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坝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
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征求意见稿)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前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的发布与实施是水利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措施,是水利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各方必须执行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也是政府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的技术依据。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从水利工程建设技术标准中摘录的,直接涉及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水利工程安全、环境保护、能源和资源节约及其他公众利益,必须严格执行的技术条款。
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2004年版《强制性条文》对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促进了水利标准化体制改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时期水利工程安全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不断推进,水利部决定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对2004年版《强制性条文》进行全面系统修订。
本次修订以2004年版《强制性条文》篇章框架为基础,由原来的七篇调整为八篇。
其中,将“流域(河流)规划”节名调整为“流域(区域)规划”,删除了“设计文件编制”一篇和“水利工程设计”篇中的“抗冰冻”一节内容;在“水利工程施工”篇增加“工程安全鉴定”一节。
2004年版《强制性条文》修订后名称定为“2010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涉及水利工程建设标准有96项,共有624条强制性条文,标准名称及强制性条文数量详见附表。
目录第一篇水文测报与工程勘测 (1)1 水文测报 (1)2 工程测量 (3)3 工程地质勘探 (4)第二篇水利工程规划 (12)1 流域(区域)规划 (12)2 工程规划与水文水利计算 (14)第三篇水利工程设计 (19)1 建筑物级别确定 (19)2 洪水标准和安全超高 (24)2.1 洪水标准 (24)2.2 安全超高 (29)3 安全要求 (33)3.1 稳定与强度 (33)3.2 抗震 (52)3.3 防火 (54)3.4 劳动安全 (56)4 水工建筑物设计 (57)4.1 挡水、蓄水建筑物 (57)4.2 输水、泄水建筑物 (61)4.3 水电站建筑物 (62)4.4 安全监测 (63)5 工程管理设计 (66)第四篇水利工程施工 (67)1 安全与卫生 (67)1.1 安全 (67)1.2 卫生 (84)2 土石方工程 (88)2.1 开挖 (88)2.2 锚固与支护 (90)3 砌石工程 (91)4 混凝土工程 (92)4.1 模板 (92)4.2 钢筋 (93)4.3 浇筑 (94)4.4 温度控制 (94)5 防渗墙与灌浆工程 (95)5.1 混凝土防渗墙 (95)5.2 沥青混凝土防渗墙 (96)5.3 灌浆工程 (96)6 单项工程 (97)6.1 堤防 (97)6.2 土石坝 (97)6.3 混凝土面板堆石坝 (98)6.4 碾压混凝土坝 (99)6.5 水闸 (99)6.6 小型水电站 (99)6.7 泵站 (100)7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100)7.1 质量检查 (100)7.2 工程安全鉴定 (101)7.3 工程验收 (102)第五篇机电与金属结构 (102)1 水力机械 (102)2 电气 (103)3 金属结构 (110)第六篇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征地移民 (113)1 环境保护 (113)2 水土保持 (117)3 征地移民 (117)附表:水利工程建设标准项目及其强制性条文清单 (122)第一篇水文测报与工程勘测1 水文测报《河流流量测验规范》 GB 50179—932.2.15 水文测验河段应设立保护标志。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定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监理的实施细则。
监理的目标是确保本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施工,保证其质量达到预期目标,为相关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二、任务和职责1. 监理单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监理的任务和职责。
2. 监理单位应派遣合格的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 监理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加强协调,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及时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监理程序1. 监理单位应参与本工程前期的审核工作,包括设计文件、设备材料的选择和质量检验方案的制定等。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有足够的施工能力和质量管理能力。
3.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包括施工材料的验收、施工工艺的控制等。
4. 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质量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5. 监理单位应及时制定监理报告,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并向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汇报。
四、监理内容1. 监理单位应对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的地质勘察和设计文件进行审核,确保勘察和设计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时间等。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材料的规格和质量,并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
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实地检查,包括开挖、回填、加固等工艺环节,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的监督,包括施工材料的验收、施工质量的检测和评定等。
6.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进度控制的监督,确保施工进度的合理性和符合合同约定。
五、监理报告1. 监理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制定监理报告,包括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解决措施,以及对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评价。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章
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例目录第1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则1.2 监理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1.3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1.4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1.5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1.6 爆破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7 大型土石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8 高边坡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9 施工用电安全监督管理规定1.10 设备及物资存放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2章设计文件,图纸审核监理实施细则2.1 总则2.2 设计文件审核的依据2.3 审核程序2.4 审核的主要内容2.5 其他第3章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3.1 总则3.2 工程质量验收与评定组织3.3 工程验收的程序3.4 工序和单元工程检查验收3.5 分部工程验收3.6 阶段(中间)验收3.7 单位工程验收3.8 合同工程竣工验收3.9 其他第4章信息管理监理实施细则4.1 总则4.2 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4.3 信息流通程序4.4 信息收集和传递规则4.5 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4.6 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第5章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5.2 施工测量的质量管理5.3 控制测量5.4 施工放样5.5 施工期变形监测5.6 机电及消防测量5.7 竣工测量及其他第6章工程原材料及混凝土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6.1 总则6.2 工程原材料进场验收质量控制6.3 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及试验6.4 混凝土拌和生产过程中的试验检测监理第7章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7.1 总则7.2 基础验收准备7.3 基础验收程序7.4 基础验收资料7.5 其他第8章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8.1 总则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8.3 施工过程监理8.4 施工质量控制8.5 工程验收8.6 其他第9章土石坝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1 总则9.2 料场复查与规划9.3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9.4 施工过程监理9.5 施工质量控制9.6 其他第10章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1总则10.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0.3施工过程监理10.4施工质量控制10.5质量检查与验收10.6其他第11章粘土心墙坝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1.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1.3施工过程监理11.4施工质量控制11.5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2章砌石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2.1总则12.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2.3施工过程控制12.4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3章土石合成材料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3.1总则13.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3.3施工过程控制13.4质量检验与评定13.5其他第14章水泥灌浆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4.1 总则14.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4.3 施工过程监理14.4 施工质量控制14.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5章混凝土防渗墙监理实施细则15.1 总则15.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5.3 施工过程控制15.4 质量检验与评定15.5 其他第16章水工隧洞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6.1 总则16.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6.3 施工过程监理16.4 施工质量控制16.5 质量检查与工程验收16.6 其他第17章锚喷支护监理实施细则17.1 总则17.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7.3 施工过程监理17.4 施工质量控制17.5 质量检验与评定17.6 其他第18章预应力锚索加固监理实施细则18.1 总则18.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8.3 施工过程监理18.4 施工质量控制18.5 质量检验与评定第19章混凝土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9.1 总则19.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9.3 施工过程监理19.4 施工质量控制19.5 质量检验与评定第20章安全监测监理实施细则20.1总则20.2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与保管20.3仪器埋设准备20.4仪器埋设安装20.5观测与维护20.6质量检验与验收20.7其他第21章混凝土灌注桩监理实施细则21.1总则21.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1.3 施工过程监理21.4 施工质量控制21.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22章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墙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2.1 总则22.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2.3 施工过程控制22.4 质量检查评定22.5 其他第23章金属结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3.1 总则23.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3.3 施工过程监理23.4 施工质量控制23.5 质量检验与评定23.6 其他第24章水轮发电机组安装监理实施细则24.1 总则24.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24.3 施工过程监理24.4 施工质量控制24.5 质量检查与评定第1章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1 总则(1)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目标:1)创建“安全文明工程”。
土石围堰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工程航道工程临时围堰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批准:审核:编制:浙江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航道工程J1监理工程师办公室2017年2月目录1、总则 (1)2、开工许可证申报程序 (1)3、施工过程监理 (2)4、施工质量控制 (4)5、单元工程划分、质量评定及验收 (5)6、其它 (7)临时围堰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施工合同文件,《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等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以及本工程招、投标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制定。
1.2、本细则适用于钱塘江中上游衢江(金华段)航运开发航道工程临时围堰填筑工程。
1.3、其它有关施工进度、疏浚开挖、工程文件管理、航道工程合同支付等,均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2、施工申报程序2.1、临时围堰填筑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水平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办批准。
施工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工程概述。
(2)、施工场地以及土石填筑工程施工布置图。
(3)、工程量和控制性施工进度计划。
(4)、施工管理与劳动组织。
(5)、施工工序、工艺、技术参数和设备(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台时生产率及使用说明等)配置。
(6)、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7)、合同支付计划。
(8)、其它说明事项。
2.2、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六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办审阅后限时批复。
2.3、除非接到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办申请开工。
2.4、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办报送上述文件,因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办审签或批复意见,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3、施工过程监理3.1、临时围堰填筑作业5天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图纸现场测放航道主要轴线,并将测放成果报监理办审核。
土石坝施工规范.doc
土石坝施工规范结合我国建筑行业实际情况,现阶段,我国土石坝施工规范主要规定什么内容?基本情况怎么样?以下是下面整理建筑术语土石坝规范基本介绍:现阶段,常规土石坝施工规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为了帮助建筑企业人员进一步了解土石坝施工规范内容,小编梳理相关资料,基本介绍如下:1、料场规划对料场进行科学而合理的规划布置主要包括:有效利用场地空间、对建筑材料进行合理的分类储存和对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进行合理的调配等。
在有效利用场地空间方面,主要是对料场的位置和选择和对料场高程的布置。
通过对料场的规划,可以对施工所有的各项条件进行合理的配置,其中包括硬性指标,如对施工地的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而综合的勘察,以确定土石坝的建筑规模和相应的人力、设备、资金投入等。
2、施工材料的加工土石坝的施工材料无外乎土方和石料两种为主,对两种材料的加工要分别进行,以保证后期填筑施工的开展。
土料的加工及处理,建设土石坝所需的土料一般都采集比较颗粒均匀,表面亲水性强的土料。
一般情况下,要对土料进行精密的检测,以确定土料的最优含水率。
根据土质和土料中含砂量的不同,分别采用先筛除、过滤而后再进行加工的技术进行分类的加水处理。
3、土石坝筑坝材料在选坝阶段应从空间与时间、质与量等方面进行全面规划。
黏性土料采用钻探或坑探取样。
防渗料的勘探要仔细按深度查明天然含水量。
防渗料具有防渗性和施工性两大特点。
砂砾石的特点是抗剪强度高,但易冲蚀。
风化料往往存在湿陷问题。
反滤料一般要满足坚固度要求。
4、土石料的开采与加工土料开采一般有立采和平采两种。
立面开采方法适用于土层较厚,各层土质差异较大的土料;平面开采方法适用于土层较薄,规划中应将料场划分成数区。
土料加工需调整土料含水量,进行掺合、超径料处理。
5、土石料开挖运输方案设备选型的基本原则:①所选机械的技术性能能适应工作的要求,能充分发挥机械效率;②所选施工机械应技术先进、生产效率高,操作灵活、机动性好,安全可靠,结构简单;③类型比较单一,通用性好;④工艺流程中各供需所用机械应成龙配套;⑤对于关键的、数量少且不能替代的设备,应使用新购置的。
水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方明挖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38-92《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七)碾压式土石坝和浆砌石坝工程》、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工程规程、规范编制。
1.2 本细则适用于主体工程项目的土石方明挖工程,其他非主体工程项目土石方明挖工程可参照执行。
1.3 锚喷支护、混凝土工程及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签证施工监理参照相关工程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执行。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21天以前,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设计和建立,并将下列成果资料报监理部批准。
(1)控制网布置图和测量技术设计书。
(2)控制网测量平差计算成果。
(3)施工控制网加密测量技术书,技术总结及成果表。
2.2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放样前14天,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及施工条件,完成放样测量措施计划,并报送监理部批准。
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1)开挖场区周围平面和高程控制点设置、校测、编号及平面图。
(2)计算放样数据。
(3)放样方法及其点位精度估算。
(4)放样程序、技术措施和要求。
(5)数据记录及资料整理制度。
(6)测量专业人员设置,设备配备及其检验和校正情况。
(7)质量控制与验收措施。
2.3 明挖工程开工前21天,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规范、现场地形地质条件和施工水平,完成土石方开挖工程施工措施计划编制,并报监理部批准。
水工隧洞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1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以及SDJ212-83《水工建筑物地下开挖工程技术规范》、SDJ57-85《水利水电工程锚喷支护施工技术规范》、SL62-94《水工建筑物水泥灌浆施工技术规范》、SL52-9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249-88《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一)》、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
[最新版]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坝体石方填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0.1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堆石坝石方填筑工程,土石围堰等其他类似填筑工程的施工参照实施。
(2)本细则编制依据:1)施工合同文件、监理合同文件。
2)工程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要求。
3)DL/T5218-2020《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4)SDJ213-83《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
10.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详图并将审查结果报业主,由业主签发施工详图。
监理单位及承建单位参加业主组织的设计交底会议。
(2)填筑施工前84天,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及设计要求,选取有代表性的物料,提交一份与实际现场生产性爆破、碾压试验,通过碾压试验,对各种填料的铺填方式、填筑层厚、碾压机械类型及重量、碾压遍数、行时速度、最优含水率、压实后的干密度、孔隙率等提出分析比较成果。
现场生产性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将全部成果整理编写成正式报告,并提出应采用的施工参数建议值,经业主及监理机构批准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3)在填筑工作开工前28天,承建单位应根据现场生产性试验及合同文件、施工详图和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向监理机构及业主报送详细施工措施计划,其内容应包括:1)施工布置图。
2)上坝料开挖施工程序及方法。
3)石方填筑施工程序和方法。
4)坝料加工的要求和料物供应。
5)土石方平衡计划。
6)坝体度汛保护与施工期排水措施。
7)施工设备、设施和人员的配置。
8)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
9)施工进度计划。
(4)承建单位应在填筑工程现场施工放样前14天,将放样施测计划报告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内容详见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5)填筑开工前,承建单位应将填筑区基础开挖验收的实测地形资料(平、剖面)报送业主和监理机构复核。
(6)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监理机构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1份或另行发文批复。
(7)承建单位在完成所有施工准备(包括通过上述送审、报批手续)后,即可向监理机构提交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是用于规范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工作的具体细则。
以下是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
1. 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
a. 具有相关的工程技术资格证书;
b. 具有相关的工程监理经验;
c. 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协调能力。
2. 监理文件的编制:
a. 编制《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方案》;
b. 编制《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工作计划》;
c. 编制《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日志》。
3. 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a. 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规定进行施工;
b. 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施工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 进度管理:
a. 确保施工进度按照合同要求进行;
b.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进度完成施工任务。
5. 安全管理:
a.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b.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6. 合同管理:
a.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b. 对合同变更进行审核和管理。
7. 环境保护:
a.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施工;
b. 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检查。
8. 监理报告的编写:
a. 编写施工过程中的监理报告;
b. 编写完工验收报告。
以上是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还需要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土石坝(堤)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坝(堤)填筑施工监理实施细则则本细则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规定内容,工程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参照《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和有关管理法规编制。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 承建单位在具备了坝(堤)填筑的开工条件时,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和相应技术规范,结合自然条件和施工技术水平编制施工技术措施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施工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下述主要内容:(1) 工程简况(包括项目构成、合同或设计工程量、合同工期等);(2) 施工管理与作业劳动组织;(3) 施工准备及程序和方法;(4) 施工进度计划;(5) 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质量检验、检测措施;(6) 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措施;(7) 合同支付计划;(8) 其他需要报告和说明的事项。
2.2 承建单位应在坝(堤)填筑工程施工前,完成铺工放样工作,并将其报监理部批准,其内容如下:(1) 工程简况,施工范围布置图;(2) 放线依据及对原点检测校核情况;(3) 施测方法,使用的仪器和人员配备;(4) 放线成果(包括记录和平面布置图)。
2.3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签,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2.4 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可及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2.5 监理部在接到承建单位申报开工申请单后,24小时内开出工程项目开工许可证,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部应返回的审签或批复意见,视为已报经审阅。
2.6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上述文件,由此而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三、施工过程监理3.1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并不得影响其它标段的施工。
3.2 施工中若发现土料不合格、铺土厚度、相邻段搭接不符合要求,监理工程师有权令施工单位返工处理。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下面是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监理单位在施工前应对设计文件进行认真审查,并参与施工方案的制定和评审。
2.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3.监理单位应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4.监理单位应对土石坝填筑过程中的土石方量、填筑层厚度、坝体稳定性、沉降变形等进行监控和测量,确保施工质量。
5.监理单位应指导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对套井进行回填,包括优先回填骨架材料、均匀填筑、分层回填等工艺。
6.监理单位应进行回填后的验收,对回填质量进行评估,确保套井回填质量符合要求。
7.监理单位应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节点和质量问题,编制监理日志和监理报告,及时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汇报相关情况。
8.监理单位应协调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
9.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交流,提高施工单位的施工水平。
10.监理单位应参与竣工验收工作,对套井回填工程进行最终验收,出具监理报告。
以上是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一般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围堰(坝壳压重区)填筑监理细则
围堰(坝壳压重区)填筑监理实施细则目录1总则 (1)1.1编制说明 (1)1.2编制依据 (1)1.3适用范围 (1)2开工许可 (2)3围堰填筑工程施工过程控制 (2)3.1工程项目内容 (2)3.2填筑料及土工膜设计技术要求 (2)3.2.1垫层料 (2)3.2.2过渡料 (3)3.2.3堆石料 (3)3.2.4干砌块石护坡 (4)3.2.5复合土工膜 (4)3.2.6大坝上、下游弃渣压重区以及下游堆石压重区 (4)3.3堰体填筑施工参数 (5)4围堰填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 (5)4.1监理工作程序 (5)4.2监理工作流程 (6)4.3监理工作控制要点 (7)4.3.1事前控制 (7)4.3.2事中控制 (7)4.3.3事后控制 (8)4.3.4土石方边坡开挖与验收 (9)4.3.5填筑质量控制 (9)4.3.6 堰体料填筑 (9)4.3.7试验检测 (11)4.3.8大坝GPS质量监控 (12)4.3.9土工膜施工质量控制 (12)5围堰填筑单元划分及质量验收评定 (15)5.1单元划分 (15)5.2质量验收评定 (15)1总则1.1编制说明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为实现合同提出的建设目标,监理中心以监理规划为指导,编制了双江口电站围堰填筑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用以规范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行为、内容、程序和方法。
本工作实施细则涉及的内容,均以监理合同授权范围、施工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及技术要求为依据,并遵照现行国家标准和部颁规程规范的规定。
由于本工程填筑规模大,工期长,工程建设管理的方法和技术标准将会有更新和变化,因此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将依据相关更新和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1.2编制依据(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工程设计文件;(3)施工合同文件、施工组织设计;(4)监理合同文件、监理规划;(5)《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5111-2012);(6)《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DL/T5173-2012);(7)《土工实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8)《水电水利工程土工试验规程》(DL/T5355-2006);(9)《土石坝筑坝材料碾压试验规程》(NB/T35016-2013);(10)《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2013);(1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组织设计规范》(NB/T35062-2015);(12)《水电工程土工膜防渗技术规范》(NB/T35027-2014);(13)《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第7部分碾压式土石坝工程(DL/T5113.7-2015);(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3篇)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总则1.1本细则依据设计要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碾压式土石坝施工规范(DL/T5129-____)》、《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93)》和有关工程验收规范编制。
1.2本细则适用于套井回填工程。
1.3除合同文件别有规定者外,其他关于回填料开采、施工进度计划申报、工程质量检验和开工(仓)签证、施工测量等,应结合相应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工作规程相关要求执行。
2开工许可证申请程序2.1承建单位应在套井回填工程现场施工放样前____天,将放样施测计划报告报送监理部批准。
内容应包括:⑴施测项目概述(包括引用的控制点、坝轴线及套井轴线、业主单位提供的有关基准资料)。
⑵施工放样技术说明书(包括平面和高程测量控制网的设置与校测,施测方案与技术要求、计算方法和操作规程等)。
⑶测量仪器设备的配置、检验和校正资料。
⑷测量专业人员的配置与组合。
⑸施测进度计划。
⑹测点保护措施。
⑺数据记录及整理制度。
2.2套井回填开工以前,承建单位应将大坝测量控制网及放样测量成果以及相关计算资料报送监理部审核和校正。
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将对报送成果进行校测和认证。
2.3套井回填施工之前,如设计有要求需进行现场试验,则在满足设计要求的条件下,模拟实际施工条件,通过试验调整、优化和初步确定回填压实参数。
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将试验成果及压实设备的详细资料报送监理部批准。
2.4承建单位应在套井回填工程开工前____天,按照合同规定程序向监理部报送详细的施工计划。
内容应包括:⑴工程项目概况(包括申请开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设计或合同工程量,填筑部位平面图等)。
⑵施工布置、运输方式及场内道路规划。
⑶填筑料及其堆存与供料平衡计划。
⑷施工程序(包括区、段划分、造孔顺序等施工作业程序)。
⑸通过试验拟定的压实参数(包括压实机具、最优含水量、铺土厚度、夯锤落距、夯实次数等)。
⑹施工进度(包括工期安排、作业循环时间、分段回填形象、回填强度与分段累积回填工程量等)。
土石坝(堰)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坝(堰)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或“合同文件”),《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SDJ213-83)》、《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SL49-94)》等施工技术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国家工程建设管理文件有关规定制定。
1.2本细则适用于土石坝、堰类水工建筑物土石填筑料的开采、加工及料源控制监理。
1.3其他有关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测量、土石方开挖、工程质量检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文件管理、土建工程合同支付等,均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2 料场复查与规划2.1开工前,承建单位应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完成料场复查与规划等项工作。
2.2料场复查应包括如下内容:⑴覆盖层厚度、料层变化及夹层分布情况。
⑵料场分布、开采及运输条件。
⑶料场水文地质条件与施工期汛期水位的关系。
⑷料场占地面积、开采范围、有效储量及弃料数量。
⑸开采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
2.3核查开采料的物理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的项目与指标,应按合同文件规定与施工技术要求进行,一般包括:⑴防渗土料(粘性土、砾质土):粘粒含量、塑限、渗透系数、含水量、抗剪强度、干密度、填筑密度、可压缩性等。
⑵砂砾石料:砾石含量、最大粒径、级配、含泥量、小于P5及P2含量、填筑密度等。
⑶堆石料:最大粒径、软化系数、填筑密度等。
⑷反滤料:颗粒形状、级配、含泥量、软弱颗粒含量、成品率、填筑密度等。
⑸砌体及排水体石料:密度、湿抗压强度、吸水率等。
2.4料场复查完成后应向监理部提交料场复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⑴料场地形图(含试坑与钻孔位置);⑵地质剖面图(含地下水位变化情况);⑶试验分析成果;⑷有效开采面积以及实际可开采量;⑸不适用料的处理方法;⑹开采和运输条件等。
2.5料场规划主要内容应包括:⑴料场使用方案;⑵开采与生产加工方案;⑶运输方案;⑷有用料调配及平衡计划;⑸征地及场地分期使用计划。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一、工程概况1.1 工程基本信息土石坝套井回填工程位于XX地区,总工程规模XX立方米。
1.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XX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1.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为XX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
二、施工前准备工作2.1 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回填材料的选择、施工工艺、安全措施等,并向监理单位提供。
2.2 人员组织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人员,并确保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培训合格证明。
2.3 施工材料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有足够的回填材料,并监测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
2.4 施工设备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施工过程监理3.1 工程质量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土石回填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包括回填材料的质量、回填层的厚度和均匀性等。
3.2 安全防护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操作、防护设施的设置等。
3.3 进度监理监理单位应对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确保施工按时完成。
四、监理报告和记录4.1 施工日志监理单位应每天记录施工情况,包括施工进度、质量检验结果、安全事故等,并向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提交。
4.2 监理报告监理单位应定期编制监理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安全和施工设备等方面的评估,并向建设单位提交。
五、施工竣工验收5.1 基本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回填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并准备相关的竣工图纸和验收资料。
5.2 竣工资料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施工记录、检验报告、验收证明等。
六、工程保修期6.1 保修期要求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回填工程质量负责,并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
6.2 保修期限保修期限为X年,施工单位应按照约定及时处理和修复工程质量问题。
七、风险防控7.1 安全风险防控施工单位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9章 土石坝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土石坝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1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土石填筑料的开采、加工及料源控制监理。
(2)本细则编制依据:1)DL/T5129-200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2)SL49-9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
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4)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
(3)其他有关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测量、土石方开挖、工程质量检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文件管理、土建工程合同支付等,均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9.2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所需各种土料、砂砾料、利用料和石料的使用要求完成合同文件指定的各种料的复查、料场规划、现场爆破试验、现场碾压试验,并提出专题报告。
(2)料场复查应包括如下内容:1)坝体填筑采用的各种土料、砂砾料、石料的开采范围和数量。
2)土料场、砂砾料场开采区表土开挖厚度及有效开采厚度、石料场的剥离层厚度,有效开采层厚度和软弱夹层分布情况。
3)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对各种土产、砂砾料、石料及利用料进行物理力学性复核试验及现场碾压试验。
4)土料场、砂砾料场、石料场的开采、加工、储存和装运条件。
5)土料场、砂砾料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3)核查开采料的理化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的项目与指标,应按合同文件规定与施工技术要求进行,一般包括:1)防渗土料(粘性土、砾质土)。
粘粒含量、塑限、渗透系数、含水量、抗剪强度、干密度、填筑密度、可压缩性等。
2)砂砾石料。
砾石含量、最大粒径、级配、含泥量、填筑密度等。
3)堆石料。
最大粒径、软化系数、级配、含泥量、比重、填筑密度等。
4)反涉滤料及过渡料。
颗粒形状、级配、含泥量、软弱颗粒含量、渗透性、成品率、填筑密度等。
5)砌体及排水体石料:密度、湿抗压强度、吸水率等。
(4)料场复查完成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料场复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料场地形图(含试抗与钻孔位置)。
2023年-2024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与答案
2023年-2024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题库与答案大题(共12题)一、某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引水洞和水电站组成。
水库大坝为黏土心墙土石坝,最大坝高为70m。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1:为加强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施工单位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水安监[2011]475号),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危险源分类、识别管理及应对措施作出详细规定,同时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
事件2: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方案部分内容如下:选用振动碾对坝体填筑土料进行压实;施工前通过碾压实验确定土料填筑压实参数:坝体填筑时先进行黏土心墙填筑,待心墙填筑完成后,再进行上下游反滤料及坝壳料填筑,并分别进行碾压。
事件3:某天夜间在进行水电站厂房混凝土浇筑时,现场灯光昏暗,一工人在距地面13m高的作业处攀爬脚手架,不慎跌落,直接坠地死亡。
【问题】1.简单说明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项主要内容?2.简单说明事件2中施工单位通过碾压试验,确定的黏土心墙土料填筑压实参数主要包括哪些?3.指出事件2中坝体填筑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指出事件3中高处作业的级别和种类;简要分析该高处作业施工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根据《水利工程建设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水建管[2006]202号),指出该安全事故等级。
【答案】1.简单说明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哪几项主要内容?答案:根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导则》,事件1中施工单位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主要包括:(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4)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5)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6)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制度;(7)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8)用工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9)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管理制度;(10)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1)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2)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某大型引水工程,采用国有资金。
第四章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第四章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工程中河道疏浚、建筑物土方开挖及回填工程、河堤堤身填筑。
二、编制依据1、工程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图纸要求和施工组织设计。
2、国家有关强制性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 2334-201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3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52-2015)《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DL T5129—201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2014)《堤防工程工程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SL239-1999)《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堤防工程》(SL631、634—2012)其他有关规范、规程。
三、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土方开挖工程面广量大、劳动强度大、施工条件复杂、影响因素多大,时间紧,机械化作业,场区内有植被、树木、垃圾、建筑物要进行处理,余土需外运;场区内青苗、房屋等需要征用,赔偿工作要提前进行;施工场地内开挖、回填、运输相互交叉施工,工程测量复杂难度大,要求精心施工。
四、专业工程开工条件检查1、施工承建合同签署之后,承包人应抓紧时机,尽早开展施工准备工作。
2、监理处和施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和图纸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书面报送给业主,承包人及监理处参加由业主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议。
3、在施工放样前28天,承包人应向监理处报送“施工测量措施计划”,经批准后执行。
同时,应完成施工测量控制网的设置加密工作,其成果报送监理处审核,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
4、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应对项目施工区原始地形进行测量,其成果资料,包括平面图、断面图及测量记录,应报监理处审核。
监理工程师将进行必要的现场复测,并呈报业主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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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坝填筑料开采施工监理实施细则9.1 总则(1)本细则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土石填筑料的开采、加工及料源控制监理。
(2)本细则编制依据:1)DL/T5129-2001《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规范》2)SL49-94《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施工规范》。
3)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及质量监理合同文件。
4)工程设计文件图纸和技术要求及其他设计文件。
(3)其他有关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测量、土石方开挖、工程质量检测、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文件管理、土建工程合同支付等,均按合同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监理实施细则或监理工作规程要求执行。
9.2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承建单位应根据工程所需各种土料、砂砾料、利用料和石料的使用要求完成合同文件指定的各种料的复查、料场规划、现场爆破试验、现场碾压试验,并提出专题报告。
(2)料场复查应包括如下内容:1)坝体填筑采用的各种土料、砂砾料、石料的开采范围和数量。
2)土料场、砂砾料场开采区表土开挖厚度及有效开采厚度、石料场的剥离层厚度,有效开采层厚度和软弱夹层分布情况。
3)根据施工图纸要求对各种土产、砂砾料、石料及利用料进行物理力学性复核试验及现场碾压试验。
4)土料场、砂砾料场、石料场的开采、加工、储存和装运条件。
5)土料场、砂砾料的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
(3)核查开采料的理化力学性质及压实特性的项目与指标,应按合同文件规定与施工技术要求进行,一般包括:1)防渗土料(粘性土、砾质土)。
粘粒含量、塑限、渗透系数、含水量、抗剪强度、干密度、填筑密度、可压缩性等。
2)砂砾石料。
砾石含量、最大粒径、级配、含泥量、填筑密度等。
3)堆石料。
最大粒径、软化系数、级配、含泥量、比重、填筑密度等。
4)反涉滤料及过渡料。
颗粒形状、级配、含泥量、软弱颗粒含量、渗透性、成品率、填筑密度等。
5)砌体及排水体石料:密度、湿抗压强度、吸水率等。
(4)料场复查完成后应向监理机构提交料场复查报告,其主要内容应包括:1)料场地形图(含试抗与钻孔位置)。
2)地质剖面图(含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3)试验分析成果。
4)有效开采面积以及实际可开采量5)不适用料的处理方法。
6)开采和运输条件等。
(5)料场规划:1)承建单位应根据合同提供的和承建单位在料场复查中获得的料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道路、开采条件和料场特性等各项资料以及监理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各施工期所需的各种用料进行统一规划。
2)开采工作面的划分以及开采区的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堆料场、各种用料加工场、运输线路、装料站以及备用料源开采区等的布置设计。
3)上述各系统和场站所需各项设备和设施的配置。
4)料场的分期用地计划(包括用地数量和使用时间)。
(6)料场使用方案应按施工方便、开采经济、质量合格、供料平衡和施工阶段填筑部位的要求进行编制。
除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应遵循如下原则:1)就地、就近取材原则。
优先选用距坝区较近、采运条件较好、覆盖层剥离量较小、施工干扰较小的料场,尽可能做到高料高用、低料低用,避免横穿坝体和交叉运输。
2)少占耕地并充分利用代替料原则。
应充分利用符合质量要求的水工建筑物基岩开挖的石渣,并尽可能使其直接上坝或堆存、加工后上坝。
3)料源充足并有储备原则。
规划料场实际可开采总量,应考虑勘察精度,料的天然与压实密度差值,开采、加工、运输以及坝面清理、返工和削坡等的损失量,并按有关规定留有足够的储备。
料场可开采量(储备量)与坝体填筑量的比值(备料系数)一般应为:土料2~2.5;砂砾石料,水上为1.5~2.0,水下为2.0~2.5;石料1.5~2.0;反滤料及过渡料根据筛取的有效方量确定,通常不少于3。
4)选择确定主料场原则。
应选择场地宽阔、料层厚、储量集中、质量好的大料场作为施工的主料场,其他料场配合使用并考虑一定数量的料场。
5)料场使用程序原则。
应有计划地保留部分近坝料场供施工高峰时段使用。
9.3 施工准备工作监理(1)料场形式启用28天前,承建单位应完成料场开采措施计划编制并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料场开采措施计划方根内容应包括:1)料场复查与规划。
2)料场施工总体布置(包括料场分区、道路布置、辅助系统布置、排水系统布置、料的分区堆存布置等)。
3)料场分区开采方法与程序。
4)料量开采进度与平衡计划。
5)爆破法开采石料作业方法及主要爆破参数。
6)料的分级储存与堆放措施。
7)不合格料处理方法。
8)开采与挖装运机具设备、辅助设施及配置计划。
9)劳动力投入及材料供应计划。
10)安全生产措施。
11)料的质量检查与质量保证措施。
12)作业期间及开采完成后的安全防护和环境保护措施。
13)施工管理组织。
14)依据合同文件规定应报送的其他资料。
(2)采用微差挤压爆破技术开采分级石料的,在形式前承建单位不应完成相应的现场爆破试验,并将爆破试验成果报送监理机构审核。
(3)必须报送批准的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4份,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
监理机构将在报送文件送达后的28天内完成审阅并退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件不退回。
审签意见包括“照此执行”、“按意见修改后执行”、“已审阅”或“修改后重新报送”四种。
(4)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机构将在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小时内开出料场开工许可证或形式批复文件。
(5)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机构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材料,因故造成开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机构应退回的审签意见单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9.4 施工过程监理(1)料场开采作业前,承建单位应首先作好开采施工准备工作,其内容包括:1)按照报经批准的料区划定开采界线,并埋设明显的界标。
2)清除料区覆盖层与表层杂物,岩石缝隙夹泥与软弱岩体。
3)撤出爆破影响范围内的各种设施。
4)修好通往开采区的道路。
5)配备好必需的辅助生产设施。
(2)料场开采施工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监理机构批准的施工管理组织实施,落实料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料区责任人以及质量、安全、施工责任员,并责令他们恪守职责,对料场的合理使用、开采、生产加工、储存、堆放、检测、运输等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
(3)开采作业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报经监理机构批准的开采措施计划和施工技术规范,按章作业、文明施工。
当发现施工条件、地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外部因素干扰,应及时调整或修订开采措施计划,报送监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4)料场开采过程中,当发生边坡滑塌,或观测资料表明边坡处于危险状态时,承建前段时间应:1)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或事态范围的扩大和延伸。
2)记录事故或事态的发生、发展过程和处理经过,并及时报送监理机构。
3)会同设计、地质、监理工程师查明原因,及时提出处理措施报监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5)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有专人经常性地对料场的动态储量与料种质量进行核查与检验。
当开采进度拖延并导致供料不足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承建单位采取赶工行动,增加设备、人员、材料乖资源投入或调整施工措施计划,并重新报监理机构批准后执行。
(6)如发现料源质量不能满足填筑质量要求,承建单位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或使用其他土石料的申请,报送监理机构批准。
其他土石料必须经试验论证证明其不影响工程质量方可使用。
(7)料场开采过程中,若发现其实际可开采的或可利用料备料系数低于规定值时,承建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出扩大料源或新辟料源的申请报告。
(8)爆破法开采石料过程中,承建单位应遵守GB6723-86《爆破安全规程》、GB13349-92《大爆破安全规程》等的有关规定,并对不安全因素进行监控。
爆破时,承建单位(或委托科研单位)应对爆破有害效应进行监测。
爆破后,应及时调查爆破效果,并根据爆破效果与爆破监测结果,及时调整爆破参数。
(9)承建单位如需利用其他水工建筑物基岩开挖爆破的石渣,其基岩开挖爆破过程中,应遵守SL47-94《水工建筑物岩石基础开挖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10)爆破法开采石料的工作面数量,应能满足填筑强度要求并有足够储备量。
需存储的石料,应按规划确定或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地点分区、分级、分层储存与堆放。
取料时,亦应在指定料区分层进行,避免发生料物颗粒分享。
对已发生分离的储料,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在使用前将其混合均匀。
监理工程师有权采用口头违规警告、场面违规警告,直至指令返工、停工整改等方式予以制止。
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合同责任,由承建单位承担。
(11)在整个施工期间,承建单位应做好监测和施工原始记录及其整理工作,并在当月的25日前,向监理机构报送当月的施工资料。
报送施工资料内容应包括:1)各料区料种本期输出量及填筑部位。
2)各料区料种本期新增量、现有储量,以及本期建筑物填筑计划需用量。
3)劳力、设备投入和主要材料消耗量。
4)爆破参数、效果与工序循环记录。
5)料的质量检验记录与统计。
6)开采作业中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过程。
7)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文件规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9.5 施工质量控制(1)承建单位应按“三检制”要求进行自检,首先在料场开采及料物储存环节做好土石料的质量控制。
(2)料场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在规定料区范围开采。
2)覆盖层、草皮、杂物等按规定清除并运至指定的弃料场。
3)开采、加工方法,土料防雨及负温下施工措施符合有关规定。
4)场区道路、排水设施及风、水、电系统的完善与有效运行。
5)土石料性质、含水量、含泥量、级配等符合质量标准。
6)开采作业安全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7)按合同文件与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应控制的其他内容。
(3)承建单位对料场土石料的质量检测结果,应符合质量技术要求,否则不得运出料场用于建筑物填筑。
(4)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土石料,承建单位应采取技术措施处理,至达到质量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
(5)承建单位应在料场办公室建立土石料生产记录并存有相关文件,以便于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的开采作业与储料计划进行检查与认证,其主要内容包括:1)责任单位与责任人。
2)有关施工文件(如施工图、作业程序、生产调度记录及其他施工管理文件)。
3)土石料试验报告(如理化力学性质试验报告、级配试验报告及其他试验报告等)。
4)各阶段土石料备料及其质检报表。
5)土石料储备与输出数量及填筑部位图表。
6)爆破法开采石料的有关资料。
7)监理工程师对土石料生产、试验、检测等的批准、认证与指示文件。
8)对工程师指示采取的行动记录。
9)其他必须记录或保存的资料。
9.6 其他(1)承建单位除做好对料场自身管理外,还应对料场周围环境,场内、外施工交通道路,以及排水设施等进行维护,以创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的施工环境。
(2)监理机构及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前段时间所进行的任何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工程质量与施工工期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