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对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的审核

药师对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的审核

摘要】临床感染往往会使用抗菌药物,医师根据病情选择抗菌药物,临床药师

有责任对医师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进行审核,起到保障患者安全、促进临床

用药合理、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的作用。药师除对临床处方

按“四查十对”的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外,对抗菌药物的处方,还应特别注意审核

其过敏史、皮试与否、配伍禁忌、临床诊断、联合用药、剂型剂量及使用范围、

使用方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越级使用情况等,达到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关键词】药师抗菌药物处方合理性审核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14)10-0106-02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药师负责对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

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工作。因此,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药师有权

对临床用药进行药学干预,以提高临床用药的合理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的文件与规定,对药师的职责进

行了详细的阐述,将药师对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调配的职责进行了具

体的规定,并作为违反规定后处罚的重要依据。药师如何在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

起到保障患者安全、促进临床用药合理、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

担的作用,更应按有关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药师除对临床处方按“四查十对”的

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外,对含抗菌药物的处方,还应当特别注意审核其过敏史、

皮试与否、配伍禁忌、临床诊断相符性、合理性、联合用药正确性与必要性、是

否超剂量超范围应用、剂量剂型用法的正确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越级使用情况等,以达到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1 抗菌药物过敏史及皮试的审核

对就诊的患者,医师在询问病史的同时,应详细询问过敏史,《病历书写基

本规范》要求在门诊手册封面书写药物过敏史。口服抗菌药物也必须询问过敏史,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在使用有可能造成过敏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时,药师对这样的处方,应注意处方医师是否注明了过敏试验及结果。以该药物的皮

试试验(阴性)表示,不应该以(—)表示。一张处方开具几日用量,皮试阴性后

需要连续使用的应在门诊病历上注明。若病情需要继续用药,第二日重新开处方的,皮试阴性应在药物上写“续用”或“免皮试”。各地对需要皮试的抗菌药物管理

规定有细微的差别,我院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要求,对青霉素类

及青霉素类复方制剂抗菌药物,如青霉素钠,阿莫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苄星青霉素,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等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不管是注射剂、片剂、胶

囊剂、颗粒剂,均要在处方上注明皮试(阴性)或皮试(免)或续用,否则不允许发药。对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如头孢他啶、头孢克肟、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头

孢美唑、头孢匹胺、头孢吡肟等按规定进行对应药物的皮试,阴性后方可发药。

因此药师必须掌握本院使用抗菌药物的品种,调配这样的处方时谨慎审核药品的

皮试标注。

2 抗菌药物的配伍审核

药品的使用从来不是单一的,这就涉及到药物的配伍。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

混合在一起可以减少液体用量,减轻患者的心脏负荷。药物配伍恰当可以改善药

剂性能,增强疗效。但有些药物配伍后发生物理、化学和药理性质的改变,影响

药物的稳定性与质量,属于配伍禁忌。例如青霉素类药物在近中性(PH6—7)溶

液中较为稳定,在酸性或碱性条件下都易于分解,在葡萄糖注射液中可有一定程

度的分解,所以青霉素类宜选用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作为溶媒。氯霉素、红

霉素、四环素、磺胺类可干扰青霉素的活性,故不宜合用。丙磺舒、阿司匹林、

吲哚美辛、保泰松和磺胺药减少青霉素的肾小管分泌而延长其半衰期。青霉素增

强华法林的抗凝作用。青霉素静脉输液中加入头孢噻吩、林可霉素、四环素、万

古霉素、琥乙红霉素、两性霉素B、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苯妥英钠、盐酸羟嗪、丙氯拉嗪、异丙嗪、维生素B族、维生素C族后将出现混浊。青霉素与氨基

糖苷类抗生素同瓶滴注导致两者抗菌活性均降低[1]。再如注射用头孢曲松钠不可

以用复方氯化钠或任何含有钙离子的溶液做溶媒。在新生儿中不得与补钙治疗同

时进行,否则可能导致头孢曲松的钙盐沉降的危险。与氨苯蝶啶、万古霉素、氟

康唑以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不相容性[2]。再如喹诺酮类抗菌药物的溶媒为葡

萄糖,配置在生理盐水中则产生沉淀。

3 抗菌药物与临床诊断的审核

临床诊断是医师对疾病的判断,也是用药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在处方

上书写疾病诊断,药师在审核处方时应审查医师是否有违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办法使用抗菌药物。看医师是否在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

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包括抗菌药物的选用品种、剂量、

给药次数、给药途径、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对那些违反抗菌药物管理规范的处方,应坚决退回。病毒性感染者,无应用抗菌药物的指征。

4 抗菌药联合使用的审核

抗菌药正确的联合使用,能提高疗效,缩短病程,减少毒副作用,而不正确

的联合则恰恰相反。单一药物可有效控制的感染,不需联合用。单一抗菌药物不

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则需

联合使用抗菌药物。而结核病、深部真菌病则需长程治疗方案。结核病治疗的“早期、联合、规律、全程、适量”的五原则,讲的就是这个道理。联合应用还应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抗菌药物疗效的增减及毒副作用反应。联合用药时宜选用

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其他β内酰胺

类与氨基糖苷类联合,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

5 药物剂型剂量与范围的审核

抗菌药物目前有颗粒、片剂、胶囊、缓释片、注射剂等,医师选择的空间变

大了,有时难免会产生使用书写错误、用法错误等。如缓释片每日只需服用一至

二次,阿莫西林胶囊则一日需服药四次才能达到有效的血药浓度。同时每一种抗

菌药物均有推荐的使用剂量、最大剂量,适宜人群等不同要求,要根据不同病情

及患者特点,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剂量与人群范围。如头孢曲松钠的用量为成人

通常剂量1-2g,q d,危重患者或由中度敏感菌引起的感染,剂量可增至4g,q d,老年患者无特殊情况按成人推荐量给药。氟喹诺酮类药物对未成年人的软骨组织

有损伤,因此禁用于≤18岁的患者。

6 抗菌药使用方法的审核

一般感染应以口服为主,重症感染、全身性感染先静脉给药,以确保药效;

病情好转后可改为口服治疗。根据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相结合的原则给药。青霉

素类、头孢菌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红霉素、克林霉素等半衰期短,应一日多

次给药,选择bid、tid甚至qid。氟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等可一日给药一次(重

症感染者例外)。疗程至热退后三天。

7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越级使用情况审核

我院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哌拉西林/他唑巴坦、头孢他定、头孢克肟、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美唑、阿奇霉素(注射)、克拉霉素、酮康唑、扶康唑(注射)。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有:头孢匹胺、头孢吡肟、氨曲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万古霉素、帕珠沙星、两性霉素B(注射)。因此,药师须完全掌握本院的抗菌药物临床分级,对不合规定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要坚决退回。

总之,临床药师应掌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规范化管理的相关知识,熟悉本院所有使用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规格、用法、用量、药物配伍,了解疾病疗程,掌握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处方管理等的规定,负责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管理工作,监督医师并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参考文献

[1] 师海波,王克林.最新临床药物手册(第3版)[M].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12.2-3.

[2] 中国国家处方集组委会.中国国家处方集(化学药品与生物制品卷)[M].北京:人民军医出版社,2010.438-439.

史上最全!抗菌药物处方审核要点(下)

史上最全!抗菌药物处方审核要点(下) 氟喹诺酮类 (点击可查看大表) ■ 18岁以下患者避免使用氟喹诺酮类药物,妊娠期、哺乳期禁用;重症肌无力禁用;有癫痫及中枢神经系统基础疾病患者不宜使用。 ■氟喹诺酮类药物可引起QT间期延长,还影响氨茶碱、华法林血药浓度,使用期间应加强监测。 ■氟喹诺酮类药物不宜与含有Al3 、Fe2 、Ca2 等阳离子的药物合用(易形成难溶性螯合物,减少药物吸收),口服应间隔2h给药。 ■氟喹诺酮类药物容易在肾脏形成结晶,在碱性环境下更易形成结晶,不建议与碳酸氢钠联合使用。 ■左氧氟沙星、莫西沙星常规推荐一天一次给药。环丙沙星半衰期短,一天2-3次给药。 大环内酯类 通常低浓度抑菌,高浓度可杀菌,对多数G菌、军团菌属、衣原体、支原体等有良好抗菌活性。 ■大环内酯类药物使用时要缓慢滴注,过快可发生心律失常。 ■肝功能损害患者使用大环内酯类药物时应密切检测肝功,一旦出现肝功异常,立即停药。 ■大环内酯类药物可使茶碱血药浓度升高(罗红霉素影响小),

与华法林合用增加出血风险;与林可霉素类药物相互拮抗,应避免联合使用;红霉素、克拉霉素禁止与西沙必利合用,以免引起Q-T间期延长及严重心律失常。 氨基糖苷类 水溶性好,性质稳定,主要分布在细胞外液,在碱性环境中抗菌作用强,口服不吸收;对G-需氧菌作用强,为静止期杀菌药,是铜绿假单胞菌和结核杆菌感染的辅助治疗药物(通常不单独使用)。 可引起肾毒性、耳毒性(耳蜗、前庭) 和神经肌肉阻滞,一旦出现不良反应先兆,须及时停药;局部用药时亦有可能发生上述不良反应。 ■新生儿、婴幼儿、老年患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尽量避免使用氨基糖苷类药物药物。 ■庆大霉素可鞘内及脑室内给药,口服不吸收,可用于肠道术前 准备。 硝基咪唑类 窄谱杀菌剂,抗厌氧菌作用强大,包括滴虫、阿米巴、鞭毛虫等也有效;对需氧菌无效。可用于某些盆腔、肠道、腹腔等手术预防用药。口服制剂可用于艰难梭菌引起的伪膜性结肠炎、HP引起的胃窦炎、牙周感染。 替硝唑对血脑屏障的穿透性较甲硝唑高,奥硝唑的致畸作用低于替硝唑、甲硝唑。 ■妊娠早期(3个月内)患者应避免应用;哺乳期患者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用药期间禁止饮酒及含酒精饮料(避免双硫仑反应的发生)。 四环素类 广谱抗菌药,对非典型病原体(支原体、衣原体)活性良好,目

药师对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的审核

药师对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的审核 摘要】临床感染往往会使用抗菌药物,医师根据病情选择抗菌药物,临床药师 有责任对医师抗菌药物处方合理使用性进行审核,起到保障患者安全、促进临床 用药合理、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的作用。药师除对临床处方 按“四查十对”的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外,对抗菌药物的处方,还应特别注意审核 其过敏史、皮试与否、配伍禁忌、临床诊断、联合用药、剂型剂量及使用范围、 使用方法、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越级使用情况等,达到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关键词】药师抗菌药物处方合理性审核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085(2014)10-0106-02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药师负责对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 以及安全用药指导工作。因此,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药师有权 对临床用药进行药学干预,以提高临床用药的合理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 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与抗菌药物应用相关的文件与规定,对药师的职责进 行了详细的阐述,将药师对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核、调配的职责进行了具 体的规定,并作为违反规定后处罚的重要依据。药师如何在抗菌药物使用过程中 起到保障患者安全、促进临床用药合理、减少耐药性的产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 担的作用,更应按有关规定与要求严格执行。药师除对临床处方按“四查十对”的 要求对处方进行审核外,对含抗菌药物的处方,还应当特别注意审核其过敏史、 皮试与否、配伍禁忌、临床诊断相符性、合理性、联合用药正确性与必要性、是 否超剂量超范围应用、剂量剂型用法的正确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越级使用情况等,以达到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1 抗菌药物过敏史及皮试的审核 对就诊的患者,医师在询问病史的同时,应详细询问过敏史,《病历书写基 本规范》要求在门诊手册封面书写药物过敏史。口服抗菌药物也必须询问过敏史,以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在使用有可能造成过敏的药物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时,药师对这样的处方,应注意处方医师是否注明了过敏试验及结果。以该药物的皮 试试验(阴性)表示,不应该以(—)表示。一张处方开具几日用量,皮试阴性后 需要连续使用的应在门诊病历上注明。若病情需要继续用药,第二日重新开处方的,皮试阴性应在药物上写“续用”或“免皮试”。各地对需要皮试的抗菌药物管理 规定有细微的差别,我院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要求,对青霉素类 及青霉素类复方制剂抗菌药物,如青霉素钠,阿莫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苄星青霉素,哌拉西林他唑巴坦等青霉素类抗菌药物,不管是注射剂、片剂、胶 囊剂、颗粒剂,均要在处方上注明皮试(阴性)或皮试(免)或续用,否则不允许发药。对头孢菌素类抗菌药物如头孢他啶、头孢克肟、头孢哌酮、头孢哌酮舒巴坦、头 孢美唑、头孢匹胺、头孢吡肟等按规定进行对应药物的皮试,阴性后方可发药。 因此药师必须掌握本院使用抗菌药物的品种,调配这样的处方时谨慎审核药品的 皮试标注。 2 抗菌药物的配伍审核 药品的使用从来不是单一的,这就涉及到药物的配伍。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 混合在一起可以减少液体用量,减轻患者的心脏负荷。药物配伍恰当可以改善药 剂性能,增强疗效。但有些药物配伍后发生物理、化学和药理性质的改变,影响

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一、引言 本文旨在介绍常用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以提高执业药师对抗菌药物使用合理性的把握,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疗效。文章将依次介绍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步骤、禁忌症、副作用、药物相互作用、剂量调整以及药物选择的原则和相应实例等内容。 二、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步骤 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的目的是确保合理使用、减少滥用和不当使用的情况发生。以下为抗菌药物处方审核的步骤: 2.1 病原学信息的确认 确定患者是否患有细菌感染,并且对可能的病原菌进行合理判断。 2.2 药物的抗菌谱 根据常见的细菌感染情况,确定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是否匹配。 2.3 耐药性监测 根据实验室结果和相关指南,判断患者病原菌的耐药情况,选择对耐药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2.4 给药途径和剂量 根据患者的年龄、肝肾功能情况、药物给药途径的可行性等,确定抗菌药物的合适剂量和给药途径。 2.5 疗程和使用时间 确认抗菌药物的治疗疗程和使用时间,避免滥用和过长使用引发的问题。 三、常见抗菌药物的处方审核要点 3.1 青霉素类药物 •禁忌症:青霉素过敏史、药物相互作用等。 •副作用:过敏反应、肝肾功能损害等。

•药物相互作用:与利福霉素、头孢菌素等存在相互作用。 •剂量调整:肝肾功能受损时需要剂量调整。 3.2 头孢菌素类药物 •禁忌症:对药物过敏史、青霉素过敏史等。 •副作用:过敏反应、肝肾功能受损等。 •药物相互作用: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利福霉素等存在相互作用。 •剂量调整:肝肾功能受损时需要剂量调整。 3.3 氨基糖苷类药物 •禁忌症:对药物过敏史、肾功能不全等。 •副作用:肾损害、神经肌肉阻滞等。 •药物相互作用:与利福霉素、头孢菌素等存在相互作用。 •剂量调整:肾功能减退时需要剂量调整。 3.4 喹诺酮类药物 •禁忌症:对药物过敏史、儿童和孕妇等。 •副作用:肝肾功能受损、心脏电解质紊乱等。 •药物相互作用:与其他药物如华法林、普萘洛尔等存在相互作用。 •剂量调整:肝肾功能不全时需要剂量调整。 四、抗菌药物选择的原则和实例 4.1 细菌感染类型的选择 •确定细菌感染的类型,如是否为革兰氏阳性菌或阴性菌。 •实例:对于革兰氏阳性菌感染,选择青霉素类药物作为首选。 4.2 耐药性情况的选择 •根据耐药菌株监测和指南建议,选择对耐药菌株有效的抗菌药物。 •实例:对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感染,选择万古霉素作为首选。 4.3 特殊人群的选择 •对于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要考虑到药物的安全性和用药的特殊情况。 •实例:对于孕妇细菌感染,选择头孢菌素类药物作为首选。 4.4 全球抗菌药物使用指导的选择 •根据全球抗菌药物使用指导,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实例:对于结核病治疗,可参考世界卫生组织的抗结核药物使用指南。

药师处方审核方法

药师处方审核方法 处方是医师和药师共同对患者负责的医疗文书,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等多方面的意义,处方书写正确与否,用药是否合理、安全,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与生命安全。 药师作为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具备深厚的医学、药学知识,以及扎实的专业技能。 一、对审核结果的判读 1.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体重或日、月龄的;(5)化学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5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包括处方颜色、用量、证明文件等);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不适宜处方(1)适应证不适宜的;(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7)重复给药的;(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超长处方(1)无适应证用药;(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4)重复使用同类药品等。 4.审核结果的处理

药师审核药方制度

药师审核药方制度 1. 背景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药品的使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药物的滥用和不合理使用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因此,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药师审核药方制度应运而生。 2. 目的 药师审核药方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患者使用药物的合理性和安全性。通过药师对医生开具的药方进行审核,可以避免患者因药物滥用或不当使用而引发不良反应或药物依赖等问题。 3. 内容 药师审核药方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1 药师审核流程

药师审核药方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 收到药方:药师接收医生开具的药方,并对其进行分析和评估。 - 药物信息核对:药师核对药方中的药物信息,包括药物名称、用量、途径等,与患者的病情进行比对。 - 审核合理性:药师审核药方的合理性,判断是否存在药物相 互作用、禁忌症等风险因素,并提供合理的建议。 - 完善药方:在审核过程中,如果发现药方存在问题或需要调整,药师可以与医生进行沟通并协商找到更合理的用药方案。 - 反馈意见:药师审核完药方后,向医生提供审核结果和建议 意见,协助医生做出最佳的药物选择。 3.2 信息化支持 为了提高药师审核药方的效率和准确性,信息化系统的支持非 常重要。通过药师审核药方的电子化信息系统,可以实现药师与医 生之间的在线交流和沟通,减少纸质药方的使用和传输过程中的错误。

3.3 药师培训和合作 为了提高药师审核药方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质量,相关的培训和 合作机制也应该得到重视。医院和药店可以组织药师参加专业培训,增强他们的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此外,不同专业领域的药师之间 也应该加强合作,共同提高药师审核药方的能力和水平。 4. 相关法律法规 药师审核药方制度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例如,在中国,药品管理法规定了药师审核药方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医疗机构 和药店应严格按照法规进行操作,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5. 结论 药师审核药方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合理用药的重要制度 之一。通过建立健全的审核流程、信息化支持和专业培训合作机制,可以提高药师审核药方的效率和准确性,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同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也是保证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

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药师是医疗团队中非常重要的一员,他们具备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负责审查医生开具的处方和提供合理的用药建议。药师审核处方及用 药医嘱制度是为了确保患者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和优化疗效而设立的 制度。本文将介绍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的重要性、操作流程以及 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 一、药师审核处方的重要性 药师审核处方的主要目的是减少用药错误,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和不 良反应的发生。合理的用药可以避免患者因不必要或不适当的药物使 用而受到伤害。药师通过审核处方,可以发现处方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例如药物过敏史、与其他药物的相互作用、剂量是否适当等。通过及 时发现并解决这些问题,能够有效地保护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药师审核处方的操作流程 1. 接收处方:药师需要从医生处收到患者的处方,包括药物名称、 剂量和用药频率等信息。 2. 审核处方:药师仔细审查处方的内容,确保处方中的药物品种、 剂量、用法和用量等是否符合规范,同时还要注意与患者的病情相符合。 3. 与患者进行沟通:在必要的情况下,药师可能需要与患者进行沟通,了解更多关于患者病情、药物过敏史和其他用药情况的信息,以 便更好地审核处方。

4. 发现问题并提出建议:如果药师在审核过程中发现问题,比如剂 量过大、过敏史等,他们可以向医生提出建议,并一同讨论最佳的治 疗方案。 5. 记录和沟通:药师需要将审核结果记录下来,并及时与医生进行 沟通,确保医生了解到审核结果和建议。 三、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意义 1. 提高患者用药安全性:通过药师审核处方,可以减少用药错误和 不良反应的发生,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合理的用药也可以最大程 度地减轻患者的病痛和不适。 2. 优化药物治疗效果:药师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帮助医生选择更 合理的药物治疗方案,提高治疗效果。通过与医生的合作,药师可以 为患者提供针对性的用药建议,避免不必要的药物使用和副作用的产生。 3. 提升医疗机构的声誉:医疗机构引入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不仅可以增加医疗团队的专业性和权威性,还可以提升医疗机构 的声誉。通过合理用药的推行,医疗机构可以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和信 任度,并在同行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在药师审核处方及用药医嘱制度的实施中,还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确保医生和药师之间的信息交流和合作。 2. 加强药师的培训和学术更新,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审核处方的 准确性。

处方点评、审查制度

处方点评、审查制度 为提高医院处方合格率,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为患者提供安全、经济、高效的服务。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制定本院处方点评制度。 一、组织管理 1、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科、门诊部、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2、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二、处方点评的实施 1、抽样:门诊处方:每月随机抽取一天全部中西药处方中采取随机抽样法抽取100 张处方;病区医嘱单:当月全部出院病历,分成手术组和非手术组,然后再分别随机抽取15 份病历。 2、点评: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每月按照上述抽样方法随机抽取样本,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病区用药医嘱点评工作表》完成点评工作。处方点评小组在处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用药合理性界定不清的处方,应当及时汇总,请处方点评小组成员协助提出评价意见。 3、点评内容: (1)处方一般项目的书写是否规范。 (2)、处方药品的用法用量等是否符合规定。 (3)、抗菌药物的使用是否符合卫生部制定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 (4)、处方用药是否合理,是否与临床诊断相符,是否存在潜在相互

作用和配伍禁忌。 (5)贵重药品的用法用量是否具有合理性,并与患者临床诊断吻合。(6)核查处方药品的费用,重点对大处方进行合理性分析评价。三、处方点评标准: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 2、医务科无签名式样及备案记录医师开具的处方;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的; 8、未注明或未正确注明用法、用量的; 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0、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3 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1 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2、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3、非本医疗机构注册医师开具的处方。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处方审核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药师接到处方后,应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3、处方审核和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

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2)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3)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试论药剂师参与处方管理对促进医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效果

试论药剂师参与处方管理对促进医院抗 菌药物合理应用效果 【摘要】在开展临床治疗的时候,抗菌药物的应用范围非常广泛,但是长期使用抗菌药物会对患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影响,而且不合理用药会让病人产生耐药性,对整体的感染防控效果造成巨大影响,甚至会导致患者体内的菌群生态失衡引发多种不良反应。基于此,对开展临床治疗加强对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就变得非常重要,而药剂师作为药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处方管理水平直接影响到药物的合理使用情况,因此,本文基于药剂师的角度,对如何加强处方管理,做好医院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药剂师;处方管理;抗菌药物 作为目前临床常用的一种感染性防治药物,抗菌药物的适用范围变得越发广泛,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抗菌药物滥用的现象越来越突出,大大增加了细菌耐药性,甚至对患者的生命安全有一定的威胁。因此,国家针对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相继颁布了很多文件规定,比如新《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抗菌药物应用基本原则》等等。其中,前者详细阐述了药剂师的职责,并明确规定了药剂师对处方审核的责任,这也充分表明了药剂师在当前临床用药的重要性。 一、在临床合理用药中药剂师的重要性 (一)药剂师的职责 作为制药的重要成员,药剂师的地位是其他主治医师无法比拟的,他们熟知药性,具有专业的药学知识。在最初的时候,药剂师主要工作是制药,但随着医院的快速发展,出现不合理用药的现象也越来越多,因此,药剂师也逐渐应用到了临床治疗当中,随着药剂师的参与,不合理用药的现象逐渐下降。对于药剂师来说,现阶段主要职责有以下几方面。第一,对药物成分的配置比例进行检测,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专项点评制度 Ⅰ目的 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Ⅱ范围 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 一、点评范围 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抗结核药、抗寄生虫药、抗病毒药、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在此不列为抗菌药物。 二、评价依据 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 号)、《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2006〕第53号)、《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2012〕令第84号)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等文件制定医院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和合理用药评价细则,作为处方评价的指导性文件,规范医师用药行为,强化合理用药意识。 三、点评措施

(一)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并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组每个月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医师处方、医嘱数量不足者按实际数量点评),重点检查外科、呼吸科、内科重症监护病房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治疗病例。 (三)药学部会同医务科、质控科、医院感染防控科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每月至少抽查门急诊处方400张、住院病历100份。 四、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 (一)每月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 (二)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三)根据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制度 一、组织管理 我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工作是在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日常操作由医务处会同药剂科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执行。 二、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的实施 1、点评周期:每月一次。 2、抽样率与抽样方法: 依据1:《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要求“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依据2:《XXX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医疗机构构造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每个月构造对25%的具有

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很多于50份处方、医嘱,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XXX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暗语手术和参与治疗病例。” 依据3:《XXX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⑴抽样量: 点评合理性的门诊处方:依据我院当前门急诊处方量,暂定抽取门急诊药房处方2-3天/月(从周1至周7循环),即上门诊医师的处方均可抽到。 点评使用率的门诊处方:信息系统对所有上门诊医师的处方统计其DDD数,对DDD数排名前2位医师,统计抗菌药物使用率、静脉用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医嘱:暂定每月抽取50份,或I类切口病历不少于30份。 ⑵抽样方法:处方样本抽取时应该考虑的因素包括:符合统计学随机要求、临床科室本身的处方比例、特殊药品及方便门诊处方剔除等。医嘱抽取可按临床科室当月出院人数比例、兼顾小科室按适当比例轮抽。 3、填写点评表:

药师审核处方制度

药师处方审核制度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药师接到处方后,应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 2、 3、药师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4、 1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2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3剂量、用法的正确性; 4选用剂型与给药途径的合理性; 5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3、处方审核和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

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5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 (7)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8) (9)重复给药的; (10) (11)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总结

2017年11月份医院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检查情况 药学部处方点评小组抽取门诊药房11月17日至11月30日共计922张抗菌药物 处方进行菌药物合理使用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总如下: 一、总体情况 点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药品说明书等,对处方的用药指征、联合用药、用药频次、给药剂量等项目进行合理性评价。共计检查处方922张,合格处方700张,不合格处方222张,合格率%各科室处方合格情况见附表1。 二、不合格处方基本情况 不合格处方中使用硫酸依替米星不合格的处方有114张,占不合格处方的%头孢 克洛缓释片33张,占不合格处方的%克林霉素注射液22张,占不合格处方的%遴选抗菌药物不适宜59张,所占处方比列为%列第一位;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52张,所占处方比例为%列第二位;用法用量不适宜49张,所占处方比例为%列第三位,其余为诊断不明确、急诊处方超3天量、无联合使用抗生素指征以及存在2处以上错误等,所占比例较小,具体情况见附表2。 三、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分析 给药途径:静脉滴注的抗菌药物使用率较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推荐大部分轻、中度感染予以口服治疗。硫酸庆大霉素注射液雾化吸入超说明书给药。 给药频次:绝大多数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等B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和克林霉素为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其杀菌活性与药物浓度超过对细菌MIC时间长短有关,血液或组织 低于MIC时,细菌可重新迅速生长。应该依照PK/PD原理制定给药方案,时间依赖型的

临床科室合理用药考核细则

二、 住 院 处 方 (医嘱)药 物 管 理 科室应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按照医院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开 具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严格分级别使 用抗菌药物;规范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 应用;根据药敏实验结果,合理应用抗菌 药物。严格按照《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 的使用指南》要求,开具医嘱或处方。 1.不得超权限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特殊使 用级抗菌药物审批手续符合规定,并在病 历中有记载。严格执行抗菌药分级管理。 越级使用需注明原因,且第二天要继续使 用需有相应级别医师签名认可。(5分) 1.审批手续不符合规 定,一例扣责任人0.5 分。 2.第2—4款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责任人1分。 3.无理由超量使用,扣 责任人3分。 4.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前未送标本,每例扣责 任人0.3分。 5、第7-10款一项不符 合要求扣责任人1分。 项目扣分标准扣 分 得 分 一、病区应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并履行职责。1.病区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由临床科主任、 护士长及其他医护人员组成。(年度考核) (5分) 2.病区管理小组职责明确。(年度考核)(5 分) 3.病区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成员相对稳定, 2年一届:如更换至少提前一周与医院抗 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药剂科 临床药学室登记备案。(年度考核)(2分) 4.定期对病区临床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 行自查、评价,并记录。(半年考核)(5 分) 5.对本病区不合理用药情况及时干预,并 记录。(5分)(半年考核) 6.按医院要求组织本病区医护人员参加 各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培训会议、并有记 录。(年度考核)(5分) 7配合药事管理考核小组,进行病历医嘱 点评的相关工作。 1.未建立管理小组扣 责任病区5分,不健全 扣责任病区1分。 2.职责不明确扣责任 病区2分 3.人员调整未在医院 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 组办公室登记,扣责任 病区1分。 4.未开展自查评价的 扣责任病区3分,无记 录者扣责任病区1分, 记录不全者扣1分。 5.对不合理用药情况 未进行干预扣责任病 区2分,无记录扣2 分,记录不全扣1分。 6.未按要求参加培训、 会议,扣责任病区0.5 分/人次: 7.未按要求组织学习 的扣责任病区1分/ 次。

临床药师与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临床药师与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松原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李翠岩 伴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这一进步的过程中,对临床用药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例如:要加强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经济性以及有效性,这些都是患者和从事医疗的工作者们很关注的问题,当然,这对医院药学工作也提出了全新的挑战,为适应这种要求,医院药学工作者就要从“以药品为中心”的方向向“以病人为中心”的角度靠近,现在的临床药师职责也应由过去简单的制定临床发药,向现在直接参与临床用药转变。除此之外,我国一些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不合理应用抗菌药物严重,主要表现为:无适应症或适应症不明确情况下使用抗菌药物,如把抗菌药物当做“保险药”、“安慰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如重复使用,不适当的预防用药,过度只用昂贵或新型抗菌药物,用量过大或疗程过长及过度使用注射剂等;不适当的联合用药或联用品种过多。造成上述不合理用药现象有的与临床药师在临床抗菌药师治疗中未能发挥作用有着很大的关系。鉴此,本文就临床药师与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有关问题加以探讨,以期通过临床药师的工作和努力,扭转目前临床不合理应用抗

菌药物的局面,最终达到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的目的。 一、参与临床抗菌药物治疗 临床抗菌药物治疗新的理念要求临床药师与医师共同为病人的药物承担责任,临床药师要权衡用药利弊,对临床药物的治疗要引入干预和制约机制,尽量避免药物对患者的损害。临床药师要更新服务理念,把参与临床药物治疗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做,大胆地走向临床,参与查房、疑难病例会诊和临床药物治疗,协同临床医师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病理、生理、免疫情况,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品种、剂量、给药次数、疗程及联合用药等,制定合理的抗菌药物治疗方案,达到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的用药目的。 二、参与制定抗菌药物分线使用细则 尊照本院管理制度,根据抗菌药物自身的发展,抗菌谱,药理作用,副作用,价格等因素,参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考虑我院为专科医院特点,将现有抗菌药物划分3线使用。由我院临床药师提供初稿,经临床各科主任及临床用药督导小组讨论,最后确立抗菌药物分线使用表(表1)。界定使用权限:一线:住院医师,二线:主治医师,三线:副主任医师以上,越权使用必须经上级医师的统一、签字,并有临床指征;急、重症者例外。不定期根据我院细菌耐药性监

抗菌药物处方的审查要点[1]

处方的审查点评要点 内容提要 一、审核过敏试验 二、审核使用权限 三、审核注射剂溶媒 四、审核与临床诊断的一致性 五、审核给药剂量 六、审核剂型与给药途径 七、审核给药次数(使用频率) 八、审核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九、讨论:不规范用药问题;对药师的要求 《处方管理办法》对药师如何审核处方用药的合理性提出了详细的指导意见,对药师药学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院应该重新制定了处方审核制度,将工作重点逐步由对处方书写规范方面的审核转向对处方用药合理性的审核。现就如何审核门诊抗菌药物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讨论,供参考。 一审核过敏试验 《处方管理办法》要求:注明皮试结果。 皮试结果的注明:皮试应该写(阴性)不应该以(—)表示,皮试阴性后需要连续使用可以写“续用”或“免皮试”。 依据:《药品说明书》、《临床用药须知》、《诊疗常规》等。 对说明书及有关规定必须做皮试的抗菌药物,要注意处方医师是否注明了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如注射用青霉素钠、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注射用阿莫西林钠、注射用头孢噻肟钠等,如未注明皮试(阴性)或皮试(免)或续用,绝对不允许发药。 二审核使用权限 《抗菌药物使用指导原则》要求:分线分级管理。 审核处方医师是否根据临床诊断及患者的病情来选择适合级别的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1.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应首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 2.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并感染患者或病原菌只时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患者,才能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其处方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 3.如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时,患者病情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其处方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医师同意并签名;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第五条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条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信息系统内置审方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并有明确的临床用药依据来源。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信息系统相关的安全保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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