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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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认定是怎样的二、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有学者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构成的四个方面,阐述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构成:(一)关于违法性问题。
这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一个重要的构成要件,虽然在学术界不少学者在研究违法性是否应独立地成为侵权的构成要件,但至少在知识产权侵权领域,违法性这个要件是必不可少的。
(二)关于损害事实(结果)问题。
在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侵权的构成中,无论是三要件说、四要件说还是五要件说,都认为损害事实是民事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但是已经有不少学者提出,在知识产权侵权构成中,损害事实(结果)已经不再是必需的构成要件,这也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的不同点之一。
(三)关于因果关系。
这是一般民事侵权理论中,民事侵权行为的必备要件,但由于有些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不要求有损害后果,因此只有对造成损害后果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需要确定侵权人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时,因果关系的认定才有意义。
侵权法律案例分析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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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张三,男,28岁,某市居民,自由职业者。
被告:李四,男,30岁,某市居民,某文化传播公司经理。
(二)案件起因原告张三是一位知名作家,其作品《青春之歌》在市场上取得了良好的销量和口碑。
被告李四在某文化传播公司担任经理,该公司在未经原告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出版了《青春之歌》的盗版书籍,并在市场上进行销售。
原告发现后,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件事实(一)原告张三的著作权原告张三在2010年创作完成了小说《青春之歌》,并于2011年1月1日向国家版权局申请了著作权登记,取得了《青春之歌》的著作权。
(二)被告李四的侵权行为1. 被告李四在某文化传播公司担任经理期间,未经原告张三同意,擅自出版了《青春之歌》的盗版书籍。
2. 被告李四将盗版书籍投入市场,以低于原告张三正版的书籍价格进行销售。
3. 被告李四的行为导致原告张三的著作权受到了侵害,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著作权人享有下列权利:(一)发表权;(二)署名权;(三)修改权;(四)保护作品完整权;(五)复制权;(六)发行权;(七)出租权;(八)展览权;(九)表演权;(十)放映权;(十一)广播权;(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十三)改编权;(十四)翻译权;(十五)汇编权;(十六)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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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专利侵权案件在当前社会中日益增多,涉及各个领域和行业。
专利侵权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结合专利侵权案例,对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专利侵权概述1. 专利侵权定义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专利侵权类型(1)直接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
(2)间接侵权: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宣传等。
三、专利侵权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甲公司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的实用新型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灯具上使用了与甲公司专利相同的结构、技术特征。
甲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侵权认定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的灯具与甲公司的专利在技术特征上具有相同之处,且乙公司明知甲公司拥有该专利,却仍然实施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2)法律责任根据《专利法》规定,乙公司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
3. 案例启示(1)权利人应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企业应尊重他人专利,避免侵权行为。
(3)法院应加大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四、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1.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1)专利权有效存在:专利权人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
(2)侵权行为存在:行为人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3)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
(4)侵权行为具有危害性: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
2. 专利侵权责任(1)停止侵权:侵权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公开道歉:侵权行为人应当向权利人公开道歉。
3.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专利侵权法律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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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专利制度是国家鼓励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法律制度。
专利侵权法律制度作为专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专利侵权法律规定,包括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责任的承担等方面。
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1. 专利权有效专利侵权的前提是专利权有效。
专利权人享有专利权的法律依据是专利法。
专利权有效是指专利权人在专利法规定的保护期内,其专利权未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被宣告无效。
2. 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专利侵权:(1)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其专利方法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3)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4)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假冒他人专利。
3. 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专利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即侵权行为违反了专利法的规定。
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4. 侵权行为具有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人遭受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侵权行为是导致专利权人遭受损失的直接原因。
三、侵权行为的认定1. 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重合侵权行为的认定首先要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
如果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重合,则构成侵权。
2. 等同原则在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时,可以适用等同原则。
等同原则是指,如果实施行为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技术效果、功能、用途等方面相同,则认定构成侵权。
3. 功能性限定在判断实施行为是否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重合时,可以对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功能性限定进行解释。
如果实施行为符合功能性限定,则认定构成侵权。
四、侵权责任的承担1. 责任主体专利侵权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侵权人和间接侵权人。
侵权类型法律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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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侵权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侵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侵权类型繁多,本文将简要介绍我国侵权类型法律规定。
二、侵权类型概述1. 侵权行为类型侵权行为类型是指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特点和表现形式,对侵权行为进行分类。
我国侵权行为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侵权行为的一般类型: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等。
(2)侵权行为的特别类型:包括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知识产权、名誉权、荣誉权等。
2. 侵权责任类型侵权责任类型是指侵权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国侵权责任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侵权行为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2)侵权责任的其他类型: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三、侵权类型法律规定1. 侵犯人身权(1)生命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2)健康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身体健康。
(3)姓名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他人姓名。
(4)肖像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肖像。
(5)名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损害他人名誉。
(6)荣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荣誉。
2. 侵犯财产权(1)所有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毁损、出售、出租、抵押、赠与、赠与等他人财产。
(2)用益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用益物权。
(3)担保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担保物权。
(4)知识产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 侵犯知识产权(1)著作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他人作品。
(2)专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实施他人专利。
(3)商标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他人注册商标。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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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我们知道专利侵权是要赔偿的,那么在现实⽣活中,那么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呢?下⾯店铺⼩编为⼤家解答,⼀起来看看吧,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
专利侵权责任是指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为⼈未经专利权⼈许可,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以营利为⽬的实施其专利的⾏为。
这⾥所讲的实施,对产品专利⽽⾔,是指制造、使⽤、许诺销售、销售和进⼝该专利产品,对⽅法专利⽽⾔,是指使⽤该专利⽅法或者使⽤、许诺销售、销售、进⼝依该专利⽅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对于⼯业产品外观设计⽽⾔,是指制造、销售、进⼝该外观设计产品。
其中,许诺销售是新修正的专利法增加的内容。
那么对于专利侵权责任,认为其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个⽅⾯:
(⼀)侵犯的对象应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只有在保护期内专利权⼈才有独占权,如果过了有效期,则该发明创造就进⼊了共有领域,任何⼈都可实施,也就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了。
另外,如果专利因为其他原因被撤销或被宣告⽆效,则该专利被视为⾃使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有违法⾏为存在。
即⾏为⼈未经专利权⼈许可,有以营利为⽬的实施专利的⾏为。
(三)⾏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所谓故意是指⾏为⼈明知⾃⼰的⾏为是侵犯他⼈专利权的⾏为⽽实施该⾏为。
如侵害⼈明知某产品为专利产品,却擅⾃以⽣产经营为⽬的制造该产品;所谓过失是指⾏为⼈因疏忽或过于⾃信⽽实施了侵犯他⼈专利权的⾏为。
以上就是⼩编对相关问题进⾏的解答,⼤家如果需要进⼀步了解法律⽅⾯的知识,欢迎进⼊店铺进⾏法律咨询。
专利侵权与纠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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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专利侵权的基本概念与类型
专利侵权的定义与构成要件
专利侵权的定义
•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行为 • 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
• 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保护范围 • 擅自实施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行为 • 给专利权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专利侵权的类型及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 某公司未经许可生产、销售侵权产品 • 某个人擅自实施他人专利方法
直接侵权
• 未经许可实施专利保护范围内的行为 • 如:仿制、盗版、非法使用等
间接侵权
• 通过诱导、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 • 如:提供侵权技术、诱导他人侵权等
专利侵权的常见原因及预防措施
常见原因
• 缺乏专利保护意识 • 为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而侵犯他人专利权 • 恶意抄袭、剽窃他人专利技术
国际仲裁
• 根据国际仲裁条款进行仲裁 • 仲裁结果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履行
05
专利侵权与纠纷处理的趋势与展望
专利侵权与纠纷处理的法律政策发展趋势
法律政策发展
• 完善专利法律法规,加大专利保护力度 • 制定专利侵权纠纷处理政策,提高处理效率
趋势
• 专利保护将成为国际竞争的核心要素 • 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将更加规范化、市场化
• 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申请对证据进行保全 • 防止证据灭失、篡改或丢失
03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与赔偿
专利侵权的法律责任及承担方式
法律责任
• 停止侵权行为 • 赔偿专利权人经济损失 • 消除不良影响
承担方式
• 停止侵权:停止生产、销售 • 消除影响:公开道歉、澄清事实等
保全
• 诉前保全:在诉讼前申请保全 • 诉中保全: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保全
专利权侵权案件法律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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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引言专利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保护创新成果、促进科技进步的重要手段。
然而,在专利权领域,侵权现象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通过对专利权侵权案件的法律分析,探讨侵权行为的认定、法律责任以及维权途径等问题。
二、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认定1.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侵权行为应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发生在专利权有效期内;(2)侵权行为与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重合;(3)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即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
2. 专利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标准(1)相同侵权行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实施了与专利权利要求完全相同的发明创造,属于相同侵权行为。
(2)等同侵权行为: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实施的发明创造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但技术特征有所变化,属于等同侵权行为。
(3)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相同或实质相同: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在技术特征、外观等方面相同或实质相同,属于侵权产品。
三、专利权侵权案件的法律责任1. 专利权侵权案件的民事责任(1)停止侵害:侵权人应立即停止实施侵权行为,消除侵权后果。
(2)赔偿损失:侵权人应赔偿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赔礼道歉:侵权人应向专利权人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
2. 专利权侵权案件的行政责任(1)没收违法所得:行政机关可依法没收侵权人的违法所得。
(2)罚款:行政机关可依法对侵权人处以罚款。
(3)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行政机关可吊销侵权人的营业执照。
3. 专利权侵权案件刑事责任(1)侵犯专利权罪:侵权人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构成侵犯专利权罪。
(2)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罪: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的,可构成销售假冒专利产品罪。
四、专利权侵权案件的维权途径1. 专利权人自行维权(1)与侵权人协商解决;(2)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3)向行政机关投诉,请求行政机关依法查处侵权行为。
侵权法律案例及案例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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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系同行业竞争对手。
甲公司于2018年研发了一款名为“智慧眼”的智能监控设备,该设备在市场上获得了良好的口碑和销售业绩。
乙公司得知甲公司“智慧眼”的畅销情况后,认为该产品侵犯了其自主知识产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二、案件事实1. 乙公司于2017年研发了一款名为“慧视”的智能监控设备,并在2018年1月申请了专利。
该专利涉及一种智能监控设备的结构及控制方法。
2. 甲公司在2018年研发的“智慧眼”智能监控设备与乙公司的“慧视”设备在结构及控制方法上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3. 乙公司认为甲公司的“智慧眼”设备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的“智慧眼”设备在结构及控制方法上与乙公司的“慧视”设备存在高度相似之处,且甲公司在研发“智慧眼”设备时并未充分调查乙公司的专利权状况,构成侵权。
据此,法院判决甲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四、案例分析1. 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本案中,法院认定甲公司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权,主要基于以下理由:(1)甲公司的“智慧眼”设备在结构及控制方法上与乙公司的“慧视”设备存在高度相似之处。
(2)甲公司在研发“智慧眼”设备时并未充分调查乙公司的专利权状况,存在过错。
综上所述,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权利要求保护范围相同或等同;被控侵权人存在过错。
2. 专利侵权损害赔偿本案中,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
这体现了以下原则:(1)赔偿数额应与被侵权人所遭受的损失相当。
(2)赔偿数额应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及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3)赔偿数额应包括合理费用。
3. 预防专利侵权本案给企业带来以下启示:(1)企业应在研发新产品前充分调查相关专利权状况,避免侵犯他人专利权。
(2)企业应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知识产权保护。
专利侵权如何判定
![专利侵权如何判定](https://img.taocdn.com/s3/m/9b90db87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9eaa0b4.png)
专利侵权如何判定
现实⽣活中⼈们⽣产的产品是可以去申请专利的,这样的话就可以获得法律的保护了,但是很多时候有侵权情况发⽣,那么,专利侵权如何判定?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专利侵权如何判定
判定专利侵权的条件有:
1、专利本⾝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
判断专利是否侵权需要⽐对对⽅产品技术特征是否全⾯覆盖专利独⽴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如果必要技术特征构成全⾯覆盖则可以判定构成侵权。
2、涉案产品或者技术⽅案是否落⼊该专利权利要求书请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要对专利权利要求和被控侵权技术⽅案进⾏技术特征划分,然后将相应的技术特征进⾏特征对⽐,之后判断被控侵权技术⽅案对于专利权利要求是否构成相同侵权,在特定情形下,还需进⼀步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案对于专利权利要求是否构成等同侵权。
3、未经专利权⼈许可,为⽣产经营⽬的地制造、使⽤、许诺销售涉案产品的。
⼆、法律规定
《专利法》第⼗⼀条规定:“发明和实⽤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未经专利权⼈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产经营⽬的制造、使⽤、许诺销售、销售、进⼝其专利产品,或者使⽤其专利⽅法以及使⽤、许诺销售、销售、进⼝依照该专利⽅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因此,按照现⾏专利法的规定,为⽣产经营⽬的作出销售专利产品等意思表⽰,也是法律所禁⽌的。
我们可以了解到专利侵权是有⼀定的判断的,如果出现专利被侵权的情况可以利⽤法律的⼿段维护⾃⾝的权益,这点希望⼤家可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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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哪些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哪些](https://img.taocdn.com/s3/m/277c16dcc5da50e2524d7fe9.png)
一、专利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1、折衷原则;2、禁止反悔原则;3、相同原则;4、全面覆盖原则;5、相同原则;6、等同原则;7、多余指定原则。
专利侵权判断原则有哪些二、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侵害的对象为有效的专利。
构成专利侵权必须以有效存在的专利为前提,实施已经被宣告无效、被放弃的专利或者专利期限已经届满的技术,不构成专利侵权。
2、必须有侵害行为的发生。
即存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
3、侵权行为人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事实侵权行为。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这里强调了侵权行为必须具有生产经营的目的。
4、侵权行为人主观上无须有过错。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专利权人无须承担被诉人具有主观过错的举证责任,专利侵权以无过错责任为原则。
知识产权的时间性、地域性以及知识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他人无意闯入权利范围的可能性比其他民事权利大得多。
考虑到无过错给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损害的普遍性,以及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的困难和被告证明自己无过错的容易,知识产权侵权归责原则采用了特殊规定。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不知道他人享有专利权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本身就没有履行充分的注意的义务,是有过错的,因为专利授权公告是完全开放的,任何人都能得知。
三、相关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七章“专利权的保护”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的救济方法以及侵犯专利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作出具体规定。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有《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及《专利行政执法办法(2015修正)》等。
专利侵权认定指南
![专利侵权认定指南](https://img.taocdn.com/s3/m/e8d5fa5b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d2.png)
专利侵权认定指南一、专利侵权行为定义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侵犯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的违法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等行为,无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即构成专利侵权。
二、专利侵权行为认定1.同一发明创造:判断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是否与专利产品或方法相同或等同,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与专利产品或方法相同或等同,则构成专利侵权。
2.未经许可: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获得了专利权人的许可,如果没有获得许可,则构成专利侵权。
3.商业目的:判断被控侵权人是否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如果被控侵权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则构成专利侵权。
三、侵权赔偿确定1.权利人损失:根据专利权人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
2.侵权获利:根据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赔偿数额。
3.许可费用:根据专利权人与被许可人协商的许可费用确定赔偿数额。
4.法定赔偿:在无法确定上述三种情形下,由法院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一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数额。
四、抗辩理由及处理1.现有技术抗辩: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或方法属于现有技术,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2.权利用尽抗辩:如果专利权人已经将产品或方法许可给其他人使用,则再次使用该产品或方法不构成专利侵权。
3.先用权抗辩:如果被控侵权人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产品或者方法,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4.合理使用抗辩:如果被控侵权人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是基于合理使用的目的使用该产品或方法,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5.强制许可抗辩:如果被控侵权人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而是基于强制许可的目的使用该产品或方法,则不构成专利侵权。
五、行政救济途径1.向专利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发现有专利侵权行为,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专利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处理该侵权行为。
专利法侵权案例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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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于2016年3月22 日发布,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尽可能地解决专利诉 讼中“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等突出问题。
审判实践发现,专利权具有无形性,侵权行
为具有隐蔽的特点,大量证据掌握在侵权人手里, 权利人举证非常困难。针对这一现状,最高法专 利法司法解释二对专利侵权诉讼中有关赔偿数额 的举证规则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完善。
最终,法院认定:本案被告作为珠海阳公司生产、销售的侵权童 车配件的提供者,其在主观上存在过错:被告作为一个童车配件生产 商理应查阅有关童车的专利保护情况;原告注册资本雄厚,生产规模 大,且被告与之经营地点同处一镇区,所以由理由确定被告知道其所 生产、销售的童车配件为原告上述专利产品的必备配件。客观上,被 告参与帮助了珠海阳公司的直接侵权行为,判决被告构成侵权,应承 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本案是合理运用证据规则以事实推定的方式认定侵犯产品制造方 法专利权并通过调解达成高额补偿金的典型案例。由于侵权证据的难 以获得性,产品制造方法专利尤其是不属于新产品的产品制造方法专 利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本案中,审理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 在权利人已尽合理努力并穷尽其举证能力,结合已知事实以及日常生 产经验,能够认定同样产品经由专利方法制造的可能性较大的前提下, 不再苛求专利权人提供进一步的证据,而将举证责任适当转移给被诉 侵权人。同时,审理法院在被诉侵权人不能提供相反证据的情况下, 认定其使用了专利方法。这种方法合理减轻了方法专利权利人的举证 负担,对于便利方法专利权利人依法维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审理 法院出于妥善解决社会矛盾的考虑,在案件审理中聘请技术专家担任 人民陪审员,确保案件事实认定质量,并在查明事实和明确是非的基 础上促成当事人达成以合计支付人民币2200万元高额补偿金为条件的 调解协议,切实维护了权利人的利益。
专利侵权判定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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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一、引言专利是一项技术创新的产物,对于发明人和创新企业来说,专利的保护至关重要。
专利侵权是指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利用专利权人的专利技术或设计。
对于专利权人来说,发现他人侵权是维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国内外专利侵权诉讼中,要判断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需要进行专利侵权判定。
本文将针对专利侵权判定提出一些建议。
二、专利权人的权利与侵权行为专利权人拥有以下权利:1.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技术。
2.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设计。
3.禁止他人进口侵犯其专利权的产品。
4.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侵权行为可以表现为以下情况:1.制造、销售侵犯他人专利技术的产品。
2.制造、销售侵犯他人专利设计的产品。
3.未经专利权人授权进口侵权产品。
4.其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使用行为。
三、专利侵权判定的主要标准判定专利侵权需要审查专利权人的专利权益和侵权行为的相似性。
在判定专利侵权时,主要参考以下标准:1.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对于销售、制造、进口侵权产品的行为,需要考察其与专利权人的产品或者制造方法是否相似。
2.专利权的有效性判定专利侵权前需要考察专利权的有效性,即专利是否满足授予专利的要求,如新颖性、创造性、可实施性等。
3.侵权行为与专利权范围的对比判定专利侵权需要对比侵权行为与专利权范围的对应关系。
专利权范围通过专利权主权要求确定,侵权行为是否落入专利权范围内是判定侵权的主要依据。
4.技术或设计的等同性在判定专利侵权中,还需考察侵权行为与专利权所保护技术或设计的等同性。
即侵权行为是否与专利权所描述的技术或设计具有相同的本质特征。
四、专利侵权判定的证据在判定专利侵权时,需要收集和分析相关的证据。
适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1.专利权文件和其他相关专利文件。
2.专利权人的证词和专家证词。
3.产品或制造方法的描述、技术规范等文件。
4.产品或制造方法的实物、照片等。
专利法律案例审判辩护(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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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尊敬的法官、陪审团、原告代理人、被告代理人:我作为被告方代理人,现就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新型多功能家具”专利侵权纠纷案,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辩护意见。
一、案件背景本案原告某家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拥有一项名为“新型多功能家具”的实用新型专利(专利号为XXXXXX),该专利授权公告日为XXXX年XX月XX日。
原告声称,被告某家居用品厂(以下简称“被告”)生产的家具产品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告的答辩意见1. 被告生产的家具产品与原告的专利存在明显区别,不构成侵权。
2. 原告的专利保护范围过宽,超出了专利实际应用范围。
3. 被告在涉案产品生产前,已经通过市场调研和产品开发,独立设计出与原告专利相同或相似的产品,因此不构成侵权。
4. 被告生产的家具产品在市场上已经存在类似产品,原告的专利缺乏新颖性和创造性。
三、辩护意见1. 被告生产的家具产品与原告的专利存在明显区别,不构成侵权。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在本案中,被告生产的家具产品与原告的专利在结构、功能、外观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被告并未直接使用原告的专利技术,也未对原告的专利产品进行仿制,因此不构成侵权。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原告的专利权利要求中明确限定了产品的具体结构、功能等特征,而被告的产品与原告的专利在这些方面均有明显不同,因此被告的产品不落入原告专利的保护范围。
2. 原告的专利保护范围过宽,超出了专利实际应用范围。
原告的专利保护范围过宽,导致其专利保护范围超越了实际应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当限于专利申请时公开的技术方案。
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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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知识产权侵权是指个人或机构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形成侵权
行为,侵权责任则是指当另一方提出侵权权利时,当事人承担的一种
责任。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一般有以下几点:
一、侵犯了主权保护规定和知识产权规定。
主权保护规定指不允
许任何人侵犯其他人、单位、机构或国家所有的财产权利,其中包括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持有人有权利控制其作品的使用与流通,以及
获取相应经济利益。
二、恶意侵权。
一般来说,恶意侵权表示当事人有鉴定其他人知
识产权的能力,并且干意地侵犯该权利,故意损害其他人的知识产权
或妨碍其正当的利益。
三、造成的损失。
知识产权侵权后,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损失一般包括在销售中损失的利润、鉴定出知识产权侵权所花费的巨
额费用、合法宝贵的商誉受损等。
四、赔偿金额。
当证明损失后,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相应损失的
金额,这种金额一般按知识产权的类型和受侵权的程度来确定。
例如,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受害者可以获得专利价值的赔偿金额,在作品版
权侵权中,受害者可以有权获得以版权所在国家版权法定的费率估计
的赔偿金额。
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侵权行为需侵犯主权保护规定及知
识产权规定,具有恶意行为,造成损失及赔偿相应金额。
2023年专利法专题讲座八(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判断 、专利纠纷司法程序、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途径)
![2023年专利法专题讲座八(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侵权判断 、专利纠纷司法程序、专利纠纷的行政处理途径)](https://img.taocdn.com/s3/m/a072f1df541810a6f524ccbff121dd36a32dc4e3.png)
专题二十四专利侵权行为一、专利权的特征1. 排他性(独占性)知识产权(专利)为权利人所独占,没有法律规定或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权利人的知识产品;专利权人有权排斥他人对专利技术进行不法仿制,但是专利权人实施其技术也可能对他人专利侵权。
2. 地域性排他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3. 时间性在一定时期内受法律保护。
二、专利侵权行为分析《专利法》第11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下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2款的规定,对本部分重要考点归纳如下:1. 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1)专利权有效专利申请被授权后,其他人未经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才构成专利侵权。
(2)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3)生产经营目的生产经营目的是指为工农业生产或者为商业经营的目的,不能被简单地理解为“以营利为目的”。
国家机关、非盈利性单位、社会团体的行为也有为生产经营目的的性质,例如医院为治病而使用专利设备,学校为教学制造、使用专利设备等。
(4)存在实施专利行为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含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
(5)实施行为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的确定和侵权判断原则可参见专题二十五。
2. 实施专利的行为(1)实施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①制造通过机械或者手工方式做出的具有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的产品。
②使用包括单独使用,以及作为其他产品组成部分使用,如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
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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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的判定标准
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也没有法定的抗辩或免责事由,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判断专利侵权的标准包括以下方面:
1.侵权行为实施的客体是否落入专利保护范围。
判断侵权行为实施
的客体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需要考察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关系,即被控侵权产品是否包含了专利技术方案中的全部技术特征。
2.被控侵权产品是否与专利技术方案实质相同。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
与专利技术方案实质相同,则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3.被控侵权产品是否能够替代专利技术方案。
如果被控侵权产品能
够替代专利技术方案,则可以认定被控侵权产品落入了专利保护范围。
4.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专利权人的损失。
如果侵权行为造成了专利
权人的损失,则可以认定侵权行为成立。
综上所述,判断专利侵权的标准包括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技术方案的关系、被控侵权产品能否替代专利技术方案以及侵权行为是否造成了专利权人的损失。
专利侵权法律案例分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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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是我国一家知名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某新型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原告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专利号为ZLXXXXXXX),该专利已在我国获得授权。
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销售的企业,未经原告许可,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
原告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二、案件事实1. 原告拥有名为“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及装置”的发明专利,该专利权利要求如下:(1)一种新型电子产品的制造方法,包括以下步骤:a. 提供一块基板;b. 在基板上形成一层导电层;c. 在导电层上形成一层绝缘层;d. 在绝缘层上形成一层电子元件;e. 在电子元件上形成一层保护层。
2. 被告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包括以下步骤:a. 提供一块基板;b. 在基板上形成一层导电层;c. 在导电层上形成一层绝缘层;d. 在绝缘层上形成一层电子元件;e. 在电子元件上形成一层保护层。
3.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专利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专利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的,侵权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案例分析1. 被告是否构成侵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在其销售的产品中使用了与原告专利相同的技术,包括基板、导电层、绝缘层、电子元件和保护层等步骤,构成对原告专利权的侵犯。
专利侵权案案件法律知识(3篇)
![专利侵权案案件法律知识(3篇)](https://img.taocdn.com/s3/m/89e98a4f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66be14a.png)
第1篇一、引言专利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制度,旨在鼓励技术创新和发明创造,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专利制度实施过程中,专利侵权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和社会公平竞争。
本文将从专利侵权案件的法律知识角度,对专利侵权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探讨。
二、专利侵权案件的概念及特点1. 专利侵权案件的概念专利侵权案件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在我国,专利侵权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1)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专利侵权产品;(2)使用专利侵权产品;(3)许诺销售专利侵权产品;(4)提供专利侵权产品的技术支持、宣传、推广;(5)其他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 专利侵权案件的特点(1)侵权行为隐蔽性较强;(2)侵权主体多样化;(3)侵权产品范围广泛;(4)侵权行为具有持续性、反复性。
三、专利侵权案件的认定标准1. 专利权的有效性专利侵权案件的认定,首先要确认专利权的有效性。
专利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新颖性;(2)创造性;(3)实用性;(4)符合法定申请程序。
2. 侵权行为的认定侵权行为的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侵权行为与专利权的技术特征是否相同或等同;(2)侵权产品是否为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3)侵权行为是否对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
四、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及诉讼程序1. 管辖我国专利侵权案件的管辖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2)侵权行为实施地法院;(3)侵权产品销售地法院;(4)侵权产品进口地法院。
2. 诉讼程序(1)起诉: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法院提起诉讼。
(2)受理:法院依法受理案件,并通知当事人。
(3)审理:法院依法审理案件,查明事实,判断侵权行为是否存在。
(4)判决:法院根据审理结果,依法作出判决。
(5)执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履行判决义务。
五、专利侵权案件的赔偿标准1. 赔偿范围专利侵权案件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项:(1)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经济损失;(2)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合理开支;(3)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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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专利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一)侵犯的对象应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即首先是中国专利,而不是美国,日本或其他国家的专利,因为专利是有地域性的,依据某国或某地区的法律获得的专利权,只能在该国或该地区有效,并受到保护。
其次,专利是有有效期的,在我国发明专利的有效期是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10年,只有在保护期内专利权人才有独占权,如果过了有效期,则该发明创造就进入了共有领域,任何人都可实施,也就不存在专利侵权问题了。
另外,如果专利因为其他原因被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被视为自使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二)有违法行为存在。
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但应该注意的是我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五种不认为是侵权的行为,包括:
1、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2、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3、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4、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
5、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五点即是专利侵权责任的例外规定,如果行为人不能此作为抗辩理由,则应当认定行为人构成专利侵权,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人主观上的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而实施该行为。
如侵害人明知某产品为专利产品,却擅自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该产品;所谓过失是指行为人因疏忽或过于自信而实施了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如发明创造人不知自己独立完成的发明创造与已经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相同,而使用或转让该发明创造的行为。
在专利侵权纠纷处理中,承担侵权责任以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为原则,但也有例外。
例如《专利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即使行为人主观无过错,也构成专利侵权,只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罢了。
(四)一般应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我国《专利法》第11条规定了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后,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实施其专利,而实施即是不得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因此,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也应是判断专利侵权的构成要件之一。
另外,关于损害结果,在专利侵权中不要求必须有实际损失为前提。
因为权利人遭受的损失是一个较为抽象的概念,既包括直接的损失,又包括间接的损失。
前者表现为受到的直接经济上损失和精神权利遭到损害,还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去出的直接费用。
后者表现为权利人预期合理收入的减少,即通常所说的可得利益。
二、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1、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以行为人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件的归责原则,《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了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立了该原则作为我国侵权法一般归责原则的地位。
过错推定是在某些行为人的过错无法判明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所适用的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变通方式,它根据损害事实的发生推定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除非行为人能够证明自己无过错方可免责,我国《民法通则》第125-126条关于地面施工致人损害、建筑物等致人损害的规定就是采用了过错推定原则。
2、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以行为人过错的存在判断行为人应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该原则的责任范围通常有限额,仅适用于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形,在《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有明文规定。
3、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法律没有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又对受害人显失公平时,依公平原则在当事人之间分配损害承担的责任原则。
因此,适用此原则的前提必然是该侵权行为只能是一般侵权行为,而且加害人的主观上不能有过错。
对于此归责原则的适用,在《民法通则》、“民通意见”和“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也有明确的规定。
三、专利侵权行为的种类有哪些
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又分直接侵权行间接侵权行两类:
直接侵权行为:是指直接由行为人实施的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行为。
其表现形式包括: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进口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本身的行为并不直接构成对专利权的侵害,但实施了诱导、怂恿、教唆、帮助他人侵害专利权的行为。
间接侵权行为通常是为直接侵权行为制造条件,常见的表现形式有:行为人销售专利产品的零部件、专门用于实施专利产品的模具或者用于实施专利方法的机械设备;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授权或者委托,擅自转让其专利技术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