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旧厂房连片改造项目混合开发操作指引(试行)
村级工业园改造的问题与对策——以广东省佛山市为例
理论与实践张开泽村级工业园改造的问题与对策近年来,佛山市在全国率先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盘活低效产业用地资源,推动高质量发展,其改造经验对珠三角以及国内其他城市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村级工业园改造的社会政策背景村级工业园是佛山乡镇企业和中小民营企业兴起和发展的重要载体,其产出曾多年占佛山国民经济的“半壁河山”,成为铸就佛山早期工业繁荣的基石。
随着社会发展,村级工业园土地利用低效、产业低端、环保安全隐患等问题越来越突出。
据统计,到2018年8月,佛山全市村级工业园共有1025个,占地达19577.35公顷,加上零散用地1149.69公顷,低效用地约占全市工业用地面积的80%。
低效用地问题已成为佛山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不容回避的问题。
事实上,多年以来,佛山一直在探索改造村级工业园。
2014年8月,佛山南海区获广东省政府批复成为全省唯一开展新一轮深化“三旧”改造综合试点单位。
因“三旧”改造中的“旧厂房”改造与村级工业园直接相关,所以南海区推进试点过程中,目标逐渐指向村级工业园改造,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村级工业园改造作为一项相对独立的政策与“三旧”改造同时并存。
所以,佛山是国内最早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的城市。
2018年2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修订《广东省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对珠三角不再下达普通计划指标,除原有的省级立项的重大基础设施外,将原来专项下达给各地的精准扶贫、农民住房、农村新产业新业态、体育设施等民生设施项目专项用地计划指标全收回由省级计划指标统筹保障。
这一政策,促使土地资源极度紧缺的佛山加紧推进村级工业园改造,2018年佛山村级工业园改造进入高潮。
南海区以前所未有力度打响村级工业园综合整治的攻坚战,顺德区更是直接把村级工业园改造列为党委政府的头号工程,佛山市政府先后出台《佛山市村级工业园整治提升实施方案(2018—2020年)》《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划定》和《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政策文件,加强对全市村级工业园改造的宏观指导,推动佛山高质量发展。
旧工业厂区的改造与再利用——以市政集团沙河顶地块为例
还有广 州市市政 建设 学校 及广州市 建筑 中专 学校 ;部 分建筑 具 有一定 的工 业美学 特点 ,并且 反映 当时工业 建筑 建设 情 况 :加 之工 厂及开 发商的多年 经营 ,更有一番历史沧桑的人 文情怀 。建筑 以一层 为主 ,局部 二、三层。建筑 质量较好 ,
适 宜今 后 改造 需 求 。
整体 的环境 、空间尺度 以人为本 ,从总体设计 至小品的 细部设计 ,强调人性化的规划设计。
322 _.整体 性 原 则
尊重城市 总体 规划 ,相应政策指导下 ,整体全局地考虑 土地 利用 功能 、开 发强度 、实施 阶段 ,建筑 群体 与城市 环 境 、周边环境和谐统一。
政建设学校及广州市建筑 中专学校 ,东侧 为星海音 乐学 院, 对项 目改造后的功能及定位有着至关重要 的影响。
体绿化和屋顶花园的设计最大化地与景观结合 ,为企 业总部
注入文化内涵和生机活力 ,为现代商业营造活泼、欢愉 的商
业气 氛。
经济 目标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提升土地价值 ,为社会 创造更大经济效益和经济价值 ,使经济社会得到快速发展。 城市 目标 :优化 配置 土地 资源 ,提升城 市综合形氦 并 加强周边地区的公共商业服务设施配套。
342 ._交通 规划 :主要 交通体 系充 分利 用原 有道路 网体
系 ,结合新的需要 ,I 妙合理 地重新整合。通过对以客货分 5
加工 ,形成 各种造型 ,对建筑局 部进行修 饰 ,特 别是入 口、
屋檐 、脚 线 ,与建筑 主体 的裸露 部分 ,形成视 觉反差 和冲
击。
流、人车分离路的原则 ,规划于地块 东侧设置5 米宽的消防车
史 ,结合新 的功能进 行开 发设计 的。其改造 的最 大特点在于 它既保 留了原厂区有价值 部分 ,又注入新的活力 ,使传统意 义上的厂区成了可供市 民使用的城市休 闲、娱乐场所 ,形成一 个具有独特性、综合性的高尚社 区。它不仅提供 了利用 旧厂房 改造成为对 内外使用的集会所、公寓及部分商业为一体的时尚 公寓区 ,还优化配置了土地资源 ,提升城市综合形象 ,加强周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041019151003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征求意见稿一、规划背景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城市更新推进及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上版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佛山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及动态调整项目(2012-2015)》已于2015年底到期,需要编制新一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城市更新工作。
同时,我市现状建设强度已高达38.2%,城市更新和减量规划是我市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逐步搭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通过高品质的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着力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因此,我局组织制定了《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6-2035)》。
二、目标与基本原则1.远期目标:通过多元化的城市更新,逐步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和用地高效利用,全面改善旧城镇、旧村居的人居环境,均衡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把佛山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心、岭南文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提供空间保障。
2.近期目标:(1)2016至2020年间,全市应完成城市更新规模约为30km2,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15km2。
在拆除重建规模中应提供3km2的居住用地、5.25km2的工业用地、3km2的商业服务业用地、以及3.75km2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广场、绿地等其他用地。
(2)2016至2020年间,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用和直接投资)预计约2500亿元,拉动国民生产总值累计约4500亿元。
(3)全面启动中心城区旧村居改造;基本完成“1+2+5”组团内主要片区的旧村居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旧城镇生活环境质量提升,初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目标。
(4)力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片区改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园区产业竞争力。
高明站后期规划设计招标
一、招标公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高明站后期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高明站后期规划设计2. 项目地点:高明区3.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XX万平方米4. 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站房设计、站前广场设计、配套设施设计、绿化景观设计等。
三、招标范围1. 高明站站房设计2. 高明站站前广场设计3. 高明站配套设施设计4. 高明站绿化景观设计5. 其他与项目相关的后期规划设计工作四、投标人资格要求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XXX万元;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无不良记录;4. 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规模的规划设计项目,并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5.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和项目管理能力;6. 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投标文件要求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资质证书副本;(5)近年财务报表;(6)近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7)项目设计团队介绍;(8)投标报价及服务承诺;(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1. 投标截止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2. 投标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七、开标时间和地点1. 开标时间: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2. 开标地点: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八、评标办法1. 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2.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内容、质量、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
3.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评分结果,确定中标单位。
九、中标公示1. 中标结果将在招标网站及有关媒体上公示。
2. 公示期:XX天。
佛山市高明区城镇“细小地块”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佛山市高明区城镇“细小地块”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建设规划管理,解决我区城镇“细小地块”的规划管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细小地块”是指在我区范围内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最小用地面积小于500平方米,且不受《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限制的地块。
“细小地块”的建设行为须符合《佛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佛山市高明分区规划》《佛山市高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所在片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第二章规划管理及控制要求第三条我区“细小地块”建设的建筑层数和高度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建筑层数须控制在6层以内且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2.建筑高度计算规则及其它控制要求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执行。
第四条建筑间距(一)“细小地块”建设的建筑间距须按下表2.1的要求进—8—行控制。
表2.1 “细小地块”建筑间距控制表(二)“细小地块”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宜低于消防耐火等级的一、二级,且其建筑间距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第五条“细小地块”的建设的建筑密度须按下表2.2的要求进行控制。
表2.2 “细小地块”建筑密度控制表注:A为“细小地块”用地面积,D为“细小地块”建筑密度。
第六条“细小地块”建筑须退让道路红线,城市高架路、—9—立交和交叉口,绿线,轨道交通控制线,河涌、河道,且均须按《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5年修订版)》执行。
第七条“细小地块”建筑物基础不得超出用地红线范围,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基础,不得影响已经规划和现有的地下管沟、绿化树木、四邻基础、道路交通和其他公共设施,且要满足地下管线安全距离。
第八条雨篷、飘板、挑檐等构筑物(一)道路两侧“细小地块”建筑物的首层雨篷,须按表2.3的要求进行控制。
祖庙东华里片区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高明区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顺利实施高明区沿江路以东(含玫瑰路以东)区域旧城改造项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经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布如下:一、拆迁范围拆迁范围为以下两片区:(一)沿江路以东区域:沿江路以东区域:高明自来水公司水厂以南至荷城公园以北;灵龟公园以南至高明大道以北。
(二)玫瑰路以东区域:东至沿江路,南至沧江路,西至玫瑰路。
具体拆迁范围见附图。
二、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批准佛山市高明区明建市政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为本拆迁项目的拆迁人;以上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权属人为被拆迁人。
三、拆迁补偿的依据及原则1、确定被拆迁房屋面积及使用功能的依据为:《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权属证书记载的合法面积及使用功能。
《房地产权证》登记的使用功能不清晰或与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有冲突时,以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为准。
2、拆迁原则:本次拆迁补偿实行先迁后拆的原则。
四、奖励办法为促进和谐社会及实践科学发展观,本方案特制定相应的拆迁补偿奖励条款。
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本方案签定拆迁补偿合同者,可享受奖励。
超过规定时限者,一律不得享受相关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见下文拆迁补偿标准。
五、拆迁补偿方式拆迁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及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
六、拆迁补偿标准房屋建筑物根据拆迁房屋的功能分为住宅和非住宅两类。
其中住宅包括配套的车库或杂物房,非住宅包括商铺、办公用房及工业用房等。
土地使用权根据拆迁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分为出让和划拨两类。
(一)、住宅(1)货币补偿住宅货币补偿基本标准如下:3600元/平方米以上标准以套内面积计价,包括其占地使用权的补偿及其室内水电的补偿。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30•【字号】•【施行日期】2022.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若干措施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30日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为全面加快村集体连片低效工业用地和市、镇(街)属企业用地改造升级,统筹促进其他土地权利人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三旧”改造等政策,结合《中山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中山市旧厂房升级改造实施细则》等规定,提出若干补充措施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力促松绑提速(一)优化规划管理。
对用地不符合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的项目,改造方案经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的,享受我市政策优惠;需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的,按规定优先安排建设用地规模。
对用地纳入我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20-2035)城市更新范围的,视同符合我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
改造项目用地有关建筑限高、容积率上限等指标按照我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确定。
(二)允许单个地块规划条件论证。
“工改工”宗地改造项目,参照《关于支持优质工业项目落实放管服的若干政策措施》程序和支持政策,办理工业用地控制指标调整、规划条件论证、改造方案报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规划条件核实等业务。
对住宅、商服用地改造为工业用途的,参照开展规划条件论证后办理改变土地用途手续、改造方案报批以及相关规划业务。
(三)合并编审单元计划、单元规划。
连片改造的片区策划,由区管委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简称“镇街政府”)结合改造意愿摸查和基础数据调查,组织编制单元规划、公示,由市城市更新局组织专家和部门评审,经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批后组织实施,不另行编报单元计划。
《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35)》
《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35)》《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XX-2035)》征求意见稿⼀、规划背景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是指导我市城市更新推进及项⽬建设的重要依据,上版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佛⼭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及动态调整项⽬(20XX-20XX)》已于20XX年底到期,需要编制新⼀版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指导我市城市更新⼯作。
同时,我市现状建设强度已⾼达38。
2%,城市更新和减量规划是我市城市发展的必然选择,需要逐步搭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更新规划体系、管理体系、政策体系,通过⾼品质的城市更新,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着⼒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
因此,我局组织制定了《佛⼭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XX-2035)》。
⼆、⽬标与基本原则1。
远期⽬标:通过多元化的城市更新,逐步改善和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促进产业集群化发展和⽤地⾼效利⽤,全⾯改善旧城镇、旧村居的⼈居环境,均衡化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完成⼀批具有⽰范性的城市更新项⽬,为把佛⼭建设成为“先进制造基地、产业服务中⼼、岭南⽂化名城、美丽幸福家园”提供空间保障。
2。
近期⽬标:(1)20XX⾄2020年间,全市应完成城市更新规模约为30km2,其中,拆除重建规模为15km2。
在拆除重建规模中应提供3km2的居住⽤地、5。
25km2的⼯业⽤地、3km2的商业服务业⽤地、以及3。
75km2的市政公⽤设施、道路⼴场、绿地等其他⽤地。
(2)20XX⾄2020年间,城市更新固定资产投资(包括拆迁费⽤和直接投资)预计约2500亿元,拉动国民⽣产总值累计约4500亿元。
(3)全⾯启动中⼼城区旧村居改造;基本完成“1+2+5”组团内主要⽚区的旧村居配套设施完善、环境综合整治;稳步推进旧城镇⽣活环境质量提升,初步实现宜居城市建设⽬标。
(4)⼒争完成3-5个重点产业⽚区改造,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腾挪空间,带动产业结构调整,提升园区产业竞争⼒。
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项目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佛山市政府《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1号)和高明区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高明区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办法>的通知》(明府办[2010]156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区“三旧”改造工作,尽快完成“三旧”改造项目确认工作,我办于2011年11月5日将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的13宗“三旧”改造项目的申请认定资料发至各“三旧”改造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审核并征求意见,“三旧”改造各成员单位一致通过同意认定下列13宗为我区“三旧”改造项目。
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
一、改造项目内容:
高明区申请认定“三旧”改造项目情况(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11年11月16日至2011年11月22日,共7天
三、反馈意见方式:
1、送达或邮寄至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三洲)公正路18号。
2、电子邮箱:fsgmsjb@
3、电话:88883293
附件:
《高明区申请认定“三旧”改造项目情况表》
佛山市高明区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银坑村厂房改造工程方案
银坑村厂房改造工程方案一、项目概况银坑村是一个位于山区的小村庄,由于地处偏远,村庄周边没有太多的产业支撑,因此村民的生活水平较低。
为了改善村庄的发展状况,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当地政府决定对银坑村的厂房进行改造,打造一个新的产业基地,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二、工程目标1. 改造厂房,提升产业基地的功能和环境。
2. 建设现代化的产业园区,吸引外来投资,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3. 注重生态环保,打造绿色工厂,保护当地环境。
三、项目内容1. 厂房改造:对现有厂房进行重新设计和装修,使其符合现代化的生产要求,提高使用率和产能。
2. 环境建设:对厂房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修建道路、绿化带和停车场,美化厂区环境。
3. 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厂区的水电供应系统,确保生产用水和电力供应。
4. 生态环保措施:引入新的绿色生产技术,优化排放管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四、施工方案1. 厂房改造:首先对现有厂房进行勘察和测量,确定改造范围和设计图纸,然后进行拆除、翻新和装修工作,确保产能和使用率的提升。
2. 环境建设:修建道路、绿化带和停车场,安装路灯和监控设施,统一厂区环境,提高工作和生活质量。
3. 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水电供应系统的改造和升级,确保产能和效益,提高厂区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4. 生态环保措施:引入新的环保技术,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健全排放管理制度,确保厂区的生态环境良好。
五、安全管理1.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法规,确保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 建设过程中,要加强对厂区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完工后,要对厂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六、环保措施1. 在厂房改造过程中,要选择环保材料和设备,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保护当地生态环境。
2. 在生产过程中,要加强污水处理和废气排放管理,确保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3. 要建立和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环保设施的有效性。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修改版)
目录1 总论 (1)1.1项目由来 (1)1.2编制依据 (1)1.3评价标准 (2)1.4评价因子及评价等级的确定 (2)1.5评价范围 (3)1.6评价重点 (3)1.7环境保护目标 (3)2周围环境概况 (4)2.1地理位置 (4)2.2水文 (4)2.3气象 (4)2.4社会环境 (4)2.5环境背景质量情况 (5)2.6主要污染源和影响生态环境的工程行为 (5)2.7相关发展规划 (5)2.8生态环境状况 (6)3工程及污染源强分析 (7)3.1拟建项目工程概况 (7)3.2技改扩建项目老污染源情况 (7)3.3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 (7)3.4污染源强分析 (8)3.5拟建项目征地及拆迁情况 (9)4 环境质量与生态现状评价 (10)4.1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10)4.2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11)5环境质量与生态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3)5.1受影响环境的基本参数 (13)5.2预测模式及参数 (13)5.3污染源强参数确定 (13)5.4预测结果表达 (14)5.5事故状况及特殊气象、水文条件下的影响评价 (14)5.6卫生防护距离确定 (14)5.7生态环境影响 (15)6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 (16)7清洁生产及总量控制分析 (17)7.1清洁生产及工艺先进性分析 (17)7.2总量目标确定 (17)7.3总量平衡方案及措施 (18)8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20)8.1污染治理措施分析 (20)8.2稳定达标排放分析 (22)8.3补充对策和替代方案 (22)8.4绿化 (22)9环境风险评价 (23)9.1源项分析 (23)9.2风险评价 (23)9.3风险管理 (23)10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24)10.1征地拆迁安置 (24)10.2人文景观 (24)10.3文物古迹 (24)11产业导向、规划布局及选址合理性分析 (25)11.1产业导向 (25)11.2规划布局 (25)11.3选址合理性分析 (25)12公众参与 (26)12.1公众调查 (26)12.2公示 (26)1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8)13.1环保投资估算 (28)13.2运行费用估算 (28)13.3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28)14环境监测计划及管理要求 (29)14.1环境监测计划 (29)14.2环境管理要求 (29)14.3环境监理要求 (29)15环评结论 (30)15.1环境可行性分析 (30)15.2环评主要数据及污染治理措施 (30)15.3主要的环保监管措施 (31)15.4环评总结论 (31)附:关于环评报告书简要本的基本格式要求 (32)附则 (34)关于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实施意见 (35)环评文件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基本问题和编制的标准要求 (4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资料清单(工业项目) (46)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资料清单(非工业项目) (47)1 总论1.1项目由来表明项目的由来和建设的必要性,项目的前期工作情况,并说明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和要求。
高明区加快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
高明区加快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综合利用水平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我区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切实提高土地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出效益,提升我区土地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水平,根据《土地管理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4〕119号)、《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国土资发〔2016〕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适用范围按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用地空间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综合利用水平的总体目标,确定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低效产业用地,纳入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管理范围:(一)开发未完成土地:项目已动工开发建设,其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已超过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三分之一且建设工程投资额(不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和向国家缴纳的税费)已超过总投资额的25%,但开发建设未完全完工,且未经原用地批准机关批准已停止开发建设1年以上(含1年)的工业企业用地。
(二)开发不达标土地:项目已开发建设完工且停止开发建设1年以上(含未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已自行提前启用),而其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投资强度、产出强度、建筑系数5项指标中有未达到约定条件要求,已存在违约事实的工业企业用地。
(三)产出效率差土地:项目用地已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合格,但企业一直处于未投产、停产或半停产状态的工业企业用地。
(四)集约程度低土地:项目用地已经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合格、企业生产正常、土地处于依法利用状态中,但产出水平低于我区同行业平均水平(相关指标指引文件由区投资促进领导小组另文制定),或比照项目引进时的承诺,仍有调整盘活、提升利用潜力的工业企业用地。
经依法认定为闲置土地、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历史遗留建设用地等,不列入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管理范围。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工业旧厂房改造促进企业零地技改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工业旧厂房改造促进企业零地技改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8.02•【字号】海政办发〔2019〕81号•【施行日期】2019.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工业旧厂房改造促进企业零地技改实施办法的通知海政办发〔2019〕81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关于推动工业旧厂房改造促进企业零地技改的实施办法》已经十五届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纪要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8月2日关于推动工业旧厂房改造促进企业零地技改的实施办法为全面激发企业技改投资活力,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现就推动工业企业实施旧厂房改造,促进“零地”技改,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深化“亩均论英雄”理念,积极引导企业通过改扩建厂房形式向空间要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工业有效投资,加快现代产业体系构建。
力争通过3-5年时间努力,使全市工业企业厂房平均容积率在现有基础上提升20%以上,新增厂房建筑面积1000万方以上,节约土地10000亩以上,增加工业投资300亿元以上。
二、基本原则(一)企业自持。
旧厂房改造由企业提出,报市政府相关部门同意后实施。
项目改造完成后,需全部用于企业自用,不得分割转让、出售。
(二)产业明晰。
旧厂房改造应突出产业导引,不得改变现有产业定位。
项目方案设计,应坚持有利现有企业提质,有利产业链完善,有利推进生产组织协同创新。
(三)亩均提效。
通过实施旧厂房改造,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集约节约水平,提升企业亩产效益(或单位面积产出),加快推动“低产田”改造。
三、适用对象与改造类别(一)适用对象。
申请实施改造的企业,应位于市镇以上工业园区(集聚区)范围内,满足消防、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等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前提下,改造后能有效增加生产建筑面积,提高容积率。
高明工业园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议书
安化县经济开发区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钨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议书安化县经济开发区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湖南安化资江精细化工冶金研究所二0一三年十月安化县经济开发区高明循环经济工业园钨钴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项目建议书编制单位:湖南安化资江精细化工冶金研究所主编:孙世凡(研究员、稀有金属冶金高级工程师)协助编写人员:饶聪(分管副乡长,提供园区相关情况)目录1。
总论 (6)1.1。
项目背景………………………………………………6.1.2.项目单位简介 (11)1。
3。
政策支持 (13)1。
4。
目的和意义 (14)1。
5。
本建议书编制依据 (15)1。
6.综合评价 (16)2.建设规模与产品方案 (18)2.1.项目名称 (18)2。
2.建设规模 (18)2.3。
产品方案 (18)2.4。
项目实施计划 (21)3.市场预测 (22)3。
1。
钨的市场预测 (22)3。
2.钴的市场预测 (24)3.3.市场竞争能力 (25)4.工艺技术及主要设备 (26)4.1。
工艺技术.............................................。
(26)4。
2。
主要设备 (28)5。
环境影响评价 (29)5。
1.污染物源....................................................。
29 5。
2.治理方案及措施..........................................。
.32 6。
安全消防与劳保卫生..............................。
(37)6.1。
安全消防 (37)6.2。
劳保卫生 (38)7.节能评价.................................。
(40)7.1。
节能措施 (40)7。
2。
能源消耗 (41)8。
园址选择与建设条件....................................。
高明区建筑垃圾消纳证公示
高明区建筑垃圾消纳证公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庆洲社区鳌围村民小组征而未用土地建筑垃圾消纳场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对外招租,并定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
本项目采用价高中标法(明标)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前来报名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1、出租物业:荷城街道庆洲社区鳌围村民小组已征土地范围内征而未用土地(面积:82.71亩);2、出租用途、受纳土方量(立方米)及标高(采用85高程系):1)出租用途:荷城街道建筑垃圾消纳场(水电需租户自行开通);2)受纳土(建筑垃圾)方量:56713.389立方米;3)标高(采用85高程系):3米;3、物业租期:3年;4、招租底价、租金支付方式及递增方式:1)招租底价:453707元;2)租金支付方式:按年度租金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3)递增方式:不递增;5、投标保证金:113500元(招租底价约25%)6、履约保证金:按中标价的20%收取二、投标须知1、本项目所出租的物业的开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投标人应详细了解项目交易内容(含合同),并自行在规定时间内到标的物现场踏勘。
投标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投标人对投标相关文件及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若中标人与业主方围绕项目标的物出现纠纷,应自行协商解决,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4、佛山市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荷城街道分中心于开标当日发出成交确认书,中标人在签收成交确认书后五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出租合同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投标人准入条件(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2)取得土方开挖、运输、处理等相关资格;四、对中标方的要求:(1)中标方出土(建筑垃圾)点原则上应在荷城街道管辖范围内,报名时需提供荷城街道管辖范围内的出土(建筑垃圾)点证明。
若在填埋过程中需要调整出土(建筑垃圾)点的,须经佛山市高明区荷城兴源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同意后,到城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申请报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可行性申请报告目录1综合说明 (1)1.1项目概述 (1)1.2项目建设内容和投资 ......................................................... 2 2项目背景 ............................................... 3 2.1项目所在区简况 ............................................................. 3 2.2项目提出的缘由 ............................................................. 5 2.3编制依据 (6)3项目区概况 ............................................. 9 3.1自然条件 (9)3.2自然资源条件 .............................................................. 10 3.3社会经济状况 .............................................................. 11 3.4土地利用现状 .............................................................. 11 3.5农业生产情况 .............................................................. 13 3.6基础设施条件 .............................................................. 13 4项目分析 .............................................. 16 4.1项目合法性分析 (16)4.2新增耕地潜力分析 .......................................................... 16 4.3土地利用限制因素分析 ......................................................18 4.4水土资源分析 (18)4.5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 22 4.6潜在风险分析 ..............................................................22 4.7公众参与分析 .............................................................. 23 5项目规划方案 .......................................... 24 5.1规划原则 (24)5.2规划依据 (24)5.3建设标准 (25)5.4规划方案比选 .............................................................. 25 5.5总体布局 (26)6建设内容与工程设计 .................................... 27 6.1灌溉与排水工程 (27)6.2田间道路 (31)6.3典型田块 (32)6.4工程量分类汇总 ............................................................ 32 7土地权属调整 .......................................... 34 7.1土地权属现状 .............................................................. 34 7.2土地权属调整 .............................................................. 34 8投资估算 .............................................. 35 8.1编制说明 (35)8.2估算费用构成 (35)II8.3资金筹措 (38)9实施计划 .............................................. 39 9.1实施流程 (39)9.2年度建设计划 .............................................................. 39 9.3年度投资计划 .............................................................. 39 10 实施控制 ............................................ 44 10.1进度控制 (44)10.2资金控制 (44)10.3质量控制 (45)10.4项目建设档案管理 ......................................................... 45 11效益分析 ............................................. 48 11.1社会效益分析 ............................................................. 48 11.2生态效益和环境影响分析 ................................................... 48 11.3经济效益分析 ............................................................. 49 12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 51 12.1可行性研究结论 .. (51)12.2项目实施的建议 ........................................................... 51 13估算表 .. (53)项目特性表项目内容单位数值备注一、项目概况1、建设规模公顷 466.66672、总投资万元 352.41113、项目性质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4、项目类型建设项目 5、地貌类型平原微丘项目自2013年9月开工至2013年12月6、建设期月 4 底竣工二、建设内容1、土地平整3(1)土地平整万m 2、农田水利工程 (1)建筑物工程节制闸座 5涵管座 10 (2)排灌工程改建农渠米 14184 (3)水源工程3坑塘清淤 m 48384 3、道路工程改建田间道米 6709 碎石路基(10cm)碎石路面,厚10cm。
高明区达标堤段路面提升工程二期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及审计服务合同
根据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以及《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系列标准》,对本项目建设 管理活动中投资控制、风险防控点及工程款支付等涉财事项进行第三方同步审计,并因应甲方要求配合进行竣工决 算审计,政府审计时要配合工作,包括建设前期审计、建设期间审计、竣工决算审计及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服务( 包含工程设计阶段,概算预算编制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所需造价管理咨询的服务)。对设计单位编制的工程 预算进行审核并出具预算审核报告,对涉及本工程独立费项目的预算进行审核且出具审核报告。出具建设期间和竣 工报告以及管理建议书等。
7、甲方要求的其他造价咨询服务及投资控制事项。
(二)审计服务工作内容
1、对施工前期审计:
(1)查阅工程立项及审批情况。审查是否依照国家规定及建设单位内部管理制度执行。
(2)通过检查工程合同、工程款支出审批表及财务资料等,审查在建工程项目的存在性,当期工程建设支出、 待摊投资合法性。
(3)审查工程招投标工作情况,是否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了招投标手续。审
乙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高 明区达标堤段路面提升工程(二期)第三方全过程造价及审计服务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 遵守。
一、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高明区达标堤段路面提升工程(二期),建设范围位于荷城街道、杨和镇、明城镇,具体为高明河海 天桥上游,总长约16.07km,目的是对已达标堤段堤顶土基或砂石路面进行硬底化,工程总投资约为3582.60万元。
查参建单位是否具备规定的资格、资质,有无挂靠、转包现象。
2、施工期间审计:
(1)合同管理: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管理工作,对有关价格条款进行分析,提供适当的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 如合同价款调整范围及其方法,变更索赔程序,风险范围及其费用归属等,提供适当的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依据施工 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对工程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工程造价易突破的部分和易发生费用索赔的因素和部位,并 制定防范性对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协助业主进行索赔与反索赔工作,协助委托方监督项目的合同签订和专业单 位选择、材料设备选择、竣工验收等工作。
竞赛技术资料一-南海意库3#改造项目介绍
竞赛技术资料⼀-南海意库3#改造项⽬介绍招商地产2007绿⾊建筑设计⼤赛蛇⼝南海意库3#⼚房绿⾊技术评判[南海意库3#改造项⽬介绍]⼀、项⽬概况深圳市南头半岛的最南端是有中国改⾰开放摇篮著称的蛇⼝,蛇⼝⾯积很⼩;不过⼗余平⽅公⾥,1978年建⽴的蛇⼝⼯业区是我国最早的对外开放窗⼝,这⾥诞⽣了我国最早的“三来⼀补”出⼝加⼯模式,位于蛇⼝太⼦路与兴⼯路之间的三洋⼚区就始建于那个年代,该⼚区占地⾯积4.5万平⽶,总建筑⾯积约10万平⽶,建有6幢4层通⽤⼚房,每栋⼚房建筑⾯积约1.6万平⽶。
⾃九⼗年代中期以来,深圳市制定了⼤⼒发展⾼新技术产业、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社会资源的⼗年规划,从此,每年都有⼤批技术含量低、⽣产能耗⼤以及⼈员密集型的企业外迁出特区进⼊⽣产成本相对低廉的龙岗、宝安、东莞和惠州等地区,空置的⼚房被改造⽤于家具城和商场超市。
从本世纪初开始,三洋⼚区开始了陆续外迁的过程,6栋⼚房中现在已有3栋⼚房完全空置,余下的⼏栋也将在近期内完成外迁并腾空⼚房,上述6栋已经空置和即将空置的多层⼚房有近10万平⽶,拆除这些⼚房将⽤地性质改变⽆疑可以为企业带来更为丰厚的经济利益,但是这些⼚房的使⽤年限仅仅是设计使⽤期的⼀半,有限的社会资源将在拆除与重建的双重消耗中不公正的再分配。
为了给未来以更多的发展空间,蛇⼝⼯业区决定保留旧⼚房并对其进⾏功能改造使其重新焕发新时代建筑的活⼒,当年的三洋⼚区已正式更名为蛇⼝南海意库,我们期望它成为代表新世纪创新产业的科技园区,其中的3#⼚房作为该园区最先启动的⽰范项⽬于今年11⽉完成了⼚房改造设计,在其设计中我们通过技术整合采⽤了⼤量的绿⾊建筑技术,在节能、节材、节⽔、可再⽣能源利⽤和保护环境等⽅⾯做了许多有益的尝试。
为了探索出⼀条既有建筑改造的道路唤起全社会对绿⾊建筑的关注,我司决定将3#⼚房的设计成果公之于众,并以此举办“蛇⼝南海意库3#⼚房绿⾊技术评判⼤赛”;虚⼼听取来⾃社会各界的批评建议,欢迎各位对绿⾊建筑有⼼得和感悟的朋友对我们的设计进⾏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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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高明区旧厂房连片改造项目混合开发操作指引(试行)为加快推进我区低效工业用地改造升级,充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鼓励我区旧厂房连片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粤府〔2019〕71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2019〕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引。
一、适用范围在旧厂房连片改造中,按照“统一规划、统一交易、统一建设、统一经营”的原则,将单一生产功能的“工改工”连片项目改造为融合工业、商服、办公、科研、生产等功能齐备的综合性项目,其土地出让和供后监管适用本操作指引。
本操作指引所指混合开发是指在旧厂房连片改造更新项目中,为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鼓励工业改造升级,提升连片改造动力,通过平衡工业开发总体利益的方式,所实施的“以工业开发为主、商服开发为辅”的土地复合利用方式,其特点是“国有+集体、工业+商服、出让+租赁”三个层面的“混合”。
二、申请条件(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国土空间规划;(二)土地权属清晰,无争议,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证书);(三)项目产业类型符合高明区产业发展方向、环保要求、市区级工业园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规划;(四)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及实施方案已批复;(五)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认定为重点连片改造项目、工业提升改造项目、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项目等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
(六)改造项目的土地用途以产业用地为主,产业用地面积不得少于项目总用地面积(如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整合供应的则为两者面积之和)的75%。
(七)改造项目非产业用地部分不得位于佛山市产业发展保护区内。
三、申请材料(一)《佛山市高明区旧厂房连片改造项目混合出让申请表》;(二)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及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三)混合出让方案。
内容包括:改造后各类用地性质、权属、范围、规模、比例、改造模式、供地方式等(涉及集体土地,应按《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的要求表决);(四)项目地块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五)项目地块的位置示意图;(六)项目地块的最新年份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七)规划管理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或规划意见(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分别提交);(八)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会议表决同意的会议及公示情况说明材料;(九)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十)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为原件。
四、审批流程(一)提出申请意向改造主体(或原土地权利人)与镇(街道、管委会)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向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提出混合出让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二)拟定出让方案由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初审通过后,根据项目的开发需要,拟定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案,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流转方案,将材料一并报送至区自然资源分局。
(三)材料审核区自然资源分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等部门对申请材料作审核,其中区自然资源分局重点审查项目是否属于城市更新项目、是否属于工业连片项目,审查项目地块是否符合规划,地块权属状况是否清晰等;区农业农村局重点审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议事决策程序的规范性;区经济科技促进局重点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区工业园区产业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规划。
(四)批前公示区自然资源分局综合各部门意见,对符合政策规定,且各部门一致同意的项目,分别在地方主要报纸、区自然资源分局网站、土地所在村(居)委宣传栏公示5个工作日。
对存在异议的,由区自然资源分局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会议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后再进行公示。
(五)土地出让呈批申请人按区自然资源分局要求完成用地手续办理等相关工作后,区自然资源分局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土地出让方案(包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公开流转方案)等材料,按土地出让相关政策规定流程进行呈批。
(六)混合出让土地出让方案呈批通过后,由区自然资源分局按省、市有关土地出让政策法规要求执行。
混合开发项目的竞得人或受让人,须先与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签订《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再与区自然资源分局签订出让合同,与村集体签订产业用地流转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相关地价款及税费。
(七)不动产登记混合开发项目竞得人或受让人凭交易合同、混合出让批文、土地出让价款(租金)支付凭证、税费缴纳凭证等材料到区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五、供应方式混合开发项目可以采用公开出让的方式选取竞得人,也可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选取受让人。
以公开出让方式供地的,统一在高明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公开交易。
涉及采用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整合供应的,需要一并拟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方案和集体建设用地公开流转方案,国有建设用地采用竞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竞价时固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价格(流转价格由村集体表决决定),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参与竞价,竞国有建设用地的出让地价。
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国有土地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涉及集体土地的,由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公开选取的市场改造主体负责土地整理并同时承担产业用地和商业用地的开发。
混合改造项目中,协议出让地块必须属于“三旧”改造地块,权属主体无要求。
而入市流转地块可以是“三旧”改造地块,也可以是非“三旧”改造地块,但权属主体必须一致,均为村集体经济组织。
六、批后监管(一)用途变更位于工业保护线内的工业等产业用地,除因公共服务、市政和交通等公共利益需要外,严格限制转换为其他用途,特别是经营性房地产用途。
工业用地等产业用地在出让期限内,根据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申请改变土地用途为商业等经营性用途的,除按照城市更新(“三旧”改造)政策可以协议出让的用地外,应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公开出让。
(二)土地转让产业用地竞得人申请整体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满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原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外,应按《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条款要求执行,转让后原土地出让合同以及《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负责对《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校验,并出具验收意见。
验收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必备材料之一,由产业用地竞得人提交给自然资源、住建、经促等相关部门。
(三)退出机制产业用地竞得人应按出让合同的约定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因自身原因确实无力动工开发的,应及时向区自然资源分局申请退还土地,避免造成土地闲置。
产业用地竞得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工建设日期届满一年前不少于60日向区自然资源分局提出退地申请的,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土地出让价款(不计利息)在扣除合同定金后可退还给产业用地竞得人。
(四)履约考核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加强产业项目履约监管,在产业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书》后2年内,对《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
对未通过履约考核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将企业名单及违约情况抄送区相关职能部门,由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应的责任。
在考核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将违约企业名单报送区自然资源分局,对违约企业,一律禁止其参加招拍挂活动购置新的土地,直至整改达到《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约定的要求为止。
整改期满后达到《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约定要求的,不再对其参加招拍挂活动进行限制,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在企业通过整改之日起5日内将企业名单报送区自然资源分局。
企业未能通过履约考核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应督促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整改期满后仍未达到《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约定要求的,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可报请区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七、其他说明(一)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是第一监管责任主体单位,应当根据《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内容履行监管职能。
在项目建成投产、投产后等关键节点对产业项目的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相关考核成果报区自然资源分局备案。
(二)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产业用地开发监管协议》应当明确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退还方式,以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期限等要求。
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作为履约保证金的管理单位,负责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工作。
(三)产业项目建设用地供应时,经征求区相关监管部门同意,应将项目建设用地的规划条件、建设标准、非生产设施占地比例、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和节能、环保等指标和要求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中。
按照“谁提出,谁监管”的原则,在土地出让成交后,由提出关联条件的部门要求土地竞得人提交项目用地产业发展承诺书,提出关联条件的部门应对产业发展承诺书进行监督。
项目用地达不到约定的,各相关部门应按职能分工依法依约进行处置。
附件4-1佛山市高明区旧厂房连片改造项目混合出让申请表填表说明:1.若项目地块仅有一个,则填写地块1;若项目涉及多个地块,则按板式自行添加地块,以此类推;2.本表一式五份,交易申请人、镇政府(街道办、管委会)、区自然资源分局、区经济科技促进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一份。
附件4-2产业用地项目开发监管协议书(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佛府〔2019〕14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工业项目质量和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此协议。
一、本协议双方当事人甲方:(属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土地竞得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
二、地块基本情况宗地编号:;土地位置:;土地用途:;土地使用年期(年):;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准入产业类别:;三、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项目;项目主要内容:;项目总投资额(万元):;预计产值(万元):;预计税收(万元):;项目在实际交地之日起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在实际开工之日起个月内通过规划竣工验收。
四、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根据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要求,为产业用地项目提供指导性服务,协助乙方解决项目在筹集、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
(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定期对乙方按出让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监督、指导。
(三)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有权对标的宗地上项目实际投资强度、进度进行监督,自用地交付使用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产前,每个月进行一次核查;自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产之日起至用地供应期限届满前,每年进行一次核查,乙方应积极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