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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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省XX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招标活动管理,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XX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XX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XX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司全资和控股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项目,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总承包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XX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及XX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文件要求,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受部门、公司、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四条招标活动及当事人依法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及集团公司、公司纪检监察和业务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分级管理第五条招标项目按项目性质及规模分为三级进行管理:(一)一级项目(集团公司规定限额以上项目)施工单个标段概(估)算在100O万元及以上(电源项目2000万元及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个标段概(估)算在500万元及以上;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的采购,单个标段概(估)算在200万元及以上。

一级项目按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及本办法规定开展招标活动,报公司审核、集团公司审批。

(二)二级项目除一级项目外,达到以下标准的:施工单个标段概(估)算在500万元及以上(电源项目100O万元及以±);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个标段概(估)算在300万元及以±;勘察、设计、监理等技术服务,单个标段概(估)算在100万元及以上。

二级项目按本办法开展招标活动。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范围、内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公司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进行工程招标与采购活动的基本流程、责任分配及监督机制,确保招标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以及效率和效益最大化。

制度遵循合法性、透明性、竞争性和节约性四大原则,以期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的目标。

二、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专门的招标采购委员会负责整个工程招标与采购过程的管理与监督。

该委员会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门、法务部门、工程管理部门和采购部门的代表组成,确保各环节的专业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三、招标采购流程1. 需求提出:工程管理部门根据项目需求提出采购计划,并详细说明所需物资或服务的规格、数量、预期时间表等。

2. 预算审批:财务部门对提出的采购计划进行成本估算和预算审批,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3. 招标文件准备:法务部门和工程管理部门共同起草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合同条款、技术规范等,并对外公布。

4. 投标评审: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标标准选出最优供应商。

5. 合同签订: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最终合同条款,并由授权代表签署正式采购合同。

6. 履行监督: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合同执行过程,确保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供货或提供服务。

7. 验收结算:项目完成后,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办理结算手续。

四、违规处理与监督对于违反招标采购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查,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同时,公司鼓励员工和供应商举报任何不正当行为,确保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的廉洁透明。

五、信息公开与反馈为保证招标采购工作的透明度,所有重要信息包括招标公告、中标结果等都将在公司内网或公告栏公布。

公司还设立意见箱和电子邮箱,接收来自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优化和改进招标采购工作。

结语:。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XX5]70号 (1925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XX5]70号 (1925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工作,规范招标活动,维护油田公司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油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油田公司机关及所属单位。

油田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应当依法建立健全招标采购制度,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明确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是指招标单位发出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邀请不特定或者特定的交易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与投标,招标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确定交易内容,并最终签订交易合同的法律行为。

招标管理:包括招标职责、招标范围、评审专家、招标机构、招标准备、招标实施、投诉处理等方面的管理。

招标单位:提出招标申请、委托招标机构招标,负责中标合同签订的单位或部门。

招标机构:由油田公司设立、专门为油田招标工作提供代理服务的部门。

第四条油田公司招标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业务主导、管办分离、监管分开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统一管理:油田公司建立统一的招标管理制度,统一标准、统一要求、统一流程。

分级负责:对招标项目按照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和二级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各自在管理权限内履行相应职责。

业务主导:油田公司专业主管部门在油田公司招标管理框架下,制定本专业招标规范和技术标准,发挥招标专业管理职能。

管办分离:油田公司招标管理与招标实施分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监管分开:油田公司招标监督与招标管理分开,相互监督、相互制衡。

第五条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工作遵循专业、受控原则,招标组织工作遵循集约、效率原则,招标实施工作遵循公开、规范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六条油田公司设招标管理委员会,由油田公司招标主管领导任主任,油田公司有关专业主管部门负责人任委员,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制定油田公司招标工作制度;(二)核准向集团公司报审的招标事项;(三)协调处理油田公司招标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

招投标管理办法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投标行为,加强公司招投标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节约成本,确保项目质量,提高经济效益,防止滋生腐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政策及《XX集团招投标及竞争性谈判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招投标活动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投标包括公开招投标与邀请招投标。

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为招标业主单位,子公司招标项目统一由公司组织,标的金额超过一定规模及本办法规定应由集团组织招标的,按其规定。

第二章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做为公司招投标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招标工作进行管理、指导、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长担任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公司总经理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其它成员由组长或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任命。

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包括:(一)审查、批准招标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批1(二)对招标项目进行审查、评审;(三)对招标事情重点环节进行审批和监督。

第五条招标带领小组下设招投标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为十分设机构,办公室主任由招标申请单元或部门负责人临时担任,成员有招标申请单元或部门负责人,相干单元负责人及负责相应业务与技术人员。

办公室主要工作有:负责公司招标具体事务工作,制定招标计划,邀请招标的,负责招标方案与文件编制;并对招标工作中重大事项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

第六条根据招投标工作需要,通过招标领导小组委派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标工作。

第七条公司XX部门负责对招投标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方式第八条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井巷工程、地质勘查工程、物资采购、设备采购、中介服务及集团公司要求需要招标的其它项目。

第九条公司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实施采购与各项工程建设,防止采购、工程建设过程中不正当行为的发生。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经济效益,依据《xxxX 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和《XXX X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工作规范》,结合军代处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程建设单位依法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受国家法雷去规、XX有关条例规定的保护和约束。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守信的原则。

以技术力量、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条件公平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

第二章招标范围、方式与条件第四条XX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翻建,以及抗震加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和大修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必须实行招标,其中在北京市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按照《XX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和本《细则》实施,天津、石家庄XX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按照本《规范》实施。

重要的国防工程、紧急战备工程、特殊保密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等级建设项目的施工,经XX批准可不实行招标。

第五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新闻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单位投标。

第六条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应具备的主要条件:年度建设计划已下达;规划许可证已办理;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齐备;施工条件具备;招标工作组已组建。

第三章招标组织领导第七条XX工程建设立项报批后,根据需要适时组建营建办,协同管理处做好工程建设各项工作。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前,要及时成立招标工作组,具体组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工作组长由招标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检、财务(审计)和营房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吸收士兵代表、住户代表、老干部代表参加,人数不少于5人。

XX分支机构不具备组织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XX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特殊情况需委托地方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应报XXXX级标办批准。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招标、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采购工作程序,明确管理职责,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招标项目,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购项目是指依法必须招标以外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含勘察、设计、监理)、物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购入的全部实体货物及软件产品)、管理服务类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第四条招标、采购活动必须依法规范、集体决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诚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总经理常务副主任:分管副总经理副主任: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相关处室负责人第六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招标、采购政策,组织、领导、管理、监督、考核公司招标、采购工作;2、组织审定招标、采购管理各项规章制度;3、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申请;4、审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确认手续;5、对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采购结果予以确认;6、审查公司项目招标、采购过程及程序的有效性;7、依法协调解决招标、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一办三组”。

“一办”即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简称公司招标办),办公室设在计划处,由计划处长担任主任;“三组”即三个专业技术工作组,分别设在公司对口管理部门。

专业技术工作组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专业处室负责人分任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具体如下:1、机电设备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机电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计划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供应公司,项目单位分管机电领导、机电科长等;2、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工程建设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计划处处长担任,成员包括下列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生产处、机电处、地质处、通风处、洗煤加工处,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计划科长等;3、物资(配件、材料)专业技术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供应公司经理担任,成员包括项目单位分管物资领导、供应科长等;4、与上述三个专业工作组相关的管理服务类项目对应归口管理,未包括在上述专业范围内的管理服务类项目需进行招标、采购的,视业务隶属关系由对口主管部门牵头进行。

集团总包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总包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集团总包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集团开发项目总包工程的招标工作操作更加规范有序,确保总包招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并依据XX物流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和集团招标制度的有关内容和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集团开发的新建或改建项目,涉及项目土建总包工程、安装总包工程的招标,均适用于本办法。

第二章总包招标方式及流程第三条总包工程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如采用定向议标或公开招标等招标方式,须报请集团招投标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总包工程招标流程见附表一。

第三章总包招标准备第五条招标文件(一)邀请招标报价方式: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招标用图纸情况,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无法提供图纸按定额取费方式招标;2、提供初设图纸按清单招标;3、提供施工图按工程量清单或平方米造价包干方式进行招标。

招标方式的选用在总包招标准备会上确定,或由集团招投标委员会批准。

(二)招标范围:由委托方在发招标文件之前一个工作日内提供。

(三)支付方式:在总包招标准备会上确定。

(四)结算方式:在总包招标准备会上确定。

(五)技术要求及做法:由委托方提供。

(六)材料、设备品牌:由委托方提供。

(七)合同主要条件:审批后范本的主要内容。

(A)工期要求:由委托方在递交委托单的同时提交招标用总控计划。

第六条招标图纸招标图纸须经委托方会审签批后向招投标中心提供,并加盖“招”字。

第七条报价清单及标底总包工程的标底和招标清单由集团监察审计中心提供。

第八条邀请参与投标人名单的确定(一)邀请参与总包招标的投标人须从物流信息库中提出,如委托方及相关部门推荐须经XX物流信息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方可增补提出。

(二)由招投标中心提出符合条件参与总包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名单备选,由招标小组进行确认,但最终参加投标的不得少于三家,特殊情况下由集团招投标委员会进行批准。

(三)参与总包工程项目投标人的资格情况由XX物流负责收集和审核,该项目总包招标小组和招投标委员会可进行核查。

工程建设询价、招标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询价、招标管理制度

xx工程建设询价、招标管理制度1.总则为满足公司经营管理需要,规范交易行为,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资金集中优势,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交易过程有效地进行控制、监督、审核,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恒旭置地各项目公司(部门)工程建设类招标。

3. 询价、邀标、招标分类3。

1交易金额在壹仟元至伍仟元(含)以下,须对合格供方单位进行询价、比较后择优选择。

(项目公司主导,工程中心备案,公司领导知晓)3。

2 交易金额在伍仟元以上壹拾万元(含)以下,可采用邀标形式,选择至少三家合格供方单位,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采购部负责人、集团监审部负责人(或指派人员)和分管领导共同评标确定中标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项目公司主导,工程中心参与,公司领导备案)3。

3交易金额在壹拾万元以上,必须对至少三家或以上合格供方单位进行招投标.由相关部门负责人、部门分管领导、采购部负责人、集团监审分管领导(或指派人员)共同通过定标会形式,选择中标单位,并组织合同会签程序签订书面合同。

(工程中心主导,项目公司参与,公司领导决策)4.管理部门及职责4.1 工程中心,各项目公司:负责各自主导范围内招标的组织管理工作.4。

2.1 对招标项目做出技术经济上的分析,编制招标(比选)文件;4.2。

2 对合同商务条款,如:价格、付款方式、外汇风险、税务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提出意见;4。

2 集团监审部:负责招投标的审核、监督工作。

4。

4 项目公司(部):招标申请、中标通知书、进场通知书的发放以及合同的具体实施与管理。

5. 实施原则5.1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单位.5。

2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5。

3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5.4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XX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1

XX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1

招投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1 为规范公司工程招投标,提高投资效益,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投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招投标活动。

3 招投标活动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包括《招标投标法》、《建筑法》、《合同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投标管理试行办法》等。

4 招标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投标方的社会信誉、技术管理水平及合理低价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优选施工、监理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1 招标委员会是工程招标采购的管理机构,对各公司的工程招标采购工作以管理、服务、支持和重点环节的监控为主;具体工作包括:(1)制定招标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规范,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示范文本;(2)对项目招标工作的整体策划进行监督和管理;(3)对招标过程的重点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4)逐步发展战略采购,建立公司战略招标采购流程。

2 招标办公室是工程招标采购的执行机构,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

具体包括:(1)编制单项工程招标计划,其中重大工程项目应报集团备案。

(2)组织工程招标工作。

一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1.招标目的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

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2.招标工作原则(1)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2)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XX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

XX公司甲方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最新

xxx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全面落实“真招实招”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放权不放责”,确保采购项目委托招标代理规范运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主要依据《烟草企业采购管理规定》、《烟草企业“真招实招”实施指南》和公司《采购管理程序》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具备从事招标代理服务资质,经公开招标进入“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在其资格许可、招标人委托范围、招标代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和权限内办理相关招标事宜的社会中介组织。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内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采购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并签订《招标代理框架协议》;负责牵头组织选取公司本部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关系;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各部门(单位)项目评价结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并进行年度综合考核评价。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管理、考核评价;各单位采购管理部门牵头组织从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库中选取本单位委托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协调招标代理机构与本单位采购项目实施部门的工作关系;负责对招标代理机构在本单位代理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项目评价,参与招标代理机构的年度综合评价工作。

第七条公司及各单位采购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签订《招标代理业务约定书》(附件1),协调具体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委托项目的评价,实行“一项一评”。

第八条投标保证金的管理(一)公司本部实施的采购项目由公司财务管理部统一收取、保管和按规定退还;各单位实施的采购项目由各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收取、保管和按规定退还。

(二)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及时填写《投标保证金交纳通知及回执单》(附件2),向采购项目实施部门反馈应交纳投标保证金信息,主要包括应交纳金额、交纳单位名称、交纳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

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

公司招标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招标采购活动秩序,保障招标采购活动依法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团体标准、行业规范等,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各出资企业的公开及非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第三条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按照依法合规、分级管理、分级监督的原则,行使对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职能。

第四条系统内招标采购活动凡符合本办法“第三章”所规定的范围的必须接受股份公司纪检监察室或本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或纪检委员的监督,上级主管、行业主管等行政部门有监督规定或其他合法合规工作要求的,从其规定或要求。

第五条各出资企业重大和特殊招标采购活动应邀请股份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参加监督;股份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应对各出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第六条对招标采购活动依法依规进行的监督不能免除招标采购各相关部门对招标采购活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监督职责第七条股份公司纪检监察室、各出资企业纪检部门或纪检委员是本单位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或监督负责人。

其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及修订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招标活动监督约束机制;(二)对按照国家以及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对应招标项目是否实行招标的情况及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三)对招标采购活动中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股份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四)协调解决招标采购监督工作中发现的有关问题;(五)受理对招标采购活动的投诉举报,组织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六)股份公司纪检监察室统筹领导出资企业的招标采购监督工作,对各单位纪检部门或人员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监督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七)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监督;(八)建立招标监督工作档案;(九)对招标方案以及审定过程进行审查监督。

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613号令)和XX省关于招标投标管理有关规定,结合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股份公司设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由股份公司总经理兼任组长,股份公司分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财务管理的领导及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招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办公地点设在股份公司规划发展部。

第三条股份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股份公司及全资、控股企业、直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1、对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管理,审查批准招标投标工作规章制度。

2、审核标的额达100万元(含)以上的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招标材料;审核项目承办单位按特殊项目规定采购的(标的额达依法须公开招标规模标准的)申请材料。

3、及时、有效地解决招标投标监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证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4、协调股份公司总部有关部门共同对招标项目实行监督,派员监督基层单位100万元以上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第四条招标投标管理具体工作由股份公司招标办负责,其主要职责包括:1、贯彻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和修订股份公司有关招标投标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对项目承办单位和招标承办单位的招标工作实行指导和监督,不定期地抽查项目承办单位的招标投标工作情况。

3、监督有关招标投标程序的合法性与规范性,对项目承办单位100万元以上项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招标材料进行初审,负责将初审合格后的招标材料报送股份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查。

4、对股份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

5、定期向股份公司招标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情况。

XX股份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XX股份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XX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完善和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招标行为和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廉洁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招标工作由公司总部集中进行,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确有必要进行招标的,需事先经本公司批准并参照本制度执行。

未经公司事先批准,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不得进行招标。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参股公司的如下采购活动:(一)基建工程。

(二)生产/检验设备。

(三)信息系统建设。

(四)生产性物资。

(五)非生产性物资。

(六)其它采购项目。

第二章招标管理原则第三条招标管理原则(一)公开原则: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公开透明,禁止串通投标。

(二)公平原则:开展公平竞争,不歧视、偏袒任何投标人。

(三)公正原则:对每个投标人都给予公正的评价。

(四)诚实信用原则:招标投标主体遵纪守法、恪守信用。

(五)利害关系回避原则:招标小组成员与投标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利益关系的,必须主动回避,知情人向公司举报招标小组成员与投标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存在利害关系的,公司查明属实后应当决定该招标小组成员回避,并视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处罚。

(六)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七)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一)基建课:负责工程建设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网络信息部: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资材部:负责设备类、生产/非生产性物资采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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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4.1总则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

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4.1.2.1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4.1.2.2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4.1.3.1 招标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部经理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一线公司任命;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工程招标的执行部门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部与成本管理部,两部门应分设招标职能岗位,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

4.1.3.2职能划分◆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发标,评技术标,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并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以及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在上述各阶段的招标工作中,以工程管理部为主持者;◆成本管理部的主要职能:编制标底,接标,主持开标,评经济标,主持谈判在上述各阶段的招标工作中,以成本管理部为主持者;◆项目部的主要职能:提出详细的招标要求(如承包单位、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和技术要求),全过程参与招标工作(主要是会审工作),并督查招标工作的进展。

4.2 合格承包商数据库4.2.1合格承包商是经各相关部门推荐,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单位,工程管理部主持合格承包商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所有项目的招标都须从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投标单位。

4.2.2合格承包商应符合以下要求:4.2.2.1证照齐全、守法经营、管理规范;4.2.2.2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在本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4.2.2.3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4.2.2.4 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4.2.2.5近三年与万科无诉讼。

4.2.3对未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组织考察,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考察结束后填写《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列入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

4.2.4合格承包商资格评审4.2.4.1合格承包商资格(并非终身制),每隔一定时间应对其进行重新评审、调整。

4.2.4.2对于签署承包合同的承包商,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项目部协同定期对其履约情况进行评审,评审主要内容为承包商工作质量、进度、配合情况等,评审结果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查后作为该承包商综合记录。

4.2.4.3招标工作小组根据承包商的评审情况决定该承包商是否在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保留。

4.3招标工作程序4.3.1招标文件4.3.1.1标准(示范)招标文件标准(示范)招标文件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成本管理部、项目部、财务管理部及法律人员共同起草,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作为公司该类招标的标准示范文本。

4.3.1.2施工招标文件内容施工招标文件应包括正文和附件。

正文包括:招标内容、招标范围、项目简介、工期、质量要求、工程造价要求、投标须知、投标截止日期、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办法、违约责任、投标押金、相关规范、投标文件格式、特别约定等;附件包括:施工图、拟签标准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发包单位要求的全部内容)等。

4.3.1.3 施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造价要求应包括:◆定额及计价文件约定;◆合同造价包含范围,甲方分包的范围;◆工程款支付方式;◆主材价格在标书中详细明确;◆甲供材料和限价材料的范围及其价格结算办法;◆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处理及其费用确定的原则;◆人工、材料、设备等调差;◆报价明细表;◆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扰民费等费用明确的计取方式;◆总价结算方式。

4.3.1.4施工类工程招标,正常情况下,应根据施工图编制标底,标底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应力求准确、全面,不得漏项。

4.3.1.5施工类工程提倡总价招标。

如确因施工图不能及时提供但确因经营需要而采用费率招标,则工程第一期应严格按《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评标、定标评审表》会审,经分公司第一负责人签字批准,并及时报总部财务部成本管理组组备案;后期相似工程如仍采用费率招标,则应经分公司第一负责人和集团主管副总签字批准,并报总部财务部成本管理组备案;在有详细施工图的情况下,严禁采用费率招标;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对各公司费率招标情况进行跟踪监控,不定期进行检查。

4.3.1.6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须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计费依据,并规定在施工图预算编制完成后,及时根据施工图预算和中标费率确定工程造价,双方核对后作为合同造价,并就确定后的总价签署补充协议。

4.3.1.7采用费率招标的项目,特别要求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对以下费用作出详细、明确的说明(是否计取,如何计取),这类费用包括:开办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扰民费、文明现场施工费、赶工费用、总承包配合管理费等。

4.3.2招标信息发布及投标邀请4.3.2.1公开招标的项目在当地主要报纸上或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发布招标信息,并按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办理手续。

4.3.2.2实行邀请招标,选择投标单位的工作由工程管理部主持,工程管理部、成本管理部、项目部等共同参与并分别从合格承包商承包商数据库中选择等数量的投标单位进行邀请招标。

4.3.2.3如合格承包商数据库中没有合适的投标单位,应由招标工作小组再组织进行考察确定(考察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分属不同部门),进一步补充、完善该数据库。

4.3.3发标4.3.3.1招标文件的发放和答疑由工程管理部组织,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部参与。

4.3.3.2公开招标的项目,要按照合格承包商标准和项目要求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才能领取招标文件。

4.3.3.3招标答疑要做好记录工作,该记录将作为招标文件的附件一并发给投标单位。

4.3.4开标4.3.4.1招标文件应规定:投标单位应在规定日期之前将投标文件送交成本管理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原则上不再接受任何投标文件。

4.3.4.2成本管理部主持开标工作,开标工作应集体在场,现场拆封,该过程和内容需作好记录,参加开标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4.3.5 评标、定标4.3.5.1评标、定标应按照货比三家的原则进行充分、科学的比较和论证,各公司根据项目情况选择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综合权重评标打分法、合理最低投标价法,进行综合评议。

4.3.5.2中标单位应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投标价格是合理低价;对于技术简单、规模不大的施工招标原则上应按合理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单位。

4.3.5.3成本管理部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招标工作小组全体人员参与(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工程管理部评审技术标,成本管理部评审经济标。

4.3.5.4评标过程中,如果不同投标单位的综合评价结果相同或很相近,其中与发包单位在类似工程中有过良好合作关系的投标单位可考虑其在企业实力(信誉、项目经理资质、施工经验)方面的综合评标权重,填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评标、定标评审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中标。

4.3.5.5招标工作小组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制定评标办法,并结合项目目标成本指导书,客观、公正地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4.3.5.6确定中标单位后3天内,招标工作小组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

4.3.5.7 下列情况须重新招标:◆发现投标单位相互串通投标,投标单位以向招标工作小组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情况;◆投标单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况;◆开标后,发现所有投标皆不满意,例如各标价皆高出标底价,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4.3.5.8整个评标、定标过程需做好记录,全体参加评标人员签字确认。

4.3.6签定合同4.3.6.1在中标通知规定的签定合同时间之内,工程管理部会同成本管理部负责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4.3.6.2积极加强与当地招标办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争取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

4.3.6.3在配合当地政府部门有关招标工作的同时,全面考虑各种不确定因素,注意规避各种风险,确保合同实际利益条款(让利优惠、承包商资金垫付等)的有效执行。

4.3.6.4 具体情况参照《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4.4 其他规定4.4.1本管理办法仅适用于万科集团内所属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招标,而当地政府招标办规定的招标则按当地政府招标办的规定办理。

4.4.2 投标结束后,工程管理部应做好项目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相关会议纪要等)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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