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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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4.06.16
•【字号】成价函[2004]52号
•【施行日期】2004.06.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成都市物价局、成都市卫生局关于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综合
大楼住院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成价函[2004]52号)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为了加强我市医疗机构病房床位的价格管理,切实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价费[2001]83号)规定,并结合你院综合大楼的投资情况,内部设施及设备等条件,经研究,同意你院综合大楼床位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双人间病房,每日每床50元。
二、套二、套三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由你院与患者双方协商确定,并签定协议书,不纳入社保报销范围。
三、上述收费标准从文到之日起执行。你院接到文后,即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成都市物价局
成都市卫生局二○○四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