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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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振动监督导则

1. 概述

本导则规定了风电机组振动检测的设备要求,检测人员,检测周期,数据采集,分析与评价,报告及故障反馈的基本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单机容量不低于600kW的水平轴带齿轮箱的风电机组,其它类型风电机组的振动检测可参照使用。

3. 定义与术语

3.1. 谱spectrum

以频率或波长为变量的函数的量化描述。

3.2. 频域frequency domain

以频率为度量物理量。

3.3. 时域time domain

以时间为度量物理量。

3.4. 带宽bandwidth

(频率)上限和(频率)下限之间的(频率)间隔。

3.5. 频响(频率响应)frequency response

指当向电子仪器系统输入一个振幅不变,频率变化的信号时,测量系统相对输出端的响应。

3.6. 均方根值r.m.s value(root-mean-square value)

对于单值函数f(t),在t1~t2区间的均方根值为在该区间函数值平方的平均值,再取其平方根。

3.7. 正常Normal/OK

状态评价指运行状态处于正常状态,机组可照常运行。

3.8. 注意Warning

状态评价指有较明显故障特征存在,故障处于早期或中期,但机组可继续运行,应关注机组运行状况,加强日常检查和维护;一旦发现异常,首先对此处问题进行检查。

3.9. 报警alarm

振动评价指故障严重,机组必须及时停机检查,故障确认后,尽快采取措施。

3.10. 固定安装系统Fixed installation system

指系统传感器、数据采集装置采用固定安装方式,数据采集可连续或周期性采集;固定安装系统通常用于具有复杂监测任务的风电机组。

3.11. 半固定安装系统Semi-Fixed installation system

指系统传感器采用固定安装方式,数据采集装置采用非固定安装方式,仅在采集数据时连接;数据采集为周期性采集。

3.12. 便携式系统portable system

指系统传感器和数据采集装置均采用非固定安装方式,数据通过便携式数据采集仪采集;数据采集为周期性采集。

3.13. 实时分析real-time analyzer

指在测量的同时就显示分析结果

的一种分析方法。

4. 执行标准和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B/T 31004-2011 风力发电机组振动状态监测导则

5. 监督范围

监督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设备要求,包括振动监测系统的技术条件,振动数据要求,传感器的选用安装原则,风电机组振动检测条件。

b) 检测人员

c) 检测周期

d) 数据采集

e) 分析与评价

f) 报告及故障反馈

6. 监督内容与要求

6.1. 设备要求

6.1.1. 振动监测系统的技术条件

6.1.1.1. 振动监测系统分为固定安装系统、半固定安装系统和便携式系统。

6.1.1.2. 系统选择原则:

a) 海上风电机组应选择采用固定安装系统;

b) 陆上2MW及以上风电机组应选择采用固定安装系统;

c) 陆上2MW以下风电机组可选择半固定安装系统或便携

式系统。

6.1.1.3. 系统技术条件应满足NB/T 31004-2011 标准第6 章的要求。

6.1.1.4. 系统的线性频率范围应覆盖所关注的最高激励频率的3.5 倍(一般不超过10kHz)。

6.1.1.5. 系统应具有测量振动宽频带均方根值的能力,通频响应范围至少为10Hz 至

1000Hz。

6.1.1.6. 系统应可进行采样频率或采样时间、采样点数设置,带宽设置,测点命名等。

6.1.2. 振动数据要求

6.1.2.1. 振动数据是未经过压缩的原始数据;数据导出转换成物理量的数值,按照4 个字节对应一个样本,浮点格式导出。

6.1.2.2. 系统可导出的数据文件类型应为.xls、.txt 或.csv 等常用格式。

6.1.3. 传感器的选用安装原则

6.1.3.1. 传感器应安装于轴承或靠近轴承的地方,通常在容易接近的设备外表部分进行测量;应保证测量能合理地表示轴承座的振动,而不包括任何局部的共振和放大;典型情况下,需要在每一个轴承盖或轴承座二个相互正交的径向位置进行测量,传感器可放置任意角度位

置,通常放在垂直和水平方向;护罩、盖板等零件不适宜作测点。

6.1.3.2. 传感器的选用原则见表1。

表1 风电机组振动检测传

感器的选用原则

6.1.4.1. 周期性采集方式的振动检测,风电机组应满足输出功率不低于额定功率20%的稳定运行状态。

6.1.4.2. 连续采集方式的振动检测,风电机组的运行状态应视检测目的与要求而定。

6.2. 检测人员

6.2.1. 检测人员应熟知振动监测系统的操作,传感器的安装位置,风电机组振动检测条件;当采用半固定安装系统或便携式系统进行振动检测时,检测人员应至少有一人熟知风电机组操作及故障处理。

6.2.2. 分析与评价人员应具有振动分析师相关资质,应了解风电机组的机械传动结构及其零部件参数。

6.3. 检测周期

6.3.1. 风电机组质保期满前6 个月,应至少进行1 次振动检测;在质保期满进行验收时,应出具由检测单位提供的振动报告。

6.3.2. 风电机组质保期满交接后,每年至少进行1 次振动检测,并出具振动报告。

6.3.3. 当风电机组振动报告的诊断结论为报警时,应缩短监测周期,安排更频繁的检测。

6.4. 数据采集

6.4.1. 数据采集的测点应制定统一的命名规则,并清楚的标识传感器的位置;采用便携式系统进行振动检测时的传感器应

保证在逐次测量期间位置的可重复性。

6.4.2. 数据采集所需的最少测点见表2。

表2 风电机组数据采集所

需的最少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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