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中国种子行业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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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国种子行业分析报告

种子行业是处于农业生产链条的上游行业,对农业稳定生产和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欧美发达国家种业较为成熟,形成了集科研、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于一体的相当完善、颇具活力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体系。我国种业发展起步较晚,商业化体系构建尚不完善,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世界种业发展历程及现状特征

世界种业发展经历四个时期:

(1)政府主导时期(1900-1930年)

大多数发达国家在种业发展初期,由于缺乏必要的法律及政策法规约束,种子市场经营极不规范,缺乏监管、市场混乱、研发无序等问题较为突出。基于当时市场机制还不健全等因素,很多国家不得不由政府出面,釆取政府主导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以美国为例,上世纪20年代美国专门成立了“作物品种改良协会”及配套的“种子认证机构”,负责品种研发和审定工作,一直到20世纪30年代,美国还一直采用的是品种由州立大学和科研机构联合培育,政府审定、农民购买的经营模式。

(2)立法过渡阶段(1930-1970年)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对品种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志着种业市场化进程的开启。这一时期种业市场结束了过去以公立机构为主的经营模式,开始向以私立公司为主的经营模式转变。市场经营主体也由最初的从事种子加工、包装和销售的私人公司逐渐演变成为专业性或地域性的种子公司,一些公司靠销售公共品种起家,也有公司聘用专家,培育新品种或出售亲本材料,后期甚至出现了品种研发、繁育和销售紧密结合起来的“育繁推一体化”的大型种业公司。

(3)垄断经营阶段(1971-1990年)

这一时期出现了以市场垄断为目的的私营种子公司,通过建立属于自己的品种研发中心,依靠政府出台的保护品种产权的政策法规,不断加快扩大市场规模的步伐,并在种业市场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随着种业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有实力的企业开始依靠自身先进的技术优势和资源优势通过并购、合资等方式进一步壮大自身实力,巩固在市场中的垄断地位,并使公司朝集研发、繁育、销售一体化的跨国种业巨头方向发展。

(4)种业全球化阶段(1990年至今)

随着市场化、贸易自由化进程的加快,开始于20世纪初期的以美国等发达国家为主要代表的全球种子行业,已经完成了工业化、现代化进程,并进入了以高新技术为核心,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推动种业全球化发展为主要特征的种子产业垄断阶段。这一时期有实力的跨国种业公司掀起了并购的浪潮,进而呈现出跨国种业巨头并存,少数公司占据了国际种业市场大部分市场份额的局面。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1)跨国种业巨头集中在少数几个起步早、技术水平高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德国等;2)全球排名前十位的种业公司所占市场份额不断增加,寡头地位逐渐形成。

二、我国种业概况

中国种业发展起步较晚,直到新中国成立以后,种业市场才初步形成并缓慢发展,在当时特殊的内外部环境下,政府控制着种业市场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由于自身种业竞争力较弱并且受特殊经济环境影响,中国种业市场采取的是封闭的发展模式。但随着经济发展、市场改革及外部环境的变化,过去政府主导一切、封闭式的种业发展模式已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一系列种业政策的出台拉开了种业市场改革的序幕,从此,中国种业市场进入了产业化、市场化发展的新阶段。21世纪初,中国成功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标志着种业市场的全面开放,全球化背景下的中国种业市场又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1)我国种业的历史发展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种业经历了计划经济“四自一辅”时期、改革开放“四化一供”时期和市场经济发展时期三个阶段:

一是计划性“四自一辅”时期(1949-1978),种子工作主要依靠农业合作社自繁、自选、自留、自用,辅之以调剂,在全国形成了以县级良种场为核心,公社、大队良种场为桥梁,生产队种子田为基础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加快了农作物良种的繁育和推广速度。

二是改革开放“四化一供”时期(1979-2000),种子工作逐步实现品种布局区域化、种子生产专业化、种子加工机械化和种子质量标准化,实行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四化一供”标志着种子生产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

三是市场化阶段(2001-至今),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各类竞争主体能够平等参与竞争,特别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发布后,各类种子企业纷纷自主研发或从科研部门购得品种开发经营权,形成品种研发渠道的多元化,种业主体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后,有效维护了品种权人的合法

权益,有力推动了植物新品种的培育,高产优质新品种审定数量增加,种子企业逐步发展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随着2011年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出台,种子企业作为商业化育种体系核心的地位得到明确,行业准入门槛大幅度提高,鼓励和支持繁育推一体化的大型企业进行兼并重组,行业将迎来高速发展期。

(2)我国种业发展现状

1)目前我国种业发展的特点表现为:

①种子企业数量下降。截至2014年底,我国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数量为5,064家,与2013年相比减少885家。其中持部级颁证企业183家;持省级颁证企业1906家,同比减少263家;持市县两级颁证企业2,975家,同比减少623家。自2010年以来,种子企业数量减少3,636家,合计减幅达41.80%;

②种业企业逐步发展壮大。2014年度,全国种子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639.33亿元。资产总额1亿元以上的达到306家,与2013年相比增长63家,其中10亿元以上(含)的种子企业14家,5亿元至10亿元(含)的17家,2亿元至5亿元(含)的95家,1亿元至2亿元(含)的180家;

③技术竞争更加激烈,企业科技创新速度加快。2014年度,规模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科研投入达38.69亿元,科研投入占种子销售收入的4.87%。同时,2014年度,企业通过国审品种数为53个,省审品种数为732个。其中,企业选育国审玉米品种18个,所占比例达到62.07%;企业选育水稻品种17个,所占比例达到36.14%,企业选育品种所占比例较前几年均有所提高。

④骨干种子企业逐渐发展成为行业主力。2013年中国种子协会评选出56家中国种业信用骨干企业。2014年,骨干企业总资产为392.92亿元,占行业所有种子企业总资产23.99%。骨干企业科研总投入达到12.57亿元,占行业所有种子企业科研投入总额比例为32.49%。

2)我国种业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

①种子企业数量众多,但竞争力有限,行业集中度仍然较低。截至2014年底,我国持有效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数量为5,064家,但最大的公司市场份额不到5%。种子销售收入前十强企业收入总额为123.52亿元,占全行业总收入的比例仅为15%。拥有育繁推一体化实力的公司不到100家,绝大多数公司没有品种权,只是“代繁公司”或者“经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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