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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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2013年新)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2013年新)

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省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条列》、《安徽省十二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划》(科高〔2012〕52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省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省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全省孵化器进行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省级孵化器认定和管理。

市、县(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孵化器建设、管理和指导。

第二章功能与目标第四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页脚内容- 7 -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型企业和企业家。

第五条孵化器的发展目标是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营造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的局部良好环境,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区域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做贡献。

第六条孵化器要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完善服务功能,充分利用和整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和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的研究、实验、测试、生产等条件,提升服务水平;逐步实现自收自支、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

第三章省级孵化器的认定第七条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二)孵化器发展定位、发展方向明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编写要求

《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编写要求

附件2:《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编写要求编写《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过程中,应遵循“内容详实、版式简约、便于评审”原则,按照内容和格式要求准备材料并编写申报书,材料排列顺序可做适当调整。

申报书要求A4纸双面打印,按书籍式装订成册,用铜版纸封面封装。

《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封面(格式见附件2-1);2、当地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公文;3、《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2);4、科技企业孵化器整体发展情况报告;5、依据《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办法》第四条“申请认定省级孵化器,应具备下列条件”中的规定,进行对照说明(如申报专业技术型孵化器请注明),并填写《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对照表》(见附件2-3);6、孵化器法人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7、填写《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工作人员列表》(见附件2-4),并附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8、孵化器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9、关于孵化器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10、关于在孵企业条件及毕业企业条件的相关文件的复印件;11、拥有孵化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存款证明、设立孵化资金的文件、如何使用孵化资金的文件等)12、如申报专业技术型孵化器,需附上专业技术平台或专业化中试基地设备清单(包括:设备名称、用途、单价);13、填写《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名单》(见附件2-5);14、填写《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企业名单》(见附件2-6);15、2-3个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孵化器通过什么服务帮助企业解决了什么问题,而不是简单介绍企业的发展情况)。

16、所有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7、所有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复印件;1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注:其中第16、17项内容单独装订成册并准备两份即可。

附件2-1:(封面格式)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申报单位:单位性质:主管单位:申报时间: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制二O一一年十月附件2-2: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一、基本信息二、综合情况三、在孵企业概况四、毕业企业概况《河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基本情况表》填表说明孵化器收入:指科技企业孵化器及直属企业自身上年度技工贸收入之和。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一、基本信息材料1.申请单位的基本介绍,包括单位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等基本信息;2.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明;3.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申请单位的股权结构、股东名册、股权变动情况;5.申请单位的税务登记证明;6.申请单位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明。

二、孵化器规划材料1.孵化器的规划书,包括孵化器的总体规划、发展策略、运营模式等;2.孵化器的建筑设计图纸、平面图和立面图;3.孵化器的房屋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时间、租金等;4.孵化器的设备清单,包括安装设备、办公设备等;5.孵化器的工作计划和相关管理制度;6.孵化器的风险评估和防控措施。

三、员工材料1.孵化器的员工名册和人事档案,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岗位职责等;2.孵化器的员工培训记录和证书,包括员工的培训情况及相关证书;3.孵化器的员工考核和奖励制度。

四、创新创业项目材料1.创新创业项目的申报书,详细介绍项目的创新点、市场前景、技术特点等;2.创新创业项目的商业计划书,包括项目的市场定位、资金需求、盈利模式等;3.创新创业项目的团队成员介绍和人员配备计划;4.创新创业项目的技术开发计划和进展情况;5.创新创业项目的市场调研报告和竞争分析报告。

五、财务材料1.孵化器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3.孵化器的融资情况,包括银行贷款、股权投资等;4.孵化器的合同和财务审计报告。

六、其他材料1.孵化器的荣誉证书和成果展示;2.孵化器的合作伙伴名录和合作协议;3.孵化器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情况;4.孵化器的社会责任和公益活动。

以上是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的清单,申请单位需要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应的材料,并且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申请单位还需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申请材料的整理和归档,以便审核和评估。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11.05•【字号】厦科联[2013]50号•【施行日期】2013.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科联[2013]50号)各有关单位:现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制定的《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厦门市财政局2013年11月5日厦门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闽科高〔2013〕8号)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加快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12〕5号),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市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培养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推进厦门创新型城市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

具体形式包括科技创新创业园区、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留学生创业园、国际企业孵化器、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等。

第三条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通过开展创业培训、辅导、咨询,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以及政策、法律、财务、投融资、企业管理、人力资源、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

第四条鼓励大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专业孵化器,形成专业技术、项目、人才和服务资源的集聚,促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行业竞争力。

1.杭州市孵化器申请需要资料清单

1.杭州市孵化器申请需要资料清单

杭州市孵化器申请资料清单
1.确定企业名称?申报主体的名称?孵化器名称
申报主体硬性要求:
2.最重要的是填写一份申请表,申请表填写?(一式六份,参照文档3)
3.附件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共两份)
a营业执照、
b自有场地产权及面积证明、(3000平米以上)
c管理人员学历及专业培训证明;
d在孵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注意在孵企业认定,参考要点表格,15家以上,在孵企业20%以上已申请专利)
e孵化协议(按表五顺序排列);
f企业知识产权证明;
g基金投资情况;(参考文档4)
h孵化器管理制度、
i孵化服务情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资料。

(商务、信息、咨询、培训、市场、投融资、技术开发与合作交流等各方面服务情况简介,参考文档4)
不同类型的附件材料之间用标记隔开,并注明附件名称。

一式二套装订成册。

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随着越来越多的创业者选择入驻孵化器,孵化器申报材料成为了创业者在入驻孵化器之前的重要准备工作。

一份规范清晰的申报材料清单不仅能够提高入驻孵化器的成功率,还能够帮助创业者更好地了解自身所处的阶段和需求,为未来的企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创业团队信息1. 团队信息表,包含创业团队成员的姓名、职务、专业、工作经历等基本信息;2. 创业团队成员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 创业团队成员学历、证书等资历证明(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

二、企业注册资料1. 企业注册资料,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注册资本等信息。

如为个体工商户,则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2. 股权结构表,包含公司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份数量、持股比例等信息;3. 公司章程及相关强制性文件,如有变更需要提供变更文件。

三、商业计划书商业计划书是创业者向孵化器展示自身企业的重要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 企业市场分析报告,包括市场规模、市场需求、市场前景等信息;2. 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定位及竞争分析报告;3.财务预测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4. 企业发展计划,包括短期发展计划、中长期发展计划等;5. 相关合同和协议。

四、知识产权证明知识产权是创业者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创业者应该准备以下证明材料:1. 专利证明,包括专利证书、专利权人证明等;2. 商标注册证,包括商标注册证书、商标查询证明等;3. 著作权证书,包括著作权注册证书、著作权登记证明等;4. 其他与知识产权相关的证明文件。

五、其他材料创业者还应该准备以下材料:1.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2. 银行开户证明,包括开户许可证、银行账户信息等;3. 合规审计报告,包括环评报告、安全生产评估等;4. 其他相关资料,如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综上所述,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是创业者入驻孵化器前必须准备的重要材料之一。

齐全、规范、清晰的申报材料能够提高申报的成功率,帮助创业者更好地展示自身企业的优势和潜力,进一步加快企业的发展速度。

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要求

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要求

附件3: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要求一、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条件(一)满足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孵化器登记条件,且已在平台登记备案。

(二)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经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包括国家级、省级、市级)。

(三)与国外企业在平台建设、资讯科技、科技研发及成果转化、人才与金融服务等方面有合作关系。

(四)已申请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的在孵国外科技企业(众创空间要求为入驻项目团队)数不少于10个,且注册地需要在申报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内。

(五)孵化器要求建立自有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众创空间要求建立自有或合作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不低于200万人民币。

(六)制定针对国外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特殊孵化政策。

(七)举办国际交流活动一年不少于5场。

(八)国外企业是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1、属于外资企业;2、企业的股东之一为外籍人员;3、法人代表为外籍人员。

(九)国外项目团队是指团队人员中至少有1人是外籍成员。

二、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材料(一)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请表(二)在孵国外企业(项目团队)情况汇总表- 1 -(三)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四)附件清单- 2 -申报材料样式: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材料广东省科学技术厅二○一七年制目录1、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2、在孵国外企业(项目团队)情况汇总表3、国际交流活动汇总表4、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申报书提纲5、附件清单1、国际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请表申报类别(孵化器或众创空间):推荐单位盖章:年月日注:国际孵化器名称须与申报主体的孵化器名称一致。

孵化器的级别填写最高级别(国家级、省级、市级)。

国外科技企业注册地如不在孵化器内,则必须与运营单位签订孵化服务协议。

推荐单位为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单位- 5 -2.在孵国外企业(项目团队)情况汇总表在孵国外企业情况汇总表2、外资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0%。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良好的创新孵化生态,根据《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豫科〔2019〕35号)、《河南省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豫科〔2020〕101号)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河南省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二、申报材料申报认定、备案河南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单位,请分别按照附件1、2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纸质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复)印,书籍式装订,一式2份(封面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电子版要求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

三、申报流程(一)材料提交。

请将申报材料报送归口主管部门(各省辖市科技局,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科技主管部门,各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教育厅)。

(二)审核推荐。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和省教育厅对拟推荐的相关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应进行审核并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申报类别分别汇总形成各类孵化载体申报汇总表,并出具推荐函,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在规定的日期前报送至科技厅。

四、有关要求(一)本次申报的孵化器、众创空间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以下一项或多项专业服务,孵化服务领域侧重围绕我省重点培育的“7+28+N”的产业链条。

1.专业平台服务。

通过自建、共建、合作等方式,建设专业技术领域内开放式的公共服务平台,为在孵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测试等服务;2.供应链服务。

孵化器企业入驻申请表

孵化器企业入驻申请表

XX孵化器企业入驻申请表孵化器入孵企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办好市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更好地孵化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优秀企业家,有效地推动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的发展,根据国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宿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职能第二条宿迁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孵化器的管理和服务机构。

第三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以科技型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为入孵企业提供研发、中试生产、经营的场地和办公方面的共享设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以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创业成功率,为社会培养成功的科技企业和企业家.第四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入孵企业进行指导管理,协助工商、税务、审计、安全等部门对其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第五条中心为入孵企业提供以下服务:(一)协助入孵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服务;(二)为入孵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提供资料初审、联系上报等全程服务;(三)为入孵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四)为入孵企业的成果发布、信息沟通、产品检测、软件测评、成果鉴定、合资合作提供服务;(五)协助入孵企业代理、办理人才引进的有关手续,接纳组织关系;(六)为入孵企业的员工及外聘人员的生活起居、文体活动、子女就学等提供协助;(七)为入孵企业举行的培训、项目洽谈等活动提供服务;(八)为入孵企业提供有关财务、法律、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九)为入孵企业提供办公、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公共场所的设施配套、环境卫生、安全等服务;(十)为入孵企业在孵化期间提供融资渠道和信息的服务。

第三章入孵企业从事领域和人员第六条根据国家科技部颁发的《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2006)》和省、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结合宿迁目前的实际情况,入孵企业所从事的领域规定如下:(一)生物医药产业:包括生物技术的药品、中间体、原料药;中药;化学药;轻工、食品生物技术及产品;新型医疗器械的研究、开发、试制;农业生物技术的新品种研究、开发、培育,综合利用技术的研究、开发。

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标准厂房补贴申报指南【模板】

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标准厂房补贴申报指南【模板】

***件3孵化器(加速器)建设标准厂房补贴申报指南一、支持对象(一)标准厂房集中区域占地面积15亩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标准厂房单体建筑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二)工业标准厂房是指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并出租给中小企业使用的厂房。

工业标准厂房包括钢结构(含钢筋混凝土结构、轻钢结构、简易钢结构、钢混结构)厂房、框架、砖混结构厂房和网架工程厂房。

工业标准厂房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规范要求,并能结合行业特点、生产工艺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其中框架结构和砖混结构在2层及以上,钢结构厂房高度不低于6.5米。

(三)申报单位须为在我区注册登记的孵化器(加速器),已通过广州市登记备案且参加上年度广州市绩效评价合格。

二、支持标准(一)鼓励区内孵化器、加速器结合自身发展定位,建设符合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高端智能装备制造、IAB、NEM等产业通用标准及行业要求的标准厂房项目,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500万元。

(二)对孵化器、加速器年度建设标准厂房投资贷款给予贷款总额1%的贴息补助,每年最高100万元,最多贴息2年。

三、申报材料(一)《增城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补贴类资金申请表》;(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孵化器(加速器)通过广州市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四)孵化器(加速器)参加上年度广州市绩效评价合格的证明材料;(五)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年度报表;(六)2018年度在增城区依法纳税的年度完税凭证(不够一年按实际情况提供纳税凭证);(七)批准建设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八)孵化器(加速器)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不动产权登记证》、标准厂房设计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以上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九)申请投资建设一次性补助项目的,还需提供孵化器(加速器)与建设标准厂房承建商所签署的施工合同;(十)申请投资贷款贴息补助项目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贷款合同、贷款到账凭证和本金利息支出凭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贷款本金利息支出清单(包括:贷款银行、贷款额度、贷款期限、本金利息支出总额、利息支出明细等),按次序附上全部利息支出凭证;3.银行出具的“企业付息证明”。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

附件2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要求一、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申报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明确发展方向和发展目标。

实际注册并运营的时间满2年。

(二)已在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育成服务平台登记备案,并在平台上至少上报1年相关统计数据,且数据齐全、真实。

(三)具有专门的管理服务团队,其中专业从事企业孵化的服务人员数量占总人数的7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企业孵化服务人员。

专业从事企业孵化服务人员指经过创业服务相关培训或具有创业、投融资、企业管理等经验的人员。

(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使用面积和公共服务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在孵企业使用面积不低于总面积的75%。

每千平方米(孵化场地使用面积和公共服务面积)平均在孵企业数量不低于5家(专业孵化器不低于3家)。

每千平米(孵化场地使用面积和公共服务面积)在孵企业提供就业岗位数量不少于60个。

‐ 2 ‐ (五) 在孵企业中应有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标准的企业,在孵企业中已申请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占比不低于40%。

(六) 累计毕业企业综合型科技企业孵化器12家以上;专业型孵化器9家以上。

(七) 具备投融资服务功能,孵化器自有种子资金或可支配孵化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并要求孵化器内有2个及以上企业投资案例或获得投融资的企业数量不低于在孵企业数量的10%。

(八) 具有集成化的服务能力,能够提供技术转移、科技金融、创业辅导、资源链接等各类创业服务,签约科技服务机构不低于10家。

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拥有1名创业导师。

(九) 专业孵化器主要围绕细分产业领域集聚创业企业并提供精准孵化。

专业孵化器需具有清晰的产业方向,建有专业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具备专业技术管理团队,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在该产业方向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数量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十) 属粤东西北地区的孵化器,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

《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

《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年月,福建省科技厅印发《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闽科高〔〕号),并即实开始实施。

《办法》明确申请孵化器组建备案、入驻孵化器的在孵企业等应当具备的条件,并规定省级孵化器年均毕业企业数不低于在孵企业总数的%或累计毕业企业数达家以上。

以下为办法全文:福建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修订)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闽委发[]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办〔〕号)精神,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根据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号)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养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载体,包括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大学科技园、留学人员创业园等综合性、专业性的科技企业创业服务机构。

第三条孵化器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创业企业(以下简称“在孵企业”)为服务对象,提供研发、试制、经营的场地和共享设施,提供政策、法律、投融资、企业管理、市场推广和加速成长等方面的培训、辅导与咨询服务,以降低在孵企业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提高企业的成活率和成长性,培育科技型企业和创业人才。

第四条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设区市、县(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内孵化器规划和发展的责任主体,同级科技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管理工作。

第五条孵化器管理分为组建备案和评估两个层次。

具备组建条件的机构可向所在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达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省级孵化器”)条件的,可由所在设区市科技行政部门推荐,由省科技行政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申请孵化器组建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和可共享的基础设施;.有明确的章程,包括宗旨、任务、投资主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等。

申报孵化企业所需材料清单

申报孵化企业所需材料清单

申报孵化企业所需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企业概况表;
3、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经营者)简介;
4、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企业人员名单;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企业章程(工商局注册文件);
7、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8、研发项目简介(附电子文档、项目(产品)图片,以便于孵化项目的推介)。

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申请报告
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公司名称)由×××、×××(股东)等共同投资组建,主要从事×××××××××××××××××××××××××××项目的研发,要求进入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特此提出申请。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企业概况表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企业主要经营者)简介
年月日
杭州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孵化企业人员名单
单位:年月日
注:本企业全体人员均填入本表,留学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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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材料清单
一、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见附表)
二、孵化器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三、孵化器孵化场地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运营团队人员情况表(见附表)
五、孵化器基本情况介绍(要突出运营机制、服务模式、服务平台、孵化成效、发展思路等,专业孵化器还要突出产业集聚、技术支撑、专业化服务团队等)
六、孵化器2015年度工作总结
七、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基本情况表(见附表)
八、2个成功孵化案例(重点介绍孵化器如何帮助企业解决问题,不是简单介绍企业的发展情况)
九、设立种子或孵化专项资金的证明材料(包括设立资金的文件或决议、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情况等)
十、其他证明材料(可单独装订)
(一)在孵企业营业执照;
(二)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签署的孵化服务协议(或入驻协议);
(三)孵化器与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包括法律事务所、会计事务所、咨询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等金融机构)签订的为在孵企业服务的合作协议;
(四)服务孵化企业的核心规章、管理制度;
(五)场地、硬件环境照片;
(六)举办的各类活动照片;
(七)其他能突出孵化能力和工作绩效的材料。

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表
运营团队人员情况表
在孵企业情况汇总表
- 4 -
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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