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与科室设置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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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

安徽省医改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正文:----------------------------------------------------------------------------------------------------------------------------------------------------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皖医改办〔2015〕5号各市、县人民政府:为进一步巩固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成果,完善运行机制,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助政策。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周转房建设资金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经费等,由县级政府负责。

自2015年1月1日起,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推行财政经费定项补助。

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收入来源包括:县(市、区)财政部门按编制内实有人数全额核拨的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离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的奖励;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实行项目管理,经考核后拨付,严禁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冲抵人员工资。

县级财政、卫生计生、审计部门负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监管。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二、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绩效考核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具体办法,主要考核管理绩效、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医疗费用控制、转诊率、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和村卫生室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等。

考核工作由县级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组织实施,每年不少于1次,考核结果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资总额挂钩。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实行全额绩效分配和按月预分配、年终总结算制度。

落实院长(主任)分配自主权,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调动医务人员特别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

n16717512

n16717512

附件1:合肥市“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化、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信息化(简称‚三化‛建设),完善乡镇卫生院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我市农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决定组织开展合肥市‚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乡镇卫生院‚三化‛建设为目标,通过开展‚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服务环境舒适化,服务质量优质化,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流程便捷化,服务信息网络化,具有示范效应的乡镇卫生院。

二、创建范围全市各县区所辖乡镇卫生院均可参加‚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活动。

各中心卫生院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应带头争取进入‚示范乡镇卫生院‛行列。

三、创建条件1、乡镇卫生院的建设与管理达到‚合肥市乡村医疗卫生机构‘三化’建设标准‛。

2、乡镇卫生院总体布局、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业务管理、经济管理、基础管理、绩效评价等优于标准化乡镇卫生院。

3、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成效显著。

4、按照‚合肥市示范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试行)‛评价,总得分率达到80%以上。

5、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未发生违反新农合政策事件。

四、创建评比方法‚示范乡镇卫生院‛的创建采取申报制,各县当年按照乡镇卫生院总数的30%比例组织申报一次。

各乡镇卫生院可对照评比条件和‚评估标准‛组织创建活动,自查达标后向县或区卫生局申请考核;县或区卫生局对各申请单位统一组织考核后,将达到评估标准的,向市卫生局推荐并提出书面评估申请;市卫生局接到申请后,先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符合要求的,依据‚合肥市示范乡镇卫生院评审标准(试行)‛组织现场评审;评审合格的乡镇卫生院,需在当地乡镇卫生院和市、县卫生局网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卫生局予以命名表彰并给予奖励。

五、几点要求1、创建‚示范乡镇卫生院‛是深化农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与管理,提高综合服务能力的基础工程。

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城卫[2012]7号舒城县城关镇卫生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各科室: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通知》(舒人社[2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培养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院卫生院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经核准岗位设置情况我院设置岗位总量145 个,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

其中:管理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0.69 %,含管理七级0个,八级0个,九级1个,十级0个;专业技术岗位132 个,占岗位总量的91.03 %,含正高级四级岗位1个,副高级五级岗位2个,六级岗位5个,七级岗位5个;中级八级岗位10个,九级岗位16个,十级岗位13个;初级十一级岗位40个,十二级40个,十三级岗位0个;工勤技能岗位12个,占岗位总量的8.28 %,含技术工一级岗位0 个,二级岗位0个,三级岗位0 个,四级岗位3 个,五级岗位3 个,普通工岗位6 个。

三、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舒城县事业单位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舒办发[2010]28号)第五条规定执行。

根据卫生行业特点和我院实际,三类岗位的职责和具体条件规定如下:(一)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1)七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需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2)八级职员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需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九、十级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4)六级职员岗位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工作台账(2023版)

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工作台账(2023版)

**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一览表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能力标准1.1功能任务评价要点自评结果支撑材料及存放位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完成时间责任科室执行人责任领导备注1.1.1基本功能C1提供基本医疗服务2提供防防保健服务3提供健康管理服务4承担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B具有辐射一定区域范围的医疗服务能力A1提供家庭病床等居家医疗服务12承担对周边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的技术指导1.1.2主要任务C1提供当地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服务2提供适宜技术,安全使用设备和药品。

3提供中医药服务。

4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5提供一定的急诊急救服务。

6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7提供转诊服务,接收转诊病人8负责村卫生室业务和技术管理。

B1提供住院服务2开展一级常规手术A1开展二级常规手术2承担辖区内部分急危重症的诊疗23提供长期照护或安宁疗护服务能力标准1.2科室设置评价要点自评结果支撑材料及存放位置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完成时间责任科室执行人责任领导备注1.2.1临床科室C1设立全科医疗科、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2设置预检分诊处/发热哨点、输液室、急诊(抢救)室、肠道诊室等B1设立儿科、口腔科、康复科2设置发热门诊A1至少设立3个以下科室:眼科、耳鼻咽喉科(可合并设立五官科)、血液透析室、重症监护室、急诊科、皮肤科、麻醉科、手术室(可合并设立)、体检中心等2有1个具有一定辐射能力的特色科室1.2.2医技及其他科室C1设置药房、检验科、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B超与心3电图室可合并设立)、消毒供应室(可依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

B中西药房分设。

A增设肺功能室或内镜室等其他科室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C1包含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含预检室、登记室、接种室、留观室、冷链室)、儿童保健室、健康教育室、避孕药具室及相关工作设施等B1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达到当地规范化门诊建设标准2设置听力筛查、视力检查、心里和行为发育检查室A1增设心理咨询室、健康小屋、预防保健特色科室等2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实现数字化管理43儿童保健室与接种单位(预防接种门诊)功能布局优化,便于实现儿童健康全过程管理和服务1.2.4职能科室C1设有党务、院办、医务、公卫管理、护理、财务、病案管理、信息、院感、医保结算、后勤管理等专(兼)职岗位2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设立相关专(兼)职岗位。

基层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

基层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

基层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基层医疗机构是我国医疗卫生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科室设置及职责分工的合理安排对于基层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和有效管理至关重要。

1. 科室设置基层医疗机构的科室设置需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

一般来说,基层医疗机构应该设置以下几个主要科室:1.1 门诊科门诊科是基层医疗机构最常用的科室之一。

其主要职责包括接诊患者、开具处方、进行简单的诊疗和常规检查等。

门诊科负责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是基层医疗机构的核心科室之一。

1.2 住院科住院科是基层医疗机构中负责住院患者治疗和护理的重要科室。

该科室负责住院患者的接诊、入院登记、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制定等工作。

同时,住院科也负责与上级医院的沟通和转诊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必要的医疗治疗。

1.3 医技科室医技科室是基层医疗机构中负责各类医技检查和治疗的科室。

常见的医技科室包括检验科、放射科、药剂科等。

医技科室负责各种化验、X光检查、超声检查等工作,为医生提供必要的诊断依据。

1.4 放射科放射科是基层医疗机构中负责放射学检查的科室。

该科室主要进行X光检查、CT扫描、核磁共振等放射学检查。

放射科负责对患者进行影像学检查,为医生提供疾病诊断的重要依据。

1.5 药剂科药剂科是基层医疗机构中负责药品管理和发药的科室。

该科室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配发和管理工作,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合适的药物治疗。

1.6 护理科护理科是基层医疗机构中负责护理工作的科室。

该科室负责对患者进行日常护理和基本护理技术操作,确保患者的康复和护理质量。

2. 职责分工基层医疗机构的科室之间需要合理分工,确保各科室间协作顺畅,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

以下是各科室的主要职责分工:- 门诊科:患者接诊、病史记录、常规诊疗、处方开具等。

- 住院科:住院患者接诊、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制定、转诊沟通等。

- 医技科室:各类医技检查、诊断影像解读等。

- 放射科:放射学检查、报告编写、影像解读等。

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

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试行)一、科室设置: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处置室)、药房、观察室、资料室(健康教育室)、值班室,六室分开,相对独立,分区布局合理。

二、人员配备:乡村医生按所辖农业人口的1-1.5‰配备(其中有1名女医生、1名中医或能西会中的乡村医生),并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三、基础设施:业务用房面积在80-120平方米。

占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供水、厕所、宣传栏等配套设施齐全。

四、基本设备:(一)诊断室:有诊断床、候诊椅、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出诊箱、身高体重计、有盖污物桶等器械等。

(二)治疗室(处置室):有治疗台、急救药品柜、消毒盛器、有盖方盘、一般性外科处置器械、氧气袋、治疗盘、紫外线消毒灯(或车)、地站灯、有盖污物桶等。

(三)观察室:观察床2-4张,配有床头柜、输液架等。

(四)药房:中、西药品柜(厨)至少各1个。

(五)其它:配有电话,根据需要配备高压消毒容器、健康教育设备(电视机、DVD机),有条件的可配备电脑、冰箱、空调等。

五、药品:严格执行《安徽省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待下发)。

六、管理规范:(一)卫生室医务人员应具备符合要求的执业资格。

(二)规章制度健全,人员职责明确,登记记录完整。

在醒目位置张贴村卫生室职责任务、工作制度、服务公约和便民措施,公开预防保健、急救处理、传染病管理、慢性病管理、妇幼保健、合作医疗、健康教育、传染病登记报告、处方管理、药品管理、财务管理、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各类制度。

公开电话号码,与辖区居民能够随时保持联系。

(三)有诊疗技术规范与医疗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四)建立较为齐全的基础资料。

规范登记诊疗、转诊、健康咨询、上门服务、老年保健、妇幼保健、慢性病防治、残疾康复、合作医疗、药品进销及传染病管理等资料。

(五)设施设备专人保管、专物专用。

(六)规范药品管理。

从合法渠道购进药品,索取合法票据,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设专册登记;药柜由专人负责,按要求对药品进行储存、养护。

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

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

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试行)为规范乡镇卫生院房屋建设、设备装备和人员配置,提高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

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基本标准。

第一部分科室设置、人员配置及设备配备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一般卫生院,一般卫生院又分为防治结合型卫生院和防保型卫生院。

其科室和床位设置、业务用房面积、人员配置及主要设备配备的具体要求如下:一、中心卫生院㈠、业务科室设置基本要求1、防保站、门诊部、住院部分开设置。

2、门诊部应独立设置急诊(抢救)室、内儿科诊室(或内科、儿科诊室分开设置)、外科诊室、妇产科及其检查室、中医诊室、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与隔离留观室、中西医药房等;可设健康体检室、五官科诊室、口腔科诊室。

医技科室应独立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等。

3、住院部的外科、内科、产科病室相对分开。

应有符合标准的手术室和产房。

4、防保站有独立免疫接种室、冷藏室、资料室、办公室(含疫情网络直报室)等。

㈡、床位设置按每千服务人口(除计算所在乡镇常住人口外,另加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辐射乡镇人口)0.2–0.3张设置;但原则上平原地区不超过60张,丘陵地区不超过40张, 山区不超过30张。

床位数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

㈢、业务用房建设业务用房面积应不少于50-55平方米/床。

㈣、人员配置1、人员按每床1.2—1.4人定员。

其中, 从事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占20-40%,最少不得少于3人。

血吸虫病疫区、结核病和艾滋病防治重点地区应增设相应人员。

2、卫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90%以上,医师与护士之比为1:0.5左右,中医药人员应占一定比例。

3、从事医疗、医技、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

非卫技人员不得从事医疗、医技、护理和预防保健工作。

乡镇卫生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乡镇卫生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4.抽查编外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不少于2份);
5.现场核查有关人员比率及住院统计数据。
【A】符合“B”,并
1.在岗人员超过编制人员数,超编人员均为满足本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与服务量需求而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全科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30%。
3.临床科室主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20%。
4.护士中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者>20%。
1.1.3 业务用房、设备配置、科室设置、人员配备与服务技术能力达到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开展全科医疗服务规定的标准。
1.1.3.1
业务用房、设备配置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
【C】
1.业务用房符合省卫生计生委发布的《山东省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的基本要求,功能分区合理,医疗和预防保健区域相对分设,流程科学,环境温馨。
【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
【支撑材料】1.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2.卫生院设置审批、登记、注册、校验、变更以及注销等批准文件;
3.院长任命、业务指导、经费划拨文件凭证。
【创评方法】1.查看支撑、复核材料质量;
2.现场提问办公室、财务科员工各1人。
1.1.2功能定位和职能任务明确,应突出全科医疗功能,以承担辖区内全科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具备与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规模。
乡镇卫生院设置功能和任务
评审标准
评审要点
支撑材料和创评办法
1.1.1乡镇卫生院由政府财政投资兴建,设置在本乡镇地域范围内,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1.1.1
乡镇卫生院由政府投资兴建,设置在本乡镇地域范围内,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卫生院科室职责分工

卫生院科室职责分工

卫生院科室职责分工卫生院是一个医疗机构,为了更好地提供医疗服务,通常会设立多个科室,每个科室承担不同的职责。

下面将从常见的科室出发,对卫生院科室的职责分工进行详细介绍。

1.门诊科:门诊科是卫生院最常见的科室之一,其主要职责是接待患者,为患者提供初步的医疗服务。

门诊科的医生主要负责诊断和治疗常见的疾病,如感冒、发热、胃痛等。

此外,门诊科还负责对患者进行初步的检查和评估,及时转诊给其他专科科室。

2.内科:内科是卫生院的核心科室之一,其主要职责是诊治内科疾病。

内科涵盖了多个专业领域,如呼吸内科、心血管内科、消化内科等,每个领域的医生都有自己的专长。

内科医生通过各种检查手段和治疗方法,对常见的内科疾病进行诊断和治疗。

3.外科:外科是负责手术治疗的科室。

外科医生主要负责对各种疾病进行手术治疗,如肿瘤切除、骨折固定、腹腔镜手术等。

此外,外科医生还负责处理创伤伤口、缝合伤口等工作。

外科还包括泌尿外科、胸外科、神经外科等专科。

4.妇产科:妇产科是专门负责妇女相关疾病和孕产期的科室。

妇产科医生主要负责妇女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月经不调、子宫肌瘤、卵巢囊肿等。

此外,妇产科还负责孕妇的产前检查、分娩和产后恢复等工作。

5.儿科:儿科是专门负责儿童健康的科室。

儿科医生主要负责儿童常见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发热、感冒、肺炎等。

通过儿童生长发育评估、预防接种等工作,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

6.口腔科:口腔科是专门负责口腔健康的科室。

口腔科医生主要负责口腔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龋齿、牙周炎等。

此外,口腔科还负责口腔卫生的宣教和预防工作。

7.皮肤科:皮肤科是专门负责皮肤疾病的科室。

皮肤科医生主要负责皮肤、头发、指甲等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湿疹、痤疮等。

8.眼科:眼科是负责眼部疾病的科室。

眼科医生主要负责眼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近视、弱视等。

此外,眼科还负责眼科手术,如白内障手术等。

9.耳鼻喉科:耳鼻喉科是专门负责耳鼻喉疾病的科室。

耳鼻喉科医生主要负责耳鼻喉疾病和头颈部相关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中耳炎、鼻窦炎等。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08.18•【字号】皖人社秘[2010]349号•【施行日期】2010.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皖人社秘〔2010〕349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皖政〔2010〕66号),切实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根据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3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文件精神,现将《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科室与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3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08〕1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全省实际,现就我省乡镇卫生院科室与岗位设置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适用范围1.全省范围内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以及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乡镇卫生院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科室设置2.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及技术指导等职能,按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

基层卫生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19年版)目录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 (1)1.1功能任务 (1)1.1.1基本功能 (1)1.1.2主要任务 (2)1.2科室设置 (6)1.2.1临床科室 (6)1.2.2医技及其他科室 (7)1.2.3公共卫生科或预防保健科 (8)1.2.4计划生育科 (8)1.2.5职能科室 (9)1.3设施设备 (10)1.3.1建筑面积 (10)1.3.2床位设置 (10)1.3.3设备配置 (11)1.3.4公共设施 (17)1.4人员配备 (18)1.4.1人员配备 (18)第二章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22)2.1服务方式 (22)2.1.1门急诊服务 (22)2.1.2住院服务 (24)2.1.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25)2.1.4转诊服务 (27)2.1.5远程医疗服务★ (28)2.2服务内容和水平 (29)2.2.1医疗服务 (29)2.2.2检验检查服务 (67)2.2.3公共卫生服务 (71)2.2.4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91)2.3服务效果 (92)2.3.1服务效率 (92)2.3.2满意度 (94)第三章业务管理 (96)3.1执业与诊疗规范管理 (96)3.1.1执业管理 (96)3.1.2规范诊疗 (97)3.2医疗质量与安全 (97)3.2.1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97)3.2.2医疗质量管理制度落实 (100)3.3患者安全管理 (117)3.3.1查对制度 (117)3.3.2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18)3.3.3危急值报告管理 (120)3.3.4患者安全风险管理 (121)3.3.5患者参与医疗安全 (123)3.4护理管理 (124)3.4.1护理组织管理体系 (124)3.4.2执行《护士条例》 (125)3.4.3临床护理质量管理 (126)3.4.4护理安全管理 (127)3.5医院感染管理 (128)3.5.1医院感染管理组织 (128)3.5.2医院感染相关监测 (130)3.5.3手卫生管理 (131)3.5.4消毒及灭菌工作管理 (132)3.6医疗废物管理 (133)3.6.1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133)3.6.2医疗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 (133)3.7放射防护管理 (134)3.7.1放射防护管理 (134)3.7.2放射防护设备管理 (135)3.8药事管理 (136)3.8.1药品管理 (136)3.8.2临床用药 (161)3.8.3处方管理 (161)3.8.4药品不良反应管理 (162)3.9公共卫生管理 (162)3.9.1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管理制度 (162)3.9.2落实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与经费补偿 (164)第四章综合管理 (167)4.1党建管理 (167)4.1.1党的组织建设 (167)4.1.2党风廉政建设 (168)4.2人员管理 (169)4.2.1绩效考核制度 (169)4.2.2人员队伍建设 (170)4.3财务管理 (171)4.3.1财务管理 (171)4.4后勤服务管理 (173)4.4.1后勤安全保障 (173)4.5信息管理 (175)4.5.1信息系统建设 (175)4.5.2信息安全 (178)4.6行风建设管理 (179)4.6.1医德医风建设 (179)4.7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81)4.7.1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181)4.8分工协作管理 (181)4.8.1分工协作 (181)第一章功能任务与资源配置1.1功能任务1.1.1基本功能乡镇卫生院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等功能任务,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基础。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定位和作用

二、功能定位的原则

(一)保证基本卫生服务原则

(二)综合服务原则 (三)确保重点原则 (四)医疗弹性原则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
健网的枢纽,是向广大农村居民提 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健康教育、 计划生育、康复等综合性卫生服务, 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 内公共卫生管理,负责对村级卫生 机构的管理、技术指导和培训。


三、财务统一管理
1、村所的一切收入纳入乡镇卫生员收入, 统一核算,卫生院要建立“业务收入明细 账”; 2、村所人员定期到卫生院领取内部结 算单收费收据,并进行登记。收款人员将 当日所收款项和处方、收据核对一致后, 填写“收入日报表”,据以登记“业务收 入明细表”、“库存药品金额帐”。由卫 生院规定定期交款时间,月末结账后汇总 报卫生院财务科; 3、村所开支需经卫生院批准,未经批 准不得擅自开支有关费用。
四、负责村卫生机构的管理、 理、业务指导和培训
16、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 负责对村卫生机构技术指导和对乡 村医生的培训。
中心卫生院 的基本功能
中心卫生院除具备一般卫生院 的功能外,还具备: 1、产科急救和难产处置能力; 2、能够开展腹部手术和四肢骨 折复位固定手术;
3、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对区域范 围内一般卫生院进行技术指导。
卫生资源总量不足。若干年来,有相当 一部分非卫技人员进入卫生院。此外,由于 基层卫生院经济、生活条件较差,待遇较低, 很难留住人才。我市的农村卫生改革,就是 要解决乡镇卫生院卫技人员和管理人员机构 不合理,队伍素质较差,服务能力和管理水 平较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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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功能缺位与越位并存
目前,各级医疗机构的对自己的功能定位不 清,既有缺位的,又有越位的。首先,部分村卫 生室由于失去了集体经济的支持,防保职责履行 不到位,由以防为主变为以医为主,其次,就是 乡镇卫生院改革滞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预防 保健、健康教育等综合服务功能,超范围执业现 象较为普遍。再者,县级医疗机构片面地追求经 济利益,与基层卫生单位争市场,挖基层技术骨 干,忽视了对基层卫生单位的指导、培训作用, 严重影响了乡镇卫生院的生存。我市《决定》的 贯彻实施,加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为乡 镇卫生院的发展带来了机遇。作为基层卫生院的 领头人,应该考虑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怎样做 好公共卫生工作,履行好自己的职责。

县(市、区) 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样式)

县(市、区) 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样式)

县(市、区)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方案(参考样式)为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我院全称为县(市、区)镇卫生院,隶属于县(市、区)卫生局,是国家级等综合性医院。

我院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地区及周边邻县群众的基本医疗和一些重症医疗的救治任务,同时承担辖区内预防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形式为差额拔款。

经县(市、区)编制部门核定,人员编制为名,其中管理人员名、专业技术人员人数名、工勤人员人,内设机构个。

内设机构包括:科、室……卫生院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如下:实有人数人,其中在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数额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的计划内聘用人,包括管理人员人,含单位领导正职人、副职人,其他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人,含副高级人,中级人,初级人;工勤人员人,含高级工人,中级工人,初级工人,普工人。

经批准在编制外聘用人,其中管理人员人,专业技术人员人,工勤人员人;编制外聘用人员中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初级资格人。

二、拟设置岗位情况根据岗位设置原则及本单位实际,我院拟设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类别三类,拟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占单位岗位总量%;专业技术岗位个,占单位岗位总量%;工勤技能岗位个,占单位岗位总量%。

专业技术岗位中:临床人占%、护理人占%、医技人占%、药剂人占%、公共卫生人占%。

专业技术主系列医、药、护、技、公共卫生共设岗位个,占专业技术岗位的%。

专业技术辅助岗位个,占单位岗位总量%(一)内设科室及名称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及今后发展需要,设置以下内设科室:1、业务科室个,设置岗位个(1)门诊部科室个,设置岗位个科岗位个、室岗位个……(2)住院部科室个,设置岗位个科岗位个、室岗位个……(3)防治站科室个,设置岗位个科岗位个、室岗位个……2、管理科室设置岗位个室岗位个。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汇编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汇编

安徽省农村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卫医[2007] 32号本标准参照国家《国债项目乡镇卫生院建设指导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予以制定。

一、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第一条乡镇卫生院按其功能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一般卫生院又分为防治型卫生和防保型卫生院。

按照床位规模,可划分为0-10床、11-29床和30床以上三种类型。

乡镇卫生院床位规模一般不宜超过60床。

第二条中心卫生院根据服务人口、地理位置和交通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一般覆盖10万左右人口,辐射3-5个一般卫生院。

在人口稀少地区,中心乡卫生院的覆盖人数可适当调减。

乡镇卫生院服务人口,按本乡镇常住人口计算。

第三条镇卫生院床位数的确定,原则上根据0.6张床位数/千人口(床位数中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执行。

第四条城市(含县城)周边、距中心乡卫生院较近的乡镇卫生院、原则上不设病床,只设观察床位。

乡镇卫生院建设规模按表1执行。

一般卫生院建设指导标准表1第五条乡镇卫生院建设造价原则上按每平方米600元控制,具体根据气候、地域等因素上下浮动10%。

改扩建造价按每平方米300元控制。

第六条对中心卫生院、防治结合型卫生院及承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防治任务较重的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标准的10%。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面积分配应满足服务功能、业务技术及设备装备的需要,三种典型规模使用面积分配应符合表2规定。

建筑参数应符合表3规定。

各部门用房使用面积参考表表2各类用房建筑参数表3二、设备配置标准第八条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器械装备,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根据其不同功能定位及业务技术项目,合理配置;二、医疗设备器械装备水平,应与其医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及工作量相适应;第九条本项目专业设备器械基本装备按表4由乡镇卫生院自行选配,一般乡镇卫生院按平均15万元考虑配置,中心乡卫生院按平均25万元考虑配置。

乡镇卫生院主要装备选配表表4三、建筑要求第十条乡镇卫生院建设应贯彻适用、经济和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按照经济水平和地域条件合理确定。

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xx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一、功能定位乡镇卫生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并承担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卫生管理职能二、科室设置(一)临床科室:重点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全科医学诊室、xx治疗室、感染性疾病诊室。

(二)医技辅助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含中药房)、检验室、X线室、治疗室、处置室、超声室、心电图室、手术(xx)室、观察室、消毒供应室。

(三)公共卫生科室:应具备承担当地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xx、妇女(孕产妇)xx、老年人xx、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突发事件卫生应急、疾病防控、卫生监督协管、爱国卫生等职能的科室。

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但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四)行政科室:应具备承担财务、设备、质量管理、信息化、后勤、安全管理和村卫生室管理职能的科室。

除质量管理科室外,其他职能相近的科室可合并设置,但人员要保持相对固定。

三、基本建设(一)住院床位:根据需要设置床位,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不低于0.9xx床位(不含门诊观察床、治疗床),原则上不超过100xx。

(二)业务用房面积:服务人口不足1万人的卫生院,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服务人口每增加1000人,建筑面积至少增加40平方米。

病房每床占用病房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整体管理:配套设施xx,总体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和xx有关卫生学标准,体现患者隐私和无障碍设计要求,满足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诊疗需要。

四、人员配备(一)工作人员数不少于服务人口数的1.5‰;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低于工作人员数的90%,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不少于专业技术人员数的90%。

(二)每千服务人口配备医师不少于0.4名,每千服务人口配备护士不少于0.5名。

(三)从事全科医学、公共卫生和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20%、20%、10%。

(四)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所占比例不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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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与科室设置的指导意见
卫电〔2010〕6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皖政〔2009〕122号)文件精神,顺利推进农村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现就乡镇卫生院功能任务、科室设置及岗位设置原则等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乡镇卫生院的功能
乡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管理、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及技术指导等职能。

按功能将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卫生院。

中心卫生院是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预防、保健、医疗技术指导中心,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承担协助县级卫生机构开展对区域范围内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全省中心卫生院的规划设置按照《关于印发省卫生厅审定确认中心卫生院名单的通知》(卫农秘〔2009〕875号)执行。

二、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任务
(一)公共卫生服务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

2、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方式;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3、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执行国家免疫规划。

4、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

5、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

7、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

9、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1、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基本医疗服务
1、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能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并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掌握常见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技术。

2、临床科室应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等,重点加强产科、儿科、急诊急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建设。

一般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顺产的能力,中心卫生院具备处理孕产妇难产的能力;按照爱婴医院的标准,创建爱婴卫生院;具备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能力,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乡镇卫生院医护人员人人掌握心肺复苏等常用急救技术。

对辖区内的急诊病例能及时应诊(包括出诊)。

院内病人立即进行抢救;院外病人10分钟内出发。

能对循环、呼吸、肾功能衰竭、急性中毒和休克及其它一般急危病人作出初步诊断并进行生命体征的抢救处理,并组织好转诊。

能完成外科的止血、缝合、包扎、骨折固定等处理;能开展阑尾切除、疝气修补等常见的下腹部手术;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还应能开展部分上腹部手术。

3、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

4、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5、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三)公共卫生管理等
1、接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职业卫生,以及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与监督。

2、积极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的规范管理。

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项工作。

3、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

三、乡镇卫生院科室设置
(一)业务科室
1、中心卫生院
(1)防保站、门诊部、住院部分开设置。

(2)防保站有独立免疫接种室、冷藏室、资料室、办公室(含疫情网络直报室)等。

(3)门诊部应独立设置急诊(抢救)室、内儿科诊室(或内科、儿科诊室分开设置)、外科诊室、妇产科及其检查室、中医诊室、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与隔离留观室、中西医药房等;可设健康体检室、五官科诊室、口腔科诊室。

医技科室应独立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
等。

(4)住院部的外科、内科、产科病室相对分开。

手术室和产房应符合标准要求。

2、一般卫生院
(1)防保站、门诊部、住院部应相对分开设置。

(2)防保站有独立的免疫接种室、冷藏室、资料室、办公室(含疫情网络直报室)等。

(3)门诊部应独立设置急诊(抢救)室、内(儿)科诊室、妇产科及其检查室、中医诊室、外科与换药处置室、注射室、留观室、传染病诊室、中西医药房等;可设健康体检室、传染病隔离留观室等。

医技科室应独立设置化验室、心电与超声检查室、X光室及消毒供应室。

(4)住院部的外科、内科、产科病室相对分开。

手术室和产房应符合标准要求。

(二)管理工勤科室
乡镇卫生院的管理、工勤等科室设置及其工作任务应围绕所承担的中心任务,本着精简高效必须的原则予以设置和核定。

四、编制与岗位设置原则
(一)各地应按照《安徽省乡镇卫生院改革试点机构编制标准》(以下简称《编制标准》),结合当地服务人口及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等情况,分类合理核定所需的人员编制,并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使用。

《编制标准》是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聘用人员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依据。

(二)对于中心卫生院以及规模较大、边远地区等乡镇卫生院的人员编制,各地应依据《编制标准》,结合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等情况,在当地核定编制总数范围内统筹安排、适当增加,重点加强;对于城关镇和城乡结合部等卫生院的人员编制适当缩减。

(三)乡镇卫生院核定编制后,必须在核定的编制内,按照乡镇卫生院的功能任务,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实行全员聘用、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

(四)各地应合理设置乡镇卫生院的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强化其公共卫生、基本医疗等服务职能,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医师、药剂、医技、护理等)编制不得低于岗位总数的80%;从事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应占岗位总数的20%—40%。

(五)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应采取一次核定、分步到位的办法进行。

安徽省卫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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