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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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176_条(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评注

《民法典》第176_条(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评注
【3】在原《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以上规定大体被延续下来,但也存在重要的实质性变化。其实,最 初的《民法总则(草案征求意见稿)》并未沿袭原《民法通则》单独设立民事责任章的立法体例,而是以权 利保护之名将有关民事责任的规定统合在第八章“民事权利的行使和保护”之下。其中,第 135 条关于民 事责任的一般规定分为两款:第 1 款从正面界定民事义务的产生依据,即“民事主体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 者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第 2 款则从反面确立违反民事义务的后果,即“民事主体不履行或者不完 全履行民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①转而从民事责任的角度看,该条第 2 款旨在揭示民事责任 与民事义务的关系,即违反民事义务是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
三、民法中“责任”等术语的用法及其立法纯化
本 条 最 为 核 心 之 问 题 有 二:一 是 民 事 责 任 的 概 念,二 是 民 事 责 任 与 民 事 义 务 的 关 系。但 由 于“ 责 任”“民事责任”等术语具有极其丰富的含义,甚至承载多种完全不同的概念,所以有必要先行探究相关 术语的语言用法,具体包括教义学(学术用语)和实证法(立法用语)两个方面。应予指明的是,语言用法 与概念之间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下文所作只是一种基于合目的性之大致划分,以便初步界定本条所使 用的“民事责任”之最基本意义空间。
第一百七十六条【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一、规范要旨
【1】本条是关于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确切地说,其规范内容并不限于民事责任本身,毋宁还扩及民 事义务与民事责任的关系。然而,本条并未对二者予以严格的概念界定,而。此处所涉核心问题便在于,何为民事责任?其与民事义务的关 系如何?民事义务与责任的产生依据为何?以及,本条究竟具有何种规范功能?

什么是违约责任?

什么是违约责任?

什么是违约责任?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因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下面,我们来介绍一下什么是应届毕业生边肖的违约责任。

欢迎阅读!什么是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因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不履行合同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如不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将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合同约束力的集中体现。

没有违约责任,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就会成为空谈。

违约责任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有利于促进合同的履行,弥补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

违约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违约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

根据《民法通则》,民事责任包括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因此,违约责任既不是刑事责任,也不是行政责任,而是属于民事责任的范围。

(2)违约责任是因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违约责任的发生以合同义务的存在为基础。

没有合同义务,就没有违约责任。

因此,违反合同法规定的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等法定义务时,不是违约责任,而是其他民事责任。

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有很多种,包括违约责任,以及因缔约过失、合同解除、合同无效、非违约方未履行减少损失义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不应与合同产生的民事责任相混淆。

(3)违约责任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责任。

它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它的义务也是当事人之间的义务。

因此,违约责任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而不能在当事人之外产生。

(4)违约责任具有任意性。

除有关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外,违约责任一般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包括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违约金数额、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等。

并且各方可以自行达成一致。

(5)违约责任具有赔偿和处罚的双重性质。

补偿性履行是指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以通过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等方式获得补偿。

其惩罚性表现为定金条款的违约金和约定的违约金高于实际损失。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什么?劳动合同当事人因过错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的法律责任,称为劳动合同违约责任。

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3篇)

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民事责任是维护民事秩序、保护民事权益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民事责任的定义、构成要件、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民事责任的定义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点:1. 法律性:民事责任是法律规定的后果,具有强制性。

2. 民事性:民事责任涉及的是民事关系,即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 损害性:民事责任是因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发生的,具有损害性。

4. 补救性:民事责任旨在补救被侵害的合法权益,恢复民事关系平衡。

三、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1. 违约行为: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包括合同义务、法定义务等。

2. 损害事实:民事主体的违约行为导致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3. 因果关系:损害事实与违约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 违约方主观过错:违约方在实施违约行为时具有故意或过失。

四、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民事赔偿:民事主体因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恢复原状:民事主体因违约行为导致他人财产、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恢复原状。

3. 修理、重作、更换:民事主体因违约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承担修理、重作、更换等补救措施。

4. 修理费、重作费、更换费:民事主体因违约行为导致他人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应当支付相应的修理费、重作费、更换费。

5. 精神损害赔偿:民事主体因违约行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给他人造成精神痛苦的,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6. 惩罚性赔偿:民事主体因违约行为给他人造成严重损害,法院可以判决其支付惩罚性赔偿。

7. 请求权丧失:民事主体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其相应的请求权丧失。

8. 名誉损害赔偿:民事主体因违约行为侵害他人名誉,应当承担名誉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

合同法违约责任条款的规定来源:时间:2012-08-17浏览:1863次违反合同,并不一定会引起民事责任的承担。

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违约当事人才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的要件有:1.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2.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3.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合同法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公共基础知识 民事责任

公共基础知识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一、概述二、违约责任(一)违约行为(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指当事人违反合同义务依法所要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1)当事人要有违约行为;(2)不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知识拓展违约金和定金的竞合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一)侵权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有加害行为、有损害事实的存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二)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三种。

过错推定责任仍以过错作为承担责任的基础,因而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归责原则,而只是过错责任原四、诉讼时效(一)概念诉讼时效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二)诉讼时效的期间(三)诉讼时效的中断1.概念诉讼时效中断指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继续进行,并重新计算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四)诉讼时效的中止1.概念诉讼时效中止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

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3.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律效果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仍为有效。

法定事由经过的期间为时效中止期同,不发生时效期间的效力。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民事责任有哪些

民事责任有哪些

民事责任有哪些民事责任的分类包括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财产责任与⾮财产责任、⽆限责任与有限责任、单⽅责任与双⽅责任、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等,那么,民事责任有哪些?店铺⼩编为你解答。

详细内容请阅读下⽂。

民事责任有哪些(⼀)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根据责任发⽣根据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

合同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合同附随义务或违反规定的义务⽽产⽣的责任。

侵权责任是指因侵犯他⼈的财产权益与⼈⾝权益⽽产⽣的责任。

其他责任就是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之外的其他民事责任,如不当得利、⽆因管理等产⽣的责任。

(⼆)财产责任与⾮财产责任根据民事责任是否具有财产内容,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财产责任与⾮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是指由民事违法⾏为⼈承担财产上的不利后果,使受害⼈得到财产上补偿的民事责任,如损害赔偿责任。

⾮财产责任是指为防⽌或消除损害后果,使受损害的⾮财产权利得到恢复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

(三)⽆限责任与有限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财产范围,民事责任可以分为⽆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限责任是指责任⼈以⾃⼰的全部财产承担的责任,如合伙⼈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投资⼈对个⼈独资企业债务的责任等。

有限责任是指债务⼈以⼀定范内或⼀定数额的财产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有限责任;物的担保,以特定物价值为限的有限责任;等等(四)单⽅责任与双⽅责任单⽅责任是指只有⼀⽅对另⼀⽅当事⼈的责任,如合同履⾏中违约⽅对⾮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侵权中加害⽅对受害⽅承担的责任。

双⽅责任是指法律关系双⽅当事⼈之间相互承担责任的形态。

单⽅责任和双⽅责任形态,既可以是直接责任,也可以是替代责任。

如果在侵权责任中加害⼈属于多数⼈,则可能形成连带责任、补充责任或按份责任。

(五)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数量的不同,民事责任可以分为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民法典对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

民法典对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

民法典对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民事纷争与日俱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规范和明确民事责任的范围和责任主体,我国于2021年正式实施了新一部民法典,其中详细规定了民事责任的相关内容。

本文旨在探讨新民法典对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和意义。

一、民事责任的基本原则民法典对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离不开一些基本原则的指导。

首先,民事责任的设立遵循的是行为人主体负责原则,也就是说,行为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其次,民事责任应当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从而保障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最后,民事责任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即只有依照法律规定的情形和程度才能形成民事责任。

这些原则的确立为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提供了基础和指导。

二、民事责任的种类和适用范围民法典对民事责任的明确规定在种类和适用范围上进行了详细界定。

首先,民事责任可以分为侵权责任、合同责任和其他特殊责任。

其中,侵权责任指行为人因过失或故意侵犯他人合法权益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责任则是指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其他特殊责任包括相对人责任、监护责任、产品责任等。

其次,在适用范围上,民事责任依据行为人的过失程度分为故意责任、过失责任和无过失责任。

故意责任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违法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过失责任则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无过失责任是指行为人在不具备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因特定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三、民事责任的主体和补偿方式民事责任的主体是指能够承担责任的主体,主要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是指依照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组织包括非法人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对于民事责任的补偿方式,新民法典规定了多种选择。

首先,损害赔偿是最常见的一种补偿方式,被侵权人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其次,还可以采取恢复原状、消除危险、抚慰感情等方式来实施补偿。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一、民事责任概述民事责任,对民事法律责任的简称,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了民事违法行为,根据民法所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民事法律后果或者基于法律特别规定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属于法律责任的一种,是保障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实现的重要措施。

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一)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自然人或法人因违反法律或合同规定的民事义务,从而侵害了他人的财产或人身权利时,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因而导致承担的民事责任有:①违约责任,即不履行、不适当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的民事责任。

②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③不履行法定义务(如扶养)的民事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则犯罪人除服刑外,还要承担民事责任。

承担民事责任一般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要有民事违法行为的存在。

违法行为人要有过错,包括故意与过失。

但是,随着工业交通事业中具有高度危险性的技术,的使用日益增多,经济交往的情况日益复杂,工业污染日益普遍,公害日益严重,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利益,立法原则上相应地提出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在英美法中也称作结果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结果,就要负民事责任。

中国《民法通则》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的实施在交通事故等民事案件中占有重要地位。

民事责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免除:①不可抗力。

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水灾、战祸等。

②正当防卫。

即为了保护国家、集体、他人或自己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违法行为的侵害,对侵害人进行必要限度的反击行为。

③紧急避险。

即在发生了某种紧急危险时,为了避免造成更大的财产损害和人身伤害而不得不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一定的损害(见自力救助)。

民事责任是对违反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的必须履行其民事义务的行为要求,具有国家强制性。

民法通则第六章 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六章 民事责任

【第六章民事责任】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百零六条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第一百零九条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第一百一十条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节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于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一方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一百一十五条合同的变更或者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三节侵权的民事责任第一百一十七条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

合同违约责任【篇一:合同义务与违约责任】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义务包括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因此,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一旦生效,即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

生效合同产生一个义务群,这个义务群主要包括四种合同义务:1、主合同义务主合同义务又称为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并能决定当事人之间合同关系类型的基本义务。

例如《合同法》第135条所规定的“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属于出卖人所负担的主合同义务《合同法》第159条所规定的“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属于买受人所负担的主合同义务。

通过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主合同义务,即可判断出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买卖合同关系而不是借用关系或租赁关系。

主合同义务是典型的约定义务,是生效合同关系里当事人所负担的最重要的合同义务。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主合同义务,往往会导致对方当事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违反主合同义务而不具备免责事由的,须承担违约责任。

2、从合同义务从合同义务又称为从给付义务,是指主合同义务之外,债权人可以独立诉请履行,以完全满足给付上利益的义务。

《合同法》第136条所规定的“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或交易习惯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义务,即为出卖人所应负担的从合同义务。

从合同义务主要辅助主合同义务来实现交易目的,既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产生。

违反从合同义务,须承担违约责任。

3、附随义务附随义务是依照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如《合同法》第60条所规定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即为附随义务。

《合同法》第266条规定:“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技术资料”,承揽人所负的这种保密义务,属于附随义务。

2014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

2014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

2014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民事责任中的违约责任2014河北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民事责任中的违约一、违约责任的概念违约责任也称为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向对方承担的民事责任二、违约责任的一般构成要件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违约当事人应具备何种条件才应承担违约责任。

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要有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具体包括拒绝履行、不完全履行、延迟履行、质量瑕疵、不正确履行。

第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造成了损害事实第三、违约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对这两种损害违约人都应赔偿。

三、为第三人承担违约责任所谓第三人造成的违约,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行为(包括作为或者不作为)而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按约定履行合同。

在合同违约中,一般情况下,是一方当事人自己的原因造成违约。

但在实践中,由于各种社会关系是相互联系的,所以,一方当事人的违约时常因第三人行为所致。

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情形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第三人不按约定履行与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义务致使该方违约。

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与违约方存在着合同关系,且第三人履行该合同是违约方行与守约方之间的合同义务的前提。

例如,出卖人甲与买受人乙签订了电脑买卖合同,甲为了履行上述合同,又与第三人丙签订了与上述标的物相同的买卖合同。

在前一个合同履行期到来时,丙没有按后一个合同约定向甲交付标的物,致使甲未能按时交付前一个合同规定的交付电脑义务。

再如,一方当事人委托第三人向对方当事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第三人(受委托人)不按委托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违约。

(2)第三人的侵权行为致使合同一方当事人违约。

例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到来时,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一方当事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致使该方当事人不能按约定履行义务。

(3)第三人因其他原因造成当事人违约。

民事责任法律后果(3篇)

民事责任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约束力、强制性和惩罚性。

本文将从民事责任的性质、类型、承担方式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民事责任的性质1. 法律性:民事责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违反民事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约性:民事责任产生于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义务关系,当一方违反义务时,另一方有权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3. 惩罚性:民事责任具有惩罚性,对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以维护民事法律秩序。

4. 补偿性:民事责任旨在弥补因违反民事义务而给他人造成的损失,恢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民事责任的类型1. 违约责任: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2. 侵权责任:指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3. 无因管理责任:指无因管理人因管理他人事务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4. 保管责任:指保管人在保管他人财物过程中,因保管不善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5. 遗嘱继承责任:指遗嘱继承人因不履行遗嘱内容而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四、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1.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 恢复原状:指恢复被侵害的权利、财产或者利益的原状。

3. 消除危险:指消除因违反民事义务而给他人造成的危险。

4. 停止侵害:指停止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5. 修理、重作、更换:指对因违反民事义务而损坏的财物进行修理、重作或更换。

6. 支付违约金:指合同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7. 判决履行:指法院判决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

五、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1. 权利救济: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是权利人得到救济,恢复其合法权益。

2. 法律秩序维护:民事责任的法律后果是维护民事法律秩序,对违反民事义务的行为进行制裁。

民法通则第106条_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_归责原则

《民法通则》第106条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归责原则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106条归责原则第一百零六条【归责原则】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马维山与云南峨山县邮电局、勐海县邮电局赔偿纠纷案的复函》(1998年11月28日〔1998〕民他字第21号)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马维山与峨山县邮电局、勐海县邮电局赔偿适用法律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认为:原则上同意你院审委会倾向意见,即邮政企业遗失邮件给他人造成实际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邮政企业与用户之间有偿服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民事法律关系,邮政企业遗失邮件应依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邮电企业经营方式的特殊性以及本案遗失邮件为非保价邮件,故应减轻邮电企业赔偿责任。

《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一百二十一条【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违约】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一百二十二条【责任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如何理解和执行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一)》(1988年4月25日)3.治安案件当事人对赔偿裁决不服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问:治安案件当事人对公安机关的赔偿裁决不服的,是否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1988年3月25日)答: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赔偿损失、负担医疗费用属于民事案件的范围,当事人应享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对公安机关的调解不能达成协议或者对公安机关的裁决不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对造成损失的一方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故意或过失违背依其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使合同未成立、被撤销或无效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即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所承担的法律后果。

一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相同点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尽管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但二者都具有民事责任的一般特征。

第一、责任主体具有相对性。

二者主体都只能是缔约双方当事人,不涉及第三人,也都体现了民事责任的平等性属性。

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主体是在缔结合同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地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应负的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另一权利主体是信赖利益受损的一方当事人,在缔约过失责任中不可能出现第三人,这是因为在缔结合同中只存在要约人与承诺人双方当事人。

而违约责任也只能产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合同之外的当事人,尽管在合同中可能会涉及第三人,但责任承担中也只能是债务人向债权人负担义务与承担责任,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

第二、责任形式具有财产性。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都表现为一种财产责任,即都是表现为责任人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货币或者给付一定的财物,充分体现了民事责任是以财产责任为主的法律责任的属性。

缔约过失责任中,依《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违约责任中,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依据《合同法》第107条、第112条、第114条的规定,主要有继续履行,支付违约金、定金、赔偿金,还有采取补救措施等,分析二者的责任形式可以看出它们都具有财产性的特征。

第三、责任结果具有补充性。

即责任主体的债务人必须弥补或填补因其缔约过失行为或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损害多少或欠付多少,就应赔偿或补偿多少,这也体现了一般民事责任的对待相应的属性。

《合同法》第42条充分体现了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性特点,该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责任法规定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法规定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法规定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民事责任法作为我国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了民事法律关系中的各方责任,特别是对于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详细规定。

本文将从概念、种类、适用和救济等方面全面解读民事责任法规定的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概念民事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的主体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法对于侵权行为给予了明确的定义,同时明确了违法行为与过失行为的法律后果。

侵权行为不仅包括故意侵权,还包括过失侵权,不论是有意为之还是疏忽造成的侵权行为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种类根据民事责任法的规定,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损害赔偿责任、停止侵害责任、消除影响责任、返还财产责任、违约责任等。

在具体的案件中,根据不同的侵权行为,上述责任可能适用于一个行为或者多个行为,具体的责任应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辨别和判定。

1.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是对民事侵权行为主体造成的具体损失进行补偿的责任。

被侵权方有权要求侵权方进行损害赔偿,并且要求赔偿包括实际损失、合理支出和可能的利益损失等多个方面。

2.停止侵害责任停止侵害责任是指在确认存在侵权行为后,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害行为,并消除可能的不良影响等。

对于侵害行为的持续性,停止侵害责任是保护被侵权方权益的一种手段。

3.消除影响责任消除影响责任是指在侵权行为造成了社会影响、声誉受损等情况下,侵权方有责任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影响,恢复被侵权方的声誉和社会形象。

4.返还财产责任返还财产责任是指在侵权行为导致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侵权方有义务返还被侵权方相应的财产。

5.违约责任在侵权行为涉及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侵权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违反合同约定、交付不符合合同要求和造成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等。

三、适用民事责任法规定的民事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主体。

无论是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在侵权行为中如果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制度》课件

《民事责任制度》课件
侵权责任是指因侵害他人权益而产生的责任,包括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
02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的定义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归责根据的原则。 在民事责任中,它通常要求行为人对其过错行为造成的损 害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
过错责任原则主要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即行为人因过错 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而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情况。
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法定事由导致已经 经过的时效期间全部作废,重新起算。
中断的法定事由
权利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等。
中断的法律效果
中断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诉讼时效的延长
诉讼时效延长的定义
延长的法律效果
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 的申请,在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 诉讼时效期间。
消除危险
总结词
当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存在遭受侵害的危险时,受害人有权 请求消除危险。
详细描述
消除危险是为了防止潜在的损害发生,及时消除危险源。在 存在危险的情况下,受害人有权要求侵害人采取措施消除危 险,以保障自身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返还财产
总结词
当民事主体财产被非法占有或侵占时,受害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 存在的客观联系。
违法行为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契 约义务或不当行使法律权利、契约权利 的行为。
损害结果是指因违法行为所导致的对受 害人的不利后果,包括财产损失、人身 损害和精神损害等。
民事责任的分类
按照民事责任的产生原因,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包括合同违约、缔约过失等情 形。

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简称民事责任,是指招标投标活动中主体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侵害国家或集体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是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措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因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民事责任是公民、法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实施其他民事违法行为所必然引发的法律后果。

民事责任主要以当事人的民事义务为基础,由主体、过错、违约行为、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等内容构成。

民事责任因当事人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其承担责任的方式也不相同。

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134条中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投标中的不同主体在从事招标投标过程中,因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违反合同约定依法应当承担相应民事法律后果,主要有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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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范本

民事责任范本

民事责任范本【一、背景介绍】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者法人因违反法律、合同或其他法规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人们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民事责任问题。

本文将以一个虚构的案例为例,介绍一份民事责任范本,以供参考。

【二、案例描述】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好朋友,在共同创业的过程中,他们共同承担了一项重要任务:将公司的产品推广到全国各地。

然而,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小明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约定时间完成任务,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失去了重要的机会,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民事责任范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个人在未尽到约定的合同义务,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据此,小明对小红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一、事实确认小明承认自己在推广任务中存在失职现象,并对给小红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二、赔偿金额确认小明应赔偿给小红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经济损失的直接损失:根据相关市场数据和可量化的证据,确认小红因小明失职而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为X元。

2. 因违约行为给小红造成的间接损失:根据市场惯例和案例判例,小红因小明失职而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数额为X元。

三、赔偿方式确认小明应向小红支付赔偿金,并于XX年XX月XX日(具体时间)前将赔偿款项汇至小红指定的银行账户,详细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XXX账户号码:XXX开户行:XXX四、赔偿责任履行期限小明应自本责任履行通知书签收之日起XX天内完成赔偿责任。

逾期未履行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履行。

【四、附则】1. 如果小明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完成赔偿责任,小红有权按照法律规定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执行。

2. 本民事责任范本仅供参考,请在实际使用中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以确保与法律规定一致。

【五、结语】本文以民事责任范本为例,介绍了在特定案例下,个人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并提供了相关的赔偿方式和责任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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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结来自《合同法》 学习1、含义
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因违反合同约定 的义务或违反合同法规定的义务而产生的责任。
2、构成要件
(1)有违法行为 (2)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失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存在过错
3、温馨提示
“违反合同责任”与“违约责任”不是同一个概 念。前者外延大于后者,除违约责任外,依据合同法 规定产生的不属于侵权责任的民事责任,如:缔约过 失责任、后合同责任等也包括在合同责任内。这是我 国合同法特别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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