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20年度安全工作计划》通知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的通知
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13•【字号】•【施行日期】202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唐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唐山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和工作专班工作制度》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为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研究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成立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和工作专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办公室主任:张宝才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于兴维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副主任:周雁军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王兴华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孙志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刘润甫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付广洲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向忠耀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李树军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张国顺市发改委二级调研员张继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张祚建市城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李东兴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董硕芝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孟宪民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周永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叶江彪市消防救援支队副支队长刘星源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吕国宏市商务局副局长成员:董晓晨市应急管理局综合协调处处长赫连峰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监管处处长秦国震市应急管理局矿山监管处一级主任科员孙凤河市应管理局冶金建材监管处处长杨兵市应急管理局机械五行业监管处长刘亚新市应急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刘俊民市应急管理局新闻宣传处一级主任科员尚保华市公安局指挥部综合处副处长吴铁军市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处处长王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监处处长沈广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处长李树宝市交通运输局安监处处长李鹏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支队联动执法处处长杨志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处处长亢锐锋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张国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处处长张晓强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处长贾俊龙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处长二、办公室主要职责和专班下设机构组成(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4.06•【文号】安委〔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4.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的通知安委〔20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2022年4月6日“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一)取得的进展。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五”期间,习近平总书记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就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思路,反复告诫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整合11个部门的13项职责组建应急管理部,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更名为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监察体制进一步完善,监管监察能力得到加强。
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建立。
以危险化学品、矿山、消防、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物等为重点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持续稳步推进。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宜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宜府办字〔2020〕78号
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宜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正文:----------------------------------------------------------------------------------------------------------------------------------------------------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宜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0年宜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8月31日2020年宜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2020年底,国家、省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均达到100%,断面水质保持相对稳定;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稳步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市本级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100%;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地下水质量极差点位比例不高于考核目标。
(二)分区域目标全市65个断面地表水水质达标比例(工业园断面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达到98.46%以上,其中,国考、省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
全市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Ⅲ类及以上水平。
2020年水环境质量分区域目标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2020年,全市水污染防治主要工作为推进工业污染防治、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水资源节约保护、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科技支撑、落实各方责任及公众参与等八个方面。
各牵头单位要做好任务分解,建立工作档案和台账;其它2020年需要完成的工作及措施,按照《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宜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宜府发〔2016〕4号)要求开展。
重点工作任务如下:(一)工业污染防治1.继续排查并及时取缔“十小”生产项目,防止已完成取缔的“十小”生产项目死灰复燃。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审计局•【公布日期】2020.04.30•【字号】津审人〔2020〕2号•【施行日期】2020.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计正文天津市审计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区审计局,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天津市审计局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已经2020年第9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4月30日天津市审计局2020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根据《审计署2020年度培训项目计划》和《2020年天津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审计署关于加强新时期审计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天津市贯彻落实〈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围绕审计重点工作,坚持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开展分类、分级、分层、分岗位的审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审计干部履职能力和审计工作质量,为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优的审计铁军提供智力支持。
二、培训内容及安排2020年全市审计机关重点安排政治理论和党性教育培训,审计专业能力和专业知识更新培训,综合知识和技能培训,网络培训和干部在线学习,落实上级任职培训、调训、轮训等5大类15项培训任务,具体安排如下:(一)持续强化政治理论和党性教育培训。
1.严格局党组中心组学习。
每月组织1次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主要内容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审计署关于党的建设和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政治自觉和执政本领,努力培养造就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专业化领导班子,更加扎实地落实各项目标任务,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12.31•【字号】津港航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港口正文关于印发《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局机关各处室、各管理处: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进一步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上级最新工作要求和各专项方案具体任务,在2020年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局安委办制定了《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并经局党组专题研究,现予以印发。
请局各部门对照本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工作措施、时间要求,进一步细化制定年度任务清单,按要求做好落实。
请各管理处结合本工作方案,以及前期下发的《关于在港航系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督促行业企业加强对标整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能力和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持续提高。
2020年12月31日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天津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港航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市委市政府、市交通运输委决策部署,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着力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全力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保障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保障重大活动及重点时段安全稳定,保障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稳步推进,推动港航系统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1•【字号】南府办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已经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对照重点工作安排,注重体现“一县域一特色、一行业一典型”,制定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分解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逐级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1日南充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为加快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南充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和省、市《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南充市全面依法治市2020年工作要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一)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及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加强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应急行政执法的规律特点研究,强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推动乡镇应急机构规范化和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应急局、市司法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8.19•【字号】鹰府办字〔2020〕114号•【施行日期】2020.08.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8月19日2020年鹰潭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力推动“六个强起来”,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强化政务全过程公开(一)加强决策公开。
全市各级政府要制定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做好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
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出台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需要听证的,按要求召开听证会。
完善会议信息公开常态化机制,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制度。
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第一时间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政策信号。
〔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管委会〕(二)加强管理公开。
根据机构改革情况,特别是市行政审批局和成立了行政审批局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单位“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明确权力边界,强化权力监督。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4.04•【字号】•【施行日期】2020.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各市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和省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予印发。
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4月4日山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好以下安全生产职责。
一、省委书记职责(一)履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
(二)组织制定山东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
(三)把安全生产纳入省委重点工作和向省委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每半年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遇有重大事项,随时听取汇报,作出处置决定。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机构建设。
支持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省政协通过民主协商、视察调研等监督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协调各方面重视支持安全生产工作。
(五)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对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组织有关方面严格追责问责。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扬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03.19
•【字号】扬教发〔2020〕13号
•【施行日期】2020.03.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扬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教体)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管理局、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社会事业局、市生态科技新城社会事业局,市直各学校:
现将《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 2020全市教育工作要点
2.市教育局2020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行事历
扬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9日附件1
附件2
市教育局2020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行事历(按完成时间排序)
注:排首位的处室(单位)为牵头处室(单位),该处室(单位)分管领导为牵头领导。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3.18•【字号】陕发改规划〔2020〕317号•【施行日期】2020.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陕发改规划〔2020〕317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直属机构,各有关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3月18日附件陕西省推动“三个经济”发展2020年行动计划为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建设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推动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大效果,提出如下年度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着力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构建整体优化、协同融合的现代化集疏体系,提升枢纽经济发展能级;着力完善各类开放发展平台,吸引各类要素在陕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提升门户经济核心竞争优势;着力推动交通、物流、商贸、产业深度融合,促进供应链与产业链良性互动,提升流动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率,不断为全省加快追赶超越和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二、重点任务(一)实施民航发展提质增效计划1.推进全省机场体系建设。
完成西安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全面开工建设,力争全年完成投资50亿元。
推进省内支线机场建设,完成榆林机场二期扩建工程,确保实现安康机场迁建通航,加快汉中机场改扩建前期工作,力争府谷机场获得可研批复。
乡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乡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本文是关于乡镇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乡镇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一)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围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实推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活动,大力强化“一岗双责”和行政问责,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镇安全生产管理上层次、上水平,为全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总的目标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力争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县政府下达的指标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在重点行业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全面深化整治工作。
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定期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实行专项督查,着重抓好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生产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着重抓好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要在重点行业深入开展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告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等制度,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道路交通专项整治方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打击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行为;要进一步强化路面巡查与监控,严肃查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违章驾车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开展危险路段的排查和治理工作交通运输企业、道路客运市场、超限超载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建立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创建交通安全工作新局面。
(二)消防火灾专项整治方面一是要深刻汲取年初以来我国发生的几起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二是落实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责任人,以及各个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全面加强消防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消防宣传教育“四个能力”建设。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0.02.28•【字号】•【施行日期】2020.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各区民政局,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现将《2020年上海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2020年2月28日2020年上海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意见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
本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首要任务,围绕“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重大风险有效防控、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安全管理精细精准、安全基础更加牢固”五项工作目标,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严格依法监管、源头治理,强化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确保全市民政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上海推进“五个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一)完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
严格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规定》和上海市实施细则,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分明、整体有序、坚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
一季度,市民政局安委会完成组成人员调整和职责修订。
二季度,各区民政局参照市局文件完成本单位安委会组成人员调整职责修订;市局机关各行业主管处室对照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进行细化工作措施,形成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的责任体系。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7.01•【字号】烟政办发〔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台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烟台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1日烟台市人民政府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收官之年,也是落实《烟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烟发〔2016〕15号)的最后一年。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实现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目标2020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坚定不移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保证中央、省和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完成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不断把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工作任务(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公开化、动态化管理。
严格事项办理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
(责任部门:市行政审批服务局)2.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许可全部取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26•【文号】国办发〔2020〕18号•【施行日期】2020.06.26•【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20〕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2020年6月26日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
国务院2020年立法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助力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底线思维,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快立法步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奠定坚实法律基础,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科学合理安排立法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足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01.20•【字号】大足府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2020年1月20日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为推进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2020年全区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全面做好“六稳”工作,加快建设以大足石刻为核心的国际文旅城,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遏制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亡人事件为核心目标,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工作主线,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安全保障体系。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下达考核指标范围内;森林火灾受害率下降到0.3‰以下、水旱灾害损失同比下降5%、已监测地灾点亡人事件“零发生”。
二、重点任务(一)构建更加严密的责任体系。
1.严格党政领导责任。
落实《大足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完善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强化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其他成员直接领导责任。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1.06•【字号】玉政办﹝2020﹞99号•【施行日期】2020.1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玉树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树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玉政办﹝2020﹞9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玉树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工作要点》已经州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11月6日玉树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工作要点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和《青海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2020年度工作要点》,现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要点:一、总体思路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落实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新部署,进一步对标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目标,聚焦突出问题,补齐短板缺项,围绕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根本目标,以推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定型配套为动力,加快推进国家公园建设,全力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展保护“中华水塔”行动,持续实施好三江源生态保护建设工程,加快培育壮大“四种经济”,助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绿色转型,努力探索出一条欠发达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成功道路。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1.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全面落实《青海省关于建立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和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立足我州城乡发展基础和发展阶段,统筹乡村振兴与城镇化“双轮驱动”,坚守“以人定城、以水定城、以地定城”发展底线,遵循“产城融合、园城融合、乡城融合、文城融合”发展要求,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6.05•【字号】东教办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0.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正文东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学校安全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局属各学校,局机关各科室、单位:现将《东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学校安全责任制度,于7月3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科备案。
联系人:翟乃军,联系电话:8326626,邮箱:aqb506@。
东营市教育局办公室2020年6月5日东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为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班子成员和职能科室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机制,构建统一高效、运作协调的安全监管体系,根据《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东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落实分工负责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健全和完善局机关科室、单位业务范围内的监管责任,履行安全工作相关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学校安全科:统筹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的校园“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校车、消防、学生寄宿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学校安全应急处置和涉校涉生安全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市教育局承担的市政府安委会各类安全专项行动等相关工作;协调高校安全管理工作;承担市教育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专班办公室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形势和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督促、指导全市并负责局属学校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组织开展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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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字【2020】04号
关于发布《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部门、项目部: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赣水安监函【2020】1号)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附件:《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公司
2020年01月14日
主题词:关于发布《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通知
抄送:各部门、各项目部
***公司2020年01月14日印发
附件
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省水利厅《江西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赣水安监函【2020】1号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202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为指引。
以严格安全管理、强化风险控制、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基础建设和安全宣传教育为保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习惯性违章频发势头,着力提升全公司整体本质安全水平,为公司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2.1事故控制目标
1)人员死亡事故为零;
2)重伤率控制在千万元产值0.02人以下,轻伤率控制在千万元产值0.2人以下;
3)无重大设备事故;
4)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5)无火灾死亡事故;
6)无食物中毒事故;
7)无机械伤害事故;
8)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投诉,重大环境事故、事件。
2.2隐患治理目标
1)无重大事故隐患;
2)一般事故隐患排查率95%,治理率100%。
2.3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安全投入保证率100%;
2)安全教育覆盖率100%;
3)安全制度完整率100%;
4)重要设备检查率100%;
5)安全设施完好率100%;
6)危险性较大作业检查率100%;
7)安全警示标志完整率90%;
8)汛前检查率100%;
9)重大危险源辨识、监控率100%;
10)应急预案演练覆盖率100%;
11)事故报告及时率100%;
12)各类事故“四不放过”处理率100%;
13)安全管理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14)安全责任书考核奖惩覆盖率100%;
15)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16)劳动防护用品配发(戴)率100%;,职业病危险岗位人员体检率达100%;员工体检覆盖率100%;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职工人数的1.5‰以内;
17)公司保险、意外伤害险参保率达100%。
三、主要工作任务
3.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检查“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概念,强化生命至上的红线意识,强化安全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的要求,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层层落实分解安全生产责任制。
落实项目部行政只要负责人安全主体责任,坚决实行生产安全等级事故“一票否决”制。
督促项目部建立两级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落实安全经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一线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坚持安全工作与生产工作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强化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完善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
建立安全考核常态机制,公司对项目部实行季度考核,项目部进行月度考核。
通过考核,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3.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文化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安
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心头,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加强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新工人、分包队伍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及技能培训,重点进行操作规程的学习、考核。
严格岗前培训考核制度、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进一步提升一线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与安全技能。
加强对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深入现场对兼职安全员培训外,公司计划举办两期专题学习班,重点学习《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江西省水利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19全市水利行业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周活动,安全事故警示周,应急演练周,安全文化深入教育周等各类活动,努力营造“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安全文化氛围,树立安全价值观,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采用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培养安全思维方式,形成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3.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
公司必须对所属项目部进行季度安全检查和安全目标责任考核,严格落实实行安全保证金制度,健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考核体系,坚决实行安全生产安全等级事故“一票否决”制度,公司实行每季度一次安全大检查的制度,做到全覆盖,同时每月实行安全抽查。
项目部实行每月安全检查不少于一次的制度;重点抓好休假后复工、汛前抢工、汛后复工、夏季高温和冬季施工等特殊阶段以及遭受强降雨等极端恶劣天气时段的安全检查。
对检查出的问题,既要抓好整改督促工作,又要进行违章处罚和事故责任追究。
3.4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抓好隐患排查治理的督促检查与信息报送。
对于一般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釆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对于重大隐患,要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3.5 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全面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各项目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岗位有职责、作业有程序、操作有标准、过程有记录、绩效有考核、改进有保障”的要求,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提高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促进现场各类隐患的排查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安全生产工作任重道远,责任重大。
对当前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居安思危找差距,警钟常鸣从零始。
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立足于保护员工的生命、保障企业的发展,增强人的安全素质,减少人为事故,提高安全生产技术、环境及人的综合安全水平。
狠抓危险源辨识及控制、员工安全意识和检查考核“三个重点”工作,以此建立起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现代安全管理模式,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证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确保项目安全方针目标全面完成。
***公司
2020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