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煤炭资源整合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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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煤炭资源整合中存在问题及对策

【摘要】当前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大部分整合主体已接管被整合矿井,并签订了并购协议,但在整合过程中问题不断出现,文章针对整合中企业的定位、风险、利益划分、资金、人才等一些重点突出问题,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关键词】资源整合;问题;对策

山西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正如火如荼地进行,部分企业的整合工作已近尾声,通过资源整合,改善了矿山安全生产状况,保护了生态环境,优化了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整合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本文就整合当中和整合以后将会遇到的一些问题,结合企业实际,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

一、资源整合中存在的问题

(一)整合风险问题

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风险主要涉及补偿价格的确定、整合协议的签订与执行。如何合理确定补偿价格是一个困扰重组的问题:既要使被整合煤矿主满意,也要使整合企业满意,要确定出一个使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从而推进资源整合步伐。目前大多数煤矿已开始按照协议分阶段偿付补偿价款,但有些被整合矿井的产权问题尚未明晰,为企业兼并重组留下隐患。因为被整合煤矿前身大多也是2006至2007年整合过的煤矿,有些整合煤矿手续尚未办理完善,产权未完全转移,成为这次资源整合兼并重组的潜在隐患。

(二)身份定位问题

资源整合新成立企业多是国有大型重点煤炭企业控股,民营企业、自然人甚至政府参股。对于国有企业来说,由于在短期内兼并重组大量小煤矿,如何去管理这些重组企业是其面临的首要问题,而缺乏有效的管理手段将给整合后的煤矿带来较大的经营风险,可能会出现部分煤矿经营管理不善,从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

整合后的企业由于出资结构复杂,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因为是国有企业控股,管理人员大多是国有企业派驻,势必将国有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管理理念也带到整合企业当中,而参股企业大多为民营企业或自然人,其经营理念是效益优先,与国有企业产生冲突。所以,整合后的新设企业身份如何定位,生产经营如何管理,将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三)地方利益问题

企业兼并重组的小煤矿,与地方县乡村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所遗留的土地处置、村民安置、社会责任等问题将由新企业承担,而大多新企业作为国有控股企业,整合成规模矿井后,机械化程度提高,劳动用工减少,村民就业困难。整合涉及乡村两级利益的补偿,由于有关文件规定不明确,合同、协议也无法签订,导致乡镇、村委不能及时得到补偿,造成乡镇、村委不满。如果不能解决或妥善处理上述问题,将加深与地方的矛盾,并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一些乡村采取围堵矿区,给企业断水、断路等强硬办法,严重阻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四)资金短缺问题

资源整合可以说是史上最大规模的煤炭企业兼并重组,所涉及资金数以千亿,具体到每个重组企业,有兼并重组补偿款、矿井前期征地款、基本建设资金等,从目前整合情况看,资金短缺是每个企业所面临的问题。有的企业由于兼并重组补偿款不到位,被整合煤矿老板上访、不配合,影响了资源整合进度甚至进行不下去;有的企业即使补偿款到位了,但后期发展资金短缺,也影响企业的生存。

(五)人才缺乏问题

“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实现科技进步,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关键都在人”。作为煤炭企业,要充分认识到人才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调动和发挥程度直接决定着企业的创新能力和长久发展,国有企业可以说人才济济,而煤炭整合企业的人才十分缺乏。由于整合的小煤矿生产条件和工作环境相对较差,国有企业的人员不愿意来整合单位,尤其是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人员,在国有企业的大矿待遇十分优厚,不愿意来整合后的矿井吃苦,造成整合后的企业人才匮乏,尤其缺乏井下特殊工种人员,给整合后的矿井生产安全带来管理困难。

二、对策

(一)积极预防资源整合兼并重组中可能出现的整合风险

对于如何合理确定补偿价格,整合企业要高度重视,建议由地方政府主导,整合与被整合双方共同协商,整合方参与谈判人数要三人以上,形成集体决议,防止个人决断。同时,整合企业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能简单地认为在主体接管矿井,签订补偿协议后重组工作就完成了,只要被整合煤矿产权明晰、补偿款支付途径合理等问题未解决,整合工作就未结束。笔者结合所在整合企业为例,首先在政府配合下做好前期被整合煤矿的调查工作,使整合煤矿产权明晰;其次,补偿款支付由政府主导,即由整合企业将补偿款支付给政府,再由政府向被整合方支付,这样能合理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二)如何管理整合煤矿,防患经营风险,应探索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

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在这方面的做法是成立区域公司,区域公司管理重组煤矿,形成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煤矿三级管理,并提出制度管理,形成重复管理、竞争,避免漏管、内耗。

整合后新成立企业大多由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或自然人共同出资成立,双方的经营理念必然存在冲突,这就需要整合企业制定一套满足双方股东的适合自己发展的管理制度,不能简单照搬国有企业的管理模式来进行企业管理。国有企业应更多从稳定、长远的发展角度经营,而民营企业(或自然人)更多从效益优先出发考虑问题,尤其在煤矿投入前期,既要保证合理的投入,又要保证效益优先;既要继承国有企业的优良管理传统,也要学习民营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从而走出一条适合的发展道路。

(三)合理解决好地方利益问题,为整合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对于土地处置问题,由于整合前的小煤矿用地普遍不规范,大部分矿井都是私下签订租赁协议,而整合后的企业生产规模扩大,原有的土地远远不能满足矿区用地需求,矿区用地压力很大,土地问题不能很好的解决,势必影响煤炭资源整合进度、企业发展和经济利益。建议由省政府会同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给企业增加部分土地,解决矿井用地的问题。而对于村民安置,由企业视自己的用工条件和用工制度,结合当地村民的实际情况合理安置本地村民。由于整合后的矿井机械化程度较高,对于人员的技术要求较高,估计对村民需求不会太多,这方面还是请当地政府出面积极想办法,解决劳动用工的问题。

对县乡村利益补偿可以说是整合企业最大的难题,如不解决将造成村矿矛盾升级,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地方的稳定。因此,企业和地方政府在县乡村利益补偿上存在较大分歧的时候,建议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从政策层面作出相关规定,妥善解决涉及民生的各类问题,要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矿之间利益分配的新办法、新机制,完善煤矿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占地费用的补偿规定,既要保证地方利益不受损害,也要保证企业盈利能力。为了企业长远发展,为了取得当地政府的支持,同时也为了承担起社会责任,重组企业也应该承担这部分费用。

(四)有效解决资金问题

资金短缺问题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没有强大资金支持,可以说兼并重组工作就不能顺利进行下去。具体到重组企业来说,解决资金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双方股东投入,这种途径简单快捷,但制约因素是股东方除国有企业外,民营企业或自然人资金有限,在投入一定的资金后没有能力再投入,因此在前期投入一定资金后,就只能靠重组企业自己去融资了。二是通过银行贷款,这种途径即受企业自身因素影响,又受国家金融政策影响,如今年国家采取紧缩银根政策,企业就很再贷到款了。三是通过社会金融机构融资,这种途径相对较容易融到资,但利息要高很多,一般比银行部门正常利率高1~2倍,整合煤矿在建设初期很难承受这么高的利息。以上三种融资途径各有利弊,如何解决重组企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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