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集装箱货物及其装载分解
国际贸易实务 第三章
(5)装卸费的负担 P57 )
• 船方负担装卸费 •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 Gross Terms; Liner Terms; Berth Terms ; Free In and Out ~ FIO
•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理舱、平舱费 Free In and Out,Stowed 船方不负担装卸费,理舱、 , and Trimmed ~ FIOST
3、班轮运费的计算
班轮运费
基本运费 附加费 P55
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 班轮运费的计算公式:P55 班轮运费=运费吨× 1+附加费率之和 附加费率之和) 班轮运费=运费吨×基本运费率 ×(1+附加费率之和)
例题
深圳粮油进出口公司对英国交运食品罐头10000箱 深圳粮油进出口公司对英国交运食品罐头10000箱,每箱体 10000 积为49cm 19cm,按尺码吨计费。目的港为伦敦, 积为49cm × 32cm × 19cm,按尺码吨计费。目的港为伦敦,经 49 香港转船,查运费表为M8级,深圳至香港的基本运费率为人民币 香港转船,查运费表为M8级 M8 22元,附加费为17%,香港至伦敦基本运费率为237港元,附加费 22元 附加费为17%,香港至伦敦基本运费率为237港元, 17% 237港元 率为13%,应付运费多少? 率为13%,应付运费多少? 13% 解: 商品体积=0.49 10000=297.92m 商品体积=0.49 ×0.32 ×0.19 ×10000=297.92m3 第一程运费= (1+17%)=7668.46人民币元 第一程运费= 297.92 × 22 ×(1+17%)=7668.46人民币元 第二程运费= (1+13%)=79785.95港元 第二程运费= 297.92 × 237 × (1+13%)=79785.95港元
国际货运代理第三章国际班轮和与集装箱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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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班轮运输通常以固定航线、 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 定的运费率进行运输。
国际班轮运输主要适用于大宗 货物的运输,如散货、件杂货 等。
国际班轮运输的特点
固定性
垄断性
国际班轮运输具有固定的航线、固定挂靠 港口和相对固定的船期。
国际班轮运输市场通常由少数几家大型班 轮公司垄断,这些公司通过规模经济和网 络优势降低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随着全球贸易的不断发展,国际班轮运输逐渐壮大,各大班轮公司开 始建立自己的船队和航线网络。
20世纪60年代
随着集装箱技术的出现,国际班轮运输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集 装箱船队和集装箱码头逐渐成为国际班轮运输的主要力量。
21世纪初
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贸易的不断增加,国际班轮运输继续保持 快速发展,同时面临着环保、安全等方面的挑战和压力。
详细描述
集装箱班轮运输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货 物,特别是散杂货和件杂货的运输, 班轮公司会提供从装运港到卸货港的 全程服务,包括集装箱的装卸、堆存、 保管、运输和保险等。
03 国际班轮运输业务操作流 程
询价与报价
询价
客户向货运代理公司询问特定航 线的运费、船期等信息。
报价
货运代理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公 司政策等因素,向客户提供合理 的运价和船期。
提单签发与提货
货运代理公司为客户签发提单,作为货物的运输凭证。 当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客户需提供相关单证和证明文件,以便顺利提货。
04 国际集装箱运输业务概述
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定义
国际集装箱运输是指将一定尺寸的货物装入标准规格的集装 箱内,通过海上、陆路或航空运输,将货物从一国运至另一 国的物流方式。
运输公司集装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运输公司集装箱的管理,确保运输安全、高效、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集装箱的使用、维护、检修及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集装箱操作流程,提高集装箱使用效率,降低运输成本,保障公司利益。
第二章集装箱使用管理第四条集装箱的使用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五条集装箱的使用范围包括:国内、国际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等。
第六条集装箱使用前,应由使用部门对集装箱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运输要求,无损坏、变形等情况。
第七条集装箱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规定:1. 集装箱内部应保持清洁、干燥,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2. 集装箱装载货物时,应按照货物性质、体积、重量等因素合理搭配,避免超载。
3. 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移位、损坏。
4. 集装箱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消毒,并做好保养工作。
第三章集装箱维护与检修第八条集装箱的维护与检修工作由公司负责,确保集装箱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九条集装箱维护与检修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定期对集装箱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外观整洁。
2. 定期检查集装箱的结构件、封条、锁具等部件,确保其功能完好。
3. 发现集装箱损坏、变形等情况,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4. 对老旧集装箱进行技术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报废。
第四章集装箱报废管理第十条集装箱报废应遵循以下规定:1. 集装箱使用年限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出现严重损坏、变形等情况,应予以报废。
2. 报废的集装箱应经过技术评估,确保其不再具有使用价值。
3. 报废的集装箱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在集装箱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集装箱损坏、丢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对集装箱运输作业要求的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力、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本规则未列事项应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定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集装箱办理站第4条集装箱办理站(以下简称办理站)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车站的发到货源、场地、机械和作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审查,报铁道部批准和公布。
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专用线的场地、机械、取送车等条件进行审查和批准,报铁道部公布。
第5条铁路集装箱不在专用线办理运输。
特殊情况要办理时,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路局批准,非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道部批准。
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在专用线办理运输及20英尺、40英尺自备集装箱在未公布的车站或专用线临时到达或发送,应经铁路局批准。
跨局运输时,应通知对方铁路局,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章集装箱管理第6条集装箱运输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管理。
第7条办理站应设立集装箱车间或在货运车间内设立集装箱办公室等,固定集装箱管理人员,负责车站集装箱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第8条办理站应根据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制定车站集装箱管理细则。
第9条办理站应在车站货运营业室内直接受理托运人递交的集装箱货物运单,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加盖“×吨集装箱”戳记。
第10条办理站对到发和进出站的集装箱及中转、修理等集装箱,必须有准确的记载,保证统计正确,防止集装箱丢失。
集装箱的进出站和5吨以上集装箱的到发按箱号管理。
到发的集装箱应使用集装箱箱号卡片(格式一)或集装箱到发登记薄(格式二)进行登记和销号,集装箱箱号卡片销号后顺号装订保存。
进出站的铁路集装箱(包括铁路利用的自备集装箱)应使用铁路集装箱出站单进行登记和销号,集装箱落地的按箱填写,原卡车回站的按批填写,铁路集装箱出站单甲乙联合对后顺号装订保存。
3.集装箱箱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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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PP条款从某仲意义上讲,相当于租箱人对 DPP条款从某仲意义上讲,相当于租箱人对 租箱期内集装箱的损害进行了保险(但不是向 保险公司投保)。但租箱人必须了解,DPP费 保险公司投保)。但租箱人必须了解,DPP费 用一般只保箱子的部分损害,不承担全损和共 同海损等责任。习惯上只负责比箱子当时价值 低一些的一个因定限额之内,由租箱公司承担; 如超过此限额则,则超过部分仍需要租箱人承 担。DPP费用一般按租箱天数收取。 担。DPP费用一般按租箱天数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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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箱合同中除上述条款外,一般还有设备标志 更改条款及其他有关租箱责任,义务,保险和 转租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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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装箱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一、 案情概况
原告:上海中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物流) 被告:上海品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圆公司) 被告:上海科宁油脂化学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宁公司 被告:南京林通水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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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还箱地点 )
租箱人应按合同规定或租箱公司另用书面形式 确认的具体地点还箱。在订立合同时,租箱人 应尽量使还箱地点与箱子最终使用地点一致或 接近,这样可以减少空箱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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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箱时箱子状况 )
租箱人在还箱时应保证箱子外表状态良好, 租箱人在还箱时应保证箱子外表状态良好, 即保证箱子保持提箱时双方签订的设备交接单 上说明的状况。该条款一般规定如果还箱时外 表有损坏,租箱人应承担修理责任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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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装箱租赁
一、租赁方式 1.定期租赁
(1)融资租赁 (2)实际使用期租赁 (2)来回程租赁
2.程租租赁
(1)单程租赁
3.灵活租赁
在规定最低限额的租箱数的情况下,可根据实 际需要随时增减数量,租期一般为一年。
集装箱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货物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各类企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集装箱货物安全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责任明确,奖罚分明;3.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货物装载与封箱第四条货物装载前,应对货物进行严格检查,确保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五条货物装载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货物分类存放,不得混装;2. 货物堆放整齐,间距合理,不得超高、超宽、超重;3. 货物固定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移动、倾斜或损坏。
第六条集装箱封箱前,应对集装箱进行检查,确保箱体完好无损。
第七条封箱时,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封条;2. 封条应封住集装箱的四面和两端,确保封条完好无损;3. 封条上应注明封箱日期、封箱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三章运输过程管理第八条运输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安全。
第九条运输企业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运输企业应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运输过程中,应密切关注货物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应急响应第十二条发生集装箱货物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查明原因,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按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对事故责任人和相关单位,应根据事故性质和情节,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五条运输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六条对员工进行安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十七条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运输企业负责解释。
第三章国际物流运输业务
第三章国际物流运输业务[学习目的] 本章要求掌握国际物流货物主要运输方式,主要货运单证的编制和流转程序、具体案例中班轮运价的计算。
理解各种运输方式的业务操作和注意事项第一节国际物流运输方式概述国际物流运输是指国际运输在国家与国家、国家与地区之间的运输,它包括国际贸易物资运输和国际非贸易物资运输。
一、海洋运输1、班轮运输(1)杂货班轮运输(2)集装箱班轮运输2、租船运输(1)航次租船(2)定期租船(3)包运租船(4)光船租船(5)航次期租船二、航空运输1、班机运输2、包机运输3、集中托运4、航空快递三、铁路运输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2、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四、公路运输和邮政运输1、公路运输2、邮政运输五、集装箱运输六、国际多式联运和大陆桥运输1、国际多式联运2、大陆桥运输第二节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业务一、货物托运二、装运时间(一)装运时间规定方法(二)规定装运时间的注意事项三、装运港和目的港(一)装运港和目的港规定方法(二)规定装运港和目的港的注意事项(三)分批装运和转运1、分批装运2、转运四、运输单据(一)海运主要货运单证1、装货港编制的单证(1)托运单(2)装货单(3)收货单(4)提单(5)装货清单(6)载货清单(7)载货运费清单(8)其他单证危险货物清单、货物积载图、剩余舱位报告2、卸货港编制的单证(1)过驳清单(2)货物残损单和货物溢短单(3)提货单(二)海运提单1、提单的性质和作用(1)提单具有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的性质(2)提单具有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的性质(3)提单具有证明运输合同成立的性质2、提单的种类(1)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①已装船提单②收货待运提单(2)按货物外表状况是否有不良批注划分,有:①清洁提单②不清洁提单(3)按提单中收货人栏填写方式划分,有:①记名提单②指示提单③不记名提单(4)按提单内容的繁简划分,有:①全式提单②简式提单(5)按提单的签发时间划分,有:①倒签提单②预借提单3、海运提单内容及相关业务(1)提单的正面内容①船名②承运人名称③托运人名称④收货人名称⑤通知人名称⑥装货港、卸货港和转运港⑦货物名称、标志、包装、件数、重量和体积⑧运费的支付⑨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⑩承运人或船长,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字或盖章(2)提单的背面条款在提单中式固定的部分,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以及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 国际货代的托运订舱及排载
通用干货集装箱
20'全侧开门集装箱
20'侧开双门集装箱
集装箱的种类
(一)普通货物集装箱
2)专用集装箱 是指为便于不通过端门装卸货物,或为通风等特 殊用途而设有独特结构的普通货物集装箱。 A.通风集装箱:箱壁设有与外界大气进行 交换装置的集装箱。 主要用于装运:食品等。 B.敞顶集装箱:箱顶可以打开。 主要适于装运:玻璃集装架、钢制品、 机械等重质货物。
40ft箱
30ft箱
9 125mm (29ft11.25in)
2 438mm (8ft)
25 400
20ft箱
10ft箱
6 058mm (19ft10.5in) 2 991mm (9ft9.75in)
2 438mm (8ft) 2 438mm (8ft)
24 000
10 160
集装箱国际标准
集装箱的尺寸及换算标准箱
20' 超宽谷物箱
20'半高开顶箱
40' 超高敞顶箱
集装箱的种类
(二)特种货物集装箱
1)保温集装箱:是指具有绝热的箱壁、箱门、箱 底和箱顶,能阻止集装箱内外热交换的集装箱。 适装货物:需要控制温度的货物,如冻鱼、冻 肉、鲜蛋、鲜奶、水果、蔬菜等。 类型:绝热集装箱、消耗制冷剂式冷藏集装箱、 机械式冷藏集装箱、加热集装箱、冷藏和加热集装 箱等。
租船运输的特点
与班轮运输提 单有何不同?
1. 船期/航线不固定, 按租约安排. 2. 适于大宗货运输, 运价较低. 3. 舱位可转租. 4. 营运风险/费用负担/双方权利义务等由租约定. 5. 提单受租约约束, 一般不被银行接受. 6. 船舶港口使费/装卸费/船期延误由租约定.
使用班轮运输,这些责任/ 费用由谁负担?
铁道部关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89]82号
铁道部关于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正文:----------------------------------------------------------------------------------------------------------------------------------------------------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铁运(1989)82号1989年10月1日)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对集装箱运输作业要求的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力、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本规则未列事项应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定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集装箱办理站第4条集装箱办理站(以下简称办理站)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车站的发到货源、场地、机械和作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审查,报铁道部批准和公布。
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专用线的场地、机械、取送车等条件进行审查和批准,报铁道部公布。
第5条铁路集装箱不在专用线办理运输。
特殊情况要办理时,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路局批准,非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道部批准。
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在专用线办理运输及20英尺、40英尺自备集装箱在未公布的车站或专用线临时到达或发送,应经铁路局批准。
跨局运输时,应通知对方铁路局,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章集装箱管理第6条集装箱运输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管理。
第7条办理站应设立集装箱车间或在货运车间内设立集装箱办公室等,固定集装箱管理人员,负责车站集装箱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第8条办理站应根据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制定车站集装箱管理细则。
第9条办理站应在车站货运营业室内直接受理托运人递交的集装箱货物运单,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加盖“×吨集装箱”戳记。
国际集装箱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保障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安全、高效、环保,促进国际贸易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际集装箱的制造、检验、装载、运输、装卸、仓储、拆箱、维修、回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国际集装箱运输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国际集装箱运输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行业管理工作,海关、质检、环保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
第二章集装箱制造与检验第五条集装箱制造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生产。
第六条集装箱制造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七条集装箱制造完成后,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第八条集装箱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检验。
第九条集装箱检验机构应当对检验过程进行记录,并出具检验报告。
第十条检验合格的集装箱,应当加施检验标志。
第三章集装箱装载与运输第十一条集装箱装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装载货物应当符合集装箱的规格和载重能力;(二)装载货物应当固定牢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位移;(三)装载货物应当符合货物分类、包装、标识等要求。
第十二条集装箱运输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运输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运输;(二)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运输安全;(三)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损坏、污染和被盗。
第十三条集装箱运输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保持集装箱清洁、干燥、通风;(二)按照货物性质、运输路线和气候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三)运输途中,应当及时检查货物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
第四章集装箱装卸与仓储第十四条集装箱装卸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装卸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操作;(二)装卸作业应当符合安全、卫生、环保要求;(三)装卸作业应当确保货物完好无损。
集装箱 货物装载
的堆装法。 集装箱纸箱货物码头装箱时应注意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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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装箱货物装载
1) 如包装为统一尺寸的大型纸箱,当空隙为10cm左右时, 不需要对货物进行固定,但当空隙很大时,需要按货物具体 情况加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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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装箱货物装载
4)危险货物之间不得混装 5)包装不同的货物不得混装 3.货物合理衬垫与加固
货物装箱后,一般都会产生空隙。为了防止货物在运输途中 由于船体摇摆造成货物倒塌或破损,应对装入集装箱的货物 进行合理衬垫与加固。 4.满足货物装载纵向重量分布最小长度限制 对于货物密度远大于集装箱容重的货物,在装箱时,应满足 其纵向重量分布最小长度的限制。
3) 如装载托盘为奇数时,应把最后一块托盘放中央, 并用绳索通过系环拉紧;
4) 托盘货装载框架集装箱时,必须使集装箱前后、左 右的重量平衡。
4.捆包货的装箱操作 捆包在装载和固定时应注意的问题:
1)捆包货可横向装载或竖向装载,充分利用集装箱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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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装箱货物装载
2)捆包货装载时一般都要用厚木板等进行衬垫; 3)用粗布包装的捆包货,一般比较稳定而不需要加以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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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集装箱货物装载
粘贴法固定,袋装货装板后要求袋子的尺寸与货板的尺寸一 致,对于比较容易滑落得袋装货要用粘贴法固定。货板在装 载和固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托盘尺寸如在集装箱内横向只能装一块时,则须放在 集装箱的中央,并用纵向垫木等加以固定;
2) 装载两层以上的货物时,无论空隙在横向或纵向, 底部都应用档木固定,上层托盘货需用跨档木条塞紧;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铁路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对集装箱运输作业要求的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力、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本规则未列事项应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定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集装箱办理站
第4条集装箱办理站(以下简称办理站)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车站的发到货源、场地、机械和作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审查,报铁道部批准和公布。
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专用线的场地、机械、取送车等条件进行审查和批准,报铁道部公布。
第5条铁路集装箱不在专用线办理运输。
特殊情况要办理时,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路局批准,非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道部批准。
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在专用线办理运输及20英尺、40英尺自备集装箱在未公布的车站或专用线临时到达或发送,应经铁路局批准。
跨局运输时,应通知对方铁路局,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章集装箱管理
第6条集装箱运输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管理。
第7条办理站应设立集装箱车间或在货运车间内设立集装箱办公室等,固定集装箱管理人员,负责车站集装箱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第8条办理站应根据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制定车站集装箱管理细则。
第9条办理站应在车站货运营业室内直接受理托运人递交的集装箱货物运单,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加盖“×吨集装箱”戳记。
03、第三章集装箱(第三周)
1.2 集装箱运输的特点和优越性
制造商的门
1.2.3 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市场的门 1)是一种“门—门”运输; 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 2)是一种多式联运。 不同的运输方式,对 3)是一种高效的运输方式。 特定货物进行的接运。 4)一种消除了所运货物外形差异的运输方式。
(1)时间上的高效率:与之配合的装卸机 具、运输工具均为标准化的,因此在各工 具之间换装与紧固极为方便,大大减少了 运输时间。 (2)经济上的高效率,可节约装卸搬运费、 包装费、理货费用、保险费用等。
3)台架式集装箱
没有箱顶和侧壁,甚至 连端壁也去掉,而只有底板 和四个角柱的集装箱。这种 集装箱可以从前后、左右及 上方进行装卸作业,适合装 载长大件和重货件,如重型 机械、钢材、钢管、木材、 钢锭等。台架式的集装箱没 有水密性,怕水湿的货物不 能装运,或用帆布遮盖装运。
9-4 台架式集装箱
4)平台集装箱
第三章集装箱
主讲:黄明林 主要讲授内容: 1、概述 2、集装箱运输的基本要素 3、国际标准集装箱的尺寸和类型 4、集装箱的标记 (授课时间:第三周)
1、概述
1.1集装箱的定义 国际标准化组织 “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适合一种或多种方式运输,途中转运时,箱内货物 不必换装; 3)可进行快速搬运和装卸,特别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 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 5)具有1m3及1m3以上的容积。 集装箱这一术语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9-2 通用集装箱
2)开顶集装箱
没有刚性箱顶的集装箱, 但有由可折叠式或可折式顶 梁支撑的帆布、塑料布或涂 塑布制成的顶篷,其他构件 与通用集装箱类似。这种集 装箱适于装载大型货物和重 货,如钢铁、木材,特别是 像玻璃板等易碎的重货,利 用吊车从顶部吊入箱内不易 损坏,而且也便于在箱内固 定。
集装箱铁路运输管理规则
集装箱铁路运输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提高集装箱运输的效率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是铁路内部对集装箱运输作业要求的规定,不作为托运人、收货人与承运人间划分权力、义务和责任的依据。
本规则未列事项应按《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执行。
第3条铁路局在不违反本规则的条件下,可制定补充规定,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集装箱办理站第4条集装箱办理站(以下简称办理站)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车站的发到货源、场地、机械和作业人员等条件进行审查,报铁道部批准和公布。
办理自备大型集装箱运输专用线的开办与停办,由铁路局根据专用线的场地、机械、取送车等条件进行审查和批准,报铁道部公布。
第5条铁路集装箱不在专用线办理运输。
特殊情况要办理时,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路局批准,非办理站的专用线应经铁道部批准.10吨以下自备集装箱在专用线办理运输及20英尺、40英尺自备集装箱在未公布的车站或专用线临时到达或发送,应经铁路局批准。
跨局运输时,应通知对方铁路局,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三章集装箱管理第6条集装箱运输实行铁道部、铁路局、铁路分局三级管理。
第7条办理站应设立集装箱车间或在货运车间内设立集装箱办公室等,固定集装箱管理人员,负责车站集装箱运输组织管理工作。
第8条办理站应根据规章的规定,结合本站的具体情况,制定车站集装箱管理细则。
第9条办理站应在车站货运营业室内直接受理托运人递交的集装箱货物运单,在货物运单和领货凭证上加盖“×吨集装箱”戳记。
第10条办理站对到发和进出站的集装箱及中转、修理等集装箱,必须有准确的记载,保证统计正确,防止集装箱丢失。
集装箱的进出站和5吨以上集装箱的到发按箱号管理。
到发的集装箱应使用集装箱箱号卡片(格式一)或集装箱到发登记薄(格式二)进行登记和销号,集装箱箱号卡片销号后顺号装订保存。
进出站的铁路集装箱(包括铁路利用的自备集装箱)应使用铁路集装箱出站单进行登记和销号,集装箱落地的按箱填写,原卡车回站的按批填写,铁路集装箱出站单甲乙联合对后顺号装订保存。
第三章 装卸搬运
装卸搬运的附属性不能理解成被动的,实际上,装卸搬运对其他物流活动有一定决定性。装卸搬运会影响其他物流活动的质量和速度。
3.装卸搬运是衔接性的活动
在任何其他物流活动互相过渡时,都是以装卸搬运来衔接的,因而,装卸搬运往往成为整个物流的“瓶颈”。
4.装卸搬运是增加物流成本的活动
3.“活性指数”等级
活性指数分为0-4共5个等级,如表所示
放置状态
需要进行的作业
活性指数
整理
架箱
提起
拖运
散放地上
置于一般容器
集装化
无动力车
动力车辆或传送带
3.自动化物品搬运
计算机技术的发展为物流中心实现自动化装卸及搬运提供了可能,如自动化仓库或自动存取系统(AS/RS)、自动导向小车(AGV)、电眼以及条形码、机器人等的使用,大大加快了物流中心的货品装卸速度。
4.集成化物品搬运系统
物流中心让装卸货,存储上架,拆垛补货,单件分拣集成化物品搬运系统是通过计算机使若干自动化搬运设备协调动作组成一个集成系统并能与生产系统相协调,取得更好的效益。
2.过大的包装装卸
包装过大过重,在装卸时实际上反复在包装上消耗较大的劳动,这一消耗不是必须的,因而形成无效劳动。
3.无效物质的装卸
进入物流过程的货物,有时混杂着没有使用价值或对用户来讲使用价值不对路的各种掺杂物,如煤炭中的歼石、矿石中的水分、石灰中的未烧熟石灰及过烧石灰等,在反复装卸时,实际对这些无效物质反复消耗劳动,因而形成无效装卸。
推拉器的叉车
(3)特点
滑板作业法虽具有托盘作业法的优点且占用作业场地少,但带推拉器的叉车较重、机动性较差,对货物包装与规格化的要求很高,否则,不易顺利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1990年12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号发布根据1998年4月18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明确有关各方责任,适应国家对外贸易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及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有关的单位和个人。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与外国港口之间的海上集装箱运输,包括按照合同约定全程运输为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区段。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事业。
第四条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必须贯彻安全、准确、迅速、经济和文明服务的方针,积极发展门到门运输。
第二章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的设立和班轮航线的审批第五条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是指从事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港口装卸企业及其承运海上国际集装箱的内陆中转站、货运站。
第六条设立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的航运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经营海上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外国企业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之间的海上集装箱班轮运输。
第七条设立港口国际集装箱装卸企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本规定发布后新设立承运海上国际集装箱的内陆中转站、货运站,应当经设立该企业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主管部门审批,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对外经济贸易系统新设立的承运海上国际集装箱的内陆中转站、货运站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第八条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须经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港口装卸工艺
大水位差和不宜建直立式码头的中等水位差的河港,一般在趸船上设 起重机装卸船,用缆车进行上下斜坡道的运输作业,用流动机械如叉式装 卸车、牵引车与挂车、电瓶车等进行缆车和库场间的搬运。
第三章(2) 港口装卸工艺
第三章(2) 港口装卸工艺
第三章(2) 港口装卸工艺
2.件杂货装卸工艺 件杂货种类较多,大都采用通用的装卸工艺。一般都是通过甲板上的 舱口将货物吊进吊出。 ⑴码头前沿 利用船舶自有起重设备或码头前沿的装卸机械对货物进行装卸; 前沿装卸机械多采用门座起重机。 ⑵水平运输 用牵引车拖挂平板车进行水平运输。 ⑶库场作业 库内采用叉式装卸车或桥式起重机 堆拆垛。装卸棚车多用小型叉式装卸车, 装卸敞车则多用桥式起重机或其他类型的起重机。
第三章(2) 港口装卸工艺
⑤到港列车类型、规格、载重量和每昼夜取送车次数; ⑥进出港汽车类型、规格、载重量; ⑦港口所在地区的自然条件,如地形、地势、水文、气象、潮汐特征和 工程地质条件等。 ⑧码头断面形式等; 在考虑这些因素的基础上,研究采用能提高装卸效率、减轻劳动强度、 满足生产需要的先进的港口装卸机械,并做 到衔接配套。经过多方案比较,选取安全、 优质、高效率、低成本的装卸工艺。
第三章(2) 港口装卸工艺
出口散货工艺布置图
第三章(2) 港口装卸工艺
2)散货卸船装车工艺 ⑴海港及水位差较小的河港码头散货卸船工艺 在海港码头和水位差较小的河港码头,多采用带抓斗的门座起重机或 门座抓斗卸船机或桥式抓斗卸船机卸船,以及高效的现代卸船机。
第三章(2) 港口装卸工艺
桥式抓斗卸船机
第三章(2) 港口装卸工艺
2.港口内装卸、搬运货物的方法和程序 ⑴港口装卸工艺的重要性 港口装卸作业是港口生产的主要内容。 港口装卸工艺直接影响装卸效率、港口通过能力、车船周转、货运质 量、装卸成本、劳动条件等,而且是码头泊位数、库场面积、车辆装卸线 长度等设计的依据。选定合理的装卸工艺,是港口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 同港口建设规模、总体布置、码头类型和经济效益都有密切关系。
集装箱_货物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集装箱货物运输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运输企业、装卸企业、仓储企业、船舶代理、集装箱制造维修企业等。
第三条集装箱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负责、行业监管、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货物安全责任第四条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货物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货物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五条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负责人对本企业货物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负责人对本职责范围内的货物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集装箱货物运输企业应当设立货物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货物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集装箱安全要求第七条集装箱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良好的结构强度、密封性能和防腐蚀性能。
第八条集装箱制造、维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维修。
第九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对所使用的集装箱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集装箱安全。
第四章货物装载与运输第十条货物装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货物与集装箱尺寸相适应,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发生移动、损坏;(二)货物应当整齐堆放,不得超高、超宽、超重;(三)易碎、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货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分箱运输。
第十一条集装箱运输企业应当制定运输方案,明确运输路线、时间、车辆、人员等。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应当具备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五章仓储与装卸第十三条仓储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仓储管理制度,确保货物安全储存。
第十四条装卸作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装卸作业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用品;(二)装卸作业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货物安全;(三)装卸区域应当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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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集装箱货物及其装载知识目标:⒈解释集装箱货物的含义、类别,集装箱选择的依据和检查要点;⒉描述集装箱货物装载的一般要求、特殊货物的装载要求。
技能目标:⒈会进行集装箱的选择和检查;⒉能组织集装箱货物的装载操作。
引例:2002年8月,安徽某轻工进出口公司出口一票纺织品,货物从中国宁波港至美国的西雅图港,付款方式L/C即期,价格条款CIP费城。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客户发现底部货物由于集装箱进水,而受潮、霉变,并由对方港口理货公司出具了证明和照片。
随后客户、该进出口公司及船公司之间发生了索赔纠纷。
类似于这种由于集装箱进水、货物包装及装载不当等原因造成的集装箱货物损坏、变质等事件,在集装箱运输中屡见不鲜,而这类事件,往往是可以通过对集装箱进行选择和检查,以及采取正确的货物包装和装载措施等进行避免。
在本章中讲解集装箱货物及装载的相关操作要求和方法。
第一节集装箱货物一、集装箱货物的概念和特点集装箱货物是指以集装箱为装载单元进行运输的货物。
集装箱运输的出现改变了传统件杂货运输的货运单位,从而有效地克服了传统方式所存在一些缺陷,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货物都可以成为集装箱货物。
因此,这里的集装箱货物通常指适宜用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它们具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能较好地利用集装箱载货重量和(或)载货容积;二是货物的价格较高,对运输费用负担能力强。
实际上,各种运输方式对于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货物种类,并无统一的规定,一般是按照货主的意图和要求、根据适于装箱的程度来确定的。
二、集装箱货物的类型在需要运输的货物中,从技术角度看不能用集装箱运输的很少,但从经济性考虑有些货物就不适合用集装箱运输,如大件货物和大批量运输货物。
对集装箱货物进行科学分类,有利于各种运输能力得到有效、合理的使用,便于集装箱运输的组织工作。
采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分类方法有多种,通常是按货物性质或装运形式进行分类。
1.按货物性质分为⑴普通货物又称件杂货:是指根据货物性质不需要特殊积载和保管的货物。
按其性质和包装形式又分为清洁货物和污染货物两种。
①清洁货物是指清洁而干燥,对保管和运输没有特殊要求,和其他货物混载也不会损坏或污染其他货物的货物。
如纺织品、陶瓷品、电气制品、药材、橡胶制品、玩具等。
②污染货物是指货物本身的性质和状态容易渗出汁液、飞扬粉末、散发异味等,会对其他货物造成严重湿损、污损或带味的货物。
如水泥、沥青、油脂、咸鱼、樟脑、胡椒等。
⑵特殊货物或称特种货物:指根据货物性质需要特殊积载和保管,运输时需要用特殊集装箱装载的货物。
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①冷藏货物:指需要在指定的低温条件下进行运输的货物,如水果、蔬菜、奶油、肉类制品等。
②活动(植)物:指运输途中需要提供特殊照顾维持生命活动的活货物,如牛羊、蜜蜂、花卉、树苗等。
③液体、气体货物:指需装在罐、瓶等容器内进行运输的液体或气体货物,如酒类、食用油、胶乳、氧气、液化气等。
④大件货物:包括尺寸超大和单件笨重的货物,需用起重设备进行装卸,如重型机械设备、动力电缆等。
⑤散货:指散装在舱内无需特殊包装的货物,如盐、谷物、煤炭、矿石等。
⑥易腐货物:指在运输途中因温度高、湿度大和通风不良等而易腐烂变质的货物,如:蔬菜、水果等。
⑦贵重货物:指单件价格比较昂贵的货物,如精密仪器、家用电器、手工艺品、珠宝首饰、出土文物等。
⑧危险货物:指易燃、易爆、毒害、腐蚀和有放射性危害而需要安全防护的货物,如:炸药、农药、氧化剂等。
2.按货物是否适合装箱分为⑴最适合装箱货物:是指货价高,运费也较高的商品。
这些商品按其属性可有效的装载于集装箱内运输,所谓货物属性是指商品的大小,以及容积与质量的关系。
最适于集装箱运输的货物有医药品、小型电器、仪器、小五金、纺织品、烟、酒、包装食品等。
⑵适合装箱货物:是指本身价值和运价低于最适箱货物,但其属性与最适箱货物类似,该类货物有金属制品、纸桨、电线、生皮、碳精等。
⑶边缘装箱货物:是指可用集装箱来装载,但其货价和运价都很低,用集装箱来运输不经济的货物。
而且该类货物的大小、重量、包装也难于集装箱化,如钢锭、生铁、原木、小型构建等。
⑷不适合装箱货物:是指根据货物属性,一般不能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如废钢铁、大型构件、机械设备、大型卡车等。
3.按货运形式分为⑴整箱货(FCL):是指发货人一次托运的货物可以装满一个或多个集装箱。
一般由发货人自行装箱,负责填写装箱单、场站收据,由海关加铅封。
整箱货习惯上理解为“一个发货人、一个收货人”。
⑵拼箱货(LCL):是指发货人一次托运的货物数量较少,不能装满一个集装箱,需要与其他发货人的货物拼装于一个集装箱内进行运输。
一般由集装箱货运站负责装箱,负责填写装箱单,并由海关加铅封。
拼箱货习惯上理解为“多个发货人、多个收货人”。
三、集装箱货物的交接⒈交接地点⑴集装箱码头堆场(container yard 简称:CY)在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接的货物都是整箱交接。
在发货港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接意味着发货人自行负责装箱及集装箱到发货港集装箱码头堆场的运输。
在卸货港集装箱码头堆场交接意味着收货人自行负责集装箱货物到最终目的地的运输和拆箱。
图3—1是集装箱码头堆场。
⑵ 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简称:CFS ) 在集装箱货运站交接的货物都是拼箱交接。
在起运地集装箱货运站交接意味着发货人自行负责将货物送到集装箱货运站。
在到达地集装箱货运站交接意味着收货人自己到集装箱货运站提取货物,并自行负责提货后的事宜。
图3—2是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平面图。
⑶ 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即门 Door )在发货人或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交接的货物都是整箱交接。
一般意味着发货人或收货人自行负责装箱或拆箱。
⒉ 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方式⑴ 门到门(Door to Door )交接方式(FCL -FCL )一般是货物批量较大,能装满一箱的货主,把空箱拉到自己的工厂仓库装箱后,由海关在工厂仓库内加封验收,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然后把重箱运到集装箱码头堆场,等待装船;在目的港,由运输经营人负责把重箱运到收货人的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
收货人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
故门到门的集装箱运输一般均为整箱货运输。
运输经营人负责全程运输。
⑵ 门到场(Door to CY )交接方式(FCL -FCL )发货人负责装箱并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卸货港,在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提货。
这种交接方式表示承运人不负责目的港的内陆运输。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也都是整箱交接。
⑶ 门到站(Door to CFS)交接方式(FCL -LCL )发货人负责装箱并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发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并负图3—1集装箱码头堆场CY图3—2集装箱货运站CFS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经拆箱后按件向各收货人交付。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整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拼箱形态交付货物。
⑷场到门(CY to Door)交接方式(FCL-FCL)发货人负责装箱并运至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收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收货人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也都是整箱交接。
⑸场到场(CY to CY)交接方式(FCL-FCL)发货人负责装箱并运至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提货。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的交接形态一般都是整箱交接,运输经营人不负责内陆运输。
(6)场到站(CY to CFS)交接方式(FCL-LCL)发货人负责装箱并运至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运输经营人在装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接货,并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货运站拆箱按件交货;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提取货物。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整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拼箱形态交付货物。
⑺站到站(CFS to CFS)交接方式(LCL-LCL)发货人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按件交货,运输经营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接受货物并装箱,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拆箱后按件交货,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提取货物。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货物的交接形态一般都是拼箱交接。
⑻站到场(CFS to CY)交接方式(LCL-FCL)发货人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按件交货,运输经营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接受货物并装箱,负责运抵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交货。
收货人负责在卸货港集装箱堆场整箱提货。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拼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整箱形态交付货物。
⑼站到门(CFS to Door)交接方式(LCL-FCL)发货人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按件交货,运输经营人在集装箱货运站按件接受货物并装箱,负责运抵收货人工厂或仓库整箱交货,收货人在其工厂或仓库整箱接货。
在这种交接方式下,运输经营人一般是以拼箱形态接受货物,以整箱形态交付货物。
⒊集装箱货流①拼箱货流拼箱货通常是由承运人分别揽货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集中,而后将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要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拆箱分别交货。
对于这种货物,承运人要负责装箱与拆箱作业,装拆箱费用仍向货方收取。
承运人对拼箱货的责任,基本上与传统杂货运输相同。
拼箱货的流转过程:把货物先用卡车或其他运载工具从货主处装运到集装箱货运站进行拼箱,拼箱后,将集装箱运送到码头堆场交由集装箱船装船运输。
船舶到达目的港后,卸下集装箱交给码头堆场,随后通过陆运工具或其他运载工具运送到货运站拆箱,再用卡车把货物运送给收货人。
整个流程如图3—3所示。
拼箱货流的特点:货物批量小,而且货物来自不同起运地,待货物集中后,把不同票而到达同一目的地的货物拼装在同一个集装箱内,再通过各种运输方式把货物运送给收货人。
② 整箱货流整箱货是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计数、填写装箱单,并由海关加铅封。
整箱货通常只有一个发货人和收货人。
整箱货的拆箱,一般由收货人办理。
但也可以委托承运人在货运站拆箱。
可是承运人不负责箱内的货损、货差。
除非货方举证确定属承运人责任事故的损害,承运人才负责赔偿。
承运人对整箱货以箱为交接单位,只要集装箱外表与从发货人处收箱时相似和铅封完整,承运人就完成了承运责任。
整箱货提运单上要加上“委托人装箱、计数并加铅封”的条款。
整箱货的流转过程:货物直接在发货人处(如发货人的仓库)装箱、验关(出口),并在集装箱上铅封后,经过各种运输方式,直接送达目的地的收货人处,再行开箱、验关(进口)。
整个流程如图3—4所示。
整箱货流的特点:货物批量大,全部货物均属于一个货主,到达地一致。