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2024年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并达到预期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境内范围内的小型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是指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下,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审批、立项、实施、验收等程序进行管理。
第五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建设。
第六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环境友好和资源节约。
第七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来源应当合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和监管。
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技术标准,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九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应当及时、有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追责。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十一条国家电网公司小型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分为前期可行性研究、项目申报和审批三个阶段。
第十二条前期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核,以及招投标过程中的资格预审和评标等工作。
第十三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括项目的技术方案、经济效益评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并经过相关专家评审和公示。
第十四条项目申报阶段包括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第十五条项目审批阶段包括初审、专家评审和最终审批等程序。
第十六条初审包括对项目申报书的资料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第十七条专家评审主要包括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技术方案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估,从而判断项目的可行性和优先级。
第十八条最终审批由国家电网公司领导小组进行,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决策科学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我校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单位特点和基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基建工程项目,系指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其他自有资金和贷款等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等工程项目及单位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工程项目。
包括工程项目中涉及的设计、造价、咨询、监理、审计、原材料采购等项目。
第三条基建工程项目坚持集体领导。
新建、改建、扩建、装饰等工程项目须集体研究决定,少数服从多数,不得个人独断。
坚持科学决策。
重大事项须广泛征求有关专家、专门机构、使用单位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
坚持程序规范。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必经程序不得简化。
坚持运行公开。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任何人不得暗箱操作。
第四条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审领导小组。
基建工作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执行机构,对主任办公会负责;监审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监督机构,独立行使基建工作全过程的监督职责,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总经理、主任办公会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基建工作情况汇报,负责审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基建规划、投资规划、设计委托书、初步设计方案、重大变更调整等事项。
总经理、主任办公会对审议情况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条基建工程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
严格实行公示制度、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章立项审批第六条基建管理部门根据单位发展规划,提出拟建项目的有关意见,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功能、标准、环境影响、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等充分论证,形成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设方案。
方案提交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后,经主任办公会、总经理审议、研究决定。
重大投资项目,须经职工代表大会(常设主席团)审议通过。
资金准备不充分的、未经专家评议论证的项目严禁提交主任办公会、总经理审议。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一、前言基础设施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国家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控制,特制定本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制度。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开展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包括道路、桥梁、铁路、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等项目。
2. 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
3. 项目部门负责项目管理,各职能部门协助项目部门,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
4.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项目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和移交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三、项目立项阶段管理1. 项目启动(1)明确项目目标和任务,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2)确定项目经费,编制项目预算计划和投资方案。
2. 项目规划(1)组织编制项目规划书,包括项目范围、工期、质量、成本等内容。
(2)明确项目分工和责任,确定项目组织结构和人员配备。
四、设计阶段管理1. 设计编制(1)综合各方面需求,组织编制项目设计方案,提交审批。
(2)设计负责人负责设计过程的管理,保证设计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
2. 设计审查(1)对设计方案进行专家评审,明确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设计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五、施工阶段管理(1)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实施,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的控制。
(2)每日召开施工例会,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参加,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
2. 安全生产(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做好施工区域的安全保障工作。
(2)严格遵守现场作业规程,禁止吸烟、乱扔垃圾等违规行为。
六、验收阶段管理1. 竣工验收(1)项目部门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提交相关部门备案。
2. 完工移交(1)工程竣工后,项目部门组织移交工程资料和设施。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五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基本建设项目主要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
包括各类房屋新、改、扩建基本建设工程;(二)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
包括一般修缮、内外饰装潢;(三)环境整治工程。
包括拆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院内绿化、亮化等。
(四)土地征用。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一)政府投资类项目。
主要为财政性资金投资,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擅自超规模施工。
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认真落实。
(二)自筹资金建设项目。
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建设的项目,需报经相关部门及县卫计局审核审批。
第三条建设项目按照投资规模实行审核审批。
投资规模按照预算造价确定,工程决算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造价的____%。
对于涉及重大隐蔽工程或变更项目对工程造价影响在____万元以上的,需事先报县卫计局批准实施。
(一)工程预算____万元(含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称一般项目),由医院集体研究后批准建设,并报县卫计局备案。
(二)工程预算5-____万元(含____万元)的项目(以下称规模项目)。
预算造价在____万元以上____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向县卫计局申请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的理由、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县卫计局在受理后____个工作日内派人进行现场察看,对项目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提请研究。
对于符合政府投资政策的,由县卫计局上报,申请政府投资建设;对于使用自有资金建设的项目,县卫计局按照研究结果以书面形式予以批复,医院应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规模进行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六制”管理。
(一)项目法人制。
基本建设项目均需实行项目法人制,落实法人主体和实施管理责任。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介绍国家基本建设项目是指用于满足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重大工程项目,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为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高效推进和有效管理,国家制定了《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以规范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并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项目审批和立项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在开始实施前,需经过严格的审批和立项流程。
具体步骤如下:1.项目提出阶段:项目的立项申请由相关单位提出,同时提交项目的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
2.可行性研究阶段:项目单位依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更加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包括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估。
3.审批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后,项目单位将立项申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审批,审批部门将对项目进行评估和论证,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立项。
项目设计和招标项目设计和招标是基本建设项目的重要环节,良好的设计和招标工作有助于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具体流程如下:1.项目设计阶段:在项目立项后,项目单位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单位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详细的项目设计方案。
2.设计审查阶段:项目设计完成后,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查,主要检查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以及是否满足项目需求。
3.招标准备阶段:项目单位根据设计方案,制定招标文件,并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如确定招标范围、发布招标公告等。
4.招标实施阶段:项目单位组织招标工作,公开招标,接受投标人的报价和技术方案,并进行评标和中标的决定。
项目实施和验收项目实施和验收是基本建设项目的关键环节,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目标对项目管理者和实施单位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具体步骤如下:1.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单位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落实项目实施计划并组织施工,同时进行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的监督与管理。
2.竣工验收阶段: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工作,包括对建设质量和工程实际情况的检查。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_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程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部实际状况,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部机关及部属事业单位。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由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工作。
驻部纪检监察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对基本建设项目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总投资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单纯购置等国家规定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范围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
第五条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初步设计(概算),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3000万元以下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由部规划财务司组织审批,其初步设计(概算)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部属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经我部初审后报国家进展改革委审批。
其次章项目申报审批第六条依据相关规划,我部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有基本建设任务的相关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并申报纳入我部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第七条项目单位应托付具备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询问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讨论报告和初步设计,与申报文件一并报送我部。
(一)项目建议书:项目单位依据国家相关规划、行业政策和自身进展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
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二)可行性讨论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编制可行性讨论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平安卫生和能源节省评价、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支配等。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总则1.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
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的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维修项目等。
1.3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内容。
1.4本办法制定原则为实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全过程是指自编制项目立项申请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方位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经济和技术指标实行全面的目标控制。
2.项目前期工作2.1由市场部负责项目论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或方案论证。
2.2由市场部负责办理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报建及土地征用等手续。
2.3计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及要求详见《长庆事业部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2.4所有项目未经立项及设计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
2.5项目立项后,由市场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
2.6对所有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的要求: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
2.7所有实施项目必须按年度报审投资计划。
3.招投标管理3.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及《长庆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2招标范围:3.2.1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组织招标,在公司委托后可由事业部组织招标;3.2.2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市场部组织招标。
10万元项目由市场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
3.2.3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以外,均实行招标。
3.2.4招标前图纸审查及交底。
市场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及交底,在确认图纸中内容明白无误后,进入招标程序。
3.3项目评标须采用评分制,建立统一评分标准。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基建工程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基建、监察、审计工作的具体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建设计划的制定(一)行政后勤处根据科教研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编制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经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作为编制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的依据。
(二)行政后勤处根据院中、长期基本建设规划和基建工程的轻重缓急,并视专项资金情况编制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二、基本建设的总体规划与工程设计(一)总体规划应本着既符合教科院的长远发展需要,又能够充分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由行政后勤处提出初步设想方案,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二)单体工程设计,由使用单位提出对建筑工程使用功能的要求,由行政后勤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编制设计任务书和设计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三、基本建设工程的招标工程招标应本着优质、低价、高效的原则,按照市建委规定的程序组织实施.(一)在主管院长领导下,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会同市招标管理办公室进行公开招标,从信誉高、有能力的施工企业中选拨施工队伍.(二)由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以施工图纸和预算定额为依据,共同编制标的。
(三)组织有关部门与市建委招标办本着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选定施工单位,并签订施工合同。
(四)经市建委批准以议标的形式进行工程招标的工程项目,由主管院长组织行政后勤处、财务处、监察、审计部门按照质优低价的原则(按间接费用定额下限取费的方式确定工程造价),从质量、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中筛选施工单位。
四、基本建设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院年度基本建设计划基本确定后,应立即着手完成下述各项审批程序,以确保年度计划的落实.(一)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年度基本建设施工计划;(二)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基建项目报建手续;(三)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完成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四)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并签订勘察、设计合同;(五)向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保统筹手续;(六)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七)会同市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办理工程招投标手续,确定施工单位;(八)向上级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施工许可证.五、基本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一)工程质量管理1.工程开工前,行政后勤处应向建筑质量监督部门报请质量监督,并办理有关手续。
(最终版)基建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基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在疆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土建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线路工程项目、装饰工程、防腐工程、技改及安措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基建工程项目)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职责划分(一)总经理是公司所有基建工程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各基建项目的全面领导工作.(二)各基建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全面负责本项目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包括工程计划的编制、设计图纸的会审评审、工程材料和设备验收、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监督验收和评定、各类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收集归档等工作。
(三)公司各业务部门负责各基建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抽检、验收以及与项目有关的协调工作。
(四)项目监理依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等代表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监理,对被监理工程的质量担负监理责任.(五)各工程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施工,对所承包基建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等负责.(六)质量监督部门代表政府依据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监督和认证管理。
(七)基建工程项目审批权限:投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副总审批;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由总经理审批;在30万元以上的,由董事长审批.经批准的工程项目必须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二部分合同管理第四条合同是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项目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全面实行经济合同制,明确各自经济责任,加强沟通协调,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缩短建设工期,争取早日达产见效.第五条在项目基建期间,各项目部负责妥善保管本项目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竣工后统一转公司综合部归档。
第六条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监督、跟踪合同实施过程的各个环节和细节,并做好各分包合同的协调和管理工作,要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现象发生。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为加强给我院基础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度的满足我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根据《建筑法》的相关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此办法。
第一章基建管理制度团在分管院领导指导下,负责全院基本建设及环境、绿化的规划,组织施工和基本建设管理。
团成立医院专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完成专项基建工作。
因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做好基建项目招投标工作。
团在施工监督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如确需更改,应依据程序和相关规定,会同设计部门及施工单位商议后,由设计部门出据变更通知或技术核定单。
回做好施工隐蔽资料的签证和查验工作,确保准确反映工程全过程的实际情况。
团管理人员深入施工现场,按照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确保工程按质、按时完成。
团积极配合审计,同施工单位搞好工程的决算工作,做到公正、准确。
团不按规范施工的工程项目应责令施工方停工和返工;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的不予验收,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合格后再进行验收。
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勤俭节约,坚持原则,抵制工程建设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团严格遵守医院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规范行业行为,加强基建队伍建设,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组织业务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基建技术不断更新的需要。
第二章基建材料及设备采购管理办法一、采购工作制度1.干部职工要时时、处处以国家、集体利益为重,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材料设备采购按申请、立项、审批、研究采购方式、签署合同、材料设备验收、登记入帐、资料归档等程序规定执行,明确各个环节上的责任和权限,做到程序规范、公开透明、货比三家、集体决策、择优购置。
3.采购材料设备必须明确产品的厂家、信誉度、品牌、型号、标准、合格证、质保书、价格、规格、准用证、提货地点等,严防伪劣产品混入工程中。
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是指为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而进行的一系列工程建设活动。
为了规范和统一基本建设的管理,确保建设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国家制定了《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基本建设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管理主体以及管理程序等方面进行阐述。
1. 目的基本建设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推动工程质量的提高和效益的最大化。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管理流程,确保基本建设能够按照要求进行,达到预期的目标和效果。
2. 基本原则基本建设管理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科学规划:基于综合考虑国家发展需求、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制定合理的建设规划。
(2)依法管理:基本建设应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过程中应重视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3)公开透明:确保基本建设的管理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4)质量导向:强调质量第一,依法保证工程质量。
(5)绩效评估: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及时掌握基本建设的成效和问题。
3. 管理主体基本建设管理涉及多个主体的合作与协调,包括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基建企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
各管理主体应依法履行相应的职责,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正常进行。
4. 管理程序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可分为规划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
具体程序如下:(1)规划阶段:根据国家发展需求和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
(2)设计阶段:依据规划方案,进行项目的设计工作,编制工程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
(3)施工阶段:依据设计文件,进行工程的施工,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
(4)验收阶段:对已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总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国家对基本建设管理的规范和引导,是保证基本建设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各管理主体应按照规定的管理程序和原则,推动基本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
通过合理的管理和监督,可确保基本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国家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5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总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申请、批准、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坚持遵循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由总局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具体承办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
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基建办)负责总局机关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涉及多个项目单位的可根据需要由总局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批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履行审批手续,一般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总局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列入相关规划或总局基本建设储备库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审批初步设计。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含____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单纯采购项目仅审批实施方案。
第六条申请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内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规划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评估、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等。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的管理制度篇一装饰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交于各项专业技术管理。
其重点是进行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内容。
一、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实施责任1、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抓制度落实、抓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责任领导组织。
有组织有领导的开展安全管理活动,承担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的责任。
3、施工项目应通过监察部门的安全生产资质审查,并得到认可。
4、施工项目负责施工生产中物的状态审验与认可,承担物的状态漏验、失控的管理责任。
接受由此而出现的经济损失。
5、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签定安全协议,向施工项目做出安全保证。
6、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检查,应认真、详细的记录,作为分配、补偿的原始资料之一二、项目安全员安全教育与训练1、一切管理、操作人员应具有一定的基本条件与较高的素质。
2、安全教育、训练。
3、全教育的内容碎实际需要而确定。
a、新工人入场前应完成三级安全教育。
b、结合施工生产的变化,适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c、结合生产组织安全技能训练,干什么训练什么,反复训练,分步验收。
d、采用新技术,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推行新工艺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4、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安全教育效果a、教育内容全面,突出重点,系统性强,抓住关键反复教育;b、反复实践,养成自觉采用安全操作方法的习惯;c、使每个受教育的人,了解自己的学习成果。
d、告诉受教育者怎样做才能安全,而不是不应该做什么;e、奖励促进,巩固学习成果;三、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是发现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的重要途径;是消除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措施,防止事故伤害,改善劳动条件的重要方法。
安全检查的形式有普遍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三种。
四、安全管理要点:1、装饰工程施工多发事故:a、火灾;b、触电;c、物体打击;d、机械伤害;e、高处坠落。
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基本建设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改善民生、提升国家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基本建设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基本建设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基本建设的定义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基本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业、农业、交通、能源、水利、通信、城市建设等领域。
(三)管理原则1、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遵循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基本建设程序。
3、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4、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二、前期工作管理(一)项目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地区发展规划,结合实际需求,制定基本建设项目规划。
(二)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是对拟建项目的初步设想,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建设条件、建设规模、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内容。
(三)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可行性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和论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初步设计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项目的初步设计,包括设计方案、工程规模、工程概算等。
(五)审批程序项目前期工作文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开工建设。
三、项目实施管理(一)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
(二)招标投标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等进行招标投标,择优选择中标单位。
(三)工程监理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管理办法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基建项目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修缮工程等)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投资效益,美化公司环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公司领导下,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规章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计划。
第三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建全监督机制,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是指我公司项目建设的决策、规划、组织、实施、规范和监督活动,是我公司项目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依据第五条参考文件:《国家电网公司投资管理规定》《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集团公司企业文化理念》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集团公司小型基础设施项目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小型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及深度规定》(试行)责任第六条基建项目小组是我公司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管理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履行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工程建设管理的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二)根据批准的设计规范,组织项目的初步设计、总体规划和勘察设计,提交项目规划设计文件报批、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施工许可证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手续;(三)负责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工程建设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设计文件在施工过程中如有重大变更,将变更后的施工图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四)编制项目建设资金年度预算计划,进行年度决算,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负责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五)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制定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工作程序;(六)组织建设工程和设计招标活动,做好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保密工作,落实工程勘察设计、工程建设和施工监理任务,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签订标准化的工程外包合同,监督相关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七)负责工程造价和合同管理,对施工单位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定,组织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评比;(八)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工程实体、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验证、工程建设监理和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九)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应用;(十)组织工程的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十一)组织参建单位按国家和地方工程建设文件归档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建设档案进行系统整理,分类立卷,按级报送,统一保管;(1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7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贪污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政资金,包括单位自筹的资金、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本所兴建的建筑及安装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以____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
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
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为:一、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二、申请,立项;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四、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五、开工建设;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造价结算。
需到上级政府部门审批或招标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工作分工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依照其性质及内在联系,分为前期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三大部分。
根据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原则,在所长领导下,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一个制度管理、一个机构招标、一个领导主管、一个部门主办”的模式,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分工和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推进。
新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率,保障项目安全、环保、节能,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基建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新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项目合规合法。
(二)科学规划原则: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合理规划新基建工程项目布局。
(三)质量优先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安全、环保、节能。
(四)创新发展原则: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推动项目建设技术创新。
第二章项目规划第四条新基建工程项目规划应当符合国家战略、地方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项目目标、规模、建设内容和投资估算。
第五条新基建工程项目规划应当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论证,确保项目符合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
第六条新基建工程项目规划应当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等因素。
第三章设计与施工第七条新基建工程项目设计应当遵循国家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设计合理、安全、经济。
第八条新基建工程项目施工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
第九条新基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加强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四章监理与验收第十条新基建工程项目监理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承担,监理单位应当对项目进行全面、全过程监理。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和环保。
第十二条新基建工程项目验收应当由项目业主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参与,确保项目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十三条项目业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新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项目监管。
第十四条市级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新基建工程项目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三篇.doc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三篇第1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卫生基础设施项目的管理,确保项目的规范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卫生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卫生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包括各类住房新建、改、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2)房屋室内外装饰工程。
包括一般维修、室内外装修、安装电子监控等。
;(3)环境整治项目。
包括拆除和修建围墙、大门、厕所、停车场、道路、医院绿化等。
(4)征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单位和乡镇(办事处)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四条卫生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资金来源实行分类管理。
(a)政府投资项目。
主要用于财政资金投资、发展改革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和规模建设,严禁超规模建设。
项目管理应遵循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定,区卫生局应监督项目的实施。
(二)自筹资金的建设项目。
主要为各单位自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区卫生单位和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需报区卫生局审批。
第五条卫生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按照投资规模进行审批。
投资规模根据预算成本确定,最终工程成本原则上不超过预算成本的130%。
对工程造价影响在5万元以上的重大隐蔽工程或改造工程,必须事先报区卫生局批准实施。
(一)预算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下的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体研究后批准,并报区卫生局备案。
(二)项目预算5-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简称规模项目)。
预算费用在5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项目,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区卫生局申报。
报告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原因、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资金来源等。
验收合格后,区卫生局将投资计划提交XXXX审批。
3.招标管理3.1建设项目的招标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XX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2投标范围3.2.1公司所有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邀请,公司委托后事业部方可组织投标。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1. 引言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基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而制定的,旨在实现项目顺利进行、高质量完成。
本文档对基建工程项目的组织、计划、实施、监督、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要求,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 项目组织2.1 项目组织结构项目组织结构应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项目组织结构要合理、清晰,确保各个岗位间的协作和协调。
项目经理应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项目团队工作。
2.2 项目团队建设项目团队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
项目团队成员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加强协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 项目计划3.1 项目目标与任务项目目标和任务应明确,包括工程规模、工期、质量要求等。
项目计划要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并通过科学合理的分解和安排来推动项目进展。
3.2 项目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应详细列出项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工期、工作量等信息。
同时,要合理安排资源,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3.3 资源调配计划资源调配计划要合理配置各类资源,包括人力资源、物资资源、财务资源等。
要充分考虑项目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配比,避免资源浪费和闲置。
4. 项目实施4.1 前期准备项目实施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调研、论证、设计、方案制定等。
前期准备要全面详实,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4.2 施工管理施工管理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包括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人员的组织和管理、施工进度的监控等。
施工管理要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4.3 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核心环节,包括质量检验、验收、整改等。
质量控制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5. 项目监督5.1 进度监督项目进度监督要及时跟踪和更新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进度延误等问题。
要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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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质量和投资的有效控制,提高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
适应现代企业管理需要,增强企业竞争能力,特制定
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长庆事业部的所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按投资性质可分为:新建项目、改扩建项目、维修项目等。
1.3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机构、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项目组织管理及工程项目投资管理等内容。
1.4本办法制定原则为实行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全过程是指自编制项目立项申请开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全方位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的投资、质量、工期、经济和技术指标实行全面的目标控制。
2.项目前期工作
2.1由市场部负责项目论证,必要时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咨询或方案论证。
2.2由市场部负责办理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报建及土地征用等手续。
2.3计划编制具体工作内容、分工及要求详见《长庆事业部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
2.4所有项目未经立项及设计批准,不得进行施工图设计。
2.5项目立项后,由市场部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进行勘查、设计。
2.6对所有项目的投资估算、概算的要求: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不得超过(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的10%。
2.7所有实施项目必须按年度报审投资计划。
3.招投标管理
3.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要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公司及《长庆事业部合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2招标范围:
3.2.1凡公司投资项目必须由公司组织招标,在公司委托后可由事业部组织招标;
3.2.2 1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由市场部组织招标。
10万元项目由市场部组织进行合同评审。
3.2.3除不适宜招标的特殊工程以外,均实行招标。
3.2.4招标前图纸审查及交底。
市场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进行图纸审查及交底,在确认图纸中内容明白无误后,进入招标程序。
3.3项目评标须采用评分制,建立统一评分标准。
3.4招投标组织工作。
由长庆事业部组建招标领导小组。
小组成员通常由长庆事业部有关
领导和有关职能科室的人员组成。
3.5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招投标的组织及标书编制,评分标准的制定,标书的发放和保管,投标单位资质核查,评标会的组织,并确定合理的标底。
3.6评标。
3.6.1招标评委由招标领导小组及上级主管部门或邀请的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3.6.2新建、改扩建项目招标评委包含项目经理部成员。
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的单数,项目经理部人员不得超过五分之二。
3.6.3在评标过程中,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7中标单位不得将工程主体部分分包或转包。
如需将工程非主体部分分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中注明。
3.8维修项目中超过2万元的项目,在基地服务部明确计划内容、费用后,提交市场部审核同意后执行。
4.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4.1项目的划分:原则规定新建项目以有独立设计文件、并能独立发挥能力的地面建设工程为项目,其它建设项目以单项工程为项目。
4.2为保证已确定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事业部将依据项目的划分,成立以下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机构。
4.3公司投资新建、改扩建项目必须成立项目经理部,由事业部抽调各单位相应专业人员组成项目经理部实施,项目经理由事业部任命;
4.4事业部投资维修项目由基地服务部下设基建办公室组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实施,基地服务部确定项目负责人。
4.5项目经理部、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4.5.1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以及工程所用材料、设
备的采办等全面控制与管理。
4.5.2负责建设工程项目中乙方预算的初审及工程拨款与结算的办理。
4.5.3负责项目管理,行使甲方管理权,做好项目实施工程中各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工程项目在投资、质量、工期等方面达到合同要求。
协调施工单位、监理、政府建设职能部门关系。
4.6项目经理及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代表是甲方项目建设现场的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协调、控制,高效率地实现项目管理目标。
5.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5.1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完成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与中标单位依照中标通知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尽快办理合同审查审批手续。
5.2合同应重点突出建设工程的三大指标控制,即质量控制(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供应
物资质量)、工期控制(设计周期、施工工期、物资采办供货期)、投资控制(概算控制、预算控制、物资设备采办供货资金控制)。
5.3 在合同中,要有明确的监督检查和处罚条款,凡违反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要按约定的处罚条款执行。
签订合同要有依据,应满足有关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工期明确,合同条款齐全、清晰、准确,不可有模棱两可的词句和不合理的附加条件。
5.4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允许擅自修改、撤消有效合同。
6.施工管理
6.1施工准备
6.1.1开工令办理。
由施工单位提交书面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审查并确认已达到开工条件后,报市场部签发开工令。
6.2施工管理。
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设计图纸、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程序施工;严密组织施工队伍按合同要求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每个环节的技术资料、档案等都必须符合存档规定,做到真实齐全准确。
详见《基本建设施工现场管理细则》。
6.3施工过程中变更的管理。
由于设计、施工或施工条件等方面的原因所引起的设计图纸变更、现场施工变更或施工材料代用,均应由上述责任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监理核实后,报市场部。
市场部与设计单位会商批准后方可实施。
原则上变更部分不得突破项目投资。
6.4施工质量管理。
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有效的质量监督,对施工的关键环节实行旁站监督。
6.5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工程项目竣工后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进行初步验收合格后,提出书面申请,市场部将组织公司或事业部各单位进行验收。
7.项目投资管理
7.1由市场部严格控制基本建设投资费用。
项目工程费用要专款专用,严禁计划资金列支计划外工程项目。
7.2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根据项目工程量和合同要求,乙方在项目开工前或施工期间可申请预付款及工程进度款,并由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持甲方、乙方、监理等已签字的已实施工程预算书到事业部相关部门办理预付款及进度款。
7.3结算管理。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按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结算及办理转资手续。
7.4决算管理。
竣工验收结算后,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要向市场部提交工程结算报告,说明项目完成情况、计划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各项技术指标完成情
况,进行工程成本与投资效果分析,总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等。
7.5 结算、决算资料审计手续办理,在项目经理部或基地服务部基建办公室经过工作量核实后加注初步审减意见,由市场部核准。
7.6维修项目审计移交事业部纪检监察部办理;公司投资项目审计由市场部送交公司审计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