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额度证明审查收缴管理工作的公告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额度证明审查收缴
管理工作的公告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2.02.13
【实施日期】2012.02.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机动车额度证明审查收缴管理工作的公告
经市政府决定,为加强本市机动车额度管理,自2012年2月20日起,由市交通港口局派员进驻国税、车管部门合署办公,承担机动车额度证明审查收
1 /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