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HDCX0005-2019静电消除剂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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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43
Q/HD 北京灿新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CX0005-2019
静电消除剂
2019-04-25发布 2019-04-25实施北京灿新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发布
Q/HDCX0005-2019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1.2—2002《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进行制定的,在标准内容要求、标准格式编写规则上执行了上述标准。
本标准是在参考国内生产和使用实际需要的基础上制定而成,作为我公司组织生产和产品检验的依据。
本标准由北京灿新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灿新国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连会
本标准首次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5日。
静电消除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静电消除剂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安全。
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主体配制,用于去物体表面静电的消除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368 表面活性剂水溶液pH值的测定电位法
GB/T 15818 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试验方法
GB 12014 防静电服
QB/T 1658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
GB/T 13173.2 洗涤剂中总活性物含量的测定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要求
3.1原料要求
表面活性剂应符合GB/T 15818的规定。
3.2静电消除剂应符合以下要求:
3.2.1外观、气味:浅黄色或无色透明液体,无机械杂质,符合规定香型。
3.2.2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给出的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外观、气味测定
用目测、鼻嗅的方法进行测定。
4.2 pH值的测定
按GB/T 6368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4总固体含量的测定
按GB/T13173.2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5净含量的测定
按JJF 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4.6带电电荷量的测定
按GB 12014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5检验规则
5.1产品按批检验。生产车间以一个班次生产的静电消除剂为一批。
5.2静电消除剂用塑料瓶(桶)包装,应按QB/T 1685中规定执行。
5.3本标准要求中规定的项目全部为型式检验项目,其中外观、总固体检验项目为出厂检验项目,其余为型式检验项目中抽检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5.4出厂的静电消除剂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应保证所有出厂静电消除剂,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5.5每批出厂的静电消除剂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或生产日期、执行标准号。
5.6如果检验结果由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加倍,在包装单元中采取由代表性的样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则整批产品不合格。
5.7下列情况之一者,需进行型式检验:
a)原料、工艺、设备由较大改变;
b)长时间停产,重新恢复生产时;
c)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查时。
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标志
出厂的静电消除剂的外包装上应由明显牢固的标志,内容包括: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净含量、执行标准、批号或生产日期。产品的包装储运图示符合GB/T 191的规定。
6.2包装
电消除剂用塑料瓶(桶)包装。
6.3运输
运输时严禁抛掷、碰撞、日晒,注意防潮。
6.4贮存
贮存时应于干燥、避光、低温、通风处,码垛高不超过10箱。
6.5在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