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节能节能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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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

节能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是通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节约资源、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是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重要途径。[1]

目录

1. 1 简介

2.▪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3.▪资源环境及能源消费现状

4.▪节能减排存在的问题

5. 2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3.▪主要目标

4. 3 主要任务

5.▪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6.▪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1.▪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2.▪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

3.▪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4.▪依法推进节能减排

5. 4 保障措施

6.▪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节能减排工作新机制

2.▪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3.▪提高全民节约意识

简介

由于资源禀赋和产业惯性,我市以高耗能、高排放为特征的重化工业占有绝对优势,节能减排与实现率先跨越式发展的矛盾突出,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偏高,主要污染物减排压力大;“两高”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水平不高,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任务繁重;全民节能减排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1]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未来五年加强节能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以及《兰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为了确保实现我市“十二五”期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11~2015年。

本规划系统总结和分析了我市“十一五”节能减排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及节能减排现状、面临问题;明确了“十二五”节能减排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节能减排主要任务;确定了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并通过产业结构

调整、加大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多项措施,对规划的实施予以保障。[1]

兰州市“十二五”节能减排规划

“十一五”节能减排现状

节能减排工作进展情况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发展循环经济,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加强节能减排政策体系和执法能力建设,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全面完成了“十一五”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1]

1、节能降耗取得阶段性成果

(1)全面完成节能约束性指标。“十一五”期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分别降低2.71%、4.26%、5.2%、5.9%和4.8%;由2005年的2.52吨标煤下降到2010年的1.993吨标煤,累计下降20.9%,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节能降耗约束性指标。[1]

(2)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应对气候变化和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节能减排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节能减排“四长”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明确节能减排部门责任,形成了市、县(区)两级政府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

(3)各项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强化对具体政策的研究,制定了符合兰州实际的节能减排政策,先后印发了《兰州市节约能源实施方案》、《兰州市发展循环经济规划》等政策措施,设立了节能专项资金,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政策支撑体系。[1]

(4)全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市政府与各县区和重点用能企业分别签订年度节能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万元产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和各项节能管理措施落实到县区和企业,并纳入全市经济社会综合评价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对完不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县区和部门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5)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全市围绕六大领域、十大节能工程,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每年滚动实施50个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腾达西北铁合金能量系统优化等43个获得国家财政节能奖励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开工建设或建成投产,争取国家节能奖励专项资金、中央预算内资金2.05亿元,年可实现节能量85万吨标煤。“十一五”期间,市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295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节能改造项目和市、县(区)两级节能监察能力建设,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1]

(6)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全市淘汰落后产能涉及257个企业,年减少能源消耗240万吨标煤。其中淘汰小火电机组11台50.9万千瓦,淘汰水泥生产线29条产能179万吨,淘汰造纸生产线35条产能13.9万吨,淘汰铁合金、电

石生产线18条产能26万吨,关闭小石灰窑132户产能167万吨,淘汰电解铝生产线1条产能4.5万吨,淘汰小钢铁31户产能20万吨。争取国家淘汰落后产能财政奖励资金15290万元。

(7)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兰州空港循环经济产业园、兰州石化公司等10

个园区和企业被列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单位。窑街煤电公司油页岩炼油项目、兰州牧工商公司牛粪沼气发电、连城铝业工业废水零排放、甘肃颐和新型墙体材料等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已建成投产,甘肃驰奈公司餐厨垃圾沼气发电等重点循环经济项目进展顺利。全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企业年利用煤矸石、共伴生矿、粉煤灰、冶炼废渣等工业固废300多万吨,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

(8)强化节能监察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统计、监测、考核办法,在全省率先启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核制度,实施区域环境容量和能耗总量控制制度。成立了市节能监察中心,依法对重点用能企业开展节能执法监察,引导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对标达标活动,督促企业加强能源计量、能源统计、重点用能设备管理等节能基础工作。

2、环境保护污染减排成效明显

(1)环境质量明显改善。2010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23天,占全年的61.1%。大气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排放量为8万吨,比2009年减少0.09万吨。全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黄河兰州段年均值达到国家三类水标准。全市废水排放量16867.2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529.1万吨,占总排放量的14.3%;生活及其它污水排放量为15147.5万吨,占总排放量的85.7%。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6700吨,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省政府确定的范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7.1分贝,与上年持平。全市建成区绿地总面积达到1794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为9.06平方米,绿化率为23.8%。[1]

(2)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2010年全市环境空气中三项污染物,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0.05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下降3.39%;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值0.048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14.29%;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0.157毫克/立方米,比上年上升4.67%。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超过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3)城市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燃煤锅炉供热面积4939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79.67%,天然气供热面积305万平方米,占总面积的4.92%,天然气锅炉用户近700家4万余户。2010年城市污水处理总量达到56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4)生态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积极开展退耕还林、封山育林、道路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等绿化工程,建立山区、农村、城镇等高标准的绿化体系。2010年全市新增、改造城市绿地182.48公顷,完成造林封育7.28万亩,建设绿色通道139.45公里,建设11个林业生态小康村镇,完成义务植树844万株,新建8处0.23万亩义务植树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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