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学金评审细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学业奖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一条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参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我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 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给予品学兼优的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如下:(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五)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参评资格:(一)在该学年度中违规违纪,受到处分的;(二)学术研究中存在剽窃、抄袭等行为的;(三)考试成绩弄虚作假的;(四)未缴纳或欠缴学费、住宿费等费用,且未获得学院特别批准的;(五)考评时间段内有一门(含)以上课程不及格者;(六)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存在该情形的,将通报学院党委、团委等有关部门,从严处理。
(七)其他违规违纪,或给学校、学院工作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情形。
第三条 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校级奖励,经费由学校拨付,发放对象为全日制非定向学习的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
第四条 法学院设立学业奖学金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院领导任组长,组员为教师代表、教学管理相关负责人等。
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负责我院有关研究生奖励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日常工作。
第五条 为了更好地鼓励在学习、科研和实践各个方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法律硕士生,保证对参评对象的公平合理性,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分为“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和“综合实践”三大类。
每一类测评分别进行,单独设置一、二、三等奖项。
另外,在校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生活表现等)这一测评要素作为此次评选的减分项,而不作为打分项。
新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入学成绩分配指标(推免生与统考生的获奖人数按照总人数的比例确定),金额标准以及名额限定见第六条。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评审细则23
目录第一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相关文件汇总 (1)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7)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8)中国人民大学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13)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 (14)第二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体系架构 (18)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项目设置体系架构 (19)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功能体系架构 (20)第三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项目评审细则 (22)荣誉类奖学金评审细则 (23)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特别奖评审细则 (23)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学金评审细则 (25)中国人民大学宝钢奖学金评审细则 (27)专项奖学金评审细则 (29)中国人民大学科研创新奖学金评审细则 (29)中国人民大学基础学科奖学金评审细则 (31)中国人民大学国学基础奖学金评审细则 (33)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评审细则 (34)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班干部奖学金评审细则 (36)中国人民大学文体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 (38)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评审细则 (40)中国人民大学桑坦德合作项目管理办法 (42)学习类奖学金评审细则 (45)1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 (45)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 (48)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细则 (51)中国人民大学东方毅奖学金评审细则 (53)中国人民大学费孝通奖学金评审细则 (55)中国人民大学光华奖学金评审细则 (57)中国人民大学蒋震奖学金评审细则 (59)中国人民大学海航.慈航精英学子奖学金评审细则 (61)中国人民大学恒生银行奖学金评审细则 (64)中国人民大学华为奖学金评审细则 (66)中国人民大学三井住友银行奖学金评审细则 (68)中国人民大学三星奖学金评审细则 (70)中国人民大学时尚奖学金评审细则 (72)中国人民大学香港信善奖学金评审细则 (74)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平安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 (76)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石油奖学金评审细则 (78)中国人民大学农业银行励志成长奖学金评审细则 (80)荣誉称号奖项评审细则 (82)中国人民大学三好学生评审细则 (82)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细则 (84)中国人民大学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评审细则 (86)集体奖项评审细则 (88)中国人民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细则 (88)中国人民大学优秀社团评审细则 (93)第四部分附表 (94)中国人民大学荣誉类奖学金申请表(部分) (95)中国人民大学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部分) (103)中国人民大学社会赞助类奖学金申请表(部分) (104)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公示异议处理流程图 (117)中国人民大学集体奖项奖学金申请表(部分) (118)2第一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相关文件汇总第一部分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相关文件汇总1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评审手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7]90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为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有关精神,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哲学院2012013学年学生奖励项目一览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20000
8
光华奖学金
1500
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专项类奖学金
科研创新奖学金
3000
1
优秀班干部奖学金
一等
1000
1
不能与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同时兼得。
二等
800
2
三等
500
5
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
一等
1000
1
不能与优秀班干部奖学金同时兼得,校团委评选名单公示后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学生处。
二等
800
4
三等
500
7
文体优秀奖学金
特等
2000
1
校团委、体育部评选名单公示后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学生处。
一等
800
1
二等
500
1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奖学金
一等
400
7
校团委、体育部评选名单公示后交学院,由学院统一报送学生处。
二等
200
16
基础学科奖学金
一等
800
2
在马院、历史、哲学、文学评选,2013级本科新生全部获得二等,一等在本科二年级(含)以上学生中评选,比例1%。
十佳宿舍长、优秀宿舍长
不发奖金
自由申报
全校非新生宿舍长。
集体奖项
班集体
校级先进班集体
2000
4
全校非新生班级。
学生宿舍
十佳宿舍、文明宿舍
1000/500
自由申报
全校非新生宿舍。
学生社团
标兵社团、优秀社团
2000
自由申报
前5名为标兵社团,再10名为优秀社团;在学校正式注册,并成立一年以上(含一年)。
吴玉章奖学金评审细则
吴玉章奖学金评审细则第一条吴玉章奖学金由吴玉章基金委员会、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以中国人民大学首任校长吴玉章先生姓名命名,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最高荣誉。
第二条吴玉章奖学金属特设类奖学金,颁发给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并在思想品德、学习学术、实践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堪为表率的学生。
第三条吴玉章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毕业年级学生。
第四条吴玉章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每次奖励人数不超过10人,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
第五条参评吴玉章奖学金的学生除满足《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以下必要条件:(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在校期间未受任何违纪处分;(二)未欠缴学费住宿费;(三)本科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20%;研究生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40%。
(四)积极参与科研创新活动,科研能力突出。
本科生应至少发表1篇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或者以主要成员身份参与过至少2项校级及以上学术实践项目;硕士研究生在中国人民大学就读期间应至少发表1篇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博士研究生在中国人民大学就读期间应至少发表2篇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学术论文要求: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人民大学,参评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仅限SSCI、SCI检索论文)或第二作者(仅限研究生且导师为第一作者),且发表在学校认可的核心期刊(以学生入学年份实行的学校核心期刊目录为准)。
校级及以上学术实践项目主要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本科生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人大使者家乡行调研类项目、学生社会实践社会调研类项目。
(五)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心公益服务,有在班委会、团支部、党支部、学生组织服务同学、服务社会的经历;(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化活动,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七)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实践创新能力与表达能力;(八)本科生、博士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硕士生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荣誉奖励。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规则
2009-2010学年校办字32号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已于2009年12月1日经2009-2010学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二○○九年十二月一日附件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2009-2010学年校政字11号),特设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以下简称“研究生基本奖学金”)。
第二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给予在学习、科研中表现较优秀的研究生,基于不同的获奖等级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三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自2008级研究生开始,发放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在校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包括各类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和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四条各学院(系)应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系)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院(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导师代表参加,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
在充分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本学院(系)有关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日常工作。
学院(系)应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研究生院研究生奖助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审核、最终评定等具体工作。
第三章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第六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如下表所示: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奖学金等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两年制三年制元/年元/年元/年特等奖学金30000 18000 16000一等奖学金16000 12000 10000二等奖学金12000 10000 8000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特等奖学金用于资助拔尖人才,名额由学校统一掌握,不分配到学院(系),比例不超过5%。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基本学制内在校全脱产学习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各类在职培养、在职定向、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研究生,以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为主。
第二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三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第四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参评年度未出现无故不缴纳学费或未注册情况;5、原则上研究生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内荣誉;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并具备以下指标:(1)课程成绩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a、课程成绩的等级全部在B以上,其中A的比例不低于40%;b、如果课程成绩等级有一个C,其余成绩等级应全部在B以上,其中A的比例不低于60%。
(2)原则上博士研究生应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应在核心期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含1篇)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期刊目录详见《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目录(2011年修订)》。
(3)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博士生可同时申请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1、申请材料内容不齐全的;2、第二年参评时重复使用第一年已获该奖项申请材料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不予再次申请:1、在校期间受到党团纪处分、学校行政处分的,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2、申请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的。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资助
2018-2019学年校政字2号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经2018-2019学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9月7日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及学生团队、集体和组织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学生奖励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紧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生奖励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或明确某常设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评审推荐工作,并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学院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或负责学生奖励工作的常设委员会应不少于7人,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教师。
第五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并根据相关政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设立奖助基金,专门用于包括学生奖励在内的学生资助工作。
奖助基金由学生处、财务处负责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中央国家机关及部门、北京市党政机关及部门设立的学生奖励项目。
获得奖励表彰的,学校可以颁发奖学金或奖品作为配套奖励,奖励方案由学生处研究确定。
第七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支持设立校级学生奖励项目,鼓励各学院依法依规整合资源,设立院级学生奖励项目。
第八条学生奖励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等,并可设立不同的等级。
(一)荣誉称号可授予学生个人、集体或组织,具体奖励项目包括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辅导员等;(二)奖学金主要颁发给学生个人,具有荣誉性。
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
姓 学 名:_______________ 院:_______________
在读学历:_______________
填表说明
1. 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直接取消申报资格。 2. 在读学历按“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选择填 写;日期一律按“200405”的格式填写,起止日期一律按 “200409-200412”的格式填写。需张贴 2 寸彩色免冠标 准照。 3. 本表主要供申报评审所用,表中所列学习、科研、社会实 践、学生工作、荣誉奖励均须附相关证明作为支撑材料。 4. 本表经学生填写、学院审核盖章后,连同支撑材料进行整 体装订成册,一式十份提交至学生处。
科研情况
2
时间
颁奖单位
名称
曾获奖励 情况
(可加行)
申签字: 学院推荐意 见 (盖章) 2017 年 月 日
3
支撑材料目录
4
年
月
日
姓 名 参加何党团 院、系 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
性 民
别 族
出生年月 入学年月 照片 政治面貌
专业 E-mail
( )吴玉章奖学金 ( )宝钢奖学金 (符合条件的可同时勾选) 在人民大学学习期间:
学习成绩 情况
考试成绩共______门,其中优______门,良_____门,及格______门,不及格_____门 年级人数____________人,总成绩年级排名____________名 起止日期 社会实践名称/社会工作任职名称
参加社会实 践和承担社 会工作情况
(可加行) 国内 国际刊 国内学 国际学 SSCI/SC 其中被 获得 科技 其 他 刊物 物 术会议 术会议 I 收录 EI 收录 专利 奖励 篇 篇 篇 篇 篇 篇 项 项 篇(项) 分别列出发表期刊论文(含检索情况)、出版学术著作、主持科研项目、参加会议、科 技成果、发明专利、科研获奖等情况。
中关村大街59号的校长们
中关村大街59号的校长们作者:陈骊骊来源:《大学生》2021年第12期中国人民大学位于北京中关村大街59号,校园里有3座令人印象深刻的校长铜像。
崇德楼下,翠竹林中,有一组铜像——吴玉章校长与学生在一起。
毛泽东称吴玉章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贯地有益于广大群众,一贯地有益于青年,一贯地有益于革命”。
新中国百废待兴时,党中央将筹办新中国第一所新型综合性正规重点大学的重任交给了吴玉章。
此时的吴玉章已年逾古稀,但他仍亲自奔波筹措资金建校舍、准备招生开学事宜。
吴玉章非常关心学生,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尽快投身国家建设。
在吴玉章担任校长的17年中,中国人民大学为国家培养了各类建设人才7万余人。
这位“中国革命最先进、最觉悟的老战士”向党交出了一份出色的答卷。
他所创立的适合中国建设与发展需要的教育理论和教学方法,一直被一代代人大人所铭记、所坚持。
竹林中的铜像,凝固了吴玉章校长和同学们在一起的瞬间。
每当学生走过这里,仿佛还能听到老校长的谆谆嘱托:“青年人首先要树雄心,立大志,其次就要决心为国家、人民做一个有用的人,为此就要选择一个奋斗的目标来努力学习和实践。
”为了纪念吴玉章老校长,学校设立了“吴玉章奖学金”。
能够获此殊荣,是人大学子心中的至高荣誉。
2017年,学校迎来80周年校庆,吴玉章老校长的传奇人生在话剧舞台上得以再现,从此形成每年公演的惯例。
“没有什么比亲历一段历史,带给人的影响和共鸣更大了。
吴校长的精神,激励着我们年轻学子,要像吴校长一样,矢志不渝地投身祖国建设。
”2020年吴玉章老校长扮演者、法学院2018级学生张唯杰同学这样说。
由吴玉章校长铜像群继续前行,中区食堂正前方有一尊铜像。
这位面容坚毅、目光深邃的老人就是成仿吾老校长。
他是吴玉章老校长的亲密战友,两人一起并肩战斗了几十年,共同创办了陕北公学、华北大学、中国人民大学。
身穿一件破旧的棉军衣,斜挎干粮袋,拄着一根手杖,这位显得有些土气的普通战士,是长征路上唯一的教授成仿吾。
人大法学院左同学获得年度吴玉章奖学金
人大法学院左同学获得年度吴玉章奖学金近日,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度吴玉章奖学金评选揭晓。
全校共有10名学生获得吴玉章奖学金(本科生7名,研究生1名,博士2名),我院2012级本科生左振斌经过激烈竞选,从全校三十二名参选者中脱颖而出,获得吴玉章奖学金。
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与校长特别奖学金并列我校学生奖励的至高荣誉。
左振斌同学系我院2012级本科生,此次由法学院推荐参加吴玉章奖学金评选。
左振斌同学思想道德端正,积极追求进步,自2012年入校以来,积极参与党校学习,现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他担任法商实验班班长,连续两年获“三好学生”及“优秀班干部”荣誉奖励。
他所在的法学-工商管理实验班在本学年被评为北京市“市级先进班集体”。
他学习成绩优异,在法商实验班、英语实验班中均名列前茅,三年总学分绩3.95,法学、商学专业学分绩均为4.0,并以3.97的优秀成绩于英语实验班结业。
在繁重的学业压力下,左振斌同学于大二下学期赴伦敦国王学院交换。
期间平均学分绩 3.94,并荣获桑坦德银行奖学金。
学习之余,他还常去皇家正义法院旁听庭审,与所住选区的工党议员积极沟通,有幸前往国会旁听卡梅伦总理与工党领袖米利班德的国会辩论。
左振斌同学英语成绩优异,雅思总分达8.5,大学英语六级662分,并在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中荣获三等奖。
他还连续两年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CRPD)起草者之一、哈佛法学院教授Michael Stein进行交传及同声传译。
左振斌同学连续三年获得“国家奖学金”。
并在2015年6月,荣获2015年“美迈斯法学奖学金(北京)”特等奖,这也是我院首次有本科生获特等奖。
左振斌同学在实践调研与学术上同样不断努力。
学术方面,他的独立英文论文Government Intervention and its failure:An analysis of Rent-seeking in China(《政府干预及其失灵:一个对中国寻租问题的分析》)被“2015世界法科学生大会”选中,并在会议上就此进行英文报告。
2013年中国人大奖学金
2013年中国人大(MBA)奖学金方案上传者:泰祺祝您顺利通过联考2013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奖励金具体奖项及发放办法如下:MBA学生可以获得如下两类奖学金:一是新生奖励金,二是面向二年级学生的优秀MBA学生奖励金。
新生奖学金只面向中国大陆学生。
除个别有特殊要求的奖励金以外,在校生奖励金面向所有MBA学生。
一、新生奖励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获得录取资格的考生,可获得该项奖励金。
奖励金具体发放标准如下:•奖励对象:MBA联考成绩排中国人民大学前2位的学生,奖励金额:人民币9万元(特等奖);奖励名额:2名•奖励对象:MBA联考成绩排中国人民大学前3-6位的学生,奖励金额:人民币6万元(一等奖);奖励名额:4名•奖励对象:MBA联考成绩排中国人民大学前7-18位的学生,奖励金额: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奖励名额:12名•奖励对象:MBA联考成绩排中国人民大学前19-40位的学生,奖励金额:人民币2万元(三等奖);奖励名额:22名•奖励对象:MBA联考成绩排中国人民大学前41-191位的学生,奖励金额:人民币1万元(优秀奖);奖励名额:151名2013年新生奖励金覆盖率为51%,总额为273万元。
二、优秀MBA学生奖励金品学兼优的在校二年级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查合格者,可获得该项奖励金。
其中,一等奖30000元/人,二等奖20000元/人,三等奖10000元/人,鼓励金5000元/人。
该项奖励金覆盖率为50%左右,总额约为200万元。
如有变动,以当年政策为准。
以上第一项奖励金的发放采取抵减第一年学年学费的形式,于第一年交纳学费时统一抵减学费;第二项在第二学年开学后发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行方案》,参照《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给予在学习、科研中表现较优秀的研究生,基于不同的获奖等级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及部分生活费。
第三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自2008级研究生开始,发放对象为基本学制内在校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包括各类在职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和攻读专业学位的研究生。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四条法学院设立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导师代表参加,小组一般由5-7人组成。
在充分听取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负责本学院有关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初评、汇总、报审等日常工作。
学院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本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第五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的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如下表所示: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等级设定与金额标准奖学金等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两年制三年制元/年元/年元/年特等奖学金30000 18000 16000 一等奖学金16000 12000 10000 二等奖学金12000 10000 8000注: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特等奖学金用于资助拔尖人才,名额由学校统一掌握,不分配到学院(系),比例不超过5%。
第四章基本原则第六条研究生新生的基本奖学金获得资格及具体等级在入学前复试录取阶段确定。
第七条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评定。
第八条在校研究生基本奖学金获得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
每学年第二学期末开始评定,国际小学期内完成全部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参见第五章第十九条)。
评定时需综合考虑研究生上学年的学习成绩与科研成果。
因实行动态管理,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自筹经费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享受公费医疗。
中国人民大学部分优秀校友名单
中国人民大学部分优秀校友名单吴玉章:著名教育家、历史学家、语言文字学家成仿吾:著名教育家、文学家范文澜:国学大师、著名历史学家艾思奇:著名哲学家艾青:曾任中国作协副主席、著名诗人、作家贺敬之:曾任文化部副部长、中宣部副部长,著名诗人何思敬: 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苗力田:著名西方哲学家、古希腊哲学家、教育家、翻译家冯其庸:著名红学家,中国红楼梦学会会长、中国汉画学会会长、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戏曲学会副会长吴冷西:曾任新华社社长、总编辑,人民日报社总编辑,广播电视部部长,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戴逸:清史研究大师韩叙:著名外交家,曾任外交部副部长、中国驻美大使李鹿野: 著名外交家,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外交部国际司、亚洲司司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中心总干事金正昆:外交礼仪专家,北京2008年奥运会礼仪顾问政界:(列出的全部是超高级领导干部)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怀西全国政协副主席郝建秀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刘延东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企业家协会会长陈锦华全国政协秘书长宋德敏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卢之超全国政协副秘书长朱作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政曾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军委秘书长、中央政治局委员杨白冰曾任中央总书记秘书、中央宣传部副部长、著名政治经济学家郑必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司法部副部长张军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祝铭山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准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景荣司法部部长高昌礼卫生部部长高强商务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黄海教育部副部长张天保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李元人事部部长程连昌人事部副部长、国家机构编制委办公室主任张志坚人事部副部长侯建良文化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孟晓驷文化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维绥文化部副部长陈昌本地矿部部长、全国政协秘书长朱训轻工业部部长、国家科委副主任、国家计委副主任曾宪林纺织部副部长王曾敬中共中央宣传部部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著名理论家王忍之中共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国家民委副主任、中央统战部副部长江平民政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国家物资部部长、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全国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柳随年国家物资部副部长马毅民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钱小芊国家发改委主任马凯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杜鹰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王春正国家体改委副主任贺光辉国家计委常务副主任王春正国家计委副主任芮杏文国家统计局局长张塞国家审计署署长崔建民国家审计署署长郭振乾国家统计局副局长邵宗明国家信息中心常务副主任刘鹤曾任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国务院副秘书长李适时国务院副秘书长尤权国务院副秘书长白美清国务院副秘书长刘济民国务院外事办主任,中国人民对外友协会长齐怀远国务院外事办副主任夏道生国务院侨办副主任李星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陆百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著名经济学家孙尚清国务院研究室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韩长赋全国总工会副主席李容光全国总工会副主席王厚德全国侨联副主席陈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朱文榘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主任、著名理论家滕文生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著名理论家沙健孙中共中央马恩列斯著作编译局局长宋书声民进中央副主席楚庄经济界: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苏宁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集团)公司董事长邱晴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主任项俊波曾任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中国银行行长,现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钢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刘克崮国家开发银行分析与金融产品局局长王大用国家证券监督委员会主席,著名金融学家刘鸿儒中国建设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郭树清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助理范一飞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行长张肖中国工商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田瑞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副总经理苗复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陈锡文中信实业银行行长陈小宪中国民生银行副行长洪崎中央汇金公司总经理谢平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建熙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周纪安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长崔建民中国华油集团总经理王煌今中国经济信息网总裁李凯美国花旗集团董事总经理、亚太区首席经济学家黄益平文化教育界:新华社总编辑张万象《人民日报》社社长、总编辑邵华泽《人民日报》总编辑、国家计委副主任、国家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桂世镛《人民日报》副总编保育钧《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徐光春《求是》杂志总编辑,中共中央党校常务副校长苏星《经济日报》社社长徐心华《国际金融报》总编辑兼副社长何刚《中华工商时报》副总编辑杨大明《财经》杂志主编胡舒立《财经》杂志联合主编杨大明《21世纪经济报道》主编刘洲伟《中国企业家》杂志总编辑牛文文中央电视台台长,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杨伟光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科院副院长陈佳贵中国社科院常务副秘书长何秉孟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社长张树相前北京大学校长,著名经济学家吴树青中央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美国康奈尔大学校董事会董事叶茂南京大学党委书记,副校长,中国市场经济研究会常务理事洪银兴武汉大学党委书记顾海良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石亚军北京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郑英良中央美术学院党委书记杨力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党委书记、常务副院长俞家庆国家会计学院党委书记秦荣生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胡大源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著名亚太经济学家汪涛人大出身的经济学家:(都是大师级人物)高鸿业西方经济人民大学——中国西方经济学开创者,泰斗大师!!!吴易风西方经济人民大学宋涛政治经济人民大学卫兴华政治经济人民大学吴大琨外国经济人民大学胡钧政治经济人民大学张帆外国经济人民大学胡乃武国民经济人民大学高成兴世界经济人民大学杜厚文世界经济人民大学林岗制度经济人民大学方福前西方经济人民大学高德步经济史人民大学吴汉洪西方经济人民大学杨瑞龙制度经济人民大学黄泰岩制度经济人民大学刘凤良西方经济人民大学刘振亚国际经济人民大学张宇政治经济人民大学郑超愚宏观经济人民大学温铁军农业经济人民大学严瑞珍农业经济人民大学陈共财政人民大学王传纶财政人民大学安体富财政人民大学郭庆旺财政人民大学黄达金融人民大学周升业金融人民大学吴晓求金融人民大学戴世光统计人民大学袁卫统计人民大学赵履宽劳动经济人民大学曾湘泉劳动经济人民大学郑功成社会保障人民大学董克用社会保障人民大学钟契夫国民经济人民大学刘成瑞国民经济人民大学邬沧萍人口经济人民大学刘铮人口经济人民大学查瑞传人口经济人民大学翟振武人口经济人民大学塞风企业管理人民大学黄国雄贸易经济人民大学郭国庆市场营销人民大学阎达五会计人民大学阎金谔会计人民大学王庆成会计人民大学邓荣霖企业管理人民大学蔡坊劳动经济社科院曹远征宏观经济中银国际控股陈锡文农业经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范恒山宏观经济国家发改委李扬金融社科院刘鹤宏观经济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盛洪制度经济天则经济研究所魏杰宏观经济清华大学谢平金融人总行周其仁劳动经济北京大学高培勇财政社科院洪银兴政治经济南京大学蒋学模政治经济复旦大学胡大源资源经济北京大学赵海宽金融总行研究所吴树青政治经济北京大学萧灼基政治经济北京大学闻潜宏观经济中央财经大学王广谦金融中央财经大学周骏金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孙尚清宏观经济社科院贾康财政财科所叶振鹏财政财科所下面是赠送的团队管理名言学习,不需要的朋友可以编辑删除谢谢1、沟通是管理的浓缩。
2012年中国人民大学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3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不断总结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实践成果,进一步深化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大力提升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同时也为北京市、教育部开展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的总结、评选和表彰做好前期准备,现根据国务院1994年发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2017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校近几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我校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原则上每隔四年组织开展一次校级优秀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活动,主要奖励以人才培养为核心、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推广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实施计划包括教材。
教育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要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
第二章奖励范围第三条我校教育教学成果评选范围主要包括:(一)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理念,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加强实践教学、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办学国际性,不断改进通识教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围绕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人大法学院谢飘、刘北溟同学分获年度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
人大法学院谢飘、刘北溟同学分获年度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近日,中国人民大学2010年度吴玉章奖学金、宝钢奖学金评选结果揭晓。
全校共有10名学生获得吴玉章奖学金(本科生、研究生各5名),10名学生获得宝钢奖学金(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我院2008级本科生谢飘、2008级本科生刘北溟同学从全校数十名参评对象中脱颖而出,分别荣获吴玉章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2009级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研究生于文豪同学、2008级本科生张辉同学获得吴玉章奖学金提名奖。
吴玉章奖学金和宝钢奖学金与校长特别奖学金并列我校学生奖励的至高荣誉。
大学期间,谢飘同学努力践行学生使命,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大学三年学习成绩名列前茅,今年9月,她以专业排名第一的综合成绩保送我院民商法专业。
2011年1月-2011年3月,谢飘同学代领重庆地票交易制度调研团队在法学院王轶教授的指导下赴重庆进行实地调研,并撰写了调研报告《重庆地票交易制度调研报告》。
该调研报告经过多次修改及现场答辩,先后获得法学院第四届学术论文大赛一等奖、第十三届“创新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
她还注重自身国际视野的培养,积极参加学术交流活动。
2010年7月底,她随学院游学考察团赴日本,参观、考察了日本国会、日本厚生劳动省、法务省等政府机构,并与早稻田大学法学院、一桥大学法学院师生进行交流;2010年11月,她代表法学院赴香港参加香港大学、香港树仁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四校举办的香港基本法模拟法庭比赛;2011年4月,她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台湾辅仁大学”学生圆桌讨论会,发表题为“通奸罪的前世今生”报告,并承担了随后对辅仁大学师生访问团的接待工作。
谢飘同学长期坚持参与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活动,曾任法学院学生会主席、08级一班班长。
她积极参与了法学院60周年“光荣与梦想”院庆晚会的筹备工作,并先后组织了新生歌手大赛、新生舞会等学院活动和香山秋游、关爱残疾人主题团日等班级活动。
建国初全国工资等级体系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建国初全国工资等级体系1956年,是特殊的一年。
这一年,中央召开了温暖人心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国家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毛泽东发表《论十大关系》;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中共中央召开八大……然而,有一件事,却牵动着全国各界数千万人的利益。
这就是中国第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
1956年,在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是很特殊的一年。
这一年发生了很多大事,其中不少事今天听起来还很耳熟。
这一年,中央召开了“知识分子问题”会议;国家开始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改造;毛泽东提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然而,牵动着全国各界数千万人利益的是中国第一次全国性的工资改革。
1956年6月16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2次会议通过《关于工资改革的决定》。
这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一次改革,它奠定了此后中国长达30年之久的劳动工资制度的基础,对新中国“吏制”产生了深刻影响。
从此“级别”成为中国除农民以外各类社会人群政治经济生活排序的重要标准。
全国的工资等级没有统一体系建国之初,供给制与工资制并存。
刚进城的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享受供给制,而旧有人员,包括工人、店员、技术人员、教师、职员等,则享受工资制。
当时,全国的工资等级没有统一体系,并行的工资标准多达数百种。
待遇反差与实际要求,使供给制越来越不适应现实生活。
于是建国后的几年间,曾经历了几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分配模式。
当过某大学统战部长、已离休的老同志王涌,听说笔者要采集当年工资改革方面的材料,特意打电话给笔者。
他首先说到从“纯”供给制演变出的一种工资模式:包干制。
包干制,简单说,即由国家发给一定数量的实物和货币,是把伙食、津贴、服装、子女保育、保姆费的供给标准折成米或款额发给个人包干支配使用,剩余归己,这就是通常说的“小包干”。
随着政治、经济秩序的调整和梳理,分配制度的矛盾日益突出,改革被形势逼迫得不断前行。
中国人民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关于2009-2010学年学生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法团字10-099号法学院各教研室、各班级、各位同学:根据学生处通知,为鼓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奖励学生在学习、工作、科研等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院2 009-2010学年学生奖励评选工作通知如下:一、奖励评审原则(一)各奖项需严格按照奖励范围和奖励条件进行评审,评审方式为自主申报结合班级、教研室推荐,结合团委意见,具体要求按照《通知》和《中国人民大学奖学金手册》执行。
(二)评选各类奖项应遵守“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名单将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
(三)对于在评奖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按照《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处理。
二、奖励参评时限和条件(一)奖项说明:我校今年学生奖励项目分为个人奖项和集体奖项。
其中个人奖项包括“奖学金”评选、“优秀研究生”和“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评选、“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评选、“桑坦德银行奖学金”评定;集体奖项分为“先进班集体”评选和“优秀社团”评选。
(二)参评时限:本次奖励工作综合考察申报学生在2009-2010学年的具体表现,时限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
(三)参评对象:申请奖励的学生应为符合申请条件的我校在籍的全日制脱产本科生、双学士、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包括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可参加校长特别奖学金的评比,不参评其他类奖项;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评本年度奖励;本、硕、博一年级新生不参评本年度奖励;延期毕业学生不参评。
“桑坦德银行奖学金”的申请对象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有明确出国留学意向且基本确定接收学校,且留学或出国交流的院校为桑坦德银行的合作学校。
此项奖学金名额不固定、奖励金额不固定。
(四)参评条件:申报奖励的学生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政策,爱国荣校,守法诚信,品行端正,能够牢固树立和饯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文体特长和社会服务等方面有优异表现。
吴玉章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两次讲话
吴玉章吴老是我党著名的“延安五老”之一,他于1950年2月被任命为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担任校长17年时间,直至1966年12月12日逝世。
毛泽东曾评价吴老:“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一贯地有益于广大群众,一贯地有益于青年,一贯地有益于革命,艰苦奋斗几十年如一日,这才是最难最难的啊!我们的吴玉章老同志就是这样一个几十年如一日的人。
”吴老在担任中国人民大学校长期间始终坚持专注办学,提出“中国人民大学的任务是培养新中国的各种建设干部”。
本文通过吴玉章先生在中国人民大学的两次重要讲话,感悟他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家、教育家的精神和情怀。
一、第一次学生大会1950年3月,中国人民大学召开第一次学生大会,吴玉章校长作了主题为“大力培养建设新中国的生力军”的讲话。
建国伊始,在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同时,“国家也迫切需要各种人才从事经济、政治、文化等各项建设,中央决定成立中国人民大学,也正是为了培养新型的知识分子为新中国的建设服务。
”吴玉章首先站在国家的高度、从总体大形势出发,向广大新生阐明了办学的必要性和目的性,让每一位学子了解党中央和国家对学校以及广大同学的期望,让每一位学子明白自己的使命和责任,“你们将成为新中国建设的生力军,生力军生长的越快就越好,所以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秉承我党一贯务实求真、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的优良工作传统,吴老进一步对学校是初创,同学来自五湖四海、成分背景不同、基础水平不同的现实情况进行了分析。
“我们的有利条件是中央人民政府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苏联的直接帮助、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但“我们学校一切都是草创,缺乏经验、困难很多,特别是目前,由于战争破坏,经济伤痕尚未恢复,物质设备比较简陋,一时尚难改善”;“我们同学来自各方,文化、政治、理论水平都不大一致,经验作风不同,有地方干部,有军队干部,有老干部,有新干部,有工农分子,有知识分子”。
面对这样的现状,吴老对广大本科新生提出了殷切的希望和要求,尤其强调了艰苦奋斗和团结互助对真正“达到学习之目的”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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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吴玉章奖学金评审细则
第一条吴玉章奖学金是由吴玉章基金委员会在我校设立,旨在鼓励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表彰那些专业基础扎实,在学术上有所成就的研究生和熟练掌握专业知识,有一定科研能力,积极参加社会活动的本科生。
该奖项要求获奖学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学习、工作、生活各方面都具有表率作用,成为身边同学学习的榜样。
第二条奖励对象:参评对象为全校范围内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第三条奖项设置及奖励金额:吴玉章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人,每年评选十名同学。
第四条评审条件:参评吴玉章奖学金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道德品质优良,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和善、忠诚勤勉、朴实友爱;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并善于学习,学分绩名列班级前10%,有较强的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科研上有所成就,本科生表现出一定的科研能力,研究生应在所学专业领域的核心期刊发表一篇以上(含一篇)学术论文或有个人专著出版;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艺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学校组织的各项工作,并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第五条评奖程序:评审程序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工作通知要在全院范围发布。
1、各学院根据评审条件推选候选人,推荐人选需经过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的通过,参评的研究生还需要经过学院学术委员会的审查通过,并在本院范围内(学院公告栏、网站、橱窗等)
广泛公布,确定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并向全院学生做出解释;
2、各学院将公示后确定的候选人名单按规定时间报学生处,学生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初审(受处分情况、缴费注册情况等);
3、学生处将初审合格的候选人名单在全校范围内(校园网、橱窗等)进行公示,确定不少于3天的公示期,并对出现的异议和发现的问题按照“学生奖励名单公示异议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4、公示期满后,报学校奖学金学术评审委员会审定研究生获奖名单,报学生工作委员会审定本科生获奖名单;
5、确定、公布获奖学生名单。
第六条奖学金管理和发放:学校设立吴玉章奖学金专门账户,专款专用,实行财务处统一打卡发放。
第七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处保有本细则的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