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用学莱文逊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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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用学》读书笔记
法1401 赵涵莱文逊(Levinson)所着的《语用学》一书,由英国剑桥大学1983年出版,是英国
剑桥大学出版社语言学教材系列中的一种。它是第一本比较全面地对语用学这一领域
作出阐述的教科书和专着。这本书的价值除出版早外,更重要的是因为它写得好。作
者对语用学研究的几个最基本、最重要的题目作了比较全面的归纳和比较深人的论述。
本书的第一章是导论,介绍了语用学的研究范围。作者在这一章里谈到了语用研
究的起源、它的实质、它和语言学研究尤其是和语义学研究的关系等等。读者期待在
这一章里能看到语用学的定义,但在这一节的开头,莱文逊却说道“给语用学下一个
定义决非易事,我们将探讨一系列可能的定义,其中的每一种至多勾画出这一领域可
能的研究范围。”直到这一章的结束,莱文逊确实没有给出一个语用学的定义,他只
是对一系列可能的定义作了讨论。但我认为这样的讨论十分有益,这是十分值得细细
一读的一节,读一下他对各种可能的定义发表的高见,远比仅仅看到一个很宽泛的定
义有帮助。在对各种可能的定义进行讨论的过程中,莱文逊涉及到了语言学和语用学
研究中一系列基本概念,基本范畴,和一些重要关系,例如语言的功能观、语境、语
言和语境的关系及其语法化等等。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对“语用学是对语义理论未
能包含的那些意义侧面的研究”这一定义的讨论。莱文逊还谈到了语用研究和语义研
究的关联和差别,谈到了句子和话语的区别,诸如格莱斯(Grice)的自然意义和非自
然意义,句子意义和话语意义等各种类型的意义,以及相互知识在意义理解中的作用,
所有这一些概念和关系十分有利于加深对语用和意义的理解。
第二章《指示》是在导论之后进行讨论的和话题,莱文逊把指示作为第一个题目
的理由很明确同时也很充分:“语言和语境的关系通过指示这一现象在语言结构得到
反映;”在已出版的多种语用学专着和教材中,大多数作者都把指示列为第一章或第
一个论题,这是有道理的。指示这一现象是使语言哲学家和传统的语义学家感到头痛
的问题,因为只从真实值这个角度无法解释指示词语的意义,指示词项的“编码”和
“解码”都得依赖语言使用的语境,而语境正是语用研究的基础。传统对指示的研究
包括人称指示、时间指示和空间指示三种,莱文逊在此基础上又加了篇章指示和社会
指示两种。对各种指示的论述莱文逊大体上是对莱昂斯(Lyons)和菲尔莫(Fillmore)
七十年代初有关指示的论文和专着中有关章节的综述,书中提到的“手势型指示”、
“象征型指示”、“编码时间”、“解码时间”等概念均借自菲尔莫七十年代初所作的一系列关于指示的讲座。
在谈到指示时,重要的是对指示这一现象的语用性质的认识,然后才是对指示词语的意义的语用解释,在这个过程中有趣的是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指示词语,尽管它们的意义是由语用决定的,如“来、去”之类,但在使用过程中却常常会出现语用反常的情况,如“我马上就来”这样的话,而这样的语用反常的情况则又只能从语用的角度加以解释。在人们充分认识到指示的语用本质,并从语用的角度对指示进行解释之前,指示这一现象和指示词语的使用和理解通常被作为篇章内部的语法—语义关系来解释,也就是认为一个指示词语的意义依赖于篇章内的另一个词语。
第三章阐述了《会话含义》这一主题。本章首先介绍了格莱斯的合作原则和下属的四个准则,违背准则产生会话含义的过程,以及会话含义作为一种语用推理所具有的五种特征。然后第二部分以“修正、问题和应用”为题,谈与会话含义有关的一些问题,这部分的内容显得有点繁杂。莱文逊区分了各种不同类型的含义:规约性的和非规约性的,非规约性的含义又可分为会话性的和非会话性的,然后会话性的含义又可分为一般性的和特殊性的。他指出格莱斯的合作原则解释的只限于特殊会话含义,而不能解释为什么像"He walked into a house,,这样的句子具有“他走进去的那幢房子并不属于他”这样的含义。
莱文逊也介绍了语言等级(linguistic scale)这个概念,这个概念最早是荷恩(Horn)和盖茨达(Gazdar )等人在七十年代分别提出来的。莱文逊通过举例来说明使用语言等级可以解释特殊会话含义之外的其他含义。很明显莱文逊注意到了格莱斯合作原则的局限,并设法提出一种具有更大解释能力的模式。在这本书里莱文逊还没有提出他的会话三原则,即数量原则、信息原则、和方式原则(1987),但他将语言等级用于解释语言含义的做法后来构成了所谓“新格莱斯主义”的一个主要的组成部分。
第四章讨论的是“前提”或“预设”这个题目,莱文逊认为前提和会话含义一样都是一种语用推理。最早对前提感到兴趣的是哲学家,莱文逊在本章的开头介绍了三位哲学家,他们是弗莱格(Frege),罗素(Russell)和斯特罗逊(Strawson )。尽管哲学家对前提的认识和现在的语用学家对前提的认识不尽相同,但不同的哲学家对前提这一现象的看法也不一样,甚至同一个哲学家对前提的看法也会有不一致的地方。了解前提这一论题的哲学渊源还是很有必要,哲学家对前提这个论题进行研究得出的一些结论对后来语用学家形成自己关于前提的观点有着直接的联系。哲学家、语义学家、语用学家对于前提这一问题的一个主要差别在于究竟是句子,还是句子所作的陈
述、还是说话的人具有前提。经过多年的探讨,语用学家对这个问题的看法现在已经十分明确了,那就是前提是说话人的前提。把握住这一点,我们在阅读和理解有关前提的文献时会感到容易一点。前提既然是一种语用推理,那它当然和交际者有关,而不可能仅仅是句子本身的一种属性。莱文逊在书中介绍了十多种前提语(presupposition trigger)。前提语是前提的语言表微,是在语言的各个层面上表明存在前提的信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前提并不就是由这些前提语产生的,前提语只表明说话人在说话时具有一定的前提。前提是语用研究中一个重要的概念,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是认识前提的语用本质,并且学会在语用研究过程中运用这个概念。
第五章是介绍了《言语行为》。言语行为理论在五十年代末、六十年代初由英国哲学家奥斯汀(Austin)提出,在整个语言学界引起很大的反响,对语言学各个分支领域的研究都具有很大的影响。奥斯汀言/语行为理论的基本思想是“言则行’,这是对人类语言活动本质的哲学解释,是一种很有创见的语言观。言语行为理论的出现为从语用的角度对语言交际进行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石,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语用学的形成和发展,进而成为语用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基础理论。言语行为理论由奥斯汀首创,后由舍尔(Searle )发展和完善。这两位学者有关这一理论提出的一系列观点在本章中由莱文逊作了归纳。奥斯汀英年早逝,留下的着作不多,从对陈述的可验证性(verifiability)提出质疑开始,进而提出将陈述分为两大类:言有所述(constatives)和言有所为(performatives),到最后放弃这一区分而提出言语行为的三分模式:言内行为、言外行为和言后行为,整个过程反映出这位哲学家的思想演变以及对自己观点的不断修正。舍尔是奥斯汀之后最有影响的言语行为理论家,他有关言语行为的一系列观点和概念,如言语行为的分类、成功实施言外行为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规则、话语的命题内容等等现在都被普遍接受和应用。
言语行为理论被提出后,这一理论和传统的句法学,尤其是和传统的语义学之间的关系一度成为语言学家们争论的热点。本章的第二、三、和第四节探讨了这一个问题。关于言语行为的归属有两家不同的观点,即不可归纳论(irreducibility thesis 或thesis)和对立论(antithesis)。前者认为言语行为不能归纳到真实条件语义学的研究中去,后者则持相反观点。这一争论在七十年代十分激烈,对新出现的言语行为理论在语言意义的研究中究竟应该有什么样的地位,传统的语义学家自然是十分关心的。现在的语用学家把言语行为理论作为一种独立的语言意义理论的看法已被多数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