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鞋国家标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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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1148—2007《个体防护装备安全鞋》

GB 21147—2007《个体防护装备防护鞋》

GB 21146—2007《个体防护装备职业鞋》

GB/T 20991—2007《个体防护装备鞋的测试方法》理解与实施

xx集团xx安全环保研究院

生产过程中足部伤害因素及足部防护装备产品

1.生产过程中伤害足部因素

(1)物体砸伤或刺割伤害:这是最常见的伤害因素。在机械工业、冶金工业、建筑工业等生产或施工过程中,常有物体坠落或铁钉、锐利的物品散落在作业现场,可能砸伤足趾、脚背或刺伤足底。(2)高低温伤害:在冶炼、铸造、金属热加工、焦化、工业炉窑等作业场所,不仅环境气温高,而且还有强辐射热灼烤足部,灼热的物料喷溅到脚上或掉入鞋内引起烧伤(烫伤)。而另一方面,在寒冷地区,及一些低温作业场所,气温在零度以下,甚至-20℃~-30℃。低温会使足部发生冻伤,降低工作效率。

(3)化学品伤害:在化工厂、造纸厂、有色冶炼、电池生产等作业时,腐蚀性化学品可能接触到足部而产生伤害。

(4)触电伤害:是工伤事故中常见的伤害因素,可分为接触电伤害和非接触电伤害两种。前者主要是电流伤害,它可能破坏人体的内部组织,如心脏、呼吸系统、神经系统等。后者主要是电弧伤害,表现为电烙印、电烧伤、皮肤炭化,严重者可深及肌肉、骨胳和内部器官。作业者最可能通过手脚接触电,可见脚防触电的重要性。

(5)静电伤害:静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引起心理障碍,产生恐惧情绪,可造成意外伤害。也可因电击造成皮肤烧伤和皮炎。而静电的主要危害是在工业上发生易燃易爆事故,如加油站、炸药制造场所等。

(6)强迫体位:主要发生在低矮的井下巷道作业,膝部常常弯曲或膝盖着地爬行,造成膝关节发生滑囊炎。

2.足部防护装备产品

足部防护装备是保护从业人员足(腿)部位免受伤害的防护装备。主要有:护膝、护腿、足护盖、鞋类。其中最主要的是各种劳保鞋。劳保鞋按防护功能又分为:安全鞋、防护鞋、职业鞋、电

绝缘鞋、防静电鞋、导电鞋、耐化学品靴、消防用鞋、高温防护鞋、焊接防护鞋、防振鞋、耐油鞋、低温环境作业保护靴等。

国内外标准情况

1.国内劳保鞋类标准的发展

自1981年我国开始起草防护用品国家标准,并于1983年颁布GB 4014-1983《皮安全鞋》国家标准。在GB 21146、21147、21148和GB/T 20991正式颁布前,相继出台的劳保鞋类国家及行业标准有:

GB 4014-1983《皮安全鞋》

GB 4385-1984《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 4386-1984《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电阻值测试方法》

GB 7054-1986《胶面防砸安全靴》

GB 12011-1989《绝缘皮鞋》

GB 12015-1989《低压绝缘胶鞋》

GB 12016-1989《绝缘鞋(靴)绝缘性能试验方法》

GB 12017-1989《防刺穿鞋的抗刺穿技术条件及试验方法》

GB 12018-1989《耐酸碱皮鞋》

GB 12019-1989《耐酸碱胶鞋》

GB 12020-1989《耐酸碱塑料模压鞋》

GB 12623-1990《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

GB 4385-1995《防静电鞋、导电鞋技术要求》

GB 16756-1997《耐油防护鞋通用技术条件》

GB 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GB 12015-2003《低压绝缘布面胶鞋》

GB 20265-2006《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模压塑料靴》

GB 20266-2006《耐化学品的工业用橡胶靴》

GB/T 20098-2006《低温环境作业保护靴通用技术条件》

GA 6-2004《消防胶靴》

HG 2401-1992《工矿靴》

HG 3081-1999《胶面防砸安全靴》

LD 4-1991《焊接防护鞋》

LD 3-1991《防振鞋一般技术条件》

LD 32-1992《高温防护鞋》

LD 63-1994《高压绝缘鞋(靴)》

LD 50-1994《保护足趾安全鞋(靴)》

LD 60-1994《森林防火鞋》

QB 1471-1992《工业靴》

上述标准中,GB 4014-1983已于90年代清理整顿后转为行业标准即LD 50-1994;GB 12011-2000替代了GB 12011、12015、12016-1989;GB 4385替代了GB 4385、4386-1986;GB 7054-1986已转化为HG 3081-1999。经历次清理整顿已被废止的标准有:GB 12623-1990、GB 12015-2003、GB/T 12017-1989、GB 12018-1989、GB 12019-1989、GB 12020-1989、LD 63-1994。

GB 21148—2007、GB 21147—2007、GB 21146—2007、GB/T 20991—2007新国家家标准发布后,替代和将废止的国内标准有:GB 4385-1995、GB 16756-1997、HG 3081-1999、LD 32-1992、LD 50-1994。在这四个标准制定之前,国内劳保鞋类标准的制修订或多或少参考采用了国际和国外先进国家标准,但又不完全一样。如LD 50-1994是在GB 4014-1983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国际标准草案ISO/CD 8782-1993进行较大修改而成,GB 4385-1995标准中的电气性能及其检验方法与ISO/CD 8782-1中的4.3.4和5.7一致,GB 16756-1997标准中的耐油性能及其检验方法与ISO/DIS-1:1994中的4.8.9和5.19基本一致。由于通用技术类标准GB 12623-1990与ISO/CD 8782-1相比缺项很多,使用不便,特别是物理机械性能要求,由此导致劳保鞋的物理机械性能只好引用普通鞋的国标或行标的相关要求,但这些标准又往往明确指出不适用于劳保鞋(如QB 1002),这便降低了标准要求。因而,国内的劳保鞋类标准与国际和国外先进国家标准是有一定差距的。

2.国际安全鞋、防护鞋、职业鞋标准的发展

世界上不同的地区与国家对足部防护装备的要求不尽相同,这些要求具体体现在足部防护装备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上,而安全鞋、防护鞋和职业鞋在足部防护的标准范畴里,有着较大的代表性。

1991年10月,国际标准化组织第94技术委员会第3专业分委员会(足保护)即ISO/TC94/SC3开会进行讨论,提出以EN标准为基础起草安全鞋国际标准而获同意。1993年1月,ISO/TC94/SC3秘书处向各成员国发出ISO/CD 8782四份标准草案,该草案以欧洲标准EN 344-1992、EN 345-1992、EN 346-1992、EN 347-1992为基础。1994年,由TC94/SC3秘书处将8782作为正式国际标准草案颁布。1998年12月15日,ISO 8782第1、2、3、4部分正式发布。此时EN标准已由四个修订为八个,因而到2000年3月1日,ISO/TC94/SC3又发布了ISO 8782第5、6、7、8部分。在技术内容上ISO 8782与EN标准是完全一致的。

ISO 8782的总标题为“专用安全、防护和职业鞋靴”,其组成部分如下:

第1部分:要求和试验方法(与EN 344:1992一致)

第2部分:安全鞋规范(与EN 345:1992一致)

第3部分:防护鞋规范(与EN 346:1992一致)

第4部分:职业鞋规范(与EN 347:1992一致)

第5部分:附加要求和试验方法(与EN 344-2:1996一致)

第6部分:安全鞋附加规范(与EN 345-2:1996一致)

第7部分:防护鞋附加规范(与EN 346-2:1996一致)

第8部分:职业鞋附加规范(与EN 347-2:1996一致)

2000年12月,由英国标准协会(BSI)掌管的CEN/TC161秘书处发布了新的安全、防护和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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