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凌迟女犯的全过程《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实拍
【清朝历史】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 杖责竟要下身全脱
【清朝历史】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清朝历史】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科技新闻】11月6日,古代刑罚作为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刑罚制度的发展变化也是多样的。
尤其是清朝,它改进了明朝对残暴官员的残酷惩罚,更令人震惊,更残酷!接下来,我们将盘点清朝留下的珍贵照片,并详细讨论清朝对明朝的惩罚做出了哪些改进。
杖责竟是要将裤子褪至脚腕处这是自己家庭的责任,所以你不必把裤子都脱了刑罚有新的发展变化,其特点是刑罚更加残酷化,并大量复活了肉刑。
明清时的刑罚变化有:就连惩罚也数不胜数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1.死刑。
明清时期,法律恢复了对猫头鹰的公开惩罚,范围逐渐扩大。
此外,明清时期的死刑执行中还有一些较为残酷的方式,如“剥草”、“杀十族”、“杀尸”等。
清朝也有一种独特的死刑制度,即死刑执行和等待监禁制度。
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在清朝对犯人的惩罚中,真人脱掉了他的下半身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在清朝对犯人的惩罚中,真人脱掉了他的下半身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2.流亡。
“流放”产生于明朝,但它不是犯罪。
在清代,军事流放被视为流放罪的加重处罚,是一种犯罪。
此外,与明朝相比,军事流亡人数有所增加。
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在清朝对犯人的惩罚中,真人脱掉了他的下半身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3.施以惩罚,这是比流放更重的惩罚。
在明朝,只有军官和士兵才被允许返回原籍。
在清朝,包括犯下不止学徒罪的文武官员,他们也有机会释放他们。
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在清朝对犯人的惩罚中,真人脱掉了他的下半身盘点清朝犯人上刑真人照杖责竟要下身全脱4.连枷是明代第一种屈辱性刑罚。
在明代,它也成为了一种致命的酷刑形式。
在清代,这种方法被用于一些道德和不道德的犯罪。
明代还有庭杖制度。
指在殿庭前对违抗皇命的大臣直接施以杖刑的法外刑罚。
清朝女性凌迟处决过程
清朝女性凌迟处决过程
清朝女性凌迟处决过程早就听说过凌迟.就是没见过.这是一组凌迟图片.虽恶心.但也蛮珍贵的..
清朝女性凌迟处决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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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女性凌迟处决过程。
清末民初的死刑到底有多残忍
清末民初的死刑到底有多残忍作者:郑春来源:《新传奇》2021年第46期清朝死刑有三种执行方式:绞刑、砍头、凌迟。
凌迟虽然没有在《大清律例》中列为死刑方式,但在实践中却作为重罪死刑的执行选项之一。
凌迟有两种说法:一种是身体被肢解为几大块,另一种是要承受千刀以上。
无论哪种,都令人毛骨悚然。
1907年7月14日,民主革命志士秋瑾被捕。
第二天,浙江山阴县(民国时期,山阴、会稽两县合并为绍兴县)县令李钟岳初审,让秋瑾写供词。
秋瑾去意已决,提笔写下一句绝命诗句:“秋风秋雨愁煞人。
”秋瑾被捕是自己求死,她本来是可以逃走的。
既然死都不怕,她愁什么呢?临刑,秋瑾坦然提了三个要求,为她的愁做了注解:一、准写家书诀别;二、勿枭首;三、勿褫衵衣。
意为希望留下遗书,保留全尸,不要剥夺内衣。
秋瑾就义后,仍然被“暴尸道路”,后被亲友葬于杭州西湖边。
这样的结果,清朝官吏并不满意。
御史常徽上疏,“请夷其冢”,慈禧照准。
这便是要让革命者死无葬身之地。
清代死刑残忍至极雍正十年(1732年),身为湖北主考官的俞鸿图在主持湖北科考的时候泄露考题,被腰斩。
腰斩就是从腰开始,但屠夫不会一刀致命,割一半留一半,所以受到这个刑罚后不会立刻断气,需要经历缓慢的死亡过程。
俞鸿图受刑后蘸着自己的血连写七个“惨”字才断气。
《大清律例》规定,死刑有二:绞、斩。
但在司法实践中,还有一种更残酷的刑罚:凌迟。
凌迟作为一种刑罚,起源于南北朝时期,辽史记载作为正刑列入法律,此后被各朝沿用。
清代《皇朝通典》八十卷,“死刑之最重者为凌迟、为枭示(枭首示众)”。
具体到怎么执行,《大清律例》“二罪俱发以重论”下条例:“凡两犯凌迟重罪者,于处决时加割刀数。
”简单说,清朝死刑有三种执行方式:绞刑、砍头、凌迟。
凌迟虽然没有在《大清律例》中列为死刑方式,但在实践中却作为重罪死刑的执行选项之一。
最早的时候,凌迟是死后把人剁成肉酱,后来发展成死刑犯要忍受千刀万剐的痛苦而死去。
1898年9月,戊戌变法失败后,维新派领导人康有为、梁启超外逃,慈禧太后难泄心头之恨,便下令从速处死“戊戌六君子”。
法国人说中国凌迟之刑太野蛮,被这个千年前的欧洲酷刑,直接打脸
法国⼈说中国凌迟之刑太野蛮,被这个千年前的欧洲酷刑,直接打脸和佛赏花去/⽂1904年驻扎在中国法领馆内的⼀名法国⼠兵,拍下了⼀张凌迟处决⼈犯的照⽚,这张凌迟照⽚在欧洲引起震动。
许多看过照⽚的欧洲⼈第⼀个反应就是觉得野蛮,甚⾄看不起中国。
怎么能如此对待⾃⼰的同胞?据说,直到1930年法国⼈认为,最能代表中国⼈的事物是凌迟。
其实,1905年清政府已经取消的凌晨执⾏。
凌迟不过就是⼀种死刑的⼿段⽽已,在1千年前的欧洲⼀些处决的⼿段跟凌迟的残酷程度相⽐也不差。
⽐如维京⼈的⾎鹰之刑。
对于维京⼈很多⼈知之甚少,其实那是古代的叫法,说⽩了就是现在挪威、瑞典和丹麦所在的地⽅,有部反映北欧的历史剧《维京传奇》讲的就是古代的北欧海盗,其中就有现场实施⾎鹰之刑的镜头。
剧⾥维京⼈野蛮,原始,⾎腥,可能国内⼤多数观众⽆法接受。
其实,⾎腥和杀戮是维京⽂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维京⼈相信在战争⾥死去的维京⼈死后会升上天堂,⽽在战争外死去的会下地狱。
维京男孩⽣下来都要进⾏格⽃和航海术。
孩童平时的游戏就是适者⽣存的⽐拼,如果有⼈在玩游戏时死亡,那是他⾃⼰的问题。
⽐如游泳时,两个⼈需要相互把对⽅的头按在⽔⾥,直到有⼈受不了,但经常有⼈因此淹死。
再⽐如摔跤,真的会将对⽅的脑袋撞向场中央尖锐的巨⽯上。
如果两伙维京海盗在海上相遇,会⼀声不吭的将两船系⼀起。
在船头搭上跳板,然后依次上场单挑,或将对⽅杀光,或⾃⼰战死,由后⾯的同伴复仇。
如果害怕,可以转⾝跳海,但放弃战⽃的从此连家⼈都瞧不起。
《维京传奇》中最震撼眼球的是拉格纳为复仇⽽亲⼿对博格⾸领施以⾎鹰极刑的场⾯。
笔者看后是真没吃下饭去,不想再看第⼆遍。
⾎鹰代表维京⼈极致的暴⼒。
受刑者⾯朝下,露出后背。
据说就像凌迟时会给犯⼈喝⽔进⾷⼀样,要给受刑者喝些补药,以确保不会太早死去。
刽⼦⼿⽤利刃在受刑者背部割出⼀个没有翅膀的⽼鹰,然后,⽤战斧和⼑将受刑者背部两侧的⽪⾁划开,肋⾻砍断,⽤蛮⼒将肋⾻向外掰出来,与⽼鹰结合,变成了⼀对⾎翅。
清廷杀太平军战俘:剖腹剥皮凌迟摘心剁肉酱啖其肉灭绝人性
清廷杀太平军战俘:剖腹剥皮凌迟摘心剁肉酱啖其肉灭绝人性清廷与太平军之战,持久而惨烈,为了剿灭太平军,清廷损失了数十万人马,正因如此,清廷对太平军恨疯了,只要抓住太平军便处以极刑。
可以说,清廷残杀太平军战俘酷刑用尽,总结起来共有八大酷刑,分别是:枭首示从、剖腹抽肠、摘心活祭、剥皮挂树、凌迟死处、剜目凌迟、剁成肉酱、碎割啖肉。
被极刑处死的太平军战俘无计其数,仅出现在清将奏折中的就达万余人,真是灭绝人性,惨不忍睹。
一、枭首示众枭首一般都与凌迟同时进行。
据《桂良奏折》载,1853年11月,太平军密探宝战龙在直隶博野县被捕,审讯后,“将该犯凌迟处死,枭首示众。
”1855年5月31日,僧格林沁攻陷冯官屯,太平军将领黄懿端、谢金生被俘,“受有伪职之逆犯黄懿端、谢金生,凌迟枭示”。
这样的安例还许多,凡凌迟者几乎最后都要枭首。
二、剖腹抽肠清军抓住太平军后,还有剖腹抽肠的。
1854年1月27日,江西巡抚张芾奏报,太平军战士石仁沅在江西浮梁县俘获,“捆官搜印,致该县谢方润被戕,实属罪大恶极,今据捕获寸磔”,并“剖心致祭谢方润”。
最惨一次,221名太平军被剖腹处死,据《曾国藩奏折》载,1857年1月30日,湘军知府吴坤修陷江西奉新县,“生擒老贼二百二十一名。
每生擒一贼,辄剖肠”。
三、摘心活祭据《托明阿奏折》载:1854年12月14日,江宁将军托明阿督兵攻打瓜州城外太平军营垒时,抓住一名太平军,因其手中拿着清军阵亡郧阳镇总兵瞿腾龙的佩,清军将其“剖心以祭”。
在连镇、高唐、冯官屯之战中,清军阵亡8000余人,僧格林沁设立供案祭奠,先杀80名太平军战俘,又将李开芳两个侍童“捆缚挖心活祭之”,“剖其心肝,慰尔忠魂”。
两个孩子只有12、3岁,被如此酷刑处死,真是灭绝人性!四、剥皮挂树据《曾国藩奏折》载,1857年1月30日,湘军知府吴坤修陷江西奉新县,“生擒老贼二百二十一名。
每生擒一贼,辄剖肠,剥皮挂树,磔石,见者无不凛凛”。
221人全部剥皮挂以树上,蒙到石头上,其惨状可想而之。
凌迟讲解
中国古代凌迟1905年4月,清朝两位修律大臣——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合署名,向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提交《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从《大清刑律》中永远删除凌迟。
这是伍廷芳和沈家本汇合后做出的第一个惊天之举,是现代法理与古代酷刑传统的第一个较量,两位修律大臣拉开架势,高屋建瓴,以仁政为坐标系,说明刑法“裁之以义”,终极目标却是“推之以仁”。
又说——参诸前人之论说,既多议其残苛,而考诸今日环球之国,又皆废而不用,且外人訾议中法之不仁者,亦惟此数端为最甚。
这是中国呼吁改革的老办法:首先,把自己要干的事说成上溯3000年来无数先烈一直想干而代代未竟之事,要继承先烈遗志,把他们不可能做成的事做成;其次,说美国就是这么干的,美国的今天,就是俺们的未来;最后再补充一点,说美国人早就对俺们这么落后有意见了!呵呵,这种写法,可能是官牍习惯,也可能确是沈家本如临大敌,把改革的困难想得太充足,必及古今中外,否则无法说服圣上。
沈家本有一得力助手,叫“董康”,其回忆说,司法改革刚开始时,海归大臣伍廷芳尚在美国出使,作风谨慎的本土大臣沈家本不敢贸然制新法,所以只是“荟萃同治以来章程,详看编辑”,做一些筹备工作,年底了,慈禧未见刑法改革成果,急了,沈家本这才动作,召集属下征询意见,于是董康建议,“自宋以后,刑制日趋于重,凌迟尤形残酷。
今欲中外画一,须从改革刑制始”,如果中央批准,“始知朝廷非虚应故事”。
董康的意思是,事儿一定要做,步子一定要小,先别抛开《大清律例》去制订《大清新刑律》,只求在《大清律例》里删除酷刑,试探一下慈禧的意思。
所以1905年4月,伍廷芳和沈家本联奏《删除律例内重法折》,请求在旧法中删除334条,其中重点在于“将凌迟、枭首、戮尸三项一概删除,死罪至斩决而止”。
出人意料的是,慈禧没做异议,下旨准行,将凌迟“永远删除,俱改为斩决”。
俺相信,沈家本和董康,甚而整个朝野,甚至于所有通过文艺作品学习清末历史的后人,对于凌迟问题超顺利解决,一定难以置信。
杨开慧牺牲细节——枪决未死下午又补一枪,被暴尸三日
37农家之友 2014. 12 1957年,毛泽东满怀深情地书写了《蝶恋花·答李淑一》一词,称颂杨开慧烈士为“骄杨”,并向一位友人解释“骄杨”时说:“女子革命而丧其元,焉得不骄!”其后,很多人误认为杨开慧牺牲时“丧其元”,即“掉脑袋”的意思。
今年清明前夕,正在写作《毛泽东VS 蒋介石:都有一本难念的经》一书的老作家金振林,向记者披露了该书的一个章节。
被捕入狱:何键并未对杨开慧用重刑 《晚晚报》采访员问杨开慧:你犯了法晓得么?杨开慧答:我没有犯法,是何键犯了法 1930年8月,围攻长沙的工农红军撤退后,湖南省“清乡”司令部司令何键卷土重来,在全省大肆捕杀共产党人和革命群众,组织“铲共义勇队”和“清乡队”四处捕人,并悬赏1000大洋捉拿“毛泽东的妻子杨氏”。
是年10月24日这个晚上,化装成贩卖陶罐的小商人并在板仓一带盯梢的密探余连珊领着何键武术训练班教官、长沙县福临乡乡长范瑾熙等60多个清乡队员,冲进了长沙县板仓的杨宅,将杨开慧和8岁的毛岸英以及保姆陈玉英一并用当时农村流行的运输工具———鸡公车,一路吱吱呀呀地推向了长沙城的司禁湾陆军监狱署……这一天是毛岸英的8岁生日。
据杨开慧的同狱难友杨经武于1963年6月16日回忆,当时,司禁湾陆军监狱署拘禁的人很多,而且不分男女同囚一室,大家只好席地而坐。
一天天色入暮时,来了一个《晚晚报》的采访员大喊杨开慧的名字,“我心里一动,随声看去,看到杨开慧着一件浅蓝色竹布单长衫,穿一双青布鞋,面部表情镇静而严肃。
” 采访员先是问了问杨开慧的一些基本情况,然后对她说:“你为何要做共产党?你犯了法晓得么?”杨开慧回道:“我没有犯法,是何键犯了法。
”采访员又说,“现在你能悔过自新就无生命危险了。
”杨开慧说:“我誓不屈服。
关于政治,各有己是,我的生命早不计较,不成功便成仁。
”采访员再问:“还有什么话要说没有?”杨开慧答:“我的话说完了。
” 杨开慧入狱后,其七舅向定前派同济青布庄店员杨振湘护送杨开慧母亲向振熙去南京,与正在南京的杨开慧的胞兄杨开智一道找到杨开慧父亲杨昌济老友章士钊、蔡元培、谭延闿等教授、名流营救杨开慧,他们曾联名向国民党当局致函。
凌迟有多可怕?看看这四个受刑者的惨状你就知道了
凌迟有多可怕?看看这四个受刑者的惨状你就知道了古代中国的刑法,可谓集⼈类残酷之⼤成,⽽凌迟,则是其中最令⼈⽑⾻悚然者。
所谓凌迟,民间通俗地称为“千⼑万剐”,要⾔之,就是把受刑⼈绑在柱头上,再由刽⼦⼿⽤锋利的⼩⼑,把受刑⼈⾝上的⾁⼀⼩⽚⼀⼩⽚地割下来。
⾄于这个倒霉的受刑⼈到底该挨多少⼑,这要由有权决定他的命运的⼈发话。
凌迟作为⼀种刑法,始于五代,那时⼀般是⼋⼑到⼀百⼆⼗⼑,延⾄朱明,这⼀数字升级到了⼀千⼑到三千⼑。
⾎⾁之躯要想承受⼀千⼑甚⾄三千⼑之后才死,这需要刽⼦⼿的精准技术。
显然,把死亡的过程拖延得如此漫长,⽬的只有⼀个,那就是通过受刑者的极度痛苦来警告世⼈:若敢作奸犯科,这就是下场。
考诸史籍,历史上最有名的凌迟受刑者⼤概要数以下四⼈,他们中三个⼈明⼈,⼀个是清⼈。
其⼀,明朝⼤太监刘瑾。
刘瑾被判凌迟三千三百五⼗七⼑,分三天完成。
第⼀天凌迟了三百五⼗七⼑,第⼀⼑从胸部开始,⾸先割下乳头;晚上,刘瑾被押回监舍,这个浑⾝是⾎,⾝上少了三百五⼗七⽚指甲⼤⼩⾁⽚的家伙,居然还有⼼思喝两碗粥。
第⼆天,凌迟继续进⾏。
⼤约是熬不住痛苦,刘瑾⼤声向围观⼈群揭发宫中丑事,监斩官只得令⼈⽤核桃堵住他的嘴,⼜剐了⼏⼗⼑后,刘瑾才⽓绝⾝亡。
其⼆,明末抗⾦名将袁崇焕。
因为中了满清的反间计,袁崇焕被刚恢⾃⽤的崇祯下狱,后来⼜下令凌迟处死。
《明季北略》对袁崇焕受凌迟记载了两个细节,那是两个令⼈感慨万千的细节。
细节之⼀,袁崇焕被凌迟到“⽪⾁已尽”时,还没有断⽓,“⼼肺之间叫声不绝”;细节之⼆,“百姓将银⼀钱,买⾁⼀块,如⼿指⼤,噉之。
⾷时必骂⼀声,须臾,崇焕⾁悉卖尽”。
也就是说,这位在辽东为⼤明王朝呕⼼沥⾎的国之⼲城,最终的结局是被他所保卫的同胞⼀⼈⼀⼝地吃掉了。
其三,明末⽂⼈郑鄤。
郑鄤是江苏武进⼈,出⾝于官宦世家,天姿聪慧,⼗⼋岁中举,⼆⼗⼋岁中进⼠,写得⼀⼿好⽂章。
由于⾸相温体仁的陷害,郑鄤在狱中关了四年后的崇祯⼗⼀年,京师遭遇百年不遇⼤旱,在相信天⼈感应的时代,当局认为这是冤狱所致。
她是唯一一位被凌迟处死的公主,被割3357刀,却在最后一刀才断气
她是唯⼀⼀位被凌迟处死的公主,被割3357⼑,却在最后⼀⼑才断⽓在古代,觊觎皇位的⼈⼀般都不会有好下场,为了皇位,互相残杀。
历史的点点滴滴不忍细看,历史是残酷的,历史是⽆情的,在清朝时期,凌迟处死竟然⽤在了⼀位娇滴滴的公主⾝上,这到底发⽣了什么情况?爱新觉罗莽古济,她是努尔哈⾚之⼥,母亲是继妃富察⽒衮代。
她是皇太极同⽗异母的姐姐,在她11岁的时候,努尔哈⾚为了联合势⼒强⼤的哈达部落,将她嫁到哈达部落,可惜没过多久,年纪轻轻的爱新觉罗·莽古济就成了寡妇!那么皇太极为什么要凌迟处死姐姐莽古济?⾎浓于⽔的关系都没有让皇太极对她⼿软。
皇太极继位的时候,早早守寡的姐姐莽古济还是像东墙的砖⽯⼀样被拿去填补缺陷的西墙,这西墙,正是琐诺⽊杜凌。
琐诺⽊杜凌部和哈达部⽐起来据差远了,莽古济嫁过去后,在这个部族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这个部落上上下下都对这位清朝公主唯唯诺诺,⽣怕⼀不⼩⼼,整个部落万劫不复!因此,琐诺⽊杜凌的低声下⽓,莽古济滋长了她的野⼼,让她开始产⽣疯狂的想法。
固然莽古济野⼼再⼤,但她始终是⼀个⼥⼈,真正让她动了谋反⼼的还得说到另⼀个⼈莽古尔泰。
此⼈是努尔哈⾚的嫡⼦,因妒忌皇太极坐上皇位⽽⼼⽣不满。
在⼀次作战中莽古尔泰与皇太极发⽣了争执,性格鲁莽的莽古尔泰甚⾄还⼀度拔出了⼑。
“御前露刃”犯了天⼦⼤忌,莽古尔泰深知皇太极不会饶了⾃⼰,便⼀直打算先发制⼈。
莽古尔泰找来了姐姐莽古济,⼆⼈⼀拍即合,决定安排⼀场“鸿门宴”来谋害皇太极。
莽古济为了给⾃⼰的哥哥报仇,于是决定谋反!当她把⾃⼰的这个想法告诉⾃⼰低声下⽓的丈夫后,没想到丈夫转⾝就把这件事告诉了皇太极,政变还没发动就被扼杀!皇太极毫不留情地将⾃⼰的姐姐莽古济处以最惨⽆⼈道的凌迟酷刑。
对于皇太极来说,虽然是他的亲⼈,但是造反罪,⽆论你是什么⾝份,都是死罪,爱新觉罗·莽古济⾜⾜被割了3357⼑,最后⼀⼑才咽⽓,但将⾃⼰亲姐姐凌迟处死,总给⼈⼀种不寒⽽栗的感觉!。
凌迟处死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凌迟处死的起源与发展1. 起源凌迟处死的起源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当时的刑罚以肉刑为主,如斩首、剕刑(剁去手脚)等。
到了汉代,肉刑逐渐演变为凌迟的前身——五马分尸。
唐代以后,凌迟逐渐成为一种正式的刑罚,并在宋代得到广泛运用。
2. 发展宋代以后,凌迟逐渐成为一种固定的刑罚体系,分为凌迟、斩首、绞刑等。
明清两代,凌迟处死成为死刑中的最高刑罚,适用于谋反、大逆不道、杀人越货等重大罪行。
二、凌迟处死的法律规定1. 《唐律疏议》《唐律疏议》是唐代的一部法典,其中对凌迟处死的规定较为详细。
根据《唐律疏议》的规定,凌迟适用于以下罪行:(1)谋反、大逆不道、谋叛、背叛国家者;(2)杀害皇帝、皇后、皇太子、亲王、公主、驸马者;(3)杀害五品以上官员者;(4)杀人越货、抢劫、盗窃、强奸等重大罪行。
2. 《宋刑统》《宋刑统》是宋代的一部法典,对凌迟处死的规定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
此外,《宋刑统》还规定,犯人凌迟处死前,必须先行杖责、枷号等刑罚。
3. 《大明律》《大明律》是明代的一部法典,对凌迟处死的规定更为详细。
根据《大明律》的规定,凌迟适用于以下罪行:(1)谋反、大逆不道、谋叛、背叛国家者;(2)杀害皇帝、皇后、皇太子、亲王、公主、驸马者;(3)杀害五品以上官员者;(4)杀人越货、抢劫、盗窃、强奸等重大罪行。
4. 《大清律例》《大清律例》是清代的一部法典,对凌迟处死的规定与《大明律》基本相同。
此外,《大清律例》还规定,犯人凌迟处死前,必须先行杖责、枷号等刑罚。
三、凌迟处死的执行方式1. 执行前的准备凌迟处死前,犯人必须先行接受杖责、枷号等刑罚。
此外,犯人还需在刑场接受公开审判,以示警戒。
2. 执行过程凌迟处死的执行过程分为多个步骤,具体如下:(1)将犯人绑在刑架上;(2)用利刃将犯人的皮肤割开,露出肌肉;(3)将犯人的肌肉分割成若干部分,使犯人在极度痛苦中缓慢死去。
3. 执行后的处理凌迟处死后的犯人,其尸体一般会被焚毁,以示警戒。
历史趣谈古代凌辱女囚的潜规则 坐牢丢贞操被迫“卖肉”
古代凌辱女囚的潜规则坐牢丢贞操被迫“卖肉”导语:古代便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古代便有单独的女牢,凡妇女犯罪之人犯皆囚禁于内。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众,名曰「卖肉」。
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贞操”又叫贞节,是指女子不失身、不改嫁的封建品德。
它是男权社会迫害女性的精神工具,男性可以三妻四妾,女性却必须宽守贞操,甚至以身殉节。
在古代男权社会中,贞节瞅思好似勒在古代妇女脖子上的一条绳索。
它既是对女性进行单方面性禁锢的武器,也是少久以去形成的陋习在瞅思上的表现。
因此,古代的女人宁愿饿死,也不愿失去贞操。
然而,古代的女人一旦被打入大牢,成为女囚,便等于从此失去了贞操。
在古代社会,女人千万不能沦为女囚,而一旦沦为女囚,轻则在堂上被裸体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则被脱掉裤子游街示寡,名曰“卖肉”。
而在大牢里被牢头玩弄、奸淫则更是家常便饭。
笞杖是中国古代使用得最广泛的刑奖。
一些朝代规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
若是妇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
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
明代沿袭旧制,规定妇女犯了奸罪需求笞杖者,必须脱了裤子裸体受杖。
这对妇女去说,不仅是残酷的皮肉之苦,也是难堪的精神之辱。
明代的这条规定造成一种社会弊病,官方亲休邻里若有因大隙而成仇怨者,一方就捕风捕影,寻找事端,指控对方家中妇女有奸情,然后贿赂官府,让官府逮捕妇女裸体受杖。
到执行刑奖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选约集亲友,一齐去到公堂,名曰“看打”。
他们又花钱买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时对受刑女子百般凌辱。
衙役做这行是很在行的,他们的脚段有“掘芋艿”、挖荸荠”、“剖葫芦”、“剥菱角”等名纲。
有时县官还未降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裤子脱掉示寡,随即拉到门后大街上,名曰“卖肉”。
清朝凌迟处死的行刑全过程
清朝凌迟处死的行刑全过程凌迟--剐刑,俗称“千刀万剐”。
是中国最残酷的酷刑之一。
施刑者(刽子手)把受刑者身上的皮肉分成数百至数千块,用小刀逐块割下来。
而且,行刑很有讲究,如果受刑者立刻死亡,则说明刽子手行刑失败。
受刑者往往要忍受数小时的痛楚才会气绝身亡。
在清朝刑部狱狎司,共有四名在册的刽子手,年纪最大,资历最长,手艺最好的,领头的叫做姥姥,依照资历和手艺,在姥姥手下分别称为;大姨、二姨和小姨。
遇上忙月(中国古代死刑一般是在秋季执行)活多干不过来时,可临时雇请帮工,帮工的都叫外甥。
凌迟刑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
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伦理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
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
到公元,,,,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
对这么年轻漂亮的女子也实施凌迟,真是太恐怖、太可惜了、太残忍了、太没人性了。
过去有人发狠地骂人:“挨千刀的~不得好死~”还有人诅咒他人:“你早晚会被千刀万剐的~“脔割”俗称零刀碎剐、千刀万剐。
凌迟原意是“丘陵之势渐慢”,引伸为死刑名称是指“杀人者欲其死之徐而不速也”。
清朝凌迟处死:凌迟分为三等;第一等,要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
第二等,要割两千八百九十六刀。
第三等,要割一千五百八十五刀。
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应该正是犯人毙命之时,如果没割足刀数犯人已经毙命,或是割足了刀数犯人未死都算刽子手的失误。
宋代有一个刽子手,因执刑凌迟多用了一刀,被犯人家属上告,当朝皇上知道此事后下旨,将这个刽子手处以死刑,这个刽子手,因此丢了宝贵的生命。
凌迟到了清朝中晚期时,一般执刑五百刀。
清朝凌迟处死之过程:刑场竖着一根松木杆子,杆子上捆绑犯人,姥姥用手猛拍犯人的心窝一掌,姥姥右手操着刀子,灵巧的一转,从犯人右胸脯上旋掉了右乳粒,铜钱般大小的肉,用刀尖扎着这片肉,高高地举起来,向人展示。
晚清凌迟女犯的全过程《泰晤士报》记者莫理循实拍
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
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支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一个正宗的刽子凌迟高手,为了练出一手凌迟绝活,狱押司的刽子手与大肉铺一般都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遇到执刑的淡季,师傅就带着他们,到肉铺里义务帮工。
他们将不知多少头肥猪,片成了包子馅儿,最后都练出了秤一样淮确的手眼功夫,说割一斤,一刀下来,决不会是十五两。
接下来是一个500刀级的优秀刽子高手的精彩表演……首先刽子手要猛拍犯人的心窝一掌,然后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要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从犯人的右胸脯上旋下来。
这一刀恰好要旋掉乳粒,留下的伤口酷似盲人的眼窝。
这时刽子手用刀尖扎住那片肉,高高地举起来,向左右的看客们展示。
他的徒弟或助手要在一旁高声报数。
接着刽子手要将手腕一抖,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飞到很高处,然后下落。
这第一片肉是谢天。
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要旋掉左边的乳粒。
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是谢地。
这两片肉的学名叫钱肉,专祭天地!现在犯人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
原因是开刀前那猛然的一掌,把犯人的心脏打得已经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地减缓了然后,刽子手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犯人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
刽子手在犯人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
这片肉还是如铜钱大小,鱼鳞形状。
新刀口与旧刀口边缘相接而又界限分明。
这凌迟刑别名又叫“鱼鳞割”,的确是十分地形象贴切。
第三刀下去,如果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凌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成功的凌迟,是流血很少的,开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闭了犯人的大血脉。
史上施女犯以裸刑的六大骇人事件
史上施女犯以裸刑的六大骇人事件?史上施女犯以裸刑的六大骇人事件?(2011-09-13 08:03:10)转载▼标签:观音杭州《平妖传》布依族义和团运动文化分类:妃儿乱弹古代史上统治者最卑劣最下流的刑罚,莫过于对女性施以裸刑了。
施以裸刑,牵扯到中国人下意识里最忌讳的那个“性”字,无疑是从根本上摧毁其人格形象乃至精神影响的最佳捷径。
芳草儿盘点一下最骇人的几次裸刑事件:1、隋末巾帼女杰陈硕贞被刑裸体肢解:唐永徽四年(公元653年),睦州发生乡民暴动,并拥立了“妖女”陈硕真为“文佳皇帝”。
陈硕真容貌艳丽,身材修长丰满;性情豪放,侠肝义胆,精通武艺。
是当地百姓的崇拜对象。
陈硕真因叛徒出卖不幸被俘,义军全军覆灭。
陈硕贞被俘后崔义玄剥光的她衣服进行审讯,打手们揪住硕真,挥舞着棍棒猛击她那双高挑修长的美丽双腿迫使她跪下,随后打手们使出的各种凶狠毒辣而又卑鄙无耻的手段凌辱拷打她。
在行刑的那天,陈硕真被赤身裸体地绑在木驴上游遍全城。
飘叶秋风之中她一丝不挂,在行刑台上,凶恶的郐子手们将一丝不挂的硕真四肢拉开钉在刑架上,先以极其卑劣的手段当众凌辱折磨,然后割去她那对丰硕的乳房,想以此来摧毁其意志;但是,陈硕贞以蔑视的目光挑衅地瞪着观刑的崔义玄厉声谴责,对于刽子手的种种暴行毫无畏惧。
随之,残忍的刽子手又开始慢慢地剖割她的性器..崔义玄在处死她之时将其当众凌辱后才行肢解刑,无非是想摧毁她的形象。
刑肢解时要剥光衣物,对女性要割去******,这对于陈硕真来说当然是极大的侮辱。
2、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领袖王囊仙被凌迟:王囊仙(1777年—1797年),女,布依族,是清嘉庆时南笼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领袖,兵败后被擒,槛送北京,献俘后凌迟处死。
王囊仙的容貌在民间传说中一致认为是年轻美貌。
民间叙事长诗《王仙姑》中对她的容貌有生动的描写:“阿从(王囊仙小名)长大象花样……长得更比山茶花漂亮。
后园竹叶好看,没有阿从眉毛弯。
盘江河水清又清,抵不上阿从眼睛明。
唯一被凌迟处死的大清公主 为何凌迟三百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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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关于“凌迟”这一刑罚,相信大多数读者都了解。
“凌迟”又称作“剐刑”,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最残酷的一种死刑。
历史上死于这种刑罚的人不在少...
关于“凌迟”这一刑罚,相信大多数读者都了解。
“凌迟”又称作“剐刑”,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最残酷的一种死刑。
历史上死于这种刑罚的人不在少数,例如太平天国洪秀全的儿子洪天贵福、大太监刘瑾或是晚清时期骂慈禧的匪盗康老八等等。
死于“凌迟”的人虽多,但大部分可以总结为是与当朝统治者立于对立面的一方,即与皇室没什么关系还爱惹皇室的人。
但是你知道吗?在中国历史上,有这么一位出身皇室但最终却被皇帝赐予“凌迟”的人,她就是历史上唯一一名被处以“凌迟”的公主莽古济,而这位皇帝就是清太宗爱新觉罗·皇太极。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这句话虽一般应用于父子之间,但也多指血浓于水。
莽古济与皇太极是姐弟关系,身为一国的公主,莽古济有着高贵的身份与权势,但她为何最终被弟弟判了个“凌迟”呢?说到底还是皇室成员最现实的一点——皇位之争!
莽古济是清太祖努尔哈赤的女儿,由于母亲很受努尔哈赤的重视,因而莽古济从小就是一名受尽宠爱的高贵公主。
但即使如此,莽古济依然逃不了封建社会的无奈命运。
政治联姻一项是古代统治者最爱玩的一套,为了控制住哈达部落,努尔哈赤将莽古济送到了哈达,莽古济心中一百个不愿意也还是完成了父亲的人物,但她也由此产生了逆反心理,甚至可以说是一种野心。
固然莽古济野心再大,但她始终是一个女人,真正让她动了谋反心的还得说到另一个人莽古尔泰。
此人是努尔哈赤的嫡子,因妒忌皇太
生活常识分享。
古代“凌迟”酷刑有多可怕?刘瑾被凌迟3357刀,袁崇焕只剩下骨架
古代“凌迟”酷刑有多可怕?刘瑾被凌迟3357⼑,袁崇焕只剩下⾻架'对于犯罪最强有⼒的约束⼒不是刑罚的严酷性,⽽是刑罚的必定性。
'——《论犯罪与刑罚》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
'再光鲜靓丽的表⾯背后也总会有污浊泥泞,在现代⼀⽚繁荣的情况之下,犯罪案件也在不断滋⽣,⽽刑法之⽤处,就是铲除这样的社会毒瘤。
作为维护国家机器正常运⾏的重要⼯具,法律⼀⽅⾯建⽴在社会道德的基础之上,为公众普遍认同的道德标准所认可,另⼀⽅⾯,法律也是公正审判的标尺与准绳,⽽⾮解决舆情和⼈民情感的⼯具。
道德与法律似乎⽔⽕不容,但在某些⽅⾯却⼜必须共⾏。
如何将⼈民普适的道德标准与国家维护秩序正义的刚需融合,是中华民族漫长历史长河中⼀直在探讨的⼀个问题。
刑法之必⾏天下之事,不难于⽴法,⽽难于法之必⾏。
早在战国之时,秦国商鞅变法,施⾏严苛的法律,从此开启了中国'法'的道路。
但基于儒家⽂化中的仁政,在我国古代还并不能做到完全遵循法律来治理国家。
韩⾮⼦有⾔:'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以法锻造⾃⾝,使其⾏为不逾矩;⼤国以法治国兴邦,使其运转秩序井然。
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价值观中的⼀条,其作⽤⾄关重要。
⽽刑法作为现代法律中最重要的基本法之⼀,其严酷性和并⾏性也在⼀次次的审判中显露⽆疑。
不过相⽐于近代的刑事处罚,我国古代的'凌迟'便⾜以令⼈闻风丧胆。
据史料记载,'凌迟'酷刑始于五代时期,但其具体制度还并未完善,直到元朝时,'凌迟'才被列⼊刑罚之⼀。
它以残酷著称,俗称'千⼑万剐',可见其残忍⼿段,到了清朝时,'凌迟'达到了巅峰,翻开晚清时期的⽼照⽚,我们还会看到罪犯被凌迟的场景。
在笔者看来,'凌迟'已赫然属于严刑之列,⼀般不会轻易使⽤,但在历史上还是留存有两处⼗分著名的'凌迟'案例。
清末民初,死刑到底有多残忍
清末民初,死刑到底有多残忍在清末民初时期,死刑是一种常见的刑罚,而且在那个时候,死刑的执行方式往往十分残忍,给被处决者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折磨。
死刑的执行方式往往包括了残忍的酷刑。
在那个时候,常见的死刑方式有凌迟、斩首、活埋等。
凌迟刑是指将罪犯活生生地剁成肉酱,斩首刑是指用刀将罪犯的头颅斩下,而活埋刑则是将罪犯活埋在地下。
这些刑罚无论从方法上还是从效果上都极其残忍,让罪犯在死亡的过程中遭受巨大的痛苦和折磨。
死刑的执行场景也常常充满了恐怖与残忍。
在清末民初时期,当局为了震慑人民,往往会将死刑公开执行,让公众观看,以此起到警示的作用。
这使得死刑的执行场景一度成为了娱乐活动,大批人们聚集在一起观看罪犯被处决的残忍景象,甚至会有人为了寻求刺激而争相观看。
这种公开执行的方式不仅对罪犯本身的尊严和人权造成了侵犯,也使得整个社会充满了残酷和血腥的气氛。
死刑的执行往往也常常涉及到无辜者的冤案。
由于当时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和审讯手段的落后,很多人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被冤枉入狱,并最终被判处死刑。
这些冤案不仅让无辜者失去了生命,也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和痛苦。
而且,由于当时法官和监狱官员的腐败问题,很多冤案无法及时得到纠正和平反,使得无辜者无法获得公正和正义。
清末民初时期的死刑执行方式无论是在执行方式上还是在场景和结果上都是极其残忍的。
这种残忍并不仅仅体现在执行者对罪犯的折磨上,也包括对公众的震慑和恐吓以及对无辜者的冤案的造成。
这些都对整个社会的正常运行和人们的心理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表明了那个时期司法制度的不完善和人权意识的缺失。
而今天,我们应该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努力构建一个公正、人道和文明的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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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迟,是一种肢解的惩罚,即包含身体四肢的切割、分离。
清朝末年拍摄的照片,显示为真正的“八刀刑”处决。
八刀刑,刽子手利用一篓编上号码的锋利刀具:第一刀,切胸口(一律从左侧开始,下列其他部位亦然);第二刀,切二头肌;第三刀,大腿;第四刀和第五刀,切手臂至肘部;第六刀和第七刀,切小腿至膝盖;第八刀,枭首。
支解后的尸体残骸放入篓子里,头颅则公开示众,期限不定,这是清朝末年的做法。
一个正宗的刽子凌迟高手,为了练出一手凌迟绝活,狱押司的刽子手与大肉铺一般都建立了密切的联系,遇到执刑的淡季,师傅就带着他们,到肉铺里义务帮工。
他们将不知多少头肥猪,片成了包子馅儿,最后都练出了秤一样淮确的手眼功夫,说割一斤,一刀下来,决不会是十五两。
接下来是一个500刀级的优秀刽子高手的精彩表演……
首先刽子手要猛拍犯人的心窝一掌,然后操着刀子,灵巧地一转,要把一块铜钱般大小的肉,从犯人的右胸脯上旋下来。
这一刀恰好要旋掉乳粒,留下的伤口酷似盲人的眼窝。
这时刽子手用刀尖扎住那片肉,高高地举起来,向左右的看客们展示。
他的徒弟或助手要在一旁高声报数。
接着刽子手要将手腕一抖,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弹丸,飞到很高处,然后下落。
这第一片肉是谢天。
第二刀从左胸动手,还是那样子干净利落,还是那样子准确无误,要旋掉左边的乳
粒。
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是谢地。
这两片肉的学名叫钱肉,专祭天地!现在犯人的胸脯上,出现了两个铜钱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
原因是开刀前那猛然的一掌,把犯人的心脏打得已经紧缩起来,这就让血液循环的速度大大地减缓了然后,刽子手用一块干净的羊肚子毛巾,蘸着盐水,擦干犯人胸上的血,让刀口犹如树上的崭新的砍痕。
刽子手在犯人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
这片肉还是如铜钱大小,鱼鳞形状。
新刀口与旧刀口边缘相接而又界限分明。
这凌迟刑别名又叫“鱼鳞割”,的确是十分地形象贴切。
第三刀下去,如果露出的肉茬儿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几个血珍珠,预示着凌迟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成功的凌迟,是流血很少的,开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闭了犯人的大血脉。
他的血此时都集中到腹部和腿肚子里。
这样才能如切割萝卜一样,切够刀数,而犯人不死。
否则血流如注,腥气逼人,血污肉体,影响观察,下刀无凭,势必搞得一塌糊涂。
情况正常的前提下,刽子手会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这一甩谓之谢鬼神。
优秀的刽子手总有一些办法来对付第三刀的特殊情况。
如果碰到血流如注、无法下刀的情况,应急的办法是劈头盖脸地浇犯人一桶冷水,让他突然受惊,闭住血道。
如果凉水闭不住,就浇上一桶酸醋。
《本草纲目》认为醋有收敛之功,劈头浇醋,盖取其收敛之意也。
如果此法也无效,那就先在犯人的腿肚子上切下两块肉放血。
但这种方法往往会使犯人在执刑未完时就因血竭而死。
这时众看客的目光都会随着刽子手的刀尖转,更准确地说是随着刀尖上的钱肉转。
钱肉上天,
众人的眼光上天;钱肉落地,众人的眼光落地。
古代的凌迟刑,要将切下来的肉,一片片摆在案头,执刑完毕,监刑官要会同罪犯家属上前点数,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刽子手违旨。
宋朝时一个粗心大意的刽子手执凌迟刑时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属上告,丢了宝贵的性命。
所以这个活儿并不好干,干不好还会有性命之忧。
你想想吧,既要割得均匀,又要让他在最后一刀时停止呼吸,还要牢牢地记住切割的刀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时还要按照上边的吩咐,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一个铁打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
后来的刽子手们学精了,不再把割下来的肉摆放在案子上,而是随手扔掉。
老刑场的周围,总是有大群的野狗、乌鸦和老鹰,所以每逢执凌迟刑,就成了这些畜生们的盛大节日。
刽子手向监刑官员和看刑的群众展示从犯人身上脔割下来的东西,这个规矩产生的法律和心理的基础是:一,显示法律的严酷无情和刽子手执行法律的一丝不苟。
二,让观刑的群众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收束恶念,不去犯罪,这是历朝历代公开执刑并鼓励人们前来观看的原因。
三,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
无论多么精彩的戏,也比不上凌迟活人精彩,这也是京城大狱里的高级刽子手根本瞧不起那些在宫廷里受宠的戏子们的根本原因。
甩完第三片后,刽子手就开始割第四刀了。
这时犯人血道已经闭住了,可以一直割了。
如果犯人身体健康、肌肉发达,那么他(她)的肉一定很脆,很好割。
这样的犯人才会有
的肉。
如果凌迟一个胖如猪或是瘦如猴的犯人,刽子手就会很累。
累是次要的,关键是干不出俊活。
刽子手心情一定要安定,趁血脉避住了,一定要用五十刀切尽胸肌。
如此割下第五十片钱肉时,犯人的两边胸肌刚好被旋尽。
至此,刽子手的工作已经完成了十分之一。
徒弟或助手要给他换上一把新刀。
此时犯人的胸膛上肋骨毕现,肋骨之间覆盖着一层薄膜,那颗突突跳动的心脏,宛如一只裹在纱布中的野兔。
但目标不是心脏!如果凌迟的是男犯,旋完了胸脯肉之后,接下来就应该旋去裆中之物。
这地方要求三刀割尽,大小不必与其它部位的肉片大小一致。
一般说来,男犯人最怕的不是剥皮抽筋,而是割去裆中的宝贝。
原因并不是这部位被切割时会有特别的痛苦,而是一种心灵上的恐惧和人格上的耻辱。
绝大多数的男人,宁愿被砍去脑袋,也不愿被切去男根。
无论多么强悍的男人,只要把他的档中物一去,他就再也威风不起来了,这就跟剪掉烈马的鬃毛和拔掉公鸡的翎毛一个道理。
刽子手要用一只手把那玩意儿从窝里揪出来,拿刀的一手要快如闪电,一下子,就割了下来。
他的徒弟或助手高声向看客报数:“第五十一刀!”然后刽子手的徒弟或助手要把事先准备好的盘子端过来,由刽子手抠出男犯人的一个——因为它们已经缩进囊里,必须一刀旋下来。
然后再次弯下腰去,抠出了另一个丸子,一刀旋下来,这是第五十三刀。
然后将它们放在盘里,而不丢弃,原因是很多人认为
能治病,往往重金求购。
从元朝编入法典一直到1905年清朝废除为止,主要用来惩罚三大类的犯罪:
谋逆君主之罪:重大暴动、叛国、谋取皇位。
伦常之罪:子女谋害父母、弟幼谋害兄长,妻子谋害丈夫、奴仆谋害主人。
凶残与不人道之罪:活生生斩断他人四肢(施以巫术);杀害同一家族三人以上;组织帮派以制造恐怖。
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
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
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
此组“凌迟女犯”照片为莫理循在京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