又太高 , 因此整个风投行业得不到
公 司的影响【 J 】 . 证券 市场 导报, 2 0 0 9 , ( 5 ) : 2 6 —3 3 . 股 票市 场投 资者 的认 可。解决这一 问题 , 需要政府加强对风 险投资机构 的监 管 , 并尽快健 全对 风险投资机构的声誉评价 [ 3 ]S o h l J . A n g e l i n v e s t i n g : C h a n g i n g s t r a t e g i e s d u i r n g v o l a t i l e
以便他们更多的进行长期 价值投资 。
参考文献 :
[ 1 】 李曜, 张子炜, 司徒 大年 . 发行 制度 变迁 、承销 商声誉 与 新股 抑价— —基于政 策传导机制 的研 究【 R ] . 第十届 中国
经济 学年会入选论 文, 2 0 1 0 . [ 2 ] 谈毅, 陆海天, 高大胜. 风 险投 资参 与对 中小企 业板上 市
对 这一情况 , 一方面需要 风险投资机构不断完善 自身 的规范 风 险投资机构声誉等级评价体 系 , 并定期对风险投资机构进 化运作 、 改善 自身 的治理结构 ; 另一方面 , 需要投资者更加积 行声誉排 名 , 以降低广大外 部投资者 的信息搜寻 成本 , 从而
极 的投入企业 的管理 中, 积极帮助企业 成长。 从政府层面来讲 , 加强 对风险投资机构 的监管 , 健全对 风险投 资机构 的声誉 评价体系 。从上文 的实证结果来 看 , 总 体 来看 ,我 国的风 险投 资机构 没有较好 的发挥其 “ 核证作

国外信托业务

国外信托业务

第四章国外信托公司业务一、名词解释合同信托遗嘱信托遗嘱执行信托遗产管理信托财产监护信托人寿保险信托有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无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抵押公司信托商务管理信托收益债券发行信托公益信托公共基金信托杜会公众信托专项基金信托公共机构信托慈善剩余信托慈善剩余年金信托慈善剩余单一信托共同收人基金信托养老金(年金)信托形成财产信托形成财产奖金信托形成财产基金信托个人退休金储蓄信托自我雇佣者退休金信托利润分享信托储蓄计划信托二、填空题1.遗嘱信托是根据个人遗嘱而设立并在遗嘱人_ 发生效力的信托业务。

2.合同信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契约)并在委托人__发生效力而成立的信托。

3.辅助代理业务是信托机构向个人提供的有关_方面的辅助性服务业务。

三、单项选择题1.慈善机构将其所获的小额捐款集中进行信托的慈善剩余信托是A.慈善剩余年金信托B.慈善剩余单一信托C.共同收人基金信托D.养老金信托2 以资助重度身心残废者生活上的稳定为目的,以特别残废者为受益人,由个人将金钱和有价证券委托给信托机构做长期、安金的管理和运用,并根据受益人生活和医疗上的需要,定期以现金支付给受益人,这种信托叫_。

A.财产监护信托B财产处理信托C.特定赠与信托D人寿保险信托3.其中仅以雇员为委托人的信托是_。

A.养老金(年金)信托B形成财产信托C.形成财产奖金信托D形成财产基金信托四、多项选择.1.公益信托的特点有__。

A.指定受益人B.必须具有法人资格C.不指定受益人D.无须具备法人资格E.主要由法院监督2.抵押公司债信托中受托人的主要职责是_。

A.代理发行债券B.提供抵押品C.代行抵押权D.提供担保E.参与发行公司的经营活动3.动产信托按照对动产的不同处理方法,通常可分为_A.管理方式B.处理方式C.管理处理方式D.处理管理方式E.发行债券五、判断题1.一般来说,遗嘱执行信托比遗产管理信托的期限长。

2.财产监护信托重在护人,财产处理信托重在理财。

信托公司的业务及其法律服务范围及内容概要

信托公司的业务及其法律服务范围及内容概要

信托公司的业务及其法律服务范围及内容概要一、信托公司的管理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2001年10月1日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7年1月1日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4.《中国银保监会信托公司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2021年1月1日施行)5.《信托公司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施行)6.《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2007年3月1日施行)二、信托公司的定义、主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一)信托公司及信托业务的定义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二)信托公司的设立、变更及终止1.信托公司的设立(1)主管机关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2)设立批准程序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设立条件及要求①设立条件《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托公司业务模式

信托公司业务模式
信托公司业务模式梳理
• 2020年03月
目录
1. 单一类信托业务 2. 房地产、融资平台/工商企业投融资集合信托 3. 证券投资集合信托 4. 股票/股权收益权集合信托 5. 信贷资产证券化类业务
单一类信托业务
单一类投融资信托业务包括单一资金信托业务和单一财产/财产权信托业务,其中单一资 金信托业务又包括:信托贷款、股票/股权收益权、证券投资、受让信贷资产、券商定向 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等模式,简要描述如下: 1信托贷款是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资金用于向融资 人发放信托贷款,资金使用方到期还本付息实现信托资金退出。 2股票/股权收益权投资是信托公司接受单个委托人委托,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将信托资 金用于受让交易对手持有的股票/股权收益权,交易对手将股票质押给信托公司,到期通 过股票/股权收益权变现,或资金使用方到期回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房地产、融资平台/工商企业投融资集合信托
3.股加债模式是信托机构发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募集资金,信托资金部分用于 向房地产项目公司增资(或受让原股东股权),其余信托资金向房地产项目公 司发放贷款或受让原股东股权,资金使用方到期还本付息和信托公司转让股权 实现信托资金退出。
证券投资集合信托
证券投资类项目是信托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由私募基金作为投资顾问, 主要投资对象为股票市场、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衍生品市场,按照项目 结构划分可分为结构化项目和管理型项目. 1.结构化证券投资是指信托公司根据投资者不同的风险偏好,对信托受益权进 行优先、次级分层,次级受益人以全部或部分信托计划利益作为优先信托计划 利益的保障,主要投资标的为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股票、债券、基金、衍生 品及其他流动性较好的证券品种的证券投资信托

中信集团发展史

中信集团发展史

中信集团发展史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中信集团,英文为CITIC Group),2022年中信银行资产8.55万亿元,为中央金融企业,是经改革开放总设计师邓小平亲自倡导和批准,由前国家副主席荣毅仁于1979年10月4日创办的公司。

主要业务集中在金融、实业和其它服务业领域。

2018年12月,世界品牌实验室编制的《2018世界品牌500强》揭晓,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241。

2019年7月,发布2019《财富》世界500强:位列137位。

2019年9月,2019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1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17位;2019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榜单在济南发布,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排名第17位。

2019年12月,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入选2019中国品牌强国盛典榜样100品牌。

2021年8月,《财富》榜单115位。

发展历程1979年,中信集团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和支持下、由荣毅仁先生创办。

成立以来,公司充分发挥经济改革试点和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诸多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创新,成功开辟出一条通过吸收和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创新发展之路。

中信集团如今已发展成为一家金融与实业并举的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

其中,金融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基金、资产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实业涉及房地产、工程承包、资源能源、基础设施、机械制造、信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优势和良好发展势头。

2010年12月22日,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以63亿元人民币的报价竞得北京商务中心区(CBD)核心地块,这个价格刷新了北京单幅地块出让价格的新纪录。

经国务院批准,2011年12月,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原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37.0263亿元,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版)信托公司业务核算

金融企业会计(第四版)信托公司业务核算

1.代理业务
(3)当信托公司办理代收业务时,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当信托公司办理代收业务并代委托人收款时,会计分录
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收付款项——代理收款——×单位户 第二,当信托公司将款项交付委托人时,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付款——×单位户
贷:银行存款 (4)信托公司开办的代保管业务。信托公司开办代保管业务
2、账务处理
(1)开户。 借: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吸收存款) 贷:代理业务负债——×单位信托存款户
(2)计息。 借:营业费用——信托存款利息支出 贷:应付利息——×单位信托存款户
(3)到期支取。 借:代理业务负债——×单位信托存款户 应付利息——×单位信托存款户 营业费用——信托存款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按存贷利差收取手续费,则在按季计算贷款利息时一并收取。会计
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受托人报酬——×单位户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账务处理
(3)结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付利息——×单位户 (4)到期收回。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客户资产——×单位委托贷款户 (5)如果协议规定贷款收回后终止委托,则将款项划转到委托
二、信托投资的核算
账户设置 “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核算
(1)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投资收益——交易费用 应收利息(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或应收股利(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或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结算备付金)
时所保管资产的所有权仍属委托人,应作为账外保管物品进 行核算和备查登记。

美国农地信托流转运行机制分析与启示

美国农地信托流转运行机制分析与启示

2023年第4期(总第199期)㊀㊀㊀㊀㊀㊀黑龙江社会科学SocialSciencesInHeilongjiang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No.4ꎬ2023㊀㊀㊀㊀㊀㊀㊀㊀General.No.199经济理论与实践探索美国农地信托流转运行机制分析与启示刘兆军ꎬ朱宇航(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ꎬ哈尔滨150030)摘㊀要:农地信托流转作为流转的创新方式之一在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ꎬ为有效放活土地经营权创造良好条件ꎮ我国农地信托流转起步较晚ꎬ面对现代农业发展和承包地 三权分置 落实的新要求ꎬ需借鉴国外有益经验ꎮ本文以美国农地信托流转为例ꎬ基于土地产权理论从参与主体㊁运行关系㊁典型模式㊁保障措施四个方面阐释其运行机制ꎬ以此说明美国此项制度经验ꎮ同时ꎬ梳理我国农地信托流转的现实探索ꎬ从主体关系的视角形成总体分析ꎬ并总结面临的问题ꎬ进而为借鉴美国农地信托流转的相应经验提出完善建议ꎮ关键词:农地信托流转ꎻ土地经营权ꎻ美国ꎻ中国中图分类号:F321.1㊀㊀文献标志码:A㊀㊀文章编号:1007-4937(2023)04-0049-08基金项目: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黑龙江省土地经营权流转有效实现的法治保障研究 (21FXB056)作者简介:刘兆军ꎬ1979年生ꎬ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副教授ꎬ博士ꎻ朱宇航ꎬ1998年生ꎬ东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硕士研究生ꎮ㊀㊀一㊁问题的提出农地信托流转作为承包地 三权分置 的有效实现形式ꎬ具有促进现代农业发展㊁推动农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等积极作用ꎮ近年来ꎬ中国致力于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ꎬ这离不开多元流转方式的充分支撑ꎬ并在历年的中央一号文件㊁承包地 三权分置 专门意见㊁ 十四五 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中加以引导规范ꎮ其中ꎬ农地信托流转是典型创新之一ꎬ符合 三权分置 主旨精神㊁适合经营运行实际㊁契合主体联结需求ꎬ在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㊁增强农业经营活力中发挥作用[1]ꎮ同时ꎬ在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基本完成的基础上ꎬ明晰的土地产权保障下的流转将更为活跃ꎬ也为信托流转创造了良好条件ꎮ实践中ꎬ因我国尚未形成有关农地信托的具体规范ꎬ使得现实创新面临法律规范不明确㊁风险防范不到位㊁政府职能定位不清晰㊁金融机构种类单一化等现实问题ꎬ致使流转功效难以提升ꎮ此时ꎬ借鉴典型经验健全农地信托流转制度保障ꎬ便成为当前亟待跟进的重要议题ꎮ从国外土地信托的发展历史来看ꎬ美国的农地信托建设起步较早ꎬ取得了较为系统的成果ꎮ因此ꎬ本文以美国为例进行相应分析ꎬ从而为农地信托流转制度建设提供积极思路ꎮ国外学者关于农地信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与信托关联的具体环节ꎬ如对于信托完成后的农业贷款㊁农业收益证券化㊁农业保险等方面ꎬ也有研究集中于信托参与主体的心理特征ꎬ从相对微观的层面分析农地信托效率ꎮ鉴于土地制度的差异ꎬ国内学者大多从法律角度分析信托化路径中各主体的权利与义务ꎬ相关研究还利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ꎬ从农业产业㊁制度保障㊁农地信托流转的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研究ꎬ但针对典型国家农地信托流转的运行机制的研究相对较少ꎮ因此ꎬ本文从农地信托流转所依托的土地产权关系出发ꎬ围绕美国农地信托流转参与主体㊁运行关系㊁典型模式㊁保障措施等内容ꎬ分析其运行下的内在机制和实现路径ꎬ进而反思我国农地信托流转的发展问题ꎮ㊀㊀二㊁美国农地信托流转的制度起源原始的信托起源于古埃及ꎬ一家之主在临终前将自己的财产交给可靠的人ꎬ让其代为管理ꎬ在94将来交给自己的子孙后代ꎬ这种临终托孤的行为就是信托的最初起源ꎮ在近代ꎬ这种行为被英国人运用在对抗封建专制统治上ꎮ公元13世纪的英国弥漫着浓厚的宗教气息ꎬ教主鼓动教徒们捐赠自己的农地给教堂ꎬ而教堂的农地是免除农地税的ꎬ所以有大量的农地都避免了上缴农地税ꎬ这种行为破坏了英国王室的利益ꎬ导致王室最终颁布了«没收条例»ꎬ以禁止这种行为ꎮ但当时英国的法官多为教徒ꎬ并没有因此而屈服ꎬ他们参照«罗马法»的信托遗赠制度创造了 尤斯制度 ꎮ尤斯制度具体是指ꎬ凡是要捐赠给教会的农地都不做直接的转移ꎬ要先转移给第三方并表明是为了教会的利益ꎬ然后从农地中获取的利益通过第三方移交给教会ꎮ这种通过替教会管理农地从而为教会盈利的尤斯制度ꎬ成为了现代信托的雏形ꎮ在英国承袭了古埃及的信托遗赠制度后ꎬ美国继续承袭了英国的尤斯制度ꎮ美国信托体系的发展分为以下三个时期ꎮ(一)信托体系萌芽期(1820 1865)在美国信托发展的初期ꎬ 纽约农业火灾保险放款公司 成为美国信托发展的雏形ꎬ那时的信托都是与保险行业融合的ꎬ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政策变化ꎬ信托行业逐渐从保险业中脱离出来ꎮ19世纪中叶美国成立了第一家信托公司ꎬ名为美国联邦信托公司ꎬ此公司将信托业与保险业独立开来并扩大了业务范围ꎬ成为美国信托发展的鼻祖ꎮ(二)信托体系发展期(1865 1980)1913年美国颁布了«联邦储备银行法»ꎬ批准了银行加入信托业务的申请ꎬ随后各州也相继修改地方法ꎬ对银行增加了信托办理业务ꎬ银行业务的拓展促使了信托业的发展ꎬ但美国政府规定商业银行没有买卖证券和在公司中参股的资格ꎬ因此ꎬ商业银行为避免触及规定而单独设立信托部来办理证券ꎮ1965年美国南北战争结束ꎬ政府为了恢复破败的经济ꎬ重新激发市场活力ꎬ放松了对金融行业的监管ꎬ这使得信托行业迅猛发展起来ꎬ信托公司数量增加ꎬ业务范围扩大ꎮ(三)信托体系繁盛期(1980至今)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ꎬ美国经济发展迅速ꎬ政府加大了对金融市场的干预程度ꎮ市场中的证券数量迅速增多ꎬ信托行业的规模也随之扩大ꎬ业务范围变广ꎬ不仅是简单的现金信托㊁房地产信托ꎬ还增加了利润分配信托㊁养老金信托ꎬ农地信托也是在这个时期发展起来的ꎮ20世纪初ꎬ美国受法条成文运动的影响ꎬ制定了大批关于信托的法律ꎮ㊀㊀三、美国农地信托流转的运行机制明晰的农地产权关系是开展信托流转的前提ꎬ基于土地产权理论可以更清楚地对信托流转进行分析ꎮ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认为ꎬ土地产权是一个集合概念ꎬ是由土地所有权以及由其衍生出来的占有权㊁使用权㊁收益权等权能组成的权利束ꎮ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㊁占有权相分离并分属不同的主体所有ꎬ一般存在于私有社会中ꎬ其特点是土地所有者不参与直接的生产活动ꎬ土地的使用者占有土地进行独立的经济活动ꎬ并支付给所有者一部分租金ꎮ从美国农地信托流转的本质来看ꎬ委托人将土地的所有权进行流转后ꎬ所有权与其他权利相分离ꎬ形成了占有㊁使用㊁收益等实际的经营权ꎮ在流转过程中ꎬ所有权被委托人托付给信托公司ꎬ并由其他参与主体获得农地经营权ꎮ因此ꎬ土地产权理论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理论依据ꎮ同时ꎬ从土地产权理论出发ꎬ除权利内容本身外ꎬ权利束的相关主体㊁维系流转的运行关系㊁主要的流转模式和保障措施ꎬ成为进一步认识权利束内部机理的核心要素ꎮ因此ꎬ本文从从信托流转的参与主体㊁运行关系㊁典型模式㊁保障措施四个方面构建农地信托流转框架ꎬ分析美国农地信托流转的运行机制(见下页图1)ꎮ(一)农地信托流转的主体农地信托制度的有效运行离不开运行流程中的主体ꎬ他们各司其职构成了完整的信托流程ꎬ以下为信托过程中的五大主体ꎮ1.政府美国政府在农地信托流转过程中起着支撑和促进作用ꎮ在信托逐渐引入美国的过程中ꎬ政府设立了发展权旨在将所有权与发展权分离ꎬ以便使农地进入金融市场ꎬ开启农地通过信托这种方式流转的大门ꎮ在农地信托流转发展过程中ꎬ美国政府给予信托公司政策支持ꎬ降低其运营成本ꎬ提高运营效率ꎬ曾两次向联邦农地银行注入资金ꎬ05帮助扩大信托行业规模ꎮ政府在农地信托流转行业中起着宏观的主导作用ꎮ图1㊀美国农地信托流转的运行机制框架图㊀㊀2.投资者投资者在信托运行过程中作为原始注入资金的群体ꎬ通过投资获得农地的所有权ꎬ并以出租农地的固定报酬为利润ꎬ投资者在信托开始运行的早期起着支撑作用ꎬ是信托开始的起始点ꎮ3.委托人委托人是委托信托公司为自己办理农地流转业务的人ꎬ是农地所有权的转出者ꎮ委托人也具有一定的权利ꎮ同时ꎬ委托人还具有相应的义务ꎬ委托人要对农地流转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ꎬ也要对农地的改良与开发尽到义务[2]ꎮ4.受托人(信托机构)信托受托人是指信托关系中按照信托意图管理被授予的信托财产并承受托义务的当事人[3]ꎮ受托人也有相应的权利与义务ꎬ为了规范信托机构和受托人的管理行为ꎬ保障委托人的利益ꎬ各国都曾出台相应的法律约束受托人的权利[4]ꎮ受托人的义务主要包括:信守义务㊁善管义务㊁忠实义务㊁信托利益给付义务㊁信托利益公开义务㊁财产返还义务等ꎮ5.开发公司开发公司通常指负责农地或房产开发的公司ꎮ开发公司作为信托流程中连接委托人和受托人的中介ꎮ委托人将农地出租给开发公司ꎬ开发公司负责开发农地或建筑房屋ꎬ然后把农地租金交给受托人ꎮ(二)农地信托流转的运行关系信托行为进行过程中ꎬ主要参与主体有投资者㊁委托人㊁开发公司㊁受托人ꎬ他们之间通过两两协作完成整个信托流程[5](见下页图2)ꎮ委托者具有委托受托人(信托公司)为其管理农地资产的诉求ꎬ委托人与受托人通过信托合同明确受益权ꎬ然后信托公司的受托人为委托人寻找投资者ꎬ受托人发放受益凭证给委托人ꎬ委托人出售受益凭证给投资者ꎬ投资者为委托人提供资金用于农地改良ꎬ将改良后的农地出租给开发公司ꎬ开发公司对农地进行开发和改良ꎬ然后将租金交给受托人ꎬ受托人将得到的租金以固定报酬的形式返还给投资者ꎬ受托人再用剩余租金买回受益凭证ꎬ至此ꎬ整个信托流程完毕[6]ꎮ在整个过程中ꎬ农地受益凭证具有流通性ꎬ可以变现ꎬ投资者可以通过转让受益凭证进行投资或抛售ꎬ由于受益凭证的流通性较强ꎬ吸引了很多投资者进行投资ꎮ此外ꎬ这种信托模式保障了农地所有人的收益ꎬ以农地作为依托发行证券融资ꎬ可以最大程度地将信托模式证券化ꎮ将农地进行证券化来融资ꎬ其证15券化过程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农地所有者(委托人)㊁信托机构(受托者)和投资者ꎮ美国农地信托流转提高了农地利用效率ꎬ促进劳动力转移ꎬ推动当地农业产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ꎮ在该模式中信托机构将未经开发的生地流转给农地开发公司ꎬ既促进了农地的开发ꎬ又优化了资源配置ꎬ促进经济发展ꎮ农地所有人将农地信托后ꎬ从农地中解放出来投身于其他事业中ꎬ增加了收入来源渠道ꎬ也实现了劳动力的转移ꎮ农地信托有助于促进信用体系的建设与完善ꎬ形成良好的信用环境ꎬ促进农地信托的交易ꎬ二者相互推动形成良性循环ꎮ图2㊀农地信托流转的关系㊀㊀(三)农地信托流转的典型模式当前ꎬ美国农地信托运行体系的侧重与以往有所不同ꎮ农地产权经历了从重视所有权到更重视对农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的转变ꎬ性质也从原来的所有权私有到公益性的转变ꎮ耶林在«法律的目的论»中谈到:所有权行使的目的ꎬ不应当仅仅为 个人利益 ꎬ应同时为社会利益ꎮ美国农地信托流转形成了 保护型信托模式 ꎬ通过信托组织实现对农地资源的保护ꎮ保护型信托模式是指公益性的农地信托公司通过捐赠或购买来获得农地ꎬ然后把农地交给中介机构或国家保护组织对其进行农地用途管制ꎬ以达到农地农用的资源保护目的(见下页图3)ꎮ该模式基于农地资源保护的公益目的而非盈利性质ꎬ在农地流转的过程中通过公众的监督达到对农地用途的制约ꎬ实现了对流转过程的监管ꎬ也保证了最终的受益群体是大众[7]ꎮ保护型信托组织通过收购来获得农地时可以通过接受捐赠或者贷款的方式来筹措资金ꎬ而捐赠农地的人通常都是具有很好的农地资源ꎬ但没有良好的继承人ꎬ希望通过信托组织来管理农地[8]ꎬ该模式的受益人为社会公众ꎬ公民认为被保护起来的土地应为全体公民的共有财产ꎬ将其委托给政府建立起与政府的信托关系ꎬ在信托过程中公众具有监督权ꎬ主要针对农地用途进行监督ꎬ事前可以向受托人了解信托经营过程和财产分配ꎬ事后可以对违反信托管理的行为提出质疑ꎮ该模式的受托人为联邦政府ꎬ联邦政府享有土地所有权并履行信托义务ꎬ承担维护公共利益和和监管的职能[9]ꎮ(四)农地信托流转的保障措施为保障农地信托流转的顺利运行ꎬ美国建立了农地信托流转运行保障体系ꎬ针对农地信托的运行模式从政策法律㊁风险控制㊁政府内部干预㊁金融服务机构四个方面进行保障ꎮ 25图3㊀保护型农地信托模式㊀㊀1.完善的立法体系与规章制度美国为农地信托流转制定了一系列完善的法律体系ꎬ这些法律不仅在宏观上指明了农地信托流转的大方向ꎬ在微观层面对具体操作方法上也有指导意义ꎮ首先ꎬ法律是通过界定权利与义务ꎬ规定法律流程ꎬ遵照法律章程办事以达到最终效果的ꎬ例如«统一信托法»中对信托委托人ꎬ受托人以及信托公司都有明确的权利与义务界定ꎬ委托人有收取剩余报酬的权利和改良农地的义务ꎬ受托人也有收取固定劳务费用和帮助委托人寻找合适的开发公司的义务ꎮ其次ꎬ美国农地信托流转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ꎬ杜绝因商业行为而大面积占用耕地ꎬ因此美国出台了农地发展权ꎬ促进了农地信托流转ꎬ也减少了降低耕地数量的行为ꎬ而后美国发展了农地保护型信托模式和社区型农地信托模式ꎬ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护生态资源ꎬ解决因城市扩张带来的用地需求和农地紧缺之间的矛盾ꎮ最后ꎬ由于农地信托本就是为公共利益而制定ꎬ所以对应的法律体系也应考虑公众的意见ꎬ在制定有关农地信托流转的法律时ꎬ美国自下而上的集结各方意见ꎬ执行 政策制度公共化 ꎬ在出台政策法规前参考各方利益ꎬ在制定法规的过程中赋予公民有参与和提出意见的权利ꎬ这样不仅使政府在立法过程中提高了公民的参与度ꎬ也能提升法律在公民心中的地位ꎮ2.严格的风险监管和防范体系农地信托流转是一种有别于其他农地流转方式的新型流转方法ꎬ因为它涉及到的不止有委托人和受托人ꎬ还有中间的中介 信托机构ꎬ因此牵扯到了三方利益ꎬ三方之间相互合作ꎬ相互制约ꎬ三方为了各自的利益而运行ꎬ存在一定的风险ꎮ农地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ꎬ不仅具有经济属性还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ꎬ这就需要多方面多层次的风险防范体系ꎮ美国的风险防范主要分为三个阶段ꎬ主要为项目初期㊁项目运行过程中㊁项目完成后ꎬ在项目运行初期要进行风险的预测ꎬ主要由信托机构负责研究和调查委托人的目的㊁需求以及农地的情况ꎬ如面积㊁位置㊁土壤质量等ꎬ受托人要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制定合理的信托方案ꎬ其中就包括风险预测ꎮ项目运行中要进行实时动态监测ꎬ尤其是资金流的去向ꎬ还要防范因为自然原因而使农地价值折损的情况ꎮ项目完成后容易出现后期服务不尽责的风险ꎬ这要归咎于信托机构没有良好的售后处理模式ꎬ美国政府为保障受益人的利益ꎬ建立了完善的信托售后服务体系和监管机制ꎮ3.积极地政府调控与服务美国政府对于农地信托流转起到主导性的作用ꎮ美国虽为农地私有制国家ꎬ但在信托流转农地模式中政府依然发挥了宏观调控的职能ꎬ逐渐从管理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ꎬ为信托流转农地行业提供了多元化的帮助ꎮ首先ꎬ在农地登记工作中ꎬ美国农地登记中心实施动态监测模式ꎬ实时监测农地权属变化ꎬ关注农地流转动向ꎬ这对完善农地市场以及农地确权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ꎮ其次ꎬ政府将农地信托流转初衷写入法律ꎬ时刻告诫信托流转不能违背公共利益ꎬ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线ꎬ同时在«农地资源保障法案»中规定ꎬ在耕地减少㊁农地资源被严重破坏的时期ꎬ政府应该采取积极的手段制止非法占用农地ꎬ严格监管35农地的用途ꎮ再次ꎬ在信托流转过程中ꎬ委托人ꎬ受托人ꎬ受益人之间难免会发生纠纷ꎬ关于价值认定㊁风险补偿㊁收益分配㊁售后问题等方面政府可提供第三方判定ꎬ公平公正地解决问题ꎬ为农地信托流转行业提供一个透明健康的环境ꎮ最后ꎬ在信托流转农地中ꎬ风险的评估与控制也是必不可少的ꎬ美国政府负责在农地抵押贷款中评估风险ꎬ降低损失ꎮ4.完善的金融服务机构金融机构的数量越多ꎬ类型越多样化ꎬ农地信托流转越容易展开ꎬ因为在信托流转农地的过程中ꎬ融资借贷是非常普遍的现象ꎬ只有让资金流转起来ꎬ信托才越有可能发生ꎮ在美国ꎬ金融机构不仅要向大企业提供贷款ꎬ还要为普通家庭农场提供借贷服务ꎮ美国主要的信托机构有:农地保护信托机构㊁农地信托联盟的社区信托机构㊁共用农地信托机构ꎬ美国的信托机构多为非盈利性免税组织ꎬ倾向于公益性ꎬ这些信托组织具有多功能㊁高素质㊁专业性的特点ꎬ凭借其专业知识和办事效率为当事人提供服务ꎬ服务内容主要有产品的介绍㊁委托人和受益人的资质考察㊁为委托人集资㊁监督整个信托流程等ꎮ㊀㊀四㊁中国农地信托流转的运行现状(一)农地信托流转的总体现状伴随着承包地 三权分置 的不断落实ꎬ农地经营权越发成为独立的权利ꎬ为我国农地信托流转创造了必要基础ꎻ农地信托流转也促进了经营权与承包权的分离ꎬ更好地推动农地三权分置改革ꎮ当前ꎬ我国农地信托流转的总体运行过程为:农地信托的委托人(农户㊁政府㊁合作社)具有让受托人(农地信托公司)为受益人(委托人指认的人)管理农地的诉求ꎬ在签订了农地信托合同后ꎬ将农地的经营权交给受托人ꎬ在农地用途不被改变的前提下让其代为管理农地ꎬ受托人可以亲自经营管理农地ꎬ也可以将农地经营权转让给农业经济公司或种植大户ꎬ在获得收益后由受托人将农地收益返还给受益人ꎬ至此实现农地信托流转目的(见图4)ꎮ图4㊀我国农地信托流转的总体运行㊀㊀农地信托流转经过多年实践探索ꎬ形成了以下三种运行关系:第一ꎬ农户直接与信托公司对接ꎬ农户作为信托的委托人与受益人ꎬ信托公司为受托人ꎬ此种模式在福建沙县实施执行ꎬ沙县政府成立了农地信托公司ꎬ政府人员为信托公司的负责人ꎬ也为受托人ꎬ接受农户的委托[10]ꎮ第二ꎬ政府与信托公司直接对接的模式ꎬ政府为委托人也为受益人ꎬ信托公司为受托人ꎬ政府在得到收益后将其分配给农户ꎬ这种模式在安徽宿州发展良好[11]ꎮ第三ꎬ农地合作社与信托公司对接ꎬ再与农户对接的模式ꎬ此模式中农地合作社为委托人ꎬ信托公司为受托人ꎬ农户为受益人ꎬ与第二种不同的是ꎬ农户不用经过他人之手(政府)得到收益分配ꎬ而是直接可以获得收益ꎬ省去了 中间商 ꎬ江苏镇江ꎬ北京密云等地都是以此运作方式进行农地信托(见下页表)ꎮ(二)农地信托流转的主要障碍我国虽然已经在农地信托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ꎬ但由于信托传入我国的时间较短ꎬ实践经验不足ꎬ还未形成体系化的运行机制ꎬ导致农地流转的现实发展情况存在与需求不适应的问题ꎬ也面临着以下方面的障碍:一是法律体系不健全ꎬ没有针对农地信托的相关性法律条例ꎬ使农地信托缺少法律支撑[12]ꎻ二是缺少信托规范性文件ꎬ没有对具体 45的操作流程与细则进行规定ꎬ不能更好的保护农户的权益[13]ꎻ三是风险防控体系不完善ꎬ对于部分仅仅依靠农地收益的农户来说农地信托的风险性太大ꎻ四是政府职能定位不清ꎬ仍然有以 管理型政府为主导 的现象ꎻ五是还未形成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市场ꎬ难以为信托公司和农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ꎮ㊀表我国农地信托流转的运行主体关系合作主体委托人受托人信托公司农户+信托公司农户信托公司各政府部门所建立的信托公司政府+信托公司政府信托公司中信信托中航信托农地合作社+信托公司+农户农地合作社信托公司北京信托中建投信托㊀㊀五、中国建立农地信托流转机制的建议基于对美国农地信托流转机制的分析ꎬ结合我国农地信托流转的现状ꎬ加之 三权分置 ㊁农地制度改革有效实现㊁农村集体发展和农民增收持续提供保障等现实需要ꎬ就完善我国农地信托流转保障制度体系提出以下对策建议ꎮ(一)制定信托规范性文件ꎬ完善法律制度建设首先ꎬ我国要继续推进 三权分置 ꎬ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可以真正分开ꎬ促进农地流转ꎬ积极培育农地流转经营者ꎬ 三权分置 的推进能够克服农地信托流转的实践障碍ꎬ承包权与经营权分离使经营权可以单独进行流转为农地信托提供法律支撑[14]ꎮ农地信托流转实现了农地的财产价值ꎬ在承包权与经营权没有分离时ꎬ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受到各种条件限制ꎬ在经营权分离出来后ꎬ 三权分置 促进了以农地信托为新兴方式的农地流转ꎬ同时也促进了农地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ꎮ其次ꎬ为进一步放活农地经营权进而促进农地信托流转的推进ꎬ我国应制定信托规范性文件ꎬ目前已有«信托法»作为法律支撑ꎬ但没有细化到农地信托层面ꎬ建议在«信托法»中予以确定ꎬ并在«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农地信托流转明确列举ꎮ同时ꎬ制定农地信托的规范化文件以指导实践ꎬ拓宽法律制度中农地信托流转方面的内容ꎬ明确委托人ꎬ受托人和信托公司的权利与义务ꎬ细化农地信托流转中的流转登记制度㊁风险分担制度㊁收益分配制度以及税费制度ꎮ最后ꎬ结合地方实际ꎬ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执行的农地信托规范化文件ꎬ以完善制度建设ꎮ(二)建立严格的风险防控体系严格的风险防控体系就如同给委托人吃了一颗 定心丸 ꎬ能够增加信托机构的可信度ꎬ最终通过农地信托促进农地流转ꎮ可以在事前㊁事中㊁事后三个阶段采取不同的措施来降低风险ꎮ首先ꎬ在信托发生前ꎬ主要是对委托人情况和农地的情况作深入了解并给出风险预测报告ꎬ在我国进行风险评估的主体可以是第三方或政府ꎬ这样会极大地提高报告的真实性ꎬ让委托人真正了解信托流转的风险ꎬ尽量避免风险系数过高的信托产品ꎮ其次ꎬ在信托运行过程中ꎬ可以建立所有权人监管制度ꎬ我国农村农地归集体所有ꎬ集体有权知道农地的经营情况ꎬ所以赋予集体一定的监督权不仅符合我国国情ꎬ也为信托程序做了保障ꎮ具体表现形式为:集体所有权人在农地经营过程中有权利审核农地流转合同ꎬ了解农地经营情况ꎬ了解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行为是否公平㊁自愿㊁合法ꎮ最后ꎬ在信托行为完成后ꎬ建立农地责任保险机制ꎬ主要为了让受托人承担起对受益人相应的责任(在我国受益人一般就是委托人)ꎬ从受托人的劳动报酬中抽取一部分金额作为赔偿委托人的保险ꎬ如果有因后续服务不负责而导致经营亏损的情况ꎬ委托人有权从受托人的劳动报酬中抽取一部分作为赔偿损失ꎬ这一举措不仅能督促受托人合理经营农地ꎬ也保障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ꎬ降低55。

信托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

信托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

信托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一、对法律、法规框定的信托公司业务经营范畴的明白得《信托法》作为规范调整信托关系的一样性法律,并未涉及信托公司的业务范畴咨询题。

对信托公司业务范畴的规定要紧体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信托投资公司治理方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治理暂行方法》的有关条款中。

《信托投资公司治理方法》第三章专设“经营范畴”一章,详细规定了信托公司的业务范畴、经营方式等。

1、信托公司的法定经营范畴信托公司能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托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托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治理、运用和处分;(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托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托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治理、运用和处分;(3)受托经营法律、法规承诺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治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咨询等中介业务;(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6)代理财产的治理、运用和处分;(7)代保管业务;(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0)公益信托业务;(11)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按照规定能够运用的资金,能够开展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等业务;(12)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的同业拆借业务等。

分析上述业务范畴,能够将信托公司的经营业务归纳为两大类:第一,信托主营业务,包括上述业务范畴的第(1)、(2)、(3)、(10)项;第二,兼营业务,除上述信托业务之外的业务,均为兼营业务。

而兼营业务又能够分为三大类:①投行业务,包括企业资产重组、购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咨询等中介业务,国债、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②中间业务,包括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③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及担保业务。

信托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

信托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

信托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与信托市场的竞争业态一、对法律、法规框定的信托公司业务经营范围的理解《信托法》作为规范调整信托关系的一般性法律,并未涉及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问题。

对信托公司业务范围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条款中。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三章专设“经营范围”一章,详细规定了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方式等。

1、信托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信托公司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全部本外币业务:(1)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其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2)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3)受托经营法律、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4)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5)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6)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7)代保管业务;(8)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9)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10)公益信托业务;(11)信托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规定可以运用的资金,可以开展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等业务;(12)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包括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办理的同业拆借业务等。

分析上述业务范围,可以将信托公司的经营业务归纳为两大类:第一,信托主营业务,包括上述业务范围的第(1)、(2)、(3)、(10)项;第二,兼营业务,除上述信托业务之外的业务,均为兼营业务。

而兼营业务又可以分为三大类:①投行业务,包括企业资产重组、购并、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国债、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②中间业务,包括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③自有资金的投资、贷款及担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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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个人遗嘱。 (2)确立遗嘱信托 (3)编制财产目录。 (4)安排预算计划。 (5)结清税收款项。 (6)确定投资政策。 (7)编制会计账目。 8)进行财产分配。
二、财产监护信托业务
➢ 财产监护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接受委托为无行为能力人的财产担 任监护人或管理人的信托业务。
➢ (一)财产监护信托的主体 ➢ 1.委托人。
➢ (2)遗产管理信托是主要以管理遗产为目的而进行的信托业务。遗产 管理信托的内容与遗嘱执行信托的内容虽有交叉,但侧重在管理遗产方 面。
通常,设立遗产管理信托的原因有:①因无遗嘱,对财产的管理、清理、处 理就困难,所花时间也长,故在此前尚需信托机构代为管理;②虽有遗嘱, 但继承人存在与否尚不清楚,也需在明确继承人之前代理遗产;③虽有遗嘱 和明确的继承人,但继承人因失去亲人的悲痛,尚不能自理遗产时,也可委 托信托机构代管遗产。
人寿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契约,在被保险人的生命发生保 险事故时,由保险人向投保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形式。
➢ (二)人寿保险信托的作用
1.信托机构依约领取、分配赔款,为受益人既减少事务,又可协调争 端,排难解纷;
2.可为委托人保管保险单,避免寿险单遗失和失效的损失。 3.结合有财源保险信托,代为管理运用还可增加委托人的产业。 4.有的委托人将其他财产在遗嘱中指定信托机构与死后寿险赔款一并
2.无财源的和有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
➢ 1)无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是指凭信托收取保险金的权利,保险费由 委托人自己支付的人寿保险信托。
➢ (2)有财源的人寿保险信托,是指将为委托人每年必须交纳的保险费 和收取保险金的权利一起信托,同时,信托机构有每年按期交纳保险费 和代管理、运用待交保险费基金的义务。
一、财产处理信托业务
➢ 财产处理信托业务是信托机构接受个人的委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 理、运用的一种信托业务,按其设立方式可分为合同信托和遗嘱 信托两种。
(一)合同信托
➢ 合同信托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订立契约(合同)并在委托人生前发生效力 而成立的信托。
1.信托目的条款。 2.委托人条款。 3.受托人条款。 4.合同生效条款。 5.信托期限条款。 6.财务会计条款。 7.其他信托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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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个人遗嘱的内容
首先,遗嘱人应申请这份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同时取消此前他所 立下的所有遗嘱之类的文件;其次,应有关于受托人(遗嘱执行人) 的条款,以及对受托人的授权;再次,应指定受益人,详细说明受益 人的资格、遗产的分配方式等内容。遗嘱还常包括若干特殊条款或附 录。
➢ 5.遗嘱信托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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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产监护信托的客体
财产监护信托的客体主要指被监护人的财产或父母、亲友提供的信托 财产。这些财产所有权是否要转移到监护人手中,法律有不同的规定。
➢ (三)财产监护信托的程序
1.编制财产目录。 2.管理和运用财产。 3.编报会计报表。 4.结束监护和分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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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寿保险信托业务
➢ (一)人寿保险和人寿保险信托
受托管理、运用,这可使受益人的财产借以统筹计划,通盘管理,收 益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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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寿保险信托的种类
1.个人保险信托和事业保险信托
➢ 个人保险信托的委托人(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一般的个人。 ➢ 事业保险信托又称商业保险信托,是以团体为投保人,以团体为受益人
的人寿保险信托,这种信托是企业、组织为事业上的公共利益而设立。 显然,事业保险信托属法人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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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定赠与信托业务
➢ 这是日本所特有的一种个人信托业务。 ➢ (一)特定赠与信托的主体
1.委托人。
➢ 任何个人均可以成为该信托的委托人,主要是亲属、扶养义务人以及急 公好义者,但法人不得成为该信托的委托人。
2.受托人。
➢ 受托人在日本仅限于信托公司或兼营信托业的银行。
3.受益人。
➢ 特别的重度残废人按规定是指下列人员,他们可成为受益人:重度的精 神衰弱者、一级或二级身体残废者、原子弹炸伤者、常年卧床不起并需 要复杂护理者中的重度者、年龄在65岁以上的重度残废者以及符合有关 规定的重度战伤病者。
本章导读
美国开创了法人受托的先河,并以此促进了信托业务 的发展,形成了规范的信托产业。本章以美国的信托 机构开展的信托业务为主,结合日本等国情况,来介 绍国外信托公司开展的信托业务。本章重点分析国外 个人信托业的种类、国外公司信托业务、国外公益信 托业务以及其他信托业务。
第一节 个人信托业务
➢ 个人信托业务是以个人为服务对象的信托业务、其委托人是个 人,受益人也是个人(但不一定是委托本人)。这种业务可分 为两种:一是个人信托业务(狭义),二是个人代理业务。二 者的区别在于个人的信托财产是否完全将所有权转移给信托机 构,前者完全转移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而后者则不转移信托财 产的所有权。但是,随着个人信托业务的不断创新,信托与代 理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故一般将两者统称为广义的个人信托业 务。
财产监护信托的委托人可以是被监护人的父母或亲友,也可以是法院 指派的,还可以是被监护人自己,如某人突染重病,需长期住院治疗, 其间无力管理自己的财产,于是入院前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其财 产实行监护,此时,他成为委托人。
➢ 2.受托人。
财产监护信托的受托人通常就是监护人。
➢ 3.受益人。
财产监护信托的受益人就是未成年人和禁治产人,即被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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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遗嘱信托
➢ 遗嘱信托是根据个人遗嘱而设立并在遗嘱人死后发生效力的信托 业务,是身后信托。
➢ 1.遗嘱信托的主体
(1)委托人。遗嘱信托的委托人就是具有遗嘱能力的遗嘱人,日本 民法规定“年满15岁者”具有表达能力的人始能有效地设立遗嘱信托, 虽附有禁治产者也承认其具有遗嘱能力。
(2)受托人。 (3)受益人。遗嘱信托一定是他益信托,其受益人由遗嘱指定,若
在遗嘱人死亡之前被指定的受益人已死亡则遗嘱信托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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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遗嘱信托的客体
遗嘱信托的财产必须是遗嘱人的财产。日本《信托法》规定:构成信 托财产的财产,在遗嘱人死亡时不属其继承财产时,原则上对其限度 内的信托行为是无效的。
3.遗嘱信托的种类
➢ (1)遗嘱执行信托是为了实现遗嘱人的意志而进行的信托业务,其主 要内容有清理遗产、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税款及其他支付、遗赠物的 分配、遗产分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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