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报表报送制度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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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报表报送制度及管理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统计报表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持信息畅通,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最新动态,更好地发挥统计的服务和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工作规定,结合本工地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坚持依法、依纪的原则,坚持客观性、真实性、时间性、一致性的原则。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统计报表包括周报、月报表、季报表、年报、快报、临时性各类报表等。

第三条统计报表报送工作由各单位统计人员负责,统计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四条统计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统计指标解释,确定每项指标所包括的范围,同时和业务口核对有关数据,力求准确,不得漏报、错报。

第五条严格按照规定报表报送时间,完成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填写统计报表时必须对有关数据审核评估,准确无误后才能传出数据,确保填报统计数据全面、准确、及时、数出一门。

第六条统计报表汇总后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章,统计人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各单位主管领导不得强令或者授意统计人员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统计人员对领导人强令、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者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如实报送统计资料,并对所报送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七条严格报表报送签到制度,各单位统计报表和资料,必须由统计人员亲自送审,并在签到表上签名,未按规定送审的统计报表和资料视为迟到,将依照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八条执行报表报送通报制度,对迟报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两次以上迟报视为拒报,对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将请示市统计局依照《统计法》和《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追究负责人和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各类统计报表实行档案化管理,应于次年二月底前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

第十条乡党政综合办公室对各类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所有报表的报送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将各单位统计报表报送工作列入目标管理体系之中,年终实行考核,进行奖罚。对报表严重不实造成重大影响的,责成有关单位按照统计法规定作出严肃处

理。

一、各工作组必须将报送信息作为一项政治责任,建立和健全灵敏高效的信息渠道,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价值的工作进展信息。

二、各工作组要指定一名人员承担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搜集和整理本组及相关成员单位的各类信息,经组长审核把关后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组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各工作组报送的各类信息,对其进行整理、筛选和审核,将审核后的信息送主管领导审批,并按领导批示,向领导小组报告或以简报形式发布。

四、信息报送内容

1.各工作组在项目申报和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动态;

2.各工作组阶段性工作思路、工作总结;

3.反映重大活动的专题报道。

五、信息报送原则

1.及时性:重要信息早发现、早收集、早报送;

2.准确性:信息报送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确保准确。

六、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类信息及时进行整理分类归档。

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理安全和安全管理责、权、利相结合,规范安全生产施工现场管理,争创示范“平安工地”经项目办研究,特制定以下安全处罚措施:

1、未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方案或安全技术方案未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审核、批准的,擅自组织施工的,除立即责令停工外;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2、分部、分项工程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3、未能按期完成隐患整改,除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整改,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每延期一天另外处以元罚款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应立即停工设

置,按规定要求落实到位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5、施工作业现场无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未按规定要求配戴袖章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6、作业人员未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和岗前培训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7、未召开班前会和未参加班前会上岗作业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8、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的或穿戴不合格的,

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元罚款。)

9、一天或连续作业时间超过12小时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

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10、特种作业施工人员未持有相关有效证件的,或证件过期的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

元罚款。)

11、特种设备施工作业的,未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验收、报当地主管部门登记的,除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应对施工单位处以元罚款。

12、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安全资料的,除立即报送外,应对施工

单位处以元罚款;(还应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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