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带使用及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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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丝绳和吊带报废标准

钢丝绳和吊带报废标准

钢丝绳和吊带报废标准如下:
钢丝绳报废标准:
1.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出呈笼形状态时。

2. 钢丝绳有一股折断。

3. 对于交互捻钢丝绳,其安全系数为6或7时(即用于起重吊装),其断丝数在一个节距内不得超过总丝数的10%。

4. 钢丝绳纤维芯的直径增大较严重时,绳芯脱出。

5.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

6. 钢丝绳的表面钢丝被腐蚀,磨损超过钢丝直径的40%以上。

7. 钢丝绳扭结、钢丝绳弯折,造成塑性变形。

8. 钢丝绳直径减少达7%时。

9. 钢丝绳受到电弧等高温的灼伤。

吊带报废标准:
1. 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 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 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 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 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当吊带出现以上报废情况时,必须及时更换新的吊带以保障作业安全。

吊带、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吊带、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 5%时,贝卩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 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内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 2%,破断延伸率小于 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C—100C,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 GB/T20118-2006 标准,钢丝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1、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 5%;2、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为总丝数的 13%;3、绳股断裂;4、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 10%以上;5、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4d/3; 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i——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6、钢丝绳被压扁;7、扭结、弯折;8、钢丝绳严重锈蚀;9、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10、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11、套管直径缩小到 GB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12、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吊带使用及报废标准精选全文

吊带使用及报废标准精选全文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吊带使用及报废标准一、吊带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运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

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

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的十分之一。

钢丝绳、吊带报废标准规定及

钢丝绳、吊带报废标准规定及

钢丝绳、吊带报废标准规定及吊带安全使用要求1 钢丝绳的报废标准钢丝绳在使用时,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使用、更换或报废。

1.1 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总数的5%。

1.2 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断丝聚集在一起。

1.3 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4 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时,应将上表规定的断丝数按折减系数表折减,并按折减后的断丝数报废。

钢丝径向磨损或锈蚀超过原直径的40%时应报废。

1.5 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1.6 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1.7 吊运炽热金属或危险品的钢丝绳的报废丝数,取一般起重机用钢丝绳报废标准的一半。

1.8 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或绳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1.9 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2 吊带2.1 吊带的使用安全要求2.1.1 不允许集中使用不带保护的栓结吊升方式。

2.1.2 不允许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它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软环连接的吊升装置应是平滑的、无任何尖锐的边缘,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缝合处。

2.1.3 在移动吊带和货物时,不要拖拽。

2.1.4 不要使吊带打结。

2.1.5 在承载时,不允许使之打拧。

2.1.6 不允许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特别是当带子有部分擦伤或磨损时。

2.1.7 不允许吊带悬挂货物时间过长。

2.1.8 当货物停留在吊带上时,不得将吊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来。

2.1.9 避免软环张开角度超过20°。

2.1.10 吊运过程中应保证载荷不变,如需几支吊带同时使用时,尽可能使载荷均匀分布在每支吊带上。

2.1.11 如果在高温场合使用或吊运化学物质等非正常环境下使用吊带时,应按照制造商的指导、建议进行使用。

吊带弄脏或在有酸、碱倾向环境中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

合成纤维吊装带安全使用及报废标准

合成纤维吊装带安全使用及报废标准

合成纤维吊装带安全使用及报废标准本公司根据JB/T8521-2007标准,对本公司生产的合成纤维吊装带特订立安全使用技术标准及报废标准如下:一、合成纤维吊装带分为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1、柔性吊带:由多股加捻成承载芯并封闭在护套里的吊带,分为两种,即环形)和异形(O—O O ),载荷范围0.5T-300T,长度0.5m-80m O O2、扁平吊带:由无梭机一次织成并经染整加工成型吊带,可分为单层多层,有环形和两头扣及多种形式,载荷范围0.5T-30T,长度0.5m-80m。

3、保护套:由皮革或其他材料编制而成的组件,对带子起保护作用,但不影响吊带的承载能力。

4、末端件:加在吊带末端的环,钩等金属件。

5、吊带破断力(kgf):吊带在检验中能承受试验载荷的最大力。

6、吊带最大的有效力(MFU):吊带所允许承受的最大作用力。

7、吊带安全系数:破断力与最大有效力的比较值,按JB/T8521-2007标准规定最小安全系数为6,吊带的安全系数:吊带破断力/吊带最有效力≥68、极限工作载荷(WLL):吊带在垂直状态下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重量。

9、吊装方式系数(M):由于吊挂方式不同,而影响承载能力的一种修正系数,用来计算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10、最大安全工作载荷(SWLmax):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不考虑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如高温、磨擦、化学作用等所允许的承受质量,以千克(kg)或吨(T)表示:SELmax=WLL×M二、吊装带的安全使用1、吊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吊带表面是否有横向、从向擦破或割断,边缘、软环及末端件是否有损坏,确认吊带良好方可进行吊运。

2、严格遵守吊装方式系数(见附录A),正确使用吊带。

3、吊运工件表面应平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和棱边,杏则应使用吊带专用护套和护角。

禁止用吊带直接吊运有尖角、毛刺和棱边的物件。

4、当用软环直接吊挂使用时,其支承件直径不超过软环内长的1/3,如果带宽大于75mm时,不应直接用软环与钩环连接悬吊,如果带宽小于75mm时,可以用软环直接与钩环连接悬吊,但钩环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带宽的0.75。

行车吊带报废标准

行车吊带报废标准

行车吊带报废标准
标题:行车吊带的报废标准
正文:
行车吊带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吊装和运输行业的重要工具。

为了确保行车吊带的安全使用,我们需要了解何时需要报废行车吊带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首先,行车吊带的报废标准通常与其使用寿命有关。

根据国际标准,行车吊带的使用寿命通常为1-10年,具体取决于其材料、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

一般而言,当行车吊带超过其使用寿命或出现明显的磨损、撕裂或损坏时,应立即进行报废处理。

其次,行车吊带的报废标准还与其承载能力有关。

行车吊带通常有不同的承载等级,例如1吨、2吨、5吨等。

当行车吊带的承载能力不再能够满足所需工作任务时,例如超过其额定承载能力或出现明显的变形或断裂,应立即报废。

此外,行车吊带的报废标准还应包括是否受到化学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的侵蚀。

如果行车吊带长时间暴露在酸碱液体、油脂或其他腐蚀性物质中,可能会导致材料的损坏和性能下降。

在这种情况下,应及时报废行车吊带,以防止安全隐患。

总之,行车吊带的报废标准应综合考虑使用寿命、承载能力和受损程度等因素。

在实际使用中,我们应定期检查行车吊带的状况,并根据以上标准判断是否需要进行报废处理。

同时,还应关注行车吊带的存放和使用环境,以保证其长期安全可靠的使用。

注意:本文旨在提供行车吊带报废标准的参考信息,并不涉及任何商业推广、侵权争议或不良信息。

请在实际操作中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并确保行车吊带的安全使用。

成纤维吊装带使用规范和报废标准

成纤维吊装带使用规范和报废标准

合成纤维吊装带使用规范和报废标准各类吊装带必需按如下使用规范使用:1、每次使用前,确信吊带没有损坏。

2、使用保护物隔开吊索与负载物的棱边。

3、柔性吊装带不得打结。

4、吊装时,吊带和负载物不得拖拉。

5、避免冲击或振动负载物。

6、带危险的吊带不必维修。

7、使用吊带前请仔细阅读吊带标签使用方法和环境。

8、请在额定负荷内使用,严谨超载,并留意安全。

柔性吊带,扁平吊装带等合成纤维吊装带泛起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1、当织带(含保护套)严峻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装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拙易于剥落。

5、吊装带泛起死结。

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松散、侵蚀、酸碱烧损以及热融化或烧焦。

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

一、合成纤维吊装带分为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1、柔性吊带:由多股加捻成承载芯并封闭在护套里的吊带,分为两种,即环形( )和异形(O—O O ),载荷范围0.5T-300T,长度0.5m-80m O O2、扁平吊带:由无梭机一次织成并经染整加工成型吊带,可分为单层多层,有环形和两头扣及多种形式,载荷范围0.5T-30T,长度0.5m-80m。

3、保护套:由皮革或其他材料编制而成的组件,对带子起保护作用,但不影响吊带的承载能力。

4、末端件:加在吊带末端的环,钩等金属件。

5、吊带破断力(kgf):吊带在检验中能承受试验载荷的最大力。

6、吊带最大的有效力(MFU):吊带所允许承受的最大作用力。

7、吊带安全系数:破断力与最大有效力的比较值,按JB/T8521-2007标准规定最小安全系数为6,吊带的安全系数:吊带破断力/吊带最有效力≥68、极限工作载荷(WLL):吊带在垂直状态下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重量。

9、吊装方式系数(M):由于吊挂方式不同,而影响承载能力的一种修正系数,用来计算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10、最大安全工作载荷(SWLmax):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不考虑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如高温、磨擦、化学作用等所允许的承受质量,以千克(kg)或吨(T)表示:SELmax=WLL×M二、合成纤维吊带的选用:1、规格:可根据所吊装实际物体的重量,决定选用所需吊带大小(详见下表):2、根据不同的吊装方式(M),确定安全工作载荷(SWLmax),正确选用纤维吊装带(见附录A:图A1)三、吊装带的安全使用1、吊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吊带表面是否有横向、从向擦破或割断,边缘、软环及末端件是否有损坏,确认吊带良好方可进行吊运。

吊带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吊带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吊带报废标准(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内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GB/T20118-2006标准,钢丝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1、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2、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3、绳股断裂;4、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5、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4d/3;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6、钢丝绳被压扁;7、扭结、弯折;8、钢丝绳严重锈蚀;9、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10、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11、套管直径缩小到GB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12、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钢丝绳吊带报废标准

钢丝绳吊带报废标准

钢丝绳吊带报废标准
钢丝绳吊带的报废标准通常会考虑到以下几个因素:
1. 磨损:钢丝绳吊带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受到摩擦和拉伸,会导致钢丝绳的磨损。

一般来说,当钢丝绳的磨损达到其直径的10%时,就需要更换。

2. 断裂:如果钢丝绳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裂,即使只有一根钢丝断裂,也应该立即报废。

3. 变形:钢丝绳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受到强烈的冲击或过度拉伸,可能会导致变形。

一般来说,如果吊带的变形严重,超过了其原厚的20%,就应该更换。

4. 腐蚀:钢丝绳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如果暴露在潮湿或腐蚀性环境中,会受到腐蚀。

一般来说,当吊带的腐蚀达到其原厚的10%时,就需要更换。

以上只是一般的报废标准,具体的报废标准可能会根据使用的环境和条件以及吊带的生产厂家和型号有所不同。

在任何情况下,使用者在使用前都应该仔细阅读厂家提供的使用说明书,并按照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和维护。

钢丝绳、吊装带使用报废标准

钢丝绳、吊装带使用报废标准

钢丝绳、索具、吊带使用、检验和报废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钢丝绳、索具、吊带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各单位。

2一般要求2.1施工现场所用的吊具,如载人吊篮、载物吊篮、钢丝绳套、集装箱与吊网等,平时由专人组织维护与检查。

2.2对于载人吊篮,只准用于吊人和随身行李,吊篮上应系不少于2米的尾绳,每次使用前水手应认真检查吊篮各部位,确保安全可靠。

2.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类尺寸的备用吊索,并在规定的地点挂好,使用后再放回原处;2.4所有吊索应避免受海水浸泡,如吊索被海水浸泡,应用淡水冲洗,必要时涂油保养;2.5施工现场专用吊索,如下30″套管吊索,吊钻铤、管具、吊车和救生艇等吊索等应至少每月检查和保养一次;2.6使用的所有吊索必须具有生产厂家证书,并在琵琶头上打出安全工作负荷,不允许使用插编绳套;2.7用绳卡制作绳套,绳卡尺寸必须与钢丝绳尺寸相符,所有绳卡U形螺栓均扣压在短绳段(即活绳头)上,鞍座应座在长绳段上;每端应至少有两个绳卡;2.8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吊具包括吊绳、吊耳和30吨以上卸扣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第三方检验,并做好标识。

钢丝绳检查内容包括:a)检查钢丝绳外观是否有断丝、弯折变形、散股、打扭;b)是否有腐蚀现象,是否进行涂油保养;c)钢丝绳是否有老化变硬现象;d)琵琶头是否有裂纹、磨损现象;e)是否有证书〔新钢丝绳必须有船级社提供的船用产品证书〕;f)其它。

2.9 十吨以上的卸扣,每4年进行一次检验。

2.10对装卸甲板货使用的钢丝绳和卸扣、集装箱吊绳等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

3.钢丝绳3.1钢丝绳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不全、无产品合格证书的钢丝绳禁止使用。

3.2吊车,气动、液动、电动绞车上使用的钢丝绳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更换、安装。

3.3吊车,气动、液动、电动绞车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不能相互挤压。

滚筒的死绳头要固定牢固,活绳头要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吊带使用报废标准

吊带使用报废标准

吊带使用报废标准吊带使用标准在使用吊带前,必须仔细检查吊带的标识,包括额定载荷和产品质量证明书上的使用说明。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应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用户应根据所需的吊装重量和使用形式选配相应的额定载荷吨位的吊带,并参照厂家提供的说明书进行吊装。

严禁超负荷使用。

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带。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严禁使用。

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吊带的使用温度范围为-40℃至100℃,切勿高温使用。

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使用时应挂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或脱钩。

吊带经使用后,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GB/T-2006标准,钢丝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绳股断裂;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范围内,d1≥4d/3;钢丝绳被压扁。

为确保安全使用,用户必须仔细检查钢丝绳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废并更换损坏的钢丝绳。

4、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避免过度拉伸、扭结、弯折等情况,以免影响其承载能力。

5、钢丝绳应保持干燥,避免长时间浸泡在水中,严重锈蚀的钢丝绳应立即更换。

6、环眼连接部位应定期检查,钢丝绳松脱或错动应及时处理。

7、套管应保持完好,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的套管应更换。

套管直径缩小到GB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时,应停止使用。

8、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应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三、吊装带的报废标准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磨损、断丝、变形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

2、吊带使用寿命不得超过3年,超过3年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损坏后才能继续使用。

吊带的报废标准和处置要求

吊带的报废标准和处置要求

吊带的报废标准和处置要求
1. 吊带要是有严重的磨损,那可就得报废啦!就好比一双鞋,底子都快磨穿了,你还敢穿出去吗?例子:比如看到一条吊带,上面的纤维都快秃了。

2. 当吊带出现了大面积的撕裂,这肯定不行呀!这就像是一件衣服破了个大口子,还怎么穿呢?比如有条吊带从中间撕开了一大道。

3. 若吊带的金属部件变形了,那还能用吗?这就类似一把钥匙弯了,还能开锁吗?看那个金属环都扭得不成样子了。

4. 吊带的颜色严重褪色也得报废呀!就像一幅画颜色都掉没了,还有啥美感呀?就像那条吊带原本鲜艳的颜色变得暗淡无光。

5. 要是吊带的连接部位松动了,不报废等啥呢?这跟自行车链子松了一样危险啊!你看那条吊带的扣子都晃悠悠的。

6. 当吊带被化学物质腐蚀了,那还能留着?这跟人的皮肤被腐蚀了一样严重呀!比如那条吊带上面有被化学药剂弄出的斑斑点点。

7. 吊带长期处于潮湿环境发霉了,这也该报废吧!这不就像一块面包发霉了不能吃一样嘛!瞧那条满是霉斑的吊带。

8. 吊带的承载能力明显下降还能用吗?就好比一个人累得快虚脱了还能干活吗?试试这条吊带,感觉都提不起来啥东西了。

9. 还有啊,吊带如果不符合安全标准了,那必须报废呀!这可是关乎生命安全的大事!就像开一辆有问题的车能安心吗?
总之,吊带的这些报废标准都很重要,我们一定要严格按照要求来处置,可不能马虎呀!。

钢丝绳、吊装带使用报废标准

钢丝绳、吊装带使用报废标准

钢丝绳、索具、吊带使用、检验和报废规定1.目的和范围为规范钢丝绳、索具、吊带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各单位。

2一般要求2.1施工现场所用的吊具,如载人吊篮、载物吊篮、钢丝绳套、集装箱与吊网等,平时由专人组织维护与检查。

2.2对于载人吊篮,只准用于吊人和随身行李,吊篮上应系不少于2米的尾绳,每次使用前水手应认真检查吊篮各部位,确保安全可靠。

2.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各类尺寸的备用吊索,并在规定的地点挂好,使用后再放回原处;2.4所有吊索应避免受海水浸泡,如吊索被海水浸泡,应用淡水冲洗,必要时涂油保养;2.5施工现场专用吊索,如下30″套管吊索,吊钻铤、管具、吊车和救生艇等吊索等应至少每月检查和保养一次;2.6使用的所有吊索必须具有生产厂家证书,并在琵琶头上打出安全工作负荷,不允许使用插编绳套;2.7用绳卡制作绳套,绳卡尺寸必须与钢丝绳尺寸相符,所有绳卡U形螺栓均扣压在短绳段(即活绳头)上,鞍座应座在长绳段上;每端应至少有两个绳卡;2.8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吊具包括吊绳、吊耳和30吨以上卸扣等,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第三方检验,并做好标识。

钢丝绳检查内容包括:a)检查钢丝绳外观是否有断丝、弯折变形、散股、打扭;b)是否有腐蚀现象,是否进行涂油保养;c)钢丝绳是否有老化变硬现象;d)琵琶头是否有裂纹、磨损现象;e)是否有证书〔新钢丝绳必须有船级社提供的船用产品证书〕;f)其它。

2.9 十吨以上的卸扣,每4年进行一次检验。

2.10对装卸甲板货使用的钢丝绳和卸扣、集装箱吊绳等在使用前应严格检查。

3.钢丝绳3.1钢丝绳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书,技术资料不全、无产品合格证书的钢丝绳禁止使用。

3.2吊车,气动、液动、电动绞车上使用的钢丝绳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进行更换、安装。

3.3吊车,气动、液动、电动绞车钢丝绳在滚筒上要排列整齐,不能相互挤压。

滚筒的死绳头要固定牢固,活绳头要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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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带使用及报废标准
一、吊带安全使用及维护保养
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
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
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运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

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

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
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
的十分之一。

4.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5.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变黄),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6. 吊带出现死结。

7. 吊带发霉变质,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吊装带额定载荷国际标准色(JB/T8521.2-2007)

定载荷
颜色图例额定载荷颜色图例10
00KG
紫色2000KG绿色
30
00KG
黄色4000KG灰色
50
00KG
红色6000KG棕色
80 00KG 蓝色
10000KG
及以上
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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