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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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长沙市档案局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长沙市档案馆为副县级全民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37人(其中:局机关24人,档案馆13人)、离退休干部18人、政府雇员1人、合同聘用人员8人,共计64人。经市公车办核定市档案局馆公务用车编制数为6台,其中局机关5台,档案馆1台。
二、主要工作职责
长沙市档案局馆主要负责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负责长沙地区档案业务指导监督及档案安全执法检查工作;负责进馆档案资料的管理、抢救与保护工作;组织档案科学技术与基础理论研究,推进档案科学化管理和现代化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档案外事活动及对外交流,组织指导全市各级综合档案馆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青少年教育基地建设;承办市档案学会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档案网点建设的布局、审核等有关工作,审查市档案馆向社会开放档案的办法和控制范围,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等工
作。
三、2015年主要工作目标
2015年度我局经费预算本着“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建成“三市”、共圆“三梦”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档案局(馆)长会议精神,积极推进档案资源整合、开发和利用,抓好档案法制宣传,强化档案业务监督和指导,提升档案队伍综合素质,确保档案安全,争取全市档案工作在更高平台上实现新发展。
四、2015年度预算收入
2015年经费预算总收入为851.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851.26万元(基本支出573.26万元,项目支出207万元)、事业收入71万元。
五、预算支出
2015年度预算安排支出85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3.26万元,项目支出207万元,事业支出71万元。
(一)基本支出(573.26万元)
1、档案局机关(375.67万元)
基本工资支出37.82万元,津补贴81.92万元,离休费6.67万元,退休费53.42 万元,年度奖金9.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0.6万元,住房公积金15.53万元,独生子女奖励费0.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3.76元(临聘人员工资23.7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3.63万元(文明城市奖、政府绩效考核奖)。商品和服务支出52.07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交通费9万元、招待费5万元、福
利费0.48万元、工会经费1.55万元、特需费0.04万元、劳务费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万元。
2、档案馆(197.59万元)
基本工资支出20.49万元,津补贴44.37万元,退休费41.48万元,年度奖金5.3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8.15万元,独生子女奖励费0.16万元,住房公积金8.4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4万元(文明城市奖、政府绩效考核奖)。商品和服务支出21.90万元,其中:办公费6.8万元,邮电费3万元,接待费5万元,福利费0.26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金6万元。
(二)项目支出(207万元)
1、档案保管保护与抢救经费支出(160万元)
①商品和服务支出111万元,其中:办公费32万元(宣传费6万、日常办公26万)、印刷费8万元、会议费6万元、招待费5万元、出国费6万元、差旅费8万元、交通费16万元、培训费8万元、维修(护)费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万元(学会会费、法律、档案征集、项目咨询服务等支出)。
②其他资本性支出49万元,其中:办公设备及专用设备购置2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5万元。
2、档案馆大楼安全运行维护费27万。
3、档案征集费10万。
4、档案编研费10万。
(三)事业收入支出(7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71万元,其中:办公费18万元、差旅费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附件:
1、《中共长沙市委常委会议纪要》(第十一届23次)
2、《关于处理寄存档案收费遗留问题的批复》
3、《关于下达拟定公务用车编制的通知》
4、《关于核定临聘人员岗位及工资福利标准的批复》(长人社劳资[2014]第12号)
5、《关于请求解决档案事业发展有关经费的批复》及财评回复函(长财审函字[2014]03号)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