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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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相关制度

临床药师相关制度

临床药师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促进药物合理应用,保障患者健康,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 年版)》,并参考卫生部《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方案》及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按每百张床与临床药师配比≥0.8,我院应配备临床药师不少于 11 名。

建立由医师、临床药师和护士组成的临床治疗团队,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组织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

第三条临床药学是指药学与临床相结合,直接面向患者,以病人为中心,研究与实践临床药物治疗,提高药物治疗水平的综合性应用学科。

临床药师是指以系统药学专业知识为基础,并具有一定医学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与技能,直接参与临床用药,促进药物合理应用和保护患者用药安全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相关科室如医务科、计算机中心、病案室等应为临床药学的开展提供其工作所需的基本条件,如医生工作站、电子体温单和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的使用授权。

并按相关规定支付会诊报酬。

二.组织架构第五条成立临床药师制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院长任组长,由医务科、药剂科、人力资源部、科教科、护理部、临床科室等负责人组成。

制定并逐步完善该工作方案,切实加强对临床药师和所下科室的领导、培训,为临床药师创造工作环境,解决试点中遇到的问题。

第六条医务科、药剂科要加强对临床药师制工作的指导,加强对临床药师的管理和评估,并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对试点科室给予必要的支持,视临床药师的配备情况,可择期适当扩大试点临床科室的数量。

三.任职资格与准入标准第七条临床药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

新入职临床药师需通过药剂科各组轮转学习。

第八条临床药师应具有一定临床药学专业相关知识。

例如:解剖学、病理生理学、药理学与临床药理学、药剂学与生物药剂学、药动学、药物化学、生物化学、临床药物治疗学、医药伦理学、诊断学基础、临床检验学、微生物学、传染病学、免疫学、遗传病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统计学和循证医(药)学等知识。

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进行药物治疗学会诊(简称“药学会诊”)已经成为医疗机构临床药师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加强会诊工作中临床药师管理,规范会诊过程中临床药师行为,明确临床药师在会诊中的职责和责任,制订本制度。

1、药学会诊是指临床科室或医院其他部门因为患者疾病
治疗原因要求临床药师现场给予药物治疗学建议或药学帮助的情况,分为急诊会诊、普通会诊、全院会诊及院外会诊。

2、药学部指派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临床经验的
临床药师进行药学会诊工作。

3、药学部对参加药学会诊的临床药学人员实行内部资格
认定和准入制度。

4、药学部鼓励临床药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药学会诊工作,
并对临床药师参与药学会诊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纳入《临床药师绩效管理制度》。

5、临床药师参加药学会诊原则上参照《医院会诊制度》进行,即:急诊会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场;普通会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会诊科室进行会诊;全院会诊按照要求到达会诊场所,院外会诊按照
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原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6、会诊药师参加药学会诊应认真阅读病例,全面了解患者疾病状况和药物治疗情况,并实施药学查房。

7、会诊药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实际并针对其用药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

会诊结束后临床药师应认真填写会诊记录。

8、会诊过程中,出现会诊药师本人不能解决的专业问题或与药学部有关的其他问题,会诊药师应立即汇报药学部主任协调解决。

临床药师抗凝会诊制度范本

临床药师抗凝会诊制度范本

临床药师抗凝会诊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加强抗凝治疗的管理,提高药物治疗安全性和有效性,降低患者出血风险,本医院制定临床药师抗凝会诊制度。

通过药师与临床医护团队的紧密合作,共同优化抗凝治疗方案,确保患者获得最佳治疗效果。

二、组织架构1. 设立抗凝会诊小组,由药剂科负责人担任组长,临床药师、医师等相关人员组成。

2. 抗凝会诊小组负责制定抗凝治疗指南、管理制度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 抗凝会诊小组定期对患者进行抗凝治疗评估,并根据患者病情调整治疗方案。

三、抗凝会诊流程1. 医师在开具抗凝药物处方前,应充分评估患者血栓和出血风险,并与临床药师沟通。

2. 临床药师根据患者病情、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对抗凝药物的选择、剂量和给药方式提出建议。

3. 医师与临床药师共同制定抗凝治疗方案,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抗凝药物名称、剂量、给药方式、监测指标等。

4. 临床药师定期对患者进行药学查房,监测抗凝药物疗效和不良反应,并根据需要调整治疗方案。

5. 抗凝会诊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抗凝治疗相关问题,为临床提供抗凝治疗指导。

6. 抗凝会诊小组对患者进行教育,提高患者对抗凝治疗的认知度和依从性。

四、抗凝药物治疗管理1. 医师和临床药师应共同关注患者的基础疾病、药物过敏史、药物相互作用等因素,合理选择抗凝药物。

2. 针对不同患者,制定个体化的抗凝治疗方案,并密切监测疗效和不良反应。

3. 对于抗凝药物不良反应的处理,医师和临床药师应密切配合,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并给予相应处理。

4. 在抗凝治疗过程中,临床药师应定期评估患者出血风险,并根据需要调整抗凝药物剂量。

五、培训与考核1. 抗凝会诊小组负责对抗凝治疗相关知识进行培训,提高医师和药师的专业素养。

2. 医师和临床药师应熟练掌握抗凝药物的药理作用、剂量计算、不良反应处理等知识。

3. 抗凝会诊小组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考核,确保抗凝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六、总结与改进1. 抗凝会诊小组定期对抗凝治疗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

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

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抗菌药物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1.对需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或使用三联抗菌药物的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在开具抗菌药物时,先填写会诊申请单,由院里指定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进行会诊,决定抗菌药物使用的品种、使用方法、使用时间以及其他事项,患者收治科室或主管医师对会诊意见应严格遵照执行,及时将治疗情况向医务处汇报,以确保抗菌药物使用的安全可靠。

会诊申请将由系统自动报送医务处备查。

2.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由具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担任。

人员和资格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认定。

3、需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提前做好会诊前相关准备工作。

4、会诊程序:
(1)一般情况下,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填写系统自动弹出的“三联使用或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申请表”,由院里指定特殊级抗菌药物会诊专家进行会诊后,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开具处方使用,会诊单装订入病历保存,临床药师同时建立药历。

(2)紧急情况下使用的经治医师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
并做好相关病情记录,并于48小时内补办会诊审批手续。

5、医师未按照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病历中如有使用未经审批的特殊级抗菌药物按丙级病历处理。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为加强临床药学工作的规范化,明确临床药师会诊中的职责、责任,特制定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一、临床药师接到医务部或临床科室提出的会诊通知后,全院会诊按时到位,急救会诊10分钟内到位,一般会诊当日完成。

二、药师参加会诊时应认真阅读病例,全面了解患者病史、用药史概要以及问诊情况等。

三、临床药师应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针对患者的用药问题提出意见。

药师承担责任是提供抢救治疗用药方案,经会诊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会诊结束后临床药师应认真填写临床药师临床病例讨论、会诊记录单。

四、如医院现有品种不能满足患者用药需要时,临床药师应立即汇报药学部主任协调解决。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1.参与会诊的药师由临床药师担任。

2.每次会诊之前,临床药师都要根据医生提供的病例情况查阅相关资料,以便提出准确的用药意见,并对采纳的建议进行随访,观察其治疗效果;
3.临床药师接到会诊通知后,按时到位,急救会诊10分钟内到位。

4.临床药师要认真阅读病历,在会诊讨论过程中仔细聆听临床专家意见,掌握患者的基本生命体征信息,从而帮助临床医生更合理地优化选择药物治疗方案。

5.急救会诊时,临床药师提供抢救治疗用药方案的建议,经会诊组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

6.临床药师发表药物治疗观点时,要思路清晰,表达有理有节;每通过一例会诊要及时进行思考、总结归纳、提炼收获。

经过不断临床实践,临床药师会诊能力将得到有效提升。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临床药师是医疗卫生领域中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之一。

他们在医院中扮演着专业药物知识咨询、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和药物监测等重要职责。

为了促进患者的用药安全和疗效,临床药师会诊制度应运而生。

本文将介绍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其具体运作方式。

一、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重要性临床药师的主要职责是在医生的指导下为患者提供药物治疗的服务。

然而,由于现代医学的复杂性和药物市场的多样性,医生难以掌握所有药物的特点和作用机制。

因此,临床药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成为了确保药物治疗安全和有效性的关键。

1. 提供个体化的药物咨询每个患者的疾病情况和体质各异,药物的选择和剂量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个体化调整。

临床药师具备丰富的药物知识和临床经验,可以为医生提供关于药物选择、剂量调整、不良反应监测等方面的咨询,确保药物治疗的个体化和安全性。

2. 优化药物治疗方案在临床实践中,医生常常面临着复杂的疾病状态和多药联合治疗的挑战。

临床药师通过对疾病状态、药物特点和患者情况的综合考虑,可以提供更合理和有效的治疗方案。

他们不仅为医生提供药物的相关信息,还能就不同治疗方案的优劣进行评估和建议,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

3. 防止不良药物事件的发生药物错误和不良反应是临床实践中常见的问题,它们可能对患者的生命和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临床药师能在患者用药过程中发现并防止潜在的问题,例如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干预、药物相互作用的预防等,从而降低药物相关风险,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二、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具体运作方式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实施通常需要以下几个步骤:1. 患者信息收集医生在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收集患者的相关信息,包括病史、症状、体检结果等。

这些信息将有助于临床药师评估药物治疗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2. 临床药师会诊医生将患者的信息转交给临床药师,并要求他们对药物治疗进行评估和咨询。

临床药师通常会对患者的临床状况进行评估,收集相关的药物信息,并与医生进行交流和讨论。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位。

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三、科内会诊原则上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

主要针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历、出现严重并发症病历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

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召集。

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汇报病历\政治情况医技要求会诊的目的。

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主治医师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

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制定并决定会诊日期。

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历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包医务科,尤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总结归纳,应力求同意明确整治意见。

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全院会诊应邀请临床药师参与,由医务科负责通知。

医院有选择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历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上一年举行≥2次,由医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及临床药师。

六、院外会诊。

(包括邀请院外会诊和外出会诊)(一)各科室在诊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的病情或者患者要求等原因,需要邀请其他医疗机构的医师会诊时,应经科主任同意,并向患者说明会诊目的及费用情况,征得患者或亲属的书面同意后,填写会诊申请单报医务科批准。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工作制度及指标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工作制度及指标

临床药师参与临床工作制度及指标
1、根据临床药师工作职责,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临床病房,参加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急救及病例讨论。

2、临床药师每周深入临床查房不少于3次,工作时间不少于85%;
3、临床药师跟随临床医师查房可重点了解病人和治疗难点,对重点病人建立药历,并做好工作记录;
4、参与危重病人的抢救和病案讨论,并做好记录。

临床药师在参加会诊前,应事先查阅病历、问诊,了解病情,进行必要的资料查阅和计算,以提出科学谨慎的观点,协助临床医师提高救治效果。

临床药师应积极参加和旁听所在临床科室的其他相关会诊;
5、临床药师应积极进行药学情报咨询,对医生、护士和患者提出的问题都应积极给予答复,若当时不能给予解答,应及时记录,事后咨询有关专家或查阅资料尽量给予满意答复。

对重点咨询或典型问题应有详细记录;
6、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做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应主动关心和指导发生不良反应的病人,帮助他们提高用药依从性。

7、根据临床需要和药物特点协助医护人员做好治疗药物监测工作的设计、申请、采样、结果解释及用药调整,应积极做好检测病人状况及监测结果记录,积累群体药物动力学资料。

1。

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制度

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制度

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制度为进一步推进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的工作协作,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卫生部关于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一、联合诊疗1、临床药师按相关规定专职专科与临床医师共同参加日常性药物治疗工作;2、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参加病例讨论,提出用药意见和个体化药物治疗建议;3、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的用药方案,应由临床医师和临床药师通过病例讨论确定;4、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参加院内疑难重症会诊和危重患者的救治;5、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参与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治疗方案的制定;临床药师为“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控病例”建立药历;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1、感染专业临床医师、临床药师和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三方联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并实施监测,定期将监测结果反馈给临床医师;2、临床医师应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结果实施整改,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三、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管理1、临床医师、临床药师、护士及其他医护人员相互配合对患者用药安全性进行监测;重点监测非预期新发现的、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2、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时,临床医师、护士应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3、临床药师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分析,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四、不合理用药干预1、临床药师审核本人参与的专科病房患者用药医嘱,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2、临床医师对临床药师发现的不合理用药情况组织讨论并确定是否修正给药方案;五、药物信息咨询服务1、临床药师定期为临床医师、护士提供合理用药培训和咨询服务;2、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对患者进行用药教育,指导安全用药;。

抗菌药物会诊讨论制度范本

抗菌药物会诊讨论制度范本

抗菌药物会诊讨论制度范本一、目的为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临床治疗效果,根据《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会诊组织1. 会诊小组由具有丰富经验的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微生物检验科、药学部门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药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抗菌药物专业临床药师组成。

2. 会诊小组成员由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认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会诊申请1. 临床科室在使用特殊级抗菌药物前,应向医教科提出会诊申请。

2. 申请科室高级职称医师填写特殊使用抗菌药物会诊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简介、抗菌药物使用理由等。

四、会诊流程1. 医教科收到会诊申请后,应在24小时内组织会诊小组成员进行会诊。

2. 会诊小组成员对患者的病情、病原菌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讨论,形成会诊意见。

3. 会诊意见由会诊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报医教科备案。

4. 临床科室应严格遵照会诊意见执行,并及时将治疗情况向医教科汇报。

五、会诊内容1. 患者的病情分析,包括诊断、感染部位、感染程度等。

2. 病原菌检测结果及药敏试验结果分析。

3. 抗菌药物的选择依据,包括药物种类、剂量、给药途径等。

4. 抗菌药物治疗的预期效果及可能的风险。

5. 会诊小组成员对治疗方案的建议和意见。

六、会诊记录1. 会诊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诊时间、地点、参与人员、讨论内容、会诊意见等。

2. 会诊记录由会诊小组成员签字确认,并纳入患者病历。

七、特殊情况处理1. 在紧急情况下,如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限于急诊患者,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

2. 紧急情况下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科室应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在24小时内补办使用抗菌药物的相关手续。

八、制度的监督与评价1. 医教科负责对会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会诊流程的规范运行。

2. 定期对会诊记录进行审查,评估会诊效果,不断提高抗菌药物管理水平。

临床药师查房会诊制度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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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查房会诊制度
一、临床药师必须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及病历讨论,做好查房记录和危重病人用药会诊记录。

二、查房会诊内容
(一)临床药师参加查房会诊主要是参与有关药物治疗方法的讨论。

听取主管医师介绍典型或重点病例,熟悉科室临床病例特点及常用治疗方法和治疗药物。

(二)了解用药是否合理(包括剂量、疗程、给药方法及药物选择)、药物治疗作用是否肯定(包括药物剂型、规格、剂量、给药途径对治疗的影响,以及不同厂家或批次药品对疗效和不良反应的影响)、药物相互作用与毒副作用,以便协助临床解决用药中的问题,提高用药合理性,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审核用药方案,做出评价意见及临床药师查房会诊记录。

(三)解决临床医师、护士关于药品及用药的问题。

如安全合理使用、注意事项、配伍禁忌、相互作用及药物代谢动力学参数、致病菌耐药、人体对药物的反应与临床耐受性及治疗药物监测等问题。

三、工作任务
(一)协助临床开展安全合理用药,发现用药中的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二)通过参加查房真实了解药物临床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监测药物不良反应、毒副作用,对临床不安全药品可建议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停止该药物在院内使用。

(四)根据患者心、肝、肾功能与全身情况建议并制定个体用药方案。

(五)参加临床各科室危重症的抢救和会诊,提出抢救用药品种和给药方案,填写危重症患者用药会诊记录。

(六)查阅近期药品处方及病历,审查药物配合应用的合理性与相互作用,评价临床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使用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使用制度

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使用制度根据国家抗菌药物相关法律法规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规定,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必须经具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会诊资格的医师或药师会诊同意,或多学科疑难病例讨论意见,再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方可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成立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专家会诊小组,成员由高级职称的临床、药学、检验专家组成,具体名单见医院组织构架。

2.凡需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必须先经所在科室主任查房后再提出会诊申请。

科主任不在时,经医疗组长查房后提出申请,临床科室直接联系会诊专家成员。

申请表保留在病史中备查,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临床药师不定期抽查其合理性。

3.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处方量仅限于1天用量。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征,并应当于24小时内补充完成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4.临床医师在申请和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或限制级抗菌药物敏感,则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专家组成员会诊同意后,可以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5天。

5.专家会诊意见与本科室用药意见有分歧时,原则上以会诊专家意见为准,每季将有分歧意见的用药情况汇总,在每季度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科学化管理工作小组”会议上进行评估分析。

6.门诊病人、预防性用药一律不能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7.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科学化管理工作小组定期对全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做得好的科室及个人,予以绩效奖励;对于不遵守规定的科室或个人,予以绩效处罚,并教育警告,严重违反临床应用原则移交纪检监察室另行处理。

8.本制度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过并执行,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临床医学的进步,医院内部的临床药师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为了更好地协助医疗团队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许多医院纷纷引入了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本文将就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实施、流程和效益进行探讨。

一、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实施为了更好地发挥临床药师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医院制定并实施了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临床药师在患者用药过程中的介入,提高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减少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在医院内部,临床药师会诊制度被纳入团队合作的医疗模式中,与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共同参与患者的诊疗过程。

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实施需要以下几个方面的准备工作:1.明确制度目标和范围:医院应明确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目标,明确会诊的范围和参与的人员。

2.建立会诊工作组:医院应组建专门的会诊工作组,由临床药师、医生、护士等医疗人员组成,共同制定和完善会诊工作流程和标准。

3.制定会诊流程和标准:会诊工作组应制定会诊流程和标准,明确会诊的时间、地点、方式以及会诊记录和沟通方式。

4.制定会诊评估指标:医院应根据临床药师会诊的目标,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进行会诊的绩效评价。

二、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流程医院临床药师会诊制度的流程大致可以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会诊请求:医生在诊疗中遇到药物选择、用药疑问等问题时,可以向临床药师发起会诊请求。

会诊请求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描述和具体问题。

2.会诊准备:临床药师接到会诊请求后,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问题,进行相应的文献检索和医学知识调研,为会诊提供依据和建议。

3.会诊沟通:临床药师和医生进行会诊沟通,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网络平台等形式进行交流。

在沟通过程中,临床药师应提供专业的药学知识和建议,解答医生的疑问。

4.会诊建议:临床药师根据病情和问题,提供相应的会诊建议。

建议内容可能包括药物选择、药物剂量和给药途径等方面的建议,以及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和药物相互作用的风险。

医院临床药师与临床医生协作机制

医院临床药师与临床医生协作机制

XXXX医院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制度为进一步推进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的工作协作,促进药物安全使用,保障临床合理用药,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关于临床药师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使药师成为治疗团队的核心成员,形成医师、药师互相学习、互相补充与制约的基本工作模式,特制定本制度。

一、协作方式1.联合诊疗1.1临床药师按相关规定专职专科与临床医师共同参加日常性药物治疗工作。

1.2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参加病例讨论,提出用药意见和个体化药物治疗建议。

1.3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的用药方案,应由临床医师和临床药师通过病例讨论确定。

1.4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参加院内疑难重症会诊和危重患者的救治。

1.5临床药师与临床医师协作参与临床路径与单病种治疗方案的制定。

临床药师为“实施临床路径与单病种质控病例”建立药历。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2.1感染专业临床医师、临床药师和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三方联合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并实施监测,定期将监测结果反馈给临床医师。

2.2临床医师应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结果实施整改,提高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3.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害事件监测管理3.1临床医师、临床药师、护士及其他医护人员相互配合对患者用药安全性进行监测。

重点监测非预期(新发现)的、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

3.2发生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时,临床医师、护士应积极进行临床救治,做好医疗记录,保存好相关药品、物品的留样,将患者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如实记入病历中。

3.3临床药师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药害事件进行及时的调查、分析,按规定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4.不合理用药干预4.1临床药师审核本人参与的专科病区患者用药医嘱,对不合理用药进行干预。

4.2临床医师对临床药师发现的不合理用药情况组织讨论并确定是否修正给药方案。

5.药物信息咨询服务5.1临床药师定期为临床医师、护士提供合理用药培训和咨询服务。

2023临床药师相关制度汇总

2023临床药师相关制度汇总

临床药师相关制度临床药师相关制度 (1)临床药师制度 (1)药师金制度 (2)药物重整制度 (4)用药咨询制度 (6)用药教育制度 (8)用药监护制度 (11)药学查房制度 (15)药师考核指标 (19)临床药师制度第一条临床药师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并应当经过规范化培训;第二条临床药师应以服务患者为中心,遵循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治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原则,积极参与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并能向公众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提供用药信息与药学咨询服务;第三条临床药师应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开展治疗药物监测。

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实施与监测,重视临床用药的理论总结和个体化用药实践经验的累积;第四条临床药师应参加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参与疑难、危重患者的医疗救治,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与实施,对临床药物治疗提出意见,调整建议,与医师共同对药物治疗负责;第五条临床药师应能独立开展药学查房,为患者提供药学专业技术服务;第六条临床药师应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实施处方点评与超常预警,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第七条临床药师负责收集、核实、整理药物严重不良反应和药品损害,并及时上报;第八条临床药师应掌握与临床用药相关的药物信息和国内外发展动态,加强药学和临床医学的理论学习,指导临床医护人员合理使用药品、管理好药品,为临床提供最新实用的药品信息和药物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第九条临床药师应能协助临床医师做好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参与新药临床试瞄口新药上市后安全性与有效性监测,开展药物利用评价和药物临床应用研究;第十条临床药师必须坚持面向临床,本着为患者和临床服务的宗旨,虚心向临床学习,经常与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和交流,从而真正成为医疗团队的一员;第十一条临床药师应定期向药学部门领导汇报参与临床用药和临床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向药学部门的药学技术人员通报临床用药情况和趋势,以便于相关科室掌握临床用药动态,保证临床安全合理的药品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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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药师会诊制度文件编码(TTU-UITID-GGBKT-POIU-WUUI-0089)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药剂科
临床药师会诊制度
临床药师进行药物治疗学会诊(简称“药学会诊”)已经成为医疗机构临床药师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加强会诊工作中临床药师管理,规范会诊过程中临床药师行为,明确临床药师在会诊中的职责和责任,制订本制度。

1、药学会诊是指临床科室或医院其他部门因为患者疾病治疗原因要求临床药师
现场给予药物治疗学建议或药学帮助的情况,分为急诊会诊、普通会诊、全院会诊【1】及院外会诊。

2、药剂科指派具有一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丰富临床经验的临床药师进行药学会诊
工作。

3、药剂科对参加药学会诊的临床药学人员实行内部资格认定和准入制度。

4、药剂科鼓励临床药师积极参与各级各类药学会诊工作,并对临床药师参与药
学会诊工作进行绩效考核,纳入《临床药师绩效管理制度》。

5、临床药师接收的药学会诊信息分为医政处/药剂科会诊通知和临床科室的会
诊请求,接收会诊信息的方式分为书面的《会诊单》和电话会诊请求。

6、临床药师参加药学会诊原则上参照《医院会诊制度》进行,即:急诊会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0分钟内到场;普通会诊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会诊科室进行会诊;全院会诊按照要求到达会诊场所,院外会诊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7、会诊药师参加药学会诊应认真阅读病例,全面了解患者疾病状况和药物治疗情况,并实施药学查房。

8、会诊药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实际并针对其用药问题提出合理化意见。

会诊结束后临床药师应认真填写《药学会诊记录》,附件。

9、会诊过程中,出现会诊药师本人不能解决的专业问题或与药剂科有关的其他问题,会诊药师应立即汇报药剂科主任协调解决。

附件:《药学会诊记录》
【1】全院会诊:是指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
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
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需要医院主管部门组织多学科会诊专家进行会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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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会诊记录
急诊会诊□普通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
会诊药师:
记录日期:
档案编号:
会诊记录
申请科室:申请时间: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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