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报销制度及差旅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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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报销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出差管理和费用支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出差依办理流程:
1、出差前,当事人部门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写明出差事由、人数、地点、天数。出差期限由部门经理、总经办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天数。
2、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可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未向财务暂支费用的,返回后3日内报销。
第三条出差费用补助标准
1、住宿和其他补助标准
1.1、出差补助标准分为住宿补助和差旅补助
1.2、住宿补助按实际住宿天数在标准内据实报销。
1.3、差旅补助含出差地交通费、伙食费等,按出差自然天数核发。
2、差旅出行标准
出差人员乘用交通工具的标准如下:
2.1高级管理:可选择乘用飞机经济舱或动车、火车软卧等出行方式;
2.2中级管理及以下人员:可选择乘用动车、火车硬卧;
2.3因特殊情况须乘坐飞机的,须向总经办进行汇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
2.4因公出差时,如可以购买到打折飞机票并价格等于或低于规定标准车票的,在总经办审批同意后方可选择购买打折飞机票。
第四条出差费用报销标准
1、出差人员按规定乘坐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凭飞机、火车、长途汽车票等相应票据按标准据实报销。
2、员工报销住宿费用均必须提供发票,否则不予报销。
3、其它报销:公关费、招待应酬等费用经总经办审批执行的,可实报实销。
4、下列费用不得报销:
4.1健身娱乐美容费用;
4.2酒店内小酒吧的费用,商务活动除外;
4.3出差地商场等地方发生的任何私人购物费用;
4.4公司指定审批人认为不得报销的相关费用。
5、住宿补助、交通补助,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增的,需先向总经办报备,同意后方
可适当增办。
第五条费用报销程序
所有报销单据报销有效期为3日。当天出差的费用3日内必须交至财务部审核;短期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根据差旅费用标准填写《费用报销单》。
报销单应填写规范,报销时报销单上应注明所办每一单的事由、目的地、人数、用途和原始单据张数,并附原始单据和发票。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总经办进行审批。财务部负责人对所有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的复核。
第六条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2、本制度经总经办通过之日起开始施行。
附:出差申请表
出差申请表
文件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