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标兵申报条件及评选办法
2023年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2023年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旨在宣传和弘扬教育界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德向善的教育精神,为广大教师树立榜样,进一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评选条件1.品德高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2.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取得优异成绩。
3.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并能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
4.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带动作用和影响力。
5.无违法违纪记录,没有过错行为。
三、评选程序1.广泛征求推荐: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生、家长、教师、社会组织等均可向学校推荐具备条件的候选人,推荐人需要提供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排除不符合条件或有不良记录的候选人。
3.初审评选:学校成立初审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和优秀教师组成,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初步评审,产生初选名单。
4.宣传公示:学校将初选名单在学校网站、公告栏、教师微信群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面试评选:学校组织面试评选委员会,由校领导、专家学者、人事部门和优秀教师组成,对初选名单中的候选人进行面试,并进行综合评价,产生最终的评选名单。
6.表彰奖励:学校组织评选活动,对被评选为“十佳师德标兵”的教师进行公开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并在学校网站、校报等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
四、评选标准1.职业操守: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职业道德,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2.教育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取得明显成绩,具备专业素养和创新意识。
3.爱岗敬业:勤勉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并能积极主动倡导教育教学改革。
4.组织协调和影响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影响和带动他人。
5.社会影响:在学校和社会上都具有一定的良好社会影响。
五、评选时间安排1.征求推荐阶段:公布征求推荐信息,征求推荐时间为一个月。
2023年最新的师德标兵评选方案范文三篇
2023年最新的师德标兵评选方案范文三篇第一篇: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名额及范围1、评选名额:2 3名;2、评选范围:具有两年以上教龄,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
二、评选具体条件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品格高尚,廉洁从教,堪为师生的表率;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和事业心,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在教育、教学方面成绩突出,得到家长、学生的充分认可,满意度在校内名列前茅。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积极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对业务精益求精,在教学或科研方面做出贡献。
5、有健康的心理素质,有良好的协调能力,工作中能顾全大局,()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讲团结、讲协作、讲奉献。
三、组织领导组长:xx副组长:xxx组员:xxxxxxxxxxxx下设办公室,主任刘再兵,具体负责师德标兵评选方法的制定、完善、实施和总结。
四、评选程序1、推选阶段(每年11-12月份)各教研组初评及推荐申报1人,并准备候选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每位候选人要求有500字的详实事迹材料和80字的事迹概要,一式两份报送办公室)。
2、评选阶段(每年12月)由办公室负责评选的具体事宜,评选产生候选人,报学校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进行公示。
3、表彰阶段(第二年元月)在每年教师节进行表彰,并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五、表彰及奖励1、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学校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本年度考核等次将确定为优秀3、将作为晋职、晋级和评优的重要依据;4、将其先进事迹和照片将在校网站、宣传栏上刊载。
第二篇: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魅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2023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2023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和意义中学师德标兵评选是为了表彰那些在日常教育教学工作中,具有高度师德情操、深入学生心灵、严谨治学态度的优秀教师。
通过评选,旨在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树立优秀教师的典范形象,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进步和发展。
二、评选对象本次评选的对象为全校在职的中学教师,不限于特定科任教师、班主任、教研组长等,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均可参评。
三、评选条件1.具有高度的师德情操,对学生有深厚的爱心和责任感;2.言传身教,诲人不倦,为人师表,为学生树立了良好的榜样;3.教学科研工作扎实,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能有效地帮助学生提升学业成绩;4.注重教育教学实践的创新,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水平;5.团结同事,充分发挥班主任、教研组长等职务的领导作用;6.在学校校风建设和育人环境营造中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评选程序1.提名阶段:学校允许全校教职工及学生代表共同推荐候选人,每人可提名一到两名教师。
提名材料应包括提名人的书面提名申请、被提名人的个人简历和工作经历;2.初评阶段:由学校师德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审团,对提名的教师进行初步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科研成果、学生评价等;3.复评阶段:评审团将初评通过的教师进行再次评审,初选出五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复评主要考察教师的教学实践、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4.公示阶段:公示初选出的五名候选人名单,并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5.最终评选:按照评选方案,学校师德委员会进行最终评选,选出3名中学师德标兵。
五、评选标准1.师德情操标准:具有高度道德修养、师德操守正派、为人师表,尊重师生权利,维护学校声誉;2.教师业务能力标准:具有较高教育教学水平,能够使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进行教学,并取得良好效果;教学成果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3.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工作标准: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并应用到教学实践中,有效提升学生学习质量;4.学生评价标准:学生对教师的评价以及教师在学生中的影响;5.同事评价标准:同事对教师工作的评价,特别是教师在班级、教研组等职务上的表现;6.学校评价标准:学校对教师工作的评价,包括学校领导、教师团队和学生家长对教师工作的认可度。
教育局202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
教育局2024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树立行业典范,教育局决定于2024年举办“师德标兵”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旨在全面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评选对象与条件本次评选面向全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教师,包括公办、民办及外籍教师。
参评教师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三年以上。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得到学生和家长的广泛认可。
在师德师风建设中表现优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评选标准与流程评选标准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具体如下:教育教学能力: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方面。
师德师风:评价教师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敬业精神等方面。
社会影响力:评价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贡献和影响等方面。
评选流程如下:学校推荐:各学校根据评选条件和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评选。
资格审查:教育局对推荐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参评教师符合评选条件。
专家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团,对参评教师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候选名单。
社会评议: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确保评选结果公正公平。
评选方式与权重评选采用综合评价方式,包括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和社会评议三个环节。
各环节权重如下:学校推荐:占评选总权重的30%,主要评价教师在学校内部的表现和认可度。
专家评审:占评选总权重的40%,主要评价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师德师风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社会评议:占评选总权重的30%,主要评价教师在社会上的声誉和影响力,以及公众的认可程度。
奖励措施与激励机制为激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评选活动,提升师德师风水平,教育局将给予获奖教师以下奖励措施:荣誉证书:颁发“师德标兵”荣誉证书,表彰获奖教师的优秀表现。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具体方案
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具体方案一、评选目的和意义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是学校开展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途径,旨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引领作用,进一步弘扬教育事业中的良好师德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发扬优良传统,更好地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师德示范和引领。
二、评选标准与程序(一)评选标准1.道德品质:品行端正,言行一致,以身作则,严守教师职业操守。
2.教学水平: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方法科学,教学效果显著。
3.学术研究: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善于探索创新,不断提升自身学术修养。
4.团队精神:乐于合作,善于沟通,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5.师德表现:师德表现突出,深受学生和家长的尊敬和爱戴。
(二)评选程序1.推荐阶段:由学校广泛动员教职员工自荐或推荐候选人,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相关材料。
2.初评阶段:学校通过查阅档案、征询同事评价等方式,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宣传阶段:学校组织对初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宣传和展示,让师生员工了解候选人的事迹和表现,并收集师生的意见和建议。
4.复评阶段:在候选人的事迹和表现得到广泛认可的基础上,学校组织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复评,综合考虑各方面评价意见,确定获奖人选。
5.公示与表彰阶段:学校公示获奖人选名单,并公布表彰方案,向获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
三、评选周期和评选机构(一)评选周期评选周期一般为一学年,每年评选一次,具体时间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评选机构学校成立由相关部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和实施,评选结果必须经评选委员会审批。
四、评选方式和评选要求(一)评选方式1.学校以“推荐自荐、综合评价、专家复评、公示表彰”的方式进行评选。
2.教职员工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推荐,提交相关材料和个人简要事迹。
3.学校可以邀请专家、名师等进行复评,参与评选工作。
(二)评选要求1.推荐自荐材料需要真实准确,可以包括个人简历、事迹材料、教育教学成果等。
幼师师德标兵的评选方案
幼师师德标兵的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二、评选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荣誉,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2.严格遵守幼教法律法规和幼儿园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品质。
3.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幼儿教育领域有很高的造诣。
4.关心爱护幼儿,真心关爱每个孩子,能够以身作则引导幼儿健康成长。
5.有良好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为他人树立榜样。
三、评选程序1.确定评选组织机构:成立由幼儿园园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选委员会,由园长担任评选组织负责人。
2.征集提名对象:在幼儿园内进行广泛宣传,向全体教职工征集候选人名单。
3.初步筛选:评选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对提名对象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终评候选人名单。
4.公示:将终评候选人名单在幼儿园内公示,征求教职工和家长的意见。
5.终评:评选委员会根据初步筛选结果和公示意见,综合评估每个候选人的表现,进行终评。
6.评选结果公告:评选委员会将评选结果公告在幼儿园内,通报评选标兵的名单和事迹。
四、评选内容和方式1.德育表现评选-候选人对幼儿进行的德育工作和品德教育活动的组织情况和效果;-在校园中为幼儿塑造优秀品德的典型事例。
评选方式:根据候选人提交的德育工作实绩材料进行评估,并听取领导和同事的意见。
2.教育教学表现评选-候选人在各类课堂教学活动中的表现;-候选人应对突发事件和个别困难的能力;-候选人开展的创新教育实践和取得的成果。
评选方式:根据教育教学实绩材料进行评估,并听取领导和同事的意见。
3.服务家长和社会的表现评选-候选人的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候选人参与家长活动和社区活动的情况;-候选人对社会公益事业的贡献。
评选方式:根据候选人提交的服务家长和社会实绩材料进行评估,并听取家长和社会机构代表的意见。
五、奖励办法评选出的幼师师德标兵将给予以下奖励:1.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2.发放奖金;3.作为幼儿园的师德先进代表进行校内外交流和示范;4.给予相关学习和深造的机会。
2023年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背景介绍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是对于在教师队伍中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肯定和表彰的一项活动。
旨在激励和推动全体教师积极履行师德,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养。
二、评选目标评选出符合一定条件、在思想道德、教育教学、科研创新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师德典型,以此激励广大教师向标兵学习,促进全体教师在师德建设方面的进步和提高。
三、评选条件1.政治品质:坚定信仰,忠诚党的事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高度的政治敏感性、政治责任感和政治纪律性履行教育职责。
2.道德操守:具有高尚的师德情操,教学楷模,充满爱心,严守教师职业道德底线,敬业爱岗,恪守职业道德规范,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
3.教育教学成果:具有卓越的教育教学成果,在教学工作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学生发展贡献巨大。
4.科研创新能力: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展现出突出的能力和科研水平,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科研论文,具备一定的创新意识。
四、评选程序1.组织部分教师代表、学校领导和部分学生代表组成评选委员会,负责制定评选流程和细则。
2.征集推荐。
学校向全校教师征集并推荐参评对象,同时开放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向学校推荐参评对象。
3.初步筛选。
评选委员会根据征集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初步筛选出最具魅力和影响力的候选人。
4.调查核实。
委员会对初步筛选出的候选人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如查阅其教育教学工作记录、学生评价、社会反馈等。
5.终评确定。
委员会根据调查核实的结果,进行终评,并确定最终的师德标兵。
6.公示表彰。
学校将评选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并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将获奖教师的事迹进行宣传。
五、评选奖励对于获得师德标兵称号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鼓励,包括:1.颁发师德标兵证书和奖金;2.给予宣传报道和校内外影响力;3.为获奖教师组织交流和学习机会,提供进修和深造的机会。
六、评选效果与评估1.学校将定期对评选效果进行评估,了解评选活动的影响和作用。
“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爱岗敬业师德标兵”评选、实施方案
一、评选标准:
1. 德行端正、品德高尚,遵纪守法,言行得体,诚实守信,以
身作则;
2. 爱岗敬业,工作认真、勤勉,乐于奉献,积极进取,不断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3. 师德高尚,爱生如子,严格要求,以学生成长为中心,关心
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学生排忧解难,树立师范生的政
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受到广大师生认可和尊重。
二、评选程序:
1. 推荐阶段:由单位或个人向学校推荐候选人。
推荐表包括候
选人简介、推荐理由、相关证明材料等;
2. 审定阶段:学校所在机构设立评审小组,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选出10名左右的候选人;
3. 公示阶段:公示评选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并征求广泛意见。
公示期为7天。
4. 确定获奖者:根据评选标准和程序,评审小组评出3名左右
的“爱岗敬业师德标兵”,授予荣誉称号,并颁发奖励。
三、奖励措施:
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金,3000元/人;
2. 获奖者享受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及各级协会的优先推荐和选
拔权,优先参加各种学术、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和研讨会,担任校内外重点项目的组长或骨干;
3. 学校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树立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和学生爱岗敬业,崇尚师德。
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二篇)
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为进一步弘扬崇高的师德风范,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___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升华实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年活动主题,学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___届师德标兵评选活动,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的提高,更好地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___领导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___成员:___三、评选范围及条件(一)评选范围:从宏伟实验学校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教师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热爱学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2、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严格执教,积极进取,勤奋好学,不断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3、为人师表,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贯彻实施德育的十项制度,品行高尚,廉洁从教,在师生中有较高的威望。
4、坚持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因材施教,主动关心和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尊重、爱护学生,师生关系和谐。
5、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恪尽职守,热爱___,团结协作,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___荣誉感。
凡有下列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参评资格。
1、工作不服从学校安排者;2、从事有偿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者;3、凡有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者;或被学生、家长投诉,经学校核实后,违反教育原则情况属实者。
四、评选及表彰流程1、由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年度参评人员资格。
2、将参选人员基本情况、所获得荣誉、主要事迹在学校网站上向全体师生、家长公示一周。
3、___全校学生、家长及全校教师投票。
4、按投票结果,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10—___名宏伟实验学校首届师德标兵,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5、召开学校师德标兵命名表彰大会,当选师德标兵做教育教学经验和师德事迹报告。
2023年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2023年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引言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支撑,并且教师是教育事业中的中坚力量。
在学校师德建设工作中,要积极宣传和推崇优秀的教师典型,激励广大教师向优秀的榜样看齐,提高整体师德水平。
为此,制定2023年学校师德标兵评选方案,对师德标兵的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进行规范,以推动优秀师德的和谐发展。
二、评选目的评选学校师德标兵旨在进一步激励和引导广大教师弘扬教育理想、履职尽责、勤奋进取,树立良好师德形象,提升团队整体师德水准,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评选对象评选学校师德标兵的对象为在校教师,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特教学校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
四、评选条件1. 基本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2)具备正式教师资格,有一定年限的教学经验;(3)教学成绩优秀,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4)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师德建设活动,认真履行职责,能够为学生和同事提供帮助和指导。
2. 附加条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和参与过省级以上教育教学项目的研究工作;(2)在教育教学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发表过高水平的教育论文;(3)担任学校或地方师德建设委员会成员,并为师德建设做出贡献;(4)积极参与学校外部师德评价,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五、评选程序1. 推荐阶段(1)学校成立师德标兵评选组织委员会,负责组织和管理评选工作。
(2)通过学校通知,全校教师自荐或由其它教师推荐候选人。
(3)提交自荐或推荐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筛选阶段(1)评选组织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筛选,确定初选名单。
(2)初选名单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3)综合考虑公示期间的反馈意见,评选组织委员会确定最终评选名单。
3. 宣传展示阶段(1)公布最终评选名单,并对师德标兵进行表彰和颁奖。
(2)在学校网站、校报、墙报等媒体上发布师德标兵事迹,宣传和推广先进典型。
(3)组织师德标兵开展经验交流和心得分享,激发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二篇)
中学“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弘扬本校广大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为教育事业献身的崇高思想,不断提升教师的人格___力,营造以德治校、以德育人、以德修身的良好校园氛围,促进我校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根据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和德育发展目标要求,评选我校师德标兵,以表率、示范形象促进教师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素养,更好的构建学习型、创新型的和谐校园。
二、评选名额、范围及条件:(一)评选名额、范围:1、评选名额:各年级组及行政组推荐“师德标兵”各___人,校级师德标兵___人。
2、评选范围: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师德规范的一线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1、认真履行才育中学教师职业道德的“四爱”“十不准”要求。
附:四爱:爱(教育)事业爱(工作)岗位爱(才育)学生爱才育(学校)十不准:不准接受家长馈赠;不准向学生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不准同学生家长进行功利___往;不准搞第二职业或在校内外搞有偿性辅导;不准向学生家长要车私用;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向学生乱收费或摊卖资料与东西;不准参加有损师德的娱乐活动;不准乱交道德品位不高的朋友。
2、践行才育精神。
附:才育精神:自觉尽职,敬业爱生,和谐创新,共同发展。
3、重视学生安全教育,认真履行安全职责。
4、在师德评议活动中,学生及教师的测评卷满意率达到___%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参评资格。
1、搞有偿家教、办校外辅导班的。
2、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布置惩罚性作业,剥夺学生的考试权力,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3、乱收费、乱罚款,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向学生推销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的。
4、___,工作日期间饮酒,上课吸烟、接打手机。
5、无理指责、训斥、刁难学生家长。
6、擅自缺课、调课、擅离职守,做有损___荣誉和不利团结的事。
7、穿奇装异服,佩戴易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浓妆艳抹,留怪异发型。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
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二、评选范围与条件1.评选范围:全校师德标兵先进个人评选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包括教师、校长、教务处负责人等。
2.评选条件:(1)必须具备教育教学岗位任职资格,并在所在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2)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事业相关规章制度;(3)在教育教学、学术研究、德育引领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具备师德模范形象;三、评选程序与方式1.评选程序:(1)推荐阶段:各单位推荐优秀教职工参与评选,推荐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育教学成果、职称、获奖情况等。
(2)报名阶段:推荐通过初审后的教职工填写报名表,提供配套材料并提交至评选办公室。
(3)初评阶段:评选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并进行初步打分。
(4)公示阶段:将初评合格者名单在校园网公示一周,接受师生投票意见。
(5)面试阶段:根据初评分数和公示反馈,评选办公室确定面试对象并组织面试。
(6)终评阶段:根据面试成绩与初评分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评分。
(7)审批阶段: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校领导审批,并公示获奖名单。
(8)表彰阶段:在学校组织的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上颁发奖项。
2.评选方式:(1)推荐评议:由各单位自行推荐优秀教职工,推荐材料需经过初审才能进入评选程序。
(2)公示投票:初评合格者名单将在校园网公示一周,接受师生投票,选出公示投票分数排名前三名。
(3)面试考核:根据初评分数和公示反馈,评选办公室确定面试对象,并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加权计算。
(4)最终评定:面试得分与初评分数进行加权计算,得出最终评分,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报校领导审批。
(5)奖项表彰:在学校组织的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上,颁发师德标兵先进个人奖项。
四、评选标准与依据1.评选标准:(1)教育教学成果与贡献;(2)学术研究与创新;(3)德育引领与师生关系;(4)个人职业素养与道德修养。
2.评选依据:(1)教育教学成果,包括学生考试成绩、论文成果、教材编写等;(2)学术研究成果,包括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等;(3)德育工作指标,包括学生保持纪律情况、师生互动质量等;(4)个人职业素养与道德修养,包括教书育人的作风、道德操守等。
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师德标兵评选制度教师队伍建设是实施素质教育的根本,师德建设是教师队伍建设的核心。
为深入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全面提高教师素质,树立中心城区教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勤奋工作,积极献身于教育事业。
现制定校师德标兵评选制度。
一、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爱岗敬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无私奉献的精神,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和创新意识,工作勤奋,任劳任怨。
3.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张店区中小学教师师德规范“十要十不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热爱学生,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得到师生及家长的一致好评。
4.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有较高的业务水平。
对所教学科具有坚实的理论和专业知识,积极进行教学改革,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成绩突出。
管理人员精通业务,工作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1. 学校成立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师德标兵的评选。
师德标兵评选成绩的确定:师德考核成绩占20%,演讲占50%,业务成绩、荣誉称号占30%(近三年)。
业务成绩、荣誉称号计分方法:(1)优质课、公开课、研讨课、观摩课、电教课、说课等:区、市、省、全国一等每次分别得3、4、6、8分,相应级别每降一等次递减1分,同一节课逐级获奖,先按最高一级记分,另有区1、市2、省3的加分,研讨课、说课降一等计分。
不同评选可以累计。
(2)课件评选、电子作品、教具制作等评选:区、市、省、全国一等每次分别得2、3、4、5分,每降一等递减1分。
(3)基本功大赛等:区、市、省、全国一等每次分别得1、2、3、4分,相应级别每降一等次递减0.5分,同一次比赛包涵项目不同,按一次计分;比赛逐级获奖先按最高一级记分,另有区0.5、市1、省2、国家3的加分,不同评选可以累计,可以超出。
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
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引导广大教职工增强师德意识,规范教育教学工作,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充分发挥模范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模范典型,指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积极投身、身心健康的教职工,特别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表现突出、深受师生好评的教职工。
第四条评选师德模范标兵的标准和程序应当科学、公正、公平、公开。
第五条评选活动分两个环节进行:“推荐评议”和“公示公投”。
第二章推荐评议第六条学校设立师德模范标兵推荐委员会,由校领导任兼职或副职担任主任,成员由学校教职工代表组成。
推荐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评选方案,组织推荐、评议工作,审议推荐结果。
第七条推荐对象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推荐对象必须具有师德模范标兵的先进性和典型性;2. 推荐对象必须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3. 推荐对象必须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教育教学精神和职业道德;4. 推荐对象必须具有优秀的教育教学成果,能够有效地促进学生成长发展;5. 推荐对象必须无不良记录,教师资格证书齐全。
第八条推荐工作分为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推荐书需于每年的规定时间内上交推荐委员会。
第九条推荐委员会召开会议,首先对推荐对象进行初审,对不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进行淘汰。
第十条经过初审入围的推荐对象,将根据其教育教学工作成果进行评议,评议工作由推荐委员会组织。
第十一条评议工作应当科学公正,采取多种评价手段和方法,包括听课评价、学生评价、同行评价等。
第三章公示公投第十二条评议结束后,推荐委员会将初评结果公示在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易于接受公众查询的平台上。
第十三条公示时间为一个月,公示期间接受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和投票。
第十四条公示期满后,推荐委员会对投票结果进行统计并作出最终评选结果。
第四章奖励与表彰第十五条评选出的师德模范标兵,将获得以下奖励与表彰:1. 颁发荣誉证书,称号以及奖金;2. 配备专属聘书,提高职称待遇;3. 被中国教育部等有关机构的正式通报表扬;4. 享受优先晋升、研修等福利;5. 参与学校师资培训,分享经验和交流。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
师德标兵评选方案师德标兵评选方案一、评选目的师德标兵评选旨在表彰在教育教学岗位上为学生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杰出师德表现的教育工作者,以激励广大教师增强教育教学意识,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评选条件1. 严格遵守教育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2.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心学生全面发展,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3. 具有优秀的教育教学能力,并取得显著成绩;4.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以身作则;5. 有效传播和应用教育科研成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6. 具有卓越的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参与学校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三、评选程序1. 提名阶段:学校向全体教职工和学生公开征集师德标兵候选人提名。
每个教职工和学生可以提名多名候选人,并填写推荐理由。
2. 推荐材料提交:被提名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个人简历、工作业绩、师德承诺书等材料。
3. 评审阶段:由学校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评选出初步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4. 公示阶段:学校在校园内公示初步候选人名单,接受教职工、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意见。
5. 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公布最终的师德标兵名单,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
四、评选标准1. 教育教学贡献:根据教育教学成果、学生表现等方面考量,评估候选人对教育事业的贡献程度。
2. 师德师风:评估候选人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是否遵守教育伦理道德规范,是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师长形象。
3. 职业素养与创新能力:评估候选人对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和应用能力,以及在教育教学中是否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 社会影响力:评估候选人在学校和社会的知名度、声誉和影响力。
五、奖励措施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杯,公布在校园内及相关媒体上;2. 给予适当的奖金和物质奖励,作为表彰和激励;3. 提供个人发展和晋升的机会,增加职业发展空间和权益保障;4. 授予特殊的职称或岗位称号。
以上方案仅供参考,具体评选方案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及条件【精品范文】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及条件
师德标兵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具有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期扎根教育教学第一线,对教育事业有执着追求,在本单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达到5年以上(2011年9月前),特岗教师达到2年以上(2014年9月前)。
2、有道德情操。
对工作高度负责,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成效突出。
3、有扎实学识。
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刻苦钻研业务,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教师群体中具有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4、有仁爱之心。
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与学生打成一片,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有较为突出和感人的事迹。
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
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一、绪论师德模范标兵评选是为了充分肯定和表彰在教育事业中表现出色的教师,激励广大教师向优秀教师学习,发挥示范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办法建立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落实教育教学常识的基础上,以教育教学能力、师德操守和教育实践成果为评选依据,兼顾智育劳动和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使评选结果真实、公正、科学。
二、评选条件1. 教育教学能力(1)教育知识掌握扎实,更新教育理论,熟悉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2)课堂教学设计合理,有明确的教学目标,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实际能力;(3)教学方法多样化,能够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灵活调整教学策略;(4)能运用适当的评估方法对学生的学习成果进行有效评价。
2. 师德操守(1)尊重学生,倾听学生的意见和需求,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2)维护教育公平,不偏袒、不歧视,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3)严禁任何形式的身体惩罚和侮辱性言语;(4)教育方法合法合规,不推销商业广告或进行违法违规行为;(5)教师之间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共同为学生做出努力。
3. 教育实践成果(1)在教学过程中积极探索,开展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2)取得显著的教育教学成绩,承担重要教学岗位或项目;(3)获得学生、家长、同事和社会的认可和赞扬;(4)发表教育教学论文,申报教学成果奖或获奖。
三、评选程序1. 评选单位(1)学校:各级学校可设立师德模范标兵评选委员会,负责本校的评选工作;(2)教育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组织相关专家和教育工作者,对本地区的师德模范标兵进行评选。
2. 提名和推荐(1)学校: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会议等可提名候选人;(2)教育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下发文件、开展调查等方式,征集候选人。
3. 审核和评审(1)审核:评选委员会对提名和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评选条件;(2)评审:评选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打分。
2024科技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
2024科技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科技大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激励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中表现突出,具有良好师德师风的教师,进一步营造尊重师德、崇尚师风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评选条件:1.具备高尚的师德师风,严谨治学,严守学术道德;2.在教学和科研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对学生有较好的教育引导作用;3.积极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4.具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在学校工作中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1.候选人提名:由全体教职工提名,学生代表提名和院系推荐三个途径产生候选人。
候选人需经所在院系学术委员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成为正式候选人。
2.评选材料:候选人需提交详细的个人简历、教学和科研成果介绍、教学评估结果、学生评价和同事评价等相关材料。
3.初评筛选:由评选委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筛选,根据评选条件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选出五名候选人进入决选环节。
4.公示投票:将五名候选人的资料和评分情况进行公示,供全体教职工和学生投票评议,投票结果作为最终评选的重要参考。
5.决选环节:评选委员会根据初评和公示投票结果,综合考虑候选人的综合表现和原始数据,确定正式的“师德标兵”称号获得者。
6.颁奖仪式:在学校重要场合举行庆祝活动,授予“师德标兵”称号,并颁发相应奖励。
四、评选标准:评选将综合考虑候选人在师德师风、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重点考虑以下方面:1.师德师风表现,包括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教学态度和职业形象等。
2.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评估结果、教材和课程建设等。
3.科研成果和影响力,包括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科研奖励等。
4.社会服务和学术交流,包括学术会议组织、学术报告和社会服务活动等。
五、评选权责:评选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和校学术委员会联合组织,设立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工作,其职责包括:1.制定评选细则和评分标准;2.负责候选人的初评筛选和公示投票;3.组织决选环节,确定最终评选结果;4.组织颁奖仪式和相关宣传报道。
2023年菏泽市师德标兵评选条件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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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明中心校师德标兵申报条件、评选办法、奖励办法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高的师德修养。
2、自觉接受学校合理安排的各项工作。
3、认真学习,不断探讨成熟的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
4、团结同志能与与点上负责人和同事和谐相处。
5、关爱学生,尤其是双差生,在优生的拔尖、边缘生的扶持、差生的转化上有一技之长。
6、能与学生家长及时沟通。
7、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二、评选办法
1、学生评价占10%
2、能提供特殊的关爱学生的材料占10%
3、以点为单位的教师互评占20%
4、领导组评价占30%
5、成绩占30%
三、奖励办法
1、初步计划设三名受奖人,每人奖500元。
2、学校评出的师德标兵作为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的后备人选。
说明:
1、成绩的采分待申报完后,学校统一对申报教师所代科目组织一次考试。
2、采用学生、教师、领导组评议的办法,学校统一从德能勤绩四方面对申报教师进行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