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
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一、引言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开展侦查活动时,对涉案人员进行询问并记录的文书。
作为司法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询问笔录的制作质量直接影响到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因此,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询问笔录的制作基本要求。
二、询问笔录的格式1.标题询问笔录应当在文档顶部标注“询问笔录”字样,并注明被询问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页眉页脚每一页上方应当标注该页码数和总页数,下方应当标注制作日期、制作地点等信息。
3.字体字号询问笔录中文字体应当统一使用宋体或仿宋;字号应当为小四或五号。
4.行距段距每行文字之间应当保持适当的行距,段落之间也应当有适当的空隙。
5.边距格式左右边距宜设置为2.5厘米左右,上下边距宜设置为2厘米左右。
三、询问笔录的内容要求1.被询问人基本信息在开始记录被询问人答复之前,应当先记录其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询问内容询问笔录应当详细记录被询问人的答复内容,包括其陈述的事实、意见、看法等。
3.询问方式应当记录询问人员的姓名和职务,以及询问方式(口头或书面)。
4.时间地点应当记录询问的时间和地点,以便后续审查和调查。
5.证人签名如有证人在场,则应当让其在笔录上签名确认其所见所闻属实。
四、制作注意事项1.准确无误制作过程中应当认真核对被询问人的基本信息和答复内容,确保准确无误。
2.完整清晰笔录应当完整清晰地记录被询问人的全部答复内容,不得遗漏或删节。
3.简明扼要虽然要求完整清晰,但是也不要出现冗长繁琐的句子或段落,应当简明扼要地表达意思。
4.规范格式笔录格式应当规范统一,字体字号行距段距等要求一致。
同时还需要注意书写工整美观。
五、结论总之,在制作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格式规范、内容详尽、制作准确无误、简明扼要和美观整洁等基本要求。
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询问笔录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为案件审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撑。
询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询问笔录的技巧和方法
1. 询问笔录的时候呀,一定要会引导被询问者,就像钓鱼一样,慢慢把真话给“钓”出来。
比如说,问对方“你那天真的没看到什么特别的事情吗?”这就是在慢慢引导他们想起一些细节呢!
2. 注意语气很重要啊!不能太生硬,要温和亲切,好比和朋友聊天一样。
比如笑着说“来嘛,和我讲讲当时的情况呀”,这样对方会更愿意配合哦!
3. 千万别一股脑儿地问,得有节奏有停顿,这就像跳舞似的,一步一步来。
可以先问个大概情况,再深入细节,“那先说说事情是在哪发生的,然后再具体讲讲怎么回事”。
4. 要仔细倾听被询问者的回答啊,这可不能马虎!就像听故事一样,抓住每一个关键信息。
对方要是说“我当时在超市”,那你就赶紧追问“哪个超市呀”。
5. 观察被询问者的表情和肢体语言,嘿,这可藏着很多信息呢!如果他们说话时眼神闪躲,那是不是有什么瞒着呀。
“我看你好像有点不自在,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呀”。
6. 重复和确认对方说的话,可别嫌麻烦哟!可以说“你刚刚说你看到一辆车,是这样吧”,确保信息没出错呀。
7. 遇到不配合的咋办?别急,得有耐心像哄小孩一样慢慢来。
“哎呀,就说说嘛,又不会怎么样”。
8. 记录一定要准确完整呀,这可关系到后面的事情呢!每个字都不能记错,得像宝贝一样对待这些记录。
总的来说,询问笔录要讲究技巧和方法,要用心去做,才能得到最真实有效的信息呀!。
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发布日期:访问次数: 118 字号:[ 大中小 ] 2008-11-05询问笔录是国土资源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期间,在勘验检查笔录的基础上,对勘验检查未能查明的人和事进行的进一步调查,这是行政处罚案件最常用的重要证据之一,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是日后案件是否经得起复议、诉讼等考验的书面材料,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往往不重视运用技巧,制作出的笔录质量往往不尽人意。
为此,笔者谨就在执法办案中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谈谈一些个人的看法,以供大家探讨。
总的来说,询问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忌简单粗暴,主观臆断。
在询问时,承办案件的执法监察人员一定要先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被询问人的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监察人员可以先开一个碰头会,确定由谁询问、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等,拟出一个可行的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重复问题。
询问必须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并尽量按照被询问人的表述如实记录,切忌自问自答或由询问人叙述事实,然后征求被询问人意见。
询问中应该掌握的技巧具体包括:一是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
二是对当事人比较敏感的某些问题,适宜采用迂回战术。
如果在询问时直截了当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戒备,会想方设法自圆其说,从而使办案人员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
三是要避免把询问笔录做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认为被询问人讲话啰哩啰嗦,条理性不强,于是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让被询问人认可,其实这种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这种询问笔录在听证或法庭上是经不起质证的。
询问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对当事人的询问要个别进行,不能同时询问多人,这一方面是法律的要求,同时又可避免当事人互相串通。
办案人员制作讯问笔录应把握的五个方面
办案人员制作讯问笔录应把握的五个方面办案人员在工作中制作讯问笔录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内容。
讯问笔录记录了案件中被讯问人的口述陈述,这些记录会成为案件审理的重要依据。
办案人员在制作讯问笔录时需要非常谨慎和严谨,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下面我们将从五个方面来讨论办案人员制作讯问笔录时需要把握的要点。
第一,准确记录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在制作讯问笔录时,办案人员首先需要准确记录被讯问人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
这些信息对于案件的审理和调查非常重要,而且也是保障被讯问人权益的一项基本工作。
办案人员在制作讯问笔录时需要认真核实和准确记录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第二,完整记录讯问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在讯问过程中,被讯问人可能会提供大量的口述陈述,办案人员需要完整记录每一个细节,包括被讯问人的陈述内容、表达方式、情绪变化等。
这些细节在案件审理和调查中都可能成为重要的依据,办案人员在制作讯问笔录时需要尽可能地完整记录讯问过程中的每一个细节。
客观记录讯问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在讯问过程中,有时被讯问人会出现情绪激动、语言不清楚或者态度消极等情况,办案人员需要客观记录这些情况,而不应该进行主观的评判和解释。
在讯问过程中,被讯问人可能会提及一些与案件无关的内容,这些内容也需要客观记录,但同时需要标注清楚与案件无关的内容。
第四,确保讯问笔录的文字表达清晰准确。
在制作讯问笔录时,办案人员需要确保表达的文字清晰准确,不应该使用含糊不清或模糊的语言来表达被讯问人的陈述内容。
一些专业术语或特殊领域的知识在讯问笔录中可能会出现,办案人员需要在记录这些内容时确保准确无误,避免造成歧义。
第五,及时核实和审阅讯问笔录的内容。
在讯问过程结束后,办案人员需要及时核实讯问笔录的内容,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也需要进行审阅,检查讯问笔录中是否存在笔误、逻辑错误或者不合适的内容,及时进行修正和完善。
办案人员在制作讯问笔录时需要把握好被讯问人的身份信息、讯问过程中的细节和情况、客观记录被讯问人的陈述内容、确保文字表达的清晰准确,以及及时核实和审阅讯问笔录的内容。
询问笔录制作要点
(一)、询问笔录1、时间:笔录中的“时间”是指行政执法人员询问被询问人的时间,而不是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
如:某车主2001年元月至三月未缴管理费,于4月30日上午10时被查获。
在询问笔录的时间栏内应填写“2001年4月3日10时30分”。
询问时间应包括年、月、日、时、分。
2、地点:笔录中的“地点”,是指具体询问工作的地点,既不是违法行为发生地点,也非违法行为被查获地点。
当然,三者重合者除外。
询问地点要填写具体,如在国道106马尾道班处对司机的询问笔录,其询问地点,就应当填“国道106马尾道班”,不能简单地填“国道106”、“106”、“马尾”等不具体的概念。
3、询问人:指直接参与询问活动的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询问必须是两个执法人员共同操作。
实践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是一名执法人员代行两名执法人员的权利,代替他人签名,这些都是严重违反操作程序的。
4、记录人:记录人可以由询问人员兼任,也可以另选人承担此项任务。
5、被询问人:被询问人范围很广,可以是车主、司机、证人或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
被询问人与案件关系非常重要。
如果是车主就填“本案当事人”。
如果是车主所雇司机,就填“本车驾驶员或车主雇员”,如果是其他证人,就填“见证人”。
如果车主是企业、事业、机关单位,根据需要对该单位职工进行询问,就填清楚该职工的职务。
总之,所填内容以能表明与案件关系为宜。
6、单位或职业:单位或职业是指被询问人的单位或职业。
如被询问人是车主所雇驾驶员,可以填“司机”,也可以填写所在单位。
如果被询问人是农民,填写单位时要填写县、乡、村的名称。
如被询问人是开封县罗王乡段寨人,其单位就要填“开封县罗王乡段寨”,不能简单填“开封县”、“罗王乡”、“段寨”。
如果是外地车辆,还要填写省市名称。
“单位或职业”填一即可,执法人员可酌情选择。
7、地址:指被询问人的住址。
8、电话、邮编:指被询问人的电话或邮编。
9、询问:a.询问采取一问一答方式。
“问”与“答”要分行进行,即便问话和回答只有一个字,也要分行进行。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记录方式,用于记录被询问人的陈述、证言或其他信息。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和技巧:
一、注意事项
1.法律合规性:确保询问过程符合法律法规,特别是刑事诉讼
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
2.尊重被询问人权利:保障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如隐私权、沉
默权等。
3.准确记录:确保记录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遗漏、误
解或歪曲。
4.清晰表达: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含糊不清的
表达方式。
5.保密性:对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应严格保
密。
二、询问技巧
1.明确目的:在开始询问前,明确询问的目的和重点,确保有针
对性地进行。
2.建立信任:通过友好的态度和耐心的倾听,建立与被询问人的
信任关系,使其更愿意提供真实信息。
3.引导性提问:采用开放式问题,引导被询问人详细描述事件经
过、感受等,避免使用封闭式问题导致信息受限。
4.观察非言语行为:注意被询问人的表情、肢体语言等非言语行
为,以获取更多线索和信息。
5.核实信息:对于关键信息,应通过不同方式进行核实,以确保
其准确性。
6.结束询问:在结束询问时,感谢被询问人的配合,并告知其后
续可能需要的进一步行动。
总之,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法律合规性、尊重被询问人权利、准确记录等方面的问题,并掌握一定的询问技巧。
这样才能确保询问笔录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为司法实践提供有力支持。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
关于做好现场笔录及询问笔录的几点建议和技巧一、做好现场检查笔录的几点建议现场检查是收集证据的重要措施。
现场检查中,只有把该取得的证据尽量第一时间取到手,才能为下一步办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因此现场检查至关重要,执法人员在实施时切忌盲目,要注意抓住以下三个要领:1、抓好事前策划。
实施检查之前,办案单位应尽量收集了解被检查当事人详细情况,作好案情分析,根据具体案件的难易程度,预测、设定工作方案,明确现场指挥员。
出发前,要让参加检查的人员熟悉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案情,明确本次检查所要达到的目的、想要得到的证据,以及每一位参检人员进入现场后的具体分工。
2、抓好临场配合。
执法人员按预定方案进入现场后,要做到既分工又协作,在现场指挥员的组织下,集中精力,抓紧时间,首先控制住现场的人、财、物,然后分头定位、检查取证。
现场情况千变万化,指挥人员要充分掌握现场情况,灵活调动人员,控制工作进度,尽量速战速决,达到预期目标。
3、抓好证据收集。
由于现场检查中所取得的证据可靠程度较高,因此执法人员在检查中要重点抓好证据收集工作。
检查时,要通过询问、查看、清理,细心收集和控制现场证据,并不断地利用已发现的证据发掘新的证据。
与此同时,必须制作好现场检查笔录,以固定现场事实。
此外,还应当做好对涉案财物的登记保存或查封扣押工作,以避免危害后果的延续。
现场检查笔录抓技巧。
现场检查时,必须制作现场检查笔录,以便全面反映现场检查状况。
在制作笔录时应注意以下三个原则:一要记录客观,不加评论。
笔录是以文字记录的形式反映的现场所见,因此应追求客观真实,不随便作出评论或判断性的结论。
例如这次评查的一件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和经营超过保质期案中在现场笔录中发现物品数量用“约多少”进行表述,这种表述不够客观严谨,对这种数量表述应通过现场称重或其他途径获得。
再比如,对生产经营户检查时,一定要记录当事人处于正常营业或者正在生产情况。
另外,在办理未经许可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案件中,我们执法人员往往直接在现场笔录中进行定性描述。
怎样作好询问笔录
怎样作好询问笔录一、制作询问笔录。
制作询问笔录可以分为三个环节,即询问记录开始之前、询问记录开始之后、询问记录结束之时。
(一)询问记录开始前:询问记录开始之前又可以分为与被询问人见面前和见面后两个阶段。
在与被询问人见面之前要尽力熟悉案情,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拟制出询问提纲。
在与被询问人见面之后,首先,必须向被询问人出示自己的证件,让被询问人明白你具有对其进行询问的资格。
其次,要向被询问人讲清他有五项权利,即知情权、请求回避权、陈述申辨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
第三,要向被询问人讲清其应尽的四项义务,即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
第四,对案件中的模糊情节,向当事人进行重点了解,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为制作询问笔录做好充分的准备。
(二)询问记录开始后:制做询问笔录开始后,对被询问人的询问必须单独进行,办案人员必须两人在场。
在调查询问中,办案人员应当做到全面、深入、严密、准确的调查,客观取证;不允许先入为主,严禁诱供、指供;调查询问笔录要有较强的逻辑性。
全面是指询问人员要对有关违法行为的主体、时间、地点、有关人员、手段、过程、结果、目的以及所涉及的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牟利情况等重要情节询问清楚。
例如:违法的主体是法人、个体工商户还是自然人?是一个人还是多个人?再例如:违法行为的地点是违法行为发生地、途经地还是危害地?深入是指对被询问人陈述的事实及申辨的理由进行深入的询问。
在执法实践中有一部分被询问人为了逃避、减轻应受到的处罚,或者出于掩盖违法行为、包庇违法行为人的目的采取避重就轻方式,故意将与案件有关的数量夸大或缩小,如不进行深入调查询问,就有可能使询问笔录失去真实性。
例如,被询问人陈述的违法行为实施期间违法物品的产销量明显与实际数额不符,这时,可以考虑从每日的平均产、销量的角度提问。
通过深入询问有时能进一步扩大成果牵出其他案件来。
严密是指在询问笔录中不能存在漏洞,被询问人陈述事实有其他证据(如现场检查笔录等其它书证物证)证实的需要通过询问将证据串联起来,没有其他证据证实的,需要通过询问将证据固定下来。
书面询问笔录
书面询问笔录:记录对行为人的询问过程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各种行为的法律规范日益严格。
一旦行为人的行为涉及到违法犯罪,司法机关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罚。
而在这个过程中,书面询问笔录就显得非常重要了。
书面询问笔录是对行为人进行询问时,记录询问过程、内容和结论的书面记录。
它是以事实为依据,记录每一次询问的结果,为后续的法律诉讼提供证据参考。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书面询问笔录的相关要求和实用技巧。
一、书面询问笔录的基本要素书面询问笔录是一份比较正式的文书,在书写时需遵循一定的规范和要求。
一份完整的书面询问笔录应包含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1、笔录起草单位和笔录人员在起草书面询问笔录时,必须注明起草单位和具体的笔录人员。
这是保证笔录真实性的重要一环。
2、询问对象的基本信息书面询问笔录中应包含被询问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基本信息。
这些信息可以通过身份证或其他证件进行确认。
3、询问内容的概述书面询问笔录中要详细记录询问的具体内容,包括询问的时间、地点、对象、目的等。
对于每一个询问的问题都要进行清晰、准确的记录。
4、被询问人的回答和陈述书面询问笔录的核心内容是被询问人的回答和陈述。
这些回答和陈述应尽可能地还原事实,并且不能含糊不清、模棱两可。
5、相关文件和证据书面询问笔录中应记录有关文件和证据的情况,方便后续的补充证据工作。
二、书面询问笔录的实用技巧除了基本的书写要求以外,书面询问笔录的起草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实用技巧。
1、使用简洁明了的用语对于每一个询问问题,应使用简洁明了的用语。
要用法律术语或会让被询问人产生误解的用语。
同时,每一个问题的回答也要简练清晰,避免赘述或含糊不清。
2、注意审慎和客观在书写书面询问笔录时,应注意审慎和客观。
在记录被询问人的回答时,要把握好度,不要引导或干扰被询问人做出任何偏颇的回答。
3、遵循时间和空间顺序书面询问笔录是对行为人一次一次的询问记录,因此要遵循时间和空间顺序。
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
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制作询问笔录的注意事项询问笔录是指对调查、询问所得情况的书面记录。
询问笔录制作的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在案件的查处工作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在制作询问笔录的时候要尽量避免以下问题:(1)避免案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没有拟好询问调查提纲。
有的执法人员认为做调查提纲麻烦,摸着石头过河,心中没有数,不知道先问什么后问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什么,该记什么,不该记什么,有时候很简单的违法事实,询问的前言不搭后语,甚至一件小事情多次找当事人也询问不清,没有目的性,孰不知,我们面对的经济违法当事人是十分复杂的,询问笔录一次不清楚,下次再问,有可能什么也得不到,或者得到相反的结果。
因此好的调查提纲,能使执法人员对整个案件的调查脉络清楚,其调查提纲由两名执法人员共同起草,能够使两人在案件调查时做到互相沟通,在询问的时候,不论谁问谁记录,都能够按照同一思路询问、记录。
(2)避免询问当事人的时候不表明身份。
具体到执法办案过程中,主要是执法人员在对有关场所进行检查、询问当事人、询问证人之前必须向相对人表明身份。
但是在实践中,执法人员往往忽视了这个程序要求,直接进行现场检查或询问当事人、证人,从而影响到所制作的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证明能力和执法的严肃性。
(3)避免违法当事人的姓名记述不清楚。
例如:在询问笔录字头中写的是“王建清”,而在询问过程中却写成“王健青”。
我认为在询问当事人姓名的时候,应该以当事人的身份证为准,并且当事人签字的时候也应该以其身份证为准,这样做才更加严谨。
(4)避免询问笔录目的不强,证明力差。
在询问的过程中,由于案前没有做好准备工作,对案情没有充分了解,所以在询问的过程中,不能一针见血的将违法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询问清楚,或者应该追根溯源的情况,却避而不问等等漏洞,造成笔录没有证明力。
(5)避免询问笔录相互矛盾,不统一。
有的案件需要多次询问违法当事人,了解违法事实和违法商品的数量,所以,执法人员最好在下一次询问时候,仔细阅读当事人上一次的笔录,对进一步核实的违法事实、数字进行统计,作到心中有数。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
询问笔录的制作方法与技巧询问笔录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依据法律和有关规定,对于询问笔录的制作,有着特定的方法与技巧。
下面由店铺为你介绍笔录的相关法律知识。
询问笔录的制作要领(一)制作询问笔录的要求⒈询问时,办案人中不得少于二人。
办案人员应该熟悉案情,明确询问的目的。
⒉对当事人应个别询问,一个案件如果有数个当事人,应当及时分别进行询问,并要注意防止他们相互串供。
询问中要把握好询问的节奏和主动性,注意抓取证据。
⒊询问时,应首先向被询问人表明执法身份,然后查明被询问人的身份等情况,并在笔录的首部填明。
向被询问人说明询问的理由、依据和大致内容,告知其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证据,然后根据案情逐个问题进行询问。
根据情况要适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⒋ 询问必须客观、全面、不能有偏见,更不能采用诱**等手段迫使被询问人按照办案人员事先虚构、设想的事实进行回答,询问中一定要把违法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人员、动机、手段、过程、结果、目的,所涉及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牟利情况,有牵连的单位和个人情况询问清楚。
⒌要把握好提问的方式,选择好突破口。
要注意对案件知情人、证人所收集的证据的保密,不能将此类证据轻易交当事人对质。
⒍询问要与其他调查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的材料定案。
询问时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利,要允许当事人做无违法行为的辩护。
⒎询问笔录要当场记录,不得事后追记和补缺。
笔录要字迹清楚,记载准确又全面。
⒏笔录制作时要尽可能记录有的原话和询问情况,对于方言土语和含义不清的词句,应用普通话注明,询问不懂中文的当事人要记明有无翻译参加。
被询问人对提问不作回答或回答吞吞吐吐、避重就轻等都要如实记录在案。
⒐ 询问完毕,笔录应交当事人核对,当事人没有阅读能力的,要向其宣读。
如笔录有遗漏或者差错,应允许当事人提出补充或改正,笔录核对无误后,应签注“本记录我已看过(或已向我宣读过),与我讲的一致”。
制作询问笔录五忌五宜
制作询问笔录五忌五宜作为案件定性的证据,询问笔录的制作必须符合法律要求,遵循法定程序,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过程中注意一些细节,掌握一定技巧,总结一套规律,从而取得较好的询问效果。
下面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谈谈在询问笔录制作过程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忌拐弯抹角,宜开门见山。
执法人员在制作询问笔录时,要尽可能开门见山,直入主题。
一开始就告知被询问人要调查什么,他应当怎么做。
同时,让被询问人知道其提供真实情况的义务和不如实提供情况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总之,尽快让被询问人了解办案人员的意图。
忌无备而战,宜知己知彼。
与当事人谈话好比一场“心理战争”,需要对被询问方事先进行深入的了解。
要充分考虑询问时可能出现的不同情景,事先拟定出一套或多套询问提纲,这样询问起来就会心中有数。
对当事人的情况要尽可能多地进行了解,包括其商品来源、销售范围、参与经营者等,还包括其家庭情况、个人脾气秉性等。
只有尽可能多地掌握当事人的情况,掌握更多的违法证据,才能更有的放矢地开展询问调查。
忌过于随便,宜严肃认真。
询问调查过程要体现出严肃性。
程序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场所上,如果是在单位询问,要到专门的谈话室进行;穿着上,要着装规范;行为上,不能简单粗暴,像审问犯人一样,也不能过于热情、和气,防止助长当事人的气焰,更不能边询问边聊天、开玩笑等。
还要注意观察当事人席位的心理变化,有意形成一种强大的心理攻势,使其主动坦白。
另外,对于请客送礼、说情讨好的,要严词拒绝;对于避重就轻、隐瞒事实的要及时警告,使其明白后果的严重性;对于态度强硬、不于配合的,要向其讲明政策,说服教育。
忌轻描淡写,宜细致深入。
在学问记录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表述,最好的记录方式是用其原话,一问一记,做到详尽周全。
一定要将关键环节、具体细节详细的用文字固定在笔录中,记录时如果取粗去精、舍重就轻,就会造成取证不周全,给案件定性带来困难。
此外,执法人员要善于通过观动作、看表情、听话音、察眼神等方法细致观察对方,善于抓住当事人显露出来的蛛丝马迹,顺藤摸瓜,查出串案。
询问笔录制作技巧
询问调查笔录制作技巧一、询问笔录的概念及意义询问调查笔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的办案人员为了查清案件事实,对当事人和证人进行询问或调查,以及当事人就案情进行陈述、辩解所制作的书面记录.制作询问笔录,一方面可以查明案情,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违法;另一方面可以听取当事人的辩解,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二、询问前的准备询问前准备的目的是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案件事实展开询问.一及时组织询问人员.询问人员必须是具有执法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且不得少于二人.在询问中,询问人和记录员应有明确分工.对案情复杂的重大案件,要相应加强询问力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询问工作一般由专人负责到底,不要轻易更换询问人员.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人员一定要先开一个准备会,确定由谁询问、谁记录、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二熟悉研究案件材料.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都要认真熟悉案件材料,只有全面地掌握案件情况,才能明确询问方向,把握好询问的有利条件,克服不利因素,找准突破口,选择适当的询问途径.三研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在准备工作中,办案人员要掌握询问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专门知识,对可能遇到的专门性问题,如自己不能解决,事先就要请教有关专家或征询权威部门意见.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案件有关材料,对当事人的涉嫌违法行为所违反的法律法规规定,在询问之前应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法规条文所规定的内容和含义.五研究制定询问方案.确定询问顺序,包括从哪里问起,先问什么,后问什么,怎样扩展深入等内容.拟出一个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三、询问笔录的基本制作过程梳理一要使用统一格式的询问笔录纸.询问笔录首页要用统一格式和内容的询问笔录纸,次页用印刷的笔录续页纸记录.二要按笔录纸设定的格式内容填全.准确记录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及其性别、年龄、工作单位、职务、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三表明询问人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告知被询问人权利义务.四被询问人陈述的内容是询问笔录的主要部分,应记录完整、准确无误,书写工整.如果询问是分几次完成的,则每次询问都应制作笔录,并应按照时间顺序整理成一份系统、完整的记录.五询问结束,询问笔录应当交被询问人核对;对阅读有困难的,应当向其宣读.询问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当允许其更正或补充,并在更正或补充处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以其他方式确认,同时,笔录最后一页应由被询问人注明“笔录经本人核对,记录属实”或“以上看过,情况属实”.当事人拒签的,应在笔录中注明当事人拒签及拒签原因,并要求在场人员签名,询问人、记录人要签署日期并签字,询问人与记录人不得相互代签.四、询问内容及类型一询问的内容1、辅助内容辅助内容是指有关询问的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被询问人及各自的基本情况;出示执法证件、告知回避权、核对笔录、允许修改并按手印、逐页签名或盖章、签署时间、办案人逐页签名等.辅助内容体现询问程序合法与否,是询问工作不可缺少的部分.2、主要内容询问笔录的主要内容是笔录的核心,能否起到有价值的证据作用,关键看主体内容是否清楚、全面.主要内容体现在询问的五要素中:既何人、何时、何地、何因、何果.因此,询问人员要对涉嫌实施违法行为的主体、时间、地点、有关人员、所采取的手段、实施过程、结果、目的以及该事实所涉及的违法物品的名称、数量、来源、进销价格、违法所得等情况询问了解清楚,记录准确.——何人:一是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行政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主要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二是实施涉嫌违法行为的具体经办人自然人.三是该行为所涉及的相关人员.——何时:是指实施违法行为的具体时间,以及违法行为持续时间.——何地:是指实施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着手地、途经地和危害后果发生地.——何因:实施违法行为人主观动机,目的,行为过程.——何果:违法行为产生的损害后果,比如说违法所得,造成的损失等.二询问的类型按照办案的过程,可以将询问分为初问、重点询问、通问三种类型.1、初问又称第一次询问,即对当事人初次接触的询问.初问时,取证的主要目标是:①搞清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要逐项填写询问笔录首部.当事人是外地人的必须注明其在本地区的暂住地,联络方式、联系.一般情况下,应当查验、复制被询问人的居民身份证.是单位违法的,要搞清违法单位的基本情况、被询问人在该单位所任职务及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②固定现场违法事实.将现场查获的违法事实,用询问笔录的方式固定下来.一是通过提问,让当事人口头描述违法现场的情况.二是以提问的方式搞清现场发现的证据用途,使当事人陈述的事实与现场查获的事实基本吻合或能相互衔接.否则,应要求当事人作出合理的解释,排除疑问,剔除虚假证据.三是通过提问,搞清现场涉案人员的职务及违法情况.③把产生违法活动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对于当事人如何策划、分工、筹措、实施的经过,在各时间段中投资分利状况等问明白,记清楚.④追查涉案财物的去向.必须查清涉嫌违法财物的存放地、保管人以及销货款、违法所得的去向.⑤掌握参与违法的其他人员情况.要根据具体案情,逐一问清哪些人参与及各个参与人的基本情况以及联络方式,、住址等,以便查找相关人员,进一步摸清案件事实.⑥进一步扩大查案成果.在询问中,要紧紧围绕已掌握的“事”违法事实、“人”涉嫌参与人和“物”证据、财物,由此及彼,拓展线索.可以“事”为核心,牵出“人”和“物”,也可以“人”为核心,牵出“物”和“事”,以“物”为核心,牵出“人”和“事”.总之,要充分利用已掌握的事实和线索,巩固和扩大办案成果.2、重点询问又称突击性询问,是指执法机关掌握了新的线索需要调查,或发现有待进一步弄清的问题时,对当事人进行针对性的询问.重点询问之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①选择好询问的角度、关键点及切入点.对需要突破的问题,要根据案情及对方的心理状态,选择其“防线”最薄弱的环节,作为突破口.②做好一次完成调查的充分准备.如询问某一事实,既要突出何人、何时、何地、何因、何果这五要素,又要查清违法手段、涉案情节、涉案财物、参与人员等等.③注意证据的相互印证.④询问程序的合法性.除在前面所讲到的执法时要有两名以上适格的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外,询问时应告知相对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对不愿意作陈述申辩的,要作出其放弃陈述申辩记录;询问结束之前,再给对方一次补充陈述的机会并记录在案.3、通问又称全面询问.是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已经调查清楚,取得充分证据之后,要求当事人对违法事实,或按时间先后,或按违法性质,从头至尾再作一次陈述或申辩.五、询问技巧:在执法实践中,可以通过有效询问来调查事实真相,在询问时必须掌握一些最基本的技巧:一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询问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二对某些当事人比较敏感的问题,有时还必须采取迂回战术.如果在询问时直接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准备,进而自圆其说,从而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三要注意避免把询问笔录作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同时又嫌被询问人讲话条理性不强,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问被询问人是不是这样.这种提示性或诱导式的询问,是我国法律所摒弃的,不能作为合法证据使用.四询问人和记录人密切配合.询问与记录是构成询问笔录的两个重要部分,虽由不同的人完成,但却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需要二者讲究一定的技巧,密切配合.询问开始前,询问人员和记录人员应事先沟通、交换意见.记录人员应了解询问人员询问的主要目的、方法、询问的重点等,以便在记录的过程中能时时抓住询问的重点进行记录.询问人员也要了解记录人员的记录速度,调整好语速.在询问过程中,询问人根据询问的需要和当事人回答的情况,会采用不同的节奏进行询问.在快的时候,记录人员很难记录全部询问内容,这就要求其根据询问的目的,有针对性地记录重点,等询问人员放慢节奏、缓和气氛时,及时补记.对于不明确的地方,也可以在此时作适当的补充性询问.记录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不能随意取舍,不能将检查人员的主观推断掺入记录的内容之中,以保持其原意不变.六、询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一询问的时机.办案要求的时间性很强,询问宜早不宜迟.二询问的地点与场合.一般选择在违法现场、行政相对人住所地或执法机构所在地进行.三询问当事人、证人要个别进行,其他无关人员,特别是与案件有牵连的人不得在场.在询问时要特别注意被询问人的姓名和年龄,必要时要求被询问对象提供身份证件.行政处罚法第39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包括当事人姓名,也就是承担行政责任主体.行政处罚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因此,在询问行政相对人时,其姓名、年龄应当与其身份证明一致,否则就极有可能酿成行政违法.当被询问人是证人时,姓名或年龄错误并不必然导致行政违法,但这会影响到询问笔录的证明力.四询问时办案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人和记录人员都要熟悉案情,询问前表明身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作为行政处罚重要证据之一的询问笔录,也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进行,所制作的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在进行询问时,执法人员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记录,一人或一人以上询问.五告知被询问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告知被询问人享有知情权、请求回避权、陈述申辨权、阅读修改笔录权、人格尊严受尊重权,同时负有配合调查、接受询问、如实陈述、确认笔录等义务.询问时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申辩权利.为使证据扎实,在涉嫌的违法事实基本搞清后,如果被询问人是本案当事人的,询问人员还应当要求当事人提供其不违法的证据.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9条规定:“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也就是说,在询问过程中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其没有违法的证据,当事人拒不提供,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供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当事人能够提供不违法的证据那当然更好,因为我们主观上并不希望当事人违法.六询问要与其他调查工作相结合,边询问、边调查,互相印证,互相推动,不能仅仅依靠询问的材料定案.七询问人员对涉案人的提问必须与案情相关,并不得采用威胁、引诱等方式套取涉案人的口供.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7条第三项规定:“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八按照一问一答的方式进行,如实记录.方言土语尽可能记得原汁原味.九要注意对案件知情人、证人所收集的证据的保密,不能将此类证据轻易交当事人对质.。
询问笔录技巧
询问笔录技巧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和技巧在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办案中,证据调查作为办案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而作为证据调查中的人证调查,询问当事人及制作询问笔录,是开展人证调查的基本方法。
(一)、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制作询问笔录,应围绕以下几点通盘考虑。
即:一是什么人;二是什么时间;三是在什么地点;四是怀着怎样的动机和目的;五是以怎样的手段和方法;六是对怎样的对象;七是实施了怎样的行为;八是造成了怎样的后果;九是有何从重、从轻、减轻、免除情节;十是全面分析看有何矛盾及疏漏之处,并加以分析论证。
(二)、制作询问笔录的技巧1、询问笔录的准备阶段。
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是否充分,关系到整个询问工作的成败。
办案人员在接触个案之前,只有经过缜密的分析、梳理,有步骤、按计划地展开询问工作,才是制作询问笔录的第一步,制作询问笔录的准备工作应做到以下四个方面。
(1)、了解基本案情。
办案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案已有的材料。
如案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参与人员、案件的性质和经过、已有证据材料等。
了解这些基本案情,可以在大脑内搜索当事人大概的违法事实。
这对个案的定性,笔录的定势将起到关键作用。
不仅可以提高询问的效率,而且可以减少询问的盲目性。
(2)、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
在个案中,询问之前了解涉案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再确定询问对象的先后次序,对个案进展起着事半功倍的效果。
同样一个当事人,同样是一个办案人员对其进行询问,只是询问的先后次序不一样,最后的结果可能就不一样。
因为,有些涉案当事人,他在整个违法事实中,有的是知情者、主谋者,有的是协从者、参与者,如若不加以分析,把主次顺序搞错了,可能导致询问工作无功而返。
在通常不加以注意的情况下,个案中先询问涉案的知情者,他就有可能把其所知情的违法事实推向参与者;如若执法人员再来询问参与者,事实上他本身是不知情者,这样就会使已知变为不知,不知的还是不知,影响询问的进度和效果。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特别注意一些问题和技巧,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以下是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和技巧:
1. 准确记录,在进行询问笔录时,必须确保记录的准确性。
这包括准确地记录被询问者的回答,确保没有遗漏或错误的信息。
2. 逐字记录,最好采用逐字记录的方式进行询问笔录,以确保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理解或解释的差异而导致信息失真。
3. 询问方式,在进行询问时,应该使用清晰、简洁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含糊的词语。
这有助于被询问者清晰地理解问题,并提供准确的回答。
4. 保持客观,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该尽量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不加入自己的主观意见或评论。
记录应该尽可能真实地反映被询问者的回答。
5. 确认记录,在完成询问笔录后,应该让被询问者确认记录的
准确性。
如果有任何不一致或错误,应该及时进行更正。
6. 法律规定,在进行询问笔录时,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这包括对被询问者的权利和隐私进行尊重,确保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7. 专业素养,进行询问笔录的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包括良好的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总之,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特别注意记录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保持客观和中立的态度。
同时,也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素养和技能,以确保询问笔录的质量和可靠性。
如何做好询问笔录
如何做好询问调查笔录违法生育执法办案过程中询问调查笔录不仅紧密关联案件的调查成败,而且也同其它证据一样作为整个案件证据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如何办好案件,提升案件质量,使案件经得起复议与诉讼。
掌握现查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的制作要点与技巧很值得交流。
一、询问笔录的作用询问笔录是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在案件调查、案件复查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证据,而向案件当事人、证人和其它有关人员调查询问与案件有关情况时所制作的笔录。
属于证据类法律文书。
其作用有:用于收集案件所需要的相关证据材料;核实已取得的证据材料是否真实;在案件调查中扩大或发现新的违法事实及相关线索。
二、询问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
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违法生育行为,可以依法调查;询问,在询问时,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
(如:在询问笔录首页载明我们是XX辖区的计划生育执法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等文字叙述、笔录交被询问人阅读确认并签名等等。
)2.实事求是的原则。
办案人员应当做到全面调查,客观取证,耐心听取被询问人的陈述,不应该先入为主带着“框框”去询问。
3.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陈述的原则。
询问取得的成果固然重要,但是人的陈述始终具有不确定性,需要查证属实,经过审查判断,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通过询问得到的结果,与其他收集到的证据如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住院记录、病例、结扎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等相互验证,形成有效证据链,才能作为定性处罚依据。
4.严禁诱供的原则。
诱供不仅仅会使取得的询问结果无效,还可能会使当事人逃脱或削弱必要的行政处罚,而且会损害执法形象。
三、询问笔录制作应注意的事项1、亮明身份,出示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明确提出:“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
所以做询问笔录之前应掌握案情,提高认识,做好准备。
在笔录情况栏中记载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情况,使执法由被动变主动,由程序不规范到规范。
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
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今天局领导安排我与大家一起共同学习交流询问笔录的制作及注意事项,说实话,去年我主要是负责水资源费的征收管理工作,一年没有办过一件案子,只帮内河执法中队做过一份笔录,我自己也感觉生疏了,我想今天的学习很及时也很有必要。
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我想做的多了,学习多了自然就熟悉了。
我知道我们很多同志从事执法工作多年,可以说经验比较丰富,我想在下面的学习当中说的如果有什么不对的地方还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下面我们开始重温一下询问笔录的制作:在刑事、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一般把询问证人、被害人、当事人的笔录为询问笔录;而把为收集、核实各种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对受害人、见证人、知情人等进行调查时所做的记录称为调查笔录。
两种笔录虽然名称不一样,但制作要求是一样的。
一.询问笔录的制作。
1.询问笔录应首先记明调查时间、地点、及被调查人的基本情况,被调查人与有关当事人的关系。
(这里面被调查人的姓名不要弄错了,注意不要有错别字。
时间应写到几点几分,包括开始问的时间和结束的时间)2.询问笔录应向被调查人交待政策的情况扼要记明,一般在调查开始时均有较固定的一段话“我们是武穴市水利局的执法人员(注明执法证件名称、编号是多少),现在依法向你了解情况,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一款的规定,你有义务如实回答询问。
如果提供虚假情况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问你听明白了吗”(这段话是事先在笔录头上印好了的)3.应当询问记录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六要数)。
在何时里要问清楚案发时间年月日,被调查人记不清日期的要问清楚是上旬、中旬和下旬。
何事里要把过程和情节询问清楚。
(如果需要现场勘验要组织勘验,要把现场违章的面积、结构和破坏水工程的程度等要表述出来,确定违法事实及可能被处罚的对象。
)4.采用问答形式记录。
每段以“问”、“答”为句首开始,不能用其他符号代替。
对被询问人的回答内容,以第一人称“我”记录,被调查的内容必须力求记得详细具体,尽量记录原话,确不能记下原话的,绝不能改变被调查人的原意。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
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及技巧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询问笔录是司法机关在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询问时所作的记录,是案件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的询问笔录能够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为后续的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
在进行询问笔录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和技巧,以确保询问笔录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一、询问笔录需要注意的问题1. 合法性:询问笔录应当在合法程序下进行,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保护被询问人的合法权益。
2. 客观性:询问笔录应当客观、真实,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和表达,不应添油加醋或夸大事实。
3. 完整性: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完整记录当事人的全部陈述,不能有遗漏或删减。
4. 准确性:询问笔录应当准确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不得歪曲、曲解或误认。
5. 一致性:对于多次询问同一人的情况,不同笔录之间应当保持一致,以确保其真实性和可信度。
6. 保密性:询问笔录应当保密,不应随意泄露给其他人员或机构,以免泄露案情。
7. 签名确认:被询问人应当在询问笔录的结尾处签字确认,以表示其对笔录内容的认可和接受。
1. 言简意赅:在记录询问笔录时,要求当事人言简意赅地表达其观点和陈述,避免冗长和空洞的陈述。
2. 逐条逐句记录: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逐条逐句记录当事人的陈述内容,避免遗漏或理解偏差。
3. 多元化记录方式:可以采用录音、视频等多种方式记录询问笔录,以确保记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 主动提问:在询问过程中,应当主动提问,引导被询问人表达其真实意愿和观点,避免模糊不清或含糊其词。
5. 注意细节: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注意细节,如时间、地点、人员等,以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6. 保持中立:在记录询问笔录时,应当保持中立的立场,不偏不倚地记录当事人的言论,不加以评价或评论。
7. 及时整理:及时整理询问笔录内容,核对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确保其在后续审理中的有效性和可信度。
通过以上问题和技巧的注意和应用,可以帮助司法机关在进行询问笔录时提高记录的准确性、客观性和有效性,为案件审理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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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和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访问次数: 118 字号:[ 大中小 ] 2008-11-05
询问笔录是国土资源执法办案调查取证期间,在勘验检查笔录的基础上,对勘验检查未能查明的人和事进行的进一步调查,这是行政处罚案件最常用的重要证据之一,直接影响办案的质量,是日后案件是否经得起复议、诉讼等考验的书面材料,也是考核办案人员工作水平的一个重要尺度。
但是,在实践中,一些执法监察人员对这项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往往不重视运用技巧,制作出的笔录质量往往不尽人意。
为此,笔者谨就在执法办案中询问笔录的制作技巧谈谈一些个人
的看法,以供大家探讨。
总的来说,询问中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切忌简单粗暴,主观臆断。
在询问时,承办案件的执法监察人员一定要先理清思路,突出主题,紧紧围绕被询问人的违法事实展开询问。
如果是重大或复杂案件,执法监察人员可以先开一个碰头会,确定由谁询问、询问什么内容、切入点在哪里、可能碰到什么问题等,拟出一个可行的询问提纲,以免询问时遗漏、重复问题。
询问必须采取一问一答的形式,并尽量按照被询问人的表述如实记录,切忌自问自答或由询问人叙述事实,然后征
求被询问人意见。
询问中应该掌握的技巧具体包括:
一是询问时不对该事件的合法或违法性进行评判,只对具体的事情进行调
查,就事问事,以免当事人避重就轻或隐瞒真相,甚至拒绝回答。
二是对当事人比较敏感的某些问题,适宜采用迂回战术。
如果在询问时直截了当问核心问题,当事人往往有所戒备,会想方设法自圆其说,从而使办案人员
不易调查到事实真相。
三是要避免把询问笔录做成提示性或诱导式的笔录。
有些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询问时不得要领,认为被询问人讲话啰哩啰嗦,条理性不强,于是干脆把被询问人的意思通过自己的语言整理成一段文字作为询问内容,然后让被询问人认可,其实这种询问方式很容易构成提示性或诱导式询问的嫌疑,这种询问笔录在听证或
法庭上是经不起质证的。
询问过程中还需要注意的问题有:
对当事人的询问要个别进行,不能同时询问多人,这一方面是法律的要求,同时又可避免当事人互相串通。
如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的案件,应避免做片面笔录,有的办案人员仅对其中一人作笔录,而对其他合伙人的违法行为不闻不问,这样的笔录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以此为依据实施行政处罚,在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确认上会造成不准确、不全面。
询问内容一般限于与案件有关的人和事,紧紧围绕何人、何时、何地、何事、何情节五要素开展问答,允许被询问人辩解、更正。
询问必须有两名工作人员在场,询问完毕,询问人、记录人和被询问人要及时签名确认;如果被询问人隔日有情况需要补充的,应当另行作询问笔录。
笔录一律使用钢笔或毛笔,不得使用铅笔或圆珠笔,更正、修改、涂改的内容应当由被询问人按上指印确认;笔录末页注明被调查人认可的“以上记录看过,记录没有错误”,或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当事人应当记录向其宣读笔录的文字说明等字样;笔录案情的被询问人应当逐页签名。
笔录必须字迹清晰,标点正确;笔录要用第一人称记录被询问人原话;单位和地方的名称都要记录全称;对被询问人讲的模棱两可的话,如“大概”、“可能”一定要核问出具体、确切情况后载入笔录;涉及到货币金额、面积或重量时,
其数额应当大写,并标明度量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