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社会理论反思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在当今社会,风险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社会结构的复杂变化以及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各种潜在的风险日益增多。
在这样的背景下,刑法理论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反思。
风险社会中,不确定性成为了显著特征。
以往相对稳定和可预测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新的风险不断涌现,且往往难以准确预估其影响和后果。
例如,生物技术的发展可能带来未知的生物安全风险,网络技术的普及引发了严峻的网络犯罪威胁。
这些风险不仅具有广泛性,可能影响到众多人群,还具有潜在的严重性,对社会秩序、公共安全乃至人类的未来构成威胁。
在刑法应对风险的过程中,“预防刑法”的理念逐渐兴起。
传统刑法主要侧重于对已经发生的犯罪行为进行事后惩罚,以实现正义和威慑。
然而,在风险社会中,仅仅依靠事后惩罚似乎难以有效遏制风险的蔓延。
预防刑法强调通过提前介入,对可能导致风险的行为进行规制,以预防潜在的危害发生。
但这种理念的转变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一方面,过度的预防性干预可能会侵犯公民的自由权利。
例如,为了预防恐怖主义活动,对一些尚未实施具体犯罪行为但被认为具有潜在危险的人员进行监控和限制,可能会损害他们的人身自由和隐私权。
另一方面,如果刑法的触角过于前置,可能导致对一些尚未明确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定罪,从而违背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
风险社会中的刑法还面临着如何界定“风险”的难题。
由于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很难对其进行精确的定义和衡量。
什么样的风险应当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是那些具有高度可能性和严重后果的风险,还是只要存在一定可能性的风险都需要刑法介入?这需要在社会利益的保护和公民权利的保障之间寻找平衡。
如果对风险的界定过于宽泛,可能会使刑法的适用范围过度扩张,从而影响到公民的正常生活和自由;反之,如果界定过于狭窄,则可能无法有效应对现实中的风险挑战。
此外,风险的分配和责任承担也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在某些情况下,风险的产生并非由单一的个体行为导致,而是由多个主体的共同作用或者社会系统的缺陷所引发。
杨雪冬+风险社会理论反思:以中国为参考背景
风险社会理论反思:以中国为参考背景杨雪冬摘要:全球风险社会已然来临。
处在现代转型与向世界开放的中国,不仅风险数量多,而且性质复合——过程风险与结构风险共震。
如何应对风险?西方三大风险研究范式——文化、治理性、风险社会—已被引介到中国,其中又以吉登斯、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影响最大。
与后现代的西方去民族国家偏重个人化应对风险不同,当代中国应围绕民族国家建构风险治理机制,并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同时,相应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个人治理能力。
全球风险社会已然来临,各类风险和灾难性事件频繁发生。
此时,若我们缺少自己本土化的理论,就如同航海者没有罗盘,旅行者没有地图。
目前的中国情形,正是如此。
——我们依然停留在引进外国研究成果的水平,在应对措施上,也依然常常对西方亦步亦趋。
但现实告诉我们,不对庞大的转型中国社会面临的风险进行系统分析,不对解决风险的理念、方法、机制进行中国化的思考,就会成为西方“风险社会”理论带来的最大风险。
一、西方风险研究的三大理论在风险研究中,大致形成了三种理论范式:一是以玛丽·道格拉斯为代表,利用文化人类学方法研究风险的“文化—象征”理论;二是艾瓦尔德等人借助福柯思想而提出的“治理性”理论;三是吉登斯和贝克为代表的“风险社会”理论。
玛丽·道格拉斯把风险意识看作是人们应对紧张的一种手段,因为他们可以找到抱怨或指责的对象。
这种分析是建立在文化是一个社会的认知手段和保护方式的基础上的。
道格拉斯认为,风险是一种在当代西方社会维护文化边界的手段。
风险主要被用作抱怨的借口,“有风险的”群体或制度被视为危险的。
有“风险的”他者会对个人的身体健康或所从属的共同体或社会的象征性形态产生威胁。
对风险的理解必然是通过文化假定完成的,因此是共同分享的惯例或期望,而非个人主义的判断或个体决策者的“认知”帮助。
风险在解释出错的事情或可预料的不幸时起到了“辩论资源”的作用。
而且由于与科学的中立性有关,风险已经在西方社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同时,对风险的“原罪”和“禁忌”看法继续使人们认为来自非西方社会的“他者”是危险的。
风险社会读后感
风险社会读后感在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一书中,作者提出了风险社会的概念,探讨了现代社会中不断增加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
这本书让我对当代社会的发展和变化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反思了自己在这个风险社会中的位置和角色。
在风险社会中,风险不再是自然灾害或传染病这样的自然现象所带来的,而是由科技、工业和现代化社会所产生的。
例如,核能事故、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等问题,都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副产品,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这些风险不仅影响着个体的生活和健康,也对整个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构成了威胁。
贝克指出,风险社会的特点之一是风险的社会化。
这意味着风险不再是个体所能控制和承担的,而是由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
在这样的社会中,政府、企业和公民都要承担起管理和减轻风险的责任。
然而,由于风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往往导致各方在风险管理上存在分歧和冲突。
这就需要建立起一种多元化的风险治理机制,让各方能够共同参与、协商和决策,以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挑战。
另一个重要的概念是“风险社会的风险”,即在应对风险时所产生的新的风险。
例如,为了解决某种风险而采取的措施可能会导致其他方面的风险增加,或者在应对风险时可能会产生新的不确定性。
这种“风险的风险”使得风险社会的治理变得更加复杂和困难,需要更加全面和系统的考虑。
在风险社会中,个体也面临着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例如,就业不稳定、社会保障不足、环境污染等问题,都给个体的生活和发展带来了影响。
在这样的情况下,个体需要更加注重自身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以更好地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挑战。
总的来说,贝克的《风险社会》一书深刻地揭示了现代社会中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增加对个体和社会的影响,引起了我对当代社会发展的思考和反思。
在风险社会中,我们需要更加重视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同时也需要建立起更加多元化和包容性的风险治理机制,以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挑战。
希望我们能够共同努力,建设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可持续的社会。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摘要】本文探讨了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及其关系。
首先分析了风险社会的特点与影响,指出在当代社会中风险不可避免地存在并对个体和社会产生影响。
接着探讨了反思性现代化的内涵,强调了在信息爆炸的时代,反思性的重要性。
然后探讨了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关系,指出反思性现代化是应对风险社会挑战的需要。
最后提出了发展反思性现代化的重要性,并总结了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启示。
未来研究方向将着重于深入探讨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相互影响和发展趋势。
本文意在引发对当代社会风险和反思性的思考,为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挑战提供新的思路和视角。
【关键词】风险社会、反思性现代化、特点、影响、关系、挑战、重要性、启示、未来研究、结语。
1. 引言1.1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是当代社会面临的重要议题之一,涉及到人类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方方面面。
风险社会可以理解为在现代化进程中,由于科技发展带来的种种风险和危机,如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社会不公等问题,对人类社会和个人造成的潜在威胁。
反思性现代化则是指对现代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挑战进行深入反思和思考,寻找符合人类根本利益的发展路径。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紧密联系在一起,互为因果。
风险社会的出现引发了人们对现代化进程的深刻反思,要求重新审视发展模式和价值取向,以更好地应对当今社会所面临的挑战。
反思性现代化的核心在于强调人本主义、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合作,追求对人类生活和自然环境的尊重。
通过对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进行深入理解和分析,可以更好地把握当代社会的发展脉络,指导未来的社会建设与发展。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是对现代社会现实的深刻反思,也是我们面对未来挑战时的重要参考。
1.2 研究背景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是当代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议题,引起了学术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着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全球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我们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和挑战也变得越来越复杂和多样化。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近年来,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各种各样的新型风险和危害。
面对这些新挑战,刑法理论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与反思。
首先,我们需要思考的是刑法如何界定风险社会中的犯罪行为。
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犯罪行为的判断依据主要是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
然而,在风险社会中,某些行为可能并没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或财产利益,但却具有潜在的风险。
如何界定这种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确定其法律后果,需要我们从新的视角进行深入探讨。
此外,我们还需要思考的是法益保护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
传统的刑法理论主要强调对法益的保护,即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的保护。
然而,在风险社会中,人们面临的风险多样且复杂,远不止于传统的法益范畴。
因此,刑法理论需要更加注重风险管理的角度,以实现对全面法益的保护。
此外,刑法如何在风险社会中平衡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
在风险社会中,为了减少风险和危害,政府可能需要采取一些限制性措施,如监控系统的建立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措施。
这些措施可能侵犯到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因此,如何在保护个人自由的同时,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另外,风险社会中的法益侵害行为如何惩罚也是一个新的问题。
在传统的刑法理论中,犯罪行为的刑罚主要是基于对被害人的伤害程度进行量刑。
然而,在风险社会中,由于法益的伤害可能是潜在的,并不是直接的,因此如何确定刑罚需要更多的考量和细化。
最后,我们还需要反思的是刑法在风险社会中的社会功能。
在风险社会中,刑法的主要功能是否还只是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是否还需要在风险管理和风险预防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这是一个需要我们重新审视和思考的问题。
综上所述,“风险社会”对刑法理论提出了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需要我们从新的角度进行反思和研究。
反思风险社会理论:风险社会研究的人学转向
反思风险社会理论:风险社会研究的人学转向*贾英健[摘要]全球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了理论界对风险问题的高度关注和理论研究,并形成了关于风险社会的一系列理论和观点,风险社会理论以其对现代性的深刻反思,为当代人类全面把握当代社会和反思人类自身的发展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视野和思路,尽管如此,这并不意味着其理论本身不存在问题和不足。
对风险社会理论的再反思,我们不难发现,风险社会理论由于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而使其难以形成对该问题的深度理解和把握。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将对风险社会的研究,提高到马克思主义人学的高度来认识,形成对全球风险社会的全新解读。
[关键词]风险社会;现代性;人学转向全球风险社会的到来,引发了人们对风险问题的关注。
西方学者从风险社会这一全新的语境中来审视现代社会发展,形成了关于风险社会的观点。
1986年德国学者乌尔里希·贝克出版《风险社会》一书的出版,标志着“风险社会理论”的正式形成。
此后,人们用这一理论来反思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金融危机、疯牛病危机等全球性危机,形成了对人类社会发展研究的新认识。
尽管如此,并不意味着这种理论不存在问题和不足。
反思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的不足,我们不难发现,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深化需要有一个人学转向。
一、西方风险社会理论研究的问题视域关于风险社会,西方学者通常都将其定义为充满各种风险与危机的社会,并以此来对当代存在的诸如生态风险、环境危机、核风险、疯牛病、金融危机等等各种风险进行了具体描述和概括,围绕着风险社会起源、特征、风险的作用、规避风险的路径以及风险社会的历史发展等问题,形成了理解和把握风险社会的不同立场。
概括起来,主要有客观主义和主观主义两种对立的立场。
贝克、沃特·阿赫特贝格、吉登斯等人持该客观主义的立场。
贝克认为,风险是全球化时代的毋庸质疑的客观社会现实,这种事实标明,我们正处于从古典工业社会向风险社会的转型过程中。
沃特·阿赫特贝格则明确指出:“风险社会不是一种可以选择或拒绝的选择。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探讨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探讨摘要:近几年,对于“风险社会”的研究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尽管“风险社会”并不是真实的社会形态,但却是文化产业的实际产物,具有非常重要的社会价值,在刑法理论研究过程中,要对其真实的社会背景进行分析,利用刑法规则对其风险因素进行解构。
本文从立法依据问题、刑法处罚问题、刑法违法根据问题以及刑事责任根据问题四个层面分析了“风险社会”和刑法各个理论之间的结构和项目反思,旨在为法学研究人员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建议。
关键词:“风险社会”;刑法;理论;反思一、“风险社会”中刑法理论之立法依据问题反思“风险社会”是一种非现实状态,是文化产业治理结构的产物,并且,借助“风险社会”能促进人们对人为制造的风险给予必要的关注,确保整体管理结构符合市场实际需求。
在对立法依据进行综合分析时,要对“风险社会”产生的社会背景和原因进行整合。
其一,人类经历过自然界的外部风险,就会对人为制造的风险有较为明确的认知。
尽管人为风险不会造成大批量的人员伤亡,但是会导致经济损失和社会性负面效应。
其二,在人类认知结构中,风险项目并不都是由事件引起的直接后果,更多的是源于心理结构和社会发展趋势,加之媒体的导向作用,也就是说,人们在对风险产生认知的过程中,也会受到非人为因素的影响。
这就需要相关法学研究人员对立法依据进行综合分析和管控,提升认知理念的实效性价值,从而建构一种更加贴合于时代发展的法学研究框架[1]。
二、“风险社会”中刑法理论之刑法处罚范围问题反思犯罪化和刑法保护之间要建立有效的互动关系,特别是在刑法处罚范围建立的过程中,要确保“风险社会”的整合框架健全完整,法学研究人员就要对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综合分析[2]。
另外,“风险社会”会导致公民产生恐惧心理,甚至会对公民的行为产生影响。
要对“风险社会”进行综合分析,就要对风险防范进行合理化的调控,确保刑法处罚范围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从而实现风险的最小化,保证刑法维度得到有效回应。
“风险社会”中“道德风险”的反思
“风险社会”中“道德风险”的反思【摘要】风险社会是一个充满各种不确定性和挑战的社会背景。
在这样的社会中,道德风险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
道德风险指的是在特定情境中可能产生的道德困境和价值冲突。
风险社会中道德风险的表现多样化,可能包括道德沦丧、道德滑坡等现象。
这些道德风险引发了种种问题,如社会信任危机、道德失范等。
为了有效应对道德风险,需要加强道德教育、建立完善的道德规范和监管机制。
社会和个人都需要深刻反思自己对道德风险的态度和应对方式。
通过从道德风险中学习与进步,加强道德规范建设,我们可以在风险社会中打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
【关键词】风险社会、道德风险、表现、问题、应对措施、社会反思、个人反思、学习、进步、道德规范、建设、和谐社会、建议1. 引言1.1 风险社会背景在当今世界,我们生活在一个被风险所包围的社会中。
风险不再仅仅是自然灾害或故意破坏,更多地是来自技术发展、社会变迁和人类活动的结果。
乌托邦已经成为过去,曾经的安逸和平静已被各种风险击破。
这就是我们所说的“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的出现,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和反思社会中的种种问题。
我们不再盲从,不再对一切都信以为真。
我们开始意识到,我们所面临的不仅仅是物质的风险,更是道德上的风险。
道德风险,指的是对道德准则和规范的挑战、违反和破坏。
在风险社会中,道德风险也日益显现出其重要性和影响力。
面对风险社会中的道德风险,我们不能再视而不见。
我们需要正视这一现实,探讨其原因和后果,并积极寻找解决之道。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风险社会中保持理性和自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1.2 道德风险定义道德风险是指在风险社会中个体或组织行为可能导致伦理道德问题的风险。
在社会变迁、科技进步的背景下,人们面临的道德风险也随之增加。
道德风险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道德风险是一种潜在的风险,它可能并不会立即显现,但会在后续的行为中逐渐暴露出来。
道德风险是主观意识的问题,个体或组织在行为中可能并不意识到自己正在面临道德风险,因此更容易忽视或选择无视。
对风险社会理论及公共危机问题的思考
对风险社会理论及公共危机问题的思考摘要: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是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本文从探讨“风险社会”理论边界出发,阐述了风险社会与公共危机的内在联系,在此基础上,对风险社会中的公共危机复合治理进行了简易分析。
关键词:风险社会;公共危机;复合治理1986年,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Ulrich beck)出版了德文版的《风险社会》一书,该书首次使用了“风险社会”的概念来表征当今世界正在从传统工业社会形态向一种后工业社会形态——风险社会的转变进程【1】。
1992年该书被马克·里特(Mark Ritter)译成英文后,“风险社会”作为一个概念和理论被更多的西方学者以及公众所接受。
在全球化、知识经济、科技革命的浪潮冲击下,中国社会正在发生重大变化,我们正逐渐进入一个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对我国传统政府危机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建立符合风险社会需要的新型危机管机制已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一、“风险社会”的理论边界在当前国内外关于“风险社会”理论的众多研究中,存在诸多理论模糊地带,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没有对这一理论涉及的几个重要概念进行清楚的界划、区分,这些重要的概念包括:“灾难”、“风险”、“社会风险”以及“风险社会”。
从传统意识的“灾难”(Disaster)到现代意识的“风险”(Risk),这是一种思维范式的重大转换。
在英语世界中,与“灾难”一词相对应有三个单词:Disaster,指“不可预测的意外事件所造成的灾难或不幸”;Calamity指“巨大而严重的不幸或灾难”;Catastrophe指“突然造成极严重的灾难”或“异常的灾祸”,含“最终结局无法补偿之意”。
其中,最常用的词是Disaster。
而“风险”的对应词是Risk,意思是“冒着……危险,冒险”。
乌尔里希·贝克在他的《风险社会》一书中赋予了“风险”社会哲学的涵义:“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性基础 国政 法工作 一 以贯之 的群众 路 我
和 限度 : 二是 私人参 与警察任 务执行 的法
( 自《 学研 究} 0 1年 第 6期 ) 摘 法 21
文 张 明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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謦誉 趣反思
诉 , 不 得 作 出不 利 于 被 告 人 的变 更 ”据 此 调 整 “ 均 . 不加 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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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 不 需 要 修 改 。 时 . 兼 顾 诉 讼 效 率 , 司 法 实 践 中 。 审 同 为 在 二
法 院 可 以 重点 审 查 上 诉 或 者 抗 诉 所 涉 及 的 内 容 .并 全 面 审 查 案 件 材 料 特 别 是 有 利 于 被 告 人 的 事 实 和法 律 问 题 最 高 人 民法 院可 通 过 制 定 司 法 解 释 对 此 子 以具 体 规 范 第 二 . 关 于 二 审 审 判 方 式 的 问 题 为 了改 变 二 审 原 则 上 不 开 庭 审 理 的情形 ,草案》 《 已经 做 出 了一 定 的 修 改 , 存 在 以 下 两 个 明 但 显 缺 陷:一 是 未 规 定 对 法 律 适 用 有 重 大 异 议 的 上 诉 案 件 如 无 罪 判 有 罪 、 刑 畸 重 等 也 应 当开 庭 审 理 二 是 是 否 开 庭 审 量 理 完 全 取 决 于 法 院 的 自由裁 量 , 无 视 被 告 人 的 意 愿 , 而 建
革 发 回重 审 制度 。 《 案 》 发 回重 审制 度作 了 一 定 的 弥 补 草 对 性 修 正 , 改 革 力 度 不 足 , 应 作 进 一 步 的 修 改 : 诉 案 件 但 还 上 和 为 被 告 人 利 益 的抗 诉 案 件 的 发 回重 审不 得 加 刑 :当 发 现 原 审判 决 遗 漏 了 罪 行 或 者 其 他 应 当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的 人 时 .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评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评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评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是一本后现代理论的代表作, 作者将后现代社会诠释为风险社会, 即科技和经济的不断发展所带来的“潜在的副作用”使人类社会逐渐进入一个风险社会。
乌尔里希·贝克是一位关注风险社会、生态启蒙、生态政治和全球化的社会学家, 他既是现实主义者又是建构主义者, 是“建构主义的现实主义者”“反思的现实主义者”。
贝克今年九月访华, 出席在上海举行的“全球时代的权力与反权力”的会议, 他指出当前全球化存在普遍主义和民族主义, 并以欧盟的经验提出世界公民主义降低社会风险。
可以看出贝克从1986 年《风险社会》出版到今天全球化背景下的“世界的乌托邦”全球的风险社会, 一直在致力于现代社会的研究, 也可以看到社会学大师思想的前瞻性和创新性。
一、《风险社会》的整体结构《风险社会》全书探讨的就是有关工业社会的“反思性现代化”。
作者力图以“社会学上受到启发和得到的训练的思想来把握和概念化这些当代精神中的不安全感”〔1〕, 以社会学的研究框架来研究当代精神中的不安全感。
书的第一部分: 风险社会概况, 是从整体上对作者认为的后工业社会——风险社会进行论述。
第二部分: 社会不平等的个体化,是从个体角度说明生活形式和传统的消亡, 个体所面临的风险。
前两部分是对有关工业社会的反思性现代化过程的指导性理论观念得到两条论证路线。
第三部分: 反思性现代化, 通过(1)“个体化进程在理论上被概念化为反思性的产物, 在其中, 福利国家所保护的现代化进程使得那些构建后工业社会的生活方式解传统化”(2)“现代化进程的反思性也可以通过财富生产和风险生产的关系得到说明。
”〔2〕将两条论证路线相互联系。
通过全书的结构可以清楚的看到作者试图超越宏观与微观、整体与个体的二元对立, 进行微观——宏观、能动性——结构的整合形成理论综合的努力。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 。 同时表明 , 人们对风险大小的认识并不取决于是人为的风险 ( 恐怖袭击 ) 还是非人为的风险 ( S AR S ·8 4·
“ 风险社会 ” 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第三 , 人们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 , 在没有发生自然灾害的时候 , 人们常认为大自然在本质上是友善的 。 特别是当工业社会使自然环境受到破坏后 , 人们对大自然更加抱有好 感 。 此 外 , 即 使 发 生 自 然 灾 害, 人们 也不可能对大自然表示愤慨 , 于是 , 对自然的风险和灾难只能接受 、 容 忍。但 是, 人 们 难 以 接 受、 容忍人为 这样做要么可以满足人们 愤 慨 、 仇 恨 心 理, 要么可以提醒人 的风险和损害 。 人为的风险总是被媒体夸大 , 们防范人为的风险 。“ 研究表明 , 人们过高估计了杀虫剂的致癌风险 , 而 过 低 估 计 自 然 的 致 癌 风 险。人 们
多 。2 给日本带来大量人员伤亡的真正原因是地震及其引起的海啸 , 而不是核辐射 ( 即使 人们 0 1 1年3月, 。 那么 , 后来担心的核辐射也是由地震引起 ) 又是什么原因让人们认为所谓 的 人 为 制 造 的 风 险 增 加 了 呢? 笔者认为主要是以下原因造成的 , 分述如下 : 第一 , 人类社会经历了无数次洪水 、 风暴 、 地震 、 瘟疫等灾难 , 人们对来自自然界的外部危险早有认识 , 而现在才进一步认识到人为制造风险的危害 , 但这并不意味着外部危险已经消失 。 换言之 , 这只是意味着 人们认识的更全面 , 所担心的风险更宽泛 , 而不是 “ 标志着外部风险所占的主导 地 位 已 经 被 制 造 出 来 的 风 。⑨ 那种认为外部风险已经并不重要 , 而真正的风险来自人类自身的观点 , 并不符合事实 。 如上 险所取代 ” 所述 , 任何一次大地震导致的人员伤亡数都要比任何人为制造的风险导致的人员伤亡数要多得多 。 由于人们今天所谈论的风险如转 基 因 食 品 、 核 电 站、 有 机 合 成 农 药、 空 难 等 风 险 在 以 往 并 不 存 在, 因 “ 此, 自然而然地会认为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了风险的增加 。 然而 , 有外国 学 者 已 经 证 明 : 在 当 代 社 会, 风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
“风险社会”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反思近年来,随着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全球各个国家面临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复杂化。
在这个充满风险的社会,人们的自由与权益不断受到威胁,因此,刑法理论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反思。
本文将探讨“风险社会”背景下的若干刑法理论问题,并进行一些反思。
首先,我们需要关注的是刑法的目的和功能是否适应了“风险社会”的需求。
传统上,刑法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社会利益和实现公正。
然而,在风险社会中,社会问题变得更加复杂,传统的刑法理论似乎无法完全满足社会的期望。
人们对安全和风险的意识不断提高,他们对经济、环境和健康等领域的风险也更加关注。
因此,刑法的目的和功能应该更加关注对风险的管控和预防,以保护公众的利益和安全。
其次,刑法的犯罪构成要素是否需要重新审视。
在风险社会中,犯罪的形态和手段也在不断演变。
例如,网络犯罪、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等问题日益突出,但传统的犯罪构成要素未必能准确地适应这些新形态的犯罪。
因此,刑法理论需要对犯罪构成要素进行重新审视和调整,以便更好地适应风险社会的需求。
此外,还要更加关注犯罪的危害程度和预防能力,以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刑法规定。
第三,我们需要反思刑罚的作用和效果。
刑罚作为刑法的核心部分,既是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社会风险的控制。
然而,在风险社会中,传统的刑法理论可能无法有效地解决复杂的社会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反思刑罚的作用和效果,是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来更好地处理社会风险。
例如,可以考虑采取更多的预防措施、加强社会教育和引导,以降低犯罪的发生率,从而减少对刑罚的依赖。
最后,刑法执行的问题也需要进行反思。
在风险社会中,刑法执行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困境。
特别是在处理跨国犯罪问题时,刑法执行的有效性和合作性成为了重要问题。
因此,我们需要在刑法执行方面进行反思,探讨如何加强国际合作,提高司法效率,以更好地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挑战。
综上所述,“风险社会”背景下的刑法理论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反思。
贝克_风险社会_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
贝克“风险社会”理论及其对当代中国的启示刘 莹 1986年,德国著名学者乌尔里希・贝克在其德文版的《风险社会:迈向一种新的现代性》一书中首次使用“风险社会”(risk s ocie2 ty)的概念,用来描述当今西方高度发达的现代社会,从社会学层面反思、批判现代性出现以来风险因素日益突出的社会现象。
随后,贝克又发表了《全球风险社会》等著作①,形成了他关于风险社会理论的基本框架。
近年来,这一理论在社会理论界、政策研究界和公众中的影响与日俱增。
本文将着重探讨贝克“风险社会”理论的内涵及其对当代中国的现实意义。
一、“风险社会”的内涵及其特性风险(risk),不同于“损失”或“冒险”,指的是依未来的可能性来计算损失。
“风险”的概念,最早起源于17世纪海上保险业中估算帆船驶入未标明水域的可能损失,后来用在银行业务或投资上,用于对投资可能结果的计算。
现代资本主义正是通过精确计算未来得失、风险大小,来赚取更多的金钱。
福利国家基本上也是一种风险管理系统,其用意是当个体在遭遇意外伤害、疾病、失业或年老时,能免受其害。
在人类社会发展早期并没有“风险”的概念,而只有“危险”。
20世纪80年代,贝克在他提出的风险社会理论中赋予“风险”一词新的涵义,他指出:“风险是个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
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它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
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预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的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
②”他认为风险是一个很现代的概念,当人们进入工业化社会后,有了理性思考能力,认为能够以人为的方式介入自然界与社会生活,才有了现代风险的概念。
但是,人们为了处理可能的困境不惜使用各种方式,其结果却在解决前一个问题之时,产生了另外一个问题,这就是一种“风险”。
贝克将“风险”定义为:处理因现代化本身所引起的危机(hazards)与不安全(insecu2 rities)的一套系统方法。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摘要】现代社会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复杂风险和挑战,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成为当下研究的焦点。
乌尔里希·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指出,传统社会秩序的崩溃使得人们不再盲目相信权威和科学,而开始关注风险与后果。
反思性现代化强调个体对社会问题的思考和批判能力,带来了社会的变革与发展。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互为因果,相互影响。
在应对风险社会带来的挑战时,我们需要寻找合适的应对措施,包括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加强科技监管等方面。
展望未来,我们需要更多地重视社会风险,同时加强个体的反思意识,共同推动社会进步与发展。
通过本文的探讨和总结,我们能更好地认识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为未来的发展提供指导与启示。
【关键词】风险社会、反思性现代化、乌尔里希·贝克、关联、影响、应对措施、未来展望、总结与启示1. 引言1.1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概念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是当代社会发展中重要的概念,对于我们理解和应对现代化进程中的种种挑战具有重要意义。
风险社会指的是在现代社会中,由于科技发展、生态环境恶化等因素所带来的各种风险和不确定性。
这些风险可能涉及到人类的生存健康、经济发展、社会安全等方面,给社会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挑战。
反思性现代化则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需对过去的传统进行反思和批判,不断调整和完善现代社会的发展方向,以期实现更加可持续和健康的发展。
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相辅相成,体现了人类对于现代社会发展中种种问题的关注和反思,同时也展现了应对这些问题的努力和探索。
在当前全球化背景下,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的概念愈发重要,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研究。
1.2 研究背景研究背景主要包括风险社会与反思性现代化概念的起源和发展历程。
风险社会理论最早由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提出,他认为传统的现代化进程带来了新的风险和挑战,社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不确定性。
在传统的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中,人们主要面对的是自然灾害和劳动危险,而在当代的后工业社会中,技术发展、环境污染、信息社会等新的风险因素不断涌现,给社会带来了全新的挑战。
风险社会与反思现代性_吉登斯的现代社会_风险_思想评析
活环境正日益成为我们自己行动的产物, 相应地, 我们的行 动也反过来越来越注重应付我们自己所造成的风险,这就 使得这个社会具有鲜明的反思性或自反性。它要求我们必 须越来越多地根据各种各样的信息而不是既定的行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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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大量的面向未来的决定。这就是逐渐脱离了自然和传 统而处于风险社会的人们的生活情形。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 吉登斯把先前的工业社会的现代化称为“ 简单现代化” —— 这是一种旧式的、 直线发展的现代化, 而把风险社会的现代 化称为“ 反思性现代化” 或者叫“ 激进的现代化” , 它“ 意味着 我们被迫以一种更为反思的方式生活,去面对一个更加开
) ! 0 #( ( % &.一个重要的起点。”
从吉登斯对风险概念的阐释来看, 应当说是比其他学 者更具深度和广度的, 而且, 吉登斯并不仅局限于对风险 的表象描述,而是将它置于现代社会的宏观考察之中, 并 以此来进行他对现代性的反思和重构。
与自然界的终结相关联的是传统的终结,这实际上是 反映着人与自然、 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剧变。所谓传统的终 结或者消亡,按吉登斯的解释就是人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听 天由命了。在以往的社会中, 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往往都被 传统确立为命运, 他们循规蹈矩地生活, 听天由命地接受着 命运的安排, 例如: 过去人们的婚姻就是由已经确定的传统 所构筑的, 它很大程度上会考虑到对性别、 性特征等的传统 期望。然而, 在当代社会, 人们已经不再像过去那样生活了, “ 个人化” 的倾向日益明显地凸现出来。同样是婚姻, 现在已 成了一个带有新的风险形式的、 开放性强得多的系统, 从来 没有过像现在这样的离婚率和再婚率都很高的社会。这是 一种“ 非传统化” 的表现。 “ 一个生存在自然和传统消亡后的社会, 实际上与先前
风险社会教案反思模板范文
一、教案名称:《风险社会》二、教学时间:40分钟三、教学对象:初中一年级四、教学目标:1. 让学生了解风险社会的概念及其特点;2. 培养学生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3.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五、教学过程:1. 导入新课:通过新闻案例引入,让学生了解风险社会的现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 课堂讲解:a. 讲解风险社会的概念、特点及产生的原因;b. 分析不同类型的风险,如自然灾害、事故、公共卫生事件等;c. 介绍防范风险的方法和技巧。
3. 案例分析:组织学生讨论实际案例,让学生学会如何识别和防范风险。
4. 小组讨论:将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讨论如何提高自己的风险防范能力,并制定防范措施。
5. 总结与反思:引导学生总结课堂所学,并反思自己在生活中的风险防范意识。
六、教学反思:1. 教学效果:a. 学生对风险社会的概念、特点及防范方法有了较为全面的认识;b. 学生在案例分析环节积极参与,能够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c. 学生在小组讨论环节表现出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2. 教学不足:a. 在讲解风险社会特点时,未能充分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导致部分学生理解困难;b. 案例分析环节,部分学生参与度不高,讨论不够深入;c. 教学过程中,未能充分利用多媒体手段,使课堂氛围略显单调。
3. 改进措施:a. 在讲解风险社会特点时,结合学生的生活实际,用生动形象的语言描述,提高学生的理解能力;b. 在案例分析环节,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引导学生深入讨论,提高案例分析的质量;c. 利用多媒体手段,如图片、视频等,丰富课堂内容,提高课堂氛围。
4. 教学感悟:通过本节课的教学,我深刻认识到风险防范意识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教学中,我将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总结:本节课的教学效果总体良好,但在教学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
在今后的教学中,我将不断反思和改进,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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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案名称《风险社会下的安全意识培养》二、活动背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风险社会的特征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培养他们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我们开展了《风险社会下的安全意识培养》主题活动。
三、活动目标1. 让幼儿了解风险社会的概念,认识到生活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2. 培养幼儿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应对风险的能力。
3. 增强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在危险情况下保护自己。
四、活动准备1. 教学课件:《风险社会下的安全意识培养》2. 案例故事:《小明的安全之旅》3. 安全标识图片4. 安全教育卡片五、活动过程1. 导入教师通过提问、讲解等方式,引导幼儿了解风险社会的概念,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2. 讲解教师结合案例故事《小明的安全之旅》,向幼儿讲解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如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网络安全等。
3. 案例分析教师展示安全标识图片,让幼儿观察并说出标识代表的含义。
随后,教师分发安全教育卡片,让幼儿根据卡片内容,分析如何应对相应的风险。
4. 安全演练教师组织幼儿进行安全演练,模拟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的逃生方法,提高幼儿的应变能力。
5. 总结与反思教师引导幼儿总结本次活动所学到的安全知识,鼓励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运用所学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六、活动反思1. 教学效果本次活动通过案例讲解、案例分析、安全演练等形式,使幼儿对风险社会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他们的安全意识。
在活动中,幼儿积极参与,表现出了较强的学习兴趣。
2. 教学方法本次活动采用案例教学、互动教学等方法,使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安全知识。
同时,通过安全演练,让幼儿亲身体验,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
3. 教学改进1)在今后的教学中,可以增加更多贴近幼儿生活的案例,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
2)在安全演练环节,可以邀请家长参与,共同提高幼儿的安全意识。
3)针对不同年龄段幼儿的特点,设计更具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活动。
4. 存在的问题1)部分幼儿在活动中表现出一定的恐惧心理,需要教师在活动中给予更多的关爱和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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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案名称:《风险社会》二、教学时间:XX年XX月XX日三、教学对象:XX年级XX班四、教学反思一、教学目标达成情况1. 知识目标:学生能够了解风险社会的概念、特征及其产生的原因。
2. 能力目标: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的风险,提高自身的风险意识。
3. 情感目标:学生能够认识到风险社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在教学过程中,我通过以下方式帮助学生达成教学目标:1. 采用多媒体课件,生动形象地展示风险社会的概念和特征。
2. 结合实际案例,引导学生分析风险社会产生的原因。
3. 组织学生进行小组讨论,提高学生的参与度和思考能力。
二、教学过程中的亮点1. 课堂气氛活跃,学生积极参与讨论,课堂互动良好。
2. 教学内容丰富,案例生动,有助于学生理解风险社会的概念和特征。
3. 通过小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三、教学过程中的不足1. 教学时间安排不够合理,部分内容讲解时间过长,导致课堂节奏较慢。
2. 对学生的个别关注不够,部分学生在课堂上的参与度较低。
3. 在引导学生分析风险社会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影响时,深度不够,未能让学生深刻认识到风险社会的危害。
四、改进措施1. 合理安排教学时间,确保课堂节奏紧凑,提高教学效率。
2. 加强对学生的个别关注,关注每个学生的学习状态,提高课堂参与度。
3. 深入挖掘教学内容,引导学生从多个角度分析风险社会的危害,提高学生的风险意识。
4. 丰富教学方法,如组织学生进行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等,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五、总结通过本次教学,我对风险社会的概念、特征及其产生的原因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在教学过程中,我认识到自己在教学方法和课堂管理方面还有待提高。
在今后的教学中,我将不断反思、总结,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
个体安全关于风险社会的一种反思及研究对策
个体安全:关于风险社会的一种反思及研究对策杨敏/郑杭生2012-9-21 14:46:08 来源:《思想战线》(昆明)2007年4期第82~89页【作者简介】杨敏(1955-),女,北京人,中央财经大学教授、社会学博士、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北京100081郑杭生(1936-),男,浙江杭州人,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中心主任,主要从事社会学研究。
北京100872【内容提要】在所有的人类安全中,个体安全是更为基本的、本体性安全,是其他人类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的基础和归宿。
个体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安全问题,往往影射出社会安全的隐患和社会风险的威胁。
我国目前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是个体安全问题的直接成因,这些影响可分为“现实的困境”与“未来的威胁”。
针对个体安全问题以及社会风险化过程的不确定性、不可测性等,个体安全研究应当体现出全球与本土、现时与未来、宏观与微观、社会系统与日常生活等重要研究视角的结合。
Of all kinds of securities concerning mankind, individual security is of the most crucial on which other securities like social security, public security, national security and human security are based. The daily security problems of the individuals are often related to the risks of social security. The existing social problems and contradictions are thedirect causes of individual-security problems, either existing problems or future problems. Thus, individual security is related to unpredictable social risks. Therefore, we should adopt an integrated approach that takes the global and local situations as well as the present and future into consideration at the macro-and micro-levels while the social system and the people's daily life are also taken into account.【关键词】个体安全/风险社会/社会建设/社会和谐individual security/social risk/social construction/social harmony中图分类号:C91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78X(2007)04-0082-08当前,我国处于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因素的新的活跃期,这使我们的社会管理和治理面对着严峻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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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理论反思:以中国为参考背景杨雪冬来源:《绿叶》2009.8摘要:全球风险社会已然来临。
处在现代转型与向世界开放的中国,不仅风险数量多,而且性质复合——过程风险与结构风险共震。
如何应对风险?西方三大风险研究范式——文化、治理性、风险社会—已被引介到中国,其中又以吉登斯、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影响最大。
与后现代的西方去民族国家偏重个人化应对风险不同,当代中国应围绕民族国家建构风险治理机制,并在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同时,相应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个人治理能力。
全球风险社会已然来临,各类风险和灾难性事件频繁发生。
此时,若我们缺少自己本土化的理论,就如同航海者没有罗盘,旅行者没有地图。
目前的中国情形,正是如此。
——我们依然停留在引进外国研究成果的水平,在应对措施上,也依然常常对西方亦步亦趋。
但现实告诉我们,不对庞大的转型中国社会面临的风险进行系统分析,不对解决风险的理念、方法、机制进行中国化的思考,就会成为西方“风险社会”理论带来的最大风险。
一、西方风险研究的三大理论在风险研究中,大致形成了三种理论范式:一是以玛丽·道格拉斯为代表,利用文化人类学方法研究风险的“文化—象征”理论;二是艾瓦尔德等人借助福柯思想而提出的“治理性”理论;三是吉登斯和贝克为代表的“风险社会”理论。
玛丽·道格拉斯把风险意识看作是人们应对紧张的一种手段,因为他们可以找到抱怨或指责的对象。
这种分析是建立在文化是一个社会的认知手段和保护方式的基础上的。
道格拉斯认为,风险是一种在当代西方社会维护文化边界的手段。
风险主要被用作抱怨的借口,“有风险的”群体或制度被视为危险的。
有“风险的”他者会对个人的身体健康或所从属的共同体或社会的象征性形态产生威胁。
对风险的理解必然是通过文化假定完成的,因此是共同分享的惯例或期望,而非个人主义的判断或个体决策者的“认知”帮助。
风险在解释出错的事情或可预料的不幸时起到了“辩论资源”的作用。
而且由于与科学的中立性有关,风险已经在西方社会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同时,对风险的“原罪”和“禁忌”看法继续使人们认为来自非西方社会的“他者”是危险的。
在他们看来,西方社会对环境破坏的担忧并不是来自环境威胁的不断增加,而是由于边缘群体的进一步边缘化削弱了社会团结。
在这种情况下,边缘群体被迫使用生态灾难的手段来保护自己。
“治理性”论者利用的是福柯思想。
他们认为,从16世纪以来,一个巨大的专家知识网络已经形成,与之相伴的是围绕这些知识的建构、再生产、传播和实践而出现的各种机器和制度。
这是现代自由主义政府体制出现的结果,它强调维持秩序和规则依靠的是自愿的自我训戒而非暴力或强制。
因此,风险被理解为政府使用其训戒权力的一种战略,用来控制和管理人口,以最好地实现人道主义。
随着社会的“规则化”,那些严重脱离规则的人就被视为“带有风险”。
主张这个理论的学者更强调在政府话语或战略中“风险”的地位和作用。
与“风险社会”理论者类似,一些“治理性”学者也关注风险的自我管理以及不断提高的风险“私人化”。
但是他们很少谈到大型组织在哪些方面应该对风险负责,而这又与“文化”理论者和“风险社会”理论者有所区别。
以德国社会学家乌利希·贝克、英国社会理论家安东尼·吉登斯为代表的“风险社会”理论家们的分析,侧重于后现代社会中加深人们对风险关心程度的宏观结构因素。
他们认为,在后现代性条件下,风险不仅大量出现而且全球化了,因此比过去更难以被计算、管理或避免。
在他们看来,现代性不再是毫无疑问的过程了,而是产生了许多危险或“缺陷”。
后现代性的核心制度——政府、工业和科学是风险的主要制造者。
在贝克看来,如果说,工业社会的核心问题之一是财富分配以及不平等的改善与合法化。
那么在风险社会,伤害的缓解与分配则成为核心问题。
在古典现代性中,财富和权力是其标志性概念,而风险和不确定性则是反思现代性的概念。
贝克认为,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生产效率的提高,财富分配和不平等问题得到了有效的改善,但是人类面临着新出现的技术性风险,比如核风险、化学产品风险、基因工程风险、生态灾难风险等,这些风险摧毁了现代制度应对风险所依托的理念与方法:风险计算或计算理性。
在贝克的分析中,有一个概念特别值得重视,即“有组织地不负责任”。
他在《风险社会》一书发表两年之后又发表了《解毒剂》一书,副标题是“有组织地不负责任”。
在书中,他指出,公司、政策制定者和专家结成的联盟制造了当代社会中的危险,然后又建立一套话语来推卸责任。
这样一来,它们把自己制造的危险转化为某种“风险”。
他用“有组织地不负责任”这个词来揭示“现代社会的制度为什么和如何必须承认潜在的实际灾难,但同时否认它们的存在,掩盖其产生的原因,取消补偿或控制。
“有组织的不负责任”实际上反映了现代治理形态在风险社会中面临的困境。
具体来说,这种“有组织的不负责任”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尽管现代社会的制度高度发达,关系紧密,几乎覆盖了人类活动的各个领域,但是它们在风险社会来临的时候却无法有效应对,难以承担起事前预防和事后解决的责任;二是就人类环境来说,无法准确界定几个世纪以来环境破坏的责任主体。
各种治理主体反而利用法律和科学作为辩护之利器而进行“有组织的不承担真正责任”的活动。
在以上三种理论中,以贝克和吉登斯为代表的风险社会理论已经系统地引介到我国,并且被国内学者所熟知。
比较而言,他们对于风险的分析更为全面深刻,尽管依然带有用一种制度结构替代另一种制度结构来应对当代失去结构意义的风险的缺陷。
此外,这三种理论都是在“大理论”层次上来研究风险的,很少使用实证方法来分析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是如何理解和面对风险的,更没有分析个人风险的认知困境,因此,其中还有巨大的空间可以开拓。
二、个人风险认知的双重困境就当代世界来说,风险环境发生了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风险的客观分配格局的变化;二是对风险理解的变化。
前者包括:高强度意义上的风险的全球化,例如核战争的威胁;具有全球影响的突发性风险;人化环境或社会化自然带来的风险,如知识对物质环境的影响;影响无数人生活机会的制度化风险环境的发展,如投资市场。
后者包括:风险意识本身成为一种风险;风险意识的分布趋于均匀,许多风险被广大公众所了解变得熟视无睹。
变化了的风险环境带来了风险的个人化。
一方面每个人的任何一种选择都会产生风险,并且选择的数量不断增加,包括对自己的身体和后代(比如美容、试管婴儿等技术的利用)都可以选择;另一方面每个人遇到的风险又因自己的选择差别而不同。
因此,对于个人来说,风险既是普遍的,也是独特的。
风险的个人化是对风险制度化的一种弥补,因为个人风险意识提高了,在风险面前会更加主动地采取自我保护的措施,并且积极参与改革现有的制度。
尽管风险的个人化意味着风险意识和风险认识水平的提高,但是个人在风险认知上也遇到了双重困境。
第一个困境是:尽管个人的风险意识提高了,对许多风险的了解加深了,但是在某些后果严重风险面前常常反应过度,作出非理性的反应,尽管这些风险只是可能要发生的。
典型的例子是人们的核恐惧以及对交通事故的习以为常,尽管后者发生的概率远远高于前者。
吉登斯对此的解释说,高后果的风险具有一种独特属性。
它们所包含的灾难危险越多,我们对于所冒风险的任何真实经验就越少,因为如果事情“出错”的话,那就已经是太晚了。
第二个困境是:个人在风险判断上越来越信任专家系统,但是专家系统本身也在风险的认知和解决上存在着内部争议,权威性受到质疑,因此个人应对风险的方式更加个人化。
由于分析了风险对个人生活的影响,所以吉登斯的“社会风险”理论更加微观细致,且能直接推导出更多的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因此也受到了官方的重视。
英国工党在上世纪90年代重新执政后,就把吉登斯的理论作为其制订政策的主要理论基础。
吉登斯被称为英国前首相布莱尔的思想导师,其理论构成“第三条道路”思潮的主要内容。
三、风险理论着陆:“中国化”之难尽管风险社会理论的系统性和全面性无可辩驳,但是在应用到中国的时候,依然面临着本土化的问题。
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所面对的风险环境带有明显的复合特征,这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尽管随着现代化的快速推进,现代意义的风险大量出现,但是由于农业生产方式在许多地方依然占主导地位,所以传统风险依然存在;二是尽管技术风险、制度风险成为风险结构中的主要类型,但是由于中国在进行着现代化的同时,也进行着制度改革和制度转轨,所以制度风险中既有过程风险也有结构性风险;三是作为一个快速加入全球化进程的大国,中国国内的多样性以及与国际社会的全面接触直接导致了风险来源的复杂化——风险既可以产生于国内,也可以引发自国外,更可以是二者的互动结果。
在中国背景下,反观风险社会理论,其三个内在缺陷充分暴露出来。
首先,风险社会理论对于民族国家这个现有的风险治理单位持怀疑态度,并没有对其潜在能力和作用给与充分的分析,从而也无法对其进一步的改革提出有价值的建设性意见。
风险社会理论只停留在从反思现代性的立场出发,对民族国家在风险社会中的地位进行全面批评的水平,认为民族国家不仅是制度化风险产生的源泉之一,而且也成为了解决风险的障碍。
这个立场对于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社会显然并不恰当,因为这些社会还处于现代制度建设过程中,民族国家是各项现代制度建设的核心,而有能力的、制度健全的国家将是应对各类风险的制度基础。
其次,风险社会理论只强调风险扩散和影响的公平性,对社会现有的不公平状态重视不够。
毫无疑问,当后果严重的风险出现时,无论是哪个阶层、哪个群体都无法逃脱灾难的命运。
然而,对于这些风险产生的原因,不同的群体显然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并且在预防和应对上也有能力的差异。
而这些差异和区别正是社会不平等在风险领域中的反映。
只看到风险的平等性一面,忽视风险责任和风险承担能力方面的差别,就会使现有的社会不平等在风险社会中进一步巩固化,不仅不利于各方平等地承担责任,也容易诱发新的矛盾和冲突。
最后,风险社会理论对于社会认同的分析还有欠缺。
由于强调制度主义,所以风险社会理论的两个代表人物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对现代性主要制度的分析和批评上,而解决的方法则从宏观制度层面一下子下滑到个人层面。
这在吉登斯的理论中体现的最为突出。
虽然他在谈到生活政治时也涉及到社会群体问题,但是并没有把分析的重点放在风险社会带来的社会认同分裂上。
实际上,在风险社会中,一方面共同的风险意识在增强,社会乃至国际间合作的机会在增多;另一方面,风险影响的差异性分布也导致了社会认同的分化,甚至社会认同的冲突。
在许多国家里,国家认同受到了以宗教、种族、地域等为基础的其他社会认同的严重挑战,削弱了国家的权威,也引发了社会内部的冲突。
就中国而言,长期以来形成的以国家为中心的风险治理机制面临着两大冲击:(1)原有的风险共担机制被削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