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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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学《建议》话解决收入分配问题卢
周来
既要“做大蛋糕” 又要“分好蛋糕”
——学《建议》话解决收入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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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地走共同富裕之路,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既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战略部署,也是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重大举措,必将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更好的条件。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分配领域的突出问题
人们常常习惯于把“效率”与“发展”比喻为“做大蛋糕”,而把“公平”与“分配”视为“分好蛋糕”。但要处理好“做蛋糕”与“分蛋糕”之间的关系并非易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与此同时,收入分配领域也出现了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
首先是收入差距不断扩大。从城乡收入差距看,2009年,我国城镇人均收入达到17175元,而农村地区人均收入为5153元,二者的绝对差额高达12022元,为1978年以来最高水平,这使得城市的繁荣与农村发展的相对滞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人群间的收入差距看,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以国际通行的用于衡量收入差距标准的基尼系数看,我国基尼系
数从1990年低于0.4警戒线的0.35,上升到2008年远超过警戒线的0.47。这在世界范围内也是较高的。
我国收入分配领域问题之突出还表现在“两个偏低”:即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偏低,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偏低。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从2000年的65.5%下降到2007年的57.5%,下降8个百分点,而世界平均水平为75%左右;同期劳动报酬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从51.4%下降到39.7%,下降11.7个百分点,而世界重要经济体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一般介于50%到57%之间。“两个偏低”的结果是导致“两个不同步”:即人民的富裕程度与国家经济发展不同步,劳动者报酬增加与企业利润增加不同步。分配领域中的不公正现象更是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各行业间收入水平最高是最低的1.8倍。而目前,电力、电信、金融、石油、烟草等行业的平均工资与其他行业职工实际收入差距在8~10倍之间。一些人利用改革过程中新旧制度衔接中出现的“真空地带”或“灰色地带”,在短时期内攫取大量财富。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解决我国收入分配领域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城乡、地区差距扩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已日益成为制约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如不妥善处理和逐步解决,势必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因此,要“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为了更好地处理“效率与公平”之间关系,党的十六大报告对收入分配原则的表述,由此前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调整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党的十七大报告将其进一步调整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按照党的十七大确定的方向,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再次强调要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尊重民意、与时俱进。
处理好“做蛋糕”与“分蛋糕”之间的关系
“十二五”期间处理好“做蛋糕”与“分蛋糕”之间关系意义尤为重大。从两者相互矛盾的一面看,为了使人们有积极性“做大蛋糕”,就需要分配制度更加重视“按要素贡献分配”,但是,也正由于每个人所拥有的要素禀赋并不相同,其结果势必会拉大社会收入差距,与“分好蛋糕”所要求的“把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不相符合。正因此,经济学上才有所谓“效率与公平之间的权衡”问题。从两者相互促进的一面看,一方面,社会财富积累的初始阶段,“做大蛋糕”是“分好蛋糕”的基础与前提。否则可能因为“蛋糕”根本无法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而引发“分配性冲突”,不仅无法“做大蛋糕”,也无法“分好蛋糕”。另一方面,当社会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分好蛋糕”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提供持久动力,也可以为持续“做大蛋糕”营造和谐稳定的内部环境。
回顾新中国以来我国收入分配的历史与现状,更能清晰地看到处理好“做蛋糕”与“分蛋糕”之间关系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改革开放前夕,我国分配制度中平均主义较为严重,表面上看,“蛋糕”分得很均匀,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各种要素投入到“做蛋糕”中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国民经济效率,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缓慢;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分配制度的创新使得社会财富“仿佛是从地底下喷涌出来”,几乎所有的盈利性机会一经发现就会有人去利用,中国成了世界上少有的投资者与创造者的乐土。社会“蛋糕”也因此不断被做大。与此同时,“分好蛋糕”的矛盾也在“做大蛋糕”的过程中不断累积,并已成为进一步“做大蛋糕”的潜在障碍。在此背景下,党和政府提出了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的战略构想。
在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期间,强调“分好蛋糕”对于进一步“做大蛋糕”意义更为重要。
——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议》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贯穿“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线,特别指出,扩大内需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面。这是针对我国消费需求不足、经济增长不得不较多依赖于投资与出口提出来的。而分配领域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又恰是妨碍国内居民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的
重要原因。首先,我国居民收入增长滞后于国民收入增长,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比重偏低,都使得居民总消费需求的增长赶不上经济快速发展形成的巨大供给能力;其次,收入差距拉大,还会造成“有钱人不需要买东西,想买东西的人钱不够”的现象,也妨碍了总消费需求。最后,社会保障不健全,更使得人们不敢放心消费。因此,要进一步扩大内需尤其是要解决居民消费不足的问题,就必先解决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可以说,收入分配领域存在的问题解决得如何,深远地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速度。
——有利于为经济持续发展营造和谐社会环境。经济长期发展需要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为保障。而“分好蛋糕”又是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收入差距持续扩大,会产生“贫者愈贫,富者愈富”的“马太效应”,使社会中的阶层分化速度加快,利益矛盾日趋突出。尤其是当低收入者对于改变境遇产生绝望情绪时,便很容易将其转化为与社会的对立,影响社会秩序。有学者研究表明,在我国,相对收入差距每上升1%,刑事犯罪率将上升0.37%;社会稳定指数与基尼系数之间也存在明显相关关系。“十二五”时期,我国所要完成发展任务的艰巨性、繁重性前所未有;而我国所面临各种矛盾的综合性、复杂性也是世所罕见。这更需要我们通过“分好蛋糕”,在不断纾解社会矛盾过程中稳步推进经济发展。
——有利于为我国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更好激励机制。目前社会上对于收入分配领域的种种议论,并不是简单针对“收入差距拉大”,更是表达对于非法暴富等不公平现象的不满。而在普通劳动者眼中,“社会不公平”的本质就是“所得与所付出的不成比例”:辛勤劳动与合法经营者所分得的“蛋糕”份额,甚至比不上那些“坑蒙拐骗、吃拿卡要”者。如果不能最大限度减少“社会不公”,会严重扭曲经济发展的激励机制,使得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愿意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和资源资产用于生产领域,转而用于“分配性努力”方向。而一个“鼓励投机取巧者”的制度显然是无法维系经济长期健康发展的。因此,“十二五”期间能否通过“分好蛋糕”,实现“多劳者多得”、“有为者有利”,的确事关未来财富“蛋糕”能否继续做大。
通过进一步的发展与改革促进成果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