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阅览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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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阅览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图书管理员必须树立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一、按照图书编目要求,及时做好新书登记编目和分类上橱工作。
二、制定每学期图书工作计划,严格执行《借阅规则》及《赔偿制度》。
三、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做好图书的清理和更新工作,同时做好
旧书的修补工作。
四、认真做好每天中午的图书出借工作和学生的阅览工作,除星期六
外,要做好每天下午分班进室阅览的接待工作。
五、做好新书介绍和读书心得交流工作,图书橱窗布置的内容,每
月更换一次。
六、指导学生开展读书活动,期末组织一次读书心得交流活动,每
学期举行一次读书知识讲座。关心学生阅读情况,做到一学期每个学生阅读课外书不少于10本。
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清洁工作每日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做
到窗明几净。
八、热情服务,坚守岗位,钻研业务,提高效率。
九、认真做好读者阅读率的统计工作,认真填写各种使用记录登记表
册。
十、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
行有关图书管理规章制度,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坚守岗位。
十一、做好清洁卫生,防火、防盗、防尘、防晒、防虫、防潮等工作。十二、努力学习和熟练掌握图书管理业务,做好图书的分类、编目,新书要及时上架,投入使用。保管好各类报纸、期刊、杂志,定期装订成册并编目归档。保持资料完整无损,便于读者查找。十三、积极主动为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提供服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书刊资料的采集、分编、上架和借阅工作。定期编写新书
通报和馆藏各种书目,积极向师生推荐图书。
十四、负责图书排架、整架,做好各类统计、清点与记录工作,图书书标、卡片、登录号、索书号、帐目要清楚、做到书账相符。
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装裱工作。
十五、帮助和指导学生借阅图书和查找资料,严格借阅手续,教育学生爱护图书,归还时做到不污损,不丢失,不无故延期,努力
提高图书的利用率和周转率。
十六、每周组织一至二次学生读书活动,为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提供有益场所。
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
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
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大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
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
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
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
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
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
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公安部门处理。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
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
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
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
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
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
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
还清所借图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
1.图书种类登记册;
2.图书分类登记册;
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
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
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
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
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图书、清点、剔旧和处理方法
一、剔旧工作必须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
二、剔旧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准备剔旧的书刊先广泛征求有关人员的
意见,再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三、剔旧的具体范围:1)内容陈旧过时的书刊。2)长期以来无人问津
或很少有人借阅,流通率极低的书刊。3)复本过多造成积压的书刊。4)内容重复的图书资料。5)凡有关部门明文规定或通知,内容不健康应停止流通的书刊。6)经过长期借阅周转,残破不全无法修复的书刊。
四、凡被剔旧的藏书资料,都应在财产登记薄和公务目录上予以注销,
并及时造好清册,一式两份,一份图书馆留底,一份报总务处备案。
五、对被剔除的书刊可分别采取调拨、交换、削价处理和报废等方法
处理。剔除工作每二年可进行一次,并做好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