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测评量化指标(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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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

学院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

班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及评分办法学生综合素质指标体系的分解如下:(一).基础素质基础素质由德育、智育组成。

计算公式为:基础素质总分=德育得分(X×30%)+智育得分(学年度各门必修课程平均成绩(换成百分制)X×70%).(二).发展素质发展素质由组织管理能力、综合技能、特殊表彰三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发展素质总分=∑(各项发展素质加分×权重)。

(三).综合素质综合素质由基础素质、发展素质两部分组成。

计算公式为:综合素质总分=基础素质总分+发展素质总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法:1.智育测评。

测评年度内各科成绩(必修课)以教务处提供的正式成绩为准,班级评议小组根据相关指标分别测算出相应分值。

2.德育成绩由班级评议小组评分(60%)及学办评分(40%)组成。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附件1)的标准,在测评年度内学生个人自评小结的基础上对每位学生的德育进行集中评分。

班级评分统计公式如下:∑(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该生评议分数)某学生班级评分= ——————————————————————[班级评议小组人数]某学生德育评分=班级评分×60%+学办评分×40%。

3.发展素质测评。

各项加分项目以测评年度内所认定(获得)的为准。

由学生本人结合平时在“综合测评系统”所登记的各类获奖、得分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学年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申请表”(附件2),按时提交给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审定。

附件1: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项目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分值测评内容基础素质指标及分值表德育(30%)纪律观念20分热爱学习,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

优(20分);良(迟到早退1-2次、事假2-3次、无故缺席1次15分);中(迟到早退3-5次、事假4-6次、无故缺席2次10分);差(迟到早退5-10次、事假6-10次、无故缺席3次5分;迟到早退及事假10次以上、无故缺席3次以上0分)社会公德及公益活动10分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场所秩序;助人为乐,积极参加各种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及公益活动;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尊敬师长;自觉爱护国家财产和维护校园环境;对他人的不良现象展开批评。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

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2016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综合测评是对学生德、智、体各方面表现进行量化评价的一种方法,其宗旨是引导学生以学为主,德、智、体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学生上学年九月至当年八月(含八月)之间(即一学年度)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

综合测评成绩由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单项构成,每个单项分为基本分和附加分两部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其所占百分比分别为20%、70%、10%。

各项乘以相应的比例后相加之和为综合测评总分。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西安外国语大学学籍的在册本科生。

第二章品行表现测评第六条品德行为分占综合测评总分的20%。

品德行为分由基本分与附加分组成,基本分满分为70分,附加分满分为30分。

计算公式为:(基本分+附加分)×20%第七条品德行为表现的附加分满分为30分,包括若干项奖励和处罚分,计算公式为:本人原始附加分(奖励分-处罚分)×30参评单位最高原始附加分(如本测评单位个人附加分最高者分值小于或等于30分,本单位参评人员可直接将本人原始附加分看作品德行为表现附加分进行计算,可不用再使用上述公式进行计算)(一)奖励分评分细则1.社会工作加分在本学年度担任以下社会工作满一年,且尽职尽责的,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给予加分奖励:(1)5-6分:校团委委员;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大学生艺术团、校青年志愿者总队、新媒体发展中心、创新创业联合会、国旗护卫队等,以下简称“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团长(副团长)、队长(副队长)、主任(副主任);学院团工委(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3-4分:校团委直属学生组织部长(副部长);学院团工委(团总支)部长(副部长)、学生会部长(副部长)、社团联合会部长(副部长)、大学生艺术团部长(副部长)、志愿者分队队长(副队长)及各部门负责人;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年级团总支书记;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班长、院刊主编。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

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一、遵章守规与集体荣誉感1. 积极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能站在全局的高度勇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建议;及时检举,敢于抵制企业不良现象行为;将企业的事情作为自己的事情去做,时刻维护集团公司荣誉(9-10分);2. 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洁身自好,敢于批露不法行为、不与别有用心的人同流合污;真心的理解支持他人,尊重公司及他人利益(8-9分);3. 基本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能正确区分不良现象行为;对公司与他人利益不够重视,集体荣誉感淡化(6-8分);4. 对各项规章制度都不能积极落实执行,满腹牢骚,甚至反其道而行;对不良现象隐瞒包庇,欺上瞒下;万事个人利益首得其冲,不顾及集体利益(0-6分);二、适应与判断能力1. 适应能力很强,能从容自如的适应新环境、新事物,轻松掌握新岗位工作;善于思考,及时发现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能全面的看待问题,具有果断正确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9-10分);2. 适应能力相对较强,能较轻松掌握新岗位工作,能适应各岗位工作节奏;积极提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能讨论解决;能较全面的看待问题,具备正确处理一般突发事件的能力(7-9分);3. 适应能力一般,对新岗位需较长时间的学习才能掌握;面对突然事件能做到不慌乱,及时上报领导(6-7分);4. 适应能力差,经过学习和培训后仍难以掌握新岗位工作;经常片面的看待和解决问题;面对突然事件手脚无措,甚至不负责任加以隐瞒(0-6分);三、包容心与服从性1. 积极吸收和接纳综合能力比自己强或高层次人才,主动向优秀人才学习,取长补短;勇于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注重细节,充分理解上级的意图,主动为上级分担责任,并能就上级指示的相关问题提出可参考性建议(9-10分);2. 能够接纳综合能力比自己强或高层次人,以平和的心态向比自己优秀的人学习;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无条件接受并立即执行上级指示,较好的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7-9分);3. 接纳综合能力比自己强或高层次人,但不能主动向比自己优秀的人学习;基本能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6-7分);4.对比自己能力强的人具有排外情绪;对别人正确的批评不但不接受反而怀恨在心、暗地打击报复;马虎对待领导安排的工作,敷衍了事(0-6分);四、人格魅力与自身价值1. 为人谦虚、平等待人,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和模范带动作用;综合能力强,技术业务水平高,言传身教,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岗位突破性提升与进步;创新、挖潜能力强,在某一方面能力卓越,具有独挡一面的能力(9-10分);2. 诚实做人、认真做事,获得较好的口碑;真才实干,积极与同事分享技术和经验;具有创新意识,能胜任本职工作(8-9分);3. 为人处事具有一定的原则性,和同事关系还算融洽;能够帮同事解决工作中的难点;基本能完成本职工作(6-8分);4. 性格孤僻、片面、偏激,难以相处;技术经验保守,不能言传身教;对公司的发展漠不关心,勉强甚至不能胜任本职工作(0-6分);五、沟通与协调能力1. 具有较强的公关、洽谈、接待与谈判能力:知识全面、思路清晰、能即兴发挥;遇到刁难或不友好的客人能圆满处理,对客人提出的过分或者额外要求能冷静处理。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2016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2019版)

河南师范大学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2016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2019版)

教育与教师发展学院2016级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条例(2019版)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现高校培育目标,促使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综合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体美素质三个方面。

各方面测评成绩分别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三部分(均为转换之后的分值,下同)累计构成,其计算公式为:基本分+ 附加分—扣分。

第三条综合测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本年级各专业全体同学的监督。

第四条综合测评分年级、分专业进行实施,一学期一总结,一学年一测评。

第五条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学生评优评先、奖助学金及毕业推荐的重要依据。

二、分则第一部分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占综合素质测评的20%)第六条思想道德素质分由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三部分构成。

计算公式:基本分+ 附加分—扣分。

第七条思想道德素质分的基本分为63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七个小项。

每小项最高分可计9分,最低可计0分。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及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和教师职业,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课等现象。

5.关心集体和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事业,热心为同学服务,责任心强,努力完成党、团组织、学生会及班级交给的任务。

6.加强自我修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不打架斗殴,不赌博,谦虚谨慎,爱护公物,节约水电,维护公共秩序。

7.培养严谨的生活作风和良好的生活习惯,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按时作息;讲究卫生,不吸烟,不酗酒;男女交往举止得体。

2016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表

2016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表
学籍号: 一级 二级 三级指标 指标 指标 姓名: 性别: 届次: 班级: 学年: 学期: 评价分值(0—10分) 自 互 家 教 班 评 评 长 师 主 总 评 等 三 二 一级 第 级 级 指标
评价要素与内容
关心国内外大事,敬重国旗、国徽、国歌,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有正确
一 、 思 想 道 德
道 道德意识 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有为民族振兴和国家富强作贡献的 德 愿望和意识。 品 质 道德行为 尊敬老师,孝敬父母与长辈,与同学友好相处,乐于助人,礼貌待人,举止文
明,重诚信、守信用,杜绝暴力,远离黄、赌、毒,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有法律意识、公德意识、环境意识,关心社会,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珍惜集体 公 公民意识 荣誉,维护集体利益。 民 素 公民态度 有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与行使公民权利,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养 公民行为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和公共环境卫生。 学习态度 学习态度端正,能主动学习、自觉学习。 学习 学习愿望 有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学习兴趣浓厚,有丰富的想象力和创新意识。 情感 学习目的 学习目的明确,有理想、有目标,持之以恒。 发现与解 善于发现与提出问题,努力尝试用多种途径解决问题。 学 决问题 习 信息处理 能有目的的搜集、整理、使用信息。 能 独立探究 有独立学习与研究问题的能力。 力 合作学习 能与同学合作,共同完成任务。 反思 善于思考、总结、反思,不断改进。 目标 有切合实际的学习目标。 学习 习惯 独立思考,合作探讨,虚心请教。 方法 方法 善于研究,查阅资料,不畏困难。 课堂表现 认真复习、预习,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 学习 作业质量 按时、高质量地完成作业,不抄袭。 表现 学业成绩 成绩合格,考试不舞弊。
二 、 学 习 态 度 与 能 力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奖学金评定细则(2016年3月修订)为了促进我院大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创建优良的学风、班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争先创优、发展特长,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创造性人才,建立适应于我系的学生素质评估量化体系,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手册》(2015年新版)中的《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淮阴工学院学生奖励办法》,《淮阴工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第一章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第一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应用:一、每年学生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励的重要依据;二、凡有一门课程不及格或学年内受到处分者不得参加评优、评奖;三、两门或两门以上不及格,取消本学年的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格;四、学生综合测评成绩的排名作为发展党员的主要依据。

第二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的测算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由学生德育成绩、智育成绩、体育素质、及创新能力附加分组成。

其中德育成绩、体育素质为参考分,智育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为必加分,(公式为综合测评成绩=智育总评成绩+创新能力附加分),具体测算如下:一、德育成绩测算:(一)、德育成绩由班级组织评定小组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第五条规定进行测评,测评结果报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德育成绩为不及格1、违反法律法规,受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罚的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系警告以上处分者3、受到学校批评为不文明宿舍的所有成员二、智育成绩的测算办法1、采用加权平均分进行智育成绩的测算:公式为智育成绩=(E课程的成绩x学分)/ (刀学分)2、任选课、选修课、辅修课程不计入智育测算(辅修课计入创新附加分测算)。

三、体育素质评分:凡体育成绩合格者,具有评优评奖资格。

四、创新能力附加分:为了鼓励学生积极参加院系活动全面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对在近一学期中在科学技术、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同学给予一定的附加分,附加分可以累加,累计不得超过10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量化实施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量化实施细则

初中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德育量化实施细则一、量化办法:1、总的原则:实行半月一小结,一月一评比的量化过程。

2、评价办法:基础分+全勤分+清洁分+纪律分+学业分+公物分+特长分=半月得分(上半月素质得分+下半月素质得分)÷2=月得分月综合素质得分之和÷月份=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得分备注:连续两个月德育量化为“不合格”等级者,上报学校德育办,并通知家长协助教育。

3、分值组成:基础分:60分/人全勤分:5分/人(标准:两周不超过一次事假、无一次迟到、早退、旷课或不假离校现象)清洁分:10分/人(标准:达到教室、公共区、寝室的合格标准)纪律分:10分/人(标准:两周无一次违纪现象)学业分:10分/人(标准:两周无一次拖欠作业现象和抄袭作业现象)公物分:5分/人(标准:两周自己使用的学校公物无损坏现象)特长分:(属于加分)(标准:按照特长分加分规定直接加分,无最高分限制)二、具体细则:1、全勤分实施细则:⑴两周不超过一次事假、无一次迟到、早退、旷课或不假离校现象者记满分。

⑵超过一次事假,每一次事假扣0.5分。

⑶迟到一次(3分钟以内算迟到,3分钟以上算旷课一节),每一次扣1分。

⑷早退一次或旷课一节(凡请‘霸王假’的算旷课),每一次扣5分。

⑸不假离校或无故旷课两节或两节以上者,该月德育量化等级为“不合格”,并通知家长协助教育。

2、清洁分实施细则:⑴达到合格标准,该小组每人记满分。

教室合格标准:一周无不清洁出现,得一次最清洁。

公共区合格标准:一周无不清洁出现,得两次最清洁。

寝室合格标准:一周无不清洁出现,得两次最清洁。

⑵一周无不清洁出现,但未达合格标准的,每少一个最清洁扣2分/人。

⑶一周出现不清洁,一个不清洁扣10分/人,其余的最清洁每个加1分。

⑷超过合格标准的,每个最清洁加3分/人。

⑸无故不参加劳动的(含只到场不劳动的),每次扣3分。

(若该次该组要加分的,不得加分。

)⑹劳动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1分,⑺佩戴首饰、烫发、染发、化妆、留长指甲、男生留长发的,每次扣2分,并责令其纠正后再参加学习或活动。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评价指标⏹评价分值范围高效的行为表现分值范围为:80分-100分;低效的行为表现分值范围为:0分-59分;介于高效行为表现与低效行为表现之间的分值范围为:60分-79分。

以下是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的详细描述,每项描述都分为三个层次:定义――关键行为――低效与高效的行为表现。

1、诚信可靠定义:工作中能坚持原则, 谨守职业道德标准,客观公正地表达自己的看法,信守承诺;为维护公司利益愿意做出牺牲。

关键行为:●将公司的利益置于个人或部门得失之上●能实事求是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不隐瞒任何事实;敢于指出上司工作中的不足,不刻意逢迎●信守诺言,一旦做出承诺,便全力以赴,即使自己有所牺牲,决不失信于人●能否定自己的不妥想法,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不会推诿或归咎于别人●能坚持原则, 谨守职业道德标准2、事业心定义:主动设立挑战性的工作目标或愿意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不懈地将目标和任务达成。

关键行为:●建立很高的工作目标及业绩标准,不断地超越目标●在达成目标的过程中表现出决心和毅力,在遇到不可预见的困难时不轻易放弃●表现出强烈的紧迫感,快速达成目标●能主动地承担额外的工作任务●工作中追求完美,既注重工作结果,又注重工作的过程或方法3、战略思考定义:围绕公司的核心理念与战略目标,通过对大量信息的分析,准确而迅速地把握业务领域的现状与趋势,并提出具有战略意义的建议与举措。

关键行为:●理解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关键成功要素●对本行业市场、竞争对手以及政策法规有充分的了解和把握●能够敏锐地预见未来的结果和发展方向●当面对长短期利益冲突时,寻求能够平衡企业整体利益的结果和战略●对全局与局部间的关系有明确的认识,能分清轻重缓急4、分析判断定义:收集与分析相关信息,提出多个备选行动或措施,并运用知识与经验从中找出符合当前状况的最佳解决方案。

关键行为:●系统收集对解决问题最有用的材料和信息●能够全面分析问题的各个方面及其重要细节,善于从不同角度来分析问题●能透过表象,理解和判断隐含的事件和信息●在情况不明或信息不全下及时做出有效判断●能充分考虑有利因素、不利因素、时效性以及各种资源,对多种解决方案进行比较和评估, 选择一个最合适的解决方案5、计划执行定义:根据目标与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计划,并有效地协调与运用各种资源,确保计划的顺利执行与目标的实现。

广东海洋大学2016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分析

广东海洋大学2016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分析

外国语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细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广东海洋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校学生[2008]11号)和《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生[2007]33号,2007年12月6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外国语学院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各班成立综合测评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班干部和2~3名学生代表任成员。

班主任直接负责本班综合测评,辅导员负责指导和协助班主任做好综合测评工作。

第四条综合测评工作程序:学生自评→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公示→学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汇总审查调整→学生处审批。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每学年进行一次,与奖学金评定同步进行。

第六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奖每人每学年1400元,二等奖每人每学年700元,三等奖每人每学年300元。

第七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以班为单位评定,享受优秀奖学金的人数不得超过全班学生的30%,其中一等奖为3%,二等奖为7%,三等奖为20%。

学院(系)可在同年级同专业的范围同适当调整各班之间的比例,调整后当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的获奖人数比例不超过本学院(系)同年级同专业学生的可评奖相应的人数比例。

第八条获一、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者,其素质综合测评得分必须在全班前15%名以内,学业平均成绩应在80分(平均学分绩点为3.0)以上;获三等奖学金者,其素质综合测评得分应在全班前35%以内,学业成绩75分(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第九条具体做法。

(一)奖学金各类表格和学院的操行分汇总表可到学习纪检部邮箱处下载(表格的格式请不要随意更改)。

(二)综合测评内容由“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身体素质”、“社会实践能力”四部分组成。

其中“思想道德素质”权重分为15,“专业文化素质”权重分为70,“身体素质”权重分为5,“社会实践能力”权重分为10,综合测评总为分100。

(三)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最后得分必须经班主任、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的副书记签字确认。

玉林师范学院(2016)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分标准(最新)【精选】

玉林师范学院(2016)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分标准(最新)【精选】

玉林师范学院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2013年学生德、智、体综合评分学生个人德、智、体量化评分标准—、德育方面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修养。

基本分为60分,满分100分。

符合以下情况者加分:1、有重大贡献或突出表现,按以下标准加分:〈1〉获学校或政府记功嘉奖一次,加10分至30 分;〈2〉获学校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加5分至10分;〈3〉获学工处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加2至5分;〈4〉获院(系)书面通报表扬一次,加1至2分;〈5〉获校级优秀团干加3分,三好学生加2分,优秀团员加2分,优秀党员加5分;注:具体的实际加分数,属院通报表扬的由院决定;其他表扬,记功嘉奖的,由学工处决定。

同一事物受到多级表扬的,只加最高项分。

2、积极参加各种科技,文化,艺术比赛活动(如征文、演讲、墙报、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实验技能、挑战杯、辩论赛、新生杯,社团杯,书画及文艺汇演),按以下标准加分。

〈1〉获国家级前三名,加7分;〈2〉获全国四,五,六或区前三名,加5分;〈3〉获区级四,五,六或市(校)前三名或全国优秀奖,加3分;〈4〉获地、市级四,五,六名或校级四,五,六名或区优秀奖,加2分;〈5〉获地、市、校级优秀奖或院前三名,或参加书画获得入展者(以证书为准),加1分;〈6〉获校的十大才艺之星之类的奖项加2分;〈7〉获院前三名(如红歌手第一名)加1分,四至八名加0.8分,优胜加0.5 分,限加4分;〈8〉代表院参加校运动会的方块队加0.5分,表演队加1分;在校运会活动中评为院级各类积极分子奖加0.5分;〈9〉代表学院集体参加校级比赛获一等奖加1分,二、三等奖加0.8分(有个人证书的按个人证书算);〈10〉院的优秀裁判员加0.5分,优秀教练员加1分,〈11〉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挂职活动加10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千千网志愿者等活动,加0.5分(后一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分);〈12〉社会实践积极分子或先进工作者:获区级加2分;获市级加1.5分;获校级加1分;获院级加0.5分;(县级与校级同等,后两项不重复加分);〈13〉千千网特约记者加1分,红叶网成员加2分,学院颁发的优秀广播员加5分,学校颁发的优秀广播员加3分;〈14〉代表学院参加校专项活动评为积极分子: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例如辩论赛、戏剧比赛等);〈15〉各社团学生部门一学期评定的积极分子或优秀个人加0.5分(包括文工团、电协、天南书画社、记者团、宿管会下属检查队之类);〈16〉获院优秀党员称号加0.5分;〈17〉获最佳类奖:校级加2分;院级加1分;(例如最佳风尚、最佳主角、最佳辩手等);注:如果奖项为等级,一、二等奖相当前三名;三等奖相当四、五、六名;此项一学期限加15分,皆以证书为准。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实施方案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实施方案

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形成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X教基〔2017〕21号)、《关于印发XX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秘〔2018〕165号)和《XX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指导意见(试行)》文件要求,制定我校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评定实施方案。

一、评定内容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

二、评定方法民主评议与采证加分相结合的方法。

其中民主评议包括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议,采证加分为学生录入省平台的各类获奖、表彰、集体活动等量化得分。

三、评价指标及量化(一)评价指标根据《关于印发XX市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教秘〔2017〕165号)文件中XX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个维度及其核心要素,现将市、县(区)和学校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划分到相应维度,避免出现同一类实证材料在不同维度重复上传现象,核心要素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采证量化(见附件1XX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量化分值)1. 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联合其他部门开展的各类活动的获奖证书,同一比赛在不同级别获奖不重复计算,按最高分计入。

2.身心健康维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分别计10分、8分、6分、0分。

因疾病申请办理不上体育课、学期体育免考的学生,应持二甲或二甲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按相应学期班级均分执行。

免考学生参照当年我市体育中考免考政策执行。

3.学业水平维度、艺术素养维度、社会实践维度中在各级刊物上发表小论文或小发明参考同级别比赛一等奖计分,每学年不超过1篇(项)并以最高级别计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根据学校关于综合测评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班级实际,特制订如下评分标准: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德育)*15%+智力素质积分(智育)*60%+身体素质积分(体育)*10%+能力素质积分(能力)*15% (一)品德素质1.品德素质测评的主要范围: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目的、集体意识、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等。

2.学生品德素质测评,采取“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0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加分:(1)政治理论学习。

评价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加3分,优秀学员加2分),参加形势与政策报告会、座谈会(由院系统一安排的加2分,选派参加学校组织的座谈会的加1分)等情况;(2)学习态度及表现。

评价学生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上早晚自习、作业(含论文、设计等)与实验完成、基本技能达标等情况(①军训优秀学员加2分;②旷课一次减2分,上限是20分);(3)文明与卫生建设情况。

评价学生在教室、寝室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文明、卫生及按时归寝等情况(军训优秀寝室或院系优秀寝室的成员加1分);(4)社会实践活动。

评价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校、院系或班级组织的集体公益活动情况(参加者每次加1分,组织者加2分,主要组织者加3分);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者加2分,获得名次的加1—8分。

(5)其他突出事迹。

评价学生的其他突出事迹,包括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和见义勇为、扶残助弱等有助于弘扬时代风尚的行为(参加过献血、慰问敬老院等的同学每次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缺失、或不足以证明以及有严重歧义的不予认可)。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减分:(1)行为有损学校声誉、大学生形象或轻微违纪;视情节减5-10分。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受学校或院系处分的减5-10分。

(3)在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干扰行为;视情节减10-50分,直至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2016 雄鹰班综合素质测评 资料

2016 雄鹰班综合素质测评 资料

华东师范大学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雄鹰班-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题】资料主办机构:华东师范大学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承办机构:上海现代家庭教育研究所2016雄鹰班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试题华东师范大学青少年发展研究中心前言综合素质与认知-智能之间的关系是最早被予以研究,同时也是最为充分的一部分。

在吉尔福特对创造力与智力之间关系所做出的开创性努力的基础上,斯滕伯格发展了创造力的理论,在智力与思维方式(智力风格)的原有基础上又将人格的因素整合进来。

一般而言,心理学领域关于综合素质达成共识的一些观点:认为个体的智力与创造力具有密切的关联。

除了经验知识和智商以外,这种关联更加明显而深刻地体现在思维方式上。

一般而言,思维的流畅性、变通性、新颖性、批判性、联想性的恰切组合,极有利于创造力的产生,是构成综合素质的不可或缺的认知因素——创新思维。

于此同时,以斯滕伯格等人为代表的心理学家扩展了已有的对综合素质的认识,通过研究具有高综合素质的人格特征,从而使得创造力从以往被认为是智力的一个部分获得了内涵上的新进展。

某些特定的人格特征与创造行为间似乎存在必然的联系,例如:对模棱状态的容忍、具有克服障碍的意志、具有自我超越的愿望、受内在动机驱动、具有适度的冒险精神等基本成为被认可的高综合素质人格特征。

对综合素质的研究并未止步于此,最新的研究趋势拓展了综合素质的研究方向,社会性因素(人际关系、社会交往、社会环境等)被越来越多地得到关注,创造力的形成被理解为综合素质与社会因素的结合。

不仅前文提及的智力和人格因素在一定程度上也是社会化的结果(即受到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就连综合素质本身都与个体的社会性因素关联密切。

相关研究表明,个体在特定社会环境中的独立性、在集体与团队中的合作性以及其行为(尤其是创新行为)的利他性,都会对综合素质产生影响。

在当今以全面提高人的基本素质为根本目的,以尊重人的主动性和主动精神,以人为的性格为基础,注重开发人的智慧潜能,注重形成人的健全个性为根本特征的素质教育前提下,综合素质又有了新的定位。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方案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量化方案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思想品德素质成绩×20%+专业素质×50%+身心素质×10%+科学人文素质×20%。

一、思想道德素质减分项:1、思想政治表现方面:无故不参加校、院、年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或党支部、班集体、团支部组织的其他集体政治学习。

2、道德品质修养方面:无故拖欠学费的;不讲社会公德、故意损坏公物或破坏环境的;因不负责任、不讲诚信,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和不良后果的;寝室卫生检查中不合格的。

3、学习态度方面:无故旷课;上课迟到、早退;违反学习纪律、弄虚作假的;不按时完成学习任务的。

4、组织纪律观念方面:主要针对学生行为违纪方面进行减分。

如: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记过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警告处分的;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打架斗殴、赌博、酗酒、不构成处分或通报批评的;未经请假晚归的;未经审批同意,擅自外宿的。

加分项:1、集体荣誉(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先进学生党支部等先进集体称号)。

在上一个学期受国家级表彰的集体负责人、成员,受省级表彰的集体的负责人、成员,受市、校级表彰的集体的负责人、成员。

2、个人荣誉(获校级或校级以三好学生、十佳大学生、大学生自强之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不包括各级各类奖学金)。

在上一个学期受全国表彰的,受省级表彰的,受市级表彰的,受校级表彰的。

但在同一学期获得多项集体奖励的,按最高项目加分;同一学期获得多项个人奖项的学生,按最高项目加分。

同一学期兼获集体和个人荣誉的,可累计加分。

3、思想道德素质较高且表现突出的,如: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义务献血等,可根据影响程度予以加分。

受全国表彰的先进个人,受省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受市集表彰的先进个人,受校级表彰的先进个人,学雷锋事迹属实的,此项可累计加分。

4、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可根据表现酌情加分。

2016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方法细则

2016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方法细则

******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科学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测评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引导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学习,培养人格高尚、学有专长、能力突出、知行统一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按照中发[2004]16号文件的要求,遵循“一切为了学生成人成才,为了一切学生成人成才”的育人理念,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是对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的测定和评价。

设定的测评指标既是评价学生的基本依据,又是学生发展的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测评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记实测评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学生的实际素质状况。

第四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课程学习成绩、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等三个方面,三部分所占比例分别为10%、65%、2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第五条凡我校注册在籍的全日制本科学生(不含当年入校新生),均应依据本办法以班级(或同年级同专业)为单位进行测评。

第六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按学年度进行,每年9-10月份开展测评工作。

第七条大一学生一学年需要参加3个讲座类活动、5个志愿类活动、5个文体艺术竞技类活动;满足以上条件者才有资格参加综合素质测评,此外完成上述条件者,B1、B2、B3、B6、B7计完成计分标准第一项,加5分为基础分。

(注:作为活动考勤,可印发盖章用活动参与手册,其样式见志愿服务手册)第八条此次参加测评的所有活动和奖项,应在2016年9月17日—2017年9月13日范围内参与获得第二章基本素质测评(F1)第八条基本素质是指学生在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身心健康素质等方面应当具有的符合高等教育要求和时代特征的基本品质,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及其行为表现等方面的综合体现。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资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为了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2010版《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计算方法: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成绩*15%+智育素质成绩*70%+身心素质成绩*5%+科技人文素质*10%一、思想道德素质(一级指标100分)计算方法:∑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加分-减分。

(一)基础分(二级指标80分)基础分以班级评议方式进行评定,由考评小组依据学生学年表现情况,按照优秀(80分)、良好(75分)、合格(70分)、基本合格(60分)的标准给每一位学生打分,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生基础分。

(二)加分标准(二级指标,不得超过20分)1、在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做出对学校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贡献,受到表彰或得到公开报道并得到校院认可的,给予加分。

(1)获得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者:国家级+10分;省级+8分;校级+4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2分。

(2)获得等级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4分,获得参加资格+2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获得参加资格+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得参加资格+0.5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获得参加资格+0.25分。

(3)凡是以上属于集体做出突出事迹的,骨干带头人(1-2人)取相应级别加分的最高值,其他成员减半。

2、担任学生干部,尽心尽职,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具体依据附件1《资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3、在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常态化检查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加分,具体依据附件2《资环学院学生卫生管理办法》。

(三)减分标准:违反学校或学院相关纪律安全规定,给予减分,具体依据附件3《资环学院大学生文明纪律安全管理办法》。

2016年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2016年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论指标1、思想道德质量(本项最多记10 个点赞):学生在小学时期获取“三勤学生”、“优异学生干部”或“优异少先队员”等荣誉称呼,校级每次记 1 个点赞、县级每次记 2 个点赞、市级每次记 5 个点赞、省级每次记10 个点赞。

2、社会实践能力(本项最多记 6 个点赞):学生在小学时期达成寒暑期实践作业,获取校级奖赏的每次记 1 个点赞、获取县级奖赏的每次记 2 个点赞。

3、创新能力(本项最多记 3 个点赞):学生在小学时期参加各级科技创新大赛,获取县级奖赏每次记 1 个点赞、市级奖赏每次记 2 个点赞、省级奖赏每次记 3 个点赞。

4、身体素质(本项最多记 5 个点赞):学生在小学时期每年度的身体素质健康数据测评中,每获取一次优异及以上数据评论结果的,记一个点赞,本项最多记 5 个点赞。

5、艺术修养(本项最多记 5 个点赞):学生在小学时期的综合素质报告单中体现的艺术成绩,每获取一次优异(90 分或以上)记一个点赞。

6、体育艺术2+1 专长技术(本项最多记 5 个点赞):1)、学校正学生在小学时期体育、艺术2+1 项目技术认定中(以六年级成绩为准),体育、艺术所有获取优异的,记 5 个点赞。

2)、学校正学生在小学时期体育、艺术2+1 项目技术认定中(以六年级成绩为准),体育 2 项均获取优异的,记2个点赞; 1 项获取优异、另一项及格的记 1 个点赞。

(注:学生在小学时期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每获奖一次记 1 个点赞,以证书为准。

最多记 2 个点赞。

)3)、学校依照学生在小学时期体艺2+1 项目标准对学生进行艺术技术认定(以六年级成绩为准),优异可记 2 个点赞,优异记 1 个点赞(注:学生在小学时期参加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中,获一、二等奖记个 2 点赞,三等奖记 1 个点赞;参加县艺术节或优异演员奖记 2 个点赞;参加教育部门认可的国家威望部门考级认证,达五级及以上等级记 2 个点赞,五级以下记 1 个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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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志愿服务活动获学校表彰
3
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项目每次1分,满分6分
6
课外活动(6)
参加国家级文体比赛获等级奖
6
参加省(市)级文体比赛获等级奖
4
参加市级以上文体比赛或参加校级文体比赛获等级奖
3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课外活动每次0.5分满分4分
4
加分项目
榜样示范(10)
国家级表彰或国家级媒体报导
10
省(市)级表彰或省(市)级媒体报导
-8
活动考勤(8)
根据考勤记录酌情扣减
-8
宿舍检查(7)
对文明宿舍创建不力的学生酌情扣减
-7
其他项目(5)
学院审核认可的其他减分项目
-5
注:1、以上量化指标及获奖项目限于所测评学期,每个项目得分不超过项目设定分值。2、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以最高得分计算。3、先进班级、文明宿舍等集体荣誉项目所有成员均可得分;竞赛、论文、课题等集体科技项目,获奖排名第一得满分,排名第二按80%折算,其余按50%折算。4、本指标中未涉及到的活动、竞赛等得分由所在学院参考执行。5、本细则中“**以上”均包括“**”。
5
省级期刊
3
省级报刊以下发明专利
10
实践技能(5)
英语六级
3
英语四级
2
学院审核认可的社会技能证书,每项2分,满分4分
4
其他项目(5)
学院审核认可的符合该年级专业特色的其他加分项目
5
减分项目
违法违纪(10)
公安机关处分
-10
学校处分:留校察看减8分,记过减6分,严重警告(含警告)减4分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量化指标
类别
项目(分值)
具体要求
得分
基本项目
(100分)
理想信念(8)
热爱党和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
积极参加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学习与实践,自觉加强政治修养
2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
思想品德(5)
积极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6
学校表彰或校级媒体报导,或学院认定
3
科技竞赛(10)
全国或国际学术科技竞赛获等级奖
10
省(市)学术科技竞赛获等级奖
6
校级学术科技竞赛获等级奖
4
参加学术科技竞赛每次1分,满分4分
4
创新创业(5)
参与市级以上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5
参与校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3
参与学院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2
科研论文(5)
国家级期刊
2
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团结协作,关爱同学,集体荣誉感强
1
学习态度(2)
学习态度端正,勤奋认真,积极参加教学活动
2
学业成绩(70)
学期学分平均绩点折算成百分制后乘以70/100
70
社会工作(2)
担任学生干部,能正常履职,较好地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2
志愿服务(7)
志愿服务活动获国家级表彰
7
志愿服务活动获省(市)级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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