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管理规定_规章制度.doc
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规定
员工试用期考核管理规定
一、入职适应
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成功后,进入5个工作日的适应期,在此期间如本人提出辞职或由于不合适岗位要求而给予辞退的,公司不予计薪。
二、试用期限
1、适应期合格者进入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从入职第一天开始);
2、有突出表现者可申请提前转正,试用期最少1个月;
3、试用期结束,不能达到工作要求,部门负责人有权延长其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试用未满一个月离职或辞退的,适应期不予计薪。
三、试用期内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立即终止聘用:
1、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者;
2、迟到早退累计达10次者;
3、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者;
4、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占用非本人任何资金者;
5、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泄漏公司重要机密,使公司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者;
6、违反国家规定之法律、法规者;
四、试用期考核
试用期过后次月,主要针对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工作能力进行考核。
填写《员工自评表》和《员工试用期考核表》作为考核依据。
五、试用期劳动合同
新员工试用期结束转正后,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共同遵守合同所列的条款。
六、试用期内工资标准
员工试用期内工资标准根据公司薪酬考核制度确定。
七、转正审批
根据《员工自评表》和《员工试用期考核表》审核是否转正。
八、附件
8.1《员工自评表》
8.2《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员工自评表
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范本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试用期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提高员工培训和选拔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所有试用期员工,即通过招聘程序并且经过录用程序的员工。
第三条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后根据员工表现决定是否转正。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享受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等。
第五条试用期期间,员工享受培训和指导,并逐步适应岗位。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记录、考勤、绩效等都要做好相应的记录和评价。
第七条如员工试用期内出现严重违规、不称职等情况,公司有权提前终止其试用期。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享有陪产假、婚假、病假等相应的休假权利。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的转正申请需经过部门领导审核,并由公司决策。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转正后,享受与正式员工一样的权益和待遇。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在离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
第十二条试用期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需与公司协商结果,如同意解除,可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注册公司名称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和修改权。
第二章试用期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第十四条试用期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规定,完成所属岗位的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试用期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劳动合同和工作岗位的职责。
第十六条试用期员工应积极配合上级的指导和培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
第十七条试用期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使用。
第十八条试用期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九条试用期员工应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问题,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第二十条试用期员工应做好工作记录和自我评价,以便于公司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第三章试用期绩效考核和转正流程第二十一条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绩效由上级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评估。
第二十二条试用期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试用期绩效考核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等级进行评定。
新员工试用期带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员工试用期管理,提高新员工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促进公司人才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管理和带教工作。
第三条新员工试用期带教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用性原则:以实际工作需求为导向,注重培养新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2. 培养性原则:注重新员工的个人成长,激发其工作热情和潜能。
3. 激励性原则:通过激励机制,激发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4. 公平性原则:对所有新员工一视同仁,确保带教工作的公平性。
第二章试用期带教内容第四条试用期带教内容主要包括:1. 公司规章制度:包括公司组织架构、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等。
2. 业务知识: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工作态度:培养新员工严谨、负责、敬业的工作态度。
4. 团队协作:提高新员工与同事的沟通协作能力。
5. 职业素养:培养新员工的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形象。
第三章试用期带教方式第五条试用期带教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一对一带教:由部门负责人或资深员工担任带教导师,对新员工进行一对一指导。
2. 小组讨论:组织新员工进行小组讨论,共同学习、交流、分享经验。
3. 实地操作:安排新员工参与实际工作,提高其操作技能。
4. 培训课程:定期组织新员工参加各类培训课程,提升其综合素质。
第四章试用期带教考核第六条试用期带教考核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 带教导师考核:对带教导师的带教质量、指导效果进行考核,确保带教工作的有效性。
2. 新员工考核:对试用期新员工的学习成果、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评估其是否达到转正条件。
第七条试用期带教考核标准:1. 知识掌握:考核新员工对业务知识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掌握程度。
2. 能力提升:考核新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的操作技能和解决问题能力。
3. 工作态度:考核新员工的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等。
4. 考勤纪律:考核新员工的考勤纪律和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试用期管理制度精选全文完整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为准确把握新进员工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职业素养以及思想动态,帮助新进员工有效地融入集团公司,充分发挥其工作潜能,弥补其缺陷和不足,打造适合集团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的团队,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用期管理的目的1、考核新进员工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确认新进员工与岗位的匹配度。
2、促进新进员工与企业的相互了解,帮助新进员工更快更好的融入企业。
二、试用期期限及薪酬待遇1、新进员工原则上都应设定试用期。
新进员工试用期期限根据集团需要、岗位要求、员工本人情况,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设定。
2、员工试用期薪酬由集团公司与应聘人员协商确定,原则上试用期薪酬不低于员工月薪的80%。
3、员工的试用期福利根据集团相关福利规定执行。
三、试用期管理1、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试用期员工的日常管理依据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考核1、考核组织及周期(1)部门主管及以下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员工直接领导(或同事)、部门领导及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部门副职及以上职位员工试用期期间由集团人力资源部、总裁室分管领导及董事会负责对其进行考核。
(2)员工试用期考核按月度,每月一次。
每月20日前(含20日)入职员工当月考核,20日后入职员工次月开始考核。
2、考核办法与形式(1)员工试用期考核分为工作计划考核和综合评估两类。
(2)工作计划考核为集团人力资源部组织的由试用期员工部门相关领导参加的考核,每月进行一次,其考核结果将作为综合评估相关项目以及员工试用期转正决策依据。
每月25日(入职当月在员工入职当天),由人力资源部发放员工试用期月度工作计划及考核表给员工直接领导,启动员工工作计划考核。
试用期员工在每月28日前根据岗位安排及领导要求,编排次月工作计划及指标,经直接领导及分管领导确认后执行(入职当月由直接领导编排)。
次月25前根据工作计划核定完成情况,并由员工所属职级考核组织对其进行评价。
试用期基本规章制度
试用期基本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新员工的工作行为,促进新员工尽快适应公司的工作环境和文化,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正式入职之日起至试用期满为止。
第三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并遵守公司的工作要求。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公司的业务信息及客户信息,不得从事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早退、迟到或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示报批。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应努力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学习进步,不得懒散敷衍,不得违背公司的工作纪律。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规范,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不得私自使用公司设备。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应尊重同事,不得进行言语或行为上的伤害,不得制造矛盾或破坏公司的团队合作氛围。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福利待遇规定,不得擅自索取公司福利或与公司的福利提供商私下达成协议。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应随时接受公司的考核和评估,配合公司对其进行工作能力和表现的评定。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如表现积极,能力符合公司要求,达到公司规定的考核标准,可顺利转正。
第十二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如屡次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公司有权解除试用期合同。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若自行提出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在离职前按照公司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前置规定与其他规章制度不一致的,以本规章制度为准。
试用期基本规章制度修订时间:2021年8月25日公司名称:XXX公司制定单位:人力资源部制定人:人力资源总监审批人:董事长生效日期:2021年9月1日。
试用期管理制度
试用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试用期工作,加强员工管理,并确保员工和企业的权益,特制定本试用期管理制度。
二、试用期岗位任职资格1.根据岗位要求和招聘需求,确定试用期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和条件。
2.招聘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持有有效的身份证明和相应的资质证书。
3.试用期工作适用于新进员工和内部调动员工,试用期的具体安排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三、试用期期限1.试用期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具体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和实际需要确定。
2.试用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长或提前结束,需经过公司批准。
四、试用期工作安排和管理1.试用期员工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公司的安排和管理。
2.试用期员工需按时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务,并保持工作纪律和规范的工作态度。
3.试用期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活动,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4.试用期员工的工作表现将被评估和记录,评估结果将作为决定正式录用的重要依据。
5.试用期员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包括薪酬、福利和职业发展机会。
五、试用期员工的权益1.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益,包括工作条件、工资待遇和福利。
2.试用期员工有权提出工作上的问题和建议,并得到公正的处理和解决。
3.试用期员工有权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自身的知识和技能水平。
4.试用期员工有权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
六、试用期结束及录用决定1.试用期结束时,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评估结果作出录用决定。
2.试用期员工如表现优秀、符合录用条件,将被正式录用,并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3.试用期员工如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录用条件,将不予录用,人力资源部门将与员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的协商。
七、附则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试用期人员规章制度
试用期人员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试用期员工行为,促进员工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试用期员工,试用期员工是指在试用期内的员工。
试用期员工不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权利和待遇。
第三条试用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听从企业的管理安排。
第四条企业有权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对试用期员工进行管理,调整试用期员工的岗位与职责。
第五条对于试用期员工的管理要求参照企业的员工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应当自觉维护企业的形象,做到文明办公、遵纪守法。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严禁泄露企业机密资料。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应当培养良好的职业操守,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试用期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第九条试用期员工有权参与企业的培训和进修活动,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有权享受企业的福利待遇,具体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有义务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任务。
第十二条试用期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安排,做到言行一致。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有义务保护企业的财产安全,严禁盗窃、侵占公司财物。
第十四条试用期员工有义务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形象,积极参与企业的活动,展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五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企业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对于试用期员工的表现,企业将视情况予以奖励或惩罚。
第十七条试用期员工应当定期接受领导的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转正的依据。
第十八条试用期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表现优异,企业有权提前转正。
第十九条试用期员工如果在试用期内表现不佳,企业有权决定不予转正。
第二十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未达到转正条件,企业有权终止劳动合同。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企业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为《试用期员工管理规定》,请试用期员工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企业有权进行相应处理。
试用期管理制度
试用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试用期管理,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建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前,为了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限。
第四条试用期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试用期的约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试用期的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六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八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章试用期的履行第九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二)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三)对劳动者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劳动技能;(四)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按时到岗,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二)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三)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四)不得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第四章试用期的考核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制定试用期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标准、程序等。
第十二条试用期满,用人单位应按照考核办法对劳动者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劳动者。
第十三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试用期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
员工试用期管理办法(实用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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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试用期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素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录用的员工在试用期内。
第三条试用期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试用期期限第四条公司员工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第五条以下情况可延长试用期:1. 员工所在岗位属于关键岗位,且该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较高,经公司领导批准,试用期可延长至九个月;2. 员工因特殊原因(如疾病、家庭困难等)无法在原定试用期内完成试用任务的,经公司领导批准,试用期可延长至十二个月。
第三章试用期考核第六条试用期考核分为试用期初评和试用期终评两个阶段。
第七条试用期初评:1. 试用期初评在试用期过半时进行,由部门主管负责;2. 初评内容主要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表现、学习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3. 初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第八条试用期终评:1. 试用期终评在试用期结束后进行,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2. 终评内容主要包括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业绩、专业技能、工作态度等方面;3. 终评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第四章试用期工资及福利第九条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具体标准由招聘部门与员工协商确定。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五章试用期解约第十一条试用期内,员工提出离职的,应提前三天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十二条试用期内,公司因以下原因可以解除与员工的试用合同:1. 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2. 员工在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3. 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胜任工作,经公司培训仍不能胜任;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公司在解除试用合同前,应提前三天通知员工,并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特别说明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提高新员工的工作适应能力,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员工。
三、试用期规定1. 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六个月。
2. 试用期工资按照公司规定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 试用期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试用期考核1. 试用期考核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入职培训,第二阶段为岗位考核。
2. 入职培训期间,新员工需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
3. 岗位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等方面,由直接上级进行评价。
4. 试用期考核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者,视为考核合格。
五、试用期转正1. 试用期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将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转正:(1)直接上级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提出转正建议。
(2)部门经理审核《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提出部门意见。
(3)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4)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
2. 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直至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六、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1.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试用期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八、试用期管理流程1. 新员工入职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入职手续,发放《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2. 新员工参加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进入岗位。
3. 直接上级根据新员工工作表现,填写《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4. 部门经理审核《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表》,提出部门意见。
5. 人力资源部汇总各部门意见,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6.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
规章制度试用期要求
规章制度试用期要求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员工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试用期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
第三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私自接私活。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应认真对待工作,不得懒散敷衍,不得偷懒浑掉。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隐私保护制度,不得非法获取员工及公司的隐私信息。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不得打闹捣乱,不得造成工作环境的不良影响。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财务规定,不得有挪用公款的行为。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安全制度。
第十二条对于在试用期内违反上述规定的员工,公司有权取消其继续工作的资格。
第十三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工作表现良好,经公司考核合格,可正式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十四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如工作表现不佳,公司有权不予转正。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如有变动,须经公司领导层审议通过后方可修改。
以上为规章制度试用期要求,如有违反,将按规定处理。
希望员工们都能在公司良好表现,尽早转正,共同推动公司发展壮大。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
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新员工试用期的管理工作,保障新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员工的试用期管理工作。
第三条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确保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能够全面了解公司,充分发挥个人能力,为公司创造价值。
第二章试用期的期限与待遇第四条新员工的试用期期限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确定:(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五条新员工在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公司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六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法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第七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应当参加公司的培训和考核,了解公司的文化、制度、业务和岗位要求。
第三章试用期的考核与评估第八条新员工试用期的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和转正考核。
第九条试用期考核由新员工的直接上级负责实施,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能力:评估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二)工作态度:评估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三)综合素质:评估新员工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第十条转正考核由新员工的直接上级负责实施,考核内容包括:(一)工作业绩:评估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业绩成果;(二)工作能力:评估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业务技能和工作表现;(三)工作态度:评估新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四)综合素质:评估新员工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第四章试用期的转正与解除第十一条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由直接上级进行转正评估,根据试用期考核结果,提出转正意见。
第十二条新员工转正需满足以下条件:(一)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二)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三)符合岗位任职要求。
单位规章制度试用期
单位规章制度试用期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工作行为、维护单位正常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必须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不得有违反规定之行为。
第四条试用期为员工进入本单位后的一段时间,具体时长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
第五条试用期内员工应认真工作,完成岗位职责,接受领导的指导和安排。
第二章工作时间第六条员工的工作时间为每周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领导安排。
第七条员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违反者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八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需事先请假。
第九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专心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假,需提前与领导请假。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必须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二条员工不得恶意竞争、泄露公司机密,否则将受到解雇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私自接受他人礼物、贿赂,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串通、勾结他人损害单位利益,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擅自借用单位物品,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四章岗位要求第十六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必须按照岗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七条员工要根据领导的安排和要求,认真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十八条员工要与同事合作,互相帮助,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九条员工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出现怠工现象。
第二十条员工在试用期内要努力工作,争取转正,否则将受到裁员处理。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二十一条员工如违反规章制度,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扣除工资、警告、调离岗位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员工如涉嫌违法违纪,将被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第二十四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员工对本规章制度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
试用期管理的规章制度
试用期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试用期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企业绩效,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试用期为员工在入职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员工和企业都有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适应情况和岗位胜任度进行评估。
第三条试用期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与正式员工相同,试用期员工应当按时按规定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条试用期员工应该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不得擅自违反公司规定。
第五条试用期员工应当对公司工作保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不得利用公司资源从事非法活动。
第六条试用期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考勤规定,按时签到打卡,不得迟到早退,如需请假应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七条试用期员工应当尊重同事和领导,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不得对同事或领导进行言语或行为上的侮辱或攻击。
第八条试用期员工应当不断学习提升自己,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
第九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前如有违反公司规定或行为不端,公司有权利决定是否提前终止试用期。
第十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公司会对其工作表现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正式录用。
第十一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如获得正式录用,将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
第十二条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结束后如未获得正式录用,公司将终止与其的劳动关系,员工应主动离开公司。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违反,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以上为试用期管理规定,如有变动或调整,以公司规定为准。
愿意签署:_________________日月年公司(盖章)员工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新员工试用管理制度
公司新员工试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为规范新员工的试用过程,确保新员工能够快速了解企业流程、文化及岗位职责,同时为企业评估新员工的综合表现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期达到人岗相适、共同发展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经过正式招聘流程入职,并处于试用期的新员工。
三、试用期限根据岗位性质和工作需要,新员工的试用期通常为1-3个月。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下,试用期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6个月。
四、试用期工作内容1. 熟悉企业文化和组织结构,了解企业的发展历史和未来规划。
2. 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完成岗位培训计划。
3. 参与日常工作,逐步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责。
4. 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与同事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5. 接受企业和部门的考核评估。
五、试用期考核1. 考核方式:采用日常表现评价和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团队协作、学习能力等方面。
3.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六、转正及解聘1. 试用期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评估。
2. 对于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员工,可申请提前转正。
3. 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员工,按原定试用期转正。
4. 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员工,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注意事项1. 新员工应主动与直接上级沟通,了解试用期的具体工作要求和目标。
2. 新员工应保持积极的学习态度,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3. 企业应为新员工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八、其他规定对于在试用期内表现突出的新员工,企业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工作表现不佳的新员工,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新员工试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新员工试用期管理,提高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录用的所有新员工。
第三条新员工试用期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培养与选拔,促进新员工成长。
第二章试用期期限第四条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根据岗位性质和公司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
第五条试用期包括试用前培训、试用期间考核和试用期满考核三个阶段。
第三章试用前培训第六条公司为新员工提供试用前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
第七条试用前培训结束后,新员工需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试用期间。
第四章试用期间考核第八条试用期间,公司对新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九条考核方式包括:1. 工作绩效考核:根据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对员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 工作态度考核:考核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等。
3. 团队协作考核:考核员工在团队中的沟通能力、协作能力等。
第十条试用期间,公司定期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试用期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试用期满考核第十一条试用期满,公司组织对新员工进行综合考核。
第十二条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绩效:考核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完成情况。
2. 工作态度:考核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
3. 培训情况:考核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不合格者,公司可延长试用期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因个人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因公司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制度旨在规范新员工试用期管理,提高新员工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公司和员工共同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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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到部门、车间正式报到后,部门、车间负责人应为其指定一名试用期辅导员,辅导员应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老员工、班组长、专业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岗位能手或部门、车间负责人等,一般应至少有一年以上司龄。
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新员工与试用期辅导员签订”师徒协议”,具体见《培训管理规定》。
辅导员执行岗前培训的同时,也是员工试用期综合表现评估者之一。
考察期管理可视具体情况参照本条执行。
5.3.2辅导员考核
5.3.2.1考核人
辅导员的考核人应为被辅导的新员工。
5.3.2.2考核内容
新员工应在试用期满前7天从不同方面对辅导员的指导内容进行考评,填写《辅导员工作考评表》(附录A)。
5.3.2.3考核等级与结果
考核等级对应的考评结果在辅导员当月工资中予以兑现:
—优秀:各项指导工作都非常到位,表现出色,奖励300元;
—良好:各项指导工作大部分很到位,表现良好,奖励200元;
—一般:基本上进行了指导工作,表现一般,奖励100元;
—有待提高:几乎不作指导与帮助,指导工作有待改进与提高,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的,考核100元;
—不作为:刻意误导或隐瞒各项应指导工作,日常指导态度恶劣,含辅导期间被新员工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200元。
5.4试用(考察)期转正
5.4.1新员工试用(考察)期转正应自行申请,应于试用期满前7天向部门提交《员工转正申请审批单》(附录B),附上《试用(考察)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报告》(无格式要求)、《辅导员工作考评表》,经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附录C)后,将以上材料共同交人力资源部。
5.4.2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试用(考察)期的培训考核成绩,综合部门对员工试用(考察)期间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对公司和岗位适应情况,以及员工是否遵守公司的制度和规范等表现,对员工的转正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领导审批。
5.4.3员工因各种原因没有通过转正审核的,可自主申请延长试用期,在原岗位继续试用,但最长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5.5提前转正
5.5.1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异的,试用期满一个月后,经部门领导同意,可自行提前提出转正申请,经审批后可予以转
正,享受正式员工待遇。
5.5.2未取得毕业证,在公司实习的大学生,实习期间不核发工资,而是视情况给予适当实习补助,金额另行规定。
实习生在公司实习三个月以上的,取得毕业证到公司正式报到时,本人可提出提前转正申请,经审核通过的,则直接转正。
5.5.3考察期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提前转正。
5.5.4提前转正必要条件为:
—
入职需满一个月(实习生除外);
—
《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得分在90分以上;—试用期内无任何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5.6试用(考察)期考评
5.6.1员工在试用(考察)期内的考评,主要是考评员工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以及与公司文化的融合和认同程度,依据的是岗位职责及岗位工作标准。
主要采用定性主观评价的方式,由用人部门负责人负责评价。
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5.6.2员工如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人力资源部、分管领导、行政副总经理(分公司为分公司总经理)逐级申诉。
5.7试用期员工的辞退、辞职
5.7.1辞退
员工在试用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有权提前一天通知终止试用,予以辞退: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没有通过培训考核最低要求的;
—
试用期考核不达标并不接受调岗的。
5.7.2辞职
试用期内员工提出辞职的,应提前三天完成《离职申请单》审批手续,并办理完离职手续方可离职。
检查与考核
6.1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未按以上程序进行,且未事前向人力资源部经理说明特殊原因的,考核经办人200元/次。
6.2转正材料不全的,经办人未及时发现并提出的,考核200元/次。
6.3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经办人被用人部门投诉两次及以上的,考核300元/次。
6.4试用、考察期管理工作中人力资源部经办人及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失廉、失职及渎职行为的,按集团公司《员工失廉、失职和渎职行为处理办法(暂行)》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法办。
6.5其它考核按《综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
7
附录
附录A:辅导员工作考评表
附录B:员工转正申请审批表
附录C:员工试用(考察)期考评表
员工试用期总结报告
调度室员工试用期工作总结及转正申请员工试用期述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