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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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事项说明

一、人员范围:

凡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国民教育),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所学专业一致,均可申报职称认定(参加国家职业统一考试的不予办理)。

1、学历、学位原件及复印件

2、老师类专业技术人员初次定需提交教师资格证:

3、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交“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如网上无备案,

必须提交自治区教育厅学历认证。

4、二寸照片两张(近期、免冠、白底、彩色、下方标注二代身份证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一张粘在“呈报表”上,一张粘在“电子注册备案表”右下角空白处。

5、《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一份。

6、初次认定中级职称的,须提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单。

7、博士免除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其他符合减免条件的填写《外语、计算机减免试审查表》。

四、办理初次认定职称工作的流程

个人填写《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本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单位录入《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花名册》→单位持花名册(纸质一份、电子版一份)→赛罕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

五、其它事项

1、申报单位专人负责整理本单位申报信息,填写花名册将电子信息发送到邮箱:

shqzcb1744@

2、审验原件,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驻区企业申报时须携带本单位的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申报时间2014年10月27-----31日

5、地点:赛罕区市民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5楼1515室

6、电话:4211744 联系人:塔娜帅政

7、接收材料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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